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聘成功后发言稿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为各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综合服务。
2、负责全镇各类文件、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镇书记办公会议、镇长办公会议、镇党代会、人代会)、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及镇党委、镇政府日常的文书处理。
3、负责对镇级机关各党委、站所、各村委会送交镇党委、政府的各类文件的文书处理工作。
4、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做好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5、围绕镇党委、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负责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传递和上报工作。
6、负责承办省、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以及省、州、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查办、催办工作;负责对镇党委、、镇党代会报告部署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立项督办;对书记办公会、镇长办公会等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7、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做好全镇重要会议的统筹、镇党委、政府有关会议的筹备及镇党委、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和联系等服务工作。
8、负责镇党委、政府班子会议的召集、协调等有关事宜。
9、负责镇党委、队伍建设,抓好镇党委、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培养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全镇党委、人员培训工作。
10、负责管理全镇党政系统机要和保密工作。
11、负责镇党委、政府办公室人事、党务、后勤等事务的管理工作。
12、负责镇党委、政府大事记的记录。
13、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办公室副主任工作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主持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对主任负责。
2、负责协助书记、镇长抓好日常工作。
3、负责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干部学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4、负责做好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
5、负责组织并参与镇党委、政府各类会议、各种活动的筹备工作。
6、负责抓好所分管股(室)的工作。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1、主任办公会议。
会议由主任主持,与议题有关的办、室、股、班负责人出席,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并根据工作需要,拟发。
会议主要讨论研究办公室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内部管理、干部人事安排、重大财务开支、工作奖惩,以及主任认为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
2、办公室专题会议。
会议由镇长或主任主持,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人员,根据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和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并根据工作需要,拟发。
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镇党委、政府指示,讨论部署镇党委、政府有关决定、决议,研究筹办镇党委、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对镇党委、政府党委会决定事项和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事项中要求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进行部署、协调和督促检查,以及其他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
3、每周例会。
会议由书记、镇长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和各所站负责人参会,每周星期一上午召开会议。
会议主要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办公室下设室、办、股、班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通报本周工作打算;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事务。
(二)办会制度 1、全镇性会议 (1)根据参会人数确定会场。
(2)根据会议规模、档次和领导要求,合理布置会场。
(3)认真执行会议签到制度(会前签到),做好会前、会中、会后服务工作。
(4)会议通知由镇党政办负责,镇党委、政府班子领导直接通知到其本人,其他参会人员由镇党政办公室通知到所在单位办公室,由所在单位办公室通知到其本人。
(5)根据会议性质、内容,安排有关人员做好,会后根据工作需要形成会议纪要。
2、会议材料 镇党代会、人代会等大型会议,镇党委、政府领导的讲话,由办公室组织成立起草小组进行调研起草;部门性会议,镇党委、政府领导的讲话由部门负责起草,镇党政办公室组织相应的人员修订,并审核把关后,送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审核,报镇党委、政府领导审定。
(三)分文处理制度 1、公文起草 (1)一类文稿,即:镇党代会、人代会、镇党委、政府工作会等重要会议上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和镇党委、政府工作总结等,由镇党政办公室组织调研起草小组进行起草。
(2)二类文稿,即:镇党委、政府领导在部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由对口联系工作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起草。
(3)三类文稿,即:镇党委、政府办公室的各项工作总结,需上报或下发的专项性文稿,由分管的主任、副主任组织相关室、办、股、班负责起草。
(4)起草公文主旨要明确、内容要单一、条理要清晰、阐述要简洁。
公文内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
2、公文审核 (1)镇党委、政府文件和涉及全局性的重要文稿,由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组织人员修订,依次审核、签字后,呈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2)镇党委、政府办公室的常规文件,由副主任归口组织修订,依次审核、签字后,呈主任审定。
