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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犯罪接受改造的句子

时间:2016-11-23 04:53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减刑要件,不能减刑,,这句话为什么是错

缓刑是暂时不收监的,看缓刑期的表现一般都是监外就执行完毕了,由于没有收监也就不存在监规和改造,故不能减刑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

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在假释期没有犯错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犯罪思想汇报怎么写

写这种汇报的人,一般是社区矫正分子,每个月要到当地司法所书面汇报本月的学习及工作等情况。

具体写法也没有固定格式,但要有以下的具体内容:本月有没有加强学习,思想有没有进步,有没有参加公益劳动等等。

关于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改造管理

五、针对性的教育改造方法为适应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监狱要不断拓展思路,开发新思维,努力完成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针对职务类罪犯以上三个时期的心理特征及行为表现,结合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关于《“三分”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提出以下几点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方法。

(一)、日常管理改造:1、强化入监教育、法制教育、认罪教育,促使意识的形成。

根据职务犯入监初期官位思想较重的特点,强化入监教育,干警组织、督促他们学习监规纪律,并要求做到熟背服刑人员行为规范。

通过入监教育使职务犯树立服刑意识、改造意识和身份意识,为下一步的改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2、干警要根据职务犯心理、生理行为特点,采取外松内紧的管理办法,扩大罪犯自我管理的幅度,其目的在于强化自我约束的能力。

3、完善相关制度,增强职务犯自我约束力和自我管理能力。

我国对职务犯的教育和改造,目前还在摸索探究阶段,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循。

因此有必要结合职务犯的特点,在不违背法律精神和原则的情况下,制定一些符合职务犯改造的相关制度。

(二)劳动改造:充分发挥劳动这一改造手段的重要作用。

自教育刑理论产生后,监狱行刑制度所蕴含的精神发生了根本变化,最大限度地改造服刑人员代表了社会进化中的现代文明和理性标准。

当我们通过事实现象把握这一精神实质,就会发现监狱劳动被赋予了新内容,劳动改造成为监狱改造最有价值的部分。

所以根据我国监狱改造罪犯“教育和劳动相结合”基本原则,结合职务犯自我意识强烈、普遍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并且惧怕体力劳动这一特点,在经过入监教育学习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后,安排他们从事理论教学、图书馆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一方面可以发挥其专长,使他们感觉到他们的价值得到政府的承认和尊重,促使他们积极参加改造;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改造。

(三)、思想改造:要彻底改造职务犯,矫正其犯罪行为,主要在于转变其价值观,而思想政治教育无疑是做好改造工作的突破口。

从监狱的特殊职能来看,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监狱的职能不仅是惩罚犯罪,更重要是教育人、挽救人、转化人。

我们探索和认识职务犯的犯罪心理和群体特征的目的在与我们要有效地改造职务犯,矫正其扭曲的价值观和消极的优越意识,以使其从新社会化。

1、进行全新的价值观、权力观教育。

职务犯是价值观发生扭曲的群体,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与自身行为实践发生严重脱节的群体,改造职务犯,首先就是要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理想信念引导和行为规范引导两方面的功能,通过引导,激发职务犯内心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使其行为方式在法律的外化要求和道德的内化规范下,统一到社会正轨上来。

通过教育改造,纠正职务犯原有的错误思想,尤其是纠正与职务犯罪相关的权力观,权利是所有利益资源中最容易带来利益的源泉,错误的权力观导致权利所有者盲目滥用权利,这是滋生职务犯罪的温床。

我们要做好职务犯的思想转化工作,必须以此为切入点,把思想政治教育的转化功能贯穿于职务犯改造的整个过程中。

2、自我反思教育。

督促其从正反两方面认真回顾反思所走过的人生历程从中悟道人生,唤起其内疚及悔罪心理,激发其走上新生的信心。

3、组织职务犯进行参观学习,举行读书、读报会,引导职务犯的思想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让他们以积极地心态主动投入到改过自新的活动中去。

4、鼓励职务犯自觉自愿的进行现身说法,从而达到激发内心罪责和警示他人的目的。

(四)、生活处遇:我狱现在尝试设立专门的职务犯监区,对职务犯进行集中关押和管理,发挥集中管理的“同辈群体效应”有利于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得更全面、更透彻。

实际上,我狱的职务犯在入狱后由于普遍年龄偏大,又患有多种慢性病,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情况下,确实受到了特殊的处遇,如在行政奖励、减刑、看病、接见、购物、打饭打水等方面给予更加宽松的便利。

但我狱严格掌握一个度,既不能削弱执法力度,又不能降低刑罚威严,管理上也不能过宽,否则不利于职务犯的改造。

总之就是要做到公正严明、狱务公开,真正做到宽严相济,严格执法,秉公办理。

(五)社会帮教与亲情帮教:社会帮教,就是通过之社会教育资源的整合,来实现教育改造的个别化、社会化和科学化。

亲情帮教是以亲情为纽带,搭建服刑人员与亲属之间增进了解,交流感情的平台。

社会帮教与亲情帮教对增强职务犯生活信心、鼓励职务犯接受改造、提高职务犯改造质量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尤其是亲情帮教,对于职务犯来说更是具有特殊意义。

