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关于古代葬礼的文言文记载,最好是清朝皇帝的,越长越好~
没找到清代的,sorry,求采纳敏求字次道,赐进士及第,为馆阁校勘。
预苏舜钦进奏院会,出签书菜庆军判官。
王尧臣修《唐书》,以敏求习唐事,奏为编修官。
持祖母丧.诏令居家修书。
卒丧,同知太常礼院。
石中立薨,子继死,无他子。
其孙祖仁疑所服,下礼官议。
敏求谓宜为服三年,当解官,斩衰。
同僚援据不一,判寺宋祁是其议,遂定为令。
加集贤校理。
从宋庠辟,通判西京。
为群牧度支判官。
坠马伤足,出知亳州。
治平中,召为仁宗实录检讨官,同修起居注、知制诰、判大常寺。
英宗在殡,有言宗室服疏者可嫁娶,敏求以为大行未发引,不可。
逾年,又有言者。
敏求言宗室义服,服降而练,可嫁娶矣。
坐前后议异,贬秩知绛州。
王珪、范镇乞留之,使成实录。
神宗曰:“典礼,国之所重,而误谬如是,安得无责。
”然敏求议初不误,曾公亮恶礼院刘瑾附敏求为说,故因是去之。
是岁,即诏还。
徐国公主以夫兄为侄奏官,敏求疏其乱天伦,执正之。
王安石恶吕公著,诬其言韩琦欲因人心,如赵鞅兴晋阳之甲,以逐君侧之恶,出之颍州。
敏求当草制,安石谕旨使明著罪状,敏求但言敷陈失实。
安石怒白于帝,命陈升之改其语,敏求请解职,未听。
会李定自秀州判官除御史,敏求封还词头,遂以本官右谏议大夫奉朝请。
策试贤良方正,孔文仲对语切直,擢置优等,安石愈怒,罢文仲。
人为敏求惧,帝独全护之,除史馆修撰、集贤院学士。
邓润甫为帝言:“比群臣多尚告讦,非国家之羌,宜登用敦厚之士,以变薄俗”乃加敏求龙田阁直学士,命修《两朝正史》,掌均国公笺奏。
元丰二年,卒,年六十一。
特赠礼部侍郎。
(《宋史·敏求列传》有删节)[注]①斩衰:丧服名,衰(cuī)通“縗”。
“五服”中最重的丧服。
用最粗的生麻布制成,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
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
古代,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
②大行:指皇帝的葬礼
古代皇帝的葬礼是怎样的
皇帝葬礼 每个朝代都不一样.,这里就讲清代. 在封建时代,帝后的丧葬排场和他们活着时一样,处处表现出他们至高无上的尊严和豪华,极尽骄奢淫侈。
在清代,皇帝的丧被称为“凶礼”,和登基、婚礼、寿辰一样重要。
由礼部、銮仪卫和内务司共同办理,所耗用的钱财不计其数。
据有关史料记载,皇帝在生前就要选择好陵墓地址。
清朝自顺治帝开始,历代皇帝和后妃们的陵墓选在东陵(河北遵化县)和西陵(河北易县)两处。
他们在位时就营建自己的“地下宫殿”,如慈禧的墓地就进行了长达35年的营建。
至于棺木器厂(皇帝称“梓宫”)要用云南的金丝楠木,所花运费要以数十万两白银计。
棺木做成后,要刷上四十九道漆。
皇帝咽气之后(称晏驾或驾崩),要择吉时良辰入殓。
入殓之后,还要不断地举行法事和吊唁活动。
在德胜门还要演杠十天,杠夫按正式出殡的规模和要求,先抬着一块和棺木重量相同的独龙木,大约有万斤,上面放一碗水,要练到走时水洒不出来为止。
在演杠时,还要日夜施工,抢修去陵墓的御道。
出灵那天,先用72人将棺木抬出东华门。
此时,皇室官府倾巢而出,按大清典制,走在最前面的是64位引幡人,高举万民旗伞;接着是皇帝的卤薄仪仗队,有1628人之多,他们举着各种兵器、幡旗和各式各样的纸扎或绸缎制作的“烧活”,浩浩荡荡,十分威风。
抬棺木的扛夫,身穿孝服,每班有128人,分三班轮流抬送。
在棺木后面是全副武装的八旗兵勇。
然后是文武百官,皇亲国戚和宗室觉罗的队伍,车轿连绵不断。
在送葬行列中,还夹有大批的和尚、道士、尼姑、道姑和喇嘛,他身着法衣,手执法器,不断地吹奏、诵经。
整个送葬队伍长达十几里,从北京到陵地,沿途几百里,第段距离还要搭设芦殿,供停灵和送葬队伍休息。
这种芦殿也是玉阶金瓦,朱碧交映,十分华丽。
古代皇帝死后都要敲钟吗
有什么寓意
有关历代帝王的丧礼,历代文献有极丰富的记载,从秦朝至清朝,皇帝及皇室成员的丧葬情况,越来越复杂和排场,礼典备载,汗牛充栋。
限于篇幅,只选择封建社会晚期的两个王朝——明、清时期的帝王丧葬之礼,作一典型进行说明和归纳,用以代表整个封建时期的帝王丧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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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皇帝丧礼,又称为大丧礼。
