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鹿晗和王梦秋真的关系匪浅吗
有人说鹿鹿一回来就有大把的资源,又代言了百度,是因为与百度高
在烟雾中,在森林里,驯鹿正在自由地游荡…… 步入驯鹿林,就如同步入了一个童话——大大小小的驯鹿在林中自由地穿梭着,有的趴在地上,像一位小小姑娘,温文尔雅;有的则在游客身边撒娇着讨吃的,简直像一个吵着要糖吃的孩子;还有的迈动它们的长腿,优雅地在林间散步着,步伐轻盈、身材曼妙,如一个清雅的贵妇人一般。
那一层薄薄的弥漫在林中的牛乳般的烟雾,为这一切增添了一种隐隐约约的梦幻般神秘,令人仿佛置身于仙境之中…… 一只小鹿摇摇摆摆地走过来了,它有着一身灰褐色的大皮袄,一对小小的角,分了好几个叉,角上还长了不少毛,让这对角显得毛茸茸的,煞是可爱。
它还有一个黑乎乎的鼻子,一双闪亮的眸子放着喜悦的光,令人不由得称赞一声:真可爱
我取出一只装满青苔的碗,抓出一把来喂给它,它动着它的厚嘴唇,把青苔吃得吧答吧答响,就像一个得到糖的孩子一样高兴,多么讨人喜欢啊。
那是一头成年的雄鹿,它的身材魁梧而高大,那高昂起的头几乎与我一般高,一对大角分为六个叉,威武地立在头上,权力、地位、身价……一切都凝在这对角里了,而人又何尝不是这样
人人头上,都有一对代表着金钱、权力、地位的隐形大角,把人压得喘不过气儿来。
也许人与兽总会有相似之处吧
我一边抚摸着那对大角一边想。
在落叶上,静静地趴着一只小鹿,头上的角显得那么稚嫩,一双大眼水汪汪地望向远方,像是忧郁,又像是在深思此什么。
我轻轻地把它抱起,它既不反抗,也不挣扎,只是轻轻把头靠在我的怀里,如同一个孩子,轻轻依偎在母亲怀里,我轻轻爱抚着它,指间感受到那股来自厚厚皮毛下的暖暖的体温。
此时,我简直不敢大口喘气,生怕吹散了那一片纯真…… 驯鹿,在林间自由穿梭,那是如歌的景象啊……
安徒生《雪女王》原文
1.作文:从前有一个世界上最坏伙,叫作魔鬼,出了一面颠倒黑白的,明明是美丽的东西,在这镜子前一照,结果就变成最丑陋的东西。
魔鬼提着镜子到处宣传,结果强盗变成英雄,妖女变美人,丑蛤蟆当上国王,善良变罪犯……世界就让这个魔鬼给歪曲了。
魔鬼非常得意,想要带着镜子去把上帝变小丑,天使变怪物,当他快要飞到天国的时候,镜子竟怪笑起来,魔鬼控制不了,那面镜子就从魔鬼手上掉下来,摔成无数个碎片,满世界乱飞,黏在每一个它们碰到的东西上. 就这样,镜子的碎片飞到人的眼睛里,这个人就看什么都不顺眼,有的碎片还钻进人的心里,他的心立刻就便成冰块,变得毫无感情,冷冰冰的,有些碎片甚至被做成眼镜,人们戴上后明亮的东西就便变得黑暗。
在一个大城市里,有一个男孩叫加伊,一个女孩叫格尔达,他们的家连在一起,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在冬天雪花飞舞时的一个晚上,加伊忽然看见窗外有一片很大的雪花飘落在桥上,越变越大,最后竟变成了一个女人,她披着白雪披纱,身体发出闪耀的光亮,两眼也闪闪发光,她向加伊招手,加伊赶紧低下头,心里很害怕,这时,她就飞走了,待冬天过去后,某天加伊去找格尔达,两个人一起看画册时,外面的钟声响起来,加伊就把头伸出窗口,随风飞扬的镜子碎片就掉进他的眼里,钻到他的心里,善良的加伊立刻变成了无情的人,他的心变成冰块了,从此他再也不跟格尔达好了,而且还常常欺负讥笑她。
又一个下着雪的冬天到来了,可怜的格尔达因为加伊不理她而在家里伤心的哭泣,而加伊则是背着雪橇去广场上滑雪,这时,一架大雪橇滑过加伊的身边,大雪橇上的人对加伊笑,原来她就是那晚全身闪着白光,非常有名的冰雪皇后。
她的皮帽皮靴全是用白雪做的,冰雪皇后对加伊说:“来吧
到我的皮衣里暖和暖和。
”加伊钻进了冰雪皇后的皮大衣里,她在加伊的头上吻了一下说:“现在你不冷了吧
”他感到冰雪皇后的吻像一块冰放在他的心里,于是他就把所有事情都忘记了。
冰雪皇后让他坐在大雪橇上,带着他一起飞向天空。
春天到了,加伊跟着冰雪皇后走了,大家认为他可能已经死了,格尔达也这样想,所以哭得更伤心了,可是燕子和太阳认为加伊只是到远方了,可能没有死,于是,一天早晨,格尔达穿上她最心爱的红鞋,决定出发去找加伊,她来到城边,坐在小船上,她把红鞋扔到河中心送给小河,要小河带她去找加伊,不久,小船把她带到一个很大的樱桃园,有一间茅草屋顶的房子,里面住着一个长得很古怪的老巫婆,格尔达把寻找加伊的事告诉老巫婆,巫婆要格尔达不要太伤心,并收留她住几天,第二天,巫婆希望格尔达不要太伤心,所以施了魔法让她把所有事都忘记了。
一天,格尔达看见巫婆帽子上的玫瑰花,想起了她曾跟加伊说过要亲手编织玫瑰花礼帽送给他的事,于是她去问花园里的玫瑰花,知不知到加伊在哪
玫瑰说不知道,可是它确定加伊没有死,因为他并没有被埋在土地下,格尔达决定逃离樱桃园,当她逃出来时,发现已经是秋天了,她连鞋都没穿,感到脚很痛,但是她还是要快去找加伊
冬天的大雪已有半尺厚,格尔达又冷又累,此时遇见一只乌鸦,于是她问乌鸦知不知到加伊的下落
乌鸦告诉她说:“加伊因为答对了王宫公主的征婚问题,所以举办了盛大的婚礼,现在已是王子了。
”于是格尔达要乌鸦带她去王宫里面,结果发现王子不是加伊。
公主因为同情格尔达,所以送给她用金子做的马车,一双厚手套,还有车夫及一队随从,格尔达坐着马车,穿过浓密的树林时,躲藏在岩石后面的强盗发现了金马车, 他们打败了所有人,强盗的头头是个又高又胖的女强盗,正当她想杀了格尔达时,女强盗小女儿的求情饶了格尔达一命。
所以她们就一起坐上马车,朝强盗的山洞驶去,山洞里有一百只鸽子栖息在木板上,山洞顶上挂着两个鸟笼,里面关着两对花斑鸠,靠洞角外有一只大驯鹿,格尔达跟小女孩说了寻找加伊的事,第二天,小女儿心想要怎样说服强盗,让格尔达去找加伊,这时,有一只花斑鸠忽然说:“咕咕,我知道加伊在什么地方,我看见加伊坐在冰雪皇后的雪橇上,往北边飞去,大概在北冰洋的岛上了。
”小女孩和格尔达就去问驯鹿如何去那里,驯鹿说:“要到冰雪皇后的宫殿去,必须先到拉普兰德。
