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从文结过几次婚姻
一、张:情书里的爱情我行过许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致张兆和的情书在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情书中,这是最动人心魄的一个美丽句子。
因为这句深婉有风致的情话,我曾相信了爱情的纯美,誓言的忠贞,水会流走云会散去,而所爱是唯一的。
1931年的夏天,在中国公学教书的沈从文,跌入了那场无药可救的暗恋。
张吉友家的三小姐张兆和,名门才女,聪慧美 一、张兆和:情书里的爱情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致张兆和的情书 在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情书中,这是最动人心魄的一个美丽句子。
因为这句深婉有风致的情话,我曾相信了爱情的纯美,誓言的忠贞,水会流走云会散去,而所爱是唯一的。
1931年的夏天,在中国公学教书的沈从文,跌入了那场无药可救的暗恋。
张吉友家的三小姐张兆和,名门才女,聪慧美丽,演话剧,跳芭蕾,有如一只姣好傲然的“黑凤”,飞入了沈从文多情的相思梦中。
沈从文疯狂地给自己的女学生张兆和写了一封又一封情书:“我不知怎么忽然爱上了你!”“你是我的月亮……”情思如月华痴惘,言辞如流水唯美。
张兆和对这个腼腆乡土的老师心生不耐烦,终于告到校长胡适那里去了。
胡适看了信笑笑说:“沈从文先生固执地爱你!”张兆和回答说:“我固执地不爱他!” 张兆和在日记里抒写了自己的爱情观:“胡先生只知道爱是可贵的,以为只要是诚意的,就应当接受,他把事情看得太简单了。
他没有知道如果被爱者不爱这献上爱的人,而光只因他爱的诚挚,就勉强接受了它,这人为的非由两心互应的有恒结合,不单不是幸福的设计,终会酿成更大的麻烦与苦恼。
” 在这场爱情追逐的最初,显然,张兆和是骄傲的,高高在上的,带着名门淑女的矜持与优越感;而沈从文是谦卑的,俯首并仰视的,是一个“乡下人”的自卑的多情。
两人的位置处于女神与奴仆的倾斜角度,沈从文的爱充满了一种求之不得梦寐思服的美与哀愁。
“每次见到你,我心里就发生一种哀愁,在感觉上总不免有全部生命奉献而无所取偿的奴性自觉,人格完全失去,自尊也消失无余,明明白白从中得到是一种痛若,却极珍视这痛苦来源。
” “我把你当作我的神。
许我在梦里,用嘴吻你的脚,我的自卑处,是觉得一个奴隶蹲到地下用嘴接近你的脚,也近于十分亵渎了你。
” “望到北平高空明蓝的天,使人只想下跪,你给我的影响恰如这天空,距离得那么远,我日里望着,晚上做梦,总梦到生着翅膀,向上飞举。
向上飞去,便看到许多星子,都成为你的眼睛了。
” 沈从文痴迷的情书一封封不停地写去,一直写出自己的灵魂之美,真情之挚,赤子之心。
沈从文的忧伤感染了张兆和,他终于渐渐打动了少女那颗矜持的心,“我虽不能爱他,但他这不顾一切的爱,却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因拒绝他而难过。
” 对于一个女子来说,感动即是接受爱的开始。
不过,与其说是张兆和因被爱而产生了主动的爱,不如说,她一点点的不自觉地跌入了沈从文温柔的文字陷阱。
是情书之美与情书之幻带来的催情作用,让一个少女的情怀开始微醺,讶异爱情的滋味,可能是她从未碰及唇舌的一杯甜酒。
她蠢蠢欲饮。
在古典而纯真的年代,文人追求爱情的杀手锏便是情书。
如同佐罗用剑与迷人的吻征服了无数贵妇的芳心,文人用他天生擅长的利器——文字,编织美丽的谎言,催开了一座座玫瑰园。
文字制造的想象之美,最容易惹出一场爱情的祸。
看看我们的祖先,红叶题诗,必定会引出一场以身相许的相思;西厢的张生托红娘夜递几首情书,矜持而犹豫的莺莺小姐就与他“小楼一夜春风”。
《爱眉小札》亲啊爱啊浓得化不开;连最讽刺恋爱的鲁迅,写起《两地书》也有几分温柔。
难怪乎最骄傲的张兆和,在沈从文谦卑而深情的情书攻势下,终于投下了她感动的一瞥。
1933年的初夏,沈从文在青岛大学一隅的海边捡起一枚螺蚌,轻轻拭去金色的细砂,把它装入信封,寄给了千里之外的爱人(螺蚌有女性生殖器官的隐喻意义):“我不仅爱你的灵魂,而且要你的肉体。
”这只拾来的螺蚌“无意中寄到南方时所得的结果”,是“一种幸福的婚姻”。
那年暑假,阳光炽烈而清白,苏州寿宁巷的骄阳下,千里迢迢赶来见三妹的乡下人沈从文,脑门上冒着晶莹的汗水,脸上写着赤诚,不安,又有幸福将至的兴奋。
一向拒人千里之外的三妹,终于回信给他,叫他暑假来她苏州的家。
这是一个柳暗花明的答复,幸福此刻就在扣响门扉的那一端。
但等门打开,站着的是二姐允和,三妹兆和还是回避了他。
这个赤诚的乡下人惴惴地回去了。
幸好,热心人二姐给他拍来了一语双关的电报:“允。
”而不放心的三妹又补拍了一封:“乡下人喝杯甜酒吧。
”这是*史上第一封白话文电报,也是沈从文的爱情福音。
1933年9月,沈从文和张兆和在北京结婚。
沈从文拒绝了岳父张吉友的钱财馈赠,新房里几乎家徒四壁,除了梁思成、林徽因夫妇送的两床百子图床单。
院子里有一棵槐树、一棵枣树,沈从文把他的家称为“一槐一枣庐”。
从此,张兆和成了沈从文生命里亲爱的“三三”。
沈从文是个居住在纯美世界里的有情人,他以对妻子之爱,创作了《龙朱》、《月下小景》等如梦如幻的化境小说。
他们的两个儿子,分别如他的小说人物取名为龙朱与虎雏。
张兆和则是他小说里黑而俊的“黑凤”。
二、高青子:幻想里的“偶然” “我想,那是一个庇护在爱神与美神羽翼下的家。
沈从文为人忠实纯洁,又少与世结交,除了沉醉于小说世界,收集坛坛罐罐花花朵朵,他对妻子的爱,如月之皎皎,纵使渐渐归于平淡,却始终至深而唯一。
张兆和融为了沈氏温柔世界里静美生存的一员,直至沈去世。
” 后来发现,这是我的一种误读。
至少是对沈氏情感世界的认知狭隘而造成的片面化误读。
一个朋友指出一个事实:沈从文的生命中,隐约地划过好几次“偶然”的星子,并分明有过一段闪亮天际的婚外恋情! 忙翻阅沈从文记录“偶然”的那篇《水云:我怎么创造了故事,故事怎么创造了我》,惊讶地走进了沈氏纷繁复杂的情感世界:他在情感与理智之间的挣扎,他对婚姻的审美疲劳与他的“婚外情感发炎史”。
