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属光荣牌当兵就发吗_
我们家两代军人都没发
是的,光荣人家的牌匾应该在当兵的时候发,不过有一程子没发了,但是从今年开始,复员军人也有发了。
《六尺巷的故事》的文言文翻译是什么?
鲁达: , 花和尚 外貌:魁梧雄浓眉大眼 ,性格,直爽,见义勇粗中有细 事例简述:梁山泊第十三位好汉,十员步军头领第一名。
鲁智深原名鲁达,是经略的提辖,因为见郑屠欺侮金翠莲父女,三拳打死了镇关西。
被官府追捕,逃到五台山削发为僧,改名鲁智深。
鲁智深忍受不住佛门清规,醉打山门,毁坏金身,被长老派往东京相国寺,看守菜园,因将偷菜的泼皮踢进了粪池,倒拔垂杨柳,威名远扬。
鲁智深在野猪林救了林冲,高俅派人捉拿鲁智深,鲁智深在二龙山落草。
后投奔水泊梁山,做了步兵头领。
宋江攻打方腊,鲁智深一杖打翻了方腊。
后在杭州六合寺圆寂而死。
林冲: 绰号:豹子头 外貌:豹头环眼,精干儒雅。
马军五虎将第二。
早年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枪 棒教头。
性格:妥协懦弱怕事、忍气吞声,后来转向坚决反抗 主要事例简述:被高俅陷害,给告上了朝廷。
在发配沧州时, 幸亏鲁智深在野猪林相救,才保住性命。
被发配沧州牢城看守天王堂草料场时,又 遭高俅心腹陆谦放火暗算。
林冲杀了陆谦 ,冒着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为白衣秀士 王伦不容。
晁盖、吴用劫了生辰纲上梁山 后,王伦不容这些英雄,林冲一气之下杀 了王伦,把晁盖推上了梁山泊首领之位。
林冲武艺高强,打了许多胜仗。
在征讨江 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 了中风,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 松照顾,半年后病故。
宋江, 绰号:及时雨、呼保义 ,外貌,:黑、瘦小 性格:仗义疏财、但是对统治者妥协、反抗不坚决,有封建愚忠思想 主要事例简述:宋江怒杀阎婆惜。
私放晁盖。
智取生辰纲之后,事情败露,败露以后,首先宋江知道,宋江见到官府防范梁山晁盖贼寇公文,有一段心理描写:“晁盖等众人不想做下这般大事
劫了生辰纲,杀了做公的,伤了何涛观察;又损害许多官军人马,又把黄安活捉上山∶如此之罪,是灭九族的勾当
虽是被人逼迫,事非得已,於法度上却饶不得,倘有疏失,如之奈何
”这段心理活动中传递出两个信息:第一,宋江作为一个朝廷懂法的人,知道晁盖所犯的一串串事件,每一件事情都是灭九族的的罪,虽然前面是事非得已,可是到了现在已经是不能够回头了;第二,宋江担心晁盖等人,怕他们出了疏忽和闪失,心中有种隐隐的操心。
这是一对矛盾,从理上讲,晁盖等人于法度上饶不得,从情上讲,却不愿他们出现闪失。
这是宋江<\\\/B>很真实的的心理,也是宋江复杂人格的外在表现。
武松 绰号:行者 ,外貌:高大威猛、相貌堂堂、浓眉大眼、目光锐利 ,性格:急侠好义、刚猛不屈、敢作敢当、正义、勇敢 主要事例简述:从小父母双亡,由兄长武大郎抚养长大。
武松自小习武,武艺高强,性格急侠好义。
一次醉酒后,在阳谷县景阳岗赤手空拳打死一只猛虎,因此被阳谷县令任命为都头。
武松兄长武大郎是一个侏儒,其美貌妻子潘金莲试图勾引武松,被拒绝,后被当地富户西门庆勾引,奸情败露后,两人毒死了武大郎。
为报仇,武松先杀潘金莲再杀西门庆,因此获罪被流放孟州。
在孟州,武松受到施恩的照顾,为报恩,武松醉打蒋门神,帮助施恩夺回了快活林。
不过武松也因此遭到蒋门神勾结官府进行的暗算,被迫大开杀戒。
在逃亡过程中,得张青、孙二娘夫妇帮助,假扮成带发修行的“行者”。
武松投奔二龙山后成为该支“义军”的三位主要头领之一,后三山打青州时归依梁山。
在征讨方腊的战斗中,武松为包道乙暗算失去一臂,后班师时武松拒绝回汴京,在六合寺出家,善终(一说金兵入侵时战死)。
退伍军人就业
你好
关于退伍军人就业的问题,你看了下面的这封信,我想对你有帮助。
追寻事实真相,拨乱反正,还国家法律法规及退伍军人安置政策之本质 一位退伍老兵的艰辛维权经历(之一)退伍军人致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李强区长和张平书记的公开信这封信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是:领导与士兵、强迫与被强迫之间的关系。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的李强区长和张平书记以及他们身边的工作人员和民政局的领导肯定地说:国家有关军人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退伍军人安置政策中所规定的“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退伍军人选择自谋职业的;政府鼓励和引导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就是政府强迫退伍军人自谋职业,接受经济补助,如果退伍军人不接受就置之不理。
他们的这种说法和做法是否合法,请全国广大的有识之士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及退伍军人来评一评。
尊敬的李区长、张书记您们好
我是武汉市江汉区房地产公司保卫科的一名职工,如果你们不健忘的话,应该有点印象。
我今天之所以给你们写这封公开信,其实这封信是在过年的时候写的,在写这封信的过程中我一直在祷告上天和你们能够依法依规并遵守承诺解决我儿子的工作问题,希望后面的事情不要发生,然而事与愿违,3月10日得知你们给省信访办的回复,依然是强迫我儿子接受自谋职业。