”于是小女孩让强盗们喝醉了,又拿了两块面包和一大块火腿给格达尔,要她坐在驯鹿上快逃走,驯鹿在冰天雪地里奔驰,远处的北极光发出闪电一样的蓝色火焰,粮食吃完了就到了拉普兰德。
格达尔和驯鹿来到了一间小屋子前停下来,小屋子有一个老婆婆,驯鹿把格尔达的事说给她听,她要他们俩吃点东西,因为要到冰雪皇后的宫殿,还要走一千五百多里路,那里有一个叫芬马克的地方,冰雪皇后正在那休假,她每天都要放射出极光的蓝色火焰,驯鹿出发前,老婆婆拿出一捆干鳕鱼卷,在上面写了一些字,把它捆在驯鹿的背上,他们就挥别了老婆婆,不久就到了芬马克,来到了芬兰女人的家里,她的屋子里非常热,女人打开鳕鱼卷读完后,就把鳕鱼干煮来吃了,格尔达问女人知不知道加伊的下落
女人说:“加伊在冰雪皇后的宫殿里,因为他心里有一块镜子的碎片,眼里也有碎片渣的缘故,所以看什么都不顺眼,只有取出碎片,他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不然他就只能永远待在冰雪皇后的宫殿里,你有一颗孩子天真善良的心,这就是你的力量,从这到宫殿只有六里路,快让驯鹿带你去吧
”驯鹿把格尔达带到雪地里的一丛灌木旁,就让格尔达自己往前走了,格尔达站在寒风呼啸的旷野里,雪花不停地向她扑来,奇形怪状地向她进攻,因为它们是冰雪皇后的战士,正在守卫宫殿
格尔达的精神感动了上帝,上帝就派天使安琪儿帮她打败那些雪花战士们。
冰雪皇后的宫殿非常宽大,所有东西都是冰雪做成的,像透明的玻璃一样闪闪发亮,大厅里有一个结冰的湖,这就是世界上的理智之湖,冰雪皇后坐在中间,观察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加伊在离皇后不远的地方玩七巧板,他的脸已经被冻得发出青黑的颜色,冰雪皇后对加伊说:“如果可以拼出‘永恒’两个字,你就是自己真正的主人,你就自由了。
”说完话,冰雪皇后就飞走了,要赶着去替火山降温,格尔达走进宫里认出加伊,格尔达非常高兴地扑过去,可是加伊却冷冰冰没有任何反应,格尔达伤心地哭了起来,她的眼泪像流不尽的温泉,流进加伊的心里,直到把心里的镜子碎片都融化掉,这时加伊的眼睛活动起来,开始望着格尔达,格尔达于是唱起从前加伊最爱听的歌:“当玫瑰花开时,我们见到了上帝。
”加伊听到歌声,忽然大哭起来,热泪也融出了在他眼里的碎片渣,他终于认出格尔达,他们紧紧拥抱着,连四周的冰块也为他们跳起欢的舞,当他们疲倦躺下时,两人刚好形成了“永恒”的图案。
加伊现在自由了
他挽起格尔达的手,一起走出冰雪皇后的宫殿,发现驯鹿正等着他们,驯鹿带他们到芬兰女人的家中,然后又到拉普兰德的老婆婆那,她已经为他们准备了新衣服和新雪橇,他们带着感谢告别了老婆婆,开始回家了。
春天来了,格尔达和加伊回到家,他们手拉手,一起坐在小桥上,感到非常幸福。
关于麋鹿的资料
麋鹿(学名:Elaphurus davidianus)又名“四不象”,是世界珍稀动物,属于鹿科。
因为它头脸像马、角像鹿、颈像骆驼、尾像驴,因此得名四不像,原产于中国长江中下游沼泽地带,以青草和水草为食物。
性好合群,善游泳,喜欢以嫩草和水生植物为食。
求偶发情始于6月底,持续6周左右。
曾经广布于东亚地区。
后来由于自然气候变化和人为因素,在汉朝末年就近乎绝种。
元朝时,为了以供游猎,残余的麋鹿被捕捉运到皇家猎苑内饲养。
到19世纪时,只剩在北京南海子皇家猎苑内一群。
在西方发现后不久被八国联军捕捉并从此在中国消失。
直到1898年被英国购买并繁殖到255头,并在1983年将部分个体送回中国。
之后有更多的麋鹿回归家乡,并有部分被放生野外。
截至2011年8月,江苏盐城大丰湿地麋鹿总数达1789头;2013年6月,湖北天鹅洲麋鹿总数达1016头。
麋鹿是一种大型食草动物,体长170~217厘米,尾长60~75厘米。
雄性肩高122~137厘米,雌性70~75米厘米,体形比雄性略小。
一般麋鹿体重120~180千克,成年雄麋鹿体重可达250千克,初生仔12千克左右。
[3]角较长,每年12月份脱角一次。
雌麋鹿没有角,体型也较小。
雄性角多叉似鹿、颈长似骆驼、尾端有黑毛,麋鹿角形状特殊,没有眉杈,角干在角基上方分为前后两枝,前枝向上延伸,然后再分为前后两枝,每小枝上再长出一些小杈,后枝平直向后伸展,末端有时也长出一些小杈,最长的角可达80厘米;倒置时能够三足鼎立,是在鹿科动物中独一无二的。
麋鹿颈和背比较粗壮,四肢粗大。
主蹄宽大能分开,多肉,趾间有皮健膜,有很发达的悬蹄,行走时带有响亮的磕碰声;侧蹄发达,适宜在沼泽地中行走。
夏毛红棕色,冬季脱毛后为棕黄色;初生幼仔毛色橘红,并有白斑。
尾巴长用来驱赶蚊蝇以适应沼泽环境。
[3]雄性小鹿在两岁时长角分叉,6岁叉角才发育完全。
头大,吻部狭长,鼻端裸露部分宽大,眼小,眶下腺显著。
四肢粗壮,主蹄宽大、多肉,有很发达的悬蹄,行走时代带有响亮的磕碰声。
尾特别长,有绒毛,呈灰黑色,腹面为黄白色,末端为黑褐色。
夏季体毛为赤锈色,颈背上有一条黑色的纵纹,腹部和臀部为棕白色。
9月以后体毛被较长而厚的灰色冬毛所取代。
[3]2栖息环境从麋鹿宽大的蹄及蹄间有皮腱膜分析,适于在沼泽地活动;长而多毛的尾,利于驱赶飞扰的昆虫;从饲养麋鹿喜泡水和泥浴的习性判断,它们过去生活于温暖潮湿泽地。
喜平原、沼泽和水域,长江三角洲平原湿地显然是它栖息的理想生境。
[4]3生活习性麋鹿是鹿类动物中较温顺的一种。
据人工多年的饲养、观察,麋鹿的奔跑速度不及梅花鹿和狍,发情期的公鹿也不像梅花鹿、马鹿、白唇鹿那样攻击人,而且占群公鹿见到人接近即逃跑。
在哺乳期,人给幼仔打耳号、测量时,幼仔的叫声只能吸引母鹿在远处观望,而不像其他鹿那样,母鹿为了保护幼仔而攻击人。
雄性麋鹿之间为争夺配偶的角斗也相对温和,没有激烈的冲撞和大范围的移动,角斗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失败者只是掉头走开,胜利者不再追斗,很少发生鹿之间的伤残现象。
