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和国家领导人身体力行的实践说明,我们应该树立怎样的权利观和义务观?
答: 一、权利与义务概念的理解: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其他法律规定了公民具体的权利和义务。
他们共同维护和保障公民的财产权,人身权,任何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非依法不得侵犯。
同时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义务和权利是对应的,它也是权利得以实现必要基础。
二、 权利与义务的特点:1.公民在权利与义务的地位上是平等的享有,任何人不能有超越法律的权利。
2.公民享有的权利与自由非常广泛,体现着社会主义的制度的优越性。
3.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同我国现行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体制相适应的。
4.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三、 在实践中:1.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在我国没有无义务的权力,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2.我们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利益。
3.我们要自觉履行义务,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用一目了然、胸有成竹、翻云覆雨、身体力行四个成语写一段话、
面试时,几个评委我一目了然,回答问题胸有成竹;哪怕他们翻云覆雨,故意刁难,我一概不理,问我如何进行领导工作,我说身体力行吧。
他们满意的点点头。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什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身体力行
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身体力行的工作有哪些
我觉得所有工是身体力行的工身体力行就是要亲自,努力,亲身体验。
身体力行是一种品行素养。
常言道:身教重于言教,身体力行是以德育德的“不教之教”。
“致知格物为基阯,以身体力行为堂奥”(清·张惠言《承拙斋空传》)。
领导要求下属和群众做到什么,首先自己要身体力行。
与其发号施令,不如身体力行做出样子。
身体力行是一种责任担当。
“圣人以身体之,力行近乎仁”(《礼记·中庸》)。
“亲身下河知深浅,亲口尝梨知酸甜”。
领导干部只有坚持好身体力行,善于身体力行,才能率先垂范。
身体力行不等同于事必躬亲。
作为日理万机的领导干部,面对纷繁复杂、千头万绪的各类事项,坚持身体力行并不是事无巨细,事必躬亲,而是要分清轻重缓急。
对于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日常“小事”要常关注、多深入,挂在心头,落实在行动上,共同创造积极进取,创新实干的氛围。
(高山流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