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路易十四玫瑰花的句子
路易十四的崛起》、《舞蹈太阳王》、《路易十四的情妇》、《瓦代尔》、《勇士的奇遇》(《郁金香芳芳》)、《黑色妖术》
《凡尔赛的玫瑰》故事情节
《凡尔赛玫瑰》这部漫画的篇幅并不长,正传共有九卷,其中Oscar只出场到第八卷结尾(少有漫画女主角不到结尾就死了的)。
但第九卷更像个尾声,交待了Antoinette与路易十六上断头台的事儿,以及Hans的下场。
至于其他一些没有死亡的大配角,比如Alain、Bernard、Rosalie,他们的故事则在《凡尔赛玫瑰》的后传、以拿破仑为主角的《英雄交响曲》中交待了。
毕竟是历史为背景的漫画,虽然不长,但是故事情节和人物关系比起一般的同等篇幅漫画,还是相对复杂的。
《凡尔赛玫瑰》讲述的是法国大革命之前二十年的故事,从Antoinette嫁给当时还是法国王太子的路易十六开始,嘎然而止在1789年7月14日那一天,那个每个熟悉法国史的人都永远无法忘记的日子,那个象征法国人民开始武装起来反对封建专制的日子,那个法国人民攻陷巴士底狱的日子,也是后来法国的国庆日。
Oscar也就是在这一天阵亡的。
说起来,前后两部漫画的主角在《凡尔赛玫瑰》中曾有过一面之缘。
那是在三级会议,罗伯斯庇尔发表著名的“网球场宣言”时,Oscar在无意间与拿破仑擦身而过,她发现本该驻守外地的炮兵军官拿破仑身在凡尔赛时,询问了他的名字——此时的拿破仑还不到二十岁。
不过《英雄交响曲》国内是无缘看到的,而且它不能算是少女漫画,应该属于历史漫画类。
Oscar与拿破仑在漫画中的另一联系是,Oscar身上穿的军服是十九世纪初拿破仑时代的陆军军官的服饰,作者对此的解释是拿破仑设计的法军军服是很有视觉上的美感的。
不错,历史上拿破仑时代的军服的确可以用美轮美奂来形容的。
好了,还是先交代一下死在“la Rose de Versailles”里的人的命运吧。
应该说,这部漫画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悲剧的结局。
真实的历史人物就不用说了,他们的命运是写进了历史里的。
先说Antoinette,历史上她是很不得法国人喜欢的,对她的评价也很低。
那时的法国人都叫她“那个奥地利的娼妇”,如此称呼一国之后,可见法国人有多么讨厌她。
这一点在漫画里有提过,Oscar曾经从禁卫队员的手里抢来写有侮辱Antoinette内容的传单并撕了个粉碎。
不过Antoinette最出名的称号,莫过于“赤字夫人”。
其实,因为路易十四、十五两代法王的好大喜功,所以到了路易十五晚年的时候,波旁王朝已经陷入了财政困难之中,他留给孙子路易十六的,可以说是个烂摊子。
这时候,法国大革命的革命根源已经播下,但此时人们对王室还存有幻想,希望新王路易十六可以让他们的生活好过一些。
路易十六此人比较懦弱,最大的爱好是做锁头……他如果生在和平时代,也许会是个守成之主,但他的确没有那个力挽狂澜的能力,让法国大革命的根源消弭于无形。
再加上,他的王后Antoinette是出了名的浪费,使得王室不得不向第三等级的平民征收更高的税金,因为这时代贵族和僧侣是不需要缴税的特权阶级。
新兴的资产阶级无法忍受这种盘剥,于是对王室的怨恨越积越高。
在漫画中,Antoinette被美化了很多,虽然我承认法国大革命并不完全是她的过错,但如果不是她的浪费,也许这次伟大的人民革命会晚个几十年才开始。
可路易十六就是个货真价实的悲剧人物了,他一辈子都是处于王后和贵族的阴影之下,最后被雅各宾派以361票对360票将他推上了断头台,成了断头台下永不凝固的鲜血中的一部分——这一切仅仅是雅各宾派的一句“国王的存在不利于革命”。
说起来,法国大革命的那十年时间,着实是法国历史上最黑暗且无人道的一段时期,法国真正建成Oscar梦想中的“自由、平等、博爱”国家时,已经是很多年后的事情了。
也许她死在那个伟大的日子,对她反而是种幸福。
如果她看到了那些白色恐怖,看到了被推上断头台的旧贵族们,甚至如果她自己被罗伯斯庇尔推上断头台的话,她是否还会坚定自己当初的选择呢……Oscar是那种如果没有了理想就会崩溃的人,因为她一辈子都在为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另一位因为死得早而没有看到之后鲜血淋漓的法国的幸运儿,便是路易十六与Antoinette的长子,Louis Joseph太子。
他因为那个时代无法治愈的重病,而于1789年6月9日去世。