十分失望,虽说你们有权有势,但我不会放弃维护我们退伍军人的权利,现在我百思不得其解,你们领导一方,有能力有权力解决我儿子的工作问题,而且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又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们为什么就不能依法依规安排我儿子工作呢
你们不让法院安排我儿子工作,那你们为什么又将我儿子安置到江汉区人民法院,这又是为什么
这一年来,我分别给你们写了7封和5封信,信中我请求你们批准江汉区人民法院的领导依法依规安排退伍军人工作的诉求一直不予理睬。
因为江汉区人民法院的领导没有你们的批准谁也不敢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安排退伍军人工作,这就是现实,在江汉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最高权力机关竟然不敢执行国家的法律(安置退伍军人的法律政策),所以我只有请求你们批准江汉区法院的领导依法依规安排退伍军人工作。
我也曾多次到区委、区政府要求当面向你们反映情况,但都被有情的保安和你们的手下拒之立门外,如不然,什么样的后果就可想而知。
不过有一次,我按部队训练侦察兵的方法进去过一次,有幸碰到了你区长并当面把20多份国家法律法规和退伍军人安置政策交给了你,由于你太忙,你说了一句,我们会“依法依规”办理的,让我等消息。
李区长,你不知道,我当时的心情就是现在也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想不到事情会这么简单,要是你手下的官员为退伍军我办理事情像你这样就好了,谁知我充满希望的等待换来的却是无声无息。
至于后来给你写的信也没有得到你们任何的答复,后来我也多次到区政府和区委想找你和张平书记反映情况,但就是进不去,曾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士现在连人民政府的大门也进不去,而且还要忍受保安的抖狠和威胁。
你们一定会说,我一个堂堂的高级领导,日理万机,那有时间接待你这样的人,你可以到信访部门反映情况。
我尊敬的区长和书记大人,如果区信访能解决问题,我怎么会去麻烦你们这样的大人物呢
我到信访反映问题快一年了,他们也没有给我任何回复,至于到民政局和法院要求他们依法依规安排我儿子工作,他们根本就不敢,这就是我们江汉区的现状。
万般无奈之下,我今天不得不按照党和国家赋予我的权力在网上给你们写这封公开信,同时我也将在近期到北京把你们的做法向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反映,让党和国家领导人为我们退伍军人作主。
这封信从更准确的意义上讲,并不是专门写给你们两位领导的,你们可以理解成是写给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江汉区民政局、江汉区人民法院,你们也可以理解成是写给我们武汉市、湖北省人民政府,乃至更高负责人,也可以理解成是写给全国至力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领导,也可理解成是写给要求“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全国人民群众,也可以理解成是写给全体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及广大的退伍军人,让他们来评一评你们的做法是不是“合法”。
下面我还是将有关情况再说一说:我是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房地产公司的一名职工,我在部队当兵19年,十年前我从部队转业时,武汉市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依法依规”将我安排到江汉区人民法院工作(见附件32),当时的法院和个别区领导采取不正当手段将我拒之门外,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上有老,下有小,万般无奈之下,我只有托人找关系,付出了当兵19年的转业费和多年的积蓄,以及当代军人的尊严,才辗转到了房地公司,只要想起十年前的错误做法,精神就非常地痛苦。
现在我儿子又同样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精神也非常痛苦。
具体情况是:2009年12月份我儿子周鹏当兵退伍回家以后,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还是“依法依规”将其分配到江汉区人民法院工作,然而现任的院领导又是将退伍军人拒之门外,不接收档案,也不“依法依规”安排工作,违法违规强迫我儿子接受“自谋职业,给予经济补偿”如不接受,就置之不理。
为了公平和正义,为了国家法制建设,我不再走十年前的错误之路,虽说这一年多来我经历了不少折磨和痛苦,但我不后悔,至于今后我还要遭受多少多大的折磨和痛苦,我无从知晓,但我作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我今天写这封信的主要目的还是向你们反映情况并要求:我家父子两代退伍军人,只要求一代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安置政策给我儿子安排工作。
另外你们既然按政策把我儿子安排到了江汉区人民法院,你们就应遵守承诺,批准法院领导“依法依规”安排我儿子工作,然而你们就是置之不理。
至于他们给我造成的伤害,我将保留申诉权力。
这一年多来,我为什么如此强烈地要求你和张书记批准法院“依法依规”安排我儿子工作,主要的依据和原因是如下34份安排退伍兵工作的法规政策及反映资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页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案》起草人:中央军委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前总参谋长傅全有的解读。
