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形容爱情的四字词语,四个字
四个字情【篇一:四个字的爱情词语】恋新忘旧眉目传情两相情往情同道合耳鬓厮磨倩女离魂情天泪海断雨残云忠贞不渝一生一世两心相悦暮翠朝红心甘情愿夫唱妇随人琴俱亡花成蜜就两厢情愿千回百转至死靡它惊鸿一瞥触景生情两小无猜笃新怠旧碧海青天一见倾心花好月圆执子之手水乳交融天作之合悲欢离合流水桃花喜新厌旧不离不弃离魂倩女不分彼此谈情说爱心心相印含情脉脉青梅竹马花前月下生死不渝窈窕淑女情意绵绵云心水性举案齐眉与子偕老成双成对山高水长一见如故一见钟情始终如一从一而终男欢女爱矢志不渝柔情密意心有灵犀情比金坚白头相守感情用事郎才女貌刻骨铭心天地长久恩恩爱爱恋恋不舍形影不离暗送秋波珠联璧合坚贞不渝连枝共冢如醉如痴情根爱胎风花雪月儿女情长山盟海誓同心同德雨意云情关于爱情的四字成语以及解释:云心水性:指女子作风轻浮,爱情不专一。
一见锺情:①指男女之间一见面即产生爱情。
②借指对人或事物一看见就发生了很深的感情。
一见钟情:钟:集中;钟情:爱情专注。
旧指男女之间一见面就产生爱情。
离魂倩女:〖解释〗倩女:美丽的少女。
旧时指少女为爱情而死。
儿女情长:指过分看重爱情。
碧海青天:原是形容嫦娥在广寒宫夜夜看着空阔的碧海青天,心情孤寂凄凉。
后比喻女子对爱情的坚贞。
倩女离魂:旧指少女为爱情而死。
海誓山盟:指男女相
诗词修改。
仿写,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
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
红颜虽美,终为祸水。
大丈夫就应该处之泰然,有远大的理想,别去考虑那些儿女情长的事啦,多用心工作
男人是不是不能太过于专注儿女情长了
红颜虽美,终为祸水。
大丈夫就应该处之泰然,有远大的理想,别去考虑那些儿女情长的事啦,多用心工作
花木兰的外貌描写
民间传说和历史混形 延安市杜甫川内,与万花山隔河对峙的果园山,原名花家陵。
据传为花木兰的坟墓。
通往墓的山间小路原为砖石砌成的台阶,长30多米,每阶宽约2米,台阶边还有拴马桩。
半山坡有石碑,高约1.5米,宽1米,厚0.1米,上书花木兰之墓。
花木兰,西汉初毫人。
木兰,原姓魏、名木栾。
父魏应。
文帝时,匈奴南侵,木兰家乡深受其害。
为抵抗其侵略,木兰女扮男装代父从军,战死后被追谥为孝烈。
历史上有无花木兰其人
南宋程大昌根据白居易怪得独饶脂粉态,木兰曾作女郎来和杜牧弯弓征战作男女,梦里曾经与画眉诗句,而肯定花木兰实有其人。
有的经过考证,认为木兰姓魏,有的说姓宋,而多数人认为姓花。
有的文章考证木兰是鲜卑族姓,因而断定木兰是鲜卑族人。
也有人认为,以上这些说法只能说明后人喜爱花木兰这个英雄人物形象,因而将木兰写入诗里,但都不足以证明真有花木兰其人。
从全诗看,木兰系少女名字。
不然,岂有面对天子表姓略名之理
又凯有自述家世中,先言阿爷无大儿,即讲木兰无长兄之理
有人认为,花木兰虽未必实有其人,但北人矫建尚武,骑马射箭成为风气,不仅男人如此,女人也一样。
因此,《木兰诗》应是流传的一个相类似的事实,经许多无名作者的润色,民间艺人的传唱,后又经过各族人民的流传,成为有系统的故事诗,而花木兰则是人民现实生活中塑造的典型化了的人物。
对于《木兰诗》的评价,有人认为《木兰诗》不过描写了一个代父从军的孝女,没有什么时代意义;木兰不过是故事中的主角,够不上什么英雄人物;木兰只是一个儿女情长的闺秀,缺乏劳动人民素质。
有人则认为,《木兰诗》产生于北魏,据史书记载:公元402年至492年90年间北魏与柔然(即蠕蠕)大的战役就有20次,《木兰诗》故事的历史背景很可能是北魏抵御柔然入侵的反掠夺战争。
作者在诗中不仅歌颂了木兰的爱国热忱,也通过充宫还乡表现了她不羡慕功名利禄、热爱和平生活的高尚情操。