漫画中,虽然他出场并不多,但每每见到这个孩子都会觉得无比的心痛,Joseph是个美丽的孩子,而且非常的聪明好学。
他生病不得不卧床休息的时候,Oscar去看望他时发现他正在读法国史,Joseph对Oscar说这样做是因为他想多学一些东西……这有点像他父亲路易十六,因为路易十六就是个颇爱读书的人。
Joseph对Oscar很是依恋,一来可能是因为Oscar是他母亲的亲信(虽然管理全凡尔赛宫的禁卫队,但Oscar似乎很多时候都在Antoinette身边,因为Joseph生病确诊的时候Oscar就在一旁安慰Antoinette),他从小就对Oscar非常的熟悉;二来就是Oscar的一切都是他对成人世界的梦想。
不同于他的缠绵于病榻,Oscar是那么的健康而且精力充沛,舞刀弄枪身负重责大任。
他曾经要求Oscar带枪给他看,并且为他订做枪支。
他与Oscar的最后一次见面,则是要求Oscar带他去骑马,因为他很是羡慕骑着白色高头大马、身穿军装神采飞扬的Oscar,他很想体味一下那种威风的感觉。
那一天,他吻了在他心中犹如女神的Oscar,也许这时他已经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没有像过去一样说“我要快点好起来,因为法国将要由我来统治”之类的话,而是说“如果有来世,我要健健康康地成长,Oscar,等我到我长大的那一天”。
Joseph年纪虽小,却懂事温柔得令人心痛。
无论是说他要在凡尔赛宫见证会写入法国历史的三级会议,还是强忍病痛对Antoinette说“对不起妈妈,害你和爸爸为我担心了”,更是对Oscar说“请你保护我的妈妈”时,不光漫画里的Antoinette和Oscar为他流泪,读漫画的人也会为这美丽聪慧的孩子伤心吧。
其实这个时候,就算Antoinette再怎么是个不称职的王后,她也不过是个普通的母亲,普天下母亲爱孩子的心情是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可以想见Joseph的死对Antoinette是多么大的打击。
而当Antoinette无钱为Joseph办理丧事的时候,她也在此刻彻底觉悟她过去的浪费是多么的错误。
而Joseph的死对Oscar也是个很大的冲击,无论多么美好的东西,总是会逝去的……即使她有心为他打退死神……当得知他的死讯时,Oscar因为不能去给他奔丧,便漏夜冒雨跑马出去发泄心中的哀痛……这天使般可爱纯净的男孩子啊,被病魔先行带走,也许比被雅各宾派的人折磨至死好得多,至少那样的话,他对这个世界,永远只有温馨美好的回忆,去世时身边也都是爱着他的人陪伴着他,而不是孤零零地离去。
因为从他的弟弟,Joseph Charles的结局来看,雅各宾派的人是不可能放过这位波旁王族的王太子的。
即使这样,也无法掩饰看到他的结局时的强烈悲伤啊……虽然Joseph出场不多,但给人的印象却相当的深。
同样的,只出现在漫画后半部分的Alain,也是无比的鲜明耀眼。
身为没落贵族,即使从士官学校毕了业(法国士官学校是由路易十四建立的,只有贵族可以入读,毕业生出来一入伍就至少是少尉),仍然很难得到提拔的机会,就如他所说“所有的要职都被你(指Oscar)这种大贵族占据了”。
所以如果没有法国大革命的话,估计他一辈子都只能当个小军官了事。
Oscar的父亲是禁卫军的总司令,世袭伯爵,是拥有出入宫廷资格的大贵族(Oscar的母亲是Antoinette的首席侍女,可见这个家族的地位是多么的显赫)。
身为他的女儿的Oscar,作为女伯爵,一进入军队就得到了上尉的军衔。
甚至后来同样担当禁卫队连队长的列尔,只不过得到了少校的军衔(Oscar在这个位置上的军衔先后是上校和准将)。
可以说,Oscar女伯爵是靠她的大贵族出身起家的,因此破落贵族的Alain才对这位“像花般纤细”的女伯爵有一种厌恶的心态。
应该说,Oscar作为女性和军人的魅力,是在进入卫兵队、也就是后半部的漫画中才逐渐发挥出来的。
前期的Oscar只能算是中规中矩,虽然很特别却没有那种耀眼的感觉。
而Alain在这个Oscar彻底成长蜕变的过程中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他令Oscar看到了法国平民和小贵族的情况,带给了她思想的全面冲击。
Oscar遇到Alain时,他已经被从少尉贬为了普通士官,但因为他武艺过人又对贵族厌恶,所以他成了卫兵队士兵们的精神领袖。
Oscar提前一天来到任上见她的新手下时,他便领着士兵们一起拒绝列队出席Oscar的上任仪式,躲在军营食堂里喝酒打牌。
