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根据自己的见解说说自己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见解
需要对中国的购房者进行分析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中的一个部分是刚性需求:原因:1,城市化进程中,很多从农村进入城市的人需要买房。
2,如果没有房子,生活将会很不方便,房子代表生活水平。
3,房子代表一种社会地位。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从开始兴起到全面发展再到低迷的大约时间是多少
第一阶段:理论突破与试点起步阶段(1978至1991年) 1978年理论界提出了住房商品化、土地产权等观点。
1980年9月北京市住房统建办公室率先挂牌,成立了北京市城市开发总公司,拉开了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序幕。
1982年国务院在四个城市进行售房试点。
1984年广东、重庆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
1987至1991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起步阶段。
1987年11月26日,深圳市政府首次公开招标出让住房用地。
1990年上海市房改方案出台,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1年开始,国务院先后批复了24个省市的房改总体方案。
第二阶段:非理性炒作与调整推进阶段(1992至1995年) 1992年房改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
1993年“安居工程”开始启动。
1992年后,房地产业急剧快速增长,月投资最高增幅曾高达146.9%。
房地产市场在局部地区一度呈现混乱局面,在个别地区出现较为明显的房地产泡沫。
1993年底宏观经济调控后,房地产业投资增长率普遍大幅回落。
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一段时间的低迷之后开始复苏。
第三阶段:相对稳定协调发展阶段(1995至2002年)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住房成为新的消费热点。
1998以后,随着住房实物分配制度的取消和按揭政策的实施,房地产投资进入平稳快速发展时期,房地产业成为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第四阶段:价格持续上扬,多项调控措施出台的新阶段(2003年以来) 2003年以来,房屋价格持续上扬,大部分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明显。
随之而来出台了多项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
详细: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历史大致这样:首先从1981年开始,在深圳和广州开始搞商品房开发的试点,在这以前,国内只有房地产开发,没有商品房开发,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单位造房子主要是用于内部职工福利分配的,包括政府造房子也是用于福利分配,没有房地产市场。
由于当时搞试点比较成功,后来就小范围的开始试点开发。
1992年同志南巡深圳视察后发现特区搞市场经济建设之后城市的面貌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房地产开发非常成功,认为开发区的经验值得向全国推广,于是他就吹响了中国房地产开发的号角,由沿海城市一带开始展开,特别是在海南、北海、广州、深圳等这些大城市,但时间不长,由于海南的房地产市场形成了严重的泡沫。
1993年朱镕基总理到海南视察,发现海南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失控,主要是土地市场迅速形成了非常严重的泡沫。
于是朱镕基总理一声令下:停止银行贷款。
银根收紧后使刚刚起来的房地产市场立马遭到重创,造成的结果是从1993年下半年到1998年上半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始终波澜不兴。
1998年对中国房地产业来说是关键之年,分水岭就是上半年和下半年,很多开发商在1998年上半年都熬不下去了,把土地纷纷卖掉退出市场。
但是到了1998年下半年,在6月份左右,政策面开始发生变化,出台了一系列的刺激房地产发展的政策,主要一个是取消福利分房,也就是意味着所人们要取得住房,都要到市场上去买房,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这种政策使得有效需求在短期内爆发,并大幅快速上升。
这政策的第一效应就是“赶末班车”——凡是有钱的单位纷纷购买现房,把当时市场上所有当时卖不掉的现房一扫而空。
这时的房改政策提供了巨大的有效需求,而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又创造出巨大的有效需求。
不断地降低利率,还有按揭门槛降低,当时首付只要30%、20%,有的银行甚至提出零首付。
还有价格政策,在这之前商品房的价格受到物价局的管制,不能随便涨价,是限价的。
但是在这时候取消了这些管制,为后来开发商涨价提供可能,这以后开发商自己喜欢怎么定就怎么定,开始乱涨价。
于是1999年至2003年为中国房地产业高速增长期。
