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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评议主持词

时间:2019-11-16 04:20

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大会主持词

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大会主持词各位选民代表:为进一步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按照市人大工作安排和乡人大《关于开展人大代表述职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代表述职大会,听取()、()等市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评议。

下面,我对出席本次大会的市人大领导向大家介绍一下:市人大()同志、市人大()同志。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对市人大各位领导的光临表示欢迎

参加今天会议的还有:()同志以及()名选民代表。

本次述职大会的议程是:一、听取市人大代表()、()等同志作述职报告;二、选民代表进行口头评议;三、进行投票测评;四、公布测评结果;五、领导讲话。

希望各位选民代表能够从关爱同志、促进工作的高度出发,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述职报告,并对述职的代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促进我乡的经济建设和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

首先,请市人大代表()同志作述职报告。

1********************下面,请市人大代表()同志作述职报告。

********************代表的述职报告就进行到这里,下面我们进行口头评议。

请选民代表到主席台上来,对上述两位市人大代表进行口头评议,对他们的履职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各位选民代表,还有

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主持词

杭锦旗农牧业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主持词同志们:根据旗委的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7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

我们很荣幸的邀请到了旗直机关工委闫书记莅临指导,参加今天述职会议的有局党组全体成员,党总支全体成员,各党支部书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工代表,党员代表,服务对象代表。

今天的会议议程主要有四项:第一项,听取畜牧兽医支部、草原支部、农技水产支部、机关支部等4个党支部书记的述职汇报。

每位述职人员述职发言结束后,由我进行逐一点评。

第二项,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综合点评。

旗直机关工委闫书记进行综合点评第三项,由我进行总结讲话第四项,进行会议测评,参会人员根据每位述职人员述职情况认真填写评议测评表。

下面,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

请4个党支部书记按照上述发言顺序依次述职。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综合点评。

旗直机关工委闫书记进行综合点评。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局党组书记进行总结讲话……………………………………………………….下面进行会议第四项议程,会议测评同志们

刚才,闫书记对我局党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4个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不足一一进行了点评,并就切实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筑牢基层党建根基,提出了殷切期望。

同时,就抓实抓好下一阶段的党建

2017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主持词

镇(街、社管中心)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主持词及讲话(2017年2月27日)同志们: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县委决定召开镇(街、社管中心)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

出席指导这次会议的有:市委组织部*****同志,让我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我县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在家的县委常委;县委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镇(街、社管中心)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县直各机关党(工)委书记、副书记;部分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党员代表。

这次会议共有五项议程:一是各镇(街、社管中心)党(工)委书记依次述职;二是*****同志点评;三是进行民主测评;四是请市委组织部领导讲话;最后,我作个总结。

现在,请依次述职。

(**镇、**镇、**镇)※※※※※※※※※下面,请**同志点评。

※※※※※※※※※下面,进行投票测评。

请工作人员为与会代表发放测评票。

大家收到测评票后,请先不要填写,我说一下填票注意事项:填票要打分数,不能用对号表示;请大家根据了解的情况,本着对党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打分,不要打人情分、关系分;每个被测评对象的履职情况是不一样的,因此不能全部打满分,请大家严肃认真地对待自己的评价权利。

请大家填写测评票(县级领导填A票,其他参会同志填B票)。

※※※※※※※※※请工作人员收回测评票。

※※※※※※※※※下面,请市委组织部李广林同志讲话※※

对封建教育和现实教育的看法 作文 要快

著名的“钱学森之问”已有很多讨论,然而,钱老还有一段较少被引用的话:“中国还没有大学能够按照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人才的模式去办学,都是人云亦云,一般化的,没有自己独特创新的东西,受封建思想影响,一直是这个样子。

”钱老所提到的“受封建思想影响”值得注意。

实际上,我国的现代大学,并非在本土文化、思想、制度的土壤里自发生长,而是从国外移植来的。

在国内大学开办之初,主持创办教育的人大都是从国外学成回国的(如张百熙、吴汝伦等),他们既有中华传统文化的功底,也有在国外学习的背景,很好地把国外大学的制度和国内的文化传统结合了起来。

当时许多大学,基本上都是依据《大学令》(1912年颁布)设计的制度框架,按照世界大学通行的原则建校和运行的。

在学校的基本制度方面,虽有“中体西用”的局限(如校长需要由政府任命),但在大学的微观制度和文化方面,则基本上保持了与世界大学通例比较一致的“学术共同体”特征,各校内部管理实行的都是国际通行的“教授治校”制度。

尤其在蔡元培先生主持的北京大学,梅贻琦先生主持的清华大学和西南联大等高校,其校内的最高决策机构,都是体现大学活动特点的教授会和评议会,其精神主旨是民主、科学、自由、理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当时的大学中,人们对封建思想是有充分警惕的,一些享誉学界的风云人物,都以反对封建思想而闻名,其中以陈独秀、胡适的影响最大。

早期有些大学,在创办10年或20年之后就成为享誉国际的著名学府,其学生可以与欧美许多国家的大学进行交换。

所以说,我国现代高等教育虽起步较晚,但起点并不低。

然而,建国后不久“以俄为师”,国家不仅完全接管和取缔了所有的教会学校和私立学校,而且通过“院系调整”、“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等,对大学进行组织和思想方面的整顿。

经过这样的调整和改造,全国的高等教育不仅从通识教育向专业化教育的模式转换,终止了长期在大学中起主导作用的自由主义传统,而且将校改造成为清一色的公办高校,使曾经在中国高教史上有过辉煌影响的私立大学和教会学校在国内彻底绝迹,也使教育的多样化状态彻底消失。

不久后,苏联的专家治校体制也被摒弃,这个制度一直延续至今。

在此需要辨析的是,我国在解放前移植的外国大学制度并非简单的资本主义教育制度,而是一种普适性的教育制度。

遗憾的是,当时的人们尚缺乏这样的认识,也缺乏对中外教育制度进行冷静比较、以民主和科学的方法决定教育性质和方向的耐心和胸怀。

在教育这个关乎国家文化和精神建设的重大问题上,国家相关机构并没有组织包括教育界人士在内的、社会各方面人士广泛参与的大讨论,而几乎是遵循政治的需要来确定教育方针。

一个可与之比较的事件是,在美国建国初期,包括总统华盛顿在内的五位议员向国会提出了一个建立美国国家级大学的提案,但国会没有通过,原因是建立具有垄断地位的国家级大学,会破坏大学的自由竞争环境。

