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平乐·村居这首诗的诗意
这首词中描写景色的句子是“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
最能表现童趣的句子:“溪头卧剥”。
清平乐 南宋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
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
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
草屋的茅檐又低又小,溪边长满了碧绿的小草。
含有醉意的吴地方言,听起来温柔又美好,那满头白发的老人是谁家的呀
大儿子在溪东边的豆田锄草,二儿子正忙于编织鸡笼。
最令人喜爱的是小儿子,他正横卧在溪头草丛,剥着刚摘下的(1)表现景色的诗句是: 茅檐低小, 溪上青青草。
(2)表现童趣的诗句是: 最喜小儿亡赖, 溪头卧剥莲蓬。
给我一个简短的清平乐村居的诗意
这首词具有的生活气息,字间处处洋溢着作者对农村生活的喜悦之客观上反映了作者对黑暗官场生活的憎恶。
这首词是一幅栩栩如生、有声有色的农村风俗画 古词大意 房子是用茅草盖的,屋矮檐低;门前有一道溪流,岸边长满青草,绿水青草相映,更显得碧清可爱。
不知是谁家的两位斑斑白发的老夫妻喝过几杯酒后,醉醺醺地用地道的土语对话,互相取悦,语调柔媚亲昵。
大儿子在河东的豆田里锄草,二儿子正在编织鸡笼子,只有我最喜欢的顽皮的小儿子在河边爬着卧着剥莲蓬玩。
清平乐 村居的诗意
清平乐村居是宋代诗人辛弃疾写的一首描写农村田园生活的著名词作.作品通过对农村清新秀丽、朴素恬静的环境描写以及对“翁媪”的三个儿子的形象的刻画,抒发了诗人对安逸恬静的农村生活的向往和喜爱之情. 此词作于辛弃疾闲居带湖期间。
由于辛弃疾始终坚持爱国抗金的政治主张,从二十一岁南归以后,他一直遭受当权投降派的排斥和打击。
从四十三岁起,他长期未得任用,以致在信州(今江西上饶)闲居达二十年之久。
理想的破灭,使他在隐居中更加关注农村生活,写下了大量的闲适词和田园词。
这首《清平乐·村居》就是其中之一。
《清平乐村居》中描写温溪图的是哪句诗句?
《清平乐村居》中描写温晰图的是“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诗句。
“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作品接下来写房子的主人,一对满头白发的老夫妻,刚刚喝了点儿小酒,亲昵地坐在一起唠家常。
这几句尽管写得很平淡,但是,它却把一对白发翁媪,乘着酒意,彼此“媚好”,亲密无间,那种和谐、温暖、惬意的老年夫妻的幸福生活,形象地再现出来了。
这就是无奇之中的奇妙之笔。
当然,这里并不仅仅是限于这对翁媪的生活,它概括了农村普遍的老年夫妻生活乐趣,是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供参考。
清明乐村居这首诗的意思是
是清平乐村居:清平乐·村居(宋)辛弃疾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
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ǎo)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
最喜小儿亡(音同无)赖,溪头卧剥莲蓬。
全文翻译:草屋的茅檐又低又小,溪边长满了碧绿的小草。
含有醉意的吴地方言,听起来温柔又美好,那满头白发的老人是谁家的呀
大儿子在溪东边的豆田锄草,二儿子正忙于编织鸡笼。
最令人喜爱的是小儿子,他正横卧在溪头草丛,剥食着刚摘下的莲蓬。
文学赏析辛弃疾词中有不少作品是描写农村生活的佳作,其中,有风景画,也有农村的风俗画。
这首《清平乐·村居》,就是一幅栩栩如生、有声有色的农村风俗画。
刘熙载说 ,“词要清新”,“澹语要有味”(《艺概·词曲概》)。
作者的此作正具有“澹语清新”、诗情画意的特点。
它表现在描写手法、结构和构思三个方面。
在描写手法上,这首词,没有一句使用浓笔艳墨,只是用纯粹的白描手法,描绘了农村一个五口之家的环境和生活画面。
作者能够把这家老小的不同面貌和情态,描写得维妙维肖,活灵活现,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如若不是大手笔,是难能达到此等艺术意境的。
上阕头两句,写这个五口之家,有一所矮小的茅草房屋、紧靠着房屋有一条流水淙淙、清澈照人的小溪。
溪边长满了碧绿的青草。
在这里,作者只用了淡淡的两笔,就把由茅屋、小溪、青草组成的清新秀丽的环境勾画出来了。
不难看出,这两句在全首词中,还兼有点明环境和地点的使命。
三四两句,描写了一对满头白发的翁媪,亲热地坐在一起 ,一边喝酒,一边聊天的优闲自得的画面,这几句尽管写得很平淡,但是,它却把一对白发翁媪,乘着酒意,彼此“媚好 ”,亲密无间,那种和协、温暖、惬意的老年夫妻的幸福生活,形象地再现出来了。
这就是无奇之中的奇妙之笔。
当然,这里并不仅仅是限于这对翁媪的生活,它概括了农村普遍的老年夫妻生活乐趣,是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吴音”,指吴地的地方话。
作者写这首词时,是在江西上饶,此地,春秋时代属于吴国。
“媪”,是对老年妇女的代称。
下阕四句,采用白描手法,直书其事,和盘托出三个儿子的不同形象。
大儿子是家中的主要劳力,担负着溪东豆地里锄草的重担。
二儿子年纪尚小,只能做占铺助劳动,所以在家里编织鸡笼。
三儿子不懂世事,只知任意地调皮玩耍,看他躺卧在溪边剥莲蓬吃的神态,即可知晓。
