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女捕快吗?
地位重要的捕快,却是贱民身份。
三班衙役,除了壮班之外,都是贱民。
一个家族有人干了这个,三代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至少在理论上,比一般农民地位还要低。
因为捕快干的活儿,在古人看来,是一种不良之行,得罪人的活计,一种贱业。
总是要抓人拿人,总是跟坏人坏事打交道,正经人注定不屑于此,所以,只能让贱民做。
做不良之事者,只能是不良之人,所以,在中国古代,人们也称捕快为“不良人”。
其实,不止中国,古希腊城邦的警察,也是奴隶来做的,公民犯了事,要由地位低贱的奴隶抓他们。
每逢开公民大会,好些偷懒不肯出来开会的公民,也是由奴隶拿绳子赶他们出来。
求文,关于查案古代的小说,比如主角是捕快,大理寺少卿
《韩熙载夜宴》:传世名画《韩熙载夜宴图》神韵独出,令世人惊叹,《韩熙载夜宴》由此讲述了一个扑朔迷离的曲折故事。
在南唐名臣韩熙载举办的一场豪门夜宴中,发生了一桩离奇命案。
那一晚,一位年轻美貌的女子在众目睽睽下被人巧妙下毒,命殒当堂。
红颜股命、内藏玄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究竟谁是真正的幕后凶手
这个波诡云谲的离奇古案,仿佛就发生在昨日,一切均历历在目。
《孔雀胆》:元朝末年,群雄纷起,中原以朱元璋势力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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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宪宗李纯于惊涛骇浪中即位,有意重振皇权,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削弱割据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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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十年(815年),宪宗对淮西用兵进入关键时刻,主战宰相武元衡忽然于上朝途中遇刺,成为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位被当街刺杀的宰相。
其马自行跑到大明宫建福门,诡异地徘徊不止。
百官惊惧,宪宗不敢上朝,呆坐在延英殿中默默流泪,恐怖的气氛悄然笼罩了长安全城。
太子左赞善大夫白居易上书皇帝,要求追捕凶手及幕后主使,却立即被贬为江州司马。
真相难明,迷雾重重……
古代捕快地位很低,但是为什么还有人当捕快
捕快是体制内,负责一县治安,也是闲的,各代都有徭役,做了捕快可以不役,既然负责治安,灰色收益也是不错,楼主所说其实不太对,士农工商,封建社会以士为贵,以商为贱,捕快地位并不低,做捕快的一般都是练过武的,少识字,习武之人一般情况不从军就只有做捕快了,和平年代很少有大案,捕快还是很安全的。
在古代,衙役和捕快有什么区别
衙役和捕快当差的,只是分工不同。
1、衙役的地位低于吏员。
吏管没有,但好赖还是官方人员,而衙役根本没有官方身份,只属于为衙门衙役服役性质。
这些人负责衙门的站堂、缉捕、拘提、催差、征粮、解押等事务。
2、衙役的身份分两种:民壮、库丁、斗级、捕兵为良民,皂、快、捕、仵、禁卒、门子为贱民。
3、捕快:捕快原来分为捕役和快手,渐渐的人们把捕快捕役和快手合称,就叫成了捕快,他们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
衙门里的捕役。
古代的警察为什么叫捕快?
唐人在中写道;“,有吏夜捉人。
老翁逾墙走,老妇出看门。
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这个“捉人”的“吏”指的是古代衙门里的捕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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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电视连续剧,写的也就是捕役的生活情景。
到了明、清时,则称之为捕快。
捕快是捕役和快手的合称,他们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
“捕役,捕拿盗匪之官役也”;而“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清·六部成语注解·刑部),因二者性质相近,故合称为捕快。
捕快平日身着便装,腰挂表明身份的腰牌,怀揣铁尺、绳索。
领班称“捕头”、“班头”。
老百姓称捕快为“捕爷”、“牌头”、“头翁”、“牌翁”等等。
在明清法律条文中,称捕快为“应捕”或“应捕人”,即“本有逮捕罪人之责的人”。
有的大州县,捕快往往配备马匹执行公务,故又称之为“马快”。
而徒步者,则称之为“步快”、“健步”或“楚足”。
各州县在编的“经制正役”的捕快,因州县大小而决定其人数。
捕快所承担的侦破任务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叫“比限”,一般五天为一“比”,重大的命案三天为一“比”。
过一个“比限”,无法破案的,捕快便要受到责打。
捕快在古代属于“贱业”。
并严格规定他们的后代不能参加,以免有辱斯文。
即便脱离捕快行业,他们的子孙也必须在三代以后方有参加的资格。
捕快是没有工资的,每年的伙食补贴(即“工食银”)不过十两左右。
养家糊口自是艰难,于是敲诈勒索便成为一种风气,设置种种名目收取好处费。
甚至与州县官吏同流合污,或制造,或对老百姓横征暴敛,任意拘捕。
在历代的诗文中,捕快作为统治阶级的鹰犬,常常成为鞭挞的对象。
清人郭庭翕在中写道:“流民便作贼,迫于不得已;捕人亦作贼,何说以处此
世上流民尚可数。
捕人林林遍官府。
捕人安乐流民苦。
”流民迫于生活不得已为贼。
而真正的贼却是遍布官府的捕快。
另一个清人蒋坦,描写了贫苦农民的生存惨景:“前差去,后差来,旧粮纳,新粮催。
乡丝未熟布衫破,质库(当铺)掷出啼声哀。
”但衙门的催租却急如星火,交不出,便要捕快抓人,“明朝计费无一钱,过卯任捉老翁到”()。
可见捕快,常会应官长之令,参予诸如催租、抓丁、捕人之类勾当。
在民国时期,老北京警察局的,亦属于捕快性质。
他们一律穿着灰大褂,所不同的是“只有的成员有时不扣扣子,有时只扣几个扣子。
走起路来身子向前倾……的下层队员,一年四季都把头剃得又光又亮,即便是冬季,也不兴戴帽子。
腰上总挂着一块‘汗巾’,从大褂外面看起来,鼓鼓囊囊的好像是揣着‘二把盒子’(手枪)”(方彪《京城百怪》)。
他们的职责应是对付贼匪,但却以欺压老百姓为能事,令人切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