情书里的爱情与现实里的婚姻,毕竟有着天上与人间的落差。
在情书与恋爱的罗曼史里,“女子是一个诗人想象的上帝”。
张兆和在婚前,是在天上的,需要沈从文做梦向上飞才可以抵达;在婚后,张兆和却成了堕落到凡尘掌管柴米油盐的主妇。
早年顽劣高傲好扮男装的张兆和,自从跟随了沈从文,越发地朴素而家常起来,她曾写信给沈从文:“不许你逼我穿高跟鞋烫头发了,不许你因怕我把一双手弄粗糙为理由而不叫我洗东西做事了,吃的东西无所谓好坏,穿的用的无所谓讲究不讲究,能够活下去已是造化。
”——张家小姐的妇德真是了得,当沈从文一味沉醉在创作中连生活都不能自理时,“家务全靠妈妈打理”(沈虎雏语)。
从当初的被爱的荣耀到进入妻子角色后的情感反哺,张兆和步入了每个女人那样的嫁夫随夫的宿命。
而在惯于做梦耽于幻想的沈从文这里,却是另一种落差。
在得到爱情之前,他把张兆和奉为女神,圣洁美丽,望之叹息;在得到爱情后,当这个女神实实在在地来到他的生活中,为他生子、操持家务,他反而发现女神的光环褪去了,先前因距离产生的“惊讶”和“美”也逐渐消失。
沈从文的人生,始终是需要审美的,他的一生,是用美来装饰理想的一生。
而婚姻的种种现实,往往是与审美相悖的。
1936年,在他们结婚3年后,沈从文创作了小说《主妇》,分别剖析了男人与女人在婚姻中的不同心理:“作主妇的始终保留着那幸福的幻影,并从其他方式上去证明它。
”而对于男人,“家庭生活并不能完全中和与调整我的生命,我需要一点传奇,创造一点纯粹的诗,与生活不相粘附的诗。
” 因此每天大清早,在“一槐一枣”掩映下的院落,细碎阳光洒在红木方桌上的一叠白纸,沈从文一面觉着一种“闷热中的寂寞”,将他受压抑的梦写在纸上,一面用身边新妇作范本,取得性格上的素朴式样,于是有了《边城》与翠翠。
刘洪涛说:“《边城》是沈从文在现实中受到婚外感情引诱而逃避的结果。
” 沈从文也自述:“这是一个胆小而知足且善逃避现实者最大的成就。
”除了一种湘西理想的构筑即社会意义上的逃避,沈从文还在逃避谁?——“在这时候,情感抬了头,一群‘偶然’听其自由侵入我生命中。
”“岁暮年末,偶然中之某一个,重新有机会给了我一点更离奇的印象。
” 在写《边城》之前与之后,已然有一个“偶然”的星子萦绕在沈从文的情感隐秘天空,让他陷入一种幻想。
甚至可以揣摩,《边城》里那个望着黄昏中的汩汩长河,怀着心事叹息的女孩,她之所以被取名为“翠翠”,是不是也与沈从文默想中的这个“偶然”名字相应——高青子。
青者,翠也。
沈从文与高青子的初遇,是在他大名鼎鼎的凤凰同乡熊希龄家的客厅。
“主人不曾出来,从客厅一角却出来个‘偶然’。
问问才知是这人家的家庭教师。
” 据张兆和晚年时回忆,高青子长得很美。
一张白白的小脸,一堆黑而光柔的头发,一点陌生羞怯的笑,给人一个幽雅而脆弱的印象。
高青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学女青年,更是沈从文忠实的读者,熟谙他的每部作品及作品里的人物。
初次见面,就有很默契的谈资,谈沈从文作品里的故事,谈青岛的海与樱花。
于是,当两人告别时,高青子躬身下去寻找她丢落在地上的发簪时,那个优美的身姿,完全符合了沈从文一贯以来对美的孜孜追求与细腻体验,刹那间,沈从文情感微妙,“仿佛看到一条素色的虹霓”,挂在了他的天空。
沈从文与高青子的再遇,是一个月以后。
见面后,高青子说自己一个钟头以前还正看着沈从文写的故事《八骏图》,并为这个故事难过,“譬如说,一个人刚好订婚,又凑巧……”说时眼中带点羞怯,与一点不便启齿的探询(在小说《八骏图》中,达士先生有了未婚妻瑷瑷,又在青岛海边被黄裙子姑娘吸引。
达士先生有沈从文自己的影子,而高青子未免把自己也想成了是那个“凑巧”)。
再次相遇的高青子,又以一种美的密语启开了沈从文的心扉。
那一天,高青子特意穿了一件绿底小黄花绸子夹衫,衣角袖口缘了一点紫。
沈从文看着而心会,这衣着,显然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明投暗合,“‘偶然’穿的那件夹衫,颜色花朵如何与我故事上景物巧合!”在沈从文小说《第四》中,“我”与一个女子邂逅于车站并相爱,那女子,“优美的在浅紫色绸衣包裹下面画出的苗条柔软的曲线”。
高青子以沈从文笔中人的衣着形象走进了沈的内心。
当这点秘密被发现时,高青子有轻微的不安,而沈从文的心则跳得颇有些不正常了。
此时,沈从文审视了自己的婚姻。
“一种幸福的婚姻,或幸福婚姻的幻影……你以为你很幸福,为的是尊重过去,当前是照你过去理性或计划安排成功的。
但你何尝真正能够在自足中得到幸福?” 而环境中,到处是年青生命,到处是“偶然”,“偶然能破坏你幸福的幻影”。
“岁暮年末时”,沈从文与高青子有了一次电光火石的相对。
冬日阳光稀薄,寒风冷冽,房中的炉火照得人温暖而暧昧。
火光催生了一种叫爱情或情欲的菌,“一年余以来努力的退避,在十分钟内即证明等于白费”。
两人为刹那间的交会感到惊喜。
这个在火炉旁理智决堤、情感放任的情景,后来被沈从文写进他的“艳情小说”《看虹录》。
在小说中,沈从文释放出被压抑的热情,极写被冬日炉火煽动的男女情欲,细绘两人为彼此献出的身体。
这场肉体上的交往,是沈从文与高青子的真实写照还是沈从文的笔下幻想?不得而知。
浪漫派幻想家沈从文,惯于在艺术世界里完成他在现实世界里未敢做的。
“世界上不可能用任何人力材料建筑的宫殿和城堡,原可以用文字作成功的。
”而因这篇《看虹录》,沈从文被郭沫若贴上了“桃色作家”的标签,解放前夕,沈从文被贴大字报批判,曾一度精神惶惶,选择过自杀,这是后话。
沈从文的婚外恋终于引起了一场家庭风波。
彼时,张兆和正躺在医院产完子不久。
曾发誓过自己是易折的芦苇,被张兆和的风吹过就“永远不做再立起的希望”的沈从文,却在妻子怀孕生子身心虚弱的时候,给了她一记重创。
张兆和一时难以接受沈从文的别恋,气愤之下,回到了苏州老家。
而执迷天真的沈从文,偏偏日日写信给张兆和,抒发自己对高青子的爱慕,并坦白自己有“横溢的情感”,“天生血液里多铁质因而多幻想的成分”——唉,做一个视生活如小说、混淆了现实与虚构,并极需情感抒发的文学家的妻子,真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啊。
