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需法治与教育演讲比赛开场白和结束语.急急急
法制部门是公安重要务部门,主要职责1、各件的审核把关,2、负责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3、执法检查等内部监督,4、起草公安内部规范性文件,5、组织法制培训,6、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等等。
安全教育的主题班会结束语
感谢在座的同学积极表现,使这次主题班会开得很成功,希望能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增强我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让安全系着你、我、他;健康快乐的度过每一天,成长为国之栋梁。
谢谢同学们
同时希望,同学们从现在起可以学以致用。
安全健康成长。
文艺汇演主持人演讲稿
纷的焰火和欢快的乐曲新的一年向我们走来旧迎新之际,我们总是百感交思绪万千。
在新的一年,我们有许许多多的事情要做,有许许多多的任务要去完成,我们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
我和全体教职员工以最诚挚的心意、用最吉祥的语言祝福你们,也祝福每一位同学,祝同学们美梦成真,学习进步,身体健康
同学们,新年的阳光将洒在你们的身上,新年的春风将吹在你们的脸上,请坚信,我们将和你们同行,因为我们对你们的爱是那么深沉和执着!吴:没有松风的秋,雁去长空;没有飞雪的冬,乍暖还寒。
一夜高风凋碧树,凋不了青春不灭的火焰;满地余寒露凝香,凝不住你绝美的年华。
(迎娟上,立于舞台左侧。
话筒递与何) 娟:在这烛光与微笑构成的舞台,在这笑声与歌声汇成的海洋,在这永恒与温馨筑就的圣地,我们欢聚在一起。
(立于吴旁,话筒与芳) 何:光阴茬苒,我们即将迎来新的一年。
今天大家在这里欢聚一堂,迎接元旦的曙光。
这一刻是美好的,这一刻是温馨的,这一刻是充满激情的。
(话筒递与吴……xx学院2003年“走进春天”庆元旦、迎新春文艺晚会主持词(2003年12月)1(男1)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1)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男女合)大家晚上好
(男2)春风传喜讯、金猴踏歌来(女2)看,阳光灿烂,那是新年绚丽的色彩(女1)听,金钟朗朗,这是新年动人的旋律。
(男1)舞起醉人的红扇,我们从微山湖畔走来;敲响震天的锣鼓,我们从xxx山下走来。
展望未来前景灿烂,我们豪情满怀。
(男2)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全校师生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创建学院工作中取得了历史性的飞跃。
我们真诚的说一声“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辛苦了
”(女2)踏着时代的节奏,乘着创建学院的东风 带着新年的祝福,怀着青春的憧憬(合)让我们相聚在这美好的时刻(男1)xx学院2006年“走进春天”元旦文艺演出(合)现在开始
(女1)出席今天晚会的领导有:xx学院党委书记xxx同志xx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xxx同志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的光临表示最衷心的问候和感谢
2.朋友们,如果我们把今天的xx和十年前的xx做一个比较,我们不能不承认,我们的学习、生活发生了多么巨大的变化。
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一间间教室宽敞明亮,我们搬进了新宿舍、连上了电话和因特网,喜事一个连着一个,乐的我们嘴都合不上。
是呵,我们的学校建设蒸蒸日上,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6.金秋十月霞满天,那是咱勤劳朴实的xx人对家乡的火热情感。
金秋十月霞满天,那是咱聪明智慧的xx人对创建学院无比执著的信念7.近几年来,我们学校的校园文化搞的如火如荼。
9.每个人的青春只有一次,在即将绚烂的时候,有个女孩却悄然离去。
但是她并不孤单,所有的心灵紧紧相依。
没有哀伤的分离,分离也是相聚,不管身在何处,我们永远记的你。
10、欢腾的锣鼓敲起来,敲出满腔的喜悦,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甜蜜。
喜庆的秧歌扭起来,扭出满腔的幸福,我们的日子越来越红火。
13.在苍茫的大海里航行,不能没有指引方向的航标。
在新世纪的历史进程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我们党前进的指路明灯。
走进新时代,我们心潮澎湃,走进新时代,我们豪情满怀。
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校师生万众一心迈向新的时代。
请15. 青春是那么的火热,那么充满激情,犹如夏日的天空,总是高远而明丽。
我们是那样的年轻,那样的朝气蓬勃,欢乐是今晚的主题,我们将用欢乐来尽情演绎。
16.歌声悠扬,这歌声是我们对伟大祖国的深情祝福,舞姿优美,这舞蹈是我们对家乡、对学校繁荣的衷心祝愿。
让我们举起这欢乐的酒杯共同祝福新年的来临,迎接新年的曙光
结束语:《二十年后再相会》背景音乐起踏着青春的节拍,我们向春天走来,一路欢歌,一路笑语,万物在漫天风雪中欣然等待。
激扬着青春的风采,我们向春天走来,一路欢歌,一路笑语,万物在翘首期盼中安然舒怀。
走进春天,走进蓬勃的希望,每一颗青春的心都焕发出缤纷的色彩走进春天,走进时尚的动感地带,世界在我们眼前灿烂地舒展开来
中学生普法征文关于今日说法的
让每个孩子沐浴在法律的阳光下――纪念第二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崔丽 王海洲 王亦君 编者按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高瞻远瞩地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事实上,从“一五”普法开始到“四五”普法规划,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法律保护,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共同行动。
在第二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我们推出这一专版,根本目的即在于,通过宣传《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让贯穿于《宪法》核心的公民权利义务意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等基本法治观念,如春风化雨,点点滴滴沁入青少年学生的头脑和心中。
法制教育纳入教学体系 10月25日,北京。
一间普通的会议室内,来自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等部门的有关领导,正在召开一个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为主题的会议。
