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
1、《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 发文单位:公安部 文 :公通字[2000]13号 发布日期:2000-3-1 执行日期:2000-3-1 2、全下: 一、保安服务公司是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有偿安全防范服务的特殊性企业,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力量。
二、保安服务公司由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和管理。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是保安服务公司的主管部门,代表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业实施管理和监督,规范保安服务业的经营方向,指导保安队伍建设。
三、保安服务公司只能由公安机关组建,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组建。
直辖市和省会市以及省辖市公安局和县(市)级公安局可以组建保安服务公司。
省、自治区公安厅、地区公安处、派出所(警署)和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不得组建保安服务公司。
四、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冠以公安机关名称,应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与保安服务公司在经济上彻底脱钩,不得抽调、占用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公司报销或者提取费用,不得为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担保。
五、保安服务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人选须经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
公安机关的现职领导干部不得在保安服务公司兼职,选派民警到保安服务公司工作,由公安机关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从公安机关选派到保安服务公司工作的民警可以保留警籍,但不得着警服。
在保安服务公司工作期间,晋级、晋衔等与其他民警相同,工资和福利待遇只能选择一头。
六、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管理人员和保安员进行培训、考核。
未经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保安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录用。
《保安人员资格证书》由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治安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颁发并组织对《保安人员资格证书》进行年审。
七、保安服务公司要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派往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娱乐场所保安员的管理工作,对被派往这些场所的保安人员要实行定期换岗、定期轮训,防止违法乱纪情况的发生。
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保安服务公司工作的日常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对保安服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考核,并配合政府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九、保安服务公司要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并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公司的政治核心作用和骨干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十、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的安全守护; (二)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它贵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物品的押运; (三)展览、展销、文体、商业等活动的安全保卫; (四)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各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承接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五)安全防范咨询服务。
十一、保安服务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提供个人人身保安服务; (二)经营各类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器械; (三)经营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
保安服务公司不得从事非保安业务,不得从事生产和商贸活动,不得接受企业挂靠,不得延伸办企业。
十二、保安人员的职责: (一)执行守护、押运等安全防范任务; (二)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设计、安装保养、维护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和保安装置等保安技术服务; (三)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客户单位,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发案现场秩序; (四)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执勤区域内的治安隐患,立即报告客户单位和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并协助予以处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保安人员可以查验出入执勤区域的车辆、物品的出入手续。
对现行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保安人员要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治安情况和信息,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妨碍公安机关和其它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保安人员执行一般任务时,可根据需要配备和使用橡胶警棍等非杀伤性防卫器械;执行押运任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武器装备。
保安防卫器械的配备标准和使用办法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十三、保安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法财物; (三)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 (四)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六)为客户追索各类债务或者解决劳务纠纷; (七)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十四、保安服务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配备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严格各项收入、支出核算,强化企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五、保安服务公司要切实保障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保安人员学习、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
十六、保安服装和保安标志实行全国统一制式、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定点生产供应。
式样由公安部负责制定。
保安人员执行任务时必须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带统一的保安标志。
如何加强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
派工作抓得好与不好,公安工作全事关一方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
我结合对怀安县11个乡镇派出所的调研,就如何发挥好派出所的主观能动性,如何引导派出所更加扎实、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当前派出所基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安全防范网络相对松散。
