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尔的人最宝贵的是生命……一段名言,是他在 (人名)等烈士的墓地上的内心独
12条西湖名人墓寻访路线 1、北山街:从断桥开始一直往西,依次是孙惟信墓、陈文龙墓、岳王墓 2、孤山:林和靖墓、秋瑾墓 3、西泠桥:苏小小墓 4、鸡笼山:这里设有西湖文化名人墓地,包括苏曼殊墓、林启墓、徐自华墓、马东林墓、史量才墓等人墓在这里可以寻访到。
5、龙井、南天竺一带:这里设有辛亥革命烈士陵园,徐锡麟墓、陈伯平墓、马宗汉墓、陶成章墓等革命志士的墓都在这里。
6、南山公墓:这里的名人墓和烈士墓相对集中,有黄宾虹墓、都锦生墓、马一浮墓、马寅初墓、沈干成墓等。
7、虎跑梦泉:李叔同墓 8、烟霞洞:刘师复墓、胡明复墓 9、九溪:陈三立墓、陈师曾墓、陈布雷墓 10、半山安贤园:司徒雷登墓、张闻天、吴寅墓等 11、灵隐:刘大白墓、瞿鸿禨墓 12:三台山:于谦墓、俞曲园墓、陈夔龙墓 他们的故事 孙惟信:字季蕃,号花翁,宋时开封人,居婺州(今金华),光宗时辞官隐居西湖,善于雅谈,尤工长短句。
著有《花翁集》一卷,今已不传,唐圭璋《全宋词》存其词十一首。
晚年辞官后曾隐居西湖。
虽然当时孙花翁的文学成就比不上同时代的周邦彦和姜夔,但当年他住在西湖边时,也是名噪一时。
据史料记载,当时江浙的不少达官贵人,都以请到孙花翁为座上客为荣。
听说他来了,有人连鞋子都穿反了。
他的墓在北山街坚匏别墅右侧的坡地上。
陈文龙:宋末民族英雄》1277年元军入闽,陈文龙领军抗元于闽南一带,因寡不敌众被俘。
在押往临安途中,他要求拜谒岳庙,瞻仰先烈塑像时他悲恸不已,当晚气绝,随后葬于西湖智果寺。
后人将他与岳飞、于谦并称为“西湖三忠肃”。
他的墓在北山路葛岭居民区中。
林和靖:林逋,字君复,北宋初年著名隐逸诗人,一生不娶不仕,以梅为“妻”,以鹤为“子”,有“梅妻鹤子”之说。
宋真宗赐号“和靖处士”,仁宗赐谥“和靖先生”,故后世称他为“林和靖”。
林和靖的一生是隐居的一生,也是他刻意学术的一生。
他写的诗,风格独特,清新自然,尤多奇句。
北宋著名政治家范仲淹称赞他:“风格固若厚,文章到老醇。
”他的墓在孤山放鹤亭。
徐自华:秋瑾的挚友。
1906年,秋瑾创办《中国女报》缺少资金,她偕妹妹捐赠1500金。
秋瑾组织的浙江起义缺少军饷,她将自己的全部首饰约黄金三十两作了捐赠。
秋瑾在绍兴遇难后,徐氏姐妹冒风雪渡江去绍兴,将停厝在文种山的秋瑾灵柩护送至杭州,觅地安葬于西泠桥畔。
这件事在革命志士中引起极大的震动,以为徐氏姐妹之高义不让须眉
她的墓在鸡笼山的马坡岭。
徐锡麟、陈伯平、马宗汉:辛亥革命运动中为民族解放、民主革命英勇斗争的杰出战士。
他们的墓地在南天竺原演福寺旧址。
吴 寅:浙江省著名古建筑专家,青年时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的前身上海南洋路矿专门学院,攻读土木建筑。
抗战胜利后任杭州市工务局副局长等职,从事杭州的市政建设。
解放后,吴寅与苏联专家一起对杭州城市建设设计了总体规划方案,至今杭州仍然以此为基础。
他曾先后参与钱江海塘建设、六和塔、灵隐大殿、苏堤、白堤、湖滨公园、西山公园及大量市政工程的设计与建设,并且是首届西湖博览会的设计者之一。
吴寅墓位于安贤园。
刘大白,浙江绍兴人,原名金庆,清末举人。
民国初年编《绍兴公报》因发表反对袁世凯的文章,东度日本避难,加入同盟会。
五四运动中,与经亨颐、陈望道、夏丐尊等并称为“五四浙江四杰”。
他从五四运动前开始写白话诗,是新诗的倡导者之一。
他的墓位于灵隐法云弄杭州雕塑院内。
陈师曾:民国初年声震画坛的领袖,著名诗人陈三立(陈散原)长子,历史学家陈寅恪之兄。
他的墓在九溪牌坊山黄泥岭。
俞曲园:近代著名书法家,清末著名学者。
曾主讲杭州诂经精舍三十余年,博通经学、易学、文学,有经学大师之誉。
俞曲园与杭州具有密切深厚的血缘关系。
他的母亲是临平人,他便是杭州人的外甥,后又成了杭州人的女婿。
更有趣的是其女儿嫁于城东横河桥许家,儿媳娶于塘栖世代药商姚家,连曾孙俞平伯先生也是杭州人的女婿。
他的墓位于三台山东麓之右台山。
陈夔龙:字筱石,号庸庵,贵州贵阳人,清光绪进士。
庚子年(1900)任顺天府尹,后历任漕运总督、河南巡抚、江苏巡抚、四川总督、湖广总督、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
清亡前夕,陈夔龙以病告假,退隐上海,1948年8月去世,当年下葬杭州。
陈夔龙墓位于俞樾墓南侧,占地约十几亩,呈半圆形,规模较大,从前至后依山势逐渐升高,颇有气势。
历经半个多世纪后,原有的墓碑、砌石和台阶等均已无存,周围杂草丛生。
2004年经过改造,恢复了墓主体及墓道,并在墓前复原了牌坊,基本恢复了旧时景观。
他的墓位于右台山麓。
87351部队烈士墓地
您好哦 不清楚烈士,是对为正义事业牺牲生命者的荣誉称号,指为了别人的生命而自愿牺牲自己生命的人。
自古以来,不少忠肝义胆的人为了正义,为了民族,为了国家,舍身取义,他们的义举也永远留存在人民的心中,流芳百世望采纳
我到普通墓地总有阴森感觉,可到烈士陵园为啥一点都没有,就算是近距离接触烈士骨灰盒也如此。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 民事发〔1992〕24号1992年8月25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墓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火葬区,要提倡骨灰深埋、撒放等一次性处理,也可经批准有计划地建立骨灰公墓。
在土葬改革区,应有计划地建立遗体公墓或骨灰公墓。
第三条 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
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
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
