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紫川到底有什么好看的啊
开咱们遇到了同样的问紫川的其实很有争来议的。
我当初看开头是痛苦地熬过去因为紫川开篇的所谓“幽默”总有点别扭,确切的说,不协调。
事件都是正经的,可是小说的人物却突然来点穿越,用点现代语言搞笑,而且最初情节不十分紧凑,因此吸引力说实话,未必比二流小说强。
而同样是开篇,很多人确很喜欢,认为很好玩,比起后期的沉重而言,很多人喜欢前期的紫川。
这事我还专门发起过投票,对半分吧。
抛却最初的几章不谈,后面作者老猪就终于正经了。
从帝都流血夜开始,剧情就开始扣人心弦了,紧凑了(当然这里还不算特别吸引人的地方,同样写帝都血夜的,我也见过别的小说写得更好的) 而公认的观点是,到了帕伊之战就很精彩了,如果这里再不感兴趣的话那就需要继续看了。
战争最受好评
绝对不是。
紫川的战争当然是一大看点,但饱受好评是绝对不可能的。
紫川从帕伊之战之后开始波澜壮阔,气势起来了,故事场面宏大了,战争确实起了很大的作用。
战争在各个玄幻小说里都必须有看头,否则难以非常成功。
紫川的战争并非特别华丽,因为里面没有魔法,不像佣兵天下那样眼花缭乱。
但是因为紫川的大国大人口大规模战争的设定,冷兵器战斗因为规模而出彩,所以说气势如虹,波澜壮阔。
不过,老猪的战争描写也有欠缺,在紫川吧里也经常有讨论,讨论战争描写的硬伤,不合理之处。
所以喜欢紫川的人也绝非把它当神作膜拜,经常有铁杆书迷来质疑一些不合理的描写。
最大的看点当属感情描写。
紫川因其中的感情而出彩。
战争为什么能波澜壮阔
规模是一方面。
而可歌可泣的人物、团体才是最抓住读者心的。
不论是哪一方哪一国,都有视死如归,为国捐躯的人,都有催人泪下的话语,都有令人热血沸腾的豪言。
而不说战争,单说感情方面,那么紫川中的友情和爱情也是让人感慨的,很多描写也让人不禁联想到了自己。
小白中能火的说法只能说明小说都是给小白看的书。
毕竟各个书的读者群体里,紫川的群体算是素质比较高而且文笔比较好,思维也都很活跃的。
跟紫川处于同级别的书基本提的最多的就是《亵渎》吧
看紫川的也有不少喜欢《亵渎》的,其中认为亵渎强于紫川的也不在少数。
不过每个小说都有其自身的缺陷。
紫川的战争部分硬伤,前期稀里糊涂的穿越,和部分非主角人物强大得变态是紫川的问题。
亵渎都说是神作,但是过多的描写阴暗面也是它的一种缺陷,毕竟人也不能老盯着不好的方面看,要说骂,会骂的人也是很多的。
《佣兵天下》和《紫川》的读者也很重合,《佣兵》也曾经很火,也受不少好评,想象力很好,但是特点就是太理想化,基本是主角都是高贵品格。
紫川跟这两本书比起来,居中吧
主角遭遇了不少重大挫折,无论感情还是战斗。
人物也都有血有肉。
既不会高尚到上天上,也不会阴暗到下地狱。
关于紫川的简介,有的人说的非常好。
-----紫川一书,以人物描写为基础,铺以波澜壮阔的战争场面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
这里有天真的少女,有老辣的政客,有年轻的名将,有垂暮的英雄。
斯特林的正直,帝林的冷酷,紫川宁的矛盾,卡丹的聪颖,流风霜的柔情,紫川中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时常出现在我们的脑海里。
而我们的主人公,则是在书中一步步走向成熟。
从帝都城下热血的少年,到远东烽火中年轻的统帅,到关系人类危机存亡的一代名将。
这里没有完美的圣人,只有有血有肉的“人”。
紫川中的爱情描写,感人至深,超凡脱俗。
有青梅竹马的恋情,有一见钟情的际遇,有英雄救美的传说,有斯人已去的遗憾。
流风霜让我们感慨,卡丹让我们怜惜,阿宁让我们心痛。
亲情友情爱情的缤纷错杂,家族种族名将的交锋,患难共存的兄弟,生死不渝的爱情,个性鲜明的人物,气势如虹的战争,就在风景如画的西川大陆,为我们上演一曲百年悲歌传奇。
最后重复一遍,刚看的时候我是挨过去的,但是后来就放不了手了,楼主可以坚持一下。
不过实在不喜欢也不必强求。
我们都有自己的观点,不喜欢就不喜欢,也不需要靠别人来改变你你才喜欢。
现在紫川已经写完,比起我们一堆追着等了数年更新的人,你可算幸福的哦
关于“面包与爱情选择”的典故。
明义:爱情是人与人之间的强烈的依恋、亲近、向往,以及无私专一并且无所不尽其心的情感。
在汉文化里,爱就是网住对方的心,具有亲密、情欲和承诺的属性,并且对这种关系的长久性持有信心,也能够与对方分享私生活。
爱情是人性的组成部分,狭义上指情侣之间的爱,广义上还包括朋友之间的爱情和亲人之间的爱情。
在爱的情感基础上,爱情在不同的文化也发展出不同的特征。
1.所谓生死契阔,乃至生死,若心无牵挂,无论面包婚姻或爱情婚姻,都以失败告吹。
选择面包婚姻,不是被现实的生活屈服,更不是为了金钱放弃爱情,而是对婚姻有自我独特见解:爱情,是建立在婚姻上,婚姻则该建立在面包上。
许多人年少时总渴望轰轰烈烈,死去活来的爱情,总觉得爱就要爱得天地动容,山河失色,若一天失恋了,或有一天忽然年华不再,容颜老去,所有光环腿色,才会发现爱情也许平平淡淡才是真,那维持两个人一起生活的,是若亲情般的“相呴以湿,相濡以沫”——茶米油盐,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面包。
当生活回归平淡,我们才了解,婚姻是一种责任,爱情也是一种责任,而面包就是支撑我们生活的是必需品。
责任心加上面包,成了千古不变的坚定承诺。
执手千山万水骤然缩短,执手恩怨情仇悠然消散。
2.面包婚姻,更符合现今社会经济发展。
俗语有说,有钱有浪漫,没钱的娃很平淡。
没钱是执手后的悲哀,没钱是分手时的凄绝。
执手时,绝不疯狂,绝不偏私。
我曾以为所有的爱情故事都一定要惊天动地才算不枉此生,曾以为只有生离死别的爱情才是最美的,曾以为每个人的爱情都一定要轰轰烈烈才能称得上爱情,曾经以为所有的爱情都有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然而这些爱情都只是在韩剧或日剧里才会出现的场面,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没有那么多一见钟情,没有那么多催人泪下的癌症爱情故事。
我们应该从虚幻的世界走向现实的世界,我们应该开始不再向往那么多的山盟海誓,我们只是渴望能有这样一段婚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3.爱情面包会更香,面包婚姻里的爱情更甜蜜曾以为面包婚姻没有爱情,曾以为只有爱情婚姻才有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浪漫,以为只有爱情婚姻才有向往同生共死的壮烈,曾以为也曾无限向往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忠贞,难道结婚后,就无法和你的老公相亲相爱
感情,是需要培养,需要包容,需要体谅。
与那人携手走过黑夜里的漫漫长路,在瑟瑟寒风中任他为我披上外套之后,就死心塌地地认同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不为什么,尽管轰轰烈烈使人感动,但平平淡淡同样震撼人心。