职务犯入监之前,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外面交际应酬,家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旅馆,与家人之间的沟通几乎为零。

当他们身陷囹圄之后,他们对家人感到愧疚,同时,又渴望得到家人的原谅,渴望得到家人的安慰,这个时候,他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想见到家人,想与家人面对面的说说心里话。

每到监区的接见日,他们与家人见完面、说完话之后,都会在精神上得到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慰藉他们在监狱里安心服刑,激励他们在监狱里积极改造,一直抱着良好的心态度过长短不一的刑期。

一名职务犯说,他入监以前,几个月都和家人见不上一次面、谈不上一次话,现在入了监,居然能保证每个月都能和家人见上一次面,谈上一次话,他越来越感觉到家人对他的重要性,亲人的安慰与鼓励是他在监狱里安心服刑的精神支柱。

(责任编辑:佚名)六、对管理职务犯的干警要求职务犯一般都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较高的文化修养和人际经验,这足以说明监狱对职务犯既要确保安全又要促其转化,如果监狱管理干警“自身不硬是无法打铁的”。

所以我们管理职务犯的干警应具备以下素质: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干警思想过硬,经得起考验,政治立场、政治品质、思想意识、作风素质、政治水平都要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2、有较高的文化素质。

对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令和监管改造工作管理制度,能准确的理解。

在实施对职务犯的惩罚、改造过程中具有较好的决策能力、表达能力、交际能力和应变能力。

3、有较强的业务素质。

能正确理解和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熟悉与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并能结合实际很好的执行与运用;具有一定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善于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能很好地掌握和运用教育改造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4、有丰富的社会经验。

具有较强的社会阅历,教育改造过各种服刑人员,接触过较多的事件,耐得住寂寞,经得住清贫。

5、有较好的心理素质。

具有健全的人格,具有积极个性心理,养成情感热烈、品质优良的、意志坚强、行为端正的良好心理品质。

6、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执法不阿、处事公正、言传身教、以理服人、讲究人道、沉着冷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

在大力强化监狱民警的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时,在对职务犯教育改造工作上还要做到思想教育抓“早”字,言行举止抓“小”字,管理约束抓“严”字,检查监督抓“勤”字,日常工作抓“细”字,明辨是非抓“理”字,工作方法抓“活”字,典型教育抓“准”字。

职务犯大都是党和人民培养多年的国家干部,监狱把他们改造成为合法公民,重新成为国家与社会的贡献者,并对潜在的职务犯罪起到警示预防作用,这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灵魂修复工程,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构成部分,对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保驾护航。

我国打击职务犯罪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监狱在改造职务犯的工作道路上任重而到远。

有犯罪心理的人一般有什么特征

当前青少年犯罪主以下几种心理特征:一、纠合性当前青少年犯罪中,往往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以相同地域为基础,纠合在一起,共同作案。

在纠合过程中,为了争强好胜而在团伙中争当霸主,常常象滚雪球一样结合成更大的团伙,以壮大势力。

这样,可以互相壮胆,在“人多势众”的心理支配下,犯罪过程中反映出胆大妄为,不顾一切,理智无法控制行为,其犯罪一旦得逞,便紧接着再干。

为何会出现这种纠呢

主要是由于青少年正处在成长时期,喜欢交际,乐于结群,一旦受坏人和外界不良因素引诱,在人多势众、互相壮胆的情况下,作起案来胆大妄为。

二、偶发性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成年人违法犯罪相比,他们的动机往往比较简单,有时甚至表示出正常人无法理解的某种奇特的变态心理。

他们的犯罪,一般来说,较少预谋、策划,常常是在外界的影响下,或者由于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

犯罪的偶发性还表现在有的青少年平时表现还比较好,会在某种情况下,突然犯罪。

青少年这种偶发性犯罪现象与其生理和心理特点分不开的。

青少年发育期,身体增长速度快,生理能量代谢率大,性的生理冲击力强,但是,他们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弱,活动能量超过认识水平,因此具有较大冲动性,容易干出意料之外的犯罪行为。

三、野蛮性野蛮性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表现特征。

青少年由于自身特点遇事好冲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顾一切的去行动。

如果这种特点得到正确的引导和表扬,则是一种上进的动力,但如果用在违法犯罪上,则又成为一种破坏力。

有一些青少年年龄虽小,但作恶犯罪却肆无忌惮,气焰嚣张,动不动就以“是不是给你放放血”,“不要喊,否则就要你一只耳朵”等相恐吓,以拳打脚踢、刀戳、捆绑等手段,侵犯人权,抢劫钱财。