2003年到达高峰,暴露出房价过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导致严重的社会矛盾,房地产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2004年开始实施宏观调控,主要特征是收紧土地与信贷两个闸门,以调控供给为主。
2005年中央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主要特征是供给与需求双向调控,以调控需求为主。
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2006年,成交量开始上升,但是好景不长,因为当长三角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在下雪的时候,北京、深圳、广州这些城市却是一片艳阳天,房价涨得很快,就像以前的长三角,结果导致3月份调控的政策又进一步加强。
2006年的宏观调控主要特征是以调整房地产产品结构为主。
目前的房地产正在发生一系列的转变: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由以投资主导向以消费主导转变、由短期投资向中长期投资转变、由以土地为中心向以产品为中心转变、由以增量市场为主向以存量市场为主转变、由普涨普跌现象向有涨有跌现象转变、由笼统市场向细分市场转变。
中国房地产价格的走势,1998年开始起到的房地产市场到2003年,这一轮的上扬达到高峰,然后从2003年到2007年都在头部横盘整理,2004年调控供给、2005年调控需求、2006年调控结构、2007年继续调整,估计到2007年底差不多调整完毕,然后,随着2008年奥运会这个东风的作用,中国新的一轮房地产,在把头部转化为底部以后,又有一波上扬。
这个过程当中所有的风险被释放、泡沫被消减、结构被调整,不合理的状况被缓解,积压的房子被消化,这就为下一轮发展夯实了基础,从2008年开始新的一轮平稳增长,这是一个台阶式的上扬,这是中国房地产发展的特征。
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什么
您好,1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 1.1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 2005年,我国城镇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占GDP的7.55%,占固定资产的17.9%;2006年,全国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0106.12亿元,同比增长28.5%;2007年,完成投资13158亿元,同比增长1.6%;2008年,全国房地产投资15759.3亿元,比去年增长19.8%;2009年以来,房地产投资增速逐月回升,1~6月同比投资增长速度已达24.2%,超过上年同期增速0.7个百分点。
可见,房地产业投资已在我国形成较大的规模,并呈现出逐渐增长的趋势。
1.2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 目前房地产价格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使普通居民无力购买所需住房。
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主要是由于商品房的成本因土地价格形成机制的不健全而提高,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不规范。
1.3商品房结构不合理 房地产市场结构不合理已成为影响中国房地产业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据有关学者分析,住房供应结构中经济适用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等政府调控房源应占总房源的30%~35%比较合理,但现在市面上商业营业用房、别墅、高档公寓的比率较大,无法满足中低收入消费者的购房需求,引发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失衡。
造成以上事实的原因,除了房地产商贪图大的利润之外,还由于土地使用权的费用是一些地方财政非常重要的来源,商品房价格的上涨会增加地方的税收、带来相关产业的发展,因而地方政府在决策上的偏激性也导致了商品房结构失衡。
1.4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 2006年以来,外资投资房地产增长较快,境外居民和非居民机构直接购买在建项目和成熟物业等较为集中,至6月底,新设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同比增长25.4%,实际使用外资增长27.9%;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房一季度结汇同比增长2倍以上。
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过猛,市场准入规则不够规范,扰乱了我国货币政策的执行力度。
房地产销售市场上也是一片混乱的景象。
而在“售楼中心”没出之前,房地产开发商对“期房”的大肆宣传和炒作成为现今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新的亮点。
投机者借助“期房”获取了较大的经济利益,而普通的房地产消费者却因为所购买的“期房”与现房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些差距主要由于普通的房地产消费者掌握有关建筑业知识的有限性)造成了心理上和经济上的双重损失。