也许我们的生命里并没有如画的风景,但至少我们拥有美丽的野花,在湿润的土壤里同样可以散发香气。
或者平平淡淡正是人生的真谛吧,我们虽然没有与红尘作伴,但我们至少可以享有每个美丽的清晨和黄昏,不愁吃不愁穿,我们可以执子之手地走过所有漫长的道路,哪怕路途中有着无数艰难险阻。
面包婚姻,看似是句讽刺的话语,其间却包含着那么大的勇气。
不为什么,只为你,漫漫长夜里执子之手,走完那一段又一段的长路,坎坷的道路上与生活伴侣度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在所有的道路上与你携手走过,让整个世界都变得渺小。
也许只要面包太现实,只是在这漫长的道路上有一个人陪你携手走过每一个路口,把你的衣食住行安排妥当,携手走过一生一世的灿烂,难道这不也是一种幸福
总结:现实的婚姻生活当中,到底什么最重要
当男女在热恋时,智商为零
认为爱情第一,有了真爱什么都可以不在乎,幻想着以后的美好生活,认为只要俩人相亲相爱就一定能过上幸福生活
一旦结婚了,矛盾就接二连三地出现,开始是为柴米油盐烦恼,为小孩的培养争论...一直到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到最后就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离婚"
不知不觉开始认为,好像以前的一切美好幻想都不尽人意,生活并没有自己想像那么单纯简单,只有爱情没有面包的生活真的很难过,这时也许就会扪心自问:爱情到底算什么
没有钱,没有生活保障一切都是虚假的,爱情不能当饭吃,"钱不是万能,但没有钱就万万不能"这句话像一把锋利的飞刀扎在心里最深处
后悔自己当初的无知
观看《惊天动地》感想
国内的灾难片我一贯很少问津,因为不仅是技术和主题,还有已经看惯了欧美演员的习惯。
———— 一年半前的大地震,至今仍然会成为梦中的情节,如此大灾,实在不容易忘记。
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拍这个题材的电影,有些吃力不讨好。
因为人们的记忆还很新鲜,很容易对影片的细节产生质疑,因为这一幕幕在电视镜头前、在现场,都看了很多很多次了。
记得地震刚发生那会,电视上任何一组现场的镜头,都能催人泪下,因为真实,也因为没有经验。
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各种报道渐渐都被加以包装和渲染,你看到的东西不再是第一手的镜头,能感动的也渐渐少了。
同样的道理也用于电影,不用渲染,不用做作,拍出真实,才会感动人。
本片的节奏有点像刚才的描述,前半部刚地震,天崩地裂,是救人最宝贵的时刻,解放军克服困难、徒步翻山越岭。
这些相当紧凑的镜头,能让人产生共鸣,自然能再次感动观众。
到了后半部,救人阶段渐渐过去,到处都有刻意的痕迹,看的也就无动于衷了。
对于主旋律影片,评价也就如此了,毕竟电影本身也有很多限制,想要更多发挥也做不到。
不过以后再要拍这题材,还是多看看普通人普通事,感动由此而来。
《惊天动地》——国产主旋律灾难片 今年连看了好几部与以往大不相同的主旋律电影,还以为这部也会有所不同。
可是实际上,无论从内容到形式,本片都沿袭了以往的主旋律风格,基本没有什么创新和提高。
影片一开始的背景交待上,就采用了最传统的满屏字幕法,而且还是黑底白字,字数多达近200,内容也不仅仅是交待故事背景,而是从政治的高度给全片定性。
一般来说,电影的主创人员总是不希望观众早早猜到结局的,即使有什么结论很鲜明的观点,通常也会通过剧情、人物等来让观众自行体会。
象这样一上来就公布标准答案的,除了教科书之外,恐怕在文艺形式里并不多见。
所以,本片一上来就给了观众一个强烈的心里暗示,这不是一部商业电影,也不是一部文艺电影,而是一部宣传片、教育片。
观众不是在欣赏和娱乐,而是在被教育。
这样做的弊端,我觉得显而易见,既容易让人产生逆反心理,而且摆明车马地搞宣传,也容易让人对影片后续的故事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毕竟,宣教片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近似广告的东西,只是一个是思想层面的,一个是商业物质层面的。
而广告里的美女信誓旦旦地保证用了她宣传的减肥产品,就能和她一样有魔鬼身材,总归是不大容易让人相信的。
除了片头外,影片的其他方面也充满明确的目的性或者说任务性。
比如人物设计上,县委书记任玥的母亲占了很多戏份,每个桥落的任务属性就很明显:一是要展现灾区人民的高尚品质,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二是为了展示任玥书记舍小家、顾大家的情操;三是为了表现一下母女亲情,避免角色沦为政治符号和显得空洞。
这些主题本来并不虚假,相反还很感人,但却由于太过老套(比如临死不忘说樱桃)、太着痕迹(比如任玥的副手、那个眼镜干部有1\\\/2的出场时间都是在反复提醒任玥还没找到她妈妈)、太过没有呼应(比如任玥直到最后都没有去回去看看或主动问一下家里的情况,反而使之前的煽情落了空,显得不近人情),而变得缺少打动人的力量。
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影片各处设计的功利性太强,这个人物不是因为剧情发展和叙事的必要出现的,而是为了完成导演想要照顾到的主题而出现的。
所以尽管事情感人,但电影反映出来的却并不感人。
此外,本片的表现手法也普遍存在老套和任务性太明显的问题。
比如即将结婚的女教师和休假战士的灾区意外见面,居然还在用“两人面对面张开双臂跑向对方然后拥抱”的慢镜头。
在我的印象里,现在除了恶搞和致敬,已经很少有这样运镜的了。
再比如100多名战士为小女孩齐唱生日歌唤醒小女孩的桥段,尽管知道这是有真实事件原型的(20岁的贾正娇),我还是觉得电影里显得很假。
因为很难想像在那种分秒必争的紧张环境下,战士们会停下手中的工作,犹如演唱会一般集体站在那儿边唱歌、边摇动手电筒打节拍……因此,这种煽情手段,我觉得还停留在《艺术人生》或者多年以前国产电影的阶段,甚至还不如看电视新闻时来得动人。
有兴趣的观众可以对比一下当初的现场视频,那种真实鲜活的台词和场景,远不是现在电影中可比的。
本片展示的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是人民解放军、武警战士们的英勇善战和大无畏精神。
片中有大量爬山过河、冒着生命危险赶赴灾区和实施救援的场景,这个是我们的主旋律电影相对擅长的,本片中尽管在技术层面上做得仍不够优秀,但整体气氛和感觉出来了,也是全片展现最成功的一个方面。
二是军民鱼水情以及在灾难来临时的亲情、爱情、友情。
本片在这个方面花了很多笔墨,但个人觉得很不成功。
象前面提到的任玥的母亲、过生日的小女孩、即将结婚的恋人,都是表现这方面意思的人物和桥段。
这些桥段本身很有典型性,事情也很感人,但拍出来的感觉并不好,过于刻意和煽情。
三是大地震带来的灾难场景。
虽然本片不是好莱坞典型的灾难片,但完美展现灾难场景仍然是必须的和极为重要的电影任务。
本片中的特效似乎是八一制片厂自己完成的,据说数量还创了历史记录。
因为我看的版本画质很不好,所以对特效水平不好下结论。
但我的总体感觉是不太好的,尤其是地震时的全景场面,模型的感觉比较浓。