整个治丧过程,可分为遗诏、部议和仪注三大部分。
清朝的皇帝丧仪,基本上沿袭了明制,但又结合了满族的一些风俗习惯和古代典礼中的制度。
皇帝驾崩的当天,将卤簿、大驾全部设齐。
大殓后,将大行皇帝的梓宫放在乾清官王、贝勒、贝子、公、公主、福晋等高级贵族人员各自回家进行斋戒,政府各部院大臣和官员要到本衙门宿舍中集体住宿斋戒,不许回家。
至于散闲官员,则齐集于午门斋戒住宿。
斋戒期满以后, 王以下文武官员不准作乐,禁止丧服嫁娶活动。
在京的军民百姓要在二十七天中摘冠缨、服素缟,一个月内不准嫁娶,一百天内不准作乐(即任何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主要是指文艺表演),四十九天内不准屠宰,二十七天不准搞祈祷和报祭。
服未除前,文件票拟用蓝笔,文件一律用蓝色油墨印刷。
京城自大丧之日始,各寺、观鸣钟三万次。
第二天,要在天安门前举行颁遗诏仪式。
清朝的皇帝必须参加妃子的葬礼么
那个需要的不过也看情况而 第一要看这个妃子在皇上心中有没有地位如果皇帝对他有些感情说不定会去第二要看那个妃子死的那天皇帝有没有有空 如果有军国大事 我年也去不了了主要的还是要看皇上对她有没有感情了 你像乾隆第二位皇后的死的时候 他正好在木兰围场打猎 他也没回去 还是让他的儿子回去的 葬礼按皇贵妃的等级办的等于就是说他不承认她是他的皇后呀
皇帝的葬礼
请在百度查找“简装书库中国史地 050”,打开那个PPT,到40页,里面有详细的秦汉时期丧葬习俗介绍
一个皇帝死后,他儿子应该怎样办他的葬礼,有什么政治含义
如何处理他的遗臣
挺麻烦的,具体的朝代还有差异,偷懒的找个清朝的做参考,实际上有一整套专门的流程。
中国人在葬礼上举行非常隆重的祭祀,用五畜作牺牲,酿米酒作奠洒,烧纸钱作冥币。
1722年12月,康熙皇帝在圆明园驾崩。
数天后,隆重的葬礼在北京紫禁城举行。
大家一起,从乾清门进宫,到康熙灵柩前,和文武官员们一起吊唁,做了“三跪九叩”之礼,边上的官员们“时不时地提高嗓门号啕大哭,声震苍天。
”在 “三跪九叩”的时候,礼部大臣们往地下泼洒了大杯的白酒,同时在紫禁城的后门景山附近烧了大量的冥器冥钱,以至于北城上空黑烟缭绕。
清朝的皇帝丧仪,基本上沿袭了明制,但又结合了满族的一些风俗习惯和古代典礼中的制度。
在皇帝驾崩的当天,将卤簿、大驾全部设齐。
大殓后,将大行皇帝的梓宫放在乾清官,王、贝勒、贝子、公、公主、福晋等高级贵族人员各自回家进行斋戒,政府各部院大臣和官员要到本衙门宿舍中集体住宿斋戒,不许回家。
至于散闲官员,则齐集于午门斋戒住宿。
斋戒期满以后,王以下文武官员不准作乐,禁止丧服嫁娶活动。
在京的军民百姓要在二十七天中摘冠缨、服素缟,一个月内不准嫁娶,一百天内不准作乐(即任何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主要是指文艺表演),四十九天内不准屠宰,二十七天不准搞祈祷和报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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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自大丧之日始,各寺、观鸣钟三万次。
第二天,要在天安门前举行颁遗诏仪式。
除此之外,政府会向附属国发出告讣敕书,如朝鲜,在清政府发出后文书后,便于次日派出陈慰使赶赴北京,奉表陈慰。
史载,顺治帝驾崩,朝鲜国王曾派使节到北京行吊唁之礼。
朝鲜国王在派出陈慰使的同时,还常常派出进香使,向死者献进香礼物。
帝王驾崩往往有臣仆以忠义之名追随殉葬,清朝也不例外。
皇太级继位之初,敦达里为表达他对皇太极的忠心,在继位典礼上向太宗发誓,愿意在太宗百年之后随葬于地下,永世服侍太宗。
崇德八年八月初九,太宗在清宁宫驾崩的消息传出,所有官民全都换上孝服,只有敦达礼没穿,反而换上朝服进宫,向诸王表示要为太宗殉葬。
他的这一要求得到诸王的赞许。
与敦达里一起殉葬的还有安达礼,他得到八旗诸王每人赐给的衣帽,并晋升了官职,最后,他俩作为代言人,为诸王“转奏太宗,我们一定要好好拥戴幼主”,自尽而亡。
帝王的墓陵更加马虎不得,陵名也要由皇帝钦定。
首先,皇帝要求内阁拟出若干陵名“进呈”。
皇帝再从中钦定一个佳名。