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中指出:诗中描写的木兰,确实表现了中国妇女的英雄气概和高尚道德。
北魏有《木诗诗》一篇,足够压倒南北朝的全部世族诗人。
阅读回答:
当爱成为一种纯粹的游戏时,它就是一个与情感无关的猎艳过程。
越是经历太多爱情沧桑、看透男人的女人,越让男人觉得高不可攀,因而越能激发他的征服欲。
男人征服女人的标志,在形式上是与她上床,但深层的表现却是她对他的依赖和在乎。
如果女人与某个男人上床,但同时又对他的爱不屑一顾,那简直就是对他的蔑视。
如果她还历数自己过去的风流韵事,诚恳地征求他对历史男友的意见,“我是该嫁给那个最帅的,还是那个最有钱的”,那就几乎就已上升到侮辱——它仿佛在提醒这个男人,你得到的性只不过是女人的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而并非征服的结果。
这种纯理性和肉体的性游戏,她在消费男色之前,已经把感情之闸彻底关闭,其痛苦的程度远胜过观棋不语,胜过女人逛街不购物,胜过男人围赌不下注。
男人的不幸大多是因为贪婪财富,女人的不幸大多是因为贪婪感情。
如果你不能把握爱的尺度,就会成它的奴隶,被它淹没。
幸福不只是享受,也是一个共同战胜不幸的过程。
爱既是关怀和付出,也是一种对爱本身的救赎。
夫妻只有在面对共同的强敌和苦难时,才会齐心协力,才会彼此理解。
压力将把你们挤得更紧,寒冷将使你们互相取暖。
婚姻也是一种人生,也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男人看上去比女人潇洒,并不说明他们一定活得比女人好,而是因为他们总比女人清醒。
他们从成年时就明白,爱情和婚姻都是非常现实的。
人生是一场精神与物质苦难的跷跷板,你把这头按下去,另一头就起来了,所以我们要知足。
男人喜欢红颜知已,有时只是精神层面,至少一开始是这样,因为他不想让妻子知道他的脆弱和无力,他希望在她面前永远保持一种强者的姿态。
越是强大的男人,其内心脆弱的地方越是柔软,只有柔情似水的女人,才能小心翼翼地将它熨平。
如果此时妻子能觉查出男人的疲态,好言抚慰,男人通常会舍红颜而选择妻子。
男人成功时容易征服女人,失意时容易被女人征服,因为男人受伤受挫的心,既敏感脆弱,又细腻多情。
失意男人既像女人,又像孩子,此时他需要的不是女人的“女儿性”,而是“母性”。
如果说男人对女人的最大伤害是“不爱”,那么女人对男人的最大伤害就是“超越”。
一个出于疗伤需要向女人靠近的男人时,一旦他意识到对女人过于依赖,变得像与孙夫人新婚后的刘备一样英雄气短、儿女情长时,他就会理性地选择暂时告别女人,融入纯粹的男人世界。
这正是男人喜欢世界杯的原因。
当他放纵他的自私本性,置妻儿老小于不顾,完全沉浸在男性你死我活、激烈争夺的狂热世界时,他感觉了一种彻底的放松。
他热烈地为进攻欢呼,为射门喝彩,因为带球和射门很大程度上模拟了男人进出和射精的过程,而射门得分,则几乎等同于让女人成功受孕。
女人恋爱时最大的痛苦,是你心爱的人明明也爱你,却在你面前若无其事地装傻。
男人通常不是为女人所败,而是被他的竞争者所败。
在男人的世界里,实力代表一切。
一个怀揣伟大爱情的穷光蛋,在女人眼里可能是一个英雄——比如电影《马戏团》老板女儿眼里的流浪汉夏洛,但在同性眼里,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癞蛤蟆”。
女人爱男人,并不一定是爱他的当前实力,而可能是爱他成为英雄的潜力,追求是满足女人虚荣心的最好手段,一则她可以通过追求本身,体现其强大的女性魅力,增加自信,同时给男友或丈夫带来一种威慑力;二则可以通过拒绝追求,体现其对爱情的坚贞。
然而,如果女人不幸碰到足够风流倜傥、百折不挠的男人,追求便是一种危险的游戏。
俗话说,没有不动心的女人,只有不到位的诱惑调情是男人的一种业余爱好,或者说一种生活方式。