这个决议可以说保护了美国大学的自由竞争文化和环境,使它能始终保持活力,享誉世界。

事实上,由革命领袖确定教育方针的做法如同打地基,如果打下的是礼堂的地基,那就只能修建礼堂,而不能修建住宅楼;同时它也进入了一个固定的逻辑:教育方针由革命领袖确定,其性质和宗旨必然政治化。

政治化的教育方针难以办成真正的教育,而没有真正的教育,怎么可能产生创新型人才呢

试看“十七年”时期的大学,作为大学教师的知识分子心情何曾安宁过:政治运动一个接一个,不断地在各种运动中“洗澡”(学习工农兵,接受再教育,进行思想改造),恐惧、担心、戒备,整人和被整,揭发与被揭发;为了逃避打击和灾难,多少人长期小心翼翼、谨小慎微,夹着尾巴做人。

在这样的气氛和环境中,人们哪有心思做学问,更别说思考更高层次的创新性问题了。

回顾前30年时期的大学教育形态,一是基本上没有尊重知识和尊重人才这个说法和意识。

当时知识分子前面常常被加上“资产阶级”的定语,学术权威前面则要被加上“反动”二字,而且随时可能被安上什么罪名遭受批评、批判、下放甚至劳改惩罚。

当时许多知识分子的人格、尊严、权利、工作是没有保证的,因而他们时常处于恐慌和忧虑之中。

二是当时社会上最受重视(吃香)的是从战争年代过来的革命干部和工农干部,有些人在对大学的接管中担任了各级学校的领导职务,并且引发了反右运动中的一些问题,比如党政不分、外行领导内行、党员教师与非党员教师权利不平衡等。

而经过各种运动的“洗礼”,可以说已经没人敢对教育理论的是非提出任何异议和质疑了,有些人甚至失去了基本的是非评判能力,以为知识分子真的负有原罪,失去精神的根基。

三是在教育为政治服务(未必以1957年提出时为限,其思想在较早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时期”已经显现)的思想指导下建立的教育体制,是自上而下、以行政命令为基本方式的行政化体制。

这种“一切行动听指挥”的“遵命办学”体制,在将教育管起来的同时,也将教师和学生管起来了,使他们没有了追求教学和学习自由的条件,没有了大学教育中必须的质疑和批判精神。

恢复高考制度及改革开放政策,使大学重新充满了活力和希望,上世纪80年代初期提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曾经使人们欢欣鼓舞。

其时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以及进行的一些实质性教育体制改革举措,使原来处于地下或边缘状态的教育本性开始复活,并且成就了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的一段黄金时代。

然而,由于没有对“文革”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彻底的反思,致使其时进行的一些改革,在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的情况下,便突然停了下来,使教育思想退回到以前的状态。

上世纪90年代初出现的市场经济潮流,使高校的经济利益追求合法化,教师“下海”、学校“创收”成为一时的潮流。

而高校在招生、收费方面的“双轨制”,使大学中的教育活动直接与经济利益挂钩,大学开始逐步市场化。

而其后的高校扩招和上学收费,使高校可支配的资金数量巨大,也相应地加快、加深了高校堕落的速度和程度,使大学明显地市场化、功利化、庸俗化。

这种现象的更深层次发展,是大学中的权力腐败、学术腐败事件层出不穷。

而随着腐败程度的不断加深,人们对大学的负面评论也在升级,由过去的市场化、功利化、庸俗化,上升为官僚化、衙门化、权贵化,以至于有学生在网上贴出“母校,我看不起你”的文章。

教育从为政治服务变成了既为政治服务又为经济服务。

令人深思的是,高校的腐败与品格堕落,却是在高校高调声称要“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口号声中发生的;而一些大学校长则一边高喊要培养创新型人才,一边却在竭力捍卫行政化体制。

难道他们真的不明白,在行政化、功利化的体制中,是根本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创新型人才的。

在我国现代大学的历史上,实质性的变革有两次:一次是清朝末年的“废科举、兴学校”,一次是解放后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建立。

第一次变革完成了由封建教育向现代教育的转变,经历了60多年,实现了我国教育的现代化转型。

第二次变革也经历了大约60年时间,但其结论还很难确定。

因为在这期间教育的形态和条件虽发生了显著变化,但教育的实质性进步却不明显。

比如:作为封建思想的“升官发财”、“望子成龙”等观念,不但没有退出教育领域,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几乎成为普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精神底色。

而在教育现实运行的体制中,还存在着许多被称之为封建的东西,比如:家长制、一言堂、官僚主义、权力过于集中等。

这些现象及其背后依据的思想和逻辑,与当今国际上一些现代理念和方法,如充分体现公民权利、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办事制度相比,很难说是先进的。

而正是这些思想和制度,影响了教育价值和意义的实现与发挥。

我们现在面对的问题是:影响教育发展的封建思想消除了没有,或者说我们意识到这个问题了没有

社会应该为此做哪些努力

而谁,才能在行动上解答“钱学森之问”呢

封建主义、封建社会有无普遍性的争论,在国际史坛上一直持续不断,近年来在国内亦有所反映。

本文拟从为什么中国和西欧都有封建社会,如何才能合理地比较中国和西欧封建社会的情况,如何理解封建社会的发展问题等方面,论述中西学者关于封建社会理论的异同。

一 封建在中国并不陌生,它指的是西周时期(前1066—前771年)周天子对同姓诸侯和异姓诸侯的分封。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载,“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

这种分封大约是把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都分赐给受封者,即所谓授民授疆土。

诸侯还可以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下一级的卿大夫,于是以土地为枢纽,形成统治者之间的多层等级连锁。

他们彼此之间互有权利义务,主要是受地者要向赐地者纳贡服役(包括兵役)[1]。

无论对于西周封建以何种解释,但它是中国本身所固有的一种政治制度则是没有疑问的。

这种制度到了春秋战国之时(前722—221年)逐渐变化,难以维持。

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废封建而置郡县,一般以为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封建制度遂告结束。

秦废封建之后,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仍不断有分封诸侯王之事,不过这种封建,诚如后来王通所言,“至景帝令诸侯王不得治民补吏,而汉置内史以治其地,则封建之地,悉为郡县矣”[2]。

但关于封建郡县孰优孰劣,哪个更能使统治长治久安的争论,在中国历史上却是一直不断。

争论的各方,都是把封建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看待的,并未涉及封建制下的社会、经济内容。

著名的柳宗元的《封建论》,也只是指出古代封建制度的出现,是和氏族、部落势力的存在相关的,不一定完全是人为的结果。

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开始接受西方文化,了解到有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

严复(1853—1921)译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把feudalism译为拂特之制,是为音译。

