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之的用法
之⑴【代词,她,它(。
例:①人皆吊之。
(他,指上文善)②以刀劈狼首,数刀毙之。
(之:它,指狼。
)③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
(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她,指燕后。
)④彼竭我盈,故克之。
(之:他们,指齐军。
)⑤我见相如,必辱之。
(之:他,指相如。
)⑥以杜君言泛讯之。
(之:他们,旨狱中囚犯。
)⑦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
(之:它,指上文府吏的话。
)⑧遽扑之,入石穴中。
(之:它,指蟋蟀。
)⑨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
(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它指兵器。
)⑵翻译为:的。
例:①近塞之人,死者十九。
(《塞翁失马》)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③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
④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
⑶【动词】往,到......去。
例:①如欲之南海,何如
(《为学》)②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
(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③诸将请所之。
④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
(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⑤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
⑥于是弃其家走之关中。
⑦有牵牛而过堂下者。
王见之,曰:“牛何之
”(本义项指后一个之“之”。
)⑧然后驱而之善,固民之从之也轻。
(本义项指第一个“之”)⑷这,此。
例:①以君之力,曾不能损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
(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②其上以构脂、腊和氏灰之类昌之。
(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③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
④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
⑤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⑥郯子之,其贤不及孔子。
⑦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为之谋。
(本义项指中间一个。
)⑸作宾语前置(倒装句)的标志。
例:①何陋之有
②宋何罪之有
③句读之不知。
④何功之有哉
⑤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
”——夫子之谓也。
(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⑹我。
例:①君将哀而生之乎
②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
④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
⑤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
⑥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
(之以为戮:以之为戮。
之:指我们。
)⑺用在句末补足音节,无实义。
例: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
(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⑻用在主谓结构中,表示了消句子独立性。
例: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②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③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
⑼作定语后置的标志。
例:①云之崔嵬。
②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⑽用在句中(常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翻译。
例:①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
②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焉
③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
④人之为学有难易乎
⑤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水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木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众必非之”这句话原出自三国魏人李《运命论》。
这句话原意是:在一片树林里要是有哪棵树长得太高而突出于其它的树木,大风刮过来必定最容易摧断这棵突出的树,告诫人们不要太过在众人里出风头,风头出多了,必将遭到外部势力的首先发难。
不过在当今这个崇尚个性的时代,这个原本含贬义的句子也含有了更多积极的意义,如果你是一个有才有德之人,你张扬你的个性,将你的优点发挥到极致,对朋友无害,对社会无害,甚至对国家有利,那么木秀于林也应值得提倡。
一个人.你虽然很优秀.但你必须学会适应环境.审时度势.不可清高自傲.一意孤行.我行我素;应谦虚谨慎,团结同事,用自己的行动,带动大家的能动性和创造性。
这样,你才能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另外,在用人才方面;首先,正视人言。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傲才往往会成为大家攻击的对象。
有道是,人言可畏。
有的领导者可能因不辨真伪,偏听偏信,而对傲才横加制裁,或打入“冷宫”,结果人言虽然平息了,但人才也流失了。
因此,领导者应正确对待人们对傲才的议论,一方面,对傲才要常提醒、勤敲打,促其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但对那些毫无根据的飞短流长,则要明察秋毫,以正视听;另一方面,要多给傲才提供与群众接触的机会,让他们在相互沟通中多一些理解。
通假字是不是就是古人所写的错别字?