3、公文签发 (1)镇党委、政府文件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发。
(2)领导未签的文件一律不得印发(特殊情况下要经请示领导同意后补签)。
(四)文件收发、传阅、管理制度 1、文件办理和传递做到准确、及时、有序,和保密做到严格、安全、高效。
2、签收文件 (1)认真检查文件密封是否完好,件数与文件清单是否符合,如发现文件包装严重破损,件数不符,不得签收。
(2)签收文件要求签文件全名,注明日期(急件要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3)文件拆封后,对照文件清单查对文号、份数、序号,重要文件要逐份逐页查点,若有不符,及时与发文机关联系处理。
(4)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逐件进行收文登记。
(5)文件清登后,装订文件处理签,及时送交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注的意见,迅速分送。
3、分发文件要严格按照领导批注的意见进行,分发时严格登记。
4、文件传阅要严格按照领导批注的意见办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传阅登记、签名、注销手续,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坚持催阅(退)制度。
5、对收进和发出的秘密文件进行清理、清退。
(五)文印管理制度 1、文印室由镇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打印、复印文稿实行领导签批登记制度。
打印或复印消耗20页(10张)以上纸张的,必须填写文件材料打印、复印登记表。
3、文印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机器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维护好机器设备,保持清洁。
机器需要进行维修或购置耗材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经主任批准后进行维修、采购。
4、外单位及私人资料,未经允许严禁在文印室打印、复印。
确需印制的,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根据市场价收取印制费。
5、文印室收取费用价格:打印4元\\\/页,复印0.3元\\\/页。
6、文印室管理人员应注意节约纸张,尽量双面打印、复印文稿。
7、文印室实行。
8、文印管理人员必须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保管好密级文稿、软盘,及时销毁密级文件印制好的印刷版和作废的印刷件,不得随意将文稿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
(六)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做好各种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2、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各种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
3、认真做好档案管理中的防盗、防火、防湿、防虫、防毒、防尘等工作。
4、档案借阅要求在办公室内查看,若需借出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按时归还。
5、及时收回借出的档案,要认真检查,发现损毁、涂改,应追究借阅者的责任。
(七)印鉴管理制度 1、镇党委、政府印鉴由镇党政办公室专人管理和使用。
2、使用印鉴必须经镇党委、政府领导签字或口头批准(文件用印除外),并进行登记后方能使用。
3、印鉴不准外借或授托外单位使用。
4、不得随意携带印章外出办事,特殊情况须带印鉴外出使用,必须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专人保管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
(八)信息报送制度 (1)全面反映我镇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过程中的主要情况。
(2)全镇各级各部门在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重要决策、重要工作安排过程中的主要情况和问题。
(3)各级各部门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的新进展以及改革发展中的新举措、新情况、新问题。
(4)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社情民意。
(5)一些需要引起镇党委、政府领导、上级党委机关重视的问题,以及需要向上级党委办公室和领导报送的其他信息。
(6)领导的重要活动及重要讲话。
2、信息工作要求 (1)信息工作坚持真实性、针对性、时效性、准确性的原则。
(2)突出“快、实、新、深、特”。
(3)加强信息需求和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制度。
每年年初向镇级机关各单位、各村委会下发信息报送要点,以及不同时期信息工作的重点和要求。
每季度末通报报送信息的数量和信息采用情况。
(4)每月不少于3期,、根据情况适时编制并按要求积极向州委办公室信息科上报信息。
(5)强化对信息工作的考核,执行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及奖惩制度。
对信息考核分数较高的镇级机关各单位、各村委会信息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分数较低的进行通报批评。
(九)网站管理制度 1、网站上网内容以政务信息为主,信息选择必须有利于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开展网上办公,注重上网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及时理新上网内容。
2、网上发布的信息应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3、上网信息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保密制度 1、凡属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下发和转送的秘密文件、电报、资料、刊物,一律由镇党政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登记、编号、呈请领导签批、送阅。
任何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签收和拆封。
2、涉密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传达学习,不得擅自扩大阅读和传阅范围,确因工作需要,扩大传达范围和借阅的,必须经领导批准,严格办理阅文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及时清退。
3、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涉密材料。
外来查阅涉密材料必须请示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做好登记。