此外,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对现房销售时的房价优惠打折等一系列的优惠活动,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控制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对策 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采取科学、规范、务实、高效的政策措施。
2.1加强商品房结构规划的管理 针对我国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要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就需着力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此外各地还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计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
只有有效的调整了商品房结构,才能解决商品房市场供求失衡的状况。
此外,还应充分利用税收来调控商品房结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根据人均居住面积来征收税款,根据各地方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多种测量人民生活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我国城镇人口标准居住面积,对超过标准的居民征收房地产征值税;二是通过调节高收入群体购买高档住房的市场调节价,实现高收入群体和低体收入群体的贫富之间的转移支付,以此来调节住房结构的矛盾。
2.2确定政府公共管理绩效的考核标准 房地产虽然在我国如火如荼,但并非像某些开发商所说的那样,完全是来自市场需求因素,而在于一些更加诡秘的潜制度因素。
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形成的神圣联盟。
这一神圣联盟即是‘你发财、我发展,成本社会掏’的畸形增长模式。
地方政府为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增长,通过政府的公共政策为房地产推波助澜。
为此,必须科学拟订政府公共管理绩效的考核标准,减少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财政收入增幅等,增加社会性指标,如人民群众社会幸福度、人均收入水平提高、社会和谐度等,以避免地方政府为单纯追求GDP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而大批出卖土地、大规模开发建设等,以减缓政府政策对房地产业的推动力。
2.3引导房地产的理论管理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之所以会有房价天高、嘘声一片的状况,其真实原因是在于市场需求过高但不理性。
政府对经济与社会问题的公共政策从解决问题的途径来说可以分为降低社会公众主观差距和减少客观差距的政策。
首先,政府应实施引导性政策,宣传国民经济发展不同阶段人们应有的理性消费观念,避免不分年龄、收入段的盲目攀比、超前、超能力的商品房消费、投资理念,以降低社会公众的主观需求。
其次,政府应实施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教育与医疗卫生保障等减少客观差距的政策,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有购买力的住房需求,通过扩大有购买力的需求,使房地产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4积极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 首先,政府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尊重经济规律,通过颁布产业发展政策和货币、税收等各种手段与措施,科学调节房地产发展的结构和速度,力求在动态发展中实现供给与需求的相对均衡。
如拟订不同时期、区域、开发规模与类型的房地产利润的核算标准,对价格成本比较高者征收累进税,在确保房地产开发商一定利润回报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商品房的市场价格。
其次,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开发、销售等市场监管制度规章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行为的监管,制止房地产开发商与部分地方政府官商勾结、寻租等不法行为,确保房地产销售市场信息对称、公平交易,切实降低交易成本。
2.5弱化外资对房地产业的助力 政府应通过对外资的行业准入、税收调节、融资渠道与方式等公共政策的修订和完善,在限制其对房地产业的过度投资和投机行为,而将其投资热点引导到基础设施和城乡公用实施建设中。
这既能保护国境外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和利益,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弱外资在房地产业的强大示范效应,从而弱化我国房地产业的外来助力。
2.6制定产业政策,追求公共利益 “政府所制定的公共政策,必须反应社会公众的利益要求并以追求公共利益为永恒的目标,为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首先,政府应树立“只有共享、才能和谐”的管理理念,一切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活动均要体现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分享房地产和国民经济发展成果。