抗日战争爆发后,许多作家离开北京。
1938年4月,沈从文经贵阳到达昆明,任教于西南联大。
11月,张兆和携二子来昆明与沈从文团聚。
1939年5月,为躲避昆明空袭,沈一家搬到呈贡乡下。
就在此时,高青子也到了昆明,在西南联大图书馆任职。
到职时间为1939年6月,离职时间为1941年2月。
这条“偶然”的“虹霓”,落花随着流水,于乱世迁徙中,又挂在了云南的同一片天空中。
两人在一处共事,来往自然频繁亲密了,沈从文此时“放弃了一切可由常识来应付的种种,一任自己沉陷到一种情感漩涡里去”。
沈从文后来把它称之为“情感发炎”,而联大校园内一时流言四起。
在本质上,沈从文是个温雅而优柔的人,幻想多于行动。
“有些年青温柔的心在等待着你,收容你的幻想。
为的是你怕事,你于是名字叫做好人。
” 那几年,张兆和在呈贡乡下的一所难童小学教书,并含辛茹苦操持家务。
而沈从文每周在西南联大上完课,急匆匆挤上一小时的火车,再跨上一匹秀气的云南小马颠簸十里,回到呈贡与家人团聚。
事实上,张兆和对沈从文的交游与创作一直有一种宽容的态度。
甚至,出于一种恋爱时即产生的惯性,她也一直在与沈从文之间制造一种距离与空间。
《沈从文家书》那么篇幅浩繁,尺素情长,便也是这个原因。
在家庭与理智面前,在一个好太太和两个生龙活虎的儿子面前,沈从文终于如一只“云雀,经常向碧空飞得很高很远,到一定程度,终于还是直向下坠,归还旧窠”。
而那个“偶然”,思索及一个人应得的种种名分与事实时,当然有了痛苦。
想来想去,又明白了自己终究是个人,并非沈幻想世界里的神,承担不起艺术家想象中的完美角色,于是在梅花飘落的季节,给沈从文一个苦笑,带着一点悲伤,终结了这场情恋,到别的地方去了。
沈从文曾写过一篇散文《云南看云》,当高青子如霓虹散去,他说:“自从‘偶然’离开了我后,云南就只有云可看了。
” 三、两种对立的人格:生命之静美,内心之野马 “沈从文是一个居住在纯美世界里的有情人,生命之静美,人世之温柔,在他汩汩流水般静谧的文字里得到极致的阐释。
他构筑的湘西理想国里,自然与生命,人情与人性,都达到了一种消解了力量的纯美境界。
沈从文以其静的内心世界,缔造了静的人生,静的文学。
后来发现,这也是我的一种误读。
至少是对沈氏内心世界与人性的认知狭隘而造成的片面化误读。
我们惯于从边城的月梦如水,从天保、傩送们谦让的爱,从少女翠翠的静默秀丽,来给沈从文的生命贴上“静美”的标签;却忽略了这个在土匪出没于山林的凤凰出生、自小闹学逃课好玩耍、在行伍中目睹过血腥与暴力的湘西人,他的内心里,其实还有一匹“无从驯服的斑马”。
沈从文自述:“谁也想象不到我的生命是在一种什么形式下燃烧的。
”他是水,也是火。
在《水云》中,沈便是设想了自己的两种对立人格在进行一场情感与理智的对话。
这个湘西人—— 心情骄傲;性格孤僻。
受得住人的冷漠糟蹋;也载得起忘我的狂欢。
他写信给张兆和:“我很安静,我似乎为爱你而活着。
”但他又觉得那场爱情的体验充满着痛苦的挣扎,灵魂下压着一个受压抑无可安排的乡下人。
他摘星一样摘到他梦寐中的爱情,却在名誉与爱情都得到之后,说:“这件事,我却认为是意志和理性做成的,内容虽近于传奇,由我个人看来,却产生于一种计划之中。
” 他说过“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但又任凭“偶然”闯入,说过“什么人能在我生命中如一条虹,一粒星子,在记忆中永远忘不了?……这些人的名字都叫‘偶然’”。
他终生怀着对妻子的深爱;但他又另外追求过几个女人。
他是纯情的;又是多情的。
(看小说《八骏图》) 他是清澈的;又是暧昧的。
(看小说《灯》) 他是节制的;又是放纵的。
(看小说《看虹录》) 他是安静的;又是狂想气质的。
(看《水云》) 他到老了还抿着嘴笑,一生腼腆羞涩,内心单纯如婴儿;他又是雄性气血、佻*的,说“打猎要打狮子,摘要摘天上的星子,追求要追漂亮的女人”(贝多芬也说过类似的话:恋爱就要跟漂亮的女人谈,女人不漂亮,还不如爱自己。
呜呼哈哈)。
他的情书写得真挚如赤子;但他又曾对作家孙陵说过:“女子都喜欢虚情假意,不能说真话。
” 当他执拗地认为自己“是一个乡下人,走到任何地方便都带了一把尺,一把秤”,于是,他的整个人生便和普遍社会不合,进行着他固执的价值对抗。
都市充斥着声色犬马,他也曾为声色诱惑;而他用一支笔保留着最后一个浪漫派在20世纪吟唱最后一首牧歌的生命形式。
老C说:一个好的作家,都是分裂的!诚然如此。
人性是一瓶水里滴入一股血,水是澄澈的,而血溶入水后,就血水交融,复合难辨了。
一个作家或者一个艺术家,他的灵魂注定要迷踪在纷繁复杂的人*叉路口,并苦苦探索出路;他的血液里天生充满了野马式幻想;他的荷尔蒙由于过分旺盛,往往倾注在两种事物上:不停地创作,不停地爱上不同的女人。
如此,便不难理解沈从文在摘到张兆和这朵深爱的白玫瑰之后,又撷取高青子这朵红玫瑰。
作为一个永远需要偶然因素的小说家,沈从文顺从了人性的迷航,幻想的野马。
更何况,高青子处处细心思地模拟沈从文的小说人物,以一种有预谋有寓意的笔中人形象,巧妙地进入了沈的艺术世界,从而深深地赢得了他的心。
再看看张兆和,在情书里,居于被爱的高度;在婚姻里,居于具体生活的中心;在两人的情感生活中,她更多的是被动。
作为一个文学家的妻子,在一定程度上,她一直坐在了沈从文的内心世界之外。
张兆和在沈从文去世后整理《从文家书》时说:“从文同我相处,这一生,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得不到回答。
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
后来逐渐有了些理解,但是真正懂得他的为人,懂得他一生承受的重压,是在整理编选他遗稿的现在。
过去不知道的,现在知道了;过去不明白的,现在明白了……为什么在他有生之年,不能发掘他,从各方面去帮助他,反而有那么多的矛盾得不到解决!悔之晚矣。
” 这当然也是一个未亡人的忏情之话。
做一个艺术家难,而做一个艺术家的妻子,又何岂容易!张兆和、高青子之于沈从文的生命,让我想起王菲唱的那首歌:“等到风景都看过,我依然和你细水长流。
”那么,那点路上划过天际的风景,又何足道。