不过在这一点上我并不是太计较,至少是没有觉得它成为本片的一个大毛病。
因为一方面有不少八一制片厂当初现场拍摄的真实场景,本片有很多镜头也是在真实废墟上拍摄的;另一方面,本片中也有一些地方还是拍出了险象环生的感觉,尤其是后来的化工厂抢险一段。
总体来说,本片中不乏让人感动之处,但多是来自于真实事件本身的力量,来自于我们在2008年那段难忘日子的切肤之悲和发之内心的感动,而非来自电影的表现力。
汶川大地震在我看来是一个非常好的、非常重大的电影题材,无论是走情感、人性的路线,还是走主旋律路线,都既无政策审查之麻烦,又有现实意义,而且素材比比皆是。
本片的问题,并不在于它是主旋律(歌颂抢险战士估计还不会有人唱反调),而是在于它没有拍好,其感染力远比不上当初的电视新闻和一些成功的摄影作品。
而归根结底的问题,在于它完全没有借鉴类型片的一些成功经验,完全没有考虑当前观众的欣赏需求,完全没有与时俱进的想法,也完全没有试图将其打造成一部不仅宣传部门满意,而且观众也满意,甚至有国际影响力的电影。
真心希望能有一线导演,好好拍出一部优秀的汶川地震题材的电影,能够作为中国推荐的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候选片,向世界展现正面的当代中国。
执子之手白头偕老什么意思
“生死,与子。
执子之手,与子。
” 是一种古老而的承诺,是浪漫而美丽的传说。
执手千山万水骤然缩短,执手恩怨情仇悠然消散,执手泪眼不忍相看,执手相思,相思难眠。
执手之时,冷暖两心知;执手之时,悲喜两忘。
无奈的是执手后的悲哀,无奈的是分手时的凄绝。
执手因为爱。
爱的越真,心越清纯;爱的越深,情越质朴。
执手时,绝不疯狂,绝不偏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生死两忘
曾经以为所有的爱情故事都一定要惊天地,泣鬼神才算完美,曾经以为只有留有残缺的爱情才是最美的,曾经以为每个人的爱情都一定要轰轰烈烈才能称得上爱情,曾经以为所有的爱情都有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然而这些爱情都只是在小说里才会出现的场面,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没有那么多一见钟情,没有那么多催人泪下的梁祝式爱情故事。
于是我们开始从虚幻的世界走向现实的世界,我们开始不再向往那么多的山盟海誓,我们只是渴望能有这样一份爱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曾经无限向往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浪漫,曾经无限向往同生共死的壮烈,也曾经无限向往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忠贞,但自从与那人携手走过黑夜里的漫漫长路,在瑟瑟寒风中任他为我披上外套之后,就死心塌地地认同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不为什么,尽管轰轰烈烈使人感动,但平平淡淡同样震撼人心。
也许我们的生命里并没有如画的风景,但至少我们拥有美丽的野花,在湿润的土壤里同样可以散发香气。
或者平平淡淡正是人生的真谛吧,我们虽然不能一同浪迹天涯,红尘作伴,但我们至少可以享有每个美丽的清晨和黄昏,我们可以执子之手地走过所有漫长的道路,哪怕路途中有着无数艰难险阻。
执子之手,看似是句平淡无奇的话语,其间却包含着那么大的勇气。
不为什么,只为你,漫漫长夜里执子之手,走完那一段又一段的长路,坎坷的道路上执子之手,度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在所有的道路上与你携手走过,让整个世界都变得渺小。
执子之手,在雨中共撑一顶小小的伞,在风中共披一件温暖的外套,让所有的山盟海誓都在此刻黯然失色,让执子之手的伟大爱情感动这个世界。
在下雨的时候,你在车站孤伶伶地望着纷飞的雨线,你的心情是无可奈何的沉郁。
这时从旁边伸过一把伞来,为你遮住了纷飞的雨丝和阴暗的天空;你不用回头,便知到是如山如海如蓝天的我正站在你的旁边了,便有一种极温暖极踏实的感觉涌上心头:雨丝就让它纷飞吧,天就让它阴暗吧,此时你已有了一把伞,而你的心情也因此而阳光灿烂。
——也许只是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在这漫长的道路上携手走过每一个路口,把我的真心放在你手中,携手走过一生一世的灿烂。
求泰坦尼克号里Jack要沉入水中时对Rose说的话
《Titanic》中Jack死亡前的对白: Jack: Listen, Rose. You're going to get out of here. You're going to go on. You're going to make lots of babies, and you're going to watch them grow. You' re going to die and old, an old lady in her warm bed, not here, not this night, not like this. Do you understand me? Rose: I can't feel my body. Jack: Winning that ticket (for Titanic at a poker game) Rose, was the best thing that ever happened to me. It brought me to you, and I'm thankful (crying) you must (shivering) ...you must ... do me this honor. Promise me that you'll survive, that you won't give up, no matter what happens, no matter how hopeless. Promise me, now, Rose, and never let go of that promise, never let go. Rose: I'll never let go, Jack. I'll never let go, I promise. ---------《Titanic》 你一定会脱险的,你要活下去,生很多孩子,看着他们长大.你会安享晚年,安息在温暖的床上,而不是今晚在这里,不是像这样的死去。
赢得了那些船票是在我身上所发生的最好的事情,rose。
它把我带到了你的身边。
我感谢这一切,rose,真的感谢。
你一定要帮帮我,你一定要向我许诺你会活下去,决不放弃。
无论发生什么,无论希望多么渺茫,你现在就许诺,rose,你决不会食言,快许诺
