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几句关于想对器官捐献的人说的话
您好
您无私捐献了您的器官,一定会帮助到其他人的
您的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致敬
望采纳谢谢~
哪位朋友知道怎么签订人体器官捐献
我抑郁了,想捐献器官
最好医院
中国器官捐献网 在“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学术研讨会”上,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会副主任委员陈忠华表示:在公民逝世后进行捐献的器官移植领域,浪费严重排行榜前三名就是心、肺、胰腺,肝和肾则实现率最高。
中国只进行了5例此类型肺移植、2例胰腺移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器官移植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器官紧缺成为中国器官移植发展的瓶颈。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有100万肾功能衰竭患者,30万肝功能衰竭患者等待器官移植。
捐献系统和受体分流系统不对接是导致供体浪费的一个很大原因。
如果遇到AB血型逝世者捐献的器官,由于匹配难度高,手头又无全国各地受体分流系统和名单,有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资源被浪费。
此外,技术不成熟、免疫抑制剂不成功等也导致移植手术失败,供体遭浪费。
有限资源没法用上的同时,却是极大的“供求”缺口:中国每年器官移植数量仅有1.1万例,其中还包含大量亲属间活体移植,而每年约有150万肝肾衰竭及其他器官移植需求的患者。
一方面是我国等待进行器官移植救命的患者排长队、望穿眼,‘供需’缺口极大;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信息未对接以及各类主客观原因,导致珍稀供体被浪费。
措施 据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对外联络与项目管理一部部长周简介绍,全国器官捐献工作会议上,相关专家就中国器官捐献体系的建设、《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相关条款的增补等进行了讨论,包括广东省在内的中国十大省市将启动试点,建立中国器官捐献体系。
据了解,将拟在广东、福建、浙江、天津、辽宁、武汉等全国十个省、市、自治区启动试点,建立中国器官捐献体系。
应学习国外先进体系,整合登记系统与需求系统、制定捐赠器官分配的具体原则及操作规范。
自中国第一例器官捐献、截至2009年8月21日,中国共实现130余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案例,因为不少人实现了多器官捐献,共救助了四五百急需器官移植的病人。
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黄洁夫副部长在出席医用组织库项目发展座谈会时指出中国必须尽快改变没有器官捐献体系的现状,进一步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建立中国器官捐献体系已是迫在眉睫。
由于缺乏捐献体系,中国器官、组织移植工作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也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危及了病人的生命安全,损害了医疗卫生队伍的职业道德。
中国已经是世界上第二大器官移植大国,现每年器官移植的病例有11000多例。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符合伦理学的器官移植捐献体系是非常不恰当的。
建立中国器官组织捐献体系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应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政府与社会共同努力,办好这件事。
意义 扩大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范围,尤其应加大更适合国情、符合社会伦理的心脏死亡器官捐献研究,提高器官捐献水平,是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能否良性发展的关键。
身体哪些器官可以捐献
器官的范围 : 器官捐赠的范围包括细胞捐赠、组织捐赠和器官捐赠。
1、细胞捐赠 从一个健康人的体内提取有活力的细胞群,输入另外一个需要救助的病人体内。
临床上最典型的就是捐赠骨髓以救助需要骨髓移植的病人。
2、组织捐赠 将人体的部分组织捐赠给那些需要救助的病人。
这些组织包括:皮肤、眼角膜、骨骼、、血管、神经等等。
一位捐赠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同时捐赠多种组织给那些等待移植的病人。
3、器官捐赠 某个仍然保持活力的器官捐赠外一个需要接受移植治疗的病人。
这些病人的病情通常非常严重,而且已经不能用其他治疗治愈。
目前世界上已经成功地进行过心脏、肾脏、肝脏、胰、肺、小肠以及腹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等多种移植。
【急
】捐赠器官具体流程
有没有真正知道的
这个很重要很认真
我有一个朋友要死了,他想做器官捐献,
器官捐献献的具体流程有7个:捐献登记、确认捐献、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缅怀纪念和困难救助。
第一,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
第二,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
第三,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
第四,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
第五,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第六,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
第七,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
怎样才能做身体器官捐献
你好
下面我来为你回答: 去所在地红十字协会去联系相关工作人员,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
设区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省红十字会。
地方红十字会可以委托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医疗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所委托的红十字会。
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器官,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
捐献人捐献活体器官,应当不危害其生命安全。
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只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二)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三)没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亲属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四)没有任何近亲属的,有其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等组织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捐献遗体器官是在自愿、无偿的原则下进行的。
可以先到各登记接受站登记,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遗体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
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
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
希望我的回答令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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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以前男朋友说我申请了器官捐献他就回复我两个字神经 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就是对你没一点关心。
没一点感情了。
你跟他说这些他觉得反感。
以后别联系他了。
男朋友说逝世后器官捐献你怎么回答
有本门门问过的根本上样的问题。
鄙人的根本上师回答是当临人发起广大慈悲心,法布施作器官捐献时,佛菩萨会加持他们的中阴身,使其中阴身免受中阴离体之时的痛苦,还同时提升他们的境界,往升比较高的境界
告诉你一个真正的故事。
鄙人有一个死囚犯的同门,原来犯的是贩毒之罪,在临行绞刑之前的三年,他从一个朋友中得到一本上师的著作,深为佛理所折服,于是决定皈依上师。
除了皈依上师修法忏悔以外,在临刑前,他还捐出他的器官作法布施。
在他往生之后,他的家人火葬他的尸体,既然给他们发现数十粒的舍利子
依照佛典而说:「舍利者是戒定慧之所熏,甚难可得,最上福田。
」知道了鄙人上师的开示,修法以及器官捐献的故事,你是否对佛法还有迷惑之处呢
朋友说捐献的器官是在人还没死但快死的时候摘除的,而且不打麻醉药。
真or假?