公鹿占群后,其他公鹿窥视母鹿时、占群公鹿仅用吼叫和追逐等方式赶走对方。
以上这些特点决定了它们逃避敌害的能力差,较易被天敌和人类捕杀。
[5]麋鹿性好合群,善游泳,主要以禾本科、苔类及其它多种嫩草和树叶为食。
人工饲养其饲料种类由三部分组成: “细粮”包括小麦麸、大麦、玉米、豆饼;大豆秸秆纤维化程度较高是“粗粮”。
将“细粮”、“粗粮”分别粉碎,并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加水搅拌、发酵,与此同时,还用鲜嫩、可口的胡萝卜、麦青等“水果蔬菜”来补充维生素。
[6]4分布范围分布于中国。
[7麋鹿原产于中国长江中下游沼泽地带,在10000年~3000年以前相当繁盛,以长江中下游为中心分布西从北到黑龙江省,在朝鲜和日本也发现过麋鹿化石。
后来由于自然气候变化和人类的猎杀,在汉朝末年就近乎绝种,元朝时,蒙古士兵将残余的麋鹿捕捉运到北方以供游猎。
在自然界已经灭绝。
到19世纪时,只剩下在北京南海子皇家猎苑内一群,约200~300头。
1866年,被法国大卫神甫发现并命拉丁种名,各国公使用贿赂、偷盗等手段,为自己国家动物园搞到几只。
1894年泛滥,冲毁皇家猎苑围墙,残存的麋鹿逃出,被饥民和后来的八国联军猎杀抢劫,从此在中国消失。
[5]野生的麋鹿虽然绝灭了,但是通过放养,最终在中国重新建立了麋鹿的自然种群。
1986年8月从英国乌邦寺迎归了20头年轻的麋鹿,放养在清代曾豢养廉鹿的南海子,并建立了一个麋鹿生态研究中心及麋鹿苑;1987年8月,英国伦敦动物园又无偿提供了39头麋鹿,放养在大丰至今,这两处的麋鹿都生长良好,并且繁殖了后代。
[7]5繁殖方式每年5月下旬,麋鹿自然保护区飘香,绿草如茵,云集。
在这个生动的季节里,雌鹿身上发射出一种神秘的气味,在没有风的日子里,这种气味相对稳定地在离地面约5米的空气中,沿水平方向在灌木和草丛间弥漫,成年麋鹿开始进入发情期。
雄鹿陶醉在这种浓烈的气味中,它跟在母鹿的身后,猛吸一口,然后屏住呼吸,一动不动地歪侧着头,良久,再舒缓地呼出,神态如醉如痴。
之后,成年雄鹿开始装扮自己,它们往身上涂泥浆,用角挑戳青草作为装饰,在麋鹿的眼里,这是威武的象征。
雄鹿希望以此来博得雌鹿的青睐。
在麋鹿的王国里,有着严格的等级秩序。
在麋鹿的发情期里,尽管许多雄鹿徘徊在雌鹿身边虎视眈眈,但是,它们却不敢轻举妄动。
因为在所有的雄鹿中,只有鹿王才拥有惟一的交配权。
其他雄鹿稍越雷池半步,就会遭到无情的驱赶,甚至猛烈地攻击。
因此,绝大多数雄鹿极有可能一生都无法留下一儿半女。
[9]求偶发情于5月底至8月。
交配期间,雄兽之间发生对峙或角斗的现象,性情突然变得暴躁,发出出阵阵叫声,以角挑地,眶下腺分泌液体,涂抹于树干之上。
雌兽的怀孕期为270天左右,是鹿类中怀孕期最长的,一般于翌年4~5月产仔。
裹着灰白色胎衣的小鹿刚落地就能抬起头,母性极强的大鹿迅速转身为孩子舔舐并吃掉胎衣。
初生的幼仔体重大约为12千克,毛色桔红并有白斑,6~8白斑消失,出生3个月后,体重将达到70千克。
2岁时性成熟,雄性小鹿2岁长角分叉,6岁叉角发育完全,理论寿命为25岁。
[6]6亚种分化麋鹿原产于中国长江中下游沼泽地带,距今约有二三百万年的历史,动物分类学家将它归类为鹿科,麋鹿属,达氏种。
历史上麋鹿共有5 个物种,即双叉种、蓝田种、台湾种、晋南种、达氏种,现存者为达氏种。
[10]7种群现状麋鹿是一种仅限于第四纪中后期的动物,从已知的190多个麋鹿化石出土地点确认,历史上麋鹿的分布区西至山西的汾河流域,北至辽宁的康平,南到浙江,东到沿海平原及岛屿。
到了晚更新世,麋鹿种群迅速发展,到全更新世中期达到鼎盛,但商周以后麋鹿迅速衰落。
原始人类由于人口密度低、生产力水平低,不构成对麋鹿的威胁。
而商周以后,由于自然变迁、麋鹿自身的原因和人为干扰等因素,造成了麋鹿的不断减少。
[5]从自然因素看,由于麋鹿是一种喜爱温暖湿润的动物,而中国近5千年来的气温是在逐渐变冷,沼泽和水域也明显减少,自然环境的变化对麋鹿有较大的影响。
从自身因素看,麋鹿主要采食水生和陆生的禾本科及豆科植物,食性狭窄也是麋鹿生存受到威胁的自身因素。
[5]人口增长和农业的发展,侵占了麋鹿的生活地域。
人类的捕杀,严重影响了麋鹿的生存。
考古学发现,1万年至4千年前人类遗址中出土的麋鹿骨骼的数量,与家猪骨骼的数量相当。
可见当时麋鹿是被人类当作食物而遭到大量猎杀的。
甲古文中记载,古代一次猎获麋鹿的数量达348只。
另外麋鹿还被制成治病和强身的各种药品,《本草纲目》中记载,“麋茸功力胜鹿茸……麋之茸角补阴,主治一切血症,筋骨腰膝酸痛,滋阴益肾……”《彭祖服食经》、《家藏经验方》及现代的《中医方剂大辞典》中,用麋鹿茸、角、骨等做配方的方剂就有几十项。
麋鹿由此也就成为人类为治病而追杀的对象。
[5]自然因素、麋鹿自身的因素是麋鹿分布区逐渐缩小、数量减少的原因,而人类活动的干扰是麋鹿走向野外灭绝的决定因素。
[5]麋鹿作为野生种群早已绝迹多年,1986年8月14日,在和中国林业部的共同努力下,来自英国七家动物园的39头麋鹿返回故乡——江苏大丰,放养在大丰。
中国麋鹿主要分布在三大保护区内,即江苏大丰麋鹿国家自然保护区、北京大兴麋鹿苑、湖北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其中,面积达117万亩的江苏大丰麋鹿保护区,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一处麋鹿保护区,拥有世界上最大的麋鹿种群,约占世界麋鹿数量的28% 。
大丰麋鹿国家自然保护区林茂草丰,人迹罕至,是麋鹿野生放养的天然理想场所。
适宜的生境加上保护区工作人员的精心管护,其野生种群数量,繁殖率和存活率均居世界首位。
经过繁衍扩大,已达到1000多头。
江苏大丰麋鹿保护区有着世界上最大的野生麋鹿种群,约52头麋鹿在这里被野化放归。