) Titanic《泰坦尼克》 Jack: You must do me this honor... promise me you will survive... that you will never give up... no matter what happens... no matter how hopeless... promise me now, and never let go of that promise. Rose:I promise. Jack:Never let go. Rose:I promise. I will never let go, Jack. I'll never let go. 杰克:“我还有……还有一个心愿,你……你……必须答应我要活下去,不……不能绝望,无论发生什么,无论……有多艰难……快答应我,罗丝……答应我,一定做到,一定做到……” 罗丝:“我答应你……杰克……一定做到……一定……” 【即使再过一千年、一万年,这样“情真意切、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的话语也不会落伍于时代,因为它是人类崇高爱情的一种升华,是真爱的最高境界。
】
中国古典小说女性形象
一、情圣 ??(一)艺术化人格 林黛玉也许是你最喜爱的美女形象,因为她是虚构的。
你一定听人说过,倘若真的娶妻,他不会要黛玉,而会要宝钗。
你不必真的不信。
语言在假设情景中没有意义,只是一种行为,表明他在说话。
你可以让他轻轻地在心里唤一声“林妹妹
”不必问他,你明白这会在男人的心里漾起什么样的感觉。
仔细想想,林黛玉究竟给你留下多少姣美的印象和情愫的记忆
也不过是荷锄葬花,共读西厢,结社吟诗,泣焚诗稿。
你不觉得这些都太像是舞台情景而不像是真实的生活情景
怪不得一再被搬上戏剧舞台,几乎都不用解读。
再就是那些散见在琐碎的生活场面里的一串串晶莹的泪珠,不饶人的嘴巴和使小性子了。
幸亏这不是生活,你能从从容容地隔除现实的烦扰去品味这艺术化了的人格。
于是,林黛玉的多愁善感,呕气斗嘴,悲切鸣咽,便都具有了美的价值。
艺术化生活中的艺术化人格,这恐怕正是林黛玉倾倒天下男人之心的奥妙所在。
男人被生活粗糙了的心由此得到了滋润。
怨不得你把林黛玉当作文学塑造成的情圣。
(二)长不大的女孩 我曾用心计算过林黛玉究竟活到多大。
第二回冷子兴说元春与宝玉“隔了十几年”,九十五回写元春死时“存年四十三岁”,接着宝玉结婚,黛玉闻讯病逝。
如此推算,此时宝玉最小也二十四岁,黛玉小他一岁,应当活到二十三岁。
不过这年龄与那时代全不相符。
我想这差错可怪罪于续书不周全。
但我发现,曹先生写的章回里,年龄也不可靠。
黛玉五岁开蒙,由贾雨村教授一年有余便带往贾府。
此时黛玉六岁多,宝玉应七、八岁。
但书中接着便有宝玉梦遗,与袭人做爱的描写,与男子生理上不通。
故“程乙本”改作“十来岁”却又与黛玉年龄相抵牾。
可见小说中的年龄原不可信。
语言叙述只是凭感觉而已,所以黛玉有多大也只在读书人的感觉之中。
我因此而感到林黛玉其实是个长不大的女孩,作家在年龄上的模糊也许是故意的。
细读文本,我惊讶林黛玉在贾府度过了童年和青少年,其性格和诗才竟一丝儿未变。
她与宝玉之间的情份,总让人觉得亲情大于爱情。
十九回写两个同卧一床,编说“耗子精”取乐,亲密无间,却没有恋爱之痕迹。
我百思不解宝玉此时的心理。
他和袭人初尝性爱之甘美,想来不会一次罢休。
以他成熟的男子性心理,与黛玉笑闹成一团,竟无一丝骚动,只能说明他以兄妹之情来对待她。
有一细节更能显示宝玉对钗黛的不同心理。
宝玉此时拉黛玉衣袖“笼在面上,闻个不住”,只是追问是什么香,而在二十八回宝钗为他褪下左腕上的香串子,因“生的肌肤丰泽,一时褪不下来,宝玉在傍边看着雪白的胳膊,不觉动了羡慕之心”,竟觉得她“比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甚至想摸一摸这个雪白丰腴的膀子不能而恨自己没福,明显的是对女性的性渴慕和性骚动。
这当然可以用男女之间亲疏而引起感觉不同来解释。
我却认为这是黛玉尚未成人的暗示。
小说一再写到黛玉体弱多病,“从会吃饭时便吃药”,“有不足之症”。
这样的女孩发育一定很迟,即使进入青春期,也在性生理和性心理上有诸般不足。
宝钗大她两岁,又健康丰满,自然早熟,青春性感。
宝玉的不同反应似可作证。
由此我想黛玉是长不大的女孩竟然依据十足。
我忽然想到纳博科夫的《洛莉塔》。
小说中男主角汉勃特把那些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却又情窦初开、美如天仙的少女称为“宁芙”,着迷地追逐她们。
洛莉塔也被汉勃特当作“宁芙”追求,因而笼罩着神圣的光晕,但当汉勃特终于占有了她的肉体之后,他却发现她已不再是她的青春之神了。
无独有偶。
宝玉不是一再地赞美女儿是水做的,却又对女儿嫁人感到悲哀,说是从今后这世上又少了“清净人”。
这里是否有某种相通之处
要不一个中国作家,一个美国作家;一个生活在十八世纪,一个则生活在二十世纪,为什么都借小说主人公之口说出对女人同样的看法
什么才是男人心目中的情圣
——长不大的女孩。
保持童贞的女孩。
林黛玉不正是如此吗
(三)流不尽的眼泪 你一定还记得罗兰·巴特在《恋人絮语》中专门写了一章《眼泪赞》。
“借助泪水,我叙述了个故事,我敷设了一个悲痛的神话”。
于是你想起了林黛玉和她的还泪神话。
不必讳饰你对小说中这段描写的疑惑。
作家为宝黛悲情铺叙了一段前世之缘:神瑛侍者每日以甘露灌溉三生石畔的绛珠仙草,使其脱了草木之胎,“幻化人形”,“仅仅修成女体”。
为何说“仅仅”
那意思是不是倘若修炼更多时日,或可成男体
于是,这里分明又有法国西蒙·波伏娃称女人是第二性的意思然而,“绛珠仙草”又常说“自己受了他雨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若下世为人,我也同去走一遭,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还得过了。
”细读再三,你不免惊讶自己的发现。
中国文化历来把“雨露”当作某种符号,这里身为女体的绛珠仙草又说她并无此水可还,岂不是一种暗合
男人的雨露,女人的眼泪,虽然同是人体的分泌物,却终究是一个浊,一个清;一个是欲,一个是情。
此层含义,又与宝玉所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不谋而合。
由此,你感叹不已,还泪的神话竟然还对应着这一个深层结构:林黛玉以女儿泪来还宝玉的男人欲,不是情圣,谁还配当情圣
知道你忘不了罗兰·巴特:“恋爱中的一点点起伏波动,不管是喜是悲,都会引得维特潸然泪下。
维特动不动就哭泣,经常流泪,并且是泪如泉涌。
维特究竟是作为一个恋人落泪,还是作为一个浪漫伤感者掉泪
”因为这段话几乎可以照搬来形容林黛玉。
不同的是,德国大诗人歌德创造的情圣是男人,中国大作家曹霑创造的情圣是女孩。
这里究竟可以发掘出多少关于中外文化之异同,中外情圣观之异同呢
你已经无暇顾及了。
你只是深深地铭记一点,情圣是与流不尽的眼泪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他重新发现并认可了自身中婴孩的身体”。
于是你竟然想数数《红楼梦》里究竟描写了多少次黛玉的哭哭啼啼。
你终于没有这么做,因为你更愿意品味黛玉的绵绵无尽的眼泪和她哭泣时的意境:黛玉“越想越觉伤感,便也不顾苍苔露冷,花径凡寒,独立墙角边花阴之下,悲悲切切,呜咽起来。
原来这黛玉秉绝代之姿容,具稀世之俊美,不期这一哭,那些附近的柳枝花朵上宿鸟栖鸦,一闻此声,俱‘忒楞楞’飞起远避,不忍再听。