此次会议颇为引人注目的是,不仅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教育部部长陈至立、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团中央等高层领导悉数出席,与此同时,会议的内容还通过电视电话信号,传送给设在全国各地的分会场。
此次会议传递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信息:我国正在努力构建从小学到大学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
这非同寻常之举意味着,法律知识的学习被纳入到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内容,我国学生知识结构中法制教育比重大大增强。
不容回避的是,我国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令人忧虑。
一项调查显示,我国中学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基本了解分别只有24.7%和16.4%。
对此,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张潘仕指出,中学生对与其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这两部法律尚且知之甚少,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我国青少年法律知识水平、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仍有待全面提高。
我国青少年所占人口比重很大,各级各类在校学生达2.4亿多人。
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辨别是非能力较差,自控能力较弱,可塑性强,容易受到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青少年团伙犯罪和有组织的犯罪增多,暴力化的程度加剧,犯罪年龄也向低龄化发展,其中法治观念淡薄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正视现在是为了铸造未来。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日前,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意见》重点勾勒了我国法制教育体系的构成,即小学法制教育主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培养学生们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自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中专、职校和技校要突出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关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大学法制教育要突出现代法学基础理论和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的学习,掌握民事法律、市场经济法律与世贸组织规则基本知识,树立宪法意识、权利义务对等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
尤为重要的是,今后,法制教育状况将被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情况也将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同时,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也将纳入升学、招生、招工、参军考核内容。
有关人士认为,这份《意见》的下发,表明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被提升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高度。
这是建设一个法治国家的明智之举和战略之措。
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正在全国各地构建、编织。
司法工作者到教学第一线 北京市昌平区检察官房家燕还有一个职务,是学校法制辅导员。
她经常被邀请去中学讲法制课。
一次,房家燕到一所中学去讲法制课,刚走到校门口,看见一伙十五六岁的男学生围在一起,插腰瞪眼,有的还吵嚷着:“放学见,咱们没完,有你没我。
”房家燕正准备上前,这时铃声响了,学生们都集中到教室来听房家燕的法制课。
房检察官的心中始终无法放下那几个吵架的孩子。
她在讲课时特意举了学生因吵架动手酿成惨祸的例子。
她说,同学之间有矛盾要学会沟通,互谅互让,千万不能意气用事,大打出手。
这种一时头脑发热导致的后果不仅会给同学造成伤害,还会给学校、家长带来巨大创痛。
她语重心长地告诫说:“孩子们,无论什么时候,头脑中都要有‘法’这根弦啊
”房家燕的目光关切地滑过每一张学生的脸。
课后,那几个男生围过来,红着脸说:“阿姨,刚才您讲的这些中学生案例,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是违法犯罪,我们不想走上犯罪道路,那太可怕了。
现在我们知道该怎样做了。
”男孩们把手拉在了一起。
那一刻,房家燕感到,所有的劳累和担心都化做了欣慰。
这也使房家燕更加热心于法制辅导员这个“业余”职务了。
目前,像房家燕检察官这样的法制辅导员以及法制副校长正活跃在全国各中小学校里。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多由来自政法一线的人员担任。
他们具备良好的法律知识,可以利用学校特定的文化传播空间,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
在增强广大中小学生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及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的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已成为近年来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一道风景线。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目前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设置还有很多局限性,如工作缺乏计划性和针对性,工作方式和授课内容单一,缺少与学校有效的双向沟通、联系松散,法制副校长职责不甚明确等。
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说,因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自身工作十分忙碌,不可能每天在学校,少有时间接触学生,而且他们平时的法律工作重点并不一定是与未成年人有关,再者,由于他们的法制副校长职务并不固定,工作和职务的变动,都会影响学校法制教育的长期开展。
