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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干部清明廉政的句子

时间:2019-10-22 17:03

如何理解“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党的十八大鲜明地提要坚决反对腐败,建洁政府,做到干部清正府清廉、政治清明。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需要我们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围绕落实中纪委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八个方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强化领导,理顺思路,明确责任,积极作为,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在工作中做到“七个围绕”。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强监督检查。

发展是硬道理。

党的十八大勾画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

当前,纪检监察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这一总目标,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全局性工作中去考虑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维护核心、凝聚人心,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切实把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活力。

要制定海东地区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加强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地委、行署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活动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地委、行署中心任务的落实。

要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工作,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围绕十六字方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按照中纪委工作报告的部署,围绕惩防体系建设,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结合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明确反腐倡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是要立足教育、惩治、预防基本职能,整合资源,优化结构,进一步形成有效防治腐败的机制体制,加快构建防治腐败的基本体系。

三是要围绕权力规范化运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强防控机制建设。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继续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地方党委党务公开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要深化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促进权力阳光透明。

四是要加强舆情管理,适应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态势,注意研究群众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开展监督的有益做法,加强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探索推进网络问政、网络监督等工作,激发群众支持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主动性。

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大惩治力度。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严查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要牢固树立纪检监察机关不办案就是失职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办案意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要进一步发挥案件查办协调小组和联席会议作用,完善监督检查、纠风治乱、专项治理、查办案件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发挥案件检查、信访、纠风、审理等部门的作用,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

围绕推进源头治腐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走一条制度反腐的新路。

我们要高度重视反腐败制度建设,围绕“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诸多反腐环节,逐步建立并完善规章制度。

要关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征地拆迁等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

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重大决策规则、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务和政务公开等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保证作用。

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更好地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龙头”作用。

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健全使人不愿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围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作风建设。

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最大执政危险。

一是要在巩固近年来海东地区作风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会同组织部门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要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治、严肃纪律为抓手,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以党员干部休养的提高带动整个社会思想觉悟的提高。

三是要倡导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促使政府管理部门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监督意识、自律意识,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营造风清气正,崇廉拒耻,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

围绕干部清正政廉政治清明建设廉洁政治。

建设廉洁政治,干部清正是基础,政府清廉是关键,政治清明是核心。

要把廉洁政治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大范围、大格局中去认识和把握,依法治腐、依法防腐,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坚定地走法治反腐道路,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3+3”工作模式,围绕管财、管事、管人等环节,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要进一步创新反腐倡廉监督机制,完善权力运行和制约机制,形成党内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合力,提高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压缩腐败空间,实现政府工作的透明化、公开化和廉洁化。

围绕提升能力素质加强自身建设。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需要我们思想上高度重视,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创一流环境”的目标,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带头树立务实清廉形象,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参考: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干部清正 政府清廉 政治清明

关于廉洁的诗句,或一句话

关于廉洁的诗句:1、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2、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如何理解“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新论述,宣示党心,深入民心,彰显出党坚定不移反腐倡廉的鲜明立场。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作为党治国理政的理念和目标,既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科学发展的保证,更是执政党品性与品格的生动诠释。

作为一名法院的纪检监察干部,正确、深刻的理解好领会好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精神实质,以三清为目标,认真开展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法院内部的违法办案等腐败问题,实现解民怨、顺民意、安民心,进一步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关键词】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腐败问题历来是全社会的关注焦点,贪官污吏如过街之鼠,人人深恶痛疾。

官禄官俸,民脂民膏,人民群众本希望自己的血汗钱供养的是为民做主的好干部,而近段时间层出不穷的表叔、房叔,却一次次地无视腐败高压线,践踏党群鱼水情。

顺应时代潮流,十八大报告提出了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新论述,宣示党心,深入民心,彰显出党坚定不移反腐倡廉的鲜明立场。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作为党治国理政的理念和目标,既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科学发展的保证,更是执政党品性与品格的生动诠释。

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干部,正确、深刻的理解好领会好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精神实质,以三清为目标,认真开展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法院内部的违法办案等腐败问题,实现解民怨、顺民意、安民心,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干部清正是基础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党和人民事业的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保持清正廉洁,对于一个地方、部门或单位的发展、人民利益的维护承担着重大责任、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是责无旁贷,更要带头清正廉洁。