《清实录》记载雍正皇帝为其父康熙选择陵名,当雍正接到阁臣草拟的陵名名单时,内心十分感伤,他一边流着眼泪一边思索和斟酌,最后从中选定“景陵”做为父陵的名号,然后,他咬破中指,用鲜血将“景陵”二字圈定,以表示其对父是至孝至诚之心。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遇到陵名与地名重复时,必须避讳,将地名换掉。
今日湖北省的天门,原名叫景陵,因为雍正皇帝将父陵定名景陵,于是,他亲自拟定“天门县”,取代景陵县
古代各朝皇帝、皇后、大臣什么的死了葬礼由哪个部门来主持
有哪些礼制
古代各朝机构名称多有不同。
一般来说是由礼部【唐当以后】主持。
给你点常识:古代管制夏商官制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它的最高统治者是“王”,其下设有各种职官。
在商朝,由商王直接统治的中心区域叫内服,内服以外的诸候统治区域称为外服。
内服设有百官,称为百辟。
可分为政务官、宗教官、事务官、武职官等几类。
政务官有尹、冢宰等。
宗教官有占、卜、多卜、亚、祝、史、作册等。
占、卜是负责占卜之事的。
史官为记录王事活动的官,与作册职掌相近。
事务官是负责某种具体事务的官。
武职官有亚、多亚、马、多马、射、戍、卫、犬、多犬等。
商王和奴隶主贵族是军队的当然统帅,对于分阶段产来说,官职、爵位是世代承袭的,任职的文武没有严格区分。
这里说的武职是军队中的中、下级官吏。
亚是奉王命领兵征伐和追捕逃亡奴隶的官。
马、多马是与虞车有关的武官。
射、多射是管弓箭手的武官,其中管百人的叫百射或射百,管三人的叫三百射或射三百。
犬为饲养、训练猎犬的官,或说犬是田猎中递送猎物情况的官吏。
戍大约是从事戍的武官。
卫是侍人保卫人员。
外服包括商王亲属的受封地和被征服部落的臣服地区。
候、甸、男、卫、邦伯都外服的重要统治者。
战国官制为了加强对各级官吏的控制和提官僚机构的效率,各国大都实行了以国君为首,下有相、将二官分武的中央集权体制。
相,原是佐助之意。
战国时,各国先后设相职,统领百官,成为最高的行政长官。
相有时也称作丞相、相邦。
各国也设“将”职,成为一国的最高军事统帅,地位仅次于相,多次以擅长统兵作战的武将充任。
将职称将军,有时为了突出最高统帅的地位,设有上将军、大将军等。
在将军之下,设有国尉、都尉等高级武官。
战国时期,各国在地方大多确产子郡、县两级制,以群领县。
郡的行政长官是守,由国君直接任免。
郡守下设郡尉;主管郡内军务。
郡下设县,长官称令。
令下有丞,分管财政和讼狱;有尉,管军务;有司马,管马政;有司空、管县内土建工程(多写军画有关)及刑徒。
春秋官官制最高执政官--在各诸侯国,最高的统治者是各国国君,他们有的如楚、吴、越也间先后称过王。
其下有总领百官、主持朝政之官,各国的名称不同,泛称“执政”。
各国一般都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等众卿,为朝廷的重要职官。
司徒掌管民政、户籍;司马掌管军事;司空掌管土地及筑城等土木营建,所以有时也称司城、司工;司寇掌管诉讼刑狱等。
宫延内务官--内廷官员有主管公族事务及祭祀等事的宗伯、宗人;主管卜筮之事的眩人、卜士、巫;主管宫内音乐的乐官太师、舞师;主管国君财物的府人、廪人等等。
宫内事务的大总管一般由仆大夫担任,宋国则称大尹。
春秋时期,中原各国的地方政权基本上实行国、野制。
所谓国,是指国都及附近地区;野是国以外的远方农村。
当时按照田、野的不同组织形式,分别设置各级官吏进行管理。
秦汉官制一、中央的三公九卿等官《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是秦汉时的三公,主持国政,号称万石之官,是朝廷的中枢职官。
实际上它们也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
丞相:丞相是朝廷最高的行政长官。
汉代丞相之下有丞相史若干,从事秘书工作,长史为其长。
太尉:《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太尉是秦官,但在其它文献中尚未能得到证实。
西汉前期,太尉为最高军事长官。
后来设置大司马,成为全国最高级的军事统帅。
武帝死后,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的头衔主持朝政,其职远不限于武事。
东汉初又取消大司马,恢复了太尉的名字。
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作为丞相之副,其职掌有二:一为掌管天下文书图籍、呈递公卿秦章,颁布皇帝诏令等,类似皇帝的机要秘书长;二是掌管朝廷内外监察,为全国最高的监察长官。