不是。
通假字是古人的一种用字习惯,书本来有为A义专门造的A但写作的人却偏不写A字,而是写了一个与A同音的B字。
A、B二字之间就构成了通假关系。
例如,司马迁在《项羽本纪》中记载项伯对刘邦说的话:“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即要求对方早点来,别来得太晚了,显得没诚意,不礼貌。
显然应该写“早”字,但司马迁却写了个“蚤”字,许慎在《说文解字》P283里面说的很清楚,“蚤”本是“啮人跳虫也”,就是今天的“跳蚤”。
我们不能说司马迁不会写“早”P137字,也不能说那时“早”字还没出现,实事上先秦就有“早”字了: 《左传•昭公三年》:“早世陨命”;又《隐公三年》:“早死”; 《荀子•非相》:“不先虑,不早谋。
” 《大戴礼记》:“天子之善在於早谕教与选左右。
” 《史记》中也能找到用“早”的例子: 《孝武本纪》:“天子即诛文成,后悔其早死,惜其方不尽。
” 《留侯世家》:“后五日早会。
” 《三王世家》:“闳王齐,年少,无有子,立,不幸早死。
” 但在先秦、两汉时期,用“蚤”为“早”的例子多得很: 《诗经•豳风•七月》:“四之日其蚤。
” 《礼记•檀弓上》:“孔子蚤作,负手曳杖,消摇于门。
” 《左传•僖公23年》:“子盍蚤自贰焉
” 《孟子•离娄下》: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
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
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良人之所之也。
”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徧国中无与立谈者。
卒之东郭之墦间,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
《史记•周本纪》:“太子泄父蚤死,立其子林。
” 《史记•始皇本纪》:“二世入内,谓曰:‘公何不蚤告我
乃至於此
’” 《汉书•文帝纪》:“有司请蚤建太子。
” 这两个字无论古代还是现代都是同音字,故而相通假。
与“早、蚤”同样的例子还可举出很多,例如: 畔与叛—— 《说文•田部》P291:“畔,田界也。
从田,半声。
” 《左传•襄公26年》:“行无越思,如农之有畔,其过鲜矣。
” 《韩非子•难一》:“历山之农者侵畔。
” 可见,“畔”指田间界限,即现在所谓“田埂”。
《说文•半部》P28:“叛,半反也。
” 《尚书•大诰》:“三监及淮夷叛。
” 《韩非子•用人》:“使伯夷与盗跖俱辱,故臣有叛主。
” 但正如段玉裁在其《说文解字注》中所指出的:“古多假畔为叛”,如: 《史记•夏本纪》:“自孔甲以来而诸侯多畔夏。
” 《史记•殷本纪》:“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于是纣乃重刑辟。
” 疲与罢(罢)—— 《说文•疒部》P156:“劳也,从疒皮声。
” 《左传•成公26年》:“奸时以动,而疲民以逞。
” 《韩非子•初见秦》:“兵终身暴露于外,士民疲病于内。
” 《史记•河渠书》:“吾斗疲极,不当相助耶
” 《史记•齐悼惠王世家》:“汉军屡疲,秦军必会。
” 可见“疲”就是现在的疲劳、疲累。
《说文•网部》P158:“罢,遣有罪也。
从网、能。
网,罪网也。
言有贤能而入网,即贳遣之。
”就是对犯罪者免于治罪的意思。
古文中常见的“罢职”、“罢官”就是从这里来的,即网开一面,只免去官职而不治罪。
然而,这两个字在上古同属于并母歌部,是同音字(后来由于语音分化而读作两个不同的音了。
现在仍有以Pí为读音的,如的诗“独有英雄驱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罴”),所以也经常借“罢”(罢)为“疲”,例如: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罢苦百姓。
” 《吕氏春秋•简选》:“老弱罢民,可以胜人之精士练材。
” 《吕氏春秋•悔过》:“惟恐士卒罢弊与糗粮匮乏。
” 《史记•秦本纪》:“阻法度之威,以责督於下,下罢极。
” 《史记•秦始皇本纪》:“兵革不休,士民罢敝。
” 《史记•项羽本纪》:“战胜则兵罢,我承其敝。