在世界上首先建立了完全摆脱对人类依赖、可自我维持的麋鹿野生种群,结束了数百年来麋鹿无野生种群的历史。
[5]列入《华盛顿公约》CITESⅠ级保护动物。
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野外绝灭(EW)。
[7]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
[5]9历史溯源据科学家考证,早在3千多年前,中国黄河、长江中下游地区就有麋鹿,汉朝以后逐渐减少它曾在中国生活了数百万年,已出土的野生麋鹿化石表明,麋鹿起源于距今200多万年前,距今约1万年前到距今约3000年时最为昌盛,数量达到上亿头,中国境内无论是麋鹿化石点的数目或某个化石点的标本数量都极为丰富,但在距今约3000年的商周时期以后却迅速衰落,直到清朝初年野生麋鹿最后绝迹。
[9]野生麋鹿的最后栖息地是长江口附近沿海地区。
尽管麋鹿曾广泛分布于中国东部及中部地区的长江南北,但主要分布中心仍在长江三角洲的沿海地区。
它们十分喜爱温暖湿润的沼泽水域,甚至喜欢接触海水,衔食海藻。
从1967年至1998年先后出土麋鹿化石12处。
考古发现,1万年至4000年前人类遗址中出土的麋鹿骨骼数量,大致与家猪骨骼数量相当。
[9]史料记录从春秋战国时期至清朝,古人对麋鹿的记述不绝于书。
它不仅是先人狩猎的对象,也是宗教仪式中的重要祭物。
《孟子》中记述,“孟子见梁惠王,王立于沼上,顾鸿雁麋鹿曰:‘贤者亦乐此乎’”,这证明至少在周朝,皇家的园囿中已有了驯养的麋鹿。
[9]汉朝以后,野生麋鹿数量日益减少。
元朝建立以后,善骑射的皇族把野生麋鹿从黄海滩涂捕运到大都(北京),供皇族子孙们骑马射杀。
野生麋鹿逐渐走向灭绝。
到清朝初年,中国已只有一群约二三百只的麋鹿圈养在210平方公里的北京南海子皇家猎苑。
[9]绝迹中原1865年秋季,法国博物学家兼传教士大卫在北京南郊进行动植物考察,无意中发现了南海子皇家猎苑中的麋鹿。
他立即意识到,这是一群陌生的、可能是动物分类学上尚无记录的鹿。
大卫以20两纹银为代价,买通猎苑守卒弄到了两只麋鹿,制作成标本。
1866年,他将标本寄到巴黎自然历史博物馆,被确认为从未发现的新种,而且是鹿科动物中独立的一个属。
由法国动物学家米勒·爱德华确定拉丁种名,从此,麋鹿被称为“大卫鹿”(学名:Elaphurus davidianus)。
1866年之后,英、法、德、比等国的驻清公使及教会人士通过明索暗购等手段,从北京南海子猎苑弄走几十头麋鹿,饲养在各国动物园中。
[11]1894年,北京永定河泛滥,洪水冲垮了猎苑的围墙,许多麋鹿逃散出去,成了饥民的果腹之物。
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南海子麋鹿被西方列强劫杀一空,麋鹿在中国本土灭绝。
[11]随着时间的流逝,圈养于欧洲一些动物园中的麋鹿纷纷死去,种群规模逐渐缩小。
从1898年起,英国十一世贝福特公爵出重金将原饲养在巴黎、柏林、科隆、安特卫普等地动物园中的18头麋鹿悉数买下,放养在伦敦以北占地3000英亩的乌邦寺庄园内。
这18头麋鹿成为地球上所有麋鹿的祖先。
二战时,这个种群达到255头,乌邦寺庄园因害怕战火,开始向世界一些大动物园转让麋鹿。
到1983年底,全世界麋鹿达到1320头。
[11]重新引进 麋鹿的故乡中国希望麋鹿能重返家园。
1956年和1973年,北京动物园分别得到了一对和两对麋鹿,但因繁殖障碍和环境不适,一直未能复兴种群。
[11]1985年,在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的努力下,英国政府决定,伦敦5家动物园向中国无偿提供麋鹿。
1985年8月,22头麋鹿被用飞机从英国运抵北京,当晚运至南海子原皇家猎苑,奇兽重新回到了它在中国最后消失的地方。
1986年8月,39头麋鹿从英国经上海运抵江苏省大丰市,麋鹿重新回到它的野生祖先最后栖息的沿海滩涂。
[11]至2012年,中国已在北京、江苏省大丰市、湖北省石首市、河南省原阳县等地实施麋鹿散养计划,形成种群,全国已有麋鹿2000多头。
江苏大丰国家级麋鹿自然保护区有麋鹿648头,有效种群已达到50个,这表明这个保护区已形成了世界第一家麋鹿基因库,麋鹿的遗传基因已不会再流失。
2003年3月,世界第一头纯野生的麋鹿在大丰麋鹿保护区内出生。
[11]注:麋鹿图册网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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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 秋颂 济慈 1 雾气洋溢、果实圆熟的秋, 你和成熟的太阳成为友伴; 你们密谋用累累的珠球, 缀满茅屋檐下的葡萄藤蔓; 使屋前的老树背负着苹果, 让熟味透进果实的心中, 使葫芦胀大,鼓起了榛子壳, 好塞进甜核;又为了蜜蜂 一次一次开放过迟的花朵, 使它们以为日子将永远暖和, 因为夏季早填满它们的粘巢。
2 谁不经常看见你伴着谷仓
在田野里也可以把你找到, 弥有时随意坐在打麦场上, 让发丝随着簸谷的风轻飘; 有时候,为罂粟花香所沉迷, 你倒卧在收割一半的田垄, 让镰刀歇在下一畦的花旁; 或者.像拾穗人越过小溪, 你昂首背着谷袋,投下倒影, 或者就在榨果架下坐几点钟, 你耐心地瞧着徐徐滴下的酒浆。
3 啊.春日的歌哪里去了
但不要 想这些吧,你也有你的音乐—— 当波状的云把将逝的一天映照, 以胭红抹上残梗散碎的田野, 这时啊,河柳下的一群小飞虫 就同奏哀音, 它们忽而飞高, 忽而下落,随着微风的起灭; 篱下的蟋蟀在歌唱,在园中 红胸的知更鸟就群起呼哨; 而群羊在山圈里高声默默咩叫; 丛飞的燕子在天空呢喃不歇。