4、复印绝密级文件必须经产生密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印,复印机密、秘密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复印,复印件视为同等密级。
5、不准将密级文件、统计资料、秘密载体带入公共场所和用不符合保密规定的通讯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送。
不准在普通电话中谈论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6、严格执行国家秘密集中统一销毁制度、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
坚持做到“涉密计算机不上互联网,上互联网的计算机不涉密”。
(十一)督查制度 1、督促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2、督促检查并反馈镇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有关会议决定的事项。
3、督促检查并反馈报告镇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及交办的事项。
4、定期和不定期通过电话、发文、会议等形式,通报督查工作的办理进度、质量和效果等情况。
5、年终对整个督查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报告。
(十二)公务接待制度 1、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审批登记制度。
公务接待事先必须报经主任批准,方可接待,未报告或未经批准自行安排的,费用自理。
2、公务接待除党政办公室指定可记账的接待点外,在其他接待点接待不准记账,必须现金结帐持发票给领导签批后,到镇财务室报销。
3、接待用餐标准 (1)接待坚持“勤俭节约、热情大方”的原则。
在接待中原则上只提供本地白酒,接待中一律禁止私自拿烟。
(2)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杜绝客少主多的情况发生。
4、接待住宿标准 (1)县级以上领导:镇标准套房或同等标准。
(2)县级以下领导:镇接待室或同等标准。
(十三) 1、财务管理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切经费开支由镇长审批。
2、报销单据必须注明开支内容、单据数量、金额,并符合支出范围和规定标准,经经办人、审核人签字后,由镇长审批后报销。
3、因公出差确需借款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在返回后的3日内凭正式发票经主任签字后,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到财务室核销。
4、财务人员必须认真编制收支预算、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项资金,必须按月、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财务核算,编制好会计报表。
(十四)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1、办公设备是指办公室内部配备的所有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及有关附属设备等。
2、办公设备要合理配置,精心管理,充分使用,做到物有所值,物尽其用,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办公室各项工作。
3、办公室人员要爱护办公设备,科学使用,办公设备管理实行责任制,各办、股、室负责人是办公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使用者是具体责任人,要做到专人专管共用。
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凡因遗失或无故损坏,当事人要照价赔偿。
由于工作变动不再需要原使用者保管的设备,应及时交由镇党政办,办理移交手续。
4、办公设备的购置 办公设备的购置,由各办、股、室负责人根据需要报镇党政办,经镇党政办验核,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后,组织相应人员进行购买。
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设备,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管理,必须认真清理,登记入账。
5、办公设备维修 办公设备已过保修期出现故障时,首先由党政办公室内部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检修,故障仍无法扣除的,经镇党政领导审批后,由镇党政办或设备使用的各办、股、室负责人指派有关人员到设备厂家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或邀请相关技术员维修。
(十五)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是指办公室内部日常办公所需的消耗性材料,包括:笔(水笔、铅笔、圆珠笔、毛笔等各种办公用笔及其笔芯等)、纸(印刷纸、复印纸、公文纸等各种办公纸)、本(工作日记本、稿笺、文件夹、档案袋、信封等)、其他(软盘、计算器、订书机、剪刀、小刀、尺子、橡皮、胶水、大头针、曲别针、图钉、纸杯、茶叶等其他办公耗材)。
2、办公室人员要爱护办公用品,科学使用,因旧陋简。
各局、办、股、室负责人是办公用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使用者是具体责任人,要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凡因遗失或无故损坏,当事人要照价赔偿,由于工作变动不再需要原使用者保管的设备,应及时交由镇党政办,办理移交手续。
3、办公用品的购买、领用。
办公用品的购买,由各办、股、室负责人根据需要报党政办副主任、经主任审批后,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购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买,否则不予核销。
办公用品的领用,由各办、股、室负责人到镇党政办统一领取分发,镇党政办应做好办公用品的购买、领用记录。
(十六)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1、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2、车辆用油严格执行填写加油单制度。
驾驶员根据行程所需油量填写《高桥镇派车加油单》报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加油,否则,所加油料费用由加油者自理。
镇内车辆用油一律在办公室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3、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
需进行维修的,先由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
凡未经批准,擅自维修或不在指定地点维修的,不予核销,费用自理。
4、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学习活动,注意行车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5、驾驶员责任心不强,出车前不认真检查,人为造成车辆损坏的,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6、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