其次,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房地产发展中的角色地位,通过建立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其民生、公平、和谐的政策目标。
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要规范房地产建设住房结构比例,尽可能增加中、小面积的商品房供给量;二要取消经济适用房制度,强制实施廉租房制度,将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资金转为建设廉租房,通过扩大廉租房建设规模,对低收入家庭给予房租补贴等以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维护社会公平。
再次,政府要给予社会公众个体作为弱势群体的组织化机会,鼓励其建立合作组织和维权组织,增加市场竞争力,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望采纳
中国房地产市场现状
(一)全国房地产发展状况 1、全国房地产市场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房地产投资增速将略有减缓。
在政府控制房价、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强土地控制、信贷控制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陆续出台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过度的投资冲动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对土地与房屋开发投资的增速也将相应减缓。
与此同时,加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措施所导致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与消费贷款增速的放缓将直接影响房地产开发的规模和施工、竣工速度。
因此从整体上看,如果国家针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到位,未来2—3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速将略有减缓,但估计不会低于20%。
市场供求不平衡矛盾将继续存在。
近年来针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中影响需求变动的因素主要有:上调银行存贷款利率、控制二次购房与投机性购房、控制拆迁规模等。
但是,由于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不断刺激“热钱”涌入我国,且大部分流入了房地产领域,未来2-3年我国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性需求仍将有所提高。
房地产价格将保持上升趋势。
从对供求关系的分析可以判断,未来2—3年我国房地产价格仍将保持上升的趋势,原因是: 第一 房地产市场供求发展不平衡的矛盾(特别是需求将继续迅速增长的趋势)必然反映在房价的持续增长上; 第二 近年来地价、建筑材料、商品房品质提高所带来的开发成本增加将推动房价上涨; 第三 从经济学理论来看,房价的运动趋势和国民经济增长率以及居民可支配收入正相关。
目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居民收入持续增加、除非遭遇金融危机,经济增长趋势被迫中断,否则房价的运行趋势只会上升,而不可能下降。
普通住房供应量将上升,高档住宅供应量将减少。
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国家在规划审批、信贷、税收等方面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住房给予了优惠的政策支持,并明文规定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
未来2—3年,随着各地房地产宏观调控细则的相继出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供应将有所增加。
东部地区仍将是投资的主要区域,中西部地区将保持较快投资增速。
东部地区在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中的占比将继续下降,中、西部地区将继续保持较快的投资增速,在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中的占比将有所提高。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重组将向纵深推进。
部分开发企业将转移战线,大力开拓东部二、三线城市市场,并逐渐向全国延伸,从而带动这些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中国房地产市场现在的发展趋势
第一,房子越来越多是不争的事实这十多年来,单就商品房竣工面积年均都在10亿平方米以上,2017年和2018年两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更是达到创历史的17亿平方米,如果加上政府建设的公租房、廉租房、共有产权房,还有很多无法统计的小产权房等,数目更是庞大。