捐献者的年龄得低于60岁,家属同意捐献时,在捐献器官的病人,心跳停止两分钟后,器官捐献协调员要为捐献者举行默哀仪式。
然后捐献器官的病人再被推进手术室,护士将麻醉剂一滴滴打在他的身体上,负责器官获取手术的医生取出他的器官,然后再将伤口小心缝合。
护士握住棉球,在捐献器官的病人的口腔、肛门等部位轻轻涂抹上酒精。
器官获取后,将捐献器官的病人送到太平间,等待家属认领尸体。
谁有关于捐赠器官的事例?
特别心愿 □接到德州乐陵周长宇的信是在12月16日,这天是他女儿周越去世三周年纪念日,周长宇选择在这一天向我们表达心愿:向13岁的女儿学习,死后捐献自己身体的所有器官。
□3年前,13岁的周越不幸患了白血病,小姑娘在生命的最后几个月里,最大的心愿就是把遗体捐献给医疗研究机构,她想通过研究自己让更多的人不再受白血病的折磨。
后来她的愿望实现了,就在遗体被接走的那一刻,父亲周长宇下定决心,死后他将把全身器官捐献出去。
□但周长宇的愿望一直没有实现,他为找不到专门的机构来受理这件事情而苦恼,周长宇说,如果这个心愿实现不了,他这一辈子都不会活得安心 心愿故事 女儿的三次恳求 周越,一个非常聪明上进的小姑娘,是班里的班长和团支部书记,2001年2月13日发现病情,2月16日确诊为白血病,12月16日去世,12月17日遗体被山东医学院遗体捐献接受中心接走…… 重提这段往事,无异于用刀子割周长宇的心,但周长宇坚持要说下去,他说忘不了女儿三次恳求他同意捐献遗体的情景,他说他做出这个决定,就是因为不能给女儿脸上抹黑。
周越第一次提出捐献遗体的要求是在2001年8月,那时候她在天津血液病医院住院治疗,在乐陵市工商银行工作的周长宇周末赶过去看女儿,女儿趁妈妈出去买东西的机会,一本正经地对父亲说:“爸爸,我想求你一件事情。
” 周长宇以为女儿想要吃的或者穿的,就满口答应下来,想不到周越竟然说:“爸爸,你看看我写的日记,我知道自己得的是什么病,但我知道很多人都在关心我,我想捐献遗体,报答这个社会。
”周长宇一听这话,眼泪直在眼眶里转悠,他说:“孩子,这事咱慢慢谈,别着急。
”周越一听急了:“到我不行的时候,那就晚了。
” “行行行。
”周长宇哽咽着说完三个字,扭头冲到阳台外边大哭起来。
周长宇说他第一次听到女儿的恳求时,当时压根就不同意女儿的想法,当爹妈的怎么能舍得呢
2001年10月,周长宇到医院看女儿时,正碰上天津电视台记者来医院采访别的事情,周越蹦蹦跳跳地跑了过去,她很认真地对记者说:“阿姨,我得的是血癌,我要真有不幸,我想捐献自己的遗体,我不想白白地烧掉,一点作用都没有。
”电视台的记者惊呆了,而躲在一边的周长宇只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
周长宇第三次听到女儿提出这个要求是在2001年11月,当时周越病情已经恶化,甚至医院都放弃治疗,让她回家过完最后几天。
在家里,每当周越疼得受不了时,她就会喊:“爸爸妈妈,我提这个要求你们都满足不了吗
我死了烧成灰,你们抱着我的骨灰哭有什么用
你们真要想我,心里有我就行了……” 在女儿三番五次劝说下,周长宇和妻子抱头痛哭一场,最终决定满足女儿的愿望。
父亲的两个誓言 2001年12月16日晚上,13岁的周越走完了她短暂的人生历程,直到她临死前,她还念念不忘地说:“把我捐出来,就可以做研究,别的孩子就不用受这个罪了……” 12月17日,周越的遗体被山东医学院遗体捐献接受中心接走,望着女儿渐渐远去的身体,周越立下誓言:女儿这么小就有这么高的境界,做父母的不能给女儿脸上抹黑,我要捐献骨髓、捐献身体所有器官。
