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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异国风情的作文400字左右急急急急急
几天,我的一个好朋友倩倩邀请我去乡下.我一直生活在城市,其就想去乡下看看了,今天的一个机会肯定不会放过,我高兴的答应.七点未到,她就把我叫醒,我迷迷糊糊的爬了起来,草草吃过早饭,收拾一下背包,拉着她就走了.来到车站,那里的风很大,吹得我直发抖!早上八点,车子终于来到了我们的面前,我们开开心心地踏上了这段旅程. 一路上,我看到了一群农民在耕田,他们在春天下种,到了秋天,他们可以一起分享丰收的喜悦.一群燕子从北方飞向南方,它们排成一个人字,好像在说,人们多么辛劳啊!一个小时左右,就听到车子的广播清脆响起:“情语村庄到了,请大家准备下车!”这时,拉了拉我的衣服说:“到了,看,那朵花漂亮吗?”说完,手指着车窗外的那朵五彩花.“是很漂亮!”我回答她. 下了车,我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好舒服啊!倩倩带我去找她乡下的奶奶,一路上,我看见了许多农家风光,让我来介绍给你听听. 进了乡村有10米路后,是一片绿色的田野,有些乡下的小朋友没我那么大都在帮助妈妈割草了,农村的小朋友好懂事啊.想起我自己,竟然和弟弟抢一块糖,和他们比起,我羞愧死了! 我一边走一边回想那片绿色的田野.“叮咚,叮咚!”是谁在唱歌?哦,原来是在我旁边的小溪,它唱着欢快的歌,缓缓地流向远方.那溪水中,还有五颜六色的鱼在嬉戏. 到了倩倩的奶奶家,她和她的奶奶拥抱在一起,我想起了我我的奶奶,还没来得及见到她,她却早走了,唉... 倩倩的奶奶让我留下来吃午饭再走.我吃完饭后,牵着倩倩的手到周围走走. 在房子周围,有一片竹林.那竹林投下了一片绿绿的浓荫.在房子的右边有一些花,有杜鹃、鸡冠花、大丽菊,他们依着时令顺序开放. 屋子的后院,一大群的鸡和鸭在觅食.鸡,母鸡带领小鸡在林子中觅食.鸭子们在水中嬉戏,不时把头扎到水里觅食. 太阳要落山了,我跑到山上,看着太阳一寸寸消失在山脚,觉得今天时间过的好快啊! 在回去的一路上,我看到许多人家把桌椅都搬到院子,饭菜也搬出来,在院子里天高地阔地吃起来. 我被这乡村的风景吸引住了,下次如果还有机会,我再来“情语村庄”参观风景. 乡下人家不论什么时候,不论什么季节,都有一道独特、迷人的风景! 每每暑假,都要在老家呆上几天,只为有机会独享绿草、蓝天和白云.搬上爷爷的靠椅,找一块寂静无人的绿草地,半躺其上,仰望蓝天上变幻多彩的行云,竟给我带来了无限趣味.蓝天映衬下的云,集结了山的磅礴、鸟的灵动、水的清秀…….有时,它如千军万马般气势恢宏,令人惊讶它的魄力;有时,它如出水芙蓉般玉洁冰清,让人怜惜它的美丽;有时,它如天鹅浮水般自由自在,让人钦佩它的高傲.云的美远不止这些,盯上一片云,合上眼,将自己置身其中,则就是另一番趣味了.不一会儿,思想已经跑到了十万八千里外,意想着自己驾云遨游穹宇的洒脱.许久,睁开眼,又会发现刚才看到的云,已经失去了先前的形态,而变成了另一个样子.你不必惋惜,就如刚才一样,发挥自己的想象,又勾勒出可以与前面一个联系的故事.如此反复,日落之后,美美的回忆一番,你会惊异于自己创造的故事竟是如此奇妙,甚至名家名作也无法与之媲美.身卧绿草间,仰望蓝天上,我的思想腾着云,驾着雾,抛开束缚,自由自在地翱翔于无涯的时空我奶奶家住在乡下,所以奶奶家可以称为一个地道的乡下人家.风和日丽的一个早晨,我和爸爸到奶奶家去玩.刚一进院门就被奶奶家的院子迷住了.才过了几个月,整个房子都变了,原来那些枯枝烂叶,都开出了非常美丽的花朵,它们好像在看着我笑呢!还有以前那些死黄土,看上去都不能种菜了,可经过奶奶这位能功巧匠的修整,土地变得肥沃起来,变得越来越黑亮.锄头挖下去,还能翻出蚯蚓来.这里有杜鹃花、月季花、玫瑰花等,远远望去简直就是花的海洋,五彩缤纷,像织不完的绵缎那么的绵延,像天边的霞光那样耀眼,像高空的彩虹那么绚烂……在这么美丽的地方,令我难以忘怀的不是美丽的风景,而是和哥哥们钓龙虾.奶奶家旁边有一条河,河水清澈见底,可以看到河底的沙泥,也能看到河里的龙虾,有时还会有鸭子游戏水中!钓龙虾很简单,只要用绳子绑住竹竿,在绳子的另一头绑上一块生肉,就会有龙虾上来,我们刚没放下几分钟就觉得什么东西在轻轻地拉着绳子,原来是两只肥肥的大龙虾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我们准备的生肉,郝强哥哥装着一副有学味的样子说:“现在已经时机成熟了!”于是就一拉竿子,把那两只不知死活只顾吃的大龙虾给钓了上来.我们怕这两只大龙虾逃走,就拿了一个大桶放上水,再把它们放进去.好不容易钓上三个龙虾,我们把它们洗干净让奶奶煮一煮,当吃到那些龙虾时,我有说不出的兴奋,因为那是我好不容易钓上来的.乡下人家,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季节都是非常有趣的.春季,乡下人家门前有各种各样的花:桃花、梨花、月季花等等这些美丽可爱的花儿,都争齐斗艳.你瞧瞧:这些小小的桃花,慢慢地抬起它们那害羞的脸蛋,像一个个年轻美丽的姑娘,正在适应着这美丽陌生的世界;那和桃花差不多大小的梨花,穿上了雪白色的衣服,像是一个正在睡梦中的花美人一样.这些花和城里的花是不一样的,你发现了没有?农村种的大多都是结果实的花,它们就像农民伯伯那样朴实,而城里的人大多都是种的观赏花哩!夏季,乡下人家门前的小池塘里,已经开满了大大小小优雅而美丽的荷花.荷花的花瓣中白里透红,像一个个爱美的小姑娘,在自己的脸上擦了粉似的.顺着荷花绿绿的茎向下,一眼就望见了飘在水面上的大荷叶,那一个个大荷叶“懒洋洋”地“躺”在清澈见底的河流上,显得格外的美.荷花“姑娘”和荷叶“小子”当“搭档”简直是天生的一对.秋季,是个丰收的季节,当然稻谷也不例外.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下的稻田,现在已经成熟了,变成了耀眼的金黄色.这些稻田一望无际,犹如一片金色的海洋,这都是农民辛苦劳动的回报.一株株金黄色的稻子,沉甸甸的,粒粒饱满,重的弯下了金色的腰,好象是在说“主人,快来啊1把我收回家吧!我已经累的站不住了.”冬季,大地都穿上了雪白的大衣.