主要的问题就体现出来了,一二线大城市的房子人口集中,但供应不足,导致房价越来越高。
而很多三四五线城市住房供应量一点没少,特别是安置房特别多,因为拆迁成本低嘛,这些地方的房子根本就只能城市内部消化,没有外部投资介入。
一句话,住房需求和供应的地域错配越来越明显。
有的地方房子过多,有的地方住房供应又不足。
第二,“不动产”越来越多原因是深层次的在城市里,我们住的房屋楼上楼下很多都是不来往的,你根本就不知道你的隔壁或楼上下房主是什么情况,除了自住,还有可能是投资,还有可能是金融机构查封。
在一个城市里,肯定有那么一些闲置多年的烂尾楼存在。
而这一切,不仅是市场因素,还有可能是金融问题,导致房屋真正成为“不动产”。
很多的县城,包括一些地级市,除了在楼市火热期,大多数时候费九牛二虎之力卖房仍不好卖,但为什么除了地方招商引资需求外,大多开发商仍旧乐此不疲、源源不断、日复一日的盖房呢
里面的逻辑行内人都知道,房子作为一种变相的金融产品,卖得出去更好,卖不出去还可以抵押给银行换出钱来。
第三,售楼处买房的始终就那些人现在大城市买房,购房资格还是相当宝贵的,不仅存在于一二线大城市,还包括部分地级市也是如此。
在售楼处,你会发现一个奇怪也很正常的现象,也就是买房的就是那么些人,当然,这里指的不是“拖”。
能买得起房的人想买更多的房,想法设法获得购房资格,很多房子也在他们之间交易流动,随着房价越来越高,买不起房的人也就再也买不起了。
楼市调控能把房价压下来吗
比如施行的限购、限贷、限售等政策有多大作用
作用肯定是有的,至少在调控加码期内是如此。
政策严厉了,我们就会失去很多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客户,对住房购买的需求也会快速萎缩,特别是一些郊区盘,或者户型产品不好的楼盘就难以去化,这些地方的房价就会面临回调,为加快销售回款,我们也会降价或给出促销折扣,毕竟,企业生存是第一位的。
最后,从长期来看,依靠房地产发展国家经济的模式显然是不可持续的,最终还是要靠实业、制造业推动经济社会向前发展,房地产会犹如温水煮青蛙式退化,房价也就不会继续沿着只涨不跌的老路永续下去,逐步回归是必然趋势。
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状况怎样?你对中国房地产业目前有什么看法? (论述)
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怎?目前 2004年下半年以来,中国房地产业景气随着房价的高涨而呈现走高的趋势。
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竣工面积、土地开发面积、新开工面积等指标增幅都有较大回落,政府对土地资源的控制,导致人们对土地这种稀缺资源的升值预期空前高涨,无论出于投资或自住,业主都乐意尽快掏钱购买。
2006年1-7月中国房地产开发综合景气指数为103.51,房地产开发投资指数为101.52,土地开发面积指数为100.99,销售价格指数为109.54。
2006年1-7月中国完成开发土地面积12731.1万平方米,与2005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1.8%,全国完成购置土地面积18520.1万平方米,与2005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8%。
2006年1-7月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为9411.5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24%,中国东部地区房地产投资额为6125.6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20%。
中部地区的房地产投资额为1621.6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35%。
西部地区的房地产投资额为1664.3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30.1%。
2006年全国土地交易价格指数(工业仓储用地)第一季度的价格指数为104.5%,而全国土地交易价格指数(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第1季度的价格指数为107%。
2006年1-7月商业营业用房投资完成额为1126.7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15.6%。
办公楼投资完成额为413.4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13.6%。
随着以美式摩尔为代表的大型综合购物中心落户北京、深圳等大中城市,中国零售业全面对外开放,几乎所有的大中城市都已经或计划建设大型的购物中心,这就为商业地产商的发展留下了巨大市场发展空间。
商业地产作为一种不同于传统的商铺租赁形式、以全面融合地产业与商业为特色,正悄然成为房地产市场的新宠儿。
中国商业地产将掀起新一轮的投资热潮,商铺地产、购物中心地产、酒店地产、写字楼、工业地产都将成为未来商业地产投资的亮点。
你对中国房地产业目前有什么看法? (论述)一、当前房地产面临的问题不是有风险,而是风险应该由谁承担房地产业是市场风险很高行业。
除了一般认为的资本密集,建设周期长等原因之外,风险主要来自于其价格的特殊形成机制。
房子价格和其他产品不同之处就在于,其价格并非主要由成本和效用决定,而是在很大程度上由级差地租决定。
同样的房子,建在北京闹市区和建在远郊区县,其建筑成本和实际功能不会有多大区别。
有区别的是级差地租。
级差地租的客观依据不过是一种社会约定。
今天这个房子的某种特点为社会承认,它就很值钱。
明天社会不承认这种特点了,它就不值钱。
从亚洲金融危机以来,香港的房价6年间跌去了65%。
