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重病人管理及抢救标准作业程序中规定的抢救措施有哪些
急救小常识新的一年,新的视野。
每周,我们将在这个“角落”温馨邂逅,以一分钟的驻足,换取一瞬间的淡定、一生的受益。
传扬急救常识、播撒大爱暖阳,责于你我,不可旁贷。
在你身边,突发疾病或突发意外伤害随时可能出现,此时你知道该怎么做吗
往往因为我们缺乏常识,使有些本来可以活下来的人丧失了生命,可以康复的人留下残疾。
现在就让急救专家告诉你该怎么做紧急呼救,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专业的医疗急救支援。
无论白天或夜间,急救中心实行24小时全天服务。
要注意的是,在拨打急救电话前用一两分钟判断病人的病情,这样才能在拨打电话时作清楚的描述,并能在呼救的同时,决定应该对病人采取何种抢救措施,为医生到来抢救病人赢得时间。
打急救电话时,情绪要平稳、冷静,切忌六神无主、惊慌失措,语言要清晰、简练,最好采用普通话。
呼救时,我们需要说些什么呢,首先,是病人发病时所处的家庭或事故现场的详细地址,如XX路XX小区XX组团XX栋XX单元X楼X号;其次,说清楚附近明显的标志性建筑,如宾馆、酒店、公交车站或学校等,便于家属与调度员预约到这些标志性建筑的地方接救护车,尽快找到病人家或事故现场;最后,告诉调度员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联系电话,伤病员最危险的情况,如呼之不应、呼吸困难、大出血等;报告情况时应说清楚事故类型,如交通事故、火灾,受伤人数及现场采取的措施等。
若自己无法表达清楚时,可请别人帮忙呼救。
切忌不要先挂断电话,要等调度员先挂断电话,以免接听电话者还有需要了解清楚的相关信息。
拔打完急救电话后,要怎么做呢
注意所留的联系电话是否处于畅通状态,一定要随时保持与调度员的通讯畅通。
等待急救车时,我们该做些什么呢
1、安排人到标志明显的地点迎接急救人员,这样可以避免急救人员因寻找地点耽误时间,为抢救病人赢得时间。
2、家属或目击者必须保持冷静、头脑清楚,细心观察现场环境,确保伤病员及周围所有人员的安全。
3、耐心安慰病人,尽量消除紧张、恐惧情绪,使其安静休息。
4、对病情危重者不要干等,采取自已可以做到的救助措施,这对挽救病人的生命至关重要,否则可能会丧失最好的抢救时机,使本来可以存活的人失去生命,或虽然保住了生命但留下终生残疾。
如大出血者,应利用现有的清洁物品给予初步的止血、包扎、固定。
心跳呼吸骤停者立即给予心肺复苏。
意识不清的伤病员发生呕吐时,立即将伤病员的头部侧向一边,并及时清除口腔内的呕吐物,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
若为气体中毒,尽快使病人脱离有毒环境,将病人移至通风良好的地方。
若孕妇羊水早破时,应吸氧、取头低脚高位卧床休息,等待救护车和专业急救人员的到来,不能自行采用简易的交通工具转送病人。
有头部、腰部或脊椎受伤者,不能随意搬动病人,否则将加重损伤,造成截瘫等严重的后果。
若居家注意清理楼道、走廊,移除影响搬运病人的杂物,方便急救人员和担架的快速通行。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试题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试题科室:姓名:得分:一、填空题(40分) 1、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或参加组织。
2、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时)或告知病危并签字。
3、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和,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记录时间应具体到。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4、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
二、不定项选择题(共4题,每题5分): 1.危重病人抢救时正确的做法有( ) A.各级医师推开一切与医疗无关的其他事务,立即参加抢救 B.值班人员无法参加抢救会诊时,立即通知本科其他人员参加 C.接到通知的医师,立即赶到现场参加抢救 D.接到通知的主任医师因家中有事,另派住院医师参加抢救 E.护理部立即调来ICU护士协助抢救 2.危重病人抢救时正确的做法是4、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
为什么ICU能明显提高危重病人的成功抢救率
ICU的医患比是1:1,护患比是1:3,跟病房3:1来说,你说成功率哪个会高呢其次,ICU里面无论是仪器和人员应该也是医院里面最顶尖的,在密切的监护中,大部分的东西或病情变化趋势可以有所预测,防范于未然,你看一个病人最少一天抽一次血,隔天拍一次胸片,还有动不动就全院跨科会诊甚至外院会诊,能不做到抢救率高吗