沈从文被“下放”前,一个人生活,孤苦伶仃,当张允和来看他,他从口袋里取出一封从红卫兵手下劫后余生的信,攥得紧紧的,像哭又像笑地说:“二姐,你看!这是三姐给我的第一封信。
”他把信举起来,快70岁的老头,面色还羞涩而温柔。
接着又吸溜吸溜哭起来,伤心又快乐……
最才的女,最贤的妻,钱钟书有说过这句话吗
没有说过。
我找到的最早一个出处是类似知音故事会版:1994年,在的力促下,编定了自己的,把全书抄完后,拉起妻子的手说:“你是最贤的妻,最才的女
”完全是这个作者自己想象的。
从来没有在钱的任何作品或访谈中看到这句话。
最后,这句不文不白,文理不通的话………钱他也说不出来呀
你看苏轼
我看苏轼在中国文学史上,有无数种举世瞩目的艺术形式。
国画尊为国粹;书法举世无双;诗词歌赋更是占有一席之地。
从古至今,多少才子,学者投身于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但学有所成终是寥寥无几,而全部收入囊中的更是凤毛麟角。
而苏轼,却正是这凤毛麟角中的领袖人物。
他的博学多识,令后人不胜羡之。
在文风绚烂的宋代,有一个父子三人都成为杰出作家的家庭,而这个家庭的代表,正是一代文豪——苏轼。
他才情奔放,为宋代最杰出的作家,诗、词、文、书、画、文艺理论均有独到成就。
其文汪洋恣肆,明白畅达,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其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在艺术表现方面独具风格。
而苏轼所作之词更是标新立异,把自己的胸襟气度,人生经历融入词中形成了不同前人的鲜明个性特色。
他以他的学富才雄,一洗文学界“绮罗香泽之态,宛转稠缪之度”唱出了“关西大汉,铜琶铁板”之音,令天下耳目一新,开发出另一番新的天地。
一曲《江城子•密州出猎》将心中的无限豪放渲泄得淋漓尽致:“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一首《念奴娇•赤壁怀古》更是召显豪迈本色:“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一曲《蝶恋花》亦是突出他心中清旷“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一句句慷慨之词,一阵阵爽朗之笑,一首首千古绝诗,编织成一个个如雷贯耳的名号苏轼的文章,由于阅历丰富、学问渊博,突破了无数繁文缛节,不少篇章都力求自由而又准确的表达出深邃的思想意境。
把韩愈、柳宗元以来所提倡的文章发挥到极致。
他将自己的处世旷达和旷世之才注入文风,使之潇洒磊落、飘逸爽朗。
丰富的想象力和阔大的视野使他的作品千姿百态,不拘一格,无法城法牢笼。
有的情怀婉转,有的诙谐广博,有的慷慨豪迈……都意境高雅,气韵充沛、自然天成。
这不仅因为他学识浑厚和兼收并蓄的深厚学养,更可以看出他的创作追求和人生境界。
一切的一切,都使他成了北宋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谈起中国书法,人们也会不由自主的想起苏轼。
他在中国书法上造诣不浅,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而他的书法也与文风一样,沉着、苍劲、豪放而又浑厚,与前人大有不同,表现出自己的书法风格。
他所奉行的“书无常法”亦是名流千古,让后人无限感慨。
“退笔成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无限的玄机,就在这句话中。
而最令我敬佩的不是苏轼那生花妙笔,不是他的文采斐然,不是他的遒劲字体,而是他那妙不可言的品性。
他是一个十足的乐天派,官职被贬依旧泰然处之;他是一个悲天悯人的道德家,为黎民百姓纵然散尽千金也心甘情愿;他是一个走边天下的漫步者,为世间留下了数不胜数的千古名句;他是一个生性诙谐、学富五车的幽默家,即使兄妹之间的调笑也满口“之乎者也”,而这一切,就是他优良秉性的渊薮。
苏轼正是拥有优秀的品质和酣畅的雄文劲采,使其它诗人望尘莫及,更不能相提并论了。
后代文人虽各有所长,但都难以超过这位“豪放派鼻祖”。
中国文化的发展犹如百川汇入的江流,既有微波涟漪,风光旖旎之处,也有波起浪涌,云水苍茫之处,正是这无数文人的投入,才使其气象万千。
若这渊源之河仅仅只有一种风光,无论多美好,终会失去新鲜感和生命力。
而苏轼,则是在这平缓的水流中注入“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水势,化平缓为激昂,化逼仄为广阔,化依稀零落为永不漫漶,使之一泻千里,面目一新
有哪些深藏爱意的句子
你要找的是不是《百家讲坛》(蓝版)2008年第五期的《元稹 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 我只放了一部分,你可以看看是不是这个。
其结尾是诗句是元稹的《行宫》 元稹对自己诸多本领也很自豪,他这样隆重地介绍自己:“能唱犯声歌,偏精变筹义。
含词待残拍,促舞递繁吹。
”能歌善舞,还精通筵席上最时髦、最流行的游戏——酒令,拥有这样多能够拿出来“晒”的本领,简直比韩国综艺节目里那些艺人还多才多艺,不像当前国内一些大碗,除了能歌一曲外别无它能。
此外,元稹还能写一手好字,《宣和书谱》说他的楷体字“自有风流蕴藉,挟才子之气,而动人眉睫也”。
他是如何做到的呢
前人总结道,那是因为“诗中有笔,笔中有诗,而心画使之然也”。
明白地说,因为元稹的诗歌有风流倜傥之气。
元稹诗歌中的倜傥风流之气确实很浓,昔人有言:“元和以后,诗学淫靡于元稹。
”也就是说,从元稹开始,诗歌里靡靡之音开始多了起来。
作为时尚先锋,元稹的影响力不容低估。
“不胫而走”这个词虽然是孔融发明的,但当时是用来形容珍珠宝玉的收集或钱财的流通,最早用在人身上用来表示传媒的力量,还是白居易。
白居易在元稹的墓志铭中说,元稹诗歌传播的速度真是迅猛啊,当时六宫粉黛、两都士子、八方民众乃至文化素质偏低的南蛮以及东夷,都在传写他的歌诗。
“每一章一句出,无胫而走,疾于珠玉”,简直比珠玉转手的速度还要快,放在今天可能就要赶上牛市期间股票买卖的速度了。