那纯白色的雪,覆盖在大地上、树上、屋顶和田野上,远远望去,一望无际.就像这个世界顿时老了几岁,头发花白.那白雪上没有被踩过的痕迹,也没有被扫过的地方.啊!乡下,你是多么的美啊!不论你有什么时候都有迷人的地方.我爱乡下,更爱乡下美丽的景色!我爱农村 我爱农村,喜爱农村风景好!杜鹃花开的时节,微风轻拂著柳树枝梢.清澈的小溪,泉水淙淙.枝头的鸟儿,啁啾歌唱.花间的蝴蝶,翩翩飞舞.连田遍野,一望无际.把人们的烦忧,一扫而空.我喜欢徜徉在这碧绿的天地里,更喜欢伫立在那飘散著泥土之香的小丘山,眺望著那使人充满活力的田野,载著满怀的绿意回故乡. 我爱农村,喜爱农村的雨天!远天是雾和雨织成的朦胧,白茫茫的一片;那三三两两的茅屋,静静地横陈著,接受雨水的洗礼;路上的行人,渐渐地稀少了,只剩下那和平而安详的村庄;只有那不堪寂寞的鸭群,不停嘎嘎叫著,白长袍的鹅先生,站在屋檐下,伸长著颈子,享受著雨水的淋漓;这是充满诗情画意的神仙境地. 我爱农村,喜爱农人的勤奋!黎明的曙光一线,几声鸡啼,划破了黑夜,也划破了静寂.这时农村已经炊烟袅袅,农夫们荷著锄,吆喝著牛,踏著金黄的曙色,走向征程!中午南风习习,烈日炎炎,他们仍然弯著腰,赤著脚,为了养活天下人,一棵一棵地播种,直到夕阳西下,才收拾重担,哼著山歌,载著希望,踏上归途. 我爱农村,喜爱农村的淳朴!没有高楼大厦,没有车水马龙,砖砌的平房,低矮的竹篱,有一分画意,一分拙美;朴素的衣著,淡妆的村姑,下雨了,青箬笠,绿簑衣;彼此见面,那麼亲切,那麼诚恳,话语依依,人人挂著善良的脸庞,一幅天然的纯真.我就喜爱这样和平的世界. 我爱农村,喜爱农村生活的闲适!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必争名夺利,不必钩心斗角;大白天,你翻土,我耕作,互相帮忙,守望相助;倦了时,大夥儿躺在绿荫下,你抽烟,我喝茶,有谈不完的家常趣事,有看不尽的田野风光;眼看田里稻秧青青翠翠,莫不为血汗的代价,莞尔一笑,夜来了可以东坐坐,西聊聊,可以看电视,数星星,多麼自在,多麼逍遥!谁不爱农村. 城市与乡村 我曾经读过许多评论城市与乡村的文章.其中,一位同志说,城市的学校操场虽然很宽阔,但我不喜欢这儿;城市的房子虽然很舒适,但我不喜欢这儿;城市里没有一丝泥土的气息,不能涂抹,不能爬树,叫什么城市,连农村都不如!我可不这么认为.城市,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街两旁高楼犹如雨后春笋一般向上高长;街心花园变的越来越奇妙;电子技术飞快增长;明亮的教室中不时传来朗朗的读书声……城市的条件与环境都不怎么差.城市里有十分尖端的高科技,良好的学习与工作环境.在这儿,孩子与大人生活得十分安谧快乐.我只要站在街头看着一辆辆奔驰宝马驶过我就无比快乐. 然而,城市的环境并不太好.空气污染,水土流失,这些都发生在我们的身边.而乡村呢,水清水绿,鸟语花香,环境十分优雅.人们也吃苦耐劳,有十分好的品质.日子也过的挺好,似乎,他们从来都不缺些什么东西. 城市与农村,缺一不可.城市有科技,农村有环境.我既喜欢城市,也爱农村! 我爱家乡 我的家乡是位在新竹县的湖口乡内,虽然它不像大都市一样繁华,可是它带著一种浓厚的纯仆味道,所以我很庆幸能够生长在这样的一个地方. 我的家乡有许多特产,例如:贡丸,米粉,茶叶,以及各式各样的水果等等,是一个充满了客家风情的地方.我的家乡虽不是像台北市那样的繁华,但是大家好像也非常安居乐业呢! 随著时代的进步,各个地方都变得越来越繁华了,就连我的家乡也不例外,随著时间飞逝,我的家乡是越来越多工厂了.但是由於经济萧条,许多工厂已经逐渐向外移了.但是我还是非常喜欢我的家乡. 为什麼我喜爱我的家乡呢 因为既有民风纯朴的地方,也有经济繁荣的地区,高速公路就在附近,只需要一点点的时间就可以到达各个地方,非常便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好像被拉近了. 我的家乡有个湖口老街,虽然我没有实际去过,可是从图片可以看出:它经过了多少年,多少月,它就好像是在诉说它的故事. 我爱我的家乡,希望我可以一直住在家乡里. 我爱家乡泥土 有的人爱家乡的花草树木,飞禽走兽,也有的人爱家乡的山山水水,而我却最爱家乡的泥土. 我们家乡的孩子经常在土地上打滚儿,有时捏小汽车和飞机,有时捏泥人,有时捏电话和水果等.到了傍晚,我们浑身沾满了泥土,这时候,大人们都亲切地叫我们小花猫呀,土地爷呀,我们听了很高兴. 记得小时候的一天,天气睛朗,柔和的阳光撒满大地.我高兴极了,心想:今天不冷不热,正是我们玩泥土的好时候.于是,我约了几个好伙伴,来到村东,又开始玩起来了.我认真地捏了一部电话起来了.是长方形的,拿一条弯弯曲曲的大约有50厘米长的绳子来做电话线.一些路人见了都有说:哟,这小孩真聪明,看她得多像啊!我却认真地说:不,是泥土教我变聪明的.伙伴各捏各的爱物,说说笑笑,嘻嘻哈哈,充满了无限的乐趣. 泥土不但给我许多乐趣,而且使我增长了不少知识.有一次,我将一把蚕豆种种在石快很多的地方.一个多月过去了,还不见它发芽,我急得跑回家部妈妈.妈妈笑呵呵地说:傻孩子,种豆当然需要泥土,跟种其他植物一样,知道吗 我点点头. 第二年春天,我就把蚕豆种种到泥土里.真的没过几天,蚕豆就长出了小苗.后来,长成了藤,开了花;不久,结了很多的蚕豆,在阳光的照耀下,看起来非常美丽.这时我格懂得:茂盛的树林,茁壮成长的庄稼,都是在泥地的哺育下成长的.泥地是无价这宝,我们要爱惜土地,充分得用土地. 啊!家乡的泥地给了我童年时的欢乐,给了我宝贵的知识,给了我启示.我爱家乡的泥土. 家乡的变化 “媛媛,回家乡看看吧?”爸爸再一次问我.我还是那句老话:“不,永远也不!”这时,勾起了我以前在家乡的事:我们睡觉的地方是睡在干干的茅草上,没有蚊帐,晚上蚊叮虫咬,害得我整宿整宿睡不着觉;门前是一堆堆的牛粪,又臭又脏,一脚踩下去,脚也不知变成了什么样;泥泞的路到处是水潭子,如果不小心踩到水潭子,整个脚就陷下去,好不容易把脚抽出来,可鞋子却留在泥潭里……爸爸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对我说:“现在家乡‘昔非今比’了.”我暗暗地想:这是真的吗?于是我就跟着爷爷坐着汽车回家乡了. 来到了家乡,啊!真美!难道这是我的眼睛花了?