而且ICU是一个团队要求非常高的地方,光是这点比起病房就强多了
当一个人生命垂危的时候,医生以病人没钱为由,就拒病人生死不顾吗
悲哀
大神们帮帮忙
《中国法制报》近日报道于家属未能及时把钱交到医院,位于湛江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生任伤者伤口继续流血,导致伤者一个小时多后死亡。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伤者陈小强在被他人杀伤后被送到该医院急诊室,陈当时告知护士,其被他人用刀刺伤,必须马上急救。
但值班医务人员仍强调要去挂号、交钱才能抢救。
医生在此过程中并未马上采取应急措施,让其伤口继续流血,陈不得以自己用裤抹血和包扎伤口。
陈的朋友见其家属未及钱送到,拨“110”报警。
约10分钟,民警赶到医院,交待医生必须进行抢救伤者后赶去捉拿凶手。
约40分钟,陈的姐姐及舅舅赶到医院,见没有医生对陈小强进行抢救,陈姐就苦苦哀求医生:“我带钱来了,快救我弟弟吧1医生仍拒绝抢救。
“民警返回医院后,问当班医生输血了没有,其竟慌称输了。
在从伤者23时38分送到医院急诊室,至凌晨0时45分死亡,足足有一个多钟头的时间,未对伤者进行抢救,造成死亡。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对于危重病人仅仅因为其未及时交钱就见死不救,严重违反了医生的职业准则,丧失了作为一个医生应有的职业道德,应当受到严厉的谴责。
但是,从本案来看,值班医生的行为还不仅是要受到道德谴责的问题,还是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问题。
对于危重病人见死不救,医院和医生违反了其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构成两种民事责任的竞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见,医院作为公益单位,医生作为特殊职业,在民事活动中要受到合理的限制,这就是危重病人对其的强制缔约。
医院和医生的对于危重病人的求救不得拒绝,从危重病人的求救开始,不管医院和医生乐不乐意,双方就形成一种合同关系,病人的交费虽然是合同的一个必备要件,但是否交费本身不影响合同的生效。
如果事后病人有能力而不交费,医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但是不能在求救当时以未交费拒绝救治。
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既然法律和规章规定医院和医生有法定的救治危重病人的义务,医院和医生不进行救治危重病人,就是对病人的侵权。
在当时情形来看,陈小强承诺了交费,只是未来得及带钱,该医院和医生就拒绝救治,因而医院和医生违反了合同也违反了法定义务,应当对病人家属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家属可选择一种责任提出赔偿请求。
医院和医生的危重病人见死不救的行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就明确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不仅如此,值班医生对于危重病人见死不救的行为还可能涉嫌犯罪。
对于来到医院求救的危重病人,值班医生就负有救治危重病人的义务,这是医生的职务和其业务所要求其负担的特定义务。
如果值班医生如果有能力救治却故意不履行救治的义务,在刑法上讲就是一种不作为的行为,因此而造成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要受到刑罚的制裁。
我们期待给有关部门病人家属一个公正、圆满的答复,以告诉死者在天之灵。
我们更希望,医院和医生能多从病人角度出发,不要味钻进钱眼,让这样的悲剧永远不要再重演
国家卫计委要求对特定急危重患者先救治,后缴费
2015年1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下称“计划”)的全文。
计划明确指出,加强急诊力量,及时救治重患。
对特定急危重患者,医院要开通绿色通道,先救治、后缴费。
在家长不知道的情况,医院没有很好的设备,以至危重病人当务最佳救治时间而死亡,请问医院有没有责任
有,如果治不了,医院应该通知病人家属马上转院
医院急诊科能以没病床为理由,让危重病人自行离开医院吗,这样做可以追究医院和医生
要追究责任的,因为医院本身就是救死扶伤的单位,没有病床的理由有点牵强,那如果没有病床就不救,那么在外面大街上那些危重病人不也是没有病床的么,那不还是医生救治的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