“口花”型男人的“花心”指数和行动力,远低于“闷骚”型男人。
女人如果因为婚外男人的甜言蜜语或者时髦的小礼物而错误地以为他爱你,继而因为与丈夫的小矛盾而冒失离婚,你很快就会发现,那些曾对你大献殷勤的男人,一夜之间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男人是怎样从呆瓜变成调情高手的
为什么现今的男人反而不如古时浪漫优雅
其实大多数男人都是在情场的风雨中成长的,他的爱情启蒙老师,或者是浪漫情人,或者是月风女人。
“中国人结婚像嫖妓,而嫖妓却像恋爱。
”古时讲究媒妁之言,男人直到进了洞房才知道老婆为何许人,与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女子成就好事,感觉像一夜风流;而造访名妓却大有讲究,初会、再访和最终熟识要经历既定的程序,马虎不得,其中的浪漫情趣和优雅曲折,远胜过洞房花烛夜。
这就注定,古时男人对女人的学问,可能主要不来自老婆,而来自风月女人。
他们总是见一个爱一个,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他们把爱情看着一种征服游戏,以自己动心开始,以女人心动结束。
当女人下定决心开始一段新的感情时,男人的感情大幕已经悄悄降下。
他或者在伺机寻找下一个浪漫情人,或者正忙着给老婆和孩子采购圣诞礼物。
人生是一场爱的流水席,是一套爱与被爱、伤与被伤的组合拳。
女人在找到自己最后的归宿前,她的爱情总是游走在好男人与坏男人之间。
坏男人让她受伤,好男人给她疗伤,然后她再去坏男人那里受伤。
当女人历经挫折,仍然找不到她的Mr. Right时,经常感慨,“喜欢的人不出现,出现的人不喜欢。
”消费男色的女人与消费女色的男人的最大区别,是男人在游戏感情时,往往出于“博爱”,他可以有稳定的感情和婚姻作后盾,而女人的游戏感情,往往出于对爱情的绝望。
没有白马王子的爱情只能漫无目的地流浪,因为一停泊就受伤。
感情固然是毒药,隐忍自己的感情则是更大的毒,男色之于女人,是越消费越孤单。
其实感情这种事,从来就没有什么“消费”与“被消费”,无非是谁征服谁。
如果男人还没出招,就被女人一眼看穿,他哪里还有什么资格继续“消费”
为什么一个传统的家庭主妇,背叛丈夫的机率反而大大高于看上去更“花心”的模特和画家(艺术家)
这个问题已经被人探讨过无数遍了:因为家庭主妇寂寞无聊,情感淤积,内心充满幻想,不经意间总是期待发生点什么,而模特和画家有的是情感发泄机会,反而比较安全。
科学似乎已经证明,花心是天生的,主要是“基因”在起作用,即DNA序列变异导致人们在性欲方面的个体差异。
漂亮女人更多是一种被动的、假象的花心。
由于有机会得到成功男人的青睐、追捧和无偿付出,在强大的物质诱惑面前,她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向虚荣心投降,久而久之,就习惯被男人包围。
很多时候,她们只是难以割舍一种看似高尚和尊贵的生活。
很多男人在将有些所谓的“美女”追到手之后才发现,她苍白、单薄、乏味得像一张空白A4纸,自己失落、无聊、后悔得想自杀,而这时他已经无法摆脱她了。
与花心男人直达“性”目标不同,花心女人可能喜欢性,也可能只喜欢沉醉在一种精神恋爱中。
这便是“第四者”概念在女人(也包括女性化的男人)中大行其道的原因,因为真正的男人非常缺乏这种丰富的想象力,以及长期停留在“柏拉图”精神恋爱的耐心。
花心并不等于滥情、乱交,但花心却容易导致精神出轨。
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一旦花心,通常会比男人走得更远。
不管是哪一种“花心”,女人在体悟到自己对男人的超级吸引力之后,可能会下意识地将它用于商业目的,将它变成为自己和家庭攫取财富的工具,这不可避免地会对男人、并最终对自己造成伤害。
