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五月十一号刚办理了离职,公司说五月份会把我的社保撤了,也就是说五月份没有社保。
如果我休息一个月再
一般这月离职下月发工资就一起结算,不会拖两个月
有没有学法律的大神帮忙解释一下如果我六月一号离职的话,五月份的工资怎么算
应按整月计发
我现在离职了老板说五月份五六月份工资要拖到10月30号之前才发我想知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各地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应当支付到离职之日止,一般应在3日内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结算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第十四条 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劳动者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满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支付其工资。
如果公司发年总奖推迟到三月份发百分之三十,五月份发剩下的百分之六十,那我三月份离职做到三月底只能拿
你有证据证明你的奖金数目,可以要求提前发奖金
在百胜餐饮公司工作,五月份离职,办理了正规离职手续,七月份的时候告知我公司六月份还帮我买了社保,叫
劳动者离职后,单位克扣工资,那么单位可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单位随意克扣工资,建议劳动者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
每个月20号开工资,我六月12号办的离职,五月份工资还没有开,离职时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
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我是五月三号写的离职我五月底可以走吗
那要看你申请的离职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到时间了,你们领导批准了,你就可以正常的办理离职手续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