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需关于质变与量变的谚语,俗语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万丈高楼平地起;水滴石穿,绳锯木断;小时偷针,长大偷金。
量变与质变的含义
一、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不同状态。
其一,它们变化的形态不同。
量变是指事物量的规定性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减或场所上的变更,表现为不显著的变化。
它表现为事物的稳定、平衡、均势、静止等状态,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质的规定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表现为稳定、平衡的破坏,统一体的打破等形态,体现了事物的非连续性,是事物连续性的中断。
其二,从内容上看,量变是原事物的延续或维持;质变是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的产生,是事物根本性质的改变。
可见,量变和质变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
量变没有改变事物的根本性质,质变使事物发生由一事物向它事物的转变,它改变了事物的根本性质。
量变和质变都是由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引起的,当矛盾双方力量的对比还没有达到主次地位的改变时,事物呈现出量变状态;当矛盾双方地位发生改变,原有统一体破裂,这时事物呈现出质变状态。
二、量变和质变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首先,二者相互依赖。
一方面质变依赖于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因为质变不是凭空出现的,它需要一定的量变为基础。
这说明了事物变化总是从量变开始的,只有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发生质变,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
另一方面,量变也依赖质变。
质变体现了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只有质变才能使量变得以完成。
质变还引起和促进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即新的量变必须以新的质变为基础,没有质变产生的新质,就没有新事物的量变。
其次,二者相互转化。
事物的发展总是由量变到质变和质变到新的量变的变化过程。
事物的变化首先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在一定范围内即不突破度时,就不会引起质变。
但当量变突破度的极限时,事物就必然发生质变,旧质消失,新质产生。
三、质变就是旧质向新质转化的决定环节。
质变发生在新旧交替的关节点上,既是前阶段量变的结果,又是新阶段量变的开始。
既把不同质的事物区别开来,又把它们联结起来成为万事互变的契机。
把握质变这个关节点,是正确理解量变和质变的关键。
四、量变引起质变的两种形式 一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减,即事物在大小、速度、程度等方面的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能够引起质变。
二是事物在总体上数量不变,只是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了变化,也能引起质变。
这是量变引起质变的另一种形式,只不过这种量变属于内涵的量的变化。
事物由于内部排列组合的变化而引起质变的现象,普遍存在于各个领域。
如学生学习,如果能把学过的知识排列组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就会使自己的知识水平有质的飞跃。
同时对于新知识的学习,指导自己的思想、工作和行动,也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避免几种错误认识 一是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所以量变比质变更重要。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通过质变来实现的,因此,就事物发展的全过程来说,质变比量变更重要。
二是只要有量变,就一定会发生质变。
只有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引起矛盾双方地位的变化,从而使依存关系破裂,才会发生质变。
三是量变的总和就是质变。
量变是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则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只有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才会发生质变。
量变总和,不一定会带来根本性质的变化,不一定有质变。
四是一次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就是事物变化发展的终结。
质变是原来量变的终结,又是新的量变的开端,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又进行着新的量变。
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正是这两种状态的、相互交替,才构成 了事物永恒发展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质变与量变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质变和量变的辨证关系:1、质变和量变是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突破事物的度,就产生质变。
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开始一个新的发展过程。
2、质变和量变相互渗透,在总的量变中包含部分质变,在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也就是说,这个人如果没有吃了前面六个饼子的准备,也不会有量的积累,就不会有吃到第七个饱了,这种量变达到一定程度,而产生质变的可能。
(1)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事物在原有性质的基础上、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对事物度的突破,是事物根本的性质的变化,是连续性的中断(即非连续性)。
(2)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
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趋势和结果。
先有量变,后有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不会凭空发生,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
质变打破旧质对量变的限制,巩固量变的成果;在前进性运动中,质变造成旧事物灭亡,新事物产生,因此它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环节。
质变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
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表现为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特征,表现为新质和旧质要素的量的此消彼长。
量变——质变——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和转化,这就是量变质变规律的基本内容。
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统一。
(3)这一规律的意义。
理论意义:发展是量变和质变、连续性和间断性的辩证统一。
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认为质变可以凭空突然发生,这是“激变论”的观点。
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则是庸俗进化论的观点。