女人花心也好,男人在花心女人面前不能自持也罢,归根结底,是因为人类首先是动物,男人和女人在对方心中的形象,永远绕不开一个字:“色”。
一个事业成功的男人,感情上可能一塌糊涂。
一方面因为他过于挑剔,固执地相信能找到一个品貌双全的女人,一方面他又总是用理性和逻辑的态度去对待爱情,却不知道在爱情这个问题上,女人的思维从来都是“非线性”的。
对所谓的成功男士,女人固然容易心生仰慕之意,但要真正爱上他,往往是因为他不经意间流露的脆弱和笨拙。
不要以为你的爱情与众不同女人在陷入爱情时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盲目相信自己的爱人是世上最好的男人,盲目相信爱情伟大到可以经受一切考验,盲目相信自己拥有世上独一无二的爱情。
如果只是头口上说说,满足一下虚荣心,那倒也罢了。
可怕的是,她居然把它当作行动纲领,“勇敢”地付诸实践,通过实践来证明自己想法的正确性。
不要以为你的爱情与众不同。
不要因为婚外情的精彩而执着于它的结果,不要相信男人与婚外恋人之间会有真正的感情,除非他在认识你之前就想离婚。
男人一旦结婚,他就明白,对老婆是责任大于感情。
尤其当他有了孩子,责任的成份更重。
婚外情无非是发泄他过多的精力和欲望,给事业减压,阻碍他离婚的一个放松过程。
一旦他感觉激情耗尽,或者他感觉你需要婚姻,或者这桩感情可能给他的事业带来危险,他就会飞快地做出理性抉择。
不要以为你的爱情与众不同。
不要为了爱情放弃一切。
爱情是什么
爱情从短期看,是一种从内心喷薄而出的情感梦幻,是一种愿意为对方付出所有的冲动,从长期看,它却需要现实的养分。
感情的幸福必须建立在不与现实对抗的基础上,否则你不仅很难与周围人群找到共同语言,而且会遍体鳞伤。
不要以为你的爱情与众不同。
不要因为婚外情的精彩而执着于它的结果,不要相信男人与婚外恋人之间会有真正的感情,除非他在认识你之前就想离婚。
男人一旦结婚,他就明白,对老婆是责任大于感情。
尤其当他有了孩子,责任的成份更重。
婚外情无非是发泄他过多的精力和欲望,给事业减压,阻碍他离婚的一个放松过程。
一旦他感觉激情耗尽,或者他感觉你需要婚姻,或者这桩感情可能给他的事业带来危险,他就会飞快地做出理性抉择。
相对而言,男人追求女人时被拒,属于受伤最轻的。
因为他只是被情欲驱使,并没有上升到真正的感情。
“厚黑学”告诉他,在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绝不可因此丧失自信。
男人之所以成为男人,是因为他必须具备刚强、勇敢、智慧、包容、绅士风范等优点,即使天生不具备,后天也要努力修炼,直到看上去如此。
然而正是这些世俗的要求,使他们经常受骗。
女人以纯粹被爱的名义,躺在一个她并不爱的男人身上寻求庇护,或者打着测试男人真爱程度的旗号,头两次约会就把他骗进商场刷卡,都是对男人的暗伤。
至于女人因为商业订单,或者职位升迁的需要,对男人大加诱惑,则更是可耻的欺骗。
女人应该生活在隐蔽和黑暗之处,因为这个柔弱的性别充满阴险和狡猾。
除非男人身经百战,对美色刀枪不入,否则他在掉进美女的温柔陷阱之前,多半不自知。
越是涉及重大利益的行业和交易,“美人计”就越是泛滥,而身处其中的男人,就越对美女保持着高度警惕。
他们宁愿与一个外表单纯的女大学生约会,也不会轻易接受一脸风尘、背后可能潜藏商业阴谋的职业女性的主动邀请。
男人正如钢铁,你很少看到他受伤,你只会看到他“断裂”。
其实男人更缺乏安全感,更需要女人关怀,虽然他们从不说出来。
解铃还需系铃人。
只有极富柔情和真心关爱的女人,才能让男人在“断裂”前找到安全,找回韧性。
所谓的人性,不过是每个人按照自己的标准,在爱与被爱、伤与被伤之间寻找一个最佳的平衡。
你不觉得女人宁愿男人有点大男子脾气,也不希望他是一个面瓜吗
女人虽然希望男人宠她,内心其实并不喜欢太把她当回事的男人,至少是不珍惜。
女人一般不喜欢俯首帖耳的男人。