直到Oscar领着Andre怒气冲冲地冲进食堂对士兵们兴师问罪的时候,Alain作为士兵代表,直白地说出了“虽然我们也是保卫王宫的军队,但我们可不是装饰用的禁卫队,而且我们不听女人的命令。
”卫兵队不像禁卫队,是由中下层的平民构成的,其粗野可不是禁卫队能比的。
这群士兵甚至还对Oscar的美貌发出了不三不四的评论,诸如“虽然不欢迎你的领导,但如果你偷偷溜进来可是很欢迎”的之类的话,以致从没被如此言语羞辱过的Oscar恼羞成怒,不光大骂卫兵队是“酒囊饭袋的乌合之众”,还跟包括Alain在内的士兵们大打出手……但说句实话,日后Oscar能收服这群粗鄙的士兵,她那张令凡尔赛中无数贵族男女都为之倾倒的绝世容颜也出了很大的力……毕竟那群出身下层的士兵是从没见过Oscar这样气质出众的美女的……就连Alain,即使他不愿意承认,但他也是在一开始就迷上了Oscar的美貌。
总之刚到卫兵队的Oscar还挺可怜的,因为就连晚上出去巡视,都被Alain带着几个士兵劫持了(Oscar再怎么样也是个女人,她没有可能打得过好几个训练有素的大男人的),几乎就被他们给轻薄了……(就算她是贵族,随意轻薄女性还是不对的啊)但Oscar没有惩罚Alain他们,因为她并不想用权力而使他屈服。
作为女性,细心的Oscar很快发现了手下们一些不对劲的情况,比如说经常“丢失”佩剑和营养不良。
终于,她发现平民的生活居然已经困难到必须靠卖对一个军人来说最重要的佩剑来维持家人的生活的地步了。
虽然她谅解了他们,但士兵们还是不接受她。
直到她发出了“太阳底下每个人的心灵都是平等”的感慨时,士兵们才真正接受了这位致力于改善他们和他们的家人的生活环境女队长。
Alain的妹妹,Diana,是个非常美丽的年轻女孩,正因此才被Oscar的前任看中并企图非礼她,结果被Alain打碎了下巴。
自知理亏的前队长不敢杀Alain,而是把他降了级。
因此Alain才对贵族更加的痛恨。
但是Alain还是抵挡不了Oscar,将自己这位女队长的事迹介绍给前来探望的妹妹。
Diana,这个穷贵族家的女儿,与Rosalie是如此的相像,并且马上就要结婚人。
她同样迷上了Oscar,尤其是喜欢Oscar的金发。
当她的未婚夫在结婚前一天,为了财产抛弃了她与富有的平民之女结婚时,她便自尽了。
Alain为了妹妹的死几欲精神失常,而这件事对Oscar同样有着巨大的冲击,她第一次知道,破落贵族还不如平民。
她所属的贵族阶级,已经在时代的风云中渐渐没落,平民阶级才是未来社会的主宰。
Alain回来上班后,第一件事就是将妹妹的头发送给Oscar。
我猜想,这件东西背后是有着深意的,它代表Alain真正的接受了Oscar,并且正视了自己对Oscar的爱。
其实我一直觉得Oscar对男人们对她的仰慕之情是很不了解的,至少她并不知道Alain对她的感情,直到革命前夕,在三级会议的会场外面,当Oscar拦住冲动的Alain时,他吻了她,她才知道这位属下对她的感情。
然而这份情意,同是男人的Andre和Bernard却很了解。
Alain,他为了Oscar可以一辈子不结婚,因为他的心只属于她,即使那只是永远没有结果的单恋……在那个时代,一个男人如果爱上了一个如Oscar般特别的女人的话,他应该是无法爱上别的女人的……因为再没有一个女人,能拥有她所拥有的一切……Oscar,她是女人的梦想,虽然有束缚,但是能够依照自己的心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与自己爱的人相伴到生命终结时。
这朵凡尔赛的玫瑰啊,含苞待放时如白玫瑰般纯净高雅,怒放时如红玫瑰般热烈且灿烂
如此耀眼鲜活的人,足以令任何人目眩神迷、黯然失色
玫瑰凋零在开放得最美好的那一刻,人们永远会记住那灿烂夺目的无双女性,深深印在心中。
法国国旗的颜色是蓝、白、红三色,象征着法国大革命的“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就连今日法国的国歌《马赛曲》,也是那个时代的作品,可见这次革命对今日的法国影响有多么的大。
漫画中Oscar曾经担任过三个不同的职务,每次都换了不同颜色的军服,恰巧就是这蓝、白、红三色。
担任王太子妃Antoinette的禁卫队长时穿的是白色军服,成为宫廷禁卫队连队长时则换了红色的军服。
等到最终成为由平民组成的法国卫兵队的队长时便换上了蓝色的军服。
这应该是象征着Oscar逐渐抛弃了自己贵族的身份与意识,慢慢靠近平民,并最终投身革命献出自己生命的过程。
Oscar,如果没有大革命的话,她应该一辈子都会作Antoinette的护卫,不晓得平民的事,只会对王室和自己的阶级效忠吧