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
第四条 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第五条 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建立。
经营性公墓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
第六条 民政部是全国公墓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墓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总体规划,进行宏观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公墓政策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建设和发展进行具体指导。
第二章 公墓的建立第七条 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 申请时,应向公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二)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三)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条 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第十条 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 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第十一条 与外国、港澳台人士合作、合资或利用外资建立经营性公墓,经同级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核同意,报民政部批准。
第十二条 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方可正式营业。
第三章 公墓的管理第十三条 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
第十四条 公墓单位应视墓区范围的大小设置公墓管理机构或聘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墓地应当保持整洁、肃穆。
第十五条 公墓墓志要小型多样,墓区要合理规划,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逐步实行园林化。
第十六条 未经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殡仪业务。
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墓穴用地要节约。
第十七条 凡在经营性公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交纳墓穴 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
第十八条 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活人坟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九条 严禁在土葬改革区经营火化区死亡人员的遗体安葬业务。
第二十条 本办法实施后,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公墓主管部门区别情况,予以处罚,或没收其非法所得,或处以罚款。
具体处罚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制定。
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前建立的各类公墓,凡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但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应按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补办审批手续;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公墓单位报公墓主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对城市现有的墓地、坟岗,除另有法律法规规定外,一律由当地殡葬事业单位负责接管和改造。
第二十二条 革命烈士公墓、知名人士墓、华侨祖墓、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和回民公墓以及外国人在华墓地的管理,按原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内务部、民政部过去有关公墓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有一段内心独白是在娃莲墓地还是烈士公墓急求
保尔病愈后即将回基辅,来到烈士墓前悼念革命战友时思考的
描写墓地的气氛,环境,的语句,
为什么一提到墓地就非要想到恐怖呢
难道就没有怀念、铭记、感恩、功德、缅怀~~ 这些都没有吗
下面埋藏的不仅仅是逝去的人,更可以说是人的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