后来他翻译爱德华•詹克斯的《政治制度史》,就把feudalism译为封建之制。

严复在这里是经过研究的,因为这里说的是社会发展阶段,他以为由唐虞以迄于周,中间二千余年,皆封建之时代。

很显然,严复认为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和西方的feudalism是十分相似的,是可以类比的,所以他才把feudalism译为封建[3]。

从严复起,中国的许多知识分子,已不再把封建单纯理解为一种政治制度,而是兼及其社会、经济内容。

20年代末,陶希圣著《中国封建社会史》,主张周代的中国即是封建社会,春秋之际,封建制度开始分解,但封建的自然经济则一直延长到1500年[4]。

陶希圣对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土地制度、庄园制度、农民状况、分封制度等都作过分析。

不久,瞿同祖又写成《中国封建社会》。

瞿氏是以西方封建社会的理论来比照分析中国的封建社会的,他以为封建社会之综合的要点是土地所有权的有无和主人与农民的关系。

“封建社会只是以土地组织为中心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阶级社会而已”[5]。

这时正值中国社会性质大论战的时期,虽然对中国社会性质的看法各有不同,但已有不少人把封建作为一个社会来认识,而不再是一种单纯的政治制度了。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史学界确立了中国社会发展阶段中有封建社会的认识,对于封建社会的内容,则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予以详细的研究和阐述[6]。

如果说封建是中国所固有的,可是它在西欧却是后起的。

中世纪的西欧人并不知道有我们今天所说的封建制度,更没有说过什么封建政府、封建社会之类的言词。

现在西方史学家所说的feudalism的内容,中世纪时在西欧只是零碎地存在着,各地多有不同,记载它的习惯法更因时因地而异[7]。

16世纪法国法学家开始研究封建,所依据的主要是一种封土之律(Libri Feudorum),该律乃12世纪编定的隆巴第地方(意大利北部)的习惯法,记载着关于封臣以服军役为条件领有封土及其相关权利义务等[8]。

17世纪英国法学家斯佩尔曼也依据隆巴法,研究过英国的封建制度,所以才有是斯佩尔曼等人发现了封建主义的提法[9]。

当时这些学者认为封建只是一种法律制度,因为封建法中的财产权利和罗马法的规定十分不同,于是产生了封建制度是源于罗马抑源于日耳曼的争论。

18世纪的西方学者仍视封建为一种法律制度,如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在“封建法律”的题目下,分析了西欧的封建制度,涉及封君封臣关系、采邑制度、农奴制度等[10]。

亚当•斯密则认为封建法律是领主统治权、裁判权,其推行原是为了加强王权,但结果王权并未加强,领主权力依然过大,形成了封建等级制[11]。

这时正是西欧启蒙思想发扬、批判旧制度的时代,封建渐被等同于贵族统治,是剥削、压迫的根源,表现为各种领主特权、农奴制残余、分裂混乱等,所以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才有了废除封建制度的决定。

19世纪西方的学术发达,对封建的各个方面,如封君封臣关系、封土制度、庄园农奴、马克公社,封建城市等,从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角度进行研究,做出了许多概括,取得了不少成绩。

这时出现了feudalism一词,用以指称封建制度。

但史学家对封建主义与封建制度,仍多从政治、法律方面认识,讨论。

到19世纪中期,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提出了生产方式、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概念,用以划分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由此产生了封建生产方式、封建所有制等。

这些理论也不断得到学术界的承认,有所发展。

20世纪30年代末,马克•布洛赫写《封建社会》一书,对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分析。

他虽然主要仍从政治制度方面、封君封臣关系等方面分析西欧封建,但他视野广阔,也分析了社会经济、庄园农奴等内容,无疑受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些影响。

布洛克可说是西欧封建学说的集大成者,他的著作奠定了后人了解西欧封建社会的基础。

后来苏联史学家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对西欧封建主义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建立封建社会形态学说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

综上所述,无论中国和西欧,对自己的封建的理解,都有一个把它先当作法律、政治制度,后当作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过程。

不过关于这个问题的认识直到现在也并不统一。

西方的大多数史学家仍然把封建当做中世纪西欧的一种特殊的政治法律制度,强调其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1)封建主义之间形成了特有的封君封臣关系;(2)形成了与封君封臣关系相适应的封土制度;(3)国家权力衰落,各封君在其领地内取得了独立的行政司法权力。

正是由于强调了这一特殊性,封建主义的普遍性在一些人那里就成了问题。

他们以为封建是西欧的特有产物,世界其他国家是没有封建制度的,从而否定了封建主义的普遍性。

中国的封建虽然是固有的,但对它的深入研究无疑是在当时先进的西方史学思想影响下进行的,所以中国学者大都认为中国存在有类似西欧那样的封建制度、封建时代。

齐思和先生写《周代锡命礼考》、《封建制度与儒家思想》,对中西封建的政治、经济、社会诸方面,进行了对比研究,指出二者相去不远。

“盖人类文化之发展,虽迟速不同,质文各异,然所循之途径,则大致相同”,他还引庄子的话说,“庄生有言,‘自其异者观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吾人亦惟有自其同者视之而已矣”[12]。

解放以后的新中国的史学家,则较一致地主张历史发展中有一个独立的封建社会形态,有一个封建时代。

这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各国历史上都是共同的,只是封建社会存在的时间在各国有所不同而已。

台湾学者杜正胜却认为,周人封建的本质,乃是继攻伐征服之后的武装殖民,所以唯物史观的封建制与传统的封建不相干[13]。

西方学者对中国封建的认识,各有不同。

一派是认为中国无封建的,这就是东方专制主义的说法,不过现在它已经不大风行了。

另一派是主张中国历史上有封建的。

虽然他们对封建的认识多为政治和法律上的封建主义,但仍在中西之间找出许多共同点。

美国汉学家卜德以为封建主义适应于前近代中国主要是指经济而言,不过政治上的封建主义中国也有,就是周代(作者定为1122—256B.C.,包括春秋战国时代),而魏晋南北朝时期(作者定为221—589年)则被认为是准封建时期[14]。

顾立雅也认为,古代中国有许多和中古欧洲相似之处,值得比较研究,布洛克关于封建主义之定义,几乎用不着改动即可应用于中国的周代[15]。

也有学者反对封建制度的普遍性。

安德森就是其中的一人。

他认为把封建的特征只概括为大地产和小农的结合而忽略其上层建筑如主权分割、封土制、封臣制等是不行的。

因为前资本主义形态都通过超经济强制而运行这些政治,法律的上层建筑已成为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本质结构,它们已直接结合在剥削剩余价值的链锁之中,因此不可能不通过其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来确定这种生产方式的性质[16]。