但人类思想的火花,只有在发生碰撞时才绽放出来,她的美好,在于能够超越自己的阶级,真正去了解法国的现状,思考法国的未来。
并且有勇气为自己的祖国献上自己的青春和鲜血——哪怕这意味着背叛自己的阶级和发誓要用生命去保护的Antoinette……
法国风土人情
【民俗】一、社交礼仪国人和德国人相比国人在待人接物上表大不相同的。
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爱好社交,善于交际。
对于法国人来说社交是人生的重要内容,没有社交活 动的生活是难以想象的。
第二,诙谐幽默天性浪漫。
他们在人际交往中大都爽朗热情。
善于雄辩高谈阔论,好开玩笑,讨厌不爱讲话的人,对愁眉苦脸者难以接受。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 法国人不仅爱冒险,而且喜欢浪漫的经历。
第三,渴求自由,纪律较差。
在世界上法国人是最著名的“自由主义者”。
“自由、 平等、博爱”不仅被法国宪法定为本国的国家箴言,而且在国徽上明文写出。
他们虽然讲究法制,但是一般纪律较差,,不大喜欢集体行动与法国人打交道,约会必须事先约定,并且准时赴约,但是也要对他们可能的姗姗来迟事先有所准备。
第四,自尊心强,偏爱“国货”。
法国的时装、美食和艺术是世人有口皆碑的,再此影响之下,法国人拥有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在他们看来,世间的一切都是法国最棒。
与法国人交谈时,如能讲几句法语,一定会使对方热情有加。
第五,骑士风度,尊重妇女。
在人际交往中法国人所采取的礼节主要有握手礼、拥抱礼和吻面礼。
二、服饰礼仪法国人对于衣饰的讲究,在世界上是最为有名的。
所谓“巴黎式样”,在世人耳中即与时尚、流行含意相同。
在正式场合:法国人通常要穿西装、套裙或连衣裙,颜色多为蓝色、灰色或黑色,质地则多为纯毛。
出席庆典仪式时:一般要穿礼服。
男士所穿的多为配以蝴蝶结的的燕尾服,或是黑色西装套装;女士所穿的则多为连衣裙式的单色大礼服或小礼服。
对于穿着打扮,法国人认为重在搭配是否得法。
在选择发型、手袋、帽子、鞋子、手表、眼镜时,都十分强调要使之与自己着装相协调相一致。
三、餐饮礼仪作为举世皆知的世界三大烹饪王国之一,法国人十分讲究饮食。
在西餐之中,法国菜可以说是最讲究的。
法国人爱吃面食,面包的种类很多;他们大都爱吃奶酪;在肉食方面,他们爱吃牛肉、猪肉、鸡肉、鱼子酱、鹅肝,不吃肥肉、宠物、肝脏之外的动物内脏、无鳞鱼和带刺骨的鱼。
法国人特别善饮,他们几乎餐餐必喝,而且讲究在餐桌上要以不同品种的酒水搭配不同的菜肴;除酒水之外,法国人平时还爱喝生水和咖啡。
法国人用餐时,两手允许放在餐桌上,但却不许将两肘支在桌子上。
在放下刀叉时,他们习惯于将其一半放在碟子上,一半放在餐桌上。
法国饮食颇具特色,因之久负盛名。
其烹调技术在西餐中首屈一指,故许多法国人常以此感到自豪。
欧洲第一流大饭店的大厨师大半是法国人。
法国是香槟酒、白兰地酒的故乡。
人们认为除夕之夜家中若有剩酒,来年便要交厄运。
法国人最爱吃蜗牛和青蛙腿,如果你点这两道菜,陪你的法国朋友定会十分高兴。
如今,巴黎对蜗牛的消费逐日扩大,全市有 40 多家出售蜗牛的食品店。
法国最名贵的菜是鹅肝,家常菜是炸牛排外加土豆丝。
世界饮酒冠军法国人,尤其爱饮葡萄酒。
她们吃饭很讲究菜肴和酒的搭配,如:吃鱼饮白葡萄酒,吃肉饮红葡萄酒。
香槟在葡萄酒中,是一种最美好的酒,因为它制造费时,过程繁杂,所以在价格上就不会很便宜,而且被称为最富魅力的酒。
在婚礼,接待,或正式餐会中固然必需,其他方面的用途也很广,诸如佐食蚝、火腿、点心等。
不过一般人都是以食物的类别,来决定其所该饮用何种味道的香槟。
一杯冰凉的香槟,也是开胃的圣品,如果需要,可在酒里加块糖和数滴苦精( BITTERS ),再加一片柠檬皮,就成了一杯香槟鸡尾酒。
此外,香槟还可以用於烹饪。
法国人还特别爱吃奶酪,不同色味的奶酷多达 400 多种,其肖费量也居全球之首,有 “ 奶酪王国 ” 之称。
【习俗禁忌】1、法国的国花是鸢尾花。
对于菊花、牡丹、玫瑰、杜鹃、水仙、金盏花和纸花,一般不宜随意送给法国人。
忌送菊花、康乃馨等黄色花,认为黄花象征不忠诚,玫瑰花只能送单数,除了表达爱情外,不能送红色花。
2、法国的国鸟是公鸡,他们认为它是勇敢、顽强的直接化身。
法国的国石是珍珠。
3、法国人大多喜爱蓝色、白色与红色,他们所忌讳的色彩主要是黄色与墨绿色。
4、法国人所忌讳的数字是“13”与“星期五”,认为这些数字隐含着凶险。