4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9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 11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14五,国家《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19六,《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央在鄂和省属单位2009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24七,《湖北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 25八,什么部门负责退役士安置工作 28九,最高人民法院答:接收单位不接收退伍军人的行为是违法的 29十,(周鹏)退役士兵安置介绍信 30十一,民政部领导2009年底回答现役战友: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及办法 31十二,周银华的工作介绍信 32十三,北京军区律师答:安置退伍士兵工作国家有法律保障33十四,武汉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要求 34十五,民政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简况 35十六,民政部走访慰问部队的情况介绍 37十七,格尔旗复转军人全部妥善安置 38十八,《民政部关于自谋职业的说明》 39十九,北京市2009年退伍士兵安置政策 40二十,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答 43二十一,鄂政发[2009]58号《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46二十二,给李强区长和张平书记寄信的收据 49二十三,给武汉市信访局寄信的收据 50二十四,江汉区人民法院的违法安置通知书 51二十五,写给李强区长的7封信 52二十六,《国务院、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志愿兵、义务兵退出现役到地方后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87二十七,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试行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 88二十八,湖北省2010年城镇退役士兵社会统筹安置工作的通知 [鄂政发(2010)103号 ] 91二十九,国务院、中央国军委《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意见》 93三十,省委李书记的讲话(政策拥军、法律拥军) 95三十一,张副省长的讲话 97三十一,《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98三十二,武汉市退伍军人安置办法 107三十三,武汉市退伍义务兵安置办法 (武政[1995]35号)109页三十四,武汉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法 [武汉市人民政府令133号] 112李区长、张书记,以上这么多保护退伍军人的法律法规和安置政策难道就不能安排退伍军人工作吗
你们所领导的工作人员现在不仅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安置政策,而且还把责任推给湖北省和武汉市人民政府,说什么,我们这样安置你儿子没有错,是在执行湖北省和武汉市的安置政策,好吧,就按你们所说的,先不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安置政策,就按你们所说的是在执行湖北省和武汉市的安置政策,按照湖北省和武汉市的安置政策,你们也执行错了啊。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学一学湖北省的安置政策:是的,湖北省[2009]58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中,第二条第一款中是有这么一句:(一)切实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各行业、各部门要坚决维护《兵役法》的严肃性,按时完成各级政府下达的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后面省略,接着是,对父母或配偶所在行业和单位有接收能力的城镇退役士兵,继续坚持由父母或配偶所在的行业和单位采取经济补助、安排就业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后面省略,见附件(41)李区长、张书记,你们就是抓住这一句强词夺理,说什么安排工作可以、给予经济补助也行,两者都是合法的。
如果按照你们的说法,我现在就要问你们几个问题:(一)理解执行上级政府的法规和政策,是不是可以断章取义,片面去理解解和执行,不需要通读原文和结合上级政府与之相关的法规去执行,(见附件6、7、14、27、28、30、31、32、33、34、)更不需要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安置政策去执行;(二)江汉区人民法院明明需要退伍军人工作,因为退伍军人完全有能力胜任法院的行政和后勤工作,你们为什么就不能安排工作呢