一是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本要求,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通过接受纪检监察业务教育培训和审判业务培训、自己主动学习,练好内功,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形成一支素质高、战斗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是要提高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思维创新能力、政策法规理解能力、爱岗敬业能力,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党风廉政党纪党规。

通过学习,自觉地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实践;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认真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院党组的安排和部署,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制约和监督,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为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提纲有力的纪律保证。

从而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以实际行动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三是要自觉接受内部、外部的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自身的业务建设。

认真开展专项司法检查、审务督察和廉政教育,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引导和督促本院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同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集中统一,令行禁止。

通过开展各种监督检查活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自觉地让别人监督自己,提高自己的廉洁意识。

近期,十多个xx书记、xx长纷纷落马,说明中央惩治腐败毫不手软,老虎、苍蝇一起打,凸显了党对腐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倘若我们不注重自律和他律,那我们也可能会成为一只被打的苍蝇。

成为破坏一锅汤遭受人人唾骂的老鼠屎。

一位伟人曾经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也就是说,干部既是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者,更是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

所以,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时以铜为镜,正人正己正衣冠,自觉保持清正廉洁,既要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还有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二、政府清廉是关键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并提供服务。

但是,政府工作长期重管理轻服务,某些领域甚至还出现了政府与民争利的怪现象,这与我们党的宗旨是相悖的。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面临着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四大考验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四大危险。

在如此的内忧外患之下,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着力打造为民务实的清廉政府就显得更加迫切。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肩负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责,也是对国家和人民提供司法服务,所以,在这里法院当然的属于政府的范畴,在法治的环境下,法院不可能安于一隅,众人皆醒我独醉,做贪腐的温床。

(一)围绕改革中心,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坚定信心、加大力度,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在理想信念、廉洁意识、司法理念、司法作风上严格要求,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法院,坚定不移地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努力促进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二)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司法为民。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

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也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依靠人民的推动才能使各项审判工作沿着司法为民的轨道前进。

因此,人民法院必须要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司法效能。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

作为人民法院必须恪守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

以前的法院在经费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一些法院为了多收费创收,使得为人民服务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为人民司法变成为人民币司法,让人民普遍认为法院是大盖帽两头翘,收了原告收被告,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发生了很多的腐败现象。

现在,国家已经对法院的工作经费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可以说体制上的已经得到理顺,机制上法院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争取得到支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制约,规范运行,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在提高司法效能上多下功夫,把法院的工作重心快速的向如何为大局服好务、如何为人民司好法上多有作为。

将法院建设成为公正、高效、廉洁的法院。

以其清廉有为的良好形象增强自身的公信力,取信于民。

三、政治清明是核心政治清明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指个人头脑上的政治清明,说明了这人在政治上不糊涂、不犯政治错误;二是指国家层面的清明。

这里的政治清明属于第二种,它体现了执政的新理念和新境界,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必将走向更加开放、更加开明、更加民主、更加和谐的新境地,是一种令人耳目一新的大勇气和大智慧,符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顺应世界民主发展的新潮流。

这也是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内在需要,更是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因为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有亡党亡国之虞。

而政治清明的最大特质,就是让公平正义成为社会的主流。

政治清明,实际就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百姓富足。

要实现政治清明,首先要确保公平正义。

所谓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人民法院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要保持政治清明,充分地发挥职能作用,快速便捷地处理好民间纠纷,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惩罚犯罪,让正义得到伸张,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使阴暗无所遁形,这样的法院才是清明的人民法院。

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该努力纠正各种不廉洁、不公正的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确保政治清明,关键在于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确保政治清明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我们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决查处了原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表哥杨达才,房叔蔡彬,艳照门雷政富等一大批老虎和苍蝇,这充分体现了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及党纪国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在对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问题,我们党从不回避、从不姑息、决不手软,努力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是廉洁政治的基本要素,三者缺一不可。

干部清正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基础,着力解决个体廉洁问题;政府清廉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关键,着力解决组织廉洁问题;政治清明是建设廉洁政治的核心,着力解决制度廉洁问题。

在建设廉洁政治的总目标和总框架内,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既是一个有机整体,也是一个递进发展过程。