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视情节轻生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8、公车原则上不允许私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因擅自公车私用出现责任事故的,责任及损失由驾驶员自负。
(十七)请示报告制度 1、镇党委、政府和镇级机关各单位、各村委会报送镇党委、政府的请示、报告一律交镇党政办处理,不得直接交镇党委、政府领导。
镇党政办对请示、报告进行登记、初审后,根据请示、报告的内容及情况,送分管领导阅批。
确需镇党委、政府领导批示的,由分管领导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2、重大事件、重特大案件、灾害事故,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请示、报告,做到一事一报。
3、实行逐级负责制。
做到事前请示、事后汇报,严格工作程序,不越级请示报告,不越权办理事务。
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领导请示、报告。
4、请示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
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八)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 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国家法律、法规、经济、科技、办公室机关业务等知识。
2、学习时间 每周一上午,由办公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各站所负责人集中学习,其余时间个人自学。
3、学习方法 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
每周日集中学习采取领导组织学习和室、办、股、班负责人及干部职工轮流组织学习等方式进行,组织学习必须使用普通话。
4、学习纪律 集中学习时,除因事、因病、下镇、出差外,镇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全部参加学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党政办公室请假。
每周一的学习,实行会议考勤管理,由镇党政办负责点名和清点人数,记录参会情况,并将其纳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十九)值班制度 1、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正常双休日由镇党镇领导班子轮流带班,办公室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其间:上班时间办公室干部职工全体在班,双休日和下班后专人值班。
节假日办公室干部职工轮流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负责办公室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协调镇级机关各单位、各村委会的值班工作,接待、疏导来访客人和上访人员,完成镇党委、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值班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所掌握的机密文件和重要情况向无关人员讲述和透露。
4、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凡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公务员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二十)考勤制度 1、按照机关作息时间,上班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办公室。
下班不得提前离开,提前15分钟离开的,视为早退。
2、上班坚持考勤制度,由镇党政办负责监督、登记、汇总,每月初在职工例会上公布上月出勤情况,出勤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3、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开会、出差、下镇,向镇党政办报告,并向说明去向。
若因紧急情况不能到办公室说明的,必须用电话告知。
镇党政办要认真作好记录。
4、严格执行逐级请假制度,干部职工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及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
5、请假一律以假条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应电话请假,事后补假条),凡未经批准或没有假条而擅自离岗的,一律以旷工论处,扣除相应的工资,在职工例会上作书面检查,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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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写得不好
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的工作,以及日常处理事物的一些细节,有谁能说一下经验吗
区政府室工作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的参谋部门和综事机构,在区政府直导下,参与政务,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服务,搞好综合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处理日常事务。
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一、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和区政府直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规章及工作部署。
(二)紧紧围绕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超前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主动提出建议,协助拟订有关政策措施。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协调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各乡镇、街道之间以及各乡镇、街道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日常文书处理,区政府各种会议事务和区政府、区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五)负责或参与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
(六)负责处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采编各类信息,全面反映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八)做好区领导外出、下基层、来宾接待等服务工作。
(九)归口管理区法制办、区外侨办、区地方志办、区无委办、区政府接待办、区政府直线中心、区行政机关信息站及区政府驻外办事处。