安德森过分强调超经济强制在封建社会中的重要性,认为封建剥削、封建生产只有通过政治暴力才能进行,实际上就是否认封建社会是一种经济形态,是违反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

其实超经济强制之所以存在于封建社会,是小生产者生产不发达,经济不独立所致,随着小生产者独立性的加强,封建社会中的超经济强制乃逐渐减弱,它不是封建生产的本质因素,不能对它有不适当的估价[17]。

总之,如果认为封建是一种社会形态,是大土地所有制和小生产的结合,是农民和地主对立的社会,那么它的普遍性就是没有疑问的,中国和西欧都存在过封建社会,有过封建时代。

即使从政治、法律制度方面理解封建主义的西方学者,也有不少认为中国历史上依然存在过封建时代,有过封建社会,不过他们大都把这个时期定为周代至春秋战国时期,把它看的较短而已。

只有极少数人才强调西欧封建的独特性,认为世界上其他地方没有封建制度的存在。

二 把中国和西方的封建社会拿来进行比较研究,无论中外的历史学家,都有许多人进行过,这里只就西方学者的一些方法问题提出讨论。

西方的学者大致可分为两派。

一派我以为是拿现代的西方社会,起码是近代的西方社会来和他们所认为的过去的中国做对比,由此指出中国社会如何落后、古怪。

东方专制主义说就是其典型的代表,不过现在相信它的人已经不多了。

韦伯的比较也属于这一种,他说中国只有追求赢利的资本主义而没有合理的资本主义即为一例,下面我们还可举韦伯的另外几个论点。

韦伯从现代西方的法治社会观念出发,认为中国的法律乃是个人的专断,缺乏理性的管理和司法,全是家长式的处理方式。

法律中只有刑法而私法(民法)极少有个人的自由权等[18]。

可是当代的一些美国法学家和韦伯的观点不同,他们比韦伯更了解中国历史上的法律,也更了解西方式的法治,所以他们指出“充分发达的法治的制度性机制是近代的产物”[19],他们在人治和法治的冲突中,并不完全强调法治。

“法律的判决最终是人的判决,判决更多地是受法官个人偏见而不是正式法律的影响”[20],所以他们赞赏中国历史上的更多地依靠调解而不是依靠诉讼来解决纠纷的办法,认为这一传统应该保持。

中国古代也并非没有民法,汉代的契约关系已十分发达,其应用的范围十分广泛[21]。

我想还应该指出的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也是近代欧洲的产物,不惟中国古代没有,就是西方的古代和中世纪也是没有的。

韦伯承认中国古代发展出发达的官僚制度,但他却拿西方现代的官僚制度来和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相比较,说“中国官僚制的精神是与公共负担的制度相关联的,而西方的官僚制精神则随货币经济的变动而发展”[22]。

其实西方的现代官僚制度是学习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而后逐渐发展起来的,有人认为,直到18世纪,中国的官僚制仍然要比西方的进步[23]。

在这方面,韦伯就不如现在的艾森斯塔特认识全面,艾森斯塔特把西欧的专制主义国家和古代的中国国家都列为历史上的官僚帝国,而这种官僚帝国的特征即为传统与现代的政治组织、政治活动并存[24]。

奇怪的是韦伯在比较西方和东方的城市时,却举出的是西方中世纪城市,他指出西方的城市是一个特权团体,有自治权,有城市法,城市的居民也都有自己的特殊的组织,即行会等,而东方的城市则这些都是没有的[25]。

可是韦伯也知道,西方城市的自治只是短期的现象,到了专制王权时代,西方国家的权力日益强大,城市自治也就日益衰微[26]。

我们在这里不拟论证东方与西方城市之异同,只想指出,西方中世纪的城市,并无那么多的特权与自由,它仍是受封建国家、君主、贵族主教控制的城市。

并不是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而也许倒是乡村的空气使人自由。

资本主义、资产阶级并不是从城市中产生,而也许倒是从乡村中产生的。

西方中世纪的城市,依然是一个封建的城市。

另外一派西方学者则是拿西方的feudalism来和中国的封建相比较,以西方的封建为典型来看中国有无与之相同的情况。

前述柯尔本的书即是明显的例子。

他们先对西欧的封建制度做出概括,然后拿其他国家的封建与之对比。

卜德由之以为中国的周代符合西方的静态的封建主义,魏晋南北朝则较符合动态的封建主义[27]。

顾立雅也是以西方的封建为标准,说西周类似西方的早期封建主义,春秋则是晚期封建主义[28]。

艾伯哈德认为中国从周代直到纪元前250年是封建主义时代,说当时是农业社会,统治阶级划分为一些等级,互相有权利义务等,这也是西方的标准[29]。

他主张从中国统一之后,即进入绅士社会,而不再是封建社会了。

但我们应该注意到,西方学者把封建作为一个政治、法律制度概括时,所依据的主要是狭小的罗亚尔河、莱茵河之间地区9到13世纪的材料。

用这些有限的材料概括出简单的封建主义的理想典型[30]。

这一时代,是原始的日耳曼人开始建立国家的时代,所以显得生产落后,文化荒芜,政治原始,被启蒙学家称之为黑暗时代。

后来封建渐被赋予一个社会,一种经济形态的意义,于是依附关系的统治,庄园制,农奴制,自然经济,中央权力衰落甚至无国家等便被当做西欧封建社会的特征,其实我以为它只是一个过渡阶段,即日耳曼人的经济政治等组织成长而未成熟的阶段,不宜视作一个社会的典型阶段。

我以为,封建社会由于其生产力低下,发展缓慢,所以不可能太短,而应该长一些。

西欧的封建社会,不应截止于15世纪,也不应截止于17世纪,而应该截止于18世纪。

现在人们往往认为哥(转载自中国教育文摘,请保留此标记。

)伦布一航行,东、西方就连成一片,资本主义在西方就冉冉升起,教科书上也说的尽是资本主义萌芽,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之类。

其实西欧的进步远没有这么迅速。

直到工业革命以前,西欧主要仍是一个落后的农业社会。

资本主义只是在西北一隅有所萌动,但在西班牙、意大利却日渐衰落。

17世纪西欧发生了经济危机,人口减少,疾疫流行,农业停滞甚至倒退,工商业在有的地方也出现危机[31]。

在政治方面,更是到处充满了封建的统治。

19世纪中期托克维尔写成的《旧制度和大革命》,认为18世纪的欧洲,各地都充满了封建特权,教会的贵族的各种土地,人身及司法,行政权力,对人民形成沉重的剥削和压迫,“而且它们在欧洲的大部分地方,比法国沉重的多”[32]。