每当一个人走向成功,就会出现大批的模仿者、追随者,元稹也不会例外。
在写给令狐楚的信中,元稹得意地说,当时江湖上那些写诗的,都来追捧他、模仿他,但是没有他那份的才气,于是就“颠倒语言,重复首尾,韵同意等”,把元才子的诗复制粘贴后据为己有。
元稹的诗歌受到追捧,不仅仅是他的诗歌里有较多的靡靡之音,他不是一个靠身体写作的文人,他是一个“改造诗歌的祖师”——鲁迅说曹操是改造文章的祖师,这里作简单比附。
元稹与他好朋友白居易对诗歌进行了大胆改革,把诗歌严肃的面孔换成了可爱的笑脸,让诗歌的服装丰富多彩起来,大量写作流连光景的“小碎篇章”与逞才使气的次韵酬和之作,使诗歌走上了娱乐化与通俗化的道路。
白居易赞扬他“海内声华并在身,箧中文字绝无伦”,夸张的成分并不多。
元大才子这么有才,却只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物。
五十三岁那年,他就暴病而亡,虽比四十九岁的柳宗元强,但比起白居易、刘禹锡等人就差了许多。
尤其是无论当时后世,都是“元白”并称,但他的个人形象与白居易简直无法相提并论。
一次没有结局的恋爱,使他背上了“忍情”的名声;妻子死后再娶,又得到了“薄幸”的评价;好不容易达到事业的顶峰,做上了大唐帝国的宰相,但位置未坐稳就被挤了下来,还让他背上了趋炎附势、卑劣无耻的骂名。
宋代以来,提起元稹,我们见到的都是讽刺、挖苦、批评。
自以为耿直实则鲁莽没有头脑的石介,在《上郭殿院书》中发难说,元稹没有忠骨只有佞气,没有正色只有谀容,溜须拍马,侍奉权贵,虽然登上了宰相之外,可无所作为,对国家民族没有做出一丝一毫的贡献,“君子鄙之,史臣讥之,万世之下,为后人贱”。
元稹有首诗《梦上天》,写他做梦时被人唤醒:“哭声厌咽旁人恶,唤起惊悲泪飘露。
千惭万谢唤厌人,向使无君终不寤。
”明人何孟春《余冬诗话》因此编造了一个故事,说元稹进入中书省办公后,讨厌他的人边驱赶苍蝇边唠叨:哪里来的苍蝇,这样不知天高地厚,居然也混到这样来了。
何孟春先生还说,听到赶苍蝇者的唠叨,元稹是不是该从梦中醒过来呢
在当今有些读者眼里,元稹的形象似乎有所好转,至少大家不把他比喻为苍蝇,顶多看成一只花蝴蝶,在花丛里飞来飞去,不知疲倦,不愿驻足片刻的那种花蝴蝶。
大家都说,元稹虽然多情,但他痴情。
每一朵儿面前他都说着动人的情话,这情话如此动人,连他自己都被感动了,以为自己会从一而终。
不过,看到下一朵花时,他又深深地感动了。
这博爱的形象,让人马上联想到金庸小说《天龙八部》中的那位段皇帝。
最权威的国学大师陈寅恪,则认为元稹根本不是多情而是多奸诈。
他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说:“微之年十五以明经擢第,而其后复举制科者,乃改正其由明经出身之途径,正如其弃寒族之双文,而婚高门之韦氏。
于仕于婚,皆不惮改辙,以增高其政治社会之地位者也。
抑更推言之,微之之贬江陵,实由忤触权贵阉宦,及其沦谪既久,忽尔变节,乃竞干谀近幸,致身通显。
则其仕宦,亦与婚姻同一无节操之守。
惟窥时趋势,以取利自肥耳。
综其一生行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
岂其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
” 陈寅恪先生说,元稹抛弃初恋情人改娶名门望族女子,抛弃原来痛恨宦官的立场而依附奉承,都是没有操守的表现,瞅准时机,取利自肥,都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实惠与好处。
他哪里是多情博爱,情不能已,分明是狡猾得很。
权威的评论,自然少有人敢质疑。
于是元稹薄情而奸诈,几乎成为时人共识。
要想给他翻案,就要有超人的力气。
还是先了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打击他。
陈寅恪先生说,元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意思是政治这东西——封建时代的,本来不太干净,耍点手腕,出卖气节,换个高官来做,虽然不可取,但也不那么令人讨厌,反正官员们(封建时代的)都彼此彼此,这样做也不醒目。
可恨的是元稹玷污了纯洁的爱情,把婚姻也当作向上攀附的阶梯,是可忍而孰不可忍
元稹如何出卖自己纯洁的爱情
一般人都认为,最有力证据是他自己的供述。
元稹写过一部著名小说《莺莺传》,故事情节是这样的: 唐代贞元年间,有位张生风度潇洒而意志坚定,凡是不合乎礼的事他从来不做,即使有些场合要牺牲身体去应酬,他也只表面上逢场做戏般敷衍着,所以二十三岁的人了,还没有真正接近过女色。
他自己的解释是,他不是没有感情,而是没有遇到让他动情的人。
不久,张生到蒲州游览,寄居在当地的普救寺。
恰好崔家夫人带着一家老小要回长安,路过蒲州,也暂住在这个寺庙中。
更巧的是这位夫人姓郑,排起来是张生的“转折亲”,是他远族的姨母。
不巧的是,当时官兵失去控制,大肆抢劫蒲州人。
崔家财产多,顿时惶恐起来,后来张生挺身而出,托关系找到人马来保护崔家人。
郑姨母感激张生的恩德,摆酒席款待张生,还让自己的女儿莺莺出来拜见这个远房的表哥。
本来张生以为自己只是见义勇为,没有英雄救美的不良动机,但一见表妹,神魂颠倒,再也迈不动双脚。
后来绞尽脑汁找上莺莺表妹的丫鬟红娘,用艳词——当时的情书表达出自己的心事。
莺莺表妹动情了,约好日子邀他去西厢幽会。
张生兴冲冲赶去,莺莺又变脸了,将他训斥了一顿。
正当张生徘徊无主、感到绝望之时,莺莺又主动前来与他幽会,并经常性同居。
过了几个月,张生离开寺庙前去首都参加考试,谁知考试失利,于是他不得不滞留在京城。
莺莺表妹深明大义,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书信表示慰问,并奉上贴心的小礼物。
这封信文采飞扬,比现在的有些“宝贝”写得还要好。
张生很得意,把表妹的这封情书拿出来四处炫耀,一时间让京城的才子们相顾失色。
不过为了自己的事业,为了莺莺的幸福,张生还是理智地与表妹分手了。
大约一年后,张生有了自己的家庭,莺莺表妹也顺利的嫁人了。