(十)办理上级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责任 (一)办公室主任 1、负责本办的全面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2、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在本机关的贯彻和执行; 3、当好区政府领导参谋,协助做好区政府与区级其他班子、区政府成员及乡镇、街道、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工作; 4、充分发挥本机关各科室及归口单位职能作用,合理使用本机关工作人员; 5、组织制订、实施、督促、检查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和任务; 6、批阅、审签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 7、关心全办及归口单位干部、职工生活,尽力帮助解决困难; 8、完成上级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室副主任 1、协助主任工作,做好分管工作,对主任负责; 2、完成区政府领导、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室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秘书科 1、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各类文件,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起草、核稿工作,把好政策、文字关,做到全年无重大差错,把技术性纰漏减少到最低限度,努力提高办文质量,健全办文程序,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2、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办内各种日常事务,抓好基础建设,搞好办公室各种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工作。
3、规范公文运转管理,落实电子公文收发、报送工作。
在公文运转中做到失泄密事故为零;公文质量和格式无差错;在处理公文、材料时做到特殊件、特急件随时随办。
对领导批示件及时传递有关科室和部门。
4、负责全区性的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做好各线的综合性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5、做好各类文件、资料、信件、报刊的收发、传递和归档工作;做好印章、介绍信的管理使用;配合制发需由区政府颁发的有关证件。
6、协助办公室领导搞好人事、劳动、财务管理、工资管理、政治学习、离退体干部职工管理等工作。
7、做好办公室的文件资料打印装订、车辆调度和后勤行政事务工作。
8、负责办公室人员的节假日值班安排工作。
9、及时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
岗位责任 1、科长 (1)负责本科的全面工作,协助办公室领导搞好办内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情况,作出各阶段的工作安排。
(2)负责督促全科完成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定期检查本科干部、职工岗位责任的落实情况。
(3)注意掌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向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反映的各种情况,及时汇报。
并接待来区政府和办公室联系工作的人员,做好上下联系工作。
(4)协助办公室领导搞好办内的政治、业务和专业知识学习,做好本科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2、副科长 (1)协助科长做好本科的各项工作。
(2)做好区政府办公室内部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做好记录。
(3)做好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
(4)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审核工作,把好文字关,处理及时,确保文件正常运转。
(5)完成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科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3、秘书 (1)协助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2)承担“第一读者”职责,核阅印发前的所有文件。
(3)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文书 (1)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资料收文、登记、传递、催办、轮阅、归档和文书档案立卷工作。
(2)负责各地、各单位向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请示、报告的传递、催办工作。
(3)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印章及各种介绍信的使用管理工作,配合制发需由区政府颁发的各种证件,管理好区政府和办公室的文书档案,协助保密部门做好区政府所属机关的文件保密工作。
(4)做好区政府办公室报刊、杂志、书籍的订购工作和有关会议通知,各类报刊、杂志、文件、简报的清理;检查督促文件借阅登记工作。
(5)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电子公文收发员 (1)认真做好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电子公文接收、报送和发送(主要是会议通知)工作。
(2)充分利用党务网、政务网收发公文,并保证每天开机接收公文。
(3)做好向省市委、省市政府报送纸质公文的同时,应将电子公文一并传送。
(4)负责做好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稿及各类传真件的登记、传递、催办、跟踪工作,确保公文在运转中失泄密事故为零。
(5)协助文书做好各项工作。
(6)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打印员 (1)做到准时上下班,如遇重大特急件,随叫随到,加班加点,做好文件、资料的打字、印刷和装订工作,尽量减少打字差错率,打字规范、印刷清晰、装订齐整。
送印的重要文件、资料应尽快完成。
(2)协助做好文件、资料的分发工作。
(3)增强保密意识,对涉及到工作中的有关事项,不能随意议论;对未公开的事项要按照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4)做好本室卫生事务各方面的一些工作。
(5)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驾驶员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行车安全。
(2)认真负责地保管好车辆,防止失窃或破坏。
无特殊情况,车辆一律进库停放。
(3)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检修。
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整洁。
(4)要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调度的安排进行出车。