5、在人际交往之中,法国人对礼物十分看重,但又有其特别的讲究。
宜选具有艺术品味和纪念意义的物品,不宜以刀、剑、剪、餐具或是带有明显的广告标志的物品。
男士向关系一般的女士赠送香水,也是不合适的。
在接受礼品时若不当着送礼者的面打开其包装,则是一种无礼的表现。
有关丝巾的名人名言有哪些
天上人间,似乎咫尺之遥,又看似千山万重。
丝缕之间,尺寸之方,随意的缠绕,轻柔的呼唤,将天人合一。
曾说过:“不系丝巾的女人是最没有前途的女人。
”说:“当我戴上丝巾的时候,我从没有那样明确地感受到我是一个女人,美丽的女人。
”因此当她站在罗马大教堂高高的台阶上将一条小丝绸手帕在颈间随手一系之际,万道阳光都在为她翩翩起舞,整个世界都成了春天。
当丝巾阔别固定定义、当丝巾成为某种时尚、当丝巾已不再是丝巾,我们可以确定,这将是丝巾的最高境界。
因为变化而美丽,因为美丽而永恒。
原本很普通的丝巾,经过手工、机织、印染之后,在丝面表现出各种各式的图案,反而不像一条用来佩戴的丝巾,而是一件精美别致的艺术品了。
可爱的女士不但透过精巧的构思赋予丝巾创意打法,使丝巾呈现出独特的迷人时尚,为服饰带来变化:在娱乐场合,将丝巾在胸前打上个花结,显示端庄淑美;在正式场合,将大丝巾披在肩上,展示华丽与优雅;在休闲场合,将花丝巾系在颈后,便多了几分飘逸的动感。
而且还将丝巾化为女士身上浪漫精致的上衣与优雅飘逸的长裙,甚至成为头巾、发饰与腰带,更可巧妙地系打成轻便的手提袋和腰包,或是作为帽子与皮包的装饰。
其特殊与别具一格的风采,足以使你成为一道流动的风景,吸引无数目光。
丝巾,是夏日的华彩乐章,可以掩饰浮躁和令人不知所措的潮热。
丝巾仿佛是“知心爱人”,只要你用得上她,她会竭尽所能,把你打造成一个全新的丝巾似水女人…… 丝巾的艺术性几乎可与宝石及绘画媲美,但是,如果仅仅重视远看效果的话, 也仅仅是一块漂亮的布而已。
如果你能将其巧妙搭配,就能充分调动丝巾色彩的效果,发挥画龙点睛的作用。
丝巾不同的系法产生不同的佩戴效果,使女人充分展示女性的魅力
[编辑本段]丝巾的历史 “当我戴上丝巾的时候,我从没有那样明确地感受到我是一个女人,美丽的女人”,奥黛莉-赫本说。
几乎每个女人都会欣然相信这位将美丽化为传奇的女子所说的。
丝巾,薄如蝉翼,形若流云,舞动于颈项,犹如踮着脚的舞者,旋转、跳跃,让人沉醉痴狂…… 丝巾-演变:一块布跳出的国标舞 中对维纳斯有一段描写:她身上经常带着一条上面绣得奇奇怪怪的带子,里面包藏了她的全套魔术,有爱和情欲、以及要把一个聪明男人变成傻子的甜蜜迷魂话语。
后来,天后赫拉得知维纳斯拥有这神奇的法宝,便向她借取这条“用以降伏人类和诸神的全部能力”的带子以迷惑宙斯。
文艺复兴时期克尔阿那赫所画的中,就清楚地描绘了维纳斯身边这条透明轻盈的带子。
就是这条奇怪的带子,充分展现了维纳斯的爱与美。
或许,这就是很多女人喜欢丝巾的原因吧。
十六世纪中叶:从一块布开始 早在公元前3000年,埃及人所采用的缠腰布、有流苏的长裙、古希腊时代的缠布服装等都能找到类似领巾的痕迹,可以说丝巾的历史就是从_块布开始。
丝巾最初并不作为装饰用,而是以御寒为主要功能。
大约在中世纪以前,始于北欧或古时的北法兰西等地,这些布巾被认为是现代丝巾的始祖。
十六世纪中期以后,原本的保暖功能逐渐被装饰所取代,轻薄的绢丝成为主流,后来渐渐演变为所谓的三角领巾(Fichu)、饰巾IKerchiefl等。
十七世纪至十八世纪末:贵族特权时代 十六、七世纪间,丝巾主要作为头巾使用,常与帽饰结合,至十七世纪末期,出现了以蕾丝和金线、银线而成的各种华丽的三角领巾,欧洲妇女们将其披在双臂并围绕在脖子上,在颈下或胸前打结,以花饰固定,兼具保暖与装饰的作用。
后来到了全盛时期,亲政之时,三角领巾被列为服饰中的重要配饰并规格化。
上流社会人士开始以领巾来点缀华服,许多王公贵族也以领巾来装饰男性风采。
十八世纪末,三角领巾逐渐演变成长巾,可绕过胸前系在背后,材质有薄棉或细麻之分。
十九世纪:丝巾的风雅年代 两百年来,欧洲的丝巾发展几乎一直处于萌芽阶段,直至十八世纪末,率领一支法国军队从海上开赴埃及,希望切断当时英国通往印度的商业生命线,却意外地为法国引进了披肩,进而使披肩成为十九世纪服饰最重要的配件。
但是当时的披肩十分昂贵,只有少数人买得起。
在期间,法国无法进口披肩,便开始模仿制造。
从此,将近一百年间,花色繁复的披肩几乎成为衣服的一部分。
披肩不仅在法国受到欢迎。
与亚洲接触频繁的英国也深受其影响。
随着法国大革命、,欧洲大陆的工业慢慢发展起来,机器制的披肩与领巾被大量生产,原本是贵族特有的奢侈品,在一般女性的衣柜中开始扮演重要角色。