”(二十六回)这便是情圣,感时花溅泪,一哭鸟惊飞。
二、爱与死 (一)爱的死吻 将一痕秋水引向颈项,我用生命完成了献给爱的死吻。
多日的等待和期盼,竟凝成了一团挥之不去的焦灼。
我把它和定情之剑一起挂在了我的闺床绣帐。
我对我自己说,尤三姐和柳湘莲从此便和这柄“鸳鸯剑”一样不可分开。
谁知他忽然返悔…… 我把焦灼留给了他们。
飘逸在空中,我不再叹息。
瞅着他们围着曾有万种风情的玉体急救不迭,我却已从佳人绝色中解脱出来,就象意义从语言构成的句子中浮出,再也无法挽留。
二姐儿为我拭去血污,颤颤儿的指头触摸到我的冰肌。
我毫无知觉。
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刺激使我选择了自杀。
湘莲的托词笨拙到明眼人一看便知。
可我当初跟二姐说,若他死了,我情愿剃了头当姑子去,再不嫁人。
现在他悔约,只当他死了,我也只该剃了头,怎么倒割了颈
倘若当时我多些时间去考虑死亡的后果,我会不会让自杀停留在句子中
爱和死便会遥遥相对,一如地球上的南北两极。
我选择死,就像我选择爱那样毫无理性。
我在贾氏兄弟前的轻狂豪爽、调情斗口,原是我维护我女儿真情的妆幌。
我金子一般的心五年前便系着柳湘莲,不知他是否爱我。
我爱得毫无理由,毫无希望。
从那时起,我便把死带到了离爱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
只不过那时我死了心地爱着他,现在我死了身来为此痴情划上句号。
我死而复生。
看着“冷心冷面”的柳湘莲终于为我大哭一场,吐出“是我没福消受”的真情话,我感到了窒息后的欢畅。
然而这仅仅是一瞬间,我竟怜悯起方才被我无所顾忌地放逐的如花似玉般的女儿身体。
我祈祷死而复生的真正实现。
我渴望流亡的灵魂重新安居在酥胸雪脯之中,以求与柳郎共度枕席之欢。
死亡重新肯定了爱的真实含义,但死亡却不能使爱变得真实起来。
不忍相别,终须离别,“从此再不能相见矣
”死亡撕毁了一切护照,将爱与被爱统统拦在了国境线之内。
一百年之后,我遇见一位金发碧眼的吉卜赛女郎。
她说她叫卡门,或者叫嘉尔曼。
名字怎么写都无所谓,反正是个符号。
我问她如何把死亡引到了爱情的身边
她挺着胸,微笑着说,卡门永远是自由的。
她的眼光依然是野性十足的。
她不再爱比才,她宁愿死在他的刀下来了结这一切。
我知道死亡并不能向她证明爱的真实含义,她早在快活地活着的时候便已尝遍了爱的滋味。
死亡只向他证明了不爱的无可动摇。
在她,我想也许证明了她对斗牛士吕加的爱。
我和她相对而视。
一方成了另一方的诠释者。
风情体态,在我是为了拒绝不爱,在她是为了享受所爱。
死亡,在我是为了证明我爱,在她却成了证明不爱。
所以,我和她都选择了死亡,但死亡的方式却不同:我选择了自杀,她选择了他杀。
我不知道死亡究竟给爱增添了什么,死亡又给爱减损了什么。
我只希望卡门向我承认死亡也证明了她对吕加的爱。
但卡门微笑不语。
(二)情偶缺席与肉体缺席 你侃侃而谈。
你滔滔不绝。
你被你话语的对象深深吸引。
杜丽娘。
一个以死而复生的方式刮起爱情旋风的美人,竟使你想到爱与死的不可逆性如何被话语的叙述彻底地解构。
她的故事可一分为二,以死亡为界:一边是走向死亡,另一边是死而复生。
走向死亡的动机是情
你深表怀疑。
杜丽娘养在深闺,从未接触过父亲和冬烘老学究之外的青年男子,情从何起
情由何生
你说汤显祖把杜丽娘放置在情偶缺席的舞台上演一幕催人泪下的爱情戏,这比曹雪芹让尤三姐五年前一见钟情于柳湘莲而今遭拒刎颈自杀更难。
杜丽娘只能回视自己的深藏体内的欲望。
那欲望因少女进入青春期而起。
那欲望因情偶缺席而无所附丽。
一团飘飘悠悠的云雾,分明在眼前袅动却无法揽进心怀的恍惚。
《关睢》以诗歌语言的不确定性和能指所指关系的漂浮不定来满足杜丽娘对欲望的无以言说。
春之神一面悄悄地驱动杜丽娘体内的性欲暗涌,一面华彩般地勾勒出“姹紫嫣红”与“断井颓垣”同在的春景,明媚与阴郁恰好构筑起少女怀春的对应象征。
于是你颇为得意地下结论:游园惊梦实现了杜丽娘从性苦闷到性幻想的心理转变。
少女无言以对的生理性欲一旦成了允许虚构的心理情欲,缺席的情偶形象便由想象来填补。
杜丽娘由此而迈出了走向死亡的爱之舞蹈。
你不想对杜丽娘死而复生后的事件絮絮叨叨。
你把那称作另一个爱情故事。
一个按照摹本重构的后《西厢》。
一个被现实的茧丝纠缠住想象的蝶翅而成的婚嫁蚕蛹。
你斟字酌句地表述着这样一个意思:爱在死亡中是自由的,因为她只被要求倩魂与君共枕。
而复生后的杜丽娘却是不自由的,她无法逃避让家庭和社会接纳这个占有和使用自己身体的男人。
情偶不再虚化,他有了一个确切的名称:丈夫。
爱情故事渗入了社会性的话语,便无可挽回地发散出婚姻的平庸叙述。
在走向死亡和死而复生两个故事的连接外,你发现了一个奇迹:爱与死的不可逆性在这里被消解。
在死亡的冥河上,杜丽娘的一缕香魂乘着爱之幽舟四处游荡。
你并不在意冥界描述中积演的文化一般模式。
你感到惊讶的是,在这另一种时间和空间中的旅行,肉体已不再参与,因而旅行成了真真实实的游荡,灵魂的游荡。
然而,杜丽娘却在这种游荡中寻找肉体的交欢。
当缺席者终于出现,心造的幻影成为血肉之躯的柳梦梅时,杜丽娘却成了缺席者。
肉体的缺席并不能阻拦她投入交欢的搂抱之中。
于是,爱与死在另一种逻辑中变得互逆。
你坦言你的发现;在走向死亡的故事中,叙述的中心是性爱,汤显祖却将它化为情爱的话语;而在香魂游荡的过程中,杜丽娘的肉体缺席使叙述转为爱的缤纷异彩,汤显祖却反而再三地迷醉于性爱的语境之中。
一个最有力的佐证是,那个弥漫着强烈性欲臊腥的石女道姑的性爱故事,恰恰是被汤显祖安插在这里。
石女的无门可入,与丽娘的无形求欢,构成了对应的象征。
由此,杜丽娘要求柳梦梅挖坟开棺以求肉体的复生便水到渠成。
你戛然而止你那小河淌泻一般的语流。
你开始眯细着眼睛端祥这位被你的话语所激活的杜丽娘。
(三)殉情 殉情是爱与死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当祝英台坐在一团喜气的花轿被抬往马文才家成亲的路途上,她的思绪是否随着花轿的悠然起伏而被颠回过去的时光
他不需要别人来回答。
他只需要听众。
祝英台一定想到她本来有很多机会去阻拦梁兄的死亡。
同窗数载,爱在悠悠的岁月中滋生。
为什么不露出些破绽让梁兄明白英台的女儿身,却反而在梁兄疑惑时百般遮掩
为什么十八相送时直截了当地表白内心的爱情竟这样困难
他竖起一根食指贴在肥厚的嘴唇中间。
嘘
他知道这是女子的娇羞。
然而,祝英台其实是在男人指定的形象里含情脉脉,吞吞吐吐,欲说还休。
她只能充当爱情的俘虏,等待梁兄的主动掳掠。
不幸的是,梁山伯多少有些女性化。
他的愚钝不敏,他在恋爱上的被动态势,最终使这场难以言传的爱情被悬置起来。
男人指定的女子形象,反过来将男人推向死亡的悬崖。
他当然不会忘记祝英台在楼台会时的女儿装。
在无望的爱情行将闭幕时,她陷入了一个仪式的迷惑之中。
一方面她将告别与梁山伯的师兄弟关系,浪漫将从此被放逐出心灵的绿地。
另一方面她忍不住要揭开初恋的秘密,梁兄究竟爱不爱她
她将以此祭奠自己的悲哀。
于是,女儿装成了有力的符号出现在仪式的系统之中。
但她没有料到,符号的过于强烈的信息会震撼原有的生命结构,梁山伯终因不堪忍受的性别借代而被消解结构。
爱与死的联结再次被实现。
它的不可逆转使祝英台看清了爱与死的另一种表述方式:纵身跃入裂作两半的梁山伯坟墓。
殉情是无法更改的过去的一个弥补。