是法院门槛太高,退伍军人没有资格进去工作,还是政府无需或无能安排退伍军人工作。
更为重要的是不是你们少数当官的太平日子过久了,认为我们当兵在社会上没有身份,没有地位,现在又没有发生战争,当兵牺牲的少了,你们就可以任意侵犯我们当兵的权益。
自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经历千难万险创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军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论是在战争时期还是和平年代,党和国家给予了我们军人祟高的荣誉和地位,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进步,我们退伍军人的合法权利在有些地方或多或少地是受到了一些伤害,为此,党和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就是为了保护我们军人的合法权利不遭到侵犯。
然而随着国家的强大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
我们退伍军人现在应有的权利还是难以保障,我们退伍军人现在连到法院工作的权力都被你们少数人给剥夺了。
如果是党和国家有政策明确规定我们退伍军不能到法院工作,我们无话可说,我们当兵就是为了党和国家,保卫人民。
尊敬的大人们,我们是到单位去工作,是为国家作贡献,又不是去享福,难道国家和省、市给我们当兵的这点权力你们都要剥夺吗
如果你们执意要欺凌我们当兵的人,别说我们当兵的不答应,就是你们的上级领导和人民也不会答应,更别说党和国家领导人。
(三)该条中所说的妥善安置,妥善该怎么理解不用我说吧,你们强迫我儿子接受经济补助,不安排工作妥善吗
如果换一个有后台或有关系的,你们会怎么做,现实证明凡安排工作的都是些什么人,你们难道不知道吗
(四)该条第二款(二)全面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最后一段,由用人单位采取经济补助方式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凭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到当地退士兵安置部门备案,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这一条说明给予经济补助不是单方面的,要双方签订协议书。
如果你们强行让我们接受,我只能说万恶的旧官员也不过如此。
(五)该文件中的第二条的主要内容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要求各地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等文件精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切实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这一条说明各省、市、区人民政府安置退役士兵要执行国家的法规政策,而且还要坚决。
具体办法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等文件精神,首先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他的主要内容和实质。
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一个依法,四个坚决。
一个依法是:依法保障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就业。
这一条说明有法律保障退役士兵有单位工作。
四个坚决是:(一)坚决执行现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
坚决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严肃性,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
这一条规定了江汉区人民法院应安排我儿子工作。
(二)坚决将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尽快安排到位。
这一条就是规定各地人民政府要尽快开出士兵安置介绍信,你们已将我儿子安置到了江汉区人民法院,就是安排了工作。
见附件10(三)坚决落实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
这一条又是规定了江汉区人民法院应该落实我儿子的工作岗位。
没有落实工作岗位的,接收单位应逐月发放80%的生活费。
现在法院还没有正式接收安排我儿子工作,80%的生活费也没有给。
(四)坚决维护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接收单位要确保城镇退役士兵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同工种职工的一切相应待遇。
现在我儿子什么待遇都没有享受。
另外该文件中关于自谋职业的做法是: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而不是要你们强迫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你们强迫我儿子接受经济补助,不安排工作是在执行谁的法规政策。