日前,海淀区教委经与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协商,共同推出了“中小学法律教师培训项目”,以着重培养中小学校自己的法律教师为目标,初步决定为海淀区每所中小学校培养一名法律教师。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未成年人权利义务法律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避免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及处理程序,使法律教师担当起学校法律教育及处理日常校园涉法问题的职责。
一位接受培训的老师说,我们接受了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再给学生们上法制课,就不会像以前那样现学现卖或照本宣科了。
“相信学生们的法制课会上得更加精彩。
”这位老师充满自信。
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采取适应青少年学生特点的、各种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才能易于为学生们接受。
学生们走出课堂,积极进行社会实践,开辟了普法“第二课堂”的广阔空间。
大连市育文中学的一堂法律常识课上,同学们经过一个月精心准备的模拟法庭开庭了。
这次庭审案例是关于如何认定正当防卫。
案件听起来专业性很强,但同学们模拟成控辩双方,不时援引刑法,争辩得十分激烈。
旁听的同学们被深深地吸引着,也都积极开动脑筋分析案情和对照法条。
像这样的模拟法庭课,正在课堂上越来越多地上演,它以直观性、参与性、鲜活性的特点,成为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法律常识的一种有效形式。
各种有声有色、丰富多彩的法制“第二课堂”在各地学校广泛开展。
有的学校利用课外活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扩大学生的法律知识面;有的通过开展学法用法征文、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加学生的参与程度,得到更多法制实践的体验;有的组织旁听庭审、参观监狱和劳教场所,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和当事人的现身说法,使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各地学校还结合实际,建成了一批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法律服务热线等,这些活动成为吸引广大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参加社会法制实践的新载体。
据介绍,自去年8月全国第一所青少年法律学校正式成立以来,全国很多地区已全面开展了青少年法律学校创建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经创建3000多所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培训青少年近400万人。
一项调查显示,中学生期待的学习法律知识的形式以主体参与性为主,如了解案例、模拟法庭、课堂辩论和同学讨论、参观展览等,比例高达70.7%。
对此,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研究员张潘仕分析认为,这说明学生希望能够在主体参与的形式下,积极主动地获取法律知识,使自己能够融入现实社会的实际中,把握在未来法制社会中的命运,这恰恰符合现实社会对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与培养的要求。
在广东省,开展了全省范围内的“四个一”系列活动:创作一台法制教育小品剧,组织一场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一次有奖征文比赛,编印一本连环画册。
共有800多万人次的学生参加了活动,小品剧在全省巡回演出100场,场场爆满。
在浙江省,则把校园文化活动作为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提高学生学法的兴趣和积极性。
他们一方面充分运用橱窗、黑板报、墙报等学校最常规的宣传阵地,普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组织学法兴趣小组,通过“红领巾法制学校”、“少年警校”、“青少年法律学校”等相对固定的法制教育基地,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夏令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在天津市,今年在全市中小学、中专职业学校学生中开展了“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征文比赛活动,共收到征文作品十万余篇。
塘沽区在去年“12·4”法制宣传日期间举办了中小学生自编“法制报”比赛,全区6万余名中小学生,人人动手参与制作,共报送3000余份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参赛作品,在世纪广场长达40米的玻璃橱窗内展示,形成了一条独特的“普法长廊”。
1999年10月,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团中央四部委联合主办了题为《为了明天》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引起社会广泛重视。
这次展览共吸引了100多万青少年学生和教师观看。
法学专家指出,普法在形式上应该改变单纯的说教方式,在内容上要结合孩子们能够感受到的事物,通过一系列学生易于接受的法制实践活动,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学生们熟悉的社会生活中,使法制教育变成一种生动直观的生活体验,从而使法律知识和意识自然融入学生们的头脑和生活中。
近日,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的大型“亿万青少年普法行”活动也正式启动,这一活动将历时三年,特别强调针对青少年特点,组织普法论坛、普法大赛、征文、普法万里行夏令营及普法大型文艺晚会的形式,大力宣扬“关爱青春,与法同行”的主题。
“法律就在每个人周围” 在“关爱青春,与法同行”亿万青少年普法行的活动启动仪式上,中央电视台法制栏目主持人撒贝宁讲了一个故事。
去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中,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做了一期节目,内容是讲一个十几岁女孩被人奸污,歹徒却不能绳之以法。
他的父亲气愤地跑去把那人杀了,结果入狱。
当记者来采访时,弱小的女孩子自始至终躺在床上,背对着镜头叙述。
当采访结束,记者往村外走时,一个记者不由自主地回了一下头,却突然看见那个女孩正依在门旁,目送着记者。
雨雾中,女孩的笑脸很模糊,然而却清晰地烙印在记者心中。
撒贝宁说,对这个身心遭受极大摧残的女孩来说,只有法律是她未来生活全部的支撑和希望。