殉情是痴情的一种极端表达。
殉情使爱与死的逆转在想象中得到实现。
一双美丽的带着不可解花纹的蝴蝶翩翩飞舞。
他说,这是一个永恒的迷。
哪一只蝴蝶是祝英台的精灵幻化
在男人的蓝天下,祝英台是否永远是一只不可解花纹的蝴蝶
三、慵倦 (一)女人的体态 我必须面对历史上真实存在的美女,但我怀疑我面对的杨贵妃果真是历史的真在。
于是我寻求符号表述的杨贵妃,却惊诧自己处在各种文本发出的喧嚣中。
在“祸国”和“爱情”这两个文本里,我无法自拔。
这都是男人的文本,交织着男人对美女的复杂情感。
不全是爱。
不全是恨。
不全是恋。
不全是惜。
我因此而看见他们在自造的情理胶粘的泥潭里深陷。
弱水三千,我独取一瓢饮。
相殊的东西在话语的叙述中不停地消逝,而众多文本的迭印处则凸现出贵妃之美的共识:慵倦。
我不知道白居易是不是第一个发现杨贵妃的慵倦之美。
当他宽袍拢袖、长歌吟哦:“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他却当之无愧第一个成功塑造起杨贵妃的慵倦之美。
女人的体态永远是男人对美的具体理解。
品味这重彩浓墨的诗句,我仿佛想到曾经观赏过的许多西洋浴女题材油画中,并没有一幅制造过慵倦之美。
语言的不透明性把女体的肉感刺激摈弃在审美眼光之外,慵倦这一与情欲有着密切关联的女人体态从而有可能升华为一种永恒的美,而白居易的全知全能型叙事视角,则加强了审美应有的距离感,给这幅语言涂抹成的浴女画镶上了镜框。
我由此而不欣赏陈鸿在《长恨歌传》里取的叙事视角:“既出水,体弱力微,若不任罗绮;光彩焕发,转动照人;上甚悦。
”令人想到唐玄宗掩身于重重帷帐后的窥视,全然破坏了杨贵妃的慵倦之美。
慵倦,意味着女人一任身体的自然放松而处于的无力状态。
对丑女而言,这构成了男人对丑陋的印象。
对一般女性来说,慵倦常常会被看着懒散的同义词。
而对杨贵妃,出浴后的慵倦之态则凝固成中国传统审美经验中的永恒之美,尽管这审美经验往往会因距离感的丧失而滑向情欲那一边,但白居易的“娇无力”却永远是对慵倦之美的最佳陈述。
慵倦与占有欲毫不相干。
它成了男人的无休止的渴望。
它构成男人性心理中的集体无意识。
它因此而成为杨贵妃的文学形象美之主语代词。
(二)想象空间 人们称她为杨贵妃远远超出于直呼芳名杨玉环。
他非常乐意从独特的发现开始他的语言创造活动。
这与等级观念无染。
同为中国四大美女的西施和王昭君,都有贵为王妃的地位,人们却习惯于称呼她们的姓名。
杨贵妃已不再仅仅是历史上“实在”的美女,在民间的转述和文人的创造性话语中,她已成为无数“缺席”的雍容高贵之美的具像,而将“缺席”纳入“实在”的正是慵倦。
在“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的灼热性爱情语境里,他说他看到了一个处于雍容高贵地位的绝代佳人沉浸在永不魇足的爱河之后的慵倦。
如胶似漆、情投意合这类符号已无法表述备受宠爱的杨贵妃。
爱得太多,爱得太深,爱使双方将各自的自我完全投射到情侣身上。
爱成了永无休止的献出自己所能给予的,却又觉得够不着自己想得的东西时的精神上的慵倦。
诗人的充满诗意的话语,将这种感觉不定永远地定格在杨贵妃的“文本”之中。
是的,慵倦之美在他看来已不再仅仅表现在杨贵妃出浴后的体态上,也不仅仅是贯穿在她沉浸爱河之后的疲惫心态上,他以为这是两种状态的不可分割,是心体合一的结晶,当然更主要的是人们在历时性的审美过程中的“缺席”聚焦。
一个为人熟悉的例子是,梅兰芳在京剧《贵妃醉酒》中创造的贵妃形象,唱腔迤逦宛转,气声若断若续,体态婀娜恍惚,舞姿惆怅飘悠。
表面上演的是美人的醉态,骨子里却写尽了雍容高贵女性的慵倦之美。
酒与华清池的温泉水一样,使杨贵妃尽展体态之慵倦。
酒力不胜而娇躯无力,酒后解脱致心乏毕露。
酒毕竟不同于水,所以杨贵妃借酒浇愁,在里比多从恋偶型收回到自恋型的疲惫不堪的过渡中,心体合一地显露出美女的慵倦。
他若有所思地说,慵倦绝不是困倦、困乏、疲倦、疲惫、有气无力、精疲力竭之类语符的同义词。
慵倦已成为人们对美女的想象空间的一种确认,是审美意象系列中的一个单项。
由此,他更在意白居易对寻访太真的叙述:“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
云髻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
”分明着意刻画出杨贵妃睡梦惊觉时的慵倦之美。
他当然知道诗句中表现杨贵妃听到玄宗遣使造访时的急迫心情,以致未能整衣妆容出迎。
但如果仅到此为止,诗情诗意便不足以支撑起。
唯有慵倦之美,才是诗人的审美中心,才能将杨贵妃在天上除了等待,什么事都不干的慵倦写尽。
他说谁若不信,不妨去看看陈鸿在《长恨歌传》中的描写,虽然杨贵妃仍在睡觉,却要等睡醒后“冠金莲,披紫绡,姵红玉,曳凤舄,左右侍者七八人”才出迎方士,慵倦之态全然消失殆尽,而贵妃之美又在何处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全部诗句
诗经·邶风·击鼓 击镗,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
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
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执子之手,与子共著. 执子之手,与子同眠.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夫复何求?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是一种古老而坚定的承诺,是浪漫而美丽的传说。
执手千山万水骤然缩短,执手恩怨情仇悠然消散,执手泪眼不忍相看,执手相思,相思难眠。
执手之时,冷暖两心知;执手之时,悲喜两忘。
无奈的是执手后的悲哀,无奈的是分手时的凄绝。
执手因为爱。
爱的越真,心越清纯;爱的越深,情越质朴。
执手时,绝不疯狂,绝不偏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生死两忘
曾经以为所有的爱情故事都一定要惊天地,泣鬼神才算完美,曾经以为只有留有残缺的爱情才是最美的,曾经以为每个人的爱情都一定要轰轰烈烈才能称得上爱情,曾经以为所有的爱情都有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然而这些爱情都只是在小说里才会出现的场面,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没有那么多一见钟情,没有那么多催人泪下的梁祝式爱情故事。
于是我们开始从虚幻的世界走向现实的世界,我们开始不再向往那么多的山盟海誓,我们只是渴望能有这样一份爱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曾经无限向往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浪漫,曾经无限向往同生共死的壮烈,也曾经无限向往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忠贞,但自从与那人携手走过黑夜里的漫漫长路,在瑟瑟寒风中任他为我披上外套之后,就死心塌地地认同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不为什么,尽管轰轰烈烈使人感动,但平平淡淡同样震撼人心。