二十世纪:丝巾革命 直至二十世纪,女性才完全发挥出使用丝巾的智慧,它开始陪伴着女性走上街头,走入职场。
三百年来女性对丝巾的概念慢慢改变了,乙头发上缠绕细丝带或头巾取代了当时的大型帽饰,而披肩也不再是必备的服饰配件。
有些女性减掉了长发,戴上头巾与无边帽,甚至以缎带、花果装饰在头发与头巾之间。
现代丝巾的真正形成是在二十年代,跳脱出长披肩与头巾的传统使用方式,丝织的长巾开始被使用,领巾的折法、结法等技巧慢慢受到重视。
三十年代,当时方形的领巾与长巾流行的材质大多为丝或人造丝,花色十分大胆,极具设计风格的品牌特别受欢迎,著名的 Hermes丝巾就在这个时期上市了。
到了六十年代,知名设计师与品牌所设计的丝巾纷纷登场,丝巾成为服装品牌锁定的开发配饰。
七十年代,嬉皮士民俗风格的花布头巾、冬季不可或缺的大围巾或长披肩,都十分流行。
走过了六、七十年代的民俗风,设计师们纷纷找寻新的创作灵感。
到了八十年代,丝巾已成为女性必备的服装配件,各式新旧的丝巾系法,使丝巾变成最具变化性的饰品。
九十年代,复古风潮又重回时尚界。
二十世纪丝巾的流行故事就像一部部断代史般陆续上演,经过百年的发展,丝巾的功能性已经超乎想象,从服装、领巾、围巾、披肩,到腰带、头巾、发带,甚至被运用为表带,绑在手提袋上作为饰物,或是纯艺术品装饰。
二十一世纪,丝巾革命仍在继续。
丝巾早已变成一种文化,它承载着女人时尚的历史。
再过一个世纪丝巾会演变成什么,或许没有人可以预知,现在能看到的就是这—方精灵在优雅女士的颈项间摩挲着她柔软的肌肤,随风起舞…… [编辑本段]丝巾系法完全手册 成熟优雅的条状结 将长条丝巾对折成适当宽度,在颈部一松一紧各绕一圈,尾部交叉打结,调试松紧度达到自然效果。
这是简洁中不失靓丽的最佳系法。
适用场合:商务型非正式聚会 最简单的丝巾系法 恬静秀美的蝴蝶结 将今季流行的小方巾对角折成三角形,露出搭在肩部的两边角,然后在胸前打一个蝴蝶结,展开花形,把结稍稍隐藏。
如果想用一个漂亮的丝巾扣作点缀,则应选用长条丝巾,远远看去宛若翩翩起舞的花蝴蝶,更为领子较低的上装起到巧妙的补充作用。
适用场合:约会和非正式Party 热情洋溢的包头结 将丝巾对折成大三角,裹住头部及前额的一部分,两角在颈后交叉打结,再次交叉后系好,整理造型,让秀发同丝带一起自然下垂。
适用场合:旅游度假和节日Party 最书卷味的丝巾搭配 妩媚撩人的胸襟结 将一条富有华丽气息的大方巾对角折叠,平贴胸部绕于背后,在尾部松松打个结,细心整理好需要的造型。
需要注意的是,搭垂胸前的丝巾应松紧适宜,以能插入一只手掌为最佳状态,颜色不可过分鲜艳,面料、质地需柔软、蓬松。
此款搭配纯色羊毛衫、修身长裤,避免繁复的珠宝首饰,立刻呈现给众人优雅妩媚的女性气息。
适用场合:正式晚宴和大型酒会 轻轻缠绕变靓衫 除了丝巾轻轻缠绕间成就一款柔美无比的露背上装外,民族风情的丝巾最适合用来DIY成过膝长裙,两条同种花色的丝巾先左后右分别系在腰间,交错之后便点染出动静皆宜的效果。
适用场合:晚宴和酒会 [编辑本段]脸型与丝巾的围系法则 圆型脸 脸型较丰润的人,要想让脸部轮廓看来清爽消瘦一些,关键是要将丝巾下垂的部分尽量拉长,强调纵向感,并注意保持从头至脚的纵向线条的完整性,尽量不要中断。
系花结的时候,选择那些适合个人着装风格的系结法,如钻石结、菱形花、玫瑰花、心型结、十字结等,避免在颈部重叠围系、过分横向以及层次质感太强的花结。
长型脸 左右展开的横向系法能展现出领部朦胧的飘逸感,并减弱脸部较长的感觉。
如百合花结、项链结、双头结等,另外,还可将丝巾拧转成略粗的棒状后,系出蝴蝶结状,不要围得过紧,尽量让丝巾自然地下垂,渲染出朦胧的感觉。
倒三角型脸 从额头到下颌,脸的宽度渐渐变窄的倒三角形脸型的人,给人一种严厉的印象和面部单调的感觉。
此时可利用丝巾让颈部充满层次感,来一个华贵的系结款式,会有很好的效果。
如带叶的玫瑰花结、项链结、青花结等。
注意减少丝巾围绕的次数,下垂的三角部分要尽可能自然展开,避免围系得太紧,并注重花结的横向层次感。
四方型脸 两颊较宽,额头、下颌宽度和脸的长度基本相同的四方脸型的人,容易给人缺乏柔媚的感觉。
系丝巾时尽量做到颈部周围干净利索,并在胸前打出些层次感强的花结,再配以线条简洁的上装,演绎出高贵的气质。
丝巾花型可选择基本花、九字结、长巾玫瑰花结等。
[编辑本段]丝巾选购 当你中意某一款丝巾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从布料和色彩辨别品质。
好面料是第一要素,此外,丝巾边以“手工”缝制为上选。
印花色彩必须均匀,一般而言,色彩越丰富品质越好。
2.依身材特色来挑选。