四、反复性由于青少年思想极易受外界条件的影响,即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一方面,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经过帮助教育,痛哭流涕,表示要改邪归正,表现出易于接受教育改造的一面;另一方面,也存在很大反复性,有些青少年改了又犯,犯了又改,成了多次“进宫”的老手。

因为他们多次作案得手后强化了犯罪心理,已由初犯的恐惧,转为熟练,特别是在犯罪行为受到制裁或不切实际的需求受阻后,非但不予收敛,反而疯狂地报复社会,成为难以改造的累犯和再犯。

因此,我们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改造和综合治理,必须坚持反复抓,只有持之以恒,才能抓出实效。

五、报复性青少年虽尚年轻,但却渴望自立、自尊,获得别人的平等相待,不愿受管束,希望无拘无束的生活。

这种心理特点,随着年龄的成熟而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品行时,谁如果管教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所以在青少年犯罪活动中,尤其是暴力犯罪中,报复性犯罪比较突出。

这类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情况比较复杂,原因很多,多数表现为暴发性的犯罪,这种人的突出的心理状态表现为凶狠、残暴、贪婪、没有人性,是最危险的犯罪分子。

据心理学家的估计,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少年,可能因为一时的冲动或愤怒产生了巨大的力量能够超过成年人的两三倍,因此,我们在对青少年教育方法上,要注意保护他们的自尊心和人格,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

六、模仿性青少年好胜猎奇,对外界事物具有强烈的模仿性。

他们年龄幼小,辨别是非能力低下,往往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种镜头和情节 ,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伎俩,进行犯罪活动。

因此,我们必须注意青少年喜好猎奇,善于模仿这个特点,注意研究,加强防范,尽量避免由模仿而导致青少年犯罪。

雅思大作文语料库:如何有效改造犯罪分子

犯罪话题一直以来属于考查频率比较低的话题,但是其难度却是非常巨大的。

举个例子:Some peoplethink that criminals should not be sent to prison. Instead, education andtraining should be provided. To what extent do you agree or disagree? 这个题目是问罪犯犯了罪之后的处理方式,应该是送到监狱里去还是应该进行教育和培训。

首先,这个题的难点就在于在很多考生的眼里,他们想当然的认为罪犯肯定是要被关到监狱里面的,好像世界上并没有哪一个国家没有设置监狱体制。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所以,对于考生来说,要应对这个题目,单单凭借考生对现实社会实际情况的分析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运用教育和培训的方式来处置罪犯并没有任何现实的参考,这就需要考生具有很强的分析和对比能力来展开这个话题。

其实,考生完全可以从监狱现有体制的优势和劣势方面进行分析。

如果考生倾向于监狱的方式,可以反向的进行论证,比如说如果没有监狱,可能会造成什么样严重的后果,从而证明监狱存在的必要性。

但如果考生倾向于教育和培训,则可以去论证监狱体制本身具有什么样的问题和缺陷,进而去分析这些缺陷是否可以通过教育和培训的方式来弥补。

教育和培训:监狱体制本身存在的目的和作用最主要的就是去改造罪犯,而事实证明很多国家现有的监狱体制并没有办法实现这个目的。

当罪犯被关押起来之后,他们就会被要求和其他的罪犯关在一起。

可能一个罪犯之前只是犯了一些小的错误,当他被关进监狱之后,他就会被其他人所影响。

而其他的人有可能是重刑犯,犯了比较严重的罪行。

所以,这个罪犯可能会受到其他人的影响,在出狱之后,不但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任何清醒的认识,反而有可能会犯更严重的罪。

显然,监狱并没有起到改造的作用。

如果是教育和培训的话,起码能够给罪犯们提供一个积极的环境。

其次,监狱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犯罪行为。

这里需要去分析人们犯罪的真正原因。

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大多数罪犯犯罪是因为他们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所以他们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

很多人会认为自己做的事并没有任何错,并没有触及法律的底线。

其次,因为他们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所以他们并不具备什么专业能力和养活自己的技能。

所以,为了生存,他们只能依靠这些犯罪的方式来解决。

当他们从监狱里刑满释放之后,他们依然还是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因为,他们依然没有任何的生存技能,他们仍然找不到什么好的工作。

而且,更糟糕的是,他们在监狱服刑的经历会成为他们人生中的污点,这让他们以后更难找到合适的工作了。

所以,教育和培训相对来说是更好的选择。

罪犯可以学到很多专业知识和技能,这样一来他们以后就有了吃饭的本钱。

监狱:监狱本身能够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

这个威慑作用主要是针对两种人群:首先,对于那些已经在监狱里的罪犯,他们会在监狱经历各种各样的肉体和精神的痛苦,比如说自由被剥夺,忍受各种各样的折磨,没有了亲人的陪伴,等等。

其次,对于那些潜在的犯罪分子,可能对他们也有很大的抑制作用。

如果监狱的体制完全被教育和培训所取代的话,那就会诱使更多的人去犯罪。

以上是朗阁海外考试研究中心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有前科的人,再次犯罪,会怎么样量刑,会从重处罚吗

边缘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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