要求男人时时处处把自己放在首要位置的女人,往往不够成熟,很难知道珍惜。
女人其实不需要男人的仰视,否则她会很没安全感。
爱情的不安全感好比啤酒泡沫,适当的泡沫才有滋味。
爱一个女人,既不能让她感觉太不安全,也不能让她感觉太安全。
很多时候,女人是因为不安全才产生爱情,才从内心涌出一种紧紧抓住男人的力量。
女人如果感觉已经完全掌控某个男人,就很难再喜欢他。
女人其实比男人更喜欢神秘和刺激的东西,她经常会被捉摸不透的男人吸引,虽然她会因此面临危险和受伤。
这个时候,她是纯粹为爱而爱,为自己的兴趣而爱。
人活着的终极目标就是幸福。
女人只有对男人释放自己的母性和女儿性,才会感觉幸福。
婚姻的主产品是稳定,幸福只是副产品。
女人单身时只是感觉寂寞,并不痛苦,婚姻才是她们痛苦的根源。
太执着于感情,与太执着于生死,道理是一样的。
患难夫妻之所以感觉更幸福,就是因为不安全感让他们没有太多时间去考虑自己是否过得幸福。
男人是一种只看结果不看过程的动物,虽然他们对女人的描眉画眼经常不屑一顾,但是,他们确实更容易被“精装修”的女人所打动。
女人一思考,男人就发笑;女人一诱惑,男人就上套。
爱情是一件与理性格格不入的事。
一个容貌姣好、身材凹凸有致的女人,不只是有机会穿上让男人流鼻血的晚礼服,更重要的是,她从内心喷涌而出的自信,第一眼就可能将男人击倒。
从走向社会那一刻,女人就开始为爱情和工作两件事发愁(现在就业形势不好,这两件事已经提前进入大学校园了)。
而有一个好工作,则意味着女人从此可以进入一个草茂鱼肥的金色池塘,像姜太公一样自由畅快地垂钧男人,即便运气再差,再无所作为,也一定有“死猫绊倒瞎耗子”的时候。
为了实现这两个梦想,女人必须振作精神,从改造自我开始。
女人全身都是道具,从脸到发,从胸到腰,从臀到腿,从手到脚,只要修饰恰当,无一不可以让男人欲火焚身。
女人一方面极尽“薄透露”之能事,一方面又高声呵斥目不转睛的男人为“流氓”。
“女为悦己者容”,无论她穿什么衣服,目的只是为了让她爱的男人把它脱下来——她绝不会想到,这种行为已构成严重的“性污染”,不经意间诱发了陌生男人的前列腺炎。
男人在遭遇“美人计”时,通常想不起“走为上计”,因为大脑已瞬间“短路”,紧急逃逸程序被毁,内存只能调用他的默认设置:“将计就计”。
男人一生的心血和清白就这样毁于女人。
女人是天生的爱情突击手,肩扛“爱情至上”和“弱势群体”两面大旗,奋勇地往前冲。
执着和受伤能使她们获得社会的广泛理解和同情,这无形中鼓励了她们向成功男人发起进攻的努力,哪怕他早有妻室。
如果说典型好女人的生活圈子是家庭,那么典型坏女人的生活圈子是江湖。
坏女人常常游走于各种利益集团之间,是江湖不可或缺的润滑剂。
如果她没有天仙般的姿色,就必定有高超的驭男技巧。
她们最大的骄傲,就是有一种直插男人心窝的力量,一些看似无解的难题,却可以被她们轻松搞定。
坏女人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友谊桥梁,也是他们达成交易的最有效途径。
男人对女人的爱,必须建立在完全征服的基础上,否则他就会时刻处于一种不安全的状态。
好女人是男人的大后方,而坏女人则是他战壕里的战友,甚至可能是他事业上的贵人。
二者功能不同,身份自然差异。
喜欢一个人未必要同她结婚,男人在感情上异常清醒的态度,正是他们不像女人一样易受伤的主要原因。
坏女人能赢得所谓的爱情,而好女人才会赢得实质的婚姻。
谁描写大丈夫应该以事业为重,不能被儿女情长牵绊的诗句
男人宁可马上死,哪有姑娘裆里活
“朱砂痣蚊子血”是什么意思
玲《红玫瑰与白玫瑰》:「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成了墙上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的小说写情爱见血入肉,写出多少儿女情长,其中《红玫瑰与白玫瑰》里这几句,更是道尽两种典型的女人在男人世界里所扮演的角色,也常常被拿来引用,至今仍不时出现在网络上。