英国虽然革命了,但恩格斯说,在1688年政变之后,英国资产阶级方才成为统治阶级的微末的得到承认的一部分,依然是贵族地主的统治[33]。

至于东欧,则16—18世纪是封建统治的时代,更是没有疑问的了。

这并非什么新观点。

法国史学家、中古史权威勒高夫曾撰有一文,名曰《主张一个扩大的中世纪》,论证西欧中世纪应该延长。

他的理由大致是,(1)文艺复兴不能算是中世纪和近代的分界,从古代到近代中间有多次文艺复兴。

如8、9世纪的加洛林文艺复兴,12世纪的文艺复兴;大文艺复兴,在意大利为12—14世纪,在欧洲其他地方为15、16世纪;后来还有18、19世纪的文艺复兴;(2)欧洲的基本社会结构,从4世纪到19世纪一直未变。

拿马克思的封建生产方式来说,也是从罗马灭亡直到工业革命;(3)其他的文化方面的内容还有如,基督教在意识形态中的统治,一直延长到19世纪;英、法国王具有神奇的治疗瘰疬病的功能,也一直到18世纪;把社会划分为教士、贵族、第三等级的三等级论,也是到法国大革命为止。

所以勒高夫主张中世纪应该分为早期中世纪,4—9世纪,是古代世界衰落,封建制度形成时期;中期中世纪,10—14世纪,为大发展时期;晚期中世纪,14—16世纪,危机时期;封建制衰落期,亦即旧制度时期,从英国革命到法国革命[34]。

村民代表会议怎么开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是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许多村务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来讨论决定。

但是,村民代表会议究竟该怎样开

应该议论哪些事项

议事的程序有哪些

这些问题在许多地方并没有明确的答案。

四川省彭山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彭山县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对如何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做出了具体规定,现将相关条文摘登如下,供各地参考。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

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决定召开。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村民会议授权,讨论决定下列事项:讨论修改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草案,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二)讨论决定本村的全年工农业生产计划及主要措施;(三)讨论决定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审查重要经济合同;(四)审查全年财务收支预算和上年财务收支决算,审查村务、财务公开内容;(五)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讨论决定乡镇统筹的收缴方法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审查村提留、集资款的收缴、使用和义务劳动工的安排;(七)讨论决定集体财物的管理和使用;(八)审查人口出生计划指标的安排、落实;(九)讨论决定村级建设规划和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十)讨论确认“五保”对象,审查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十一)审议通过村民委员会个别成员的辞职报告,并在下一次村民会议上通报;(十二)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十三)审查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会议的议题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以由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名提出。

村民代表单独提出的议题须以书面形式报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列入议题;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议题,必须列入会议议题。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程序:会前准备1.村民委员会会同党支部共同研究会议议题,讨论提出解决议题的方案和保证措施。

2.提前2至3天,把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全体村民代表,以便村民代表有足够时间就会议议题征求所联系村民的意见。

3.做好会议文秘工作,包括草拟和印制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报告、表决的决定、会议文稿、会议的统计报表、会议记录簿等。

4.布置会场。

每次村民代表会应挂“××村第×届村民代表会议第×次会议”会标,设立主席台,安排好代表座位和小组讨论地点。

(二)会议议程1.清点参加会议人数。

村民代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能有效。

2.宣布开会。

由主持人报告本次村民代表会议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确认符合法定人数,宣布会议有效并报告列席人员名单。

3.报告上次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向参会代表汇报上次会议决定或决议执行情况,接受村民代表的监督和审查。

4.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

由会议主持人向村民代表报告本次会议的议题和初拟方案。

5.讨论和审议。

对会议的议题、初拟方案,要分小组进行讨论。

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可以自由地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讨论后由各小组综合、汇总代表的意见。

6.表决与通过。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需要决定或决议的议题进行表决。

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对重要议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二是一般性的议题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

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后方可生效。

7.会议小结。

由主持人对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安排工作。

(三)会议记录村民代表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记录人要真实、客观、全面地记录会议的全过程。

记录主要包括:1.会议的人数及组织情况。

2.会议的议题和主要内容。

3.会议讨论的主要意见。

4.会议表决的情况和形成的决定、决议。

村民代表会议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应对本次会议的资料(会议通知、工作报告、会议议题、会议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定、决议等)进行整理,并立卷存档,妥为保管,以备后查。

(四)村民代表会议做出决定或决议后,村民委员会必须尽快地以村务公开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公布和宣传。

村民代表应及时主动地把会议的决定、决议传达到联系户。

第十五条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原则。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策问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不得与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违背;保证上级行政任务的完成;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全局;保守秘密。

第十六条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问题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村民委员会在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时应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保证决定、决议的有效实施。

并将组织实施的情况在下一次村民代表会议上报告。

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由村民委员会及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完)

河南大学有哪些知名校友

(一)文史(34人)27、冯友兰:著学家、文史学家。

1918年毕业于北京哲。

先后在预校和中州大学执教六年,出版专著2部、发表学术论文16篇,为中州大学文科各系的建设作出很大贡献。

1944年,到荆紫关河南大学流亡办学地为学生作报告半月之久。

28、董作宾:著名甲骨文家、史学家。

192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语言学研究生专业,历任中州大学文科讲师、国立第五中山大学教授,为河大考古专业的发展贡献很大。

1928年起相继担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院士、副院长。

著有《殷墟文字甲编》、《殷墟文字乙编》、《殷历谱》等书,发表甲骨文学术论文一百余篇。

29、白寿彝:著名史学家。

1929届河南中山大学文科毕业生,历任南京中央大学、云南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教授。

1949~1998年任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主任,兼任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史学会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全国人大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长期兼任河南大学北京校友会名誉会长。

著有《中国通史纲要》、《史学概论》、《新编中国通史》、《史学新论》、《中国史学史》等。

30、徐旭生:著名哲学家、史学家。

1919年巴黎大学研究生毕业,担任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法语、哲学史教授。

1921年赴京,历任北京大学教务长、北京师范大学校长。

新中国成立后担任中国科学院研究员。

31、蒙文通:著名史学家。

1930~1935年执教河南大学文学院,任中国古代史教授。

40年代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

后长期任教于四川大学,新中国成立后,兼任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学术委员。

32、石璋如:著名甲骨文学家、史学家。

1932届河南大学文学院毕业生。

1935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评议研究生毕业,留院从事甲骨文研究,历任研究员、院士。