我们坚信,只要权力的授予、权力的运行以及运行的结果都能在阳光下进行,让廉洁之风吹遍每一个角落,那么构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宏伟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如何理解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一、“三清”传达“三心”(一)“三清”是民心的期盼。

腐败问题历来是全社会的关注焦点,贪官污吏如过街之鼠,人人深恶痛疾。

“官禄官俸,民脂民膏”,人民群众本希望自己的血汗钱供养的是为民做主的好干部,而近段时间层出不穷的“表叔”、“房叔”,却一次次地无视腐败“高压线”,践踏党群鱼水情。

群众恨之深望之切,期盼“三清”能够助官员树立公正廉洁、执政为民的崇高价值理念。

(二)“三清”是决心的体现。

一直以来,中央惩治腐败绝不手软,大案要案严惩不贷。

“三清”的提出,更是凸显了党对腐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任何腐败的苗头都有可能造成致命伤。

对于腐败行为必须要敢于“亮剑”,用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永葆党的先进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权力为人民谋福祉。

(三)“三清”是信心的汇聚。

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等特点,因而需要社会各界的群策群力。

高层的重视、各级的落实、制度的完善、群众的监督,合力毁腐败温床,织反腐天网,树廉政新风。

反腐重在预防,要将权力运行过程放进透明“鱼缸”,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管,让腐败渗透难寻“可乘之机”。

对待反腐这场持久战和攻坚战,要树立必胜的信心,推动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取新实效。

二、“三清”提出“三个要求”(一)恪守诚信是干部清正的素质底线。

各级干部作为受人民委托治国理政的社会公仆,不断对其进行为官用权的德行教育不仅必要而且必须。

但缘何仍不乏前赴后继的贪腐官员

究其原因,他们并非不懂廉洁从政、为民造福的“大道理”,而是缺乏“诚实守信”的道德底线。

因此,加强对干部进行诚信官德的教育和评估,对于练就干部拒腐防变的素质内功至关重要。

  (二)公开透明是政府清廉的制度前提。

“清”的反义是“浑”,“廉”的反义是“腐”。

所有的贪腐行为无不源自透明缺失的暗箱操作和浑水摸鱼。

比如,政府采购中的从中渔利、工程招标中的受贿谋私等等。

应该说,在制度建设已成反腐共识的背景下,对包括决策和执行两个层面的政府行政行为,都绝非无章可循,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这里既有权力不被制约的因素,更有行政过程缺乏透明的弊端。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公开透明不仅可以遏制官员的贪欲,更能促使制度监管的落实。

打造清廉政府当从创建透明政府开始。

  (三)有效监督是政治清明的必然要求。

保证干部清正和政府清廉,不仅要靠其认知上的“自律”,还有赖于完善体制内外的监督机制。

而就现实情况而言,社会和舆论监督的“他律”更显不可或缺。

有效监督的关键在于构筑政府与民众良性互动的监督格局,即政府及官员由衷希望并积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以确保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社会民众要切实履行公民职责,敢于并用好监督权利。

而鉴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地方政府对信息公开的态度暧昧,甚至以“不属公开范围”为由拒绝监督的情况,政府拥有开明开放的纳谏胸怀,更应成为实现“三清”目标的重要前提。

三、“三清”提供“三重保障”(一)干部清正是实现“纯洁性”的组织保障。

同志曾经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也就是说,干部既是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者,更是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

无数实践表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能不能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能不能将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变为现实,关键要靠干部,特别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清正廉洁,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唯有如此,才能为实现党的纯洁性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政府清廉是实现“纯洁性”的体制保障。

十八大报告中谈到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这是由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所决定的。

所以,作为各级政府必须恪守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以其清廉有为的良好形象增强自身的公信力。

事实证明,唯有对人民心存敬畏之心,才能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建设清廉政府才能成为可能,才能为实现党的纯洁性提供科学有效的体制保障。

(三)政治清明是实现“纯洁性”的社会保障。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政治清明”,体现了执政的新理念和新境界,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必将走向更加开放、更加开明、更加民主、更加和谐的新境地,是一种令人耳目一新的大勇气和大智慧,符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顺应世界民主发展的新潮流。

这也是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内在需要,更是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因为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有亡党亡国之虞。

而政治清明的最大特质,就是公平正义成为社会的主流。

所以说,政治清明是实现执政党纯洁性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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