” 对以上“早、蚤”“叛、畔”“疲、罢”三组字,现在学术界一般是这样称说的:前面的叫本字,后面的叫通假字。
当通假字出现在古书中时,我们现在要按照本字的读音来读(如“罢”就不能读成bà,要读为pí),并按照本字的意义来理解。
当然,我们也不难看出,只有当A、B这两个字都同时存在时,才有可能借A代B。
(二)通假字产生的原因 那么,为什么明明有本字,为什么作者却不写本字而要写通假字呢
这个问题要从四个角度来认识。
首先,正如前面所说,这是古人的一种习惯、一种时尚。
比如“早”字,司马迁也曾用过,但因古人经常习惯以“蚤”代“早”,所以司马迁也未能免俗。
笔者曾利用电脑统计,在《史记》中共出现通“早”的“蚤”字64次,直接用“早”字才27次;其中“蚤死”14次,“早死”4次;“蚤卒”8次,“早卒”1次。
《韩非子》中共出现通“早”的“蚤”字18次,直接用“早”4次;《论衡》中通“早”的 “蚤”6次,直接用“早”36次。
所以总的说来,时代越后,通假字越少,时代越早,通假字越多。
其次,唐代颜师古曾指出,古人在记录语言时因“仓猝无其字”而用了个同音字代替。
清赵翼在其《陔余丛考》一书中说得更明白:“字之音同而异义者,俗儒不知,辄误写用,世所谓别字也。
”第一个如此写的人固然可以说的写别字,但后人效尤,积非成是,便成了合法的“通假”字了。
第三,古书经秦火而几乎被烧光,直到汉惠帝才取消“挟书令”,并从民间征集藏书。
但所得甚少。
汉代大多数的书籍是靠老年人将脑子里所记忆的背诵出来,写出来,重新“著之竹帛”。
由于背诵时只记住一个字的读音,未必能记住它的字形,因而记录时必然会由于方言、口音的差异、记录者的文化程度等影响,而将同一字记成不同的形体。
第四,其实,古人好用通假,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认识上的原因,就是清代学者王念孙、王引者父子在《经义述闻》中常说的“训诂之要,在声音不在文字。
”他们认为“凡字之相通,皆由于声之相近,不求诸声而求诸字,则窒矣。
”“夫古字通用,存乎声音。
”他们强调既有此音,即表此义,音即能表义。
读者读出此音,闻者听音则知义。
因此,将一个音写成哪一个字形,实在是无所谓的事情。
因而古人并不十分在意(更何况当时也没有政府出面来规范语言文字,甚至连一部字典都还没有。
所以只好让人随意按照声音来记录)。
文盲不识字,请人代读家信,听音即知义。
道理就在这里。
这种认识是有一定正确性的。
因为,说到底,声音是语言的物质外壳,语言凭借声音而存在。
因而记音才是最重要的。
只有能记录下这个字音,就算是完成记录者的任务了。
(三)通假与假借 在现代的一般学术著作或大学教科书里,通假与假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通假是本有其字,即有本字而没写,写了个同音的通假字;假借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
例如“而”P196本指人的毛发,所以许慎解释为“颊毛也,象毛之形。
”并举出《周礼》中用“而”本义的例子:“作其鳞之而”(即触动了那龙的触须)。
但是,几乎在任何一篇古文中,都少不了表示联结的“ér”,人们并没有为这个关联词另造一个字,而是借用原本表示“颊毛”的“而”来记录这个语言中的连词。
甚至第二人称代词“女”P258、第一人称代词“我”P267,都是“本无其字”而借用的。
第二人称先借用男女的“女”,后来又借用河南省内的一条河流“汝水”的“汝”来表示;“我”原本是古代的一种兵器(1975年已在陕西周原遗址出土),因与语言中的“wǒ”同音而借用 ,人们始终没给它们专门造字。
但是,在以前,人们对“通假”和“假借”这两个概念区分得并不那么清楚,甚至在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中也说:“假借字的产生,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本有其字,而人们在书写的时候,写了一个同音字……第二种是本无其字,从一开始就借用一个同音字来表示。
(校定重排本547页)”但是到了现在,学术界对这两个词的分工越来越明确,不再把“本有其字”的“通假”称为“假借”了。
这是我们应该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