后旅居台湾,著有《殷墟建筑遗存》、《殷墟墓葬》、《考古年表》、《中国的远古文化》等书。

在台湾发表《河南大学与考古事业》(1976年)、《照林(尹达)与侯家庄1001大墓》(1995年)。

33、尹达:著名甲骨文学家、史学家。

本名刘耀,与石璋如徐敬参一起参加殷墟发掘。

1932届河南大学文学院毕业生,1935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学研究生毕业,历任延安中共中央出版科科长、北方大学教授、华北大学教务长、中国人民大学研究部副部长、北京大学副教务长、全国政协委员。

当选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学部常务委员。

著有《中国原始社会》、《中国新石器时代》、《十年考古》等。

34、周而复:著名作家和书法家。

1932年入河南大学中文系学习。

主要著作有长篇小说《白求恩大夫》、《上海的早晨》等35、高亨:著名教授,古文字学家、先秦文化史研究和古籍校勘考据专家。

1924年考入北京大学,1925年秋考入清华大学研究生院,以梁启超、王国维为导师。

1926年毕业任教,历任河南大学、东北大学、武汉大学、齐鲁大学教授等。

1967年后不再任教,专门从事古代学术研究工作。

完成了《诗经选注》、《诗经今注》、《楚辞选》、《上古神话》、《文字形义学概论》、《古字通辞典》等一批著作和论文,为我国古籍文献的整理做出了卓越贡献。

36、吴强:现代著名作家。

1936年在河南大学教育系读书。

1937年,离开母校,从事战地革命文学创作。

代表作:《红日》、《堡垒》等。

37、姚雪垠:中国现代著名学者型作家。

1929年考入河南大学法学院预科,后从事中共领导的地下组织活动,辗转北平,1951年,回到开封重当专业作家。

创作了长篇历史小说《李自成》及《重逢》、《戎马恋》、《母爱》、《春到前线》等小说和报告文学《战地书简》、《四月交响曲》等。

38、王实味:文学家。

1923年到预校读书。

1930年在上海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和小说翻译。

1942年延安整风,他发表的《野百合花》受到批判。

39、邓拓:著名文史学家、新闻学家。

1937届河南大学经济系毕业生。

在校期间曾出版专著《中国救荒史》,受到中外学术界注目。

后历任《晋察冀日报》社总编辑、《人民日报》社长兼总编辑、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

著有《燕山夜话》、《三家村札记》等。

40、张邃青:历史学家。

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

1927年8月到到校任教直至去世。

对中国古代史颇有研究,且成果卓著。

特别是抗战期间坚持学术研究,写出《伏牛山中之蛮族》,又写了《嵩山专著书目考》。

1957年当选开封市副市长。

1963年任开封市文物保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64年被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南省史学会会长、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41、张长弓:曲艺学家。

1929年考取燕京大学国学系研究生,主攻中国文学史和河南民间曲艺。

1942年来校任教,教学之余主要从事河南曲艺研究。

著有《鼓子曲言》、《河南坠子书》、《中国文学史新编》、《张长弓曲论集》等。

42、郭绍虞:语言学家。

1923年到中州大学任教。

后到武昌中山大学、北京燕京大学任教。

建国后任同济大学文学院院长,院系调整到复旦大学任教。

著有《中国文学批评史》等。

43、萧一山:著名历史学家。

毕生致力于清史研究。

1923年出版《清代通史》。

1935-1938年任河南大学教授兼文学院院长。

1948年赴台任教。

44、姜亮夫:文史学家。

1927年清华大学研究生毕业。

后受河南大学国文系教授,讲授中国文学史。

解放后,在杭州大学任教授,出版敦煌学、历史、语言、楚辞学等相关著作几十部。

45、李嘉言:古典文学研究家。

早年在省立河南大学预科读书,1930年就读于清华大学文学院国文系,师从闻一多、陈寅恪等著名学者。

1947年-1967年到河大任教,曾任中文系主任,主持《全唐诗》的改编工作。

主要著作有:《汉魏六朝文学史》、《楚辞选注》、《唐诗丛考》等。

46、朱芳圃:甲骨文、古文字学家。

1926年考入清华大学研究院,师从王国维。

1931年、1939年至退休在河大任教。

著有《甲骨学文字编》、《甲骨学商史编》、《殷商文字释丛》、《中国古代神话与史实》等。

是的同学。

47、苏金伞:著名作家、诗人。

1924年考入河南体育专科学校(今河南大学体育学院前身)。

1939——1942年、1945-1948年在河南大学任教。

在他的第一部诗集《无弦琴》,热情讴歌中原儿女反抗侵略的奋斗精神。

解放战争中,其诗歌贯穿着“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的呼喊。

1948年与嵇文甫等进步师生奔赴解放区,参与创办中原大学。

解放后到省文联工作。

48、李白凤:著名书法家、篆刻家、作家、诗人。

1933年考入北平国民学院国文系,1936年毕业,专门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出版诗集《风之歌》、《南行小草》,话剧《卢沟桥的烽火》,短篇小说集《小鬼》、《马和放马的人》等。

1954年任河南大学中文系教授。

执教期间发表诗、词、论文200余篇。

49、任访秋:著名文学家。

1929年考入北师大中文系,1933年考去北大研究生,深受钱玄同、周作人、胡适影响。

1940年受聘河大文学院。

主要开设中国文学史、国学概论、现代文学、古代散文选、文艺学等课程。

著有《中国近代文学史》、《中国近代文学作家论》、《中国近代文学大系.散文卷》、《中国古典文学论文集》等。

50、于安澜:文学家、书法家。

1924年入河南大学前身中州大学文史系学习,得到了冯友兰、郭绍虞、嵇文甫、董作宾等诸多名师的悉心指导。

1932年考入燕京大学研究院国学研究所读研。

1946年回母校任教。

著有《汉魏六朝韵谱》、《诗学辑要》、《古书文字易解》等。

51、孙作云:历史学家。

1931年考入复旦大学文学系,1932年考入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师从闻一多。

1936年考入清华大学研究员文科研究所,仍师从闻一多。

1950年发起创办《历史教学》杂志,任编委,这是我国建国后最早的史学刊物之一。

1956年院系调整后执教于开封师院。

主要从事楚辞、诗经、民俗、神话等研究,论著等身。

52、胡雄定:外国语言学家。

1927年毕业于国立东南大学外语系。

1950年任北京中法大学外语系教授,1957年跳入开封师院外语系。

在河大执教47年,精通英语,兼通法语和俄语,学术功底深厚。

30年代著有《英语习语用法例解出版后享誉国内》,《英语成语用法详解》亦产生重大影响。

更难能可贵的是,87岁之后出版四本专著,近三百万字,是河大教授中晚年出版著作最多的一位英语语言文学家。

53、刘炳善:萨士比亚研究学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国际莎士比亚协会会员,中国莎士比亚研究会理事,中国译协资深翻译家,外国文学专家,河南大学外语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

