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几月份会进入冬季啊??几月份工地的项目就得停工了,谁能告诉我啊。
。
今年是11月8号立冬,农历十月十三立冬。
你说的项目停工说的得是建筑么
那个上冻之后了。
也许小雪之后大雪之前11月23小雪(十月二十八)12月7号大雪(十一月十三)注:停工日期仅供参考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到期后拒不上班报到,该如何处理
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劳动者超过三天未来上班的,用人单位是可以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辞退的,并且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台风红色预警,公司安排停工停产1天,这期间安排一部份人上班要算加班吗
正常没钱的想早点上班
我们厂是保底工资,去年5月份开始工厂就没什么货,但是也没有停工,断断续续上班,一直到7月份都没有要
老板说让你停工15天再去上班。
怎么办
你也没说出什么原因,老板为什么让你停工
15天才去上班,只有你说出原因,我们才能为你分析。
老板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就让你停工15天,也许你犯了什么错误或者老板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就让你停工15天,也许你犯了什么错误或者违反了厂子的各项规定。
如果你违反了厂子规定,老板让你听15天那么也没有办法,只有等15天以后你才能去上班。
如果无缘无故的让你提供15天的话,那么你可以去找老板谈谈,因为你的原因才能解决办法。
工伤认定成功,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让我回去上班,怎么办
1、按《工伤保险》规定,在停工期内原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原工资福利待遇应该是正常工作时的工资待遇,但由于条例没有细化到原工资福利待遇都包括什么,不包括什么,所以各地执行不太一样,比如有的地方包括加班费、奖金、各种补贴等,有的地方则不包括,还有像广东省、上海规定是按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这样就好计算了,如果伤前12个月工资中包括奖金、各种补贴等,那么,停工留薪期待遇就包括奖金、各种补贴等。
所以,建议你问当地劳动部门当地的规定。
2、你的停工留薪期加上延长的到11月8日,在这个期间内,单位不应该也没有根据让你去上班,因为单位这样做不符合法律规定。
你完全可以拒绝,如果单位以此理由扣工资,单位就违法了,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
你仔细看看,延长最多可以是12个月呢,当然,要经过你说的“劳动局批准”。
如果你的延长申请劳动局不再批了,而你还需要治疗不能上班的话,要有医生休假诊断证明,再休假就不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而一般是病假待遇了,按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医生诊断证明确实还要治疗,劳动局应该还会批准延长停工留薪期的。
4、治疗终结,也就是不再需要治疗了,伤情相对稳定,就要做劳动能力鉴定了。
什么时候不再需要治疗了,伤情相对稳定呢
就是停工留薪期满,所以各地一般都规定,停工留薪期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问题补充的回答】每个人都想有完全之策,但是,有时候,我们只能争取尽可能好的结果,就是不能几方面都兼顾,要根据自己的需要有所取舍。
1、如果你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得到劳动局批准,你应该休假,如果你自己就觉得可以上班了,那就没必要申请延长了。
如果劳动局没有批准,你就像现在这样继续上班。
如果单位“说因为治疗占用工作时间要扣钱”,你可以用《工伤保险条例》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规定和单位说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如果单位确实就扣钱了,你可以申请仲裁,有事实存在,劳动局怎么和稀泥。
2、是否辞职要等评定了伤残等级再做决定,在未做鉴定期间,你不用担心单位辞退你,如果单位辞退你就违法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要按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你赔偿金。
3、如果你的单位各方面待遇都不错,你不愿意离开单位,我个人认为,值得忍的时候应该忍,但是这个忍是有限度的,被任意侵权是不能忍的,那就要该走什么程序就走什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