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形容女人穿警服的句子
英姿飒爽 巾帼不让须眉
形容警察的句子
英姿飒爽,玉树临风
一个刑警一辈子能有几次机会穿警服?
校时穿过一次,授衔时穿过一次,晋级时穿过一次,牺牲时过最后一次
我们的刑警,工作需要,在多数情况下,他们不能穿警服,所以他们很珍惜每一次穿警服的机会……” 这是《公安局长》里李西东在一位以身殉职的刑警的遗体告别仪式上的一段发自肺腑的感慨,我想了很多很多。
我是在刑警大队见习的,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光荣之旅啊
永远喜欢那样的氛围与集体
他们平时都穿的是便装,但是在他们的办公室里,你会发现一顶顶帽子摆放在桌子的右上角,一套套警服整齐地挂在衣架上,没有一点灰尘
要知道,他们可以三天连续突击审讯不合眼,可以丢下家中年迈的父母与幼小的儿女,可以在冰天雪地里蹲点守侯,但是他们舍不得让他们心爱的警服蒙受一丝灰尘
作为刑警,他们失去了太多太多。
失去与拥有,让多少人一瞬间荡到谷地又被抛上云端。
有时,我们会在别人的笑声里留下泪水,也会在集体的温暖中感到别人的悲哀,失去与拥有,令许多人重新看见彼此。
但是,倘若没有失去的痛,又如何能了解拥有的甜呢
关于穿警服的问题
对警服的着装问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公安部令92号)第四条—第七条作了明确的规定: 除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女民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或者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应当着装。
公安民警辞职、调离公安机关,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不得着装。
规定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通常着执勤服;参加训练时,通常着作训服;参加授衔仪式、宣誓、阅警、重大会议、外事等活动时,除主管(主办)单位另有规定外,着常服。
规定公安民警着装时,应严格遵守六大规定,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
公安民警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以及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除工作需要外,不得赠送、转借给公安民警以外的人员。
规定了不着警服的四种情形: (一)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的; (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公安民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形容警服用什么词
简约大方,英姿飒爽,行云流水,肃然起敬,赏心悦目,精神焕发,上下有服,井井有条,林下风致,宽大舒适,郁郁葱葱,神采奕奕,落落大方,海天一色,大方得体,魅力四射,双肩担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