等到后来张生路过表妹的婆家希望再见上一面时,已为他人妇的莺莺表妹坚决拒绝了,张生很惆怅,莺莺表妹知道后,暗地里写了一首诗略通款曲:“自从消瘦减容光,万转千回懒下床。
不为旁人羞不起,为郎憔悴却羞郎。
”后来张生将要走了,崔莺莺又写了一首诗:“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
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
”从此以后,两人彻底断绝了音信。
这个故事,大家肯定越看越眼熟:邂逅惊艳,一见钟情;诗柬传话,小婢通容;花前月下,幽会西厢;海誓山盟,私订终身……这不就是《西厢记》吗
连约会的情诗都是一样,当年学习《西厢记》,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首《明月三五夜》: 待月西厢下,近风户半开。
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幽会的情书都写得这样雅致,真让人仰慕。
不过,结尾有所不同,《西厢记》是有情的终成了眷属,《莺莺传》却是劳燕分飞,天各一方。
问题也正出在结尾上。
《西厢记》大团圆的结局,符合人们的审美期待——这也是文学史上所强调的进步意义;而《莺莺传》站在表妹莺莺的角度来看,则是表哥张生始乱终弃,这种薄情寡义的举动注定要遭到历史的唾弃,尤其是随着妇女地位的不断高涨,涨到张生难望其项背的程度。
更重要的问题,则是张生犯了错误后态度很恶劣,不仅不自我反省,不做出一副追悔莫及、撕心裂肺的可怜模样,还振振有辞地自我辩解。
在作者元稹问及他为什么要与楚楚可怜、深情款款的莺莺表妹分手时,张生义正词严地说:莺莺表妹乃天生尤物,诱惑力与破坏力都过于强大,当年商纣王、周幽王都是为这样的尤物而葬送了江山,遭受天下人嗤笑。
现在,我的德行还不足以克制表妹那样的尤物,我只有克制自己的感情了。
把绝情都说得这样正大光明,说得这么崇高而富有自我牺牲精神,也让人佩服有时候人真的可以无耻到那种地步。
最致命的问题则是,宋代以来,许多专家学者都认定《莺莺传》这部小说是作者的自传,元稹就是张生的原型。
这群专家里包括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大人物,如刘克庄、胡应麟、鲁迅、陈寅恪、汪辟疆,他们众口一词,咬定张生就是元稹。
既然权威们言之凿凿,大家就都对元稹痛恨起来。
为人应该讲良心与道德,有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即使偶尔做了也千万不要说,一个人偷偷去笑可以了。
最可恶的是做了坏事还把它写成小说,得意洋洋地到处宣扬,惟恐别人不知道,这就有些“衙内”风范了。
也不是没有人为元稹辩解。
大学问家王士祯就在《池北偶谈》中说,元稹在他的作品中教育小朋友时称自己行为端正,从来不涉足烟花场所,是一个典型的正人君子,“吾生长京城,朋从不少,然而未尝识倡优之门”,他怎么会做出这等风流之事呢
马上有人批评王士祯:这种自我吹嘘的话也能作为证据,太幼稚了吧,更何况是在教育下一代的时候。
即使经常出入这种场所,只要不抓现行,他都会死不认帐。
退一步说,不进倡优之门还不等于没有感情失足。
于是张生就是元稹的“马甲”几乎成为定论。
陈寅恪是二十世纪最痛恨元稹的国学大师,另一位也让我们崇拜得不敢呼气国学大师钱钟书,却在这个问题上与陈寅恪大师打上了擂台。
1978年,钱钟书参加了在意大利米兰举行的欧洲汉学家第26次大会,并作了《古典文学研究在现代中国》的宣讲。
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应用” 使传统的文学研究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也就是说,少了一些烦琐无谓的考据、盲目的材料崇拜,多了一些文学理论和艺术理论的学习研究,他说:譬如解放前有位大学者(其实就是陈寅恪先生)在讨论白居易《长恨歌》时,花费博学与细心来解答“杨贵妃入宫时是否处女
”的问题,这样的问题比西方研究的“济慈喝什么稀饭
”“普希金抽不抽烟”等话柄更无谓的。
后来,钱夫人杨绛先生对钱先生的意思进行了清楚地阐释,她写了一篇《事实——故事——真实》的文章,明确反对陈寅恪大师的说法(当然,也包括研究方法),认为文学真实不同于历史事实,文学形象不同于是历史人物。
陈先生是在以读史的方法读诗。
如今,又有人持子之矛攻子之盾,从考据的角度论述张生原非元稹。
以陈寅恪为代表的考据派精心搜集的证据有那些呢
首先,元稹为一位姨母郑氏写过墓志铭,里面叙述了元稹曾在战乱中保护她们一家人——问题是这是宋人说的,原文谁也没有见过。
其次,元稹年轻的时候到过故事发生的那个蒲州,元稹的经历同张生很接近。
同时,元稹写过很多诗,就是回忆当年同居的岁月,如元和四年(809),三十一岁的元稹所的写《嘉陵驿》其一:“墙外花枝压短墙,月明还照半张床。
无人会得此时意,一夜独眠西畔廊。
”那墙、那床、那西畔廊,分明就是十年前幽会的场景。
时间过去了将近十年,他还清楚地记得那些片段,试问:他若不是主人公,又怎会有这样刻骨铭心的记忆
又如元和十四年(819),四十一岁的元稹所写的《春晓》:“半是天明半未明,睡闻花气醉闻莺。
狌儿撼起钟声动,二十年前晓寺情。
”看看《莺莺传》:“有顷,寺钟鸣,天将晓,红娘促去。
”二十年在庄严肃穆的寺庙里发生的那段缠绵爱情,那段同居的岁月,随着钟声又浮现在诗人眼前。
最后,《莺莺传》原名《传奇》——比张爱铃的小说要早许多,侵权的应该是后者——唐传奇虽有开始出现有意识的虚构,但许多作品都有史实的影子存在。
但是,反对派说,即使有这样一个姨母,到过蒲州,经历接近(他们认为所有的这些说法都缺乏有力的依据),就能说明张生就是元稹吗
也许有人要问张生是不是元稹这个问题有那么重要吗
目前比较负责任的答案就是这个问题确实很重要,重要的是它已经涉及了两位顶级国学大师,涉及到了两种阅读唐传奇的方式或角度:究竟是重史料还是重想象,这是个问题,是一个学者们必须思索的问题,好比哈姆雷特必须思索是生还是死一样。
