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形容句子 > 形容从严追责问责态度的句子

形容从严追责问责态度的句子

时间:2019-08-14 09:54

工作心得:正确把握从严执纪与容错纠错的关系

工作心得:正确把握从严执纪与容错纠错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干部“乱作为”现象得到很大遏制。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干部队伍中“不作为”“不敢为”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在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纪依规追责问责的新形势下,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从严执纪和容错纠错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推动改革不断深化,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新课题。

一、坚持从严执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全面从严执纪。

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这是我们党加强制度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只有真正做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使党的建设回归常态。

要坚持把从严执纪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到什么阶段,执纪从严就要跟进到什么阶段,通过从严执纪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净化纯洁党的队伍,真正做到全面从严治党。

(一)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需要从严执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作风建设这个环节突破,全面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但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还时有发生,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没有得到充分运用,有些“四风”问题禁而未绝等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

如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全面治党的重大意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十八大以来,以中央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

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

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

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

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

中央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

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 “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

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

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

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

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

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

中央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

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

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

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

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

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

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

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

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

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

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

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

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

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

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

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

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

二要选准用好干部。

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

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

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

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

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

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

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的举措是什么

三举措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落细落实主体责任。

压紧压实监督责任。

从严从实追责问责。

党政一把手为什么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基层党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普遍薄弱,党员基础台账不健全,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严格、不经常,少数基层党员组织关系未理顺,一些“口袋党员”、“空挂”党员、“失联”党员、流动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从严治党未涵盖这些群体党员。

2、“两个责任”压得不实。

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内在要求认识不深刻,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关系理解不透彻,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主责意识不强,台上讲起“两个责任”是理直气壮,台下抓起来却软绵无力,导致纪检监察组织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唱独角戏”。

少数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的甚至变为了“堡垒里的战斗”。

3、“隐形变异”顽疾难除。

随着作风建设的持续深入开展,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加强,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投机钻营型党员干部依然存在,比如先签到再过早、关门公、在偏远农家乐吃喝、在私人家庭带彩娱乐等“隐形变异”现象比较突出。

4、“小官贪腐”依然严重。

尤其是村官贪腐问题比较严重,70%的信访举报都与村干部有关,只要一查,90%的村干部都有或多或少的问题,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等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村干部“抱团腐败”,贪腐数额惊人。

5、“假作为、不作为”现象抬头。

部分基层党员干部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工作不在状态、没有激情,出工不出力,坐在公室耗时间,传达上级精神照本宣科,进村入户走形式,检查督走过场,遇到矛盾绕道走。

表面上该开的会也开了、工作也布置了、检查也执行了,就是没有解决什么实际问题,基层群众对这种假作为、不作为意见很大。

(二)原因分析1、思想认识不深。

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

村干部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干部,踩点红线违点小纪无所谓,最多就是不当村干部,违纪成本低。

有的基层党委未能正确处理抓党建、严纪律和促发展的关系,重经济、重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基层从严治党失之于宽松软。

2、制度执行不力。

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级组织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但制度执行不力、不严。

有的违反议事决策制度,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搞利益输送,从中谋利;有的违反招投标制度,插手工程发包或直接承揽工程;有的违反“三资”管理制度,随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造成集体经济受损,个人受益。

3、监督管理不严。

监督委员会作用未完全发挥,履职履责不够。

有的监督委员会主任成了名誉设置,当老好人,对村级财务监督把关不严。

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未得到充分保证。

惠农资金发放专项检查督查不严,造成了少数村干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4、法纪意识不强。

少数基层干部抓工作重结果不重过程和程序,重廉洁纪律不重政治、组织、群众、工作、生活等其他纪律,只讲做事不讲规矩。

少数人当干部的出发点就是利用干部这个平台以权谋私,有的基层干部自认为作案手段高明,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

5、追责问责不力。

受机构编制所限,深度监督不够。

乡镇纪委人手少,纪律审查能力有限,强制手段缺失,案件线索难核查。

有的村级财务管理相对混乱,三年一届,人员调动面大,有的当事人外出务工不易联系,或拒不配合,有的根本不见面,造成取证难和立案审查难,未能形成有效打击村级腐败的高压态势。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长安区强作风补短板追赶超越十条规定是什么

批评教育提醒要实打实,首道防线不失守“四种形态”之中,首要强调的是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监督执纪的关口前移,运用好批评教育提醒手段,守住纪律和规矩第一道防线。

立足监督执纪的高度,体现教育提醒的严肃性。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批评教育提醒,不是干部个人之间的私下谈心,而是组织上一项严肃制度和程序,在谈话前,必须明确告知被约谈人存在的问题,让其主动认清风险,改正错误。