为什么
因为当初大家都对香港的经济和香港的房价充满乐观的预期,而现在人们的预期正相反。
房子还是那些房子,人口还是那些人口,甚至社会收入水平也变化不大。
仅仅是人们的社会预期改变了,房价就大跌了。
也就是说,我们根本用不着去讨论房地产业有没有风险的问题。
只要是市场经济,这个风险在这个产业中是必定客观存在的。
风险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
我们需要讨论的真正问题并非是有没有风险、风险大小的问题,而是这个风险应当怎样配置、应当由谁来承担的问题。
无需质疑的一个结论是,这个产业、这个市场的所有参与者都应当承担相应的风险。
这个参与者可能包括资金供应者、开发商、建筑商以及购房者。
开发商当然应当为自己的投资行为承担相应的风险。
怎么承担呢
市场经济有个约定,就是通过自有资金的比例来承担。
一般说,假定人们估计到售出之前,现实的市场房价与总投资相比最多下跌30%,那么开发商就至少应当提供总投资30%的自有资金。
如果资金提供者估计最多跌30%,结果跌了40%,那么这10个百分点的误差就得由资金提供者承担。
购房者也有相应风险。
房贷中银行对购房者提供的按揭比例就是风险的分割线。
按照国际经验和市场规则,房产开发过程中价格下跌的第一风险承担者就应当是开发商。
这没有什么疑义。
我国一些开发商的自有资金比例过小,总投资中银行贷款、占用建筑商和购房者的资金比重过高,这实际上就把应当由自己承担的风险转嫁到了银行、建筑商以及购房者头上。
实际上,建筑商和购房者的资金很大部分也是来源于银行。
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地产业的固有风险就被不适当地过多配置在了银行头上。
二、我国房地产业资金供给的物质基础是存在的,关键是资金的供求渠道需要调整建一定量的房子,就需要一定量的资金去周转。
这个资金需求量不会因为由银行还是其他投资主体来提供而变化。
我们得明确一个基本判断。
我国满足房地产业现在发展规模的资金供给是充分的,这个物质基础是客观存在的。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经济运行中,并不存在资金供给短缺的问题。
资金的供给和资金需求都同时存在,问题只在于供给和需求由谁来连接、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和方式连接。
除了开发商提供自有资金外,通过债权方式融资是房地产业发展的规范、合理方式。
房地产业的开发商必须借钱,而且要很大规模地借钱。
这不需要质疑。
银行是市场经济下连接货币资金供给和需求双方的传统渠道之一。
但银行资金的最大特点是必须首先追求流动性和安全性。
市场经济的常识可知,债权的风险小于股权,债权中通过银行的信贷资金风险小于直接上市的债券。
在资金供求连接的各种方式和渠道中,银行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是最小的。
人们把钱存到银行而不是买股票和债券,追求的就是这种风险性较低的特点。
这是银行所能提供的资金的天然特点。
如果最追求安全性的银行资金成为了风险极大的房地产业投资的主要构成部分,那好比是让卖骡子的人和买马的人做交易。
双方的要求不对接。
有供给,也有需求。
我们的问题是供给缺乏流动到需求流域的现实渠道。
那么应当怎样对接呢
笔者认为,除了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外,下一个梯次是有实力、有信誉的大开发商直接或者通过银行到公开资本市场上发行短、中期项目债券。
债券投资者根据不同的收益预期承担不同的风险。
发债不是每家开发商都能做到的。
比如在中小城市建设中就很难让那里的开发商到全国市场去发债券。
而且并非所有投资者都愿意承担企业债的风险。
再下一个合理梯次是银行做中介去“制造”金融品种。
银行把资金贷给开发商以后,把若干项目的债权“打包”在债市上卖掉。
这样一来,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要求得到了满足,投资者的风险也得到了分散。
再下一个梯次才应当是银行提供的直接融资,或者通过预售从购房者那里获取的融资。
三、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不是银行和房地产开发商的责任,社会公平应当更多依靠财政政策而不是货币政策来调整目前有个说法是,很多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而开发商建造的大量“豪宅”闲置卖不掉。
所以应当调整银行资金投向,通过利率等货币杠杆鼓励房地产业更多地开发经济适用房,同时为中低收入者购房提供优惠政策支持。
政策什么时候都不应当否认或者忽略住房问题上的社会公平取向。
但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的公平性政策不应延伸到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中来。
银行是企业,开发商也是企业,他们面对的是市场。
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不是银行或者开发商等市场化的企业该管的事。
在这个领域中,我们就要强调和完善市场化的游戏规则,不能把公平的政策取向也加进来。
应当明确,在市场经济下,货币政策的主要职能是调整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的平衡关系。
调整公平的主要杠杆是财政政策。
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就应当更多采用财政政策,如贴息、贴租等。
例如,城镇中人均收入低于某一个水平的家庭购房时可以由政府贴息。
如果有些特困家庭,政府贴息也买不起,那怎么办呢
可以采取政府贴租的方式。
采用这样的政策,我们才能把政策和市场发育分开。