也许我们的生命里并没有如画的风景,但至少我们拥有美丽的野花,在湿润的土壤里同样可以散发香气。
或者平平淡淡正是人生的真谛吧,我们虽然不能一同浪迹天涯,红尘作伴,但我们至少可以享有每个美丽的清晨和黄昏,我们可以执子之手地走过所有漫长的道路,哪怕路途中有着无数艰难险阻。
执子之手,看似是句平淡无奇的话语,其间却包含着那么大的勇气。
不为什么,只为你,漫漫长夜里执子之手,走完那一段又一段的长路,坎坷的道路上执子之手,度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在所有的道路上与你携手走过,让整个世界都变得渺小。
执子之手,在雨中共撑一顶小小的伞,在风中共披一件温暖的外套,让所有的山盟海誓都在此刻黯然失色,让执子之手的伟大爱情感动这个世界。
在下雨的时候,你在车站孤伶伶地望着纷飞的雨线,你的心情是无可奈何的沉郁。
这时从旁边伸过一把伞来,为你遮住了纷飞的雨丝和阴暗的天空;你不用回头,便知到是如山如海如蓝天的我正站在你的旁边了,便有一种极温暖极踏实的感觉涌上心头:雨丝就让它纷飞吧,天就让它阴暗吧,此时你已有了一把伞,而你的心情也因此而阳光灿烂。
——也许只是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在这漫长的道路上携手走过每一个路口,把我的真心放在你手中,携手走过一生一世的灿烂。
[编辑本段]赏析 《击鼓》是首反战诗。
它通过一个远征异国、久戍不归战士的口,控诉无休止的兵役给人民带来的灾难:它便人民有家难归、夫妻分离;也使战士们神思恍惚、忧心忡忡。
关于这首诗的背景有几种不同的说法:《毛传》认为是指鲁隐公四年(前719年)夏,卫联合陈、宋、蔡共同伐郑;许政伯认为是指同年秋,卫国再度伐郑,抢了郑国的庄稼.这两次战争间有兵士在陈、宋戍守(《诗探》);姚际恒则认为是说鲁宣公十二年,宋伐陈,卫穆公为救陈而被晋所伐一事(《踌经通论》)。
不管是哪种背景,可以肯定的是:它反映了一个久戍不归的征夫的怨恨和思念。
清代学者方玉润认为是“戍卒思归不得之诗也”,(《诗经原始》),这个判断是对的。
这是首整齐的四言诗二全诗按照时间顺序—出征经过分成五部分。
第一层四句写出征之前.交待南征的原因和背景。
开头两句在结构上很有特色:诗人先写“击鼓其镗”、用一阵阵镗镗的击鼓声造成一种紧张急迫的气氛,然后再交待“击鼓”的原因—“踊跃用兵,因为国家要有战事,所以才镗镗击鼓。
这种诗歌表现技巧被后来的古典文论家们总结为“逆起得势”,并对后来的诗歌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如王维的《观猎》“风劲角弓呜.将军猎渭城,”;杜甫的《画鹰》“素练风霜起,苍鹰画作殊’,用的皆是这一技巧。
接下去的两句“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则是把自已的 遭遇与众人作一对比.更加突出自己的不幸二“土国”是指在国都内建筑房屋或城防工事;“城漕”是说在溥地筑城。
潜.卫国的地名,在今河南滑县的东南。
在国内服土役,筑城池是异常辛劳的。
同为《邪风》的《式微》篇就曾对这种苛重的劳役发出慨叹和指斥:“式微式微,胡不妇?微君之故,胡为乎泥中!”但在《击鼓》中的主人公看来, 这种差役虽然辛劳,却可以生活在国内,可以与亲人相聚。
比起南下陈、宋.身居异乡,骨肉分离尚好一些。
正像吕东莱所分析的那样;“土国城漕,非不劳苦.而独处于境内今我之在外,死亡未可知,虽欲为土国城潜之人、不可得也。
”(《吕氏家垫读诗记》)通过这种辛酸的对比和选择,更显出主人公遭遇的悲惨。
人民的厌战和对频繁征战的统治者的怨很.尽在不言之中了。
第二层四句是写出征。
孙子仲.这次南征的卫国将领.生平无考。
“平陈与宋“,即讨伐、平定南方的陈国与宋国。
有人想把此句与某段史实联系起来,或把“平”解释为‘’联合”——联合陈国、宋国和蔡国去伐郑”;或把“平’解释为’‘调解”——“调解陈 国与宋国的不睦”.这似乎都与诗意不符。
如果说上一层中所说的‘“土国城漕,我独南行”是主人公独特不幸的话,那么在这一层中不幸又增加了一层:即不但要背井离乡.独下南征,而且还要长期戍守异地—“不我以归”。
这种“不我以归’.将造成什么样的结局?它又将造成戍守者什么样的心理状态?历代的反战诗中对此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各呈异彩的表现手法。
汉乐府中的《巫山高》是用含蓄的比喻来表现征人有家 唯归的苦痛:“我欲东归,害不为?我集无高曳,水何汤汤回回?”杜甫的《兵车行》则从后方经济的萧条和妻儿的衣食无着来直接指斥这种穷兵默武政策的后果:“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棘。
纵有键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
”高适的《燕歌行》则从前方与后方、征人与思妇这两个侧面来反映征人远戍所造成的双方情感上的创伤:一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箸应啼别离后。
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应当说,这三种处理方式和表现手法都受了《诗经》中类似题材的启发和影响 后面几个层次中,分别采用的就是上述的三种手法。
第三层采用含蓄手法.但它不是内心独白,而是通过设问设答来进行的:爱居爱处?爱丧其马?在寻找宿营地的一阵忙乱中,战马给丢掉了。
在古代的阵战中,战马可以说是战士最得力的助手和最亲密的伙伴。
我们只要读一读《小雅·采燕》中对战马的赞颂:‘“驾彼四牡,四牡骚骚。
君子所依,小人所腓。
”就可以知道它在征人心目中的地位。
但此时此刻,却把赖以“所依”、“所腓“的战马丢掉了,这支出征部队秩序的混乱.军纪的涣散可见一斑。
更为奇妙的是主人公的战马又失而复得:战马并没有丢失,原来它跑到山林下面去了。
如果说战马的丢失,意在暗示这支部队军纪的涣散,那么这场虚惊更突出地反映了征人的神思恍惚、丧魂失魄之状。
征人的这种精神状态固然与这支军队的疲于奔命、士无斗志有关,但更重要的恐伯还是由于他对家乡的思念和亲人的挂牵而造成的。
下面两层,着重表现主人公的这种内在情感,也是对第二层“忧忡”的具体说明。
表现角度是从回忆和现实,征夫与思妇这两个方面进行的。
第四层是由严酷的现实转入对往事的回忆。
诗人回忆当年离家南征与妻子执手泣别的情形:当年,两人曾立下誓言,要“死生契阔”,白头偕老。
临别盟督,既反映了两人感情的深沉,爱悄的坚贞,但也包含着对未来的隐隐担心。
可怕的是,这种担心终于变成冷梭的事实:征人无法回家与亲人团聚了。
所以诗的最后一层,又从往事的回亿回到严酷的现实,集中抒发征夫对此的强烈感慨,这番感慨表面上是在叹息两人相隔太远,无法相见,别离太久、无法践盟,实质上是在指斥什么,控诉什么.读者是不难理解的。
这首诗在结构和手法上有不少独到之处。