女儿死后一个月,周长宇就来到山东省红十字会做了骨髓配型,他随时等待着和他配型成功的白血病人来找他。
女儿的遗愿让周长宇彻夜难眠,他干脆辞去工作去了北京,在那里,他和中国红十字会、中央电视台一起搞一些公益活动,宣传白血病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这一干就是一年半。
去年6月份,周长宇从北京回到乐陵。
去世一年多的周越仍然像活在这个家里一样,她所有的东西都摆在原处,一尘不染,回到家的周长宇越来越感觉对不起女儿:当初答应她的誓言只实现了一个,女儿在地下会不会以为爸爸爽约了
心愿注解 女儿时刻鞭策着我 在周长宇的信里,他是这样写的:“女儿这么小就有这么高的境界,我一个成年人,为什么不能抛弃世俗的想法呢
人死了,白白烧掉太可惜了,还不如把眼角膜、肾脏、肝脏这些有用的东西留下,也许会给别人带来光明,带来幸福。
人活在社会上,不能老想着自己,这个社会是个整体。
” “将来不管谁用了我的器官,不要告诉他们姓名,不要让他们知道我是谁,只要他们能看见光明、能活下去就好,女儿能做到的事,为什么我不能做到呢
” 周长宇说,如果他的愿望实现了,他希望将来他的墓碑旁能植一棵树,树是常青的,是有生命的,那比冰凉的骨灰要有意义。
说完这些,周长宇又打开了电脑,女儿没有给他们留下抱着骨灰哭的机会,每当他想女儿时,就会打开电脑看看当初媒体报道女儿的文章,听听采访女儿的录音,听着女儿稚嫩的声音,周长宇在心里对女儿说:孩子,爸爸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做到
心愿之旅 丈夫的执著 回到乐陵,周长宇一边做生意,一边联系捐献器官的事情,但他没想到,他的心愿实现起来那么难。
周长宇往当地医院打电话,医院的人说:“周越的事现在还难受着呢,你还要捐
你看乐陵有一个捐的吗
你就别瞎想了。
” 周长宇不死心,他往乐陵、德州的红十字会、卫生局打电话,有的表示不理解,有的则告诉他不知道这事该由哪个单位办理。
周长宇又去跟朋友打听哪里能办理遗体捐献,只要他一提这事,朋友眼神就变得怪怪的:“你没病吧
” 更让周长宇难受的是,社会不仅不认同他捐献器官的想法,甚至对周越捐献遗体的做法也认为是别有所图,曾经有亲戚当面质问他夫妇俩:“你们两口子是不是太狠心了
孩子死了还把孩子给卖了,人家给了你三万两万,还是十万八万
” 周长宇已经不愿意再跟别人解释他的心愿,别说周越捐献遗体一分钱没有,就连公证费原本也是要自己掏的,只不过公证处的人看他们情况特殊特意给免了。
妻子的理解 周长宇做这些事时,一直是瞒着妻子的,他曾经和妻子谈过一次,但妻子当场哭了起来,她说:“周越刚走了,你又这样,你考虑过我的感受吗
” 直到两个月前,他的一个好朋友在车祸中丧生,看着朋友被碾烂的尸体,周长宇心里特别难受:人随时都可能出现意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走了,万一出点意外,这个心愿可能就永远实现不了了。
最终,他选定12月16日这个特殊的日子,给我们“特别心愿”写来一封求助信。
写完信后,周长宇跟妻子一起吃晚饭,他庄重地告诉妻子:“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死后捐献器官,希望你能答应我。
” 在磨了整整一个晚上之后,妻子终于答应了,她说:“看他这么执著,我就知道拦不住,这样也好,将来让儿子学父亲、学姐姐,也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