农村地区的安全防范网络建设主要由派出所、治保会指导下的村级义务联防队来承担。
当前由于基本待遇无法解决,大部分自然村的义务巡逻处于停滞状态。
城区的情况比农村好,基本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防范网络,但群防群治基础仍十分薄弱。
就专门保卫力量而言,一些企业保卫组织名存实亡,一些小型企业和私营企业根本没有保卫力量,群防群治工作在这些地方失去了依托。
就居民小区而言,即使成立了义务巡逻队、义务调解会等组织,往往也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开展工作。
二是人口管理的难点仍未突破。
近年来,尽管加强了入户访查工作,民警人口管理的意识、成效逐步增强,但从管理的现实情况看,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监管对象、高危人群的管控等人口管理的重点、薄弱点、难点仍未突破。
首先,在监管对象和特殊教管人员管理上,大部分基层民警对他们的实际情况不能知根知底,监控、管理力量也仅仅是一个空架子,他们的日常活动常常游离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视线之外;其次,在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方面,现实情况也不容乐观,外来人口登记办证率不高、出租房屋“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现象普遍存在,在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上还存在一些“盲点”;再次,派出所治安信息员队伍的现状不尽如人意,能真正发挥作用的信息员少而又少。
三是重要阵地控制存在疏漏。
从目前情况看,对特种行业的管理存在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等不良现象。
一些重要阵地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为现实斗争服务的作用难以发挥。
从一些宾馆、旅社发生的刑事案件分析,除了流窜犯罪的不确定性外,身份证查验、从业人员识别等控制手段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导致案件证据难以获取,线索无法查证,特别是废旧物品收购站等行业失控,致使罪犯销赃渠道无法堵截。
四是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打、防、管、控工作的前沿,也是公安信息采集的源头。
当前派出所源头信息采集普遍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的问题。
该采集的信息没有采集,该录入的信息没有录入,或者采集、录入的信息项目不全。
情报信息关联度、共享度低,重复劳动、资源浪费和效率不高的现象比较严重。
五是“群众路线”坚持不够。
群众工作是做好管理和防范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但长期以来,民警中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忽视群众工作的错误倾向和脱离群众的思想作风。
有的民警认为群众工作可做可不做;有的民警不愿做或不会做群众工作;少数民警特权思想严重,作风简单粗暴,致使“四难”现象和滥用职权、执法违法、侵犯人权的情况在派出所仍有发生。
这些都严重伤害了群众的感情,使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亲切感、信任感下降,与民警的关系疏远,使防范工作失去了良好的基础。
当前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当前基层派出所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杂,可以这样来形容现阶段派出所的工作任务,那就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线线都从针中过”。
具体来讲,一是日常值班备勤和接处警工作;二是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稳工作;三是日常性的执法办案和案件查处工作;四是社会治安管理(包括交通、消防、民爆物品管理等)、日常户政管理和服务工作;五是安全防范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是单位后勤保障工作(民警最基本的吃住行)、单位内部管理(包括内务卫生、内部安全等)和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七是民警队伍的教育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八是单位的宣传报道、各警种需要的报表和信息报送工作;九是迎接各级的检查、考核、验收和督察督导工作;十是上级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的统一行动和专项行动,以及上级各警种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十一是非警务活动,特别是一些政府部门因工作失误或处理群众利益问题不公所引发的治安热点问题等,都不同程度地动用派出所的警力。
以辖区左卫镇派出所为例,2013年因执行维稳、安保等任务被抽调或出警500余人次。
总之,派出所现有警力本就捉襟见肘,但繁杂的工作任务贯穿下来却一条线都不会少,范围越来越大,工作任务日趋繁重,导致派出所的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往往是“肥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导致自身基础工作薄弱。
对做好基层派出所工作的思考基层派出所工作千头万绪,如何更充分地调动其主观能动性,让派出所在千头万绪中理清思路,积极主动抓好工作,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定位要准确。
公安派出所既是派出机构,也是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主要从事基层基础工作、辖区社会治安整治。
加强派出所工作,是强化整个公安基础工作的首要环节,派出所是做好整个公安工作、基础工作的主力军,派出所基础工作牢固不牢固,关系到整个公安工作发展的大局。
因此,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派出所在整个公安工作中的重要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切实把加强派出所基础工作摆在整个公安工作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来抓。
二是目标要明确。
要紧紧围绕“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这个工作目标来开展工作。
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提升群众安全感。
要充分认识派出所在公安工作中的基础作用,确立派出所以管理、防范为主要任务,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改革和调整派出所的工作方式、运作机制,切实提高管理、控制辖区的治安能力。
要适应公安机关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控制能力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和优势,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立足辖区,稳固基础,扎根群众,保一方平安。
三是重点要突出。
针对派出所基础工作多而杂的特点,基层派出所领导应以身作则,从抓重点、抓难点、抓落实、抓效率入手,在最大限度地追求警务效率上下功夫,从效率上解决警力不足与经费紧张的问题。
派出所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与民警同吃同住,带头干好每一项工作,切实发挥排头兵作用。
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汇报会。
要及时通报辖区治安形势,统一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工作对策。
要定期通报民警的工作实绩,落实等级化考核,以公开公正、透明促效率。
要善抓工作重点和难点。
要合理摆布警力,全力攻克工作重点,及时消除工作难点,做到忙而不乱、杂而有序、稳步推进。
四是坚持走群众路线。
坚持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是长期以来公安机关探索出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也能较好地弥补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形成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天然屏障。
因此,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紧密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配合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宣传发动群众维护农村社会治安,落实打、防、控一体化的措施,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开创派出所工作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