这几句虽然极为通俗易懂,但却刻画出鲜明的人物形象,描绘出耐人寻味的意境。
尤其是小儿无拘无束地剥莲蓬吃的那种天真活泼的神情状貌,饶有情趣,栩栩如生,可谓是神来之笔,古今一绝
“无赖”,谓顽皮,是爱称,并无贬意 。
“卧”字的用得极妙它把小儿天真、活泼、顽皮的劲儿,和盘托出,跃然纸上。
所谓一字千金,即是说使用一字,恰到好处,比坐、躺、趴等用的更妙,就更能给全句或全词增辉。
这里的“卧”字正是如此。
在艺术结构上,全词紧紧围绕着小溪,布置画面,展开人物的活动。
从词的意境来看,茅檐是靠近小溪的。
另外 ,“溪上青青草、”“大儿锄豆溪东”,“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 ”四句,连用了三个“溪”字,使得画面的布局紧凑。
所以,溪”字的使用,在全词结构上起着关键作用。
在写景方面,茅檐、小溪、青草,这本来是农村中司空见惯的东西,然而作者把它们组合在一个画面里,却显得格外清新优美。
在写人方面,翁媪饮酒聊天,大儿锄草,中儿编鸡笼,小儿卧剥莲蓬。
通过这样简单的情节安排,就把一片生机勃勃和平宁静、朴素安适的农村生活,真实地反映出来了。
给人一种诗情画意 ,清新悦目的感觉,这样的构思巧妙、新颖,色彩协和、鲜明,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从作者对农村清新秀丽 、朴素雅静的环境描写,对翁媪及其三子形象的刻画,表现出词人喜爱农村和平宁静的生活。
这首词 ,是作者晚年遭受议和派排斥和打击,志不得伸,归隐上饶地区闲居农村时写的,词作描写农村和平宁静、朴素安适的生活,并不能说是作者对现实的粉饰。
从作者一生始终关心宋朝恢复大业来看,他向往这样的农村生活 ,因而会更加激起他抗击金兵、收复中原、统一祖国的爱国热忱。
就当时的情况来说,在远离抗金前线的村庄,这种和平宁静的生活,也是存在的,此作并非是作者主观想象的产物,而是现实生活的反映。
《清平乐·村居描绘了一幅优美的江南田园风光图是什么
《清平乐·》是南宋大词人辛的作品。
此词描绘了农村一个之家的环境和生活画借此表现人情之美和生活之趣。
作者把这家老小的不同面貌和情态,以及他们的美好的农家生活描写得惟妙惟肖,活灵活现,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表现出作者对农村和平宁静生活的喜爱。
全词以白描手法,有声有色、形象生动地描述了农村的乡土风俗,呈现出一种清新、宁馨的风格。
《清平乐·村居》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
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
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
白话译文草屋的茅檐又低又小,溪边长满了碧绿的小草。
含有醉意的吴地方言,听起来温柔又美好,那满头白发的老人是谁家的呀
大儿子在溪东边的豆田锄草,二儿子正忙于编织鸡笼。
最令人喜爱的是小儿子,他正横卧在溪头草丛,剥着刚摘下的莲蓬。
《于易水送人一绝》和常见的送别诗有何不同
陈熙晋说:“临海少年落魄,薄沦,始以贡疏,继因草檄亡命”(《骆临海集笺注》)。
这四句话大致概括了骆宾王悲剧的一生。
骆宾王对自己的际遇愤愤不平,对武则天的统治深为不满,期待时机,要为匡复李唐王朝,干出一番事业。
可是在这种时机尚未到来之前的那种沉沦压抑的境遇,更使得诗人陷入彷徨企求的苦闷之中。
《于易水送人一绝》就是曲折地反映了诗人的这种心境。
据史载,战国末年荆轲为燕太子丹复仇,欲以匕首威逼秦王,使其归还诸侯之地。
临行时燕太子丹及高渐离、宋意着白衣冠(丧服)送于易水,高渐离击筑,荆轲应声而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歌声悲壮激越,“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
这首诗的第一联,“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就是写的这件事。
“此地”,即诗题中的易水。
“壮士发冲冠”,用来概括那个悲壮的送别场面,和人物激昂慷慨的心情,表达了诗人对荆轲的深深崇敬之意。
如今在易水边送别友人,想起了荆轲的故事,这是很自然的。
但是,诗的这种写法却又给人一种突兀之感,它舍弃了那些朋友交往、别情依依、别后思念等等一般送别诗的常见的内容,而是芟夷枝蔓,直入史事。
这种破空而来的笔法,反映了诗人心中蕴蓄着一股难以遏止的愤激之情,借怀古以慨今,把昔日之易水壮别和今日之易水送人融为一体,从而为下面的抒情准备了条件,酝酿了气氛。
第二联“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
这两句用对仗的句式,由前一句自然地引出后一句。
这后一句也就是全诗的中心所在。
它寓情于景,景中带比,不仅意味着荆轲那种不畏强暴的高风亮节,千载犹存;而且还隐含了诗人对现实环境的深切感受。
诗中用“已”、“犹”两个虚词,即使句子变得自然流利,也使音节变得纡徐舒缓,读来给人一种回肠荡气之感,更有力地抒发了抑郁难申的悲痛。
这首诗题为“送人”,但它并没有叙述一点朋友别离的情景,也没有告诉我们送的是何许人。
然而,人们却完全可以由它的内容想象出那种“慷慨倚长剑,高歌一送君”的激昂壮别的场景,也可以想见那所送之人,定是肝胆相照的至友。
因为只有这样,诗人才愿意、才能够在分别之时不可抑制地一吐心中的块垒,而略去一切送别的常言套语。
此诗题为送人,却纯是抒怀咏志。
作为送别诗的一格,这首绝句可说是开风气之先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