不应让调整公平的因素参与到正常的市场交易中来,否则就会扭曲真实的竞争形势。
有个问题特别值得辨析清楚。
与我们的城市化目标相比,在目前所有的住房资源中,如果把存量住房资源也包括进来,究竟是“豪宅”的比重过大了呢
还是低档住房的比重过大了
拿迫切需要住房的最低收入人群和最昂贵的闲置豪宅相比,永远找不到市场出路。
在“田忌赛马”的故事中,你用100种数学模型模拟,田忌的上、中、下三种马也赛不过对手。
但田忌确实就是三比二赢了。
怎么赢的呢
用系统的眼光、资源优化的眼光看问题赢的。
在市场经济下,200平方米的豪宅是怎样卖出去的呢
是住160平方米高档公寓的人卖掉公寓买走了豪宅,住120平方米的小老板把中低档公寓卖掉买走了160平方米的高档公寓,住90平方米普通居民楼的住户卖掉现住房买走了120平方米的中低档公寓,住60平方米的普通单元房的居民卖掉了较小、较远的单元楼房买走了90平方米较近、较大的住房。
住30平方米平房院的人卖掉平房买走了60平方米的单元楼房,最后没有住房的外地进城务工经商人员买走了30平方米的平房院。
200平方米的豪宅实际上是被“分割”地卖掉的。
解决昂贵豪宅与中低收入缺房户之间矛盾的方法并非就是拆掉豪宅建廉价房,或者给中低收入者补贴到他们买得起豪宅。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住房存量资源的流动性太差,二级市场迄今没有发育起来。
上述合理的资源配置方案就无法真实地通过市场交易自发地实现。
没有二级市场以至居住权流通的三级市场,我们就不能建立存量资源向下流动的梯次,住房的增量资源也就不能在市场上顺畅消化。
我们不应当把城市化目标退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建“工人新村”的水平。
世界各国的经验,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需要依靠政府补贴解决住房问题的人群不会超过10%。
绝大部分人群是靠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
四、盲目投资应当抑制,但当前房地产业发展应当慎提“过热”目前有些地方确实存在着对房价前景的过度乐观预期,由此出现了一些盲目投资的趋势。
但这是局部性问题,不是全局性问题。
对当前房地产发展应当慎提“过热”。
说“过热”应当有个理由。
也就是和什么比是“过”热。
我们先和需求比。
目前据说存在着上亿平方米的闲置商品房卖不掉。
有人以此为据,说供大于求,因而是过热。
那我们估计一下,不算农村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单说现在的城镇居民,我们假定有20%的城镇家庭有改善住房的要求。
20%的估计肯定不“冒”。
我们再假定要求改善住房的这些家庭只是想增加20平方米的住房。
增加20平方米也不是个很高的要求。
20%的城镇家庭是多少户呢
是2700万户。
2700万户,每家增加20平方米的现实需求是多少呢
是5.4亿平方米。
人们从自己身边经验中就可以判断,这个需求是客观存在的,是现在就买得起、或者在住房信贷的帮助下买得起的需求。
这个问题的另一种提法是,我们现在有超过5.4亿平方米的商品房闲置吗
我们再和实物层面的供给能力比。
“过热”的可能表现形式之一是货币投入远远超过某一领域的实物可供量。
需求超过实物可供量就会导致物价膨胀。
我国过去曾经遭遇过的恶性通货膨胀大都具有这样的特点。
问题是,我们现在的砖瓦灰砂石或者主要建材出现供给短缺了吗
我国目前的物价变动水平才是0.3%左右的微弱正增长。
这个物价总水平的最大危险不是膨胀,而是回到刚刚走出的负增长区间。
我们再和货币供应量相比。
一个产业过度占用资源,从而使其他产业发展受到抑制,这也可称为“过热”。
但迄今房地产业占用的资金量导致了其他产业资金短缺了吗
没有。
导致实际利率或者民间利率远高于名义利率了吗
也没有。
这是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与90年代初期相比的一个最明显区别。
实际上,银行的巨额存差仍是我们在金融领域的主要担心所在。
2003年以来资本市场的普遍预期是什么呢
是在目前的低利率水平上进一步降息。
我们再把银行资金和房地产实物资源的市场价值做个比较。
在发达国家或者地区,人们买房用按揭的历史已经很长。
因而在那里,在全社会房产资源的产权中有一个相当大的比重实际上是银行的债权。
比如说,全社会所有住房的总市值中有40%、50%甚至更高的比重实际是通过“按揭”方式从银行借的钱。
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上住房价格的些许变动就可能给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
中国有这样的情况吗
没有。
我们的房贷才刚刚起步。
绝大部分存量房产的所有者并不欠银行的钱。
目前银行拥有债权的住房不过是最近几年销售或者开发的一些新房。
与已经“入市”的银行资金相比,我国房地产领域中的资产信用可以说是全世界最高的。
这可以用前面我们所举的销售豪宅的例子来说明。
在那个例子中,如果我们假定所有现住房都不欠银行钱,那么购房者需要向银行借的总债务不会超过200平方米的价值。
而银行这200平方米住房贷款对应的实物资产是多少呢
是200平方米的豪宅加160平方米的高档公寓,加120平方米的中低档公寓,加90平方米的普通居民楼,加60平方米的普通单元房,再加30平方米的平房院。
有这样倍加的资产信用,银行的风险真的很大吗
进一步说,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究竟是银行贷款规模已经超过了信用保证的规模了呢,还是大量的资产信用资源被闲置了呢
因此笔者建议:一,尽快地发展和完善二级市场,让存量资源加入流通。
二,让计划经济的思路和那些利用市场发育不足“寻租”牟利的理由离我们远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