我揉了揉眼睛,没有呀?本来以前那坑坑洼洼、崎岖不平的小路,现在已变成一条平平坦坦的柏油路,路两旁种满了花草树木,蜜蜂在唱歌,蝴蝶在跳舞,高楼大厦拨地而起.我和爸爸来到叔叔家,哇,叔叔家也变了,墙壁刷得雪白雪白的,好像是粉装玉砌的,好像是银装素裹的.家具也崭新的,刻着龙凤图案.房子很大很大,他们再也不用灶头煮东西了,都换成煤气炉,方便快捷……我好像到了人间仙境.叔叔带我走进一个房间,掀开一块花布,呀,这正是我再熟悉不过的东西——电脑.叔叔熟练地操纵着电脑,犹如在谈钢琴似的.姐姐也有一台电脑,她也挺会打电脑.以前那重男轻女的旧社会观念现在也没了.我想不到家乡人的素质提高得那么快!吃过午饭,我悠闲地散步,看见远处那些农民不再用老黄牛拉犁耕地,而是用各式各样的拖拉机犁地.犁地时发出的声音如同赞扬家乡的变化. 家乡的人变了,地变了,交通也方便了,电话什么的都有了.可是什么让这些变了呢?我正百思不得其解,这时,两个妇女在谈笑风生.一个说:“还是政府好,我不重男轻女了.我现在才发现,原来女孩儿也是那么棒!”“我的女儿也是呀……”我恍然大悟,原来这是政府的功劳哇!我想:假若到了未来,这里一定变得更美好! 令人欣喜的变化 小时候,常听大人告诉我说,世界不断在变,所有你周围的东西都不会保持原有的状态一辈子的,那时候的我,还听不太懂,只是觉得奇怪,为什么所有的事物都会变,甚至变得让人完全认不出来了.就好像电影里的变脸一样. 过了几年,我已经懂事了,似乎有一点了解,所有的事物都是在发展的,就好像时间不停的流失一样,尽管发展有快有慢,但它们都会变得和以前不一样,这就是发展的魔力,也是促进它们不断发展的动力. 长大后,看见周围的来来往往的人和事,而环境也不断在变,我便完全懂得了,发展的重要性,就拿杭州就说吧.不对,若要说杭州的变化,恐怕说几天几夜也说不完了.还是缩小范围,说说文二路这一条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路吧. 听长辈告诉我,大概在二十几年前,那儿还没有那么多的房子,而多数是农田和坟场,十分的荒凉.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大抵也可以想象得到那时候的情形. 我从小就住在那一带,当我还是小学生的时候,由于学校就在家附近,所以也就特别频繁的在那里走动,在那时候,那条路虽然比起原来要好上许多,但终究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一条小小的弄堂罢了.刮风时灰尘飞舞,眼前一片雾茫茫的,而下雨时也好不到哪里去,在那里走一趟,就得洗一次鞋,因为地面上像铺了一层厚厚的泥. 现在大概已经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文二路也完全变了一个样,它像一个成长了的孩子,正在展现着它的魅力.虽然不能和市中心比较,但也是有模有样了,路边一家家商店开起来了,然后又一次一次的翻新,马路也变宽了,汽车在上面来来往往,一副四通八达的样子.这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文二路了,它代表着新世纪最显著的变化,代表着杭州正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前进. 欣喜,在于变化. 家乡的变化 我的家乡是山清水秀而又贫穷落后的.我的家在离市区几百里远的山沟里.上高中之前,我从来没有走出过大山的怀抱.老实说我对家乡的发展或是变化向来不是很关心.上高中以前没有这种意识,上了高中之后没时间关心.连两年多前到远在千里之外的他乡上大学,又懒得去关心了.因为家乡经济的发展速度跟珠三角的城市比起来实在太令人失望,提起来就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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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读书笔记8篇。
每篇有一段原文,一段感想。
速求,好了加分,最好一百。
检举1.《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tangram_guid_1356781897640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
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
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
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
夏洛特托身于简爱,这是我所知道的。
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
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
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
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
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
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
她遇到了JOHN RIVERS。
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
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
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
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