名家经典散文20篇以上
孤独的树 埃.彼林 埃林.彼林(1877一1949),保加利亚作家。
重要作品有《短篇小说》两集、幽默作品《我的烟灰》等。
一阵肆虐的狂风从遥远的树林里刮来两颗种子,随意将它们分撒在田野里。
雨水将它们润湿,泥土将它们埋藏,阳光给它们温暖。
于是,它们在田地里长成了两棵树。
最初,它们十分矮小,然而无心的时间把它们高高地拉离地面。
它们便能眺望得比从前远多了。
它们也能彼此看见了。
田野十分辽阔,直到那葱绿的平原的尽头,也看不到任何其他的树木,只有这两株远远分隔着的树,形影相依地伫立在田野中间。
它们的枝丫纵横交错,仿佛是些用来丈量这旷野的奇怪的标尺。
它们遥遥相望,彼此思念,彼此倾慕。
然而,当春天来临,生命的力量给它们温暖,充盈的液汁在它们体内流动起来时,它们心中也勾起了对那永有的、同时也是永远离开了的母林的思念。
它们会心地摇动着树枝,相互默默地打着手势。
当一只小鸟像一种心念从这棵树飞到那棵树的时候,它们就高兴得战栗了起来。
狂风暴雨来临时,它们惶恐地东摇西摆,折断了树枝,呜呜地呻吟叫喊,仿佛想挣脱地面,双方飞奔到一起,紧靠支撑,并在相互拥抱中获得解救。
夜晚到来,它们消失在黑暗中,重又被分隔开来。
它们痛苦得如同病魔缠身,它们祈求地仰望天空,期望快快给它们送来白日的光辉,以求再能彼此相见。
如果猎人和干活的人坐在它们中一个的影子下休息,另一个就忧伤地喃喃低语,沉痛地诉说孤独的生活多么苦恼,离开亲人的日子过得多么缓慢、沉重、没有意义;它们的理想因得不到理解而消失;它们的希望因不能实现而破灭;找不到慰藉的爱情多么强烈,没有亲情的处境多么难以忍受。
陈九瑛 译 云杉和松树 佩.科契奇 佩塔尔,科契奇(1877—1916),前南斯拉夫作家。
主要作品有三卷本小说集《山上和山下的故事》等。
从光辉明朗的空际溢出生机盎然闪烁欢快的光芒。
杜鹃泪这令人睡意正浓的早开的山花四处飘香。
湿润的林中草地上,妄自尊大的藜芦傲慢地伸展着绿叶,而在阳光温暖下干燥而多石的地方,业已腐烂的去年的蕨科植物丛中,处处香气袭人的紫罗兰也已初露新绿。
鸟儿响亮地同声啼啭鸣唱,欢天喜地地抖动着身躯,在树枝上飞来飞去。
缕缕炊烟从熏黑的烟囱里缓缓升起,无忧无虑地轻轻飘向晶莹剔透的蔚蓝色天空,消失在傲然矗立于村庄上方苍翠的云杉树林里。
碧空如洗、阳光明媚的天空下,云杉和松树傲然挺立,雄伟苍劲,岿然不动。
它们总仿佛忧伤不已,沉思绵绵。
万物为生命复苏而欢呼雀跃,而它们呢
无论大地是春、是夏、是秋,还是冬,它们都无动于衷
它们永远是那样的冷漠阴森,悲伤惆怅,因为它们的心儿在呻吟,然而却无人听见;它们泪珠涟涟,然而却无人看见。
每当我眺望它们的时候,我内心备感沉重。
大自然为何对我心爱和珍惜的云杉和松树这般严酷
我的云杉,我的松树,我也失去了一切希望;我的生活也同你们的生活一样充满了默默的隐忧,因而,心儿也在呻吟,但这呻吟无人听见,眼泪也在流淌,但这眼泪却无人看见。
啊,我知道,你们锐利刺人的松针,那是凝固了的眼泪,而你们的一身绿装,那是对从不向我们绽开笑容的常青之春深深的思念,默默的思念
…… 心儿在呻吟,但无人听见;眼泪在流淌,但无人看见。
高韧 译 雪 法.莫瓦特 法利.莫瓦特(1921一 ),加拿大作家。
主要从事纪实文学和科普读物的写作。
主要作品有《鹿苑中的人》和《联队》等。
人类在幼年时期便已认识到有几种基本力量支配着这个世界。
希腊人生活在温暖的海洋岸边,他们认为这些基本元素是火、土、风和水。
最初,希腊人的生存空间较为狭小与封闭,他们对第五元素并无认识。
大约在公元前三三。
年,一个名叫皮西亚斯的爱漫游的数学家做了一次奇异的航行,他北行到冰岛并且进入了格陵兰海。
在这里他遇到了莹白、凛冽却极为壮观的第五种元素。
他回到温暖、蔚蓝的地中海世界后,费尽力气地向国人描绘他所见到的景象。
他们断定他是在胡说八道,因为尽管他们有丰富的想像力,却怎么也设想不出这种偶尔薄薄覆盖在诸神所居住的山顶上的白色粉末能有什么神奇的伟力。
他们未能认识雪的巨大力量,不能完全怪他们。
我们这些希腊人的子孙在理解这一现象上也存在着同样的困难。
我们脑子里的雪的图景又是怎么样的呢
那是蓝黑色的圣诞夜在雪橇铃声伴奏下逐渐进入的一个梦境。
那是我们有急事要赶路偏偏遇上车轮打滑空转这样的尴尬局面。
那是冬夜里一位女士睫毛上倏忽闪现的挑逗的微光。
那是郊区主妇把湿透的雪衣从淌鼻涕的小家伙身上剥下来时那无可奈何的笑容。
那是老人忆起童年打雪仗时迷蒙的眼睛里所泛现的欢乐的异彩。
那是一幅俗气的广告,劝你饮用太阳谷雪堆上的一瓶可口可乐。
那是树冠洁白的森林深处无比寂静时的那份高贵与典雅。
那是滑雪板飞驰时碾压出的轻脆碎裂声,也是摩托雪橇喷出的狺狺拌嘴声。
对我们来说雪就是这些,当然还会有别的相关图景,但它们都仅仅触及这个多面体、万花筒般复杂的物体最最表面的现象。
在我们这个星球上,雪是一只因自身分解而不断再生的不死鸟,它也是银河星系里的一种不消亡的存在。
在外层空间某处,一团团无比巨大的雪结晶体与时间一起飘荡,在我们的世界形成前很久便已如此,在地球消失后也不会有变化。
即便是最聪明的科学家和眼光最敏锐的天文学家,他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些在无垠空间里闪光的结晶体与某个十二月夜晚从静静的天空落到我们手心和脸上的东西,并无任何区别。
雪是在窗玻璃上短暂停留的一个薄片。
然而它也是太阳系的一个标识。
当宇航员仰眺火星时,他们所见到的是一个单色的红红的球休一一它那两个端顶除外,在那里发亮的覆盖物朝半腰地带延伸过去。
正像羚羊在暗褐色草原上扭动它白色的臀部一样,火星是用它的雪原反照我们共有的太阳的强光,来向外部世界表明自己的存在的。
地球也何尝不是这样呢。
当第一个星际航行员朝太空深处飞去时,地球往后退缩,我们海洋、陆地的蓝绿色将逐渐消失,但地球隐去前的最后信标将是我们的南北极这两个日光反射器。