该文件最后一条,切实加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解决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从政治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把妥善处理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要把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与干部考核和政绩评价以及双拥模范城(县)评选工作结合起来,对因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作风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尊敬的李区长、张书记,如果你们能在万忙之中好好看一看这份文件的原文,你们不会再认为我请求你们批准江汉区人民法院依法依规安排我儿子工作是不知天高地厚吧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的关于“自谋职业、给予经济补助。
国家民政部、湖北省和武汉市人民政府令中都规定得非常的明确,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给予经济补助”必须具备2个要件:一是退役士兵本人申请,而且在申请书中必须写明本人自愿自谋职业。
二是退役士兵要想“自谋职业”还得经过政府批准。
以上3份政策规定再一次证明了区人民法院不安排我儿子工作是错误的,他们的做法与政策规定完全相反了,是违法违规的。
(五)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到国家与之相关的法规政策直到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的法规政策无不是规定保证退伍军人第一次就业。
如武汉市退伍义务兵安置办法中第七条规定,对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依照国家规定,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以保证其第一次就业。
还有《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民政部、劳动部、总参谋部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工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意见》中第二条,依法保障退伍义务兵的第一次就业。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规定,由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保证退伍义务兵的第一次就业。
由此可见,从国家到地方所有的法规政策都是规定安排退伍义务兵工作,退伍义务兵愿自谋职业的给予经济补助。
另外,从国务院、中央军委到地方人民政府的各级安置工作会和各级领导的讲话指示精神中,都是强调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安置退伍义务兵。
现在你们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我儿子安排到了江汉区人民法院工作,但法院领导还没有执行你们的安排,我再一次请求你们能批准法院领导接收我儿子的档案并安排工作。
如果你们还认为我的请求不合理的话,我将在下一封公开信中向你们说明,最后再一次请求你们批准区法院的领导依法依规安排我儿子工作并接收档案。
此致敬礼退伍军人:周银华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
形容朋友之间交情的词语
杵臼之交: 指交友不分贵贱。
(语出处略 下同)布衣之交: 指普通百姓相交。
莫逆之交: 指彼此情投意合的朋友。
刎颈之交: 指即使掉脑袋也不变心的朋友。
再世之交: 指与人父子两代都结交为朋友。
忘年之交: 指不计年岁长幼。
以才能德行为主的交往。
竹马之交: 指幼年之友。
君子之交: 指看上去很平淡,而重在道义的朋友。
车笠之交: 指不以贵贱而异的朋友。
金石之交: 指交谊深厚,如金石之坚固。
金兰之交: 指友情契合,如兄弟般的朋友。
肺腑之交: 指无话不谈,推心置腹的朋友。
贫贱之交: 指在贫困时结交的朋友。
忘形之交: 指彼此以心相许,不拘形迹的明友。
平昔之交: 指往日结交的朋友。
石 交: 指交谊坚固的朋友。
款 交: 指真诚相待的朋友。
1)义结金兰 (2) 血浓于水 (3)寸草春晖 (4)范张鸡黍 (5)北风之恋 (6)比翼双飞 (7)碧海青天 (8)恨相知晚 (9)莫逆之交 (10)情投意合 (11)琴瑟之好 (12)含情脉脉 (13)如手如足 (14)如胶似漆 (15)深情厚谊 (16)水乳交融 (17)手足之情 (18)温情脉脉 (19)相亲相爱 (20)心心相印 (21)一往情深 (22)一唱一和 (23)谊切苔岑 (24)张敞画眉 (25)海誓山盟 (26)流水桃花 (27)天长地久 (28)至死靡它 (29)淡水交情 (30)情深潭水 (31)桃花潭水 (32)地久天长 (33)举案齐眉 (34)患难之交 (35)刎颈之交 (36)恋恋不舍 (37)两肋插刀 (38)肝脑涂地 (39)依依惜别 (40)难舍难分 (41)生死之交 (42)志同道合 (43)舐犊情深 (44)患难之交 (45)情同骨肉 (46)情投意合 (47)贫贱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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