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
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
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
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读书笔记 《童年》 高尔基 作者介绍: 马克西姆•高尔基(1868-1936)生于俄国中部的尼日尼•诺夫戈罗德城,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
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
十六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争斗中它深入俄国社会得罪底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的丰富了它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1905至1907年,高尔基积极投身誉为大的无产阶级革命,1906年写成了长篇小说《母亲》。
《母亲》真实地反映了20世纪初俄国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表现了俄国工人阶级从自发走向自觉的斗争过程,被列宁称赞为一本“非常及时的书”。
十月革命后,高尔基写出了他最著名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内容介绍: 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最初发表1913年,它既是作者童年至青年时期生平的自述,也是举世公认的艺术珍品,是作者根据自己亲身的生活经历,对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所描绘的一幅生动的历史画卷。
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即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好词摘录: 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 好句摘录: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激昂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好段摘录: “唉,你们这些人啊……
”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
“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
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
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歌唱中,外祖母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时而飞旋,青春瞬间回到了她的身上,令她呈现出一种鲜花绽放般的美丽。
每个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我的感想: 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
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劳动着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
《平凡的世界》正白纸黑字的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
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
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
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是七五年至八五年。
发生地点在广袤的黄土高坡上一个叫做双水村的地方。
基本上整部小说是写双水村的变化和双水村的人。
在这个十年里,中国又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
双水村及双水村的人是中国和中国人民的缩影。
在那段年代里,文化革命结束了,上台执政带来了改革开放。
里面包含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路遥是想用一种现实主义的笔法细致的勾勒出一幅宏大的社会画卷。
在里面各个阶层不论性格面貌的人物都栩栩如生。
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路遥的精湛的小说功底,极其严肃的写作态度,使这部小说具备了作为那一段历史最好的辅助教材。
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教育意义则是一种对农民的深刻理解。
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
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
农曾经过的日子,农民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
但是间接知识也能够贷给我们启示和触动。
这就是《平凡的世界》。
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些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