雪在宇航员远望的眼中将是最后见到的一个元素,雪也将是外来的太空人最先可以瞥见的我们地球上的一个闪光体一一如果这些人有可以看东西的眼睛的话。
雪是晶状微末,在星际间简直渺不足道;可是在地球上它却以另一种面貌出现,它成了至尊的提坦①。
在南方,整个南极洲大陆处在它的绝对控制之下。
在北方,它重甸甸地盘踞在山岭峡谷间,而格陵兰这样的次大陆级岛屿实际上完全由它覆盖,因为冰川也无非是雪的另一种形态。
冰川是降雪过程中造成的;雪纤细柔软,几乎没有分量……可是它不断降落却始终没有融化。
年复一年,许多个世代,许多个世纪过去,雪还是不断降落。
没有分量的东西这时候有了重量。
这波浪般起伏的白色弃置物似乎没有变化,可是在它寒冷的深处结晶体变形了;它们的结构起了变化,结合得更紧密了,终于成为黝黑的、光度较小的冰。
在地球最近的地质纪里,有四次,雪这样不断地降落在美洲、欧洲与亚洲大陆的北部。
每一次,雪都使几乎半个世界的面貌起了变化。
有如复仇女神,一股股足足两英里厚的冰川从中央高处朝外流淌,蹭擦地表,夺去上面的生命与泥土,在原始岩上留下深深的伤痕,简直把地球的石质表皮削去好几百英尺。
雪还在降落,轻轻地,始终也不间断,不知多少万吨的海水从大洋里消失,它们被封冻在冰川里;而海洋则从大陆岸边朝后退缩。
在人类认识的自然现象中,没有哪一种在破坏力上能超过冰川。
最强烈的地震也无法与之相比。
海啸掀起的惊涛骇浪在它面前是小巫见大巫。
飓风更是不值一提,喷吐烈焰的火山爆发也显得黯然失色。
冰川是雪的宏观形态。
然而作为微观形态的雪却又是超凡绝俗的美的象征。
人们常说没有两片雪花完全一模一样,事实上的确如此,不管是多少年前落下的还是在遥远的将来会落下的,世界上每一片雪花在结构与形态上都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创造物。
我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他将自己的大半辈子都用在研究这种转瞬即逝的奇迹上。
他盖了一座奇特的房屋,装置有恒冻而不是恒温的设备。
房子和屋顶上有一个敞开的口子。
逢到下雪的白天与黑夜,他就独自待在这冰冷的屋子里,用预先冻上的玻璃去承接落下的雪花,并赶紧用放大的镜头把它们拍摄下来。
对他来说,这变化无穷、永不重复的第五元素就是美的化身,是顶礼膜拜的对象。
我们当中,和他一样拥有这种近乎中世纪狂热的人不多。
事实上,现代人已变得麻木不仁,对这第五元素开始抱着一种自相矛盾的态度了。
虽然我们会以怀旧的心情.忆起童年下雪时的往事,但我们开始越来越讨厌雪了。
我们控制不了雪,无法按自己的需要改变它。
对我们祖先的自然世界天空有益的雪能在我们建造的机械化世界里产生混乱。
降落在纽约、蒙特利尔、芝加哥的一场大雪能使城市陷于瘫痪。
在冻结的城市的周遭,它使我们的公路梗阻,火车停驶,飞机停飞,电线、电话线断裂。
即便是一场不太大的风雪也会带来巨大的不便一一它引起车毁人亡,连殡仪馆老板也因为事情棘手而不想赚这笔钱。
没准我们还会变得更不喜欢雪呢。
老人常聊起旧时美好的冬天,什么雪一直堆到屋檐那么高啦,雪橇在齐树颠的雪上滑行啦,这可不完全是无稽之谈。
一百年前这样的情况并不稀奇。
可是本世纪以来,我们的气候在或升或降的周期性变化中出现了一个变暖的趋势,也可以说是回升(从我们的观点看)。
这说不定只是一个短期的变化,紧接着很可能是一个下降的趋势。
到那时,在这个结构脆弱的人工世界里,我们这些可怜虫又安在呢
我们还会喜欢雪吗
很可能听到这个词儿我们就会骂不绝口呢。
不过,那样的时刻来临时也还会有人活下来,而且不为这温柔却又无情的降落物所困扰。
他们是真正的雪的儿女。
他们只是生活在北半球,因为南半球的雪区一一南极洲一一不适合人类生存,除非配备有不亚于宇航员那样的全套装备。
雪的儿女环绕北极居住。
他们是阿留申人、爱斯基摩人、北美的阿萨巴斯卡族印第安人、格陵兰人、拉普人、奈西人、楚克奇人、雅库特人、由迦吉尔人以及欧亚大陆和西伯利亚其他部族的人。
我们这些闭塞在自己的机械时代里的人沾沾自喜,满以为这些人不掌握我们高明的技术,必定是挣扎在生存线上,面临严酷的生存斗争,不会知道何为“人类潜能”。
僵死地相信技术能带来健全的生活方式的人也许难以理解,我个人的经验可以证明,这一点对于许多雪的儿女并不适用。
在我们从自己的贪欲和妄自尊大出发去干涉他们的事情之前,他们大抵上生活得并不错。
也就是说.他们活得心安理得,跟别人和平相处,与环境和谐协调,能舒心地笑,可以尽情地爱,对普通衣食感到知足,从出生到死亡都怀着一种自尊自豪的心态。
那时候,雪是这些民族的盟友。
雪是他们的保护神,是帮他们避开严寒的庇护所。
爱斯基摩人用雪块垒成整幢住房。
当点起简单的动物油脂灯时,室内就有了宜人的温度,尽管风在外面呼啸,水银柱降到零下五十多度。
严严实实的雪提供了近乎完美的御寒材料。
雪比木材更易于切割,也很容易修削成任何形状。
雪搬起来很轻,如果用得恰当也很结实。
一座内径二十英尺高十英尺的雪屋两个人在两小时内就能盖成。
有特殊需要的爱斯基摩人常建造直径五十英尺的雪屋,而且让好几座联结在一起,这就成了名副其实的雪厦了。
所有的雪的儿女都以这种那种方式把雪用作自己的庇护所。
如果他们是住木屋的定居民族,到冬天他们便在屋子四周垒起厚厚的雪墙。
有的民族在雪堆里挖个洞,头顶支上鹿皮。
只要有足够的雪,最北边的民族很少会受到严寒的侵袭。
雪也使他们的交通系统得以建成。
有狗和驯鹿拉的雪橇,还有雪靴与滑雪板,他们几乎任何地方都可以去。
整片雪国成了个四通八达的公路网。
他们速度也不慢。
狗队或驯鹿队一小时能走二十英里,一天走上一百英里是件轻轻松松的事。
雪使人们得以移动,雪又使猎物的行为有所变化,这就保证雪的儿女不至于挨饿一一别的方面他们和其他民族条件也差不多。
在北冰洋的冰块上。
雪的遮掩给了海豹一种虚假的安全感。
它们在冰上留了通气孔,上面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雪。
