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形容拆迁的诗句
关于搬迁的古诗词吉星照佳地,紫气指新梁。
三阳日照平安宅,五福星临吉庆门。
宏图大展兴隆宅,泰云长临富裕家
形容拆迁的诗句有哪些
评估拆迁令上级下令拆毛庄,下面有人把话讲。
该庄村民无恶人,计划月内铲平庄。
评估在先拆无证,分户编号忙进行。
量完房屋量菜地,一切进行都顺利。
明白纸迁哪咋赔写纸上,明白书上无盖章。
差价太大拿不起,拆迁赔偿不合理。
黄金地段谁想让,迁出安置不理想。
拆有日期建无期,不知何时住上房。
如何做好拆迁工作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拆迁工作 拆迁工作是城市改造的开始,是城市化进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它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事关城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当前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品位和档次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拆迁工作难的问题也日益成为影响城市发展速度的“瓶颈”,所以我们拆迁工作要与时俱进,一定要适应当前发展的形势。
一、当前拆迁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 《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生效和实施之后,拆迁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
鉴于《物权法》没有对拆迁问题作出规定,为了防止《物权法》实施后我国城市拆迁出现无法可依的状况,2007年8月30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建设部拟订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专门在该法第一章总则中增加一条为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增加的这一条,明确了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依法征用国有土地应依法给予补偿,这样既减轻了政府的负担,还能引导老百姓顾全大局,减少老百姓的埋怨情绪。
但是,在业界也同样存在质疑的声音:“具体的征收和拆迁办法仍然由国务院规定,即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仍然是依照行政法规,这与《物权法》所明确的依法拆迁精神相悖。
”同时,原则性的“公共利益”在此次通过的草案中仍未得到确切定义。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作关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表示:“该法今后还可能修改。
”有委员同时建议,“此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修改内容仅着眼于强调国家对于国有土地、房屋的征收权力,同时也应该涉及加强建设住房保障体系的部分内容。
”由此可见,因与《物权法》有关规定不一致,实行了6年之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不能再被直接适用。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上述规定,上述条例的修改,届时可能会有三个方面的变化:首先,由原来的“拆迁”变为“征收”
拆迁办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既然你是新来的一般工作人员,当然要听领导的安排。
如果是决策者,做好搬迁工作应当:调查——拆迁讨论方案——公示——完善方案——再公示——制定方案——实施。
总之,拆迁工作要从调查摸底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