这些书的现实意义在于中国的现状,在于历史的延续,在于未来的展望和我们年轻人自身的提高:对人性的理解,对中国的理解,对构成中国大地那一片片生命陆地的人们的理解。
另外一个方面,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
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 座村落中的一座。
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
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
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
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
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
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
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哪怕他选择的是煤矿。
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
他选择了平凡。
然而,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再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路遥,以前我不是很熟悉的一个名字,如今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读罢全书,我真切感受到:写作,不是空中楼阁,不是水中望月,而是需要真实的生活经历做积淀;写长篇小说更不是说写就写的。
路遥写《平》,用了四年的时间观察,体验,构思,整理,然而又岂止是四年所能完成的
若不是因为他是黄土地的儿子,又对生活有着执着深厚的感情,又怎能写出这些亲切淳朴的文字
正如他自己在后记中写到的其间包含着青春的激情,痛苦和失误,包含着劳动的汗水、人生的辛酸和对这个冷暖世界的复杂体验。
更重要的是,它也包含了我对生活从未淡薄的挚爱与深情。
至此,我也就可以对我的青年时代投去最后一瞥,从而和它永远告别了。
他的作品真不愧是用生命写出的作品
平》讲述的是黄土高原上一个穷苦农村在1975—1985这十年所经历的风风雨雨,特别是在改革这个大时代中各色人等的农民家庭的变化以及这许多家庭中的青年男女们的亲情,友情,爱情。
作者以博大的胸襟和气魄表现了众多家庭的酸甜苦辣,把每一家的故事都编排得有情有味,耐人寻味。
当然这里面也相对的对主人公着墨较多,青年中我们熟知并深深喜爱着追求高昂人生的孙少平和田晓霞,立足物质生活的孙少安贺秀莲,执着爱情的田润叶李向前,看似小孩其实已会独立思考的田润生,还有虽然犯过错误受过重创却仍心地善良的郝红梅,对待朋友细致入微肝胆相照的金波,天资聪慧的兰香......老一辈中朴实敦厚的孙玉厚,为了革命不顾一切的孙玉亭,有头脑有干劲的田福军......还有的角色三言两语就勾勒出人物性格,如二流子王满银,跛女子侯玉英。
作者笔下众多的人物形象都是很平凡的生活中小人物,他们的生活也都是很平凡的,种地,挖煤,建砖厂,挖鱼塘,都是农民从事的一些司空见惯的职业,然而正是通过这些平凡的人和事,让我们真切体会到农民的艰辛。
我相信,像我这样年龄的女生读了这部小说,一定会和我一样为《平》中的爱情所感动。
在《平》史诗般壮阔的长卷中,爱情,这一美丽的词儿,充满了瑰丽的芬芳。
路遥曾经感叹:雪夜之中,依偎在街角的恋人是最幸福的,也是最让我羡慕的
读这部小说,便能看见这样的爱情。
孙少安与田润叶的爱情,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甚至孙兰花与二流子王满银的爱情无一不充满了人性的张力,并在描述的同时添加陕北的信天游,充满浓情蜜意。
下面就不妨让我们一起来回忆一下那些幸福同时又伴有辛酸的画面—— 正月里冻冰呀立春消,二月里鱼儿水而水上漂,水呀上漂来想起我的哥
想起我的哥哥,想起我的哥哥,想起我的哥哥呀你等一等我...... 在润叶和孙少安的恋情中,出现了三次信天游,那醉人的信天游伴随着他们的情感世界。
孙少安是作家充满了怜悯与同情的主人公。
他是古老的黄土地养育出来的历史之子。
他是一个很早在岁月的煎熬中成熟倔强的农村青年。
13岁辍学回家务农。
与父亲一起挑起了生活的重担。
孙少安知识不多,但是他不保守、有创新精神,他兴办了砖厂。
他秉承了太多传统道德,当青梅竹马的田润叶向他发出爱的信号的时候,他退缩了。
不是他内心没有激情,也不是他不向往浪漫的爱情,而是两人之间的差距以及贫困的家庭带给他的自卑心理,还有他的现实主义思想,他选择了贺秀莲。
面对孙少安的退却,润叶表现出十分坚强的品格。
她宁愿从繁华的都市寻觅这个从土里刨食的汉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无法从痛苦中走出来甚至在和李向前结婚之后很久都没有改变自己的感情并因此在精神上受着折磨,文中几次描写她几近崩溃的愁容。
与润叶相比,少安显得过于软弱,他虽然偶尔也会触景生情,但大多数时间是很满意现在的生活状况,尤其是和秀莲的感情竟然好得不得了, 有没有比你更宽阔的河流,爱耐基;有没有比你更亲切的土地,爱耐基;有没有比你更深重的苦难,爱耐基;有没有比你更自由的意志,爱耐基。
较之孙少安与田润叶的平民式的爱情,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则带有浓厚的现代意味。
书中的男主人公孙少平无疑代表了一个时代的有志青年脚踏实地的高昂的人生历程......与那个特定时代的许许多多农村青年一样,孙少平似乎应该安于现状,过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娶妻生子......的程序化的生活,因为他没有机会上大学,又出身贫穷本分的农民人家。