御史大夫之下有御史中丞,统领侍御史若干人,具体负责对朝廷百官的监察以及掌管国家收藏在兰台的图书档案;同时统管地方的监察长官刺史。
地方各郡有监御史,督察地方官员。
九卿:九卿是指中央朝廷的九个重要官员和官署,它们是:奉常:汉代改称太常,掌宗庙礼仪、占卜祭祀等事,史官、博士等为其下属。
郎中令:为皇帝的侍从武官长,属官有大夫、郎、谒者等。
郎是皇帝的侍人扈卫人员,有中郎、侍郎、郎中之分。
太中大夫等及议郎为非武装人员,掌议论。
汉武帝时,郎中令改称光禄勋,职掌不变。
又设期门郎、羽林郎,为皇帝微行出猎时的武装侍从。
卫尉:掌管各宫门的守卫,属官有仆射、公车司马令等。
汉代,卫尉统领的军队称南军。
太仆:掌管皇帝的舆马,及军事用马的牧养。
廷尉:掌管刑罚讼狱,是全国的最高司法官。
朝廷遇有大狱,皆由廷尉审理。
典客:掌管接待少数民族、藩属国来朝事宜。
汉武帝时,改称大鸿胪,掌管诸侯王、列侯及内附部族朝觐郊迎之事。
宗正:主管皇族宗室(包括公主)事务。
属官有都司空,掌管对宗室犯罪之人的处置。
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谷帛租赋。
汉武帝时改称大司农。
汉初,治粟内史仅掌农业仓廪,另有“大内”一官与之并行,掌管国家财政。
改大司农后,大内为其属官,称都内,主管财货,掌国家的金库。
少府:掌管全国山海地泽之税,以供给皇帝私用,凡皇帝的衣食起居、医药供奉、器物制作等皆在其属下,因此是宫廷事务的总管。
武帝以后,其职权日益缩小,但是其下属尚书署作为皇帝的机要秘书处则驻势不断提高,后来终于脱离少府,独立成尚书台,分曹治事(指分科办事)。
中央朝廷除了九卿,还有一些重要的高级官员,:中尉:掌管京师地区的戍卫治安。
汉武帝时改称执金吾,平时巡逻街市,皇帝出巡则为前导。
将作少府:主管宫室、宗庙、陵园的土木建筑工程。
汉景帝时改称将作大匠。
典属国:掌管归附的少数民族的事务。
汉成帝时,典属国并入大鸿胪。
水衡都尉:汉武帝时设置,掌管上林苑及诸池航政。
地方官制秦汉地方实行郡、县制。
至东汉末年,形成了州、郡、县三级行政制度。
秦朝的京师行政由内史掌管。
内史位秩与列卿等同,也参议朝政。
西汉武帝以后,京师分为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部分,分别由三官治理,称为三辅。
三辅长官位同列卿,可参议朝政。
作为监察区划的州的长官刺史,逐渐具有了行政、军事大权,于是州便成为郡上一级的行政区划了。
刺史也就成为集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一身的地方大员了。
郡是低于州一级的行政区划,其长官秦时称守或郡守,汉景帝以后改称太守。
下有郡丞,为其佐助。
郡尉,掌管一郡的军事甲卒,汉景帝以后改称都尉。
汉代与郡同级的还有诸侯王国。
汉初的诸王国割据一方,有自己的军队,所置官署与中央朝廷一样。
当时朝廷只向王国委派太傅(辅导诸王)和丞相(统率王国百官),御史大夫以下官员,都由诸王自己任命。
秦汉时,郡下辖若干县。
万户以上的县,长官为县令;万户以下的设县长,均由朝廷任命。
县的令、长之下设有县丞,为其佐助之官;又设县尉,掌管一县的甲方军事。
汉代区分官员乖及的服饰主要是冠和缓。
在秦汉,缓是区分官职高低的最明显的标志。
秦汉的三公、九卿等高级官员,分别用金印此绶和银印青绶。
秦汉时职官的服装都是黑色。
秦始皇自以为是得水德,色尚黑,于是官服也用黑色。
汉承秦制,官服也用黑色。
魏晋官制从三公九卿制向更高级的三省六部制演进的过渡时期。
中央官制--东汉末年设置丞相,以曹操充任,总领百官,主持朝政。
中书省,设中书监、中书令二官,并掌机密,以代替过去的秘书令。
侍中在汉代为加官,可出入禁中。
东汉灵帝时设侍中寺,以侍中为其长官,下有给事黄门侍郎等,掌随驾规谏,以备顾问。
侍中常在皇帝左右,地位愈加尊贵,但也要侍候皇帝的起居生活。
上述中书省、尚书台、侍中寺格局的确立,已具备了三省制的雏形。
监察系统中,以御史中丞为御史台长,下设治书执法,掌劾秦,以治书侍御史掌律令。
三国时期,各国的地方行政建制基本上是州、郡=、县三级。
魏在各州设刺史,或称州牧,为州的最高行政官长。
自西晋至南朝,或设丞相,或设司徒,废置不一,但若要决揽朝政大权,必须加有“录尚书法”的头衔才行,否则只是赠官,并无实权。
朝廷又有“八公”,即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它们是为了尊崇士族望重之人的荣宠性虚衔。
这时期,中书省的中书监、令仍掌管草拟诏令、策划国政、位尊权重。