例如:脖子短的人,挑选薄一点小一点的丝巾,结最好系在颈侧,或松松低低系在胸前;娇小玲珑的人应避免太烦琐太长的系法。
3.留意有无特殊的设计。
有特殊设计的丝巾要用特殊的打法来展现创意。
选购时必须留意图案,一定要亲自试绑。
4.要符合个人风格。
如果你属于乖乖女,那么丝绸丝巾将最好选择;而透明的纱质丝巾适合浪漫造型;想尝试前卫风格,带有亮泽质感的丝巾便有意外效果。
丝巾的选购技巧 当你中意某一款丝巾时,首先要做的是将其贴近脸部,看一看与脸色是否相配。
如果与脸色不配,不要犹豫,立即舍弃。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丝巾的色彩设计虽然无懈可击,但与自己喜爱而适合的颜色之间还存在着微妙的差别。
这种情况应将各种颜色做一下比较,再从远处照镜子,确认与体形及服装整体氛围的配合情况。
后背效果和侧面效果也不能忽视。
之后再将丝巾结成平时常用的形状进行试戴,这样就可知道这种图案所表现出的风格和效果。
不管怎样出色的丝巾,如果与服装不相配,也只会白白占据你的衣橱空间。
要明确自己的目的,是想与办公室着装相配,还是要在晚宴上一展风采。
如果有足够的挑选余地,还可考虑与口红颜色、腰带或提包等小饰物的配合。
当你佩戴自己喜欢的丝巾时,一定要充满自信,完全不必顾虑太多,只要花些心思进行搭配,即使有小小的失误,别人也会认为是你个性的体现。
[编辑本段]丝巾搭配技巧 丝巾搭配亦大有学问,如白外套配深蓝丝绒巾、灰色外套配大红丝巾、杏黄外衣配玫紫丝巾;当外套与丝巾色接近时,可用闪亮的别针来协调等。
值得注意的是,要搭配出高雅效果,应特别讲究衣饰的衣领。
比如,毛衫选套头高领者为宜,大衣则以有V型领、翻领者为佳。
这里为您介绍几款富于意趣的装扮: A:长形枣红色碎花真丝巾搭配灰色服装,可使之跳动灵性; B:披领赭色大衣搭配玫红底淡白色花型的方形丝巾,在领口正中或稍向旁侧打结,会使人显得高贵矜持; C:把一条红色带橘红色花图案的丝巾绕颈于胸前交叉,两头穿过肋下在背后打个结,披上外套,独特的个性就会栩栩如生地显露出来; D:个性文静纯情、善于创造的女孩可在颈上用纯白丝巾扎成两朵娇气十足的蔷薇花,一个俏皮可爱、纯洁无瑕的纯情少女便笑盈盈站在那里; E:个性活泼外向的女孩或多买几块五彩斑斓的小方巾,选边长为32~40厘米的,然后叠成“冬帽”———民俗化、抽象化乃至后现代派的喷染工艺,会给“头上风景”带来意外惊喜; F:富于艺术直觉的女性,可选择那种带有清幽香气的高级丝巾,时时让熏香飘动。
这种丝巾多是立体感较强的花型,如纤细的牵牛花、高贵的兰花等,一眼看下去,就难再释手。
既保暖适用又添魅力气质的丝巾,在女士们的胸前飘荡起来,令她们神采飞扬。
将不同颜色、不同图案的丝巾以不同的方式打结,再配以适合的发型和衣着,便可变换出不同寻常的姿态,时而显得端庄秀丽、时而显得恬静娴淑、时而热情奔放、时而甜美娇人。
端庄式一条洁白的丝巾,将一端打结,另一端重复两次穿过那个结,如此佩戴的丝巾会令女士看上去端庄秀丽,倘若配上盘发、浅蓝或绿色的上衣,更显漂亮大方。
恬静式黑底碎花的长丝巾,将两端交叉后,其中一端向前绕过,简单的佩戴方式配上清爽的短发和白色的上衣,显得文静娴淑、清纯美丽。
奔放式藕荷色的轻薄丝巾,在胸前打一个大蝴蝶结,结上别一个精美的小饰物,若配上潇洒的乱妆或浪漫飘逸的披肩长发,着一件红色上衣,一定会让人感觉热情奔放、充满青春活力。
甜美式选一条浅色的方块小丝巾,折成三折绕颈打结,再将一端窝起再结一次,配上一条黑亮的辫子或长刷子,浅红色上衣,显得娇柔甜美、含情脉脉。
西部牛仔结将小方丝巾折成三角形,向颈后围绕,两端交叉绕回颈前,穿进丝巾扣,将丝巾扣向上推至颈部,合上扣环,整理即成。
若配以夹克装、运动装,自由奔放。
巧妙的丝巾搭配真可谓五彩缤纷、多姿多彩。
丝巾以其华丽的外观与柔软清爽的质感成为最实用最受欢迎的饰物之一,我们尽可以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举一反三,将生活点缀得色彩斑斓,让自己平添一份迷人魅力。
[编辑本段]洗涤方法 真丝丝巾建议干洗。
如自行洗涤应用中性洗涤剂手洗,晾干后低温熨烫丝巾的反面。
[编辑本段]保养与收藏 1 利用挂西装裤的衣架,将丝巾折成可以立刻使用的状态挂起,并用夹子固定,取用十分方便。
也可将丝巾挂在衣架上,并用衣夹固定。
用厚纸夹在夹子与丝巾之间,衣夹就不会在丝巾上留下痕迹。
2 可选择用厚纸板制作的小型收纳盒,宽度30cm左右,将折成原大1\\\/4大小的丝巾再对折后收藏。
3 将丝巾折成原大的1\\\/4大小,放入有多个内层的文件夹内。