54、胡思庸:著名历史学家。

1946年考入河南大学农学院园艺系,1948年转到文学院历史系就读。

1951年2月毕业后留河南大学任教。

历任开封师范学院讲师,河南大学教授,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河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第二、三届副主席,河南省历史学会第三届会长。

55、高文:著名的金石学家,唐代文学专家,教育家,诗人,尤其对汉代碑刻的研究卓有成就。

1951年到河南大学中文系任教,先后讲述过现代文学、文艺理论、历代散文选、中国文学史等课程。

1953年中文系中国古典文学主页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河南大学首批硕士学位授予点,高文任为导师。

56、华仲彦:193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国文系。

1955年到校任教。

长期从事诗词创作与研究,著有诗集《华钟彦诗词选》、文集《东京梦华至馆论稿》、《诗歌精选》等。

57、赵俪生:历史学家。

1935年考入清华大学外语系,后转到哲学系。

1947年经傅斯年介绍到河南大学任教。

1948年跟随嵇文甫等进步师生前往解放区积极组建中原大学。

之后曾在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编译局、山东大学任教,1957年到兰州大学任教。

早年从事苏联文学翻译和革命文学创作,以冯夷等笔名发表过不少译作、剧本和小说。

后专于中国土地制度史和中国农民战争史。

晚年专攻先秦文化,探讨中国文化的源头。

先后出版着作16部,发表论文200余篇。

58、张明旭:1948年12月任河南大学文学院教授,1950—1982年任外语系主任。

有专著《现代汉语语法》、文学译著《三人同舟》,1980年—1985年任第四届开封市政协常委。

59、赵帆声:河南著名诗人,河南大学教授,河南大学出版社社长。

著有《古史音释》。

60、郭人民:历史学家。

1946年考入河南大学历史系,毕业后留校任教。

先后担任中国古代史教研室秘书、中国古代史教研室主任、河南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所长、河南省高等院校古籍整理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历史文献学会理事等职。

温州名人(20个)

孙诒让:清代语言学家,第一个破译甲骨文的学者。

  张璁:明朝嘉靖年间任朝廷首辅,世称『张阁老』。

  刘英:革命烈士,生前为浙闽省委书记及中共中央华中局委员。

  项乔:项乔号东瓯(瓯东),明朝嘉靖年间(即1529年2月)在由张璁、霍韬主持嘉靖已丑会试中名列第二。

后任广东参政,著《瓯东录》集温州文史掌故。

  王季思  戏曲家、教育家 (1906—1996),名起,瓯海人。

东南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浙江、广东任教职达70年。

生前为广州中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并任中文系和戏曲研究所主任、古文献研究所所长等职。

出版有《西厢记校注》等专著30余种。

  戴家祥  文字学家(1906—1998),字幼和,瑞安人。

曾入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师从王国维,治经学和古文字学。

在金文研究方面成果斐然,所主编的《金文大字典》为我国当代金文研究集大成之作。

生前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姜立夫  数学家、教育家(1890—1978)苍南人。

早年留学美国,获数学博士学位。

回国后,在南开大学创办数学系,为中央研究院院士。

建国前夕,弃任台湾中央研究院数学研究所所长职。

后回大陆,任广州岭南大学、中山大学教授,是我国现代数学奠基人之一。

有《罗巴切夫斯基几何学初步》等译著。

  洪氏闾  寄生虫病学家(1894—1955),乐清人。

早年留学德国,专攻寄生虫病学,获日本九州大学医学博士。

回国后,在北京、南京、四川、江浙一带医学院校任教职和从事研究工作,对寄生虫病研究和防止有卓越贡献,其所创的“洪氏钩虫测量法”至今世界通用。

生前为浙江省卫生厅厅长兼浙江医学院院长,有《病理学总论》等专著。

  张肇骞  中科院学部委员、植物学家(1900—1972),瓯海人。

东南大学毕业,留学英国,回国后,长期在北京、浙江、江西、广西、广东等地高校任教,或从事科研工作。

生前为广州华南植物研究所一级研究员、代所长。

悉心于植物分类和区系研究,为发展我国植物科学和开发亚热带植物资源作出贡献。

出版有《中国植物志》等专著多种,翻译论文20多篇。

  张淑仪  中科院院士 声学家1935年出生于温州城区,女。

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

现为该校声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

其“光声热波成泵”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出版有《叉指换能器激发表面声波的生长特性》等论著。

  潘怀素  (1894-1978),乐律研究专家,永嘉人。

早年留学日本、德国、获博士学位。

回国后,当过记者、大学教授。

酷爱音乐,从文学翻译工作转向研究隋唐燕乐和民间乐律,其研究成果二十三不等分纯正律,开乐律研究新路。

  夏承焘  词学家,(1900-1986),字瞿禅,号瞿髯,温州城区人。

早年在温州省立十师毕业,先后在浙江大学、杭州大学等校任教职60多年。

毕生以考信求实的态度研究词学,并取得卓越成就,被誉为一代词宗,蜚声海内外。

有《唐宋词人年谱》等专著。

  方介堪  金石家(1901-1987)又名岩,泰顺人。

曾在上海美专任教职。

以刻玉印驰名沪上,先后治印二万余方,郭沫若评其印章炉火纯青'。

生前曾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理事等职。

  郑曼青  书画家(1902-1975)名岳,自号曼髯,别号玉井山人,温州市区人。

擅诗、书、画、医、拳,人称五绝老人,长期在大陆和台湾高等文化艺术院校任教职。

书画作品多次在台湾、东南亚及美、法等国展出,有画圣、东方水墨画大师之称。

  苏步青  (1902-2003)平阳人。

数学家、教育家。

1935年中国数学会发起人之一,《中国数学学报》主编。

创办《数学年刊》。

中国数学会名誉理事长。

博士生导师。

中国科学院院士。

日本创价大学名誉博士。

创立微分几何学派。

发理苏锥面和苏链。

著有《射影曲线概论》、《射影曲面概论》、《射影共轭网概论》、《仿射微分几何》、《苏步青数学论文选集》(英文版)等。

获国家级嘉奖多种。

曾任复旦大学校长。

现任复旦大学名誉校长、民盟中央名誉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

  夏鼐  中科院学部委员、考古学家(1910-1985),字作铭,温州城区人。

早年留学英国。

获埃及考古博士学位。

一生从事考古研究,历任中国科学院考古所所长、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国家文物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对新中国考古学的建立有不可磨灭的贡献。