北魏中央主要职官设置有下: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二大:大司马、大将军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三省:中书省长官:中书监、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尚书省长官:尚书令、左右仆射地方官制:地方是州、郡、县三级制度。
州是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划,行政长官为刺史,下设别驾,诸曹从事等。
国都所在州的长官,一般称为牧。
州下为郡,其行政长官为太守,国都所有郡的长官一般称为尹。
郡下为县,以县之大小分置令、长、县下还有乡、里。
隋唐官制隋唐时代是中国封建地主经济繁荣发展的时期,职官制度三省六部制确立。
三师为太师、太傅、太保;三公为太尉、司徒、司空。
隋朝的三省为: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
内史省,即过去的中书省,长官为内史令;专掌机密,草拟诏令,参议朝政。
门下省,长官为纳言,掌管审查政令,内书令草拟的诏敕如有违失,门下省可以给予封驳退还。
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
尚书省是执行机构,统管全国的各项政务,职权范围很广,下辖吏、礼、兵、都官、度支、工等六部。
六部长官为尚书,与尚书令及左右仆射合称“八座”。
三省之外,还有秘书省和内侍省。
秘书省掌管图书秘籍的收藏与整理,长官为秘书监。
内侍省是内廷的供给侍奉献机构,长官为内侍。
在朝廷,除了上述五省外,还有太常、光禄等“九寺”以及国子、将作等“五监”。
监察职官: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以治书侍御史为其副,属官有侍御史、殿内侍御史、监察御史等。
司隶台掌京畿内外的巡察,长官为司隶大夫。
属官有刺史14人,掌全国郡县的巡察。
后废司隶台,改派京官以司隶头衔出使巡察。
随初袭用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地方官制后。
改州、县二级官制,以州直接统县。
是中央尚书省在地方的派出机构,权力很大,凡在其辖区之内的州县皆受其节制。
唐朝的三省六部体制:中央省所拟诏敕有失当之处,门下省有权予以封驳,要求重拟。
中书令二人为长官,重要的属官有中书舍人,掌参议表章、草拟诏敕及玺书册命等。
门下省:以侍中二人为长官,重要的属官还有左散骑常侍二人,佐谏议大夫四人,皆掌规讽过失、谏谕得失。
尚书省:以尚书令一人为长官,但此职例不授人,而以其副职左、右仆射为实嘉陵江长官。
尚书省的官署又称尚书都省、都堂。
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唐代六部分为三等:吏、兵为前行,刑、户为中行;礼工为后行。
唐代的中央职官可分为台省这和卿监官两类,前乾指三省及御史台,属于政务职官;后者指九寺五监,属于事务性职官。
唐代九寺是: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五监是:国子、少府、将作、都水、军器。
寺的长官称“卿”,监的长官多称“监”。
唐代御史台为最高监察部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御史台三院的设置与明确分东施效颦明中国封建社会的御史监察制度已经发展成熟。
唐朝的地方官制,一般说安史之乱以前是州(府)、县二级制;至唐中后期则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
州的长官为刺史。
县的长官统称县令。
宋朝官制宋朝的官制是以中央朝廷的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分掌政、军大权的二府制为其特征的。
宋代的枢密院是掌管全国军务的最高机构,专管兵籍、虎符,有调动军队的权力,但须经皇帝批准。
在宋代,一般把副宰相“参在政事”与枢密院的首脑称为“执政”,而把宰相和执政合称为“宰执”。
后宋朝还高有翰林学士院,它不属于以宰相为首的中央行政系统而直属于皇帝。
负责为皇帝草拟制造、国书等。
设立三司,三司总管全国财政,权力很大,地位仅次于二府。
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御史的任用由皇帝直接掌管,宰相不得过问。