他注定要像他父亲那样,在这个祖祖辈辈都周而复始的土地上以同一种姿态旋转,跳不出这个圈子,——这就是中国的农村,中国的农民。
但少平他毕竟是读过许多书的知识分子。
他了解农村,也了解自己,他从不惧怕劳动,决不同于他那个游手好闲的姐夫王满银。
但也不愿和他哥哥少安一样,单纯追求一种物质生活上 的富足。
他决不鄙视农民,但却不想在土地里平淡一生,正像他在给妹妹兰香的信中说的那样:......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他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他已经在信中设计好自己的人生之路。
他是幸运的,父亲,哥哥,妹妹,让他感受到血浓于水的亲情;金波,王世才夫妇,让她体验到真正的友情;田晓霞,让他享受到甜蜜、崇高的爱情。
但少平的路毕竟是坎坎坷坷,多磨多难的,他一个人在黄原城拼命地干活,从一个揽工汉到一个正式的煤矿工人,他流的汗水几乎可以成河,背上的伤疤层层叠叠,甚至有些惨不忍睹。
然而这算不上什么苦难,他是农民的儿子,受点苦和累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而田晓霞的死对他却是致命的打击。
他们不同的出身,却有着同样高昂的灵魂,共同的志趣和责任感,彼此真诚地帮助,使他们从纯洁的友谊发展到炽热的爱情,那种情到深处的默契让我们都怦然心动,而田晓霞却因救人而牺牲,也许每位读者读到那里都会忍不住流下泪水。
尤其是文中描写到田福军给少平看那三本日记时,那段场面这样写道孙少平接过这三本彩色塑料皮日记本,随手打开了一本,那熟悉的、象男孩子一样刚健的字便跳入了眼帘——......酷暑已至,常去旁边的冶金学院游泳,晒得快成了黑炭头。
时时想念我那掏炭的男人。
这想念象甘甜的美酒一样令人沉醉。
爱情对我虽是初见端倪,但已使我一洗尘泥,飘飘欲仙了。
我放纵我的天性,相信爱情能给予人创造的力量。
我为我的掏炭丈夫感到骄傲。
是的,真正的爱情不应该是利己的,而应该是利他的,是心甘情愿地与爱人一起奋斗并不断地自我更新的过程;是溶合在一起——完全溶合在一起的共同斗争
你有没有决心为他(她)而付出自己的最大牺牲,这是衡量是不是真正爱情的标准,否则就是被自己的感情所欺骗......孙少平的视线被泪水模糊了读到这里的我早已泪流满面了。
多么年轻可爱积极向上热爱生活的女孩子啊,她那样热恋着她的掏炭的男人这是作者有意的安排吗
难道是因为这种爱情不符合世俗的逻辑吗
总之,作者这样安排这对我们深深喜爱的男女青年,着实让我们更加被这本小说吸引住了。
还记得那个郝红梅吗
就是给少平带来了痛苦初恋的人儿啊。
上高中的时候,郝红梅为了和班长顾养民在一起,放弃了和少平之间的美好的初恋。
可怜的姑娘却因为临毕业时一次偷窃行为,被那个注重门风的家庭拒之门外。
当润生到乡间一家小摊吃羊肉饺子的时候,发现那个背着孩子的老板娘居然是已经没了丈夫的同学郝红梅。
美丽的郝红梅的不幸激起了润生想保护她的强烈愿望。
对于润生来说,姐姐不幸的婚姻让他开始接触爱情,对于女人,他既充满向往又本能地躲避,郝红梅开始就在他面前表现出了一种难以掩饰的自卑感,反倒大大地刺激了他的男子汉气概。
他喜悦地感到,他在红梅面前才是个真正的男人。
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了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她那粉红的笑脸,好像红太阳,她那活泼动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光。
当漂亮、白净,大眼睛流动着热情的光彩的金波唱起热泪涟涟地反复唱《在那遥远的地方》的时候,很多读者的眼前模糊了。
是的,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他心爱的姑娘。
他不能忘记她。
这是永远的爱,永远的伤痛
整整八年,他的梦魂还在远方的那片草原上游荡,寻找失落的马群和那个黑眼睛红脸蛋的牧马姑娘。
八年以后,当他再次寻找那位姑娘的时候,却已经物是人非事事休。
青春之花,永远地凋谢在了这片草原上,这是壮丽的凋谢。
文中用一段强烈的抒情表达金波神圣深沉的感情别了,草原
别了,雪山
别了,我亲爱的姑娘
无论你此刻在什么地方,我都向你祝福,祝福你美满地生活在人间。
我会永远珍藏着你的微笑,你的歌声,一直到我闭住眼睛的那一天。
我同样会不息地唱那支歌,那支青春和爱情的歌;愿你常能听见这支歌。
我仍然在焦渴地企望,某一天,甚至我们已白发苍苍,我们或许还能相见;如若不能,哪怕是在梦中,或在死后的另一个世界里......别了,我心上的人啊
在很多男性的心中,孙兰香是《平凡的世界》里最有光彩的女性。
她具有智慧、道德、和宽容。
兰香应该是出生于70年代初的人。
时代造就了她与她的哥哥姐姐不同的命运。
她成了这个家庭里学历最高的人。
在大学里,她会像哥哥一样也会怀念那个生她养她的小山村但已经几乎完全摆脱了农村气质,认识了她的那个男人吴仲平。
对事业共同的追求是牵引他们走到一起的红丝带。
关于他们的爱情,文中通过几个细节描写表现得淋漓尽致,如一开始吴仲平默默地给兰香占座,到一起研究学习问题,再到看电影,后来请她到家里吃饭。
兰香漫步在这迷人的夏夜,心中涌动着青春的热潮。
她突然渴望立刻找到仲平,对他说,我去你们家
青线线(那个)蓝线线,蓝格莹莹彩,生下一个兰花花,实实的爱死个人
五谷里(那个)田苗子,唯有高粱高,一十三省的女儿呦,数上(那个)兰花花好......很多人诧异于兰花与王满银之间的感情,然而,看看亲爱的兰花的表现吧,她不怕这个家穷。
她从小就穷惯了。
不管别人对她丈夫怎么看,这个忠厚善良的农家姑娘,始终在心里热爱着这个被世人嫌弃的人,因为在这世界上,只有这个男人,曾在她那没有什么光彩的青春年月里,第一次给过她爱情的欢乐啊
她为王满银生下了狗蛋、猫蛋,尽心尽意地操持着这个家。