至于对元稹本人,反而不那么重要了,即使他不是传奇中那位薄情的张生,他在读者中的形象已经不会有本质的改变,毕竟臀部上的那块红斑已经深深地映在人们的脑海中了,人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个风流才子来作为谴责的对象,写这样故事的人、宣扬忍情的他不下地狱,谁入地狱
何况后来者从他身上已经吸取了教训,不再给人留下把柄,电影电视开头都要强调“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故事里的事,不是你的事,也不是我的事。
陈寅恪先生的双重证据法是二十世纪的重大贡献,据说对传统文化研究者的思维方式都所改变。
在材料的挖掘与利用上,陈寅恪先生别具只眼,往往能从寻常材料中寻觅出旁人难以察觉的线索,他不仅考证出了张生就是元稹,还进一步考索出莺莺表妹的真实身份。
陈先生认为由于《莺莺传》又名《会真记》,而“会真”为当时习用之语,为遇仙或游仙之谓,唐代“仙”之类的名称多用作妖艳妇人或风流放诞女道士之代称,亦有以之来称呼娼伎者。
这样,莺莺小姐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
所以有宽厚的学者说,莺莺出身寒族,且颇有伎女之嫌疑,而伎女在当时亦为***之一种,其身份介于婢妾之间,兼带伶人性质。
当时娶伎女为妾者甚多,而娶伎为妻则仍为时论所不许。
倘若是这样,那么人们对元稹的好感就会增加若干。
唐代举子与青楼女子间的故事很多,据说后来差不多成为了一个传统。
描写他们故事的传奇也很多,其中固然有一波三折而终成眷属者如《李娃传》,但毕竟是少数,其几率略低于今天买彩票中头等奖的概率。
娶这样的女孩子为妻子,在当时而言,惟一的可能性就是男主角如《李娃传》那样被自己的家庭所抛弃,而且女主角又立下了惊天的功勋。
元稹早年的生活虽然不太顺利,但也没有象《李娃传》中的郑生那样流落街头。
在他八岁那年,父亲就去世了,两位兄长谁也不愿奉养后母和这位小弟弟以及两位妹妹。
但元稹还有伟大的舅父与姨夫,他们不但照料元稹母子三人(元稹的二姐已出家为尼)的生活,还督促元稹好好学习。
据说元稹九岁的时候,姨兄胡灵之就开始辅导他写诗作赋。
当然,由于姨兄当“家庭教师”,管理上不免松懈,少年的元稹度过了一段裘马轻狂的幸福时光,经常可以去走马打猎、欣赏歌舞乃至看人赌博。
元稹学习条件很不好,他自己似乎也不太努力,从来没有听说他因为读书写字而口舌生疮的故事,但十五岁那年,他就明经及第了,可见他确乎是个天生的才子——有学者通过认真考证认为元稹是十五岁参加考试,第二年才公布成绩,所以应该算十六岁登第,那就姑且算作是十六登第吧,十六岁登第的元稹还是一个天生的才子。
唐人都认为明经科考试难度远远小于进士科,不过在我等后人看来,背诵那些经书及其注疏远比胡诌几句打油诗更难。
登第后的元稹一直寓居在长安的开元观里,等待吏部安排工作。
大约在二十岁前后,传说他到过蒲州,但究竟为什么而去,具体何时而去,还不太清楚,或许就是为“保护”莺莺表妹而去蒲州的吧。
总之,二十二岁那年,也就是贞元十六年(800),元稹肯定回到了长安,因为他明经及第已经七年了,按照规定,吏部给他安排了工作。
贞元十九年(803),是元稹的幸运年。
这一年三月,他与白居易八人一起通过了制科考试,当上了秘书省校书郎,这是仕途上的一个重要关口。
明经科出身的人,总会遭受一些白眼。
传说当年他去看望李贺,送上名片,李贺当即关门拒绝,说他与考明经的人没有共同语言。
现在,他通过平判科考试,终于扬眉吐气了,好比一个三流大学的本科生终于考上了“北大”的研究生,可以大声地和周围的人谈论文凭问题了。
这一年,他与白居易成为了朋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而是那种能够进行心灵交流、真正相知的朋友,这也是白居易在《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中说的“忆在贞元岁,初登典校司。
身名同日授,心事一言知”。
才华相捋的两人,相互敬重,其情谊之深厚,放在今天甚至可能引起误解。
《本事诗》记载了一个小故事,元稹为御史的时候,到梓潼去办案。
白居易在京城与人游玩慈恩寺后花下小酌,想念老友而赋诗一首寄给元稹:“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当酒筹。
忽忆故人天际去,计程今日到梁州。
”元稹正好到了褒城,也寄来《梦游》诗曰:“梦君兄弟曲江头,也向慈恩院里游。
驿吏唤人排马去,忽惊身在古梁州。
”诗中说,他梦见白居易在慈恩寺游玩。
于是前人感叹说:“千里神交,合若符契,友朋之道,不期至欤。
”白居易谪居江州时,元稹写下了《闻乐天授江州司马》,让后世敬叹: 残灯无焰影憧憧,此夕闻君谪九江。
垂死病中惊坐起,暗风吹雨入寒窗。
这一年,元稹还成为了新郎官,新娘子韦丛是韦夏卿的幼女。
韦夏卿何许人也,前年为京城最高长官即京兆尹,此年三月时为太子宾客,十月即为东都留守、东都畿汝防御使。
可见韦丛身份尊贵,与莺莺表妹不可同日而语。
如果新娘子只是普通官宦的女儿,即使元稹曾经做过始乱终弃等伤天害理的事,也不会引起如此激烈的反响。
如今,即使元稹是与莺莺表妹友好分手,也不能阻止他人对有些事有所联想。
元稹主观上应该有攀附权贵的故意,不过更主要的是遵从习俗,陈寅恪先生指出:“盖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
此二事,一曰婚。
二曰宦。
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
”这样的婚姻,元稹会感到荣耀,但作为才子,失落、无奈的情绪也会出现。
婚后,他与妻子随岳父到东都洛阳,在诗歌里,他自嘲道: 紫垣驺骑入华居,公子文衣护锦舆。
眠阁书生复何事,也骑羸马从尚书。
这里,他分明感受到自己与岳丈一家不太和谐,高头大马昂然进入奢华的公馆,锦衣绣袍簇拥着华丽的骄子,一介书生骑着瘦马不紧不慢地跟随在后面,难堪的情绪里还有那么一丝清高、一份矜持,趋炎附势的丑态还是看不出来。
元稹从这么婚事获得了多大实惠呢
可能增长了一些见识,有机会欣赏为高级官员奉献的歌舞演出:“谢傅堂前音乐和,狗儿吹笛胆娘歌。