所有谈话内容要记录在案,载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备案备查备用,使被约谈对象真正得到警示、受到教育,行有所止。

突出教育挽救的方针,提升教育提醒的有效性。

教育提醒谈话要怎么谈、谈什么、谁来谈,往往决定教育提醒的实际效果。

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教育提醒谈话前,要根据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拟定谈话内容、程序步骤。

为达到教育提醒的最佳效果,还要注意针对被约谈人的性格特点、行为方式等,选择合适的谈话人选、谈话环境,坚持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干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体现教育提醒内容、形式、效果的统一。

明确具体实施的程序,形成教育提醒的制度化。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组织开展批评教育提醒作为监督执纪的经常性工作安排,建立教育约谈提醒的管理制度,要明确批评教育提醒的对象和具体针对的问题,按照监督执纪问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要求,分层分类组织实施,突出群众有举报有议论、工作生活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做到提前介入约谈提醒全覆盖。

对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要亲自约谈提醒,其他党员干部要分级约谈。

处置问题线索要细之又细,紧抓苗头不松手当前,腐败行为更加复杂化、隐蔽化,特别是衍生腐败的根源“四风”问题仍然突出,一些违纪行为向比较隐蔽的领域转移,要瞪大眼睛、竖起耳朵,及时发现、尽早处置。

善于利用各方资源信息,不放过蛛丝马迹。

监督执纪不能丝毫松懈,在继续发挥好信访举报这一发现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要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司法、审计、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借助其工作资源优势,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

另外,还要增强工作的敏锐性、前瞻性,主动关注和利用网络、媒体等舆情信息,对问题线索抓住不放、认真研判。

聚焦违纪易发多发领域,多进行定向扫描。

违纪问题不是主动暴露出来的,主动出击发现问题将成为今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常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分析违纪问题的一般规律,找准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部门、岗位,充分利用地方巡察监督、专项监督检查、党风政风监督员明察暗访等方式定向扫描,着力发现问题。

完善线索管理处置机制,要注重分析研判。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置问题线索中,要严格标准,规范处置,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集体研判、分类处置,无论是个案,还是具有代表性的典型,都要逐一认真分析,防止有价值的线索流失。

对巡察监督、专项检查等途径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实行优先处置。

对群众反映突出、重复举报集中的信访件要定期梳理分析,发现普遍性的苗头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报告,进一步采取措施,及时查纠和预防。

抓早抓小开展纪律审查,纪在法前不偏移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到纪律审查工作中,就是深化“三转”,强化抓早抓小,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严格标准,把好纪律规矩这把尺子。

要深刻把握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精神,进一步转思想、转方式,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的监督执纪理念,拿着纪律尺子量党员干部行为,不仅要关注党员干部履职过程中的违纪问题,更要进一步对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进行监督,研究落实经常性常态化的监督扫描发现问题措施。

灵活执纪,增强纪律审查综合效果。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限于查大案要案,更重要的是要把重心转到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党的纪律执行上来。

要以查清主要违纪事实为重点,做到快查快结,提升纪律审查效率。

要根据党员违纪程度和本人改正错误的态度,注重灵活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着力达到既惩处又教育还震慑的综合效果。

对违纪情节和错误轻微的党员干部,要善用、多用组织处理手段,及时批评教育提醒;对一般违纪问题,态度好、改错意识强的,可以从轻或不予纪律处分,尽量给干部改过自新机会。

转变执纪审理理念和方式,突出执纪特色。

从审核内容、审理节奏、审理文书、处分执行四个方面入手,在事实认定方面,重点抓住违纪行为;在证据要求方面,区别对待违纪和违法;在审理错数和金额方面,不片面追求审核数额大小、案件处理档次轻重;在量纪尺度方面,适度从严。

对待先行调查的涉刑案件,实行“先处后移”,一般案件在移送前或移送同时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少数疑复案件在一审判决前作出党纪政纪处分。

倒查追究问责要动真格,“一案双查”不落空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建立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基础之上的,通过追责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要与纪律审查同步落实。

纪检监察机关在查违纪案件的过程中,不但要查清违纪者本人的问题,还要将查明违纪者所在单位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一并作为纪律审查的内容,在作出调查报告的同时,提出是否对相关负有领导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意见,真正将“一案双查”融入纪律审查流程。

要突出领导班子成员这个重点。

实践表明,查处一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往往比不上对相关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所形成的教育警示震慑效果。

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问责,往往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一个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对于形成“四种形态”是事半功倍的成效。

要戳中触动神经的痛点。

责任追究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实施过程要有计划有程序有步骤,不能轻描淡写,无论给予何种处理,都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要综合运用考核奖惩、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提升追究问责的实际效果。

对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严重失责的领导干部,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严肃追究问责。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