这两种形而上学片面性都割裂了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实践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坚持量变和质变的统一,把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远大目标和埋头苦干精神辩证统一起来;关于发展国民经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是量变质变规律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循序渐进”、“不打无准备之仗”、“有备无患”、“防微杜渐”、“当机立断”等等,都是量变质变规律在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的具体体现。
什么是质变与量变
怎样理解二者的辩证关系
1.和质变物发展的两种状态 1)量变是指事物量的规定性的变化,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场所的变更以及事物内部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排列组合上的变化。
量变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在原有度的范围内的变化,它不改变事物的根本性质,因而也称渐变。
量变体现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人们经常看到的统一、平衡、相持和静止等,都是事物处在量变过程中呈现的面貌。
(2)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事物变为他事物。
质变是事物超出度的界限的变化,是事物的显著变动状态,是事物连续性的中断,因而又称飞跃、突变或革命。
因此,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在于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界限。
2.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质变以量变为前提和基础,没有一定的量变,就不会发生质变。
这是因为:首先,质变必须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
量变只有积累到一定程度,才能突破度的界限,引起事物的质变。
其次,质变必须由量变规定其性质和方向。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的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第三,质变和量变相互渗透。
一方面,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结束在旧质基础上的量变,为在新质的基础上的量变开拓道路。
另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对事物发展而言,只有质变有意义,有质变就有发展
不对,质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是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突破了“度”的限制的结果。
质变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只有积极的、向上、进步的质变才是发展。
如环境污染导致生态崩溃也是一种质变,这种质变绝对不是发展。
人类社会由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是一种进步,才是哲学意义上的发展。
举例说明事物量变和质变
一、量变和质变量变是事物在原有性质的基础上量的变化,包括数量的增减和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组合上的变化。
事物内部矛盾双方规模、程度在增减,双方的内部结构和整个事物的内部结构在变化。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是由事物内部矛盾主次两方面地位的转化所导致的旧事物的灭亡和新质事物的产生。
事物在质变时呈现出来的面 貌和特点是统一体的分解、静止、平衡、相持的破坏。
二、量变和质量的辩证统一 量变和质变是不同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两种状态,两种形式,但二者又是统一的。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量变和质变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相互引起、相互渗透等方面。
1.量变和质变的必要准备。
这一原理包含三点内容:(1)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前提。
就是说事物质的变化不可能偶然的无根据的产生和出现,它有其基础和前提,这就是量变。
没有 长期的量的积累、准备、质变的发生是不可能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没有台下的十年功,即量的长期积累,就不可能有台上一分钟的精彩表演。
(2)事物在质变之前必须一步一步地走过度的“区间”,否则质变无从发生,而走过度的“区间”的过程就是量变的过程。
(3)量变规定着质变的性质和方向。
2.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1)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可以相互转化,因而当矛盾非主要方面的量增长到能够转化到主要矛盾地位去的时候,事物的质变就会发生,因为事物的质主要是由矛盾主要方面决定的。
(2)度的原理认为,量和质是相互统一,相互规定的,因而当保持旧质的量不存在时,旧质也就保不住了,就要被新质事物所代替,即发生质变。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意味着事物的变化不仅是由小到大,而且是由无到有。
量变必然引起质变的原理给正在进行艰苦量变的人们以必胜的信念,使他们充满信心地去默默地进行量的积累。
在此“必然”和“信念”是统一的,辩证法既让人能劳其筋骨,苦其心志地去进行量变,又让人充满必胜的信念。
3.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质变对于它之前的量变的意义是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对它之后的新量变的意义是为新量变开辟道路,提供更好的发展条件。
总之,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是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
三、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1. 既然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依赖于量变,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必须首先作艰苦的量的积累工作,要有脚踏实际,埋头苦干的精神,要一点一滴地做细小的事情,反对急于求成,立竿见影,拔苗助长,须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
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
“日益”、“日损”都是量变的过程。
2. 既然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是规律性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那么,在进行量的积累时就要充满必胜的信心和信念,不能因量变的漫长和艰辛而放弃或失去信心,要相信规律、相信质变必然会发生。
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的量变过程不是任何人都能坚持下来的,没有信念、毅力常常会半途而废,所以成功者毕竟不是多数。
3.既然质变能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要高度重视质变,在量变达到能够引起质变时要有敢于突破的勇气,敢于破旧立新的精神, 把工作和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不要做满足于微小进步的庸人。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所以,只要有量变,就会有质变。
因为量变是质变的准备因此 想要质变必须有量上的改变和突破但不能说只要有量变就有质变,只有当量积累到足够多的时候,积累才会有质的转变,就像查阅资料为回答作准备,不是查阅就有答案,是大量查阅才能总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