宋朝最初是州、县两级地方官制,宋太宗以后发展为路、州、县三级制度。
宋代最低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县,设县令为长官。
州的长官是朝廷委派文职京官前来“知某州事”的,所以又简称知州。
与州同级的还有府、军、监。
路为后行政区划。
辽金官制辽朝官制--北面官:设有北、南枢密院,有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等为其长官。
北枢密院掌管全国军政,类似唐朝的兵部;南枢密院掌管铨选、丁赋等政。
枢密院下还设北、南宰相府(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宰相”作为正式官名)。
南面官:多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各台、院、寺、监、诸卫等官,多用来安置汉人的,但是并无实权。
金朝官制--尚书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不设中书、门下二省。
尚书令为最高行政官长。
元朝的中枢权力汇集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
中书省总令朝政,枢密院为全国最高军事机构;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构;朝廷设有宣政院,专管宗教及吐蕃等少数民族事务。
行中书省为地方最高一级的行政机构了。
行省为路、府、州、县四级。
明朝官制中央以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
后有“内阁”出现。
内阁的权力主要体现在“票拟”上,即对各处上呈的秦章提出处理意见,根据皇帝旨意草拟诏令,经皇帝批准后交六部办理。
九卿指六部尚书以及都察院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
都察院是明朝的最高监察机构。
朝安装设大都督统领中外诸军事。
为防备军权过分集中,废大都督府,改置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为其长官。
五军都督府分别掌管京师及各地卫所的军队,虽统兵,便无调遣权。
兵部掌管军官的任免、升调,发布军事政令,但不统领军队。
军队的调遣权最终由皇帝掌握。
明朝地方行政系统为省、府(州)、县三级制。
清朝官制清朝入关前,朝廷设有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分掌记注皇帝起居、编立史册、撰写实录、草拟国书制敕及皇帝进讲等。
顺治十五年,清朝改内三院为内阁,替皇帝拟出几种处理意见,皇帝的诏令,由内阁下达六部等衙门执行。
雍正时,内阁大学士成为朝廷的最高级官员。
军机处这个名词始于雍正十年,转达皇帝旨意、处置政务效率高。
朝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州、厅)、县三级。
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
总督和巡抚在明朝都是属于都察院的差遣职官,在清朝则成为正式的地方高级官员了。
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但四川总督就只管四川一省。
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就使他掌握了数省的行政、军事、监察大权。
总督又可称为“制军”、“制台”。
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这样便有权统管全省的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了。
巡抚又可称为“抚军”、“抚台”。
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
布政使又简称藩台、藩司。
清朝官员的服饰与过去有较大区别,官员的服色不分品级,只有皇子和特别赐允的亲王、郡王可用金黄色,百官袍服一般为石青色或绀(深青带红)色。
清朝朝官员服饰的重要区别在于“顶子”和“补子”。
顶子是指帽顶上的帽珠。
不同品级的官员,所用帽珠的质料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