楚克奇或爱斯基摩族的猎人发现了这样的地方,在一边等待,直到看见一根长齿或树枝刺出,泄露了秘密。
于是猎人便狠劲将长矛朝下面看不见的动物刺去。
在有林木的地区,驼鹿、麋鹿被厚厚的积雪“圈”在了几个狭小的地区里,变得跟牛栏里的牛一样易于宰杀。
更为重要的是,所有的动物,除了空中飞的和在雪底下活动的以外,莫不在雪面上留下踪迹。
初雪将大地覆盖后,从大熊到小野兔,全都变得易受猎人的袭击。
雪的儿女像了解自己一样地熟悉雪。
近年来,不少科学家投身于研究这第五种元素,并非出于科学上的兴趣,而是因为我们神经紧张,宁愿来自北方的灾祸快点降临,或是因为担心说不定会打一场雪地大战。
科学家投入大量时间与金钱,试着去区别无数种形态的雪花,并给它们起名字。
这完全是多此一举。
爱斯基摩人用来表达雪的种类与形态的复合词就不下一百多个,拉普人的也不相上下。
住在西伯利亚北冰洋边的养驯鹿为生的尤卡吉尔人对雪面瞥上一眼,便能说出表层雪的深度、坚实度以及其中结冰部分的多少。
雪沉甸甸地压在大地上时,这些北方人心里好高兴。
他们在秋季欢迎初雪,到春天则为雪的消失感到遗憾。
雪是他们的朋友。
要是没有雪他们就无法生存,或是一一这在他们看来更加糟糕一一早就被迫流落南方,挤进我们的行列,为自己也茫然的目的而营营奔逐。
今天,在某个地方,雪正在降落。
它可能稀稀拉拉地筛洒在寒冷的沙漠上,将一层白白的粉屑撒向闪米特语系某个游牧民族的黧黑、仰视的脸。
对他们来说,这没准是个神谕;反正肯定是个征兆,于是他们感到敬畏,打着寒战,若有所悟。
雪也许正席卷过西伯利亚冰冻的平野或是加拿大的大草原,把夏季的地理标志统统毁去,使弯刀形的雪堆越积越高,堵住了农舍的门窗。
在屋子里,人们只好耐心地等待。
暴风雪肆虐时,他们休息;暴风雪过后,他们再开始干活。
到春天,融化的雪水将滋养黑土里蹿出来的新苗。
在静静的夜晚,大片的雪花也许正飘落在大都市的上空;它在爬行着的汽车的灯光里旋出一个个让人眼花的圆锥体,它掩埋着现代人在大地上留下的伤口,为难看的脓包遮去一些丑。
孩子们盼望雪通夜别停,好让早晨没有班车、街车和家里的小轿车送这些小可怜去上学。
可是大人却耐心地等着,因为若是还不快点停下,雪就会破坏生存模式为他们制定的错综复杂的设计蓝图。
雪也许正急遽地掠过蜷缩在北极苔原某处山岩下的一堆帐篷。
逐渐逐渐地,雪拥抱住一群把鼻子缩在毛茸茸尾巴里睡觉中的狗,直到把它们全都盖住,可它们睡得挺暖和。
在帐篷里,男人女人笑了。
明天,雪没准会够深够厚,这样他们就可以不用帐篷,雪屋讨人喜欢的圆顶会再次矗立,把冬天变成一段满是愉悦、歌声、闲暇和爱恋的时光。
在某处,雪正在降落。
------------------------------ ①希腊神话中的神族。
李文俊 译 自然与人生 德富芦花 德富芦花(1868—1927),日本作家。
代表作有《不如归》、《自然与人生》等。
此刻的富士的黎明 (明治三十一年一月记) 请有心人看一看此刻的富士的黎明。
午前六时过后,就站在逗子的海滨眺望吧。
眼前是水雾浩荡的相模滩。
滩的尽头,沿水平线可以看到微暗的蓝色。
若在北端望不见相同蓝色的富士,那你也许不知道它正潜隐于足柄、箱根、伊豆等群山的一抹蓝色之中呢。
海,山,仍在沉睡。
惟有一抹蔷薇色的光,低低浮在富士峰巅,左右横斜着。
忍着寒冷,再站着看一会吧。
你会看到这蔷薇色的光,一秒一秒,沿着富士之巅向下爬动。
一丈,五尺,三尺,一尺,而至于一寸。
富士这才从熟睡中醒来。
它现在醒了。
看吧,山峰东面的一角,变成蔷薇色了。
看吧,请不要眨一下眼睛。
富士山巅的红霞,眼看将富士黎明前的暗影驱赶下来了。
一分一一两分一一肩头一一胸前。
看吧,那伫立于天边的珊瑚般的富士,那桃红溢香的雪肤,整座山变得玲珑剔透了。
富士于薄红中醒来。
请将眼睛下移。
红霞早已罩在最北面的大山顶上了。
接着,很快波及足柄山,又转移到箱根山。
看吧,黎明正脚步匆匆追赶着黑夜。
红追而蓝奔,伊豆的连山早巳一派桃红。
当黎明红色的脚步越过伊豆山脉南端的天城山的时候,请把你的眼睛转回富士山下吧。
你会看到紫色的红之岛一带,忽而有两三点金帆,闪闪烁烁。
海已经醒了。
你若伫立良久仍然毫无倦意,那就再看看江之岛对面的腰越岬赫然苏醒的情景吧.接着再看看小坪岬。
还可以再站一会儿,当面前映着你颀长的身影的时候,你会看到相模滩水气渐收,海光一碧,波明如镜。
此时,抬头仰望.群山褪了红妆,天由鹅黄变成淡蓝。
白雪富士,高倚晴空。
啊,请有心人看一看此刻的富士的黎明。
大海日出 撼枕的涛声将我从梦中惊醒,随即起身打开房门。
此时正是明治二十九年十一月四日清晨,我正在铫子的水明楼之上,楼下就是太平洋。
凌晨四时过后,海上仍然一片昏黑。
只有澎湃的涛声。
遥望东方,沿水平线露出一带鱼肚白。
再上面是湛蓝的天空,挂着一弯金弓般的月亮,光洁清雅,仿佛在镇守东瀛。
左首伸出黑黝黝的犬吠岬。
岬角尖端灯塔上的旋转灯,在陆海之间不停地划出一轮轮白色的光环。
一会儿,晓风凛冽,掠过青黑色的大海。
夜幕从东方次第揭开。
微明的晨光,踏着青白的波涛由远而近。
海浪拍击着黑色的矶岸,越来越清晰可辨。
举目仰望,那晓月不知何时由一弯金弓化为一弯银弓。
蒙蒙东天也次第染上了清澄的黄色。
银白的浪花和黝黑的波谷在浩渺的大海上明灭。
夜梦犹在海上徘徊.而东边的天空已睁开眼睫。
太平洋的黑夜就要消逝了。
这时,曙光如鲜花绽放,如水波四散。
天空,海面,一派光明,海水渐渐泛白,东方天际越发呈现出黄色。
晓月、灯塔自然地黯淡下来,最后再也寻不着了。
此时,一队候鸟宛如太阳的使者掠过大海。
万顷波涛尽皆企望着东方,发出一种期待的喧闹一一无形之声充满四方。
五分钟过去了一一十分钟过去了。
眼看着东方进射出金光。
忽然,海边浮出了一点猩红,多么迅速,使人无暇想到这是日出。
屏息注视,霎时,海神高擎手臂。
只见红点出水,渐次化作金线,金梳,金蹄。
随后,旋即一摇,摆脱了水面。
红日出海,霞光万斛,朝阳喷彩,千里熔金。
大洋之上,长蛇飞动,直奔眼底。