花园欲盛千场饮,水阁初成百度过。
”诗中的“谢傅”,就是他的老丈人。
至于元稹的经济状况与仕宦环境,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他的生活依然拮据,看看他回忆当年生活的诗篇: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家黔娄百事乖。
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簪。
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
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
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尤存未忍开。
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结婚的当年,他就清楚地知道丈人已经准备隐退了,并希望他老人家走得更坚决:“谢公潜有东山意,已向朱门启洞门。
大隐犹疑恋朝市,不如名作罢归园。
”更何况,婚后第二年,老丈人就奔赴黄泉而去了。
至于元稹在官场上成功,主要得力于他潜心的复习,得力于婚后第三年的那场考试,得力于兵部尚书裴垍的赏识。
元稹在这场婚事中最大的收获,还是美满的爱情与甜蜜的幸福。
七年后,妻子韦丛死后,元稹写了大量诗篇寄托自己的哀思,如《谴悲怀三首》、《离思五首》、《六年春遣怀八首》、《杂忆五首》、《妻满月日相唁》等,看看下面这首: 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
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
同穴窅冥何所望
他生缘会更难期
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闲坐时想起了你,心中的悲苦就难以抑制,为你伤悲也为我自己。
没有你在我身边,就算能活到一百岁,又有什么滋味。
晋朝的邓攸没有儿子,他知道这是命中注定的;潘岳丧妻后写《悼亡》诗,也换回不来妻子的生命。
分离的结局,难道真的是上天注定
除了死后我们会埋葬在一起,还能期望什么呢
来生相见,更是奢望
如今惟有长夜不眠来报答你当日的痴情。
很难想象,一个薄幸之人,一个“巧于婚”的人,能够写出如此深情的诗歌。
最让人难忘的,还有那首《离思五首》其四: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很难理解,为什么有人对他的婚姻生活这样愤怒,为什么有人抓住普救寺的那件事情死不松手
唐朝的才子灿若群星,有几人如此深情
又有几人对他们的妻子念念不忘
倘若韦丛地下有知,看到这样的诗篇,定会认为自己是唐朝最幸福的女人。
即使是莺莺表妹,看到元稹那些怀念往日幽会的诗篇,也定会感动:一二十年过去了,表哥还如此挂念,比起那些一场游戏一场梦者,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挟妓游东山”、流连花丛者,很少受到谴责,而付出了真情,还备受斥责。
宋代野史《云溪友议》说韦丛刚死不久,元稹又与女诗人薛涛有了绯闻,而且又是始乱终弃的那种。
元稹自己可能会嗤之以鼻,因为薛涛年龄比他整整大上了十九岁,且两人未曾谋面。
但这种消息,又怎么会让看客轻易放过呢
今天戏说“元稹”者,依然津津乐道于这点“风流韵事”。
元和十年(815)左右,元稹又与裴淑成婚,此时元稹三十七岁。
有人跳出来质问元稹:你说过“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为什么妻子死去了四、五年就变心呢
看看王维,也是三十出头丧偶后,但人家终身未再娶。
王维不再娶妻子,却不能说明他痴情,因为他痴迷的是佛教。
把他作为忠贞守节的榜样,想必王维也会不自在,因为这不是他的初衷。
还有一些才子丧偶后将近十年未娶,如柳宗元,不过那是因为他没有找到门当户对的女子,在这十年同居的女性不止两三人,非婚生子也不止一、两个。
元稹与裴淑的关系如何呢
有两个故事不能不让大家知道。
长庆三年(823),四十五岁的元稹由同州刺史改任浙东观察使,裴淑不高兴,元稹写了一首诗《初除浙东妻有阻色因以四韵晓之》来安慰她: 嫁时五月归巴地,今日双旌上越州。
兴庆首行千命妇,会稽旁带六诸侯。
海楼翡翠闲相逐,镜水鸳鸯暖共游。
我有主恩羞未报,君于此外更何求。
大和四年(830),五十二岁的元稹出镇武昌,写了一首《赠柔之》: 穷冬到乡国,正岁别京华。
自恨风尘眼,常看远地花。
碧幢还照曜,红粉莫咨嗟。
嫁得浮云婿,相随即是家。
柔之就是裴淑的字,诗歌下有一小注:“稹自会稽到京,未逾月,出镇武昌,裴难之,稹赋诗相慰,裴亦以诗答”。
意思是说,元稹从江南的会稽到京城,没有过一个月,就要远走出镇武昌,裴淑当然不愿意远走,于是元稹就写诗安慰她,裴淑也回赠了一首诗。
在外为官,还很在意夫人的感受,在唐才子里也是绝无仅有的。
大事尚且还要反复给妻子解释,给以劝慰,平时对妻子的尊重可想而知,这是不是唐代的好男人呢
但有人又不屑一顾了,说这是元稹哄骗女性的手腕而已。
老婆情绪低落,能够主动去哄骗得她高高兴兴,这种境界不也是值得景仰吗
至于看客又云:“元稹的负心薄幸似有报应,先后曾有八个子女,七个一一夭折,只剩下一个女儿,算是绝后,这恐怕也是对他滥情的报应吧。
”即使是戏说,还是厚道些好。
在一个宣扬“夕阳红”的文明年代,对于元稹的合法再婚还指指点点,还要求他死去的妻子守节,未免与现代文明的宗旨背离甚远。
元稹有首《行宫》,煞是生动。
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
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人生漫漫,闲极无聊的宫女们扯着玄宗的“八卦”来消磨岁月。
元稹是否想到,自己也成了大家闲话的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