法学专家指出,目前一方面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仍比较突出,另一方面,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破坏青少年成长环境的违法犯罪也呈增长趋势。
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是弱势群体,他们往往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因此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仅要使青少年懂法、守法,而且要培养他们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其自我防范能力,进而成长为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
针对此,各地团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举办了形式多样的青春自护学校、培训班、训练营,采取邀请专家授课、录像观摩、模拟情景训练等,向青少年普及自护知识、传授自护技能,教育学生们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
2001年7月,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国青年报联合主办了“我的自护经历”征文。
活动得到全国青少年普遍关注和踊跃参与,共收到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文5000多篇。
学生们通过生动活泼的笔触娓娓讲述学法用法过程中的自护经历,有险象环生的“防范意识帮我逃离魔掌”,有“用法律跟私营老板说‘不’”,有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自己换来新鞋的,还有用所学法律和自己的爸爸打起了官司的……学生们通过自身经历,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
新疆呼图壁县第一小学六年级小学生秦雪,是个“学法用法好少年”。
她看到学校地处繁华地段,车多人多,许多小学生不听学校劝告骑自行车上学。
秦雪找来《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告诉同学们条例中规定“未满12周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她认真地说,法就是告诉我们什么事不应该去做,如果大家都不守规则,就会给自己和别人带来不便,甚至造成伤害。
同学们看到连骑自行车的事都在法律中有规定,真的服了。
一次,放学后,一个陌生男子对班上女同学小玲说,他爸爸被撞伤了,要带她走。
秦雪拦住小玲说,不能跟他去,应该先打电话给家里了解清楚情况。
那个男人一听,灰溜溜地跑了。
事后才知道,根本不存在小玲爸爸被撞伤这回事。
同学们都对秦雪竖起了大拇指。
“小学生从小就应该知道学法、守法的重要性,遇事要沉着冷静,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远离伤害和犯罪。
”秦雪想用自身的经历告诉大家:“法律一点不深奥,它其实就在每个人生活的周围。
” 五加二不再等于零 常有老师感叹,现在学生们所处的教育环境日益复杂,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渗透很厉害。
有人将之比喻为“五加二等于零”,意即学生们在学校受到的五天教育,周六周日在家里和社会上接触两天,等于白搭。
北京东直门中学教育处闫晓东主任说,我们学校可以保证对学生进行充分的教育和宣传,但8小时以外怎么办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光是学校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
”闫晓东说。
构筑青少年学法、用法的良好空间和氛围,离不开社区和家庭。
在北京陶然亭社区里就活跃着一支由100多名未成年人组成的“普法宣传队”。
他们不仅自己是知法、守法好少年,还将在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里学到的法律知识介绍给社区成员。
这支普法宣传队同时担当着社区“违法行为”监督员,对社区里出现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
离异家庭子女小林莉(化名)平时非常活泼,但有一段时间突然变得脾气暴躁。
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社区小监督员们的注意,就把这个情况告诉给了社区法律学校的志愿者老师。
在志愿者老师的开导下,小林莉说出了真相:一天晚上她被喝醉了酒的父亲强暴了。
经过多次谈心,小林莉在社区法律学校帮助下终于勇敢地向公安机关举报了父亲的行径。
小林莉的父亲被依法判处16年徒刑。
“在社区里进行青少年法律普及不能只是让孩子被动、僵化地接受。
还要让孩子们在基本掌握了有关法律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陶然亭街道办事处团工委书记崔伟国说:“开展社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必须要调动起孩子们普法的积极性。
孩子们的主动参与所带来的影响力是巨大的。
” 为真正达到对社区青少年的普法效果,陶然亭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还引进“外脑”,营造出一种科学普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今年6月,100多名法律专家和工作者被北京市陶然亭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聘请为志愿讲师团成员,他们中有高校法律系教授、大学生、法官、检察官、警察,特别引人注目的是,10位出租车司机也身在其中。
这10位出租车司机定期与社区的未成年人一起学习有关的交通法规,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情况现身说法,帮助孩子们掌握交通法规,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顾黎红是上海市闵行区龙柏街道团工委书记,同时又是所在社区的青少年法律学校校长。
他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
前段时间,法律学校通过热线了解到一名家住在航四村的青少年陈某由于从小父母离异,缺少家庭关爱,上小学时就染上逃夜、敲诈等不良行为。
中学未毕业就辍学在家,后来发展到了参与盗窃等犯罪活动。
“对于这样一名青少年,只能用爱心感化、用法制帮助”,社区法律学校开始发挥作用。
社区法律学校的两名骨干学员在学校的“授意”下与小陈成为了好朋友。
他们为小陈补习文化,拉小陈一起按时到社区法律学校上课。
后来,小陈在街道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
而在社区法律学校的各种活动中也会经常看到小陈的身影。
学生家长是孩子的影子和启蒙老师,他们的一言一行会直接影响到孩子能否健康的成长,因此在帮学生学法的同时,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还必须加强对家长的法律教育。