宁为朱砂痣 不做蚊子血有一回在朋友的MSN昵称上看见了这样的句子,其实我有点小小的惊讶。
当然,比起朱砂痣,蚊子血显然是太过不堪。
一巴掌给拍死了,留下的痕迹就算擦不去,也只是个惹人嫌的污点,谁会想从一朵红艳的玫瑰变成蚊子血呢
朱砂痣比起红玫瑰似乎不那么风光招摇,但生在心口上反倒引起无限遐想,虽然隐诲起来,却更显暧昧,叫人暗自心动。
生为红玫瑰的女人,大概没有谁会选择末了成为当一抹蚊子血;会落成蚊子血的下场,恐怕不是迫不得已,就是给蚊香熏昏了,才给一巴掌拍在墙上。
要是遇上了电蚊拍,就连一点血迹也留不下了。
襟上饭粘子 不若明月光红玫瑰不想当蚊子血,白玫瑰变成饭粘子也不见得高明。
床前明月光,见得着摸不着,只能相思不能当饭吃,说起来也是百般寂寞,但好歹诗情画意,回忆总是美;饭粘子就一点都不浪漫,尽是柴米油盐之事,生活里总是缺失大过美好,说起来也不怎么乐观。
这样说来,不管红玫瑰白玫瑰,似乎一嫁了就贬值千万倍,原本各有风情如花似玉,结了婚,就变成男人眼中的一个疙瘩。
这几句话似乎结论就应了「家花哪有野花香」的道理,不管是哪一种花,结了婚就注定凋零。
不做蚊子血 也不当朱砂痣说起来我觉得有点讶异,是因为挂上这个昵称的女人,向来是朋友眼中独立自主的大女人,男人遇到她只有乖乖听话的份,当然她不可能是白玫瑰,甚至红玫瑰似乎也不足以形容她的鲜明个性。
也许单单一句话当做昵称,只是一时片刻的心神领会,只是看到了难免联想到张爱玲笔下的故事,甚至就单从这几句话来看,也觉得当今女人其实不该当蚊子血,也不该当朱砂痣。
因为在《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里,女人只是男人眼中的一个角色,或者说,这个故事原本写的就是男主角眼中的女人,而不是女人自己的价值。
蚊子血、朱砂痣、饭粘子与明月光,说的都是这个女人在男主角心目中的形象与价值,而且这个价值是对男主角所产生影响的价值,并不是这些女人在所有人眼中的价值。
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或许女人大部分呈现的价值,就存在于她的男人眼中,而在男人的眼中能看到的,也就是这么多了。
在这个逻辑下,不管是嫁了成为蚊子血,或是没嫁化为朱砂痣,都是男人眼中所见。
如今时代不同,男女平等,照现在的价值观来看,女人当是既不做蚊子血,也不当朱砂痣。
管他红白玫瑰 女人只管做自己相较之下,红玫瑰或白玫瑰也是男人眼中所见,着眼于做红玫瑰或白玫瑰,把做一个对方眼中的什么角色,当做爱情中的目标,岂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有一回和朋友聊起了这话题,我说张爱玲这部小说讲的就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为了要做别人眼中的某个角色而误了自己的幸福,而且他自己眼中看出去的女人也是种种角色,所以一心想要当红玫瑰或白玫瑰,同样都是一种误解。
那么正解是什么呢
我说正解该当是先问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喜欢的是怎样的人吧
虽然人与人相处,自己总是会在对方眼中成为某个形象,有些是真相,有些是假象,但若是一开始就没有自己想要的,那么对方眼中的自己是红玫瑰或白玫瑰并没什么意义吧
恋爱经验比我多好几倍的朋友说,爱情如果都那么清楚明白,天下就没有感情困扰了。
原来很多人平时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却很容易在一头陷入之后,只在乎自己变成什么,忘了玫瑰只是别人眼中看出来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