收纳时,只要将文件夹平放,就不会产生褶皱,而且一目了然
安徒生写的《小杜克》讲述了什么
是的,那就是克。
他的名字并真的叫杜克;当他还不会讲话的时候,就己叫做杜克。
他的名字应该是“加尔”——明了这一点是有好处的。
现在他得照料比他小很多的妹妹古斯塔乌,自己还要温习功课。
但是同时要做这两件事情是不太容易的。
这个可怜的孩子把小妹妹抱在膝上,对她唱些他所会唱的歌;在这同时,他还要看摊在面前的那本地理书。
在明天到来以前,他必须记好西兰①主教区所属的一切城市的名字,知道人们应该知道的一切关于它们的事情。
①西兰(Sjaeland)是丹麦东部的群岛。
面积7514平方公里。
现在他的妈妈回来了,因为她到外面去过。
她把小小的古斯塔乌抱起来。
杜克跑到窗子那儿,拼命看书,几乎把眼睛都看花了,因为天已经慢慢黑下来了;但是他的妈妈没有钱买蜡烛。
”那个洗衣的老太婆在街上走来了,”正在朝窗子外面望的妈妈说。
“她连走路也走不动,但还是要从井里取一桶水上来。
做个好孩子吧,杜克,快过去帮助这个老太太一下
” 杜克立刻就跑过去帮她的忙。
不过当他回到房里来的时候,天已经很黑了。
蜡烛他们是买不起的;他只得上床去睡,而他的床却是一张旧板凳。
他躺在那上面,想着他的地理功课:西兰的主教区和老师所讲的一切东西。
他的确应该先温习好,但是他现在没有法子做到。
所以只好把地理课本放在枕头底下,因为他听说这可以帮助人记住课文,不过这个办法却不一定靠得住。
他躺在那上面,想了许多事情。
忽然觉得有人吻他的眼睛和嘴。
他似乎睡着了,又似乎没有睡着。
他好像觉得那个洗衣老太婆的温柔的眼睛在看他,并且对他说: “如果你明天记不住功课,那真是可惜得很
你帮助过我,我现在应该帮助你。
我们的上帝总是帮助人的
” 杜克的那本书马上就在他的头底下窸窸窣窣地动起来了。
“吉克——哩基
咕
咕
”这原来是一只老母鸡跑出来了——而且它是一只却格①的鸡。
“我是一只却格的母鸡,”它说。
于是它就告诉他,那个小镇有多少居民,那儿曾经打过一次仗——虽然这的确不值得一提②。
“克里布里,克里布里,扑
”有一件什么东西落下来了,这是一只木雕的雀子——一只在布列斯托③射鸟比赛时赢来的鹦鹉。
它说那儿居民数目之多,等于它身上的钉子。
它是很骄傲的。
“多瓦尔生就住在我的附近。
扑
我睡得真舒服
” ①却格是丹麦却格湾上的一个小镇。
②1677年6月1日,丹麦的舰队在却格湾击溃了瑞典的舰队。
但是法国的国王路易十四却不准丹麦获得任何胜利的果实。
这里所说“不值得一提”也许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③布列斯托(Praesto)是丹麦的一个小镇,它的附近有一个尼索(nyso)农庄。
雕刻师多瓦尔生曾经住在这儿。
不过现在小杜克已经不是躺在床上,他忽然骑上了一匹马。
跑
跑
跳
跳
马儿在驰骋着。
一位穿得很漂亮的骑士,戴着发亮的头盔和修长的羽毛,把他抱在马鞍前面坐着。
他们穿过森林,来到古老的城市伏尔丁堡①——这是一个非常热闹的大城市。
国王的宫殿上耸立着许多高塔;塔上的窗子里射出亮光,那里面有歌声和跳舞。
国王瓦尔得马尔和许多漂亮的宫女们在一直跳着舞。
这时天已经亮了。
当太阳出来的时候,整个城市和国王的宫殿就沉下去了,那些高塔也一个接着一个地不见了。
最后只有一座塔立在原来宫殿所在地的山上。
这个城市显得渺小和寒碜。
小学生把书本夹在臂下走来了,说:“两千个居民。
”不过这不是真的,因为事实上并没有这么多人。
小杜克躺在床上,仿佛是在做梦。
又不像在做梦。
不过有一个人站在他身边。
“小杜克
小杜克
”这声音说。
这是一个水手——一个相当小的人物,小得好像一个海军学生,不过他并不是一个海军学生。
“我特别代表柯苏尔来向你致敬——这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城市,一个活跃的、有汽船和邮车的城市。
在过去,大家都说它很丑,不过现在这话却不对了。
” “我住在海边,”柯苏尔说。
“我有一条公路和游乐的公园。
我产生了一个诗人②,他是非常幽默的——就一般的诗人说来,这是少有的。
有一次我很想送一条船出去,周游世界一番。
不过我没有这样做,虽然我可以做得到。
我的气味很香,因为在我的城门附近盛开着许多最美丽的玫瑰花。
” ①在国王瓦尔得马尔时代,伏尔丁堡是丹麦一个很重要的城市。
现在只剩下宫殿的废墟。
②指柏格森(Baggesen,1764~1826)。
他是安徒生所喜爱的一个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