这个朴实的农村妇女的爱情,直到现在,在中国贫困的农村里依然有着普遍意义,那就是,当她将自己第一次交给一个男人时,甚至仅仅是有了第一次的身体上的亲密接触,她就认定了自己是那个男人的人了。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所谓路遥知马力,其实第一次接触作家路遥是缘与他的名字,所以自己曾无聊得念叨过一段时间,但慢慢的也就把他忘掉了,后来很偶然的机会从同学那里知道他是个作家,但,仅此而已,压根不晓得他有什么旷世之作,也猜不起他在文坛单凭什么能有自己的盛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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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自己在一个路边小摊上看到《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才真正的从骨子了解到一个作家,认识一段历史。
平凡的人徘徊在平凡的世界,脚踏实地的迈着人生的每一步,或是充满了荆棘,或是经历了大风大浪,但他们演义的终究是属于自己的生活,是现实让他们慢慢的明白了人活着其实不是只是等待和价值的等价交换,知道了人明明处在水深火热,但为什么还垂死挣扎的活着,也同样晓得了在舞台上怎么诠释自己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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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之所以他们想了这么多本不该想的事,有了这样对生活的无限投入,很多平凡的人才会有了脱胎换骨的转变,有的人会弃恶走向了善,(诸如孙少平的姐夫就是如此的)有的人又从善变成至善,体现出做人的一种真善美的本质,尽管命运有时候会捉弄一下那些用心体验生活的人,但他们活的终究是不平凡,所以平凡的人往往拥有不平凡的人生,这也就司空见惯,不足为怪了。
据说,路遥是利用六年的时间花在了这本书上,内容贯穿了十年间社会历史的动荡变迁,并成功刻画了在此历史过程中各个人物的变化和人与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田,孙2家,包括金家错综复杂的关系,就不再是单纯的深究一段时期内人的生活状态,也在某种层面上再现了文革时候人们的原貌,囊括了平凡的人的爱情,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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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就简单的举3个典型的人物代表 1:孙少安是孙玉厚家的长子,虽然是中学毕业,但是家境的贫寒让他过早地踏上了社会,与父亲一起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成了家庭的主心骨。
他干活是一把好手,所以成了生产队长,而且是有名的一队队长。
也因为家境的限制,他忍痛放弃了田润叶对他的感情,娶了一位朴实的山西姑娘。
因为穷,许多人看不起他们,但是生活的艰辛使他逐渐成熟起来,也使他不断想方设法地努力去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
办起窑厂烧砖,在经历了不少苦难后,他终于成了村里最先富起来的农民,让别人对他刮目相看。
虽然有他思想的局限性,但是这样的人物无疑是农村改革中的先进代表,是真实的。
2:他的弟弟孙少平是个有志青年,高中毕业后,也是因为家境的贫寒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踏上了社会。
他为人家打短工,由于肯吃苦,差点成了人家的上门女婿;他又到城里打工并赢得了同学田晓霞的一段爱情;他后来又光荣地当上了煤矿工人,当上了工段长,成了模范。
生活没有压垮他,反而磨练了他,使他不断成熟起来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3: 田晓霞的父亲虽然是省委书记,但田晓霞没有躺在阳光下,而是通过自己努力成为了一位光荣的记者,并最终在一次抢险中殉职。
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对孙少平的爱情可以说是轰轰烈烈,虽然他们之间的地位悬殊如此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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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不久前还在书上看到过寻根文学一度风行,寻根文学也因此受到过文坛的质疑,他们认为文学的笔锋不应该只指向过去的故事,而是要写些以后带科幻性质的书,也不为一件坏事,但是无奈于现在中国的幻想类小说只简单的停留在玄幻小说的层次上,大多仅供娱乐,诸如郭敬的经典之作《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台湾作家萧鼎的《诛仙》包括很多类似的书,只能作为快餐文化走进广大受众。
相比很多庸乱的的一些记录历史的书来说,我倒觉得80年后的一些文学作品到现在风靡的网络文学写的更活点,也显得更丰满,他们尽管在文学上没有太多深邃的东西,但是终究是一种进步,而不象寻根文学那样,读者群只局限在过去经历过的人身上,并且大都拿不出经典,很多时候压根存活不了多长时间。
再者说了以前提到的是“作者之死”到现在的“读者之死”,一个作家若真想走的稳当一点,走寻根路线还是需要做好思想准备的。
当然,《平凡的世界》虽然也是写了过去的故事,但不同的是,作者用了6年的时间,真正的深入了生活,真切的感受到那个年代的人们是如何在一条线上挣扎或是奋斗的,用心灌注的作品,自然不同于码字,他更容易同读者引起一种共鸣,所以它的出现仍可以被读者看重,并成为一部经典之作。
不管怎么说,对于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我还是认为很成功的。