很多社区法律学校开办了针对家长的短期法律培训班。
闵行龙柏街道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向家长们发放由法律学校自行编撰的“怎样做一个合格监护人”的学习宣传资料。
而有的社区法律学校还针对一些问题家庭开展家访活动,进行近距离的引导。
社区法律学校通过各种途径来逐步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
一项调查表明,仅有11.9%的学生认为家庭是他们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之一。
但这并不意味着家庭对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不重要,只是因为家长给予孩子的法律知识教育只是一些朴素的认识,家长一般不会用法律条文或严肃的案例分析方式。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研究员张潘仕认为,家庭作为与中学生关系最为密切,对中学生有着深刻影响的群体,父母法律意识强弱对子女有重要影响,因此,加强对家长的法制教育,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是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
早在1997年,厦门市就开展了“学生带法回家”活动。
他们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段,让学生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条文写在专用笔记本上带回家向家长宣传。
经过几年的摸索,该项工作已经走上了形式多样化、活动规范化、检查督促经常化的良性发展道路。
广西柳州第十七中学开办了青少年法律学校,成立社区家庭教育网络,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让家庭受益不少。
有的家长说,过去我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的,送不送孩子读书,是我们自己的事,现在认识到不送适龄孩子上学是一种违法行为。
有的家长说,过去觉得孩子是自己的天经地义,孩子不听话,要打要骂别人管不着,现在知道了打骂教育孩子违法,而且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还有的家长表示,以前忙于做生意,常把孩子赶到门面或摊位帮忙卖东西挣钱,现在知道了,这样做不对。
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覆盖青少年整个成长环境的法制教育网络,为学生法制教育营造一个健康的立体空间,使学生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人群中,都能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法治氛围,是青少年普法面临的一项长期的任务。
让每个孩子沐浴着法律阳光健康成长,这无疑更是一场塑造未来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2年12月04日
怎样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力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学宪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
在这学期宪法学学习中,我认真学习了宪法知识。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党要“依法执政”。
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又进一步阐明“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并把“依法执政”纳入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中。
而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根基。
对1982年宪法进行的第四次修改是我国宪政史上又一个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这次修宪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
修改后的宪法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对我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会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
法制教育听后感300字
这周,学校开展了以“安全法制教育”为主旨的演讲活动,学校专程聘请了安全法制教育的校长,为我们讲解,让我们学会了用法制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一名小学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是我们人身健康的保障,法律法制是社会和谐的一道警戒线,做为一名守法的好公民,当我们在做一件事时,必须理智的想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犯法,并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小小的我在这个世界中迷茫,面对利益与谎言编织出的美丽幻境,明知是黑暗布下的陷阱,我们却选择了毫不理智的踏入,迷失了自己的本性,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做为21实际的青年,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我们即将踏入这个社会,以后的路还很长,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是我们的必修课,为了我们的成长,我们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用法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知法就是为了创造如果,守法就是为了落实如果,用法就是为了改善如果。
在日常生活中留点心吧
也许你会发现一件小事也有快乐的原点在发光。
近年来,全社会不断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真情关注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我们青少年应当严以律己,把遵纪守法内化自己自觉的行动,真正做到“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让我们“与法同行”,真正唱响“我知法,我守法,我健康,我发展,我快乐
”的主旋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