结构上,它基本按时间顺序,写出一个被迫南征的兵士在出征前、出征时和出征后的复杂心理和行为,其中又插人回忆,形成往事与现实的强烈对比,在结构上形成顿宕。
同时,在叙事之中又间以抒情,在情感上又形成波澜。
尤其是最后一层,完全是直抒其情并皆以一兮一字结尾,我们似乎看到一个涕流满面的征夫在异乡的土地上,对着苍天大声呼喊,对着远方的亲人诉说着 内心的思恋和苦痛。
另外,这虽是一首遇责统治者战争政策的诗,但在表现手法上却较为含蓄。
当我们读到这位征夫竟然羡慕那些留在国内整日运土筑城的役夫时,谁能不留下苦味的笑?特别是第三层通过马的失而复得这个典型细节,把这支远征军的军纪涣散、疲于奔命,主人公的内心酸痛、神思恍惚表现得异常形象、生动。
这样的一支部队,这样的一种精神状态、还会有什么战斗力呢?所以它也是对统抬者穷兵黩武政策的有力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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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抄一篇作文里的好段,200字,并写100字的读后感,写摘抄文章的题目,好的加20分
读后感的写法 (摘抄)写读后感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读出所读书籍或者文章的“眼睛”,它是你展开来写的基础、中心和出发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在上一讲里说过了,这里就不多讲了。
其次,写读后感,有它一定的规矩,有的书上把它归纳为“引、议、联、结”,四个字,象公式一样。
对于这些规矩我们不可以不学,考试时只要内容有创意,套用这种公式未尝不可;但我们也不要受其所限,写成千篇一律的“八股文”,也可尝试在结构上有自己的创意,有自己的个性。
但不管怎样,读后感也离不开“读”——对原文的引述、概括、评价等等,离不开“感”——自己的感想。
只要把这两个字表达好了,就是好的读后感。
怎样写读后感 在读过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之后,把获得的感受、体会以及受到的教育、启迪等写下来,写成的文章就叫“读后感”。
读后感的基本思路如下: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
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
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
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
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
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
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
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
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
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
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
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
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
傅雷家书摘抄“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书信作为万里相隔的亲人之间维护感情的方式,自古至今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而对一父子之间的通信,能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得到如此多的认同,这就是《傅雷家书》不同于普通家信之处。
读后感看完《傅雷家书》后,我认为这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字里行间都体现出傅雷对儿子的爱。
《傅雷家书》中曾提到:“长篇累牍的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地gossip,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做一个讨论艺术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是在做人方面还是在生活细节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贯穿全文都是想让傅聪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流露于字里行间,给天下父母儿女强烈的感悟。
傅雷和傅聪的家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许多父母只知道严格地管教自己的儿女,却忽略了与他们做朋友和他们交流的最好方法,他们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却不知道他们的这种做法只会使子女的心态扭曲。
有些家长盲目的模仿傅雷“棒槌底下出孝子”的做法可他们想过吗
他们有傅雷身上的品质吗
光学傅雷的一个“打”字,打得出好结果吗
于是孩子们尝到了辱骂、拳头的滋味,尝到了在压力和恐惧下学习,孩子们的金色童年因此而变得黯然失色。
傅雷悟出来了,他的晚年虽然由于政治运动的原因饱受折磨,但在这一点上他是幸福的,因为他和儿子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家书中已相当多的篇幅谈美术,谈音乐,谈表现技巧、艺术修养等。
不管是傅聪去波兰留学获得国际大奖,还是后来赴世界各地演出,傅雷始终关注着儿子在音乐艺术道路上的成长,不时给予指点,特别是经常给他邮寄中国古典文学名著和有关绘画,雕塑等艺术门类中汲取营养,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
这本书以父亲的口吻循循善诱,读起来很亲切,既饱含了对儿子的深情,也有着父亲独有的不可抗拒的威严,细细品味,不难体会到傅雷望子成才的良苦用心,他的家书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傅聪前方黑暗的道路,引导傅聪走向光明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