1. 《童年》 高尔基 好词摘录: 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 好句摘录: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好段摘录: “唉,你们这些人啊……
”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
“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
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
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我的感想: 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
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仅供参考 1.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
”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环境保护,不环境污染,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
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
我仔细地想了一想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2.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
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
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3.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
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多么可爱的小生灵
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
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的更多。
500字读书笔记。
《骆驼祥子》道尽了穷人的无奈,穷人的辛酸,穷人的末路。
或许我们会说为什么要放弃希望呢
会什么不继续奋斗呢
但我想有时对生来困苦的人们这实在是不容易,他们活着就是为了要拼命换一口饭吃,温饱就是他们的理想,成家立业甚至遥不可及—因为一个拉车的没有办法再养活一家子,婚姻的美好对一个穷拉车的身子却是一种残害
老舍极深刻地刻画了这些画面,其中有一段说祥子在酒馆看到一老一小,老的哆嗦着,一进客栈不久就晕了,他已经在无数凛冽的冬夜里拉着辆破车、为了几个子儿挨饿受寒,天气太冷、因为不得不拉车,所赚的几个子儿都买了酒喝好取暖,老爷爷从年轻拉车到老,不知哪一天会突然一倒死在路上
但是为了养着没爹没娘的小孙子,还是得拼了老命
客栈里同是拉车的人们都动了慈心,出钱出力帮助他们,老小两个猛啃着祥子送的包子…走时,小孙子还抱怨爷爷没能多拉回车—他们没有煤炭好取火了。
多么的早熟,这是命运虽逼的早熟,可不令人鼻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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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市民的生活是如此卑微,他们没有开通的思想,只能一昧地听天由命,没办法再困顿中开出一条新路来…命运又何须扎争呢
到头来不都一样
落得相同下场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这本书写的是苏联一位革命英雄的事迹,据说是根据作者自己的生活经历写成的。
其中的一些情节深深地感动了我。
比如保尔修铁路那一段,作者对俄罗斯的寒冷描写使得我自己好像也身处其中了似的。
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中和艰苦的条件下他们完成了工作。
其中有一个情节很深的感动了我,就是其中有一个共青团员因为怕苦就想逃跑,可是大家全都反对他,这个情节使我深刻地感受到了那种革命的激情和不怕艰险迎难而上的精神。
这本书教育了我。
读书笔记——《朝花夕拾》(鲁迅)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
作者在这样纷扰中寻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
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美好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
去留学,并且碰到了一位令自己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医治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的可以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
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
走过留学的日本的求学索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老友。
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