英、德、美、意等国最高学术机构分别授予院士称号。

毕生论著丰富,已发表的论文有 224 种,出版有《考古学论文集》等专著多种。

  赵超构  现代新闻界泰斗(1910-1992),笔名林放,文成人。

毕业于上海中国公学,历任《新民晚报》主编、社长,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会长,建国前后曾受到主席七次接见。

生前出版有《延安一月》等著作多种。

  叶芳  永嘉沙头(1911-1986)革命家,1930年黄埔军校第七期毕业,曾任国民党中央军校大队长,1949年率部起义,温州和平解放。

  南杯瑾  学者1918年出生于乐清。

长期从事儒、释、道一教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1919年去台,曾任美国维吉尼亚州东西学院院长兼加拿大多伦多中国文化书院院长。

出版有《禅与道概论》等几十种专著。

  谷超豪  (1926-)温州人。

浙江大学数学系毕业。

苏联莫斯科大学博士。

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教授、数学研究所所长。

曾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三、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五届全国政协委员,八届全国政协常委。

曾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和教育系统劳动模范。

专长数学,在微分几何、偏微分方程和数学物理三个领域都有重要研究成果。

有学术论文110余篇,专著《经典规范场理论》,《齐性空间微分几何学》和《孤立子理论和应用》(合著)等。

  赵万龙  (1984-)温州柳市人,著名作家,郑州师范大学文哲学系毕业,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教授、数学研究所所长。

著有《宋元剑仙传》《东方战争日记》等名著  高铭暄  刑法学家1928年出生于平阳,祖籍玉环。

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总干事、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国务院学们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出版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等著作。

  陈光中  法学家1930年出生于温州。

北京大学毕业。

历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出版有《中国法律教程》等10余本专著。

  戴金星  中科院院士 石油气专家1935年出生于瑞安。

毕业。

长期从事煤生气领域研究,获国家十五科技工作突出贡献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现为北京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天然气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高级工程师。

出版有《天然气地质学》等专著8种,论文100余篇。

  施立明  中科院院士 细胞遗传学家(1939-1996),乐清人。

复旦大学毕业。

长期从事动物细胞研究,建立了具有我国资源特色的野生动物细胞库,对麂属动物核型进化和麂属一新种的发现,在国际上引起重视。

所著《以细胞遗传学方法评定辐射防护药的新程序》获全国科学大会奖。

生前为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研究员、所长。

  赵尔春  (1941-1964)爱民模范,温州水警区五好战士,国防部授予爱民模范称号,命其生前所在班为赵尔春班。

  吴启迪  同济大学校长1947年出生于永嘉,留学瑞士,获博士学位。

1980年,其制订的计算机字形国家标准,获电子工业部重大科研成果二等奖。

1998年荣誉感获全国十大女杰称号,现任同济大学校长。

  陈虬  晚清思想家、医学家(1851-1903),字志三,号蛰庐,祖籍乐清,出生于瑞安,晚年居永嘉城区。

光绪十五年举人。

在国内首倡创办利济医院和学堂,出版《利济学堂报》,为中医革新开创道路。

同时鼓吹变法维新。

著述宏富,惜多散佚,后人辑有《陈虬集》传世。

  陈黻宸  近代 教育家、学者(1859-1917),字介石,瑞安人。

光绪二十九年进士。

曾主编《新世界学报》。

一生绝大部分时间从事教育工作,先后在永嘉罗山书院、杭州养正书塾、京师大学堂、两广方言学堂、北京大学等处执教,著名学者马叙伦、许德珩、冯友兰等均出自其门下。

有《陈黻宸集》传世。

  宋恕  近代思想家(1862-1910),字平子,平阳人。

曾任山东编译局代理总办。

早年与章太炎共编《经世报》,立志为世界苦人立言。

其《六斋卑议》,对戊戌变法起推波助澜作用。

时与章太炎并称浙江两奇才。

有《宋恕集》传世。

  朱子常  温州黄杨木雕宗师(1874-1943)名阿伦,温州城区人。

其作品《济颠和尚》和《捉迷藏》先后参加近代国内外大型展览会,分别获南洋劝业会优胜奖和巴拿马赛会二等奖,首次为温州黄杨木雕在世界上赢得声誉。

  玄觉  唐代高僧(665-713),俗姓戴,字明道,永嘉人。

四岁出家,初于永嘉龙兴寺为僧,后于南国曹溪宝林寺谒见禅宗六祖慧能,留一宿,即悟无生之理,史称一宿觉。

所倡天台、禅宗融洽之说,为禅宗五大宗派之一。

有《永嘉集》、《证道歌》传世。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南宋乐清县人。

7岁就塾,天资颖悟,日诵数千言。

得中状元.  叶适  南宋哲学家、文学家(1150-1223),字正则,号水心,出生于瑞安。

淳熙五年进士第二名,官至兵部侍郎。

力主抗金,后被参劾夺职,归居永嘉城郊水心村,专事著述授徒。

在哲学、史学、文学及政论方面,均有贡献,为永嘉事功学派之集大成者。

有《水心文集》等传世。

  王振鹏  元,画家(约1278-1348),字朋韵,号孤云居一,温州人。

因囤艺出众,受元仁宗奖,官至漕运子户,长期在宫延作画,有机会接触御藏历代名画,以界画见入,兼工人物,曾奉诏作十妃岫,又画《大明宫图》以献,称神品。

传世作品还有《金明池龙秀图》等。

  刘基  (1311-1375),字伯温,温州文成县南田(旧属青田县)人,以辅佐朱元璋完成帝业、开创明朝而驰名天下。

他是中国历史上一位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文学家。

他在政治、军事、天文、地理、文学等方面有很深的造诣,著作有《郁离子》、《覆瓿集》、《写情集》、《犁眉公集》、《春秋明经》等书。

  谢庭循  明 画家(1377-1452)名德环,号乐静,永嘉人。

擅长山水画,入宫廷画院后,深得赞赏,获御赐笔精入神图章一方,开为锦衣卫指挥俭事,有《水光山色图》等名作传世,现藏日本:诗作《梦吟堂集》已佚。

  任道逊  明 书画家(1422-1503)字克诚,晚号八一道人,瑞安人。

12岁即以神童荐,入宫庭作书画供奉,官至太常寺卿。

擅画梅花和山水,时人评其画世在宋代大画家郭熙之上。

书法隽秀酒逸,别树一帜。

  赵士桢  明朝,火器研制家(1552-1611),乐清人。

官至中书舍人。

以毕生精力研制火器,发明掣电铳、迅雷铳、火箭溜。

其火箭溜在我国火箭发展史上,有创之功。

著有《神器谱》、《续神器谱》、《神器谱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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