面前的矶岸顿时卷起两丈多高的金色雪浪。
相模滩落日 秋冬之风完全停息,傍晚的天空万里无云。
伫立遥远伊豆山上的落日,使人难以想到,世上竟还有这么多平和的景象。
落日由衔山到全然沉入地表,需要三分钟。
太阳刚刚西斜时,富士、相豆的一带连山,轻烟迷蒙。
太阳即所谓白日,银光灿灿,令人目眩。
群山也眯细了眼睛。
太阳越发西斜了。
富士和相豆的群山次第变成紫色。
太阳更加西斜了。
富士和相豆的群山紫色的肌肤上染了一层金烟。
此时,站在海滨远望,落日流过海面,直达我的足下。
海上的船只尽皆放射出金光。
逗子滨海一带的山峦、沙滩、人家、松林、行人,还有翻转的竹篓、散落的草屑,无不现出火红的颜色。
在风平浪静的黄昏观看落日,大有守侍圣哲临终之感。
庄严至极,平和之至。
纵然一个凡夫俗子,也会感到已将身子包裹于灵光之中,肉体消融,只留下灵魂端然伫立于永恒的海滨之上。
有物,幽然浸乎心中,言“喜”则过之,言“哀”则未及。
落日渐沉,接近伊豆山巅。
相豆山忽而变成孔雀蓝,惟有富士山头于绛紫中依然闪着金光。
伊豆山已经衔住落日。
太阳落一分,浮在海面上的霞光就后退八里。
夕阳从容不迫地一寸又一寸,一分又一分,顾盼着行将离别的世界,悠悠然沉落下去。
终于剩下最后一分了。
它猛然一沉,变成一弯秀眉,眉又变成线,线又变成点一一倏忽化作乌有。
举目仰视,世界没有了太阳。
光明消逝,海山苍茫,万物忧戚。
太阳沉没了。
忽然,余光上射,万箭齐发。
遥望西天,一片金黄。
伟人故去皆如是矣。
日落之后,富士蒙上一层青色。
不一会儿,西天的金色化作朱红,继而转为灰白,最后变得青碧一色。
相模滩上空,明星荧荧。
它们是太阳的遗孽,看起来仿佛在昭示着明天的日出。
山百合 (明治三十三牟六月十日记) 后山山腹长满了葱茏茂密的萱草。
中间点缀着一两棵山百合。
白花初放,犹如暗夜的明星。
转眼之间,很快开满山麓,含笑迎风。
而今,这花比午夜的星星还多。
登山访花,花儿藏在深深的茅草丛里,不易发现。
归来站在自家庭院里眺望,百花含笑,要比茅草秀美得多。
朝露满山,花也沉沉欲睡了。
黄昏的风轻轻吹拂,满山茅草漾起了青波。
花在波里漂浮,宛若摇曳在水里的藻花。
太阳落了,山间昏暗起来,只剩下点点白花,显得有些惨淡。
住在东京的时候,曾经就百合做过如下的记载: “早晨听到门外传来卖花翁的声音,出去一看,只见他担着夏菊、吾妻菊等黄紫相间的花儿, 中间杂着两三枝百合。
随即全部买下,插入瓷瓶,置于我的书桌之右。
清香满室。
有时于蟹行鸟迹之中倦怠了,移目对此君,神思转而飞向青山深处。
” 夏季的花中,我最爱牵牛和百合。
百合之中尤其爱白百合和山百合。
编制百花谱的许六①翁,一口咬定百合为俗物。
然而,浓妆艳抹的红百合,又怎能包括清幽绝伦的白百合呢
不要把我当做似是而非的风流人物吧。
身处于人如云事如雨的帝都的中央,处于忙里更忙、急中更急的境遇的中央,心境时常记挂着春芜秋野之外的事物。
对于一个不事农桑的人来说,买花钱就是我的活命钱。
我自从买下这瓶百合花,白天作为案旁密友,夜里拿到中庭,任凭星月照耀,夜露洗涤。
早晨起来打开挡雨窗,首先映入眼帘的即是此君。
一夜之间,减少了几个蓓蕾,增添了几朵鲜花。
我从井里打来新水浇灌。
水喷洒着花叶,带着粒粒露珠,随后放置于回廊之上。
绿叶淋水,青翠欲滴,新花初放,不含纤尘。
日复一日,今天蓓蕾,明朝鲜花。
今日残花,为昨天所开。
热热闹闹开上一阵随即衰落,花座渐次向梢头转移。
看吧,六千年世界的变迁,从这枝百合花的盛衰上也可表现出来。
对花沉思,想起了游房州的那个时候。
夏还是浅浅的。
我没有人相伴,时常一个人孤独地登上海边的山岭。
镜之浦平滑如明镜,浮着一两点小船。
矶山的绿色同海色相映照。
四处阗无人声,只有阳光充溢天地。
矾山渐次投入海面的部分,略显突兀,露出了岩石的肌肤。
坐在这座山岩之上,白日亦可入梦。
这时,一阵香风悄然而过,回头一看,一枝百合正立于我的背后。
对花沉思,想起了游相州山的那个时候。
这地方即使一捧黄土也包含着历史。
在倚山茅屋旁边,陡峭的石壁之上,幽深的古老洞穴里,古代英雄长眠的地方,细谷川流经之地,杉树阴下,小竹园中……随处都能看到白色的花朵。
有时遇到背草的儿童,草篮上也插着两三枝。
有时走在蛙声如鼓的田间小路上,猛然抬头,看见前面有饭粒般的青山。
遍山萱草丛生,犹如山岳女神的头发,其间到处点缀着无数山百合,简直像自己亲手簪上去的。
无风时,天鹅绒般的绿毯上织满了白色的花纹。
一阵风吹来,满山茅草绿波摇荡,那无数白花宛若水面上漂动着的浮萍。
对花沉思,想起那次夏山早行的时候。
山间早晨雾气冷,单衣更感肌肤寒。
路越走越窄。
山上松椎繁茂,山下细竹丛生。
披草而行,满山露水尽沾裳。
微风过后,送来一阵幽香。
定睛细看,一枝山百合杂在细竹丛中开放。
膛着齐膝的露水将它攀折。
花朵如一只白玉杯,杯中夜露顿时倾注下来,打湿了我的衣裳。
亲手折花,清香盈袖。
对花沉思,想起那高洁的仙女的面影。
清香熏德,永葆洁白之色。
生在荒草离离的浮世,而不杂于浮世。
她虽然悲天悯人,泪滴凝露,面对忧愁,但时常仰望天日,双目充满希望的微笑。
它生在无人知晓的山中,独自荣枯,无以为憾。
在山则花开于山,移园则香熏于园。
盛开时不矜夸,衰谢时不悔恨。
清雅过世,归于永恒的春天。
这天使的清秀的面影,不正是白百合的精神所在吗
案头一瓶百合。
我每对之,则感到神游于清绝幽胜之境。
每有邪思杂念,看到此花则面红耳赤。
啊,百合啊,两千年前,你开在犹太人的土地上。
你在人的眼里,是永远传递真理信息的象征。
百合啊,你开在一个陌生国家的园圃里。
百合啊,愿你将清香一半分赠予我吧。
------------------------------ ① 森川许六(l656一l715),江户中期俳句诗人。
“蕉门十哲”之一。
他还长于画技.著有《韵塞》、《篇突》、《风俗文选》等书。
陈德文 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