不得私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出车的,事后应及时汇报。
(5)要准时出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车的,要事先报告或通知有关人员。
(6)增强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不要随意谈论不宜对外的事项。
(7)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公务员 (1)做好室内卫生及服务工作。
办公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窗明几净,四周无蛛网、灰尘,物品摆放整齐,备足开水、茶叶。
会议室桌椅清洁,角落无蛛网、灰尘,用过的茶具要及时洗涤,杯内清洁无茶迹;如遇连续使用会议室,要利用两个会议之间的空隙进行整理,恢复清洁整齐;会议室开会时(如遇区长办公会议和重大会议做好倒茶服务工作)要备足开水,提前打开房门(开启空调),散会后,要及时关闭。
(2)经常检查办公室的各种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安排技术人员维修。
(3)根据需要,各办公室和会议室应备足一天的茶水。
如遇开水不足时,要及时补充。
(4)认真做好办公室报刊、杂志的分发工作,并定期对旧报刊、资料、杂志进行整理。
(5)协助文书做好文件资料的装订和分发工作。
(6)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调研科 1、负责起草区政府的综合性材料和区长、常务副区长的讲话材料和其他文件。
2、负责区长、常务副区长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联系、会议通知、记录、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搞好各类资料的存放和保管工作。
3、参与区长、常务副区长批示的督查和办理情况的反馈。
4、组织、参与综合性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调研网络并牵头抓好各个时期的调研工作,负责编辑《调查与思考》,每年不得少于12期。
5、参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政策、政务协调,综合有关材料和资料。
6、根据领导要求,及时编发《区长一周日程安排》、《常务副区长一周日程安排》。
7、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
8、跟随区长、常务副区长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9、及时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
岗位责任 1、科长 (1)负责本科全面工作,作出各个阶段工作安排,督促完成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3)负责安排好综合材料的分工、起草和统稿修改工作,把好文字质量关。
(4)组织和参与综合调研活动,抓好调研网络建设,办好《调查与思考》刊物。
(5)做好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2、机要秘书 (1)协助科长做好本科的各项工作。
(2)做好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做好记录和整理好有关纪要。
(3)做好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
(4)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3、文字秘书 (1)认真起草各类综合材料,做好资料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
(2)负责编辑《调查与思考》。
(3)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4、跟线秘书 (1)按照“服务、协调、调研”的要求,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2)做好有关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
(3)起草有关文件、联系领导讲话材料,负责做好有关部门代拟稿文件的会稿、校对工作。
(4)负责做好本线有关会议的筹备及通知工作,及时做好区政府、区府办召开的有关会议的服务工作。
如遇涉及到多条线领导参加会议的,以主要领导分线秘书为主,各线秘书协助做好会议的筹备及通知工作。
(5)积极提供《黄岩政务信息》、《每月大事记》和《调查与思考》稿件,每人每周至少提供两条有一定质量的信息,每月至少有两篇被信息科录用;每人每年写出一篇有较高水平的调研文章,并被《调查与思考》刊物刊出。
(6)负责做好本线督查工作,协助做好领导交办的督查工作,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7)及时递送领导文件、资料,当日的文件、资料必须当日递送,急件必须随到随送,做到不延误、不滞留。
(8)遵守办公室规章制度,外出时须及时将去向告知本科同志和秘书科。
(9)协助编发《调查与思考》。
(10)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三)办一科、办二科 办一科、办二科职责是协助各副区长(除常务副区长外,以下均同)和办公室领导掌握各条线的综合情况,参与各项政务活动,搞好“服务、协调、调研”等工作,为各副区长和办公室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各副区长分管的各种政务活动情况和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参考意见。
2、起草有关文件、联系领导讲话材料,负责做好有关部门代拟稿文件的会稿、校对工作;参与各副区长批示的督查和办理情况反馈;做好各副区长、办公室领导主持召开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联系、会议通知、记录、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搞好各类资料的存放和保管工作。
3、参与各副区长分管工作的调查研究、协调等工作。
4、跟随各副区长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5、及时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
岗位责任 1、科长 (1)负责本科全面工作,作出各个阶段工作安排,协调各线秘书之间的关系,督促完成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
(3)做好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2、跟线秘书 (1)按照“服务、协调、调研”的要求,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2)做好有关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
(3)起草有关文件、联系领导讲话材料,负责做好有关部门代拟稿的会稿、校对工作。
(4)负责做好本线有关会议的筹备及通知工作,做好区政府、区府办召开的有关会议的服务工作。
如遇涉及到多条线领导参加会议的,以主要领导分线秘书为主,各线秘书协助做好会议的筹备及通知工作;如各线领导临时为代替分线领导工作,则分线秘书应及时起草讲话材料和做好有关会务工作。
(5)积极提供《黄岩政务信息》、《每月大事记》和《调查与思考》稿件,每人每周至少提供两条有一定质量的信息,每月至少有两篇被信息科录用,每人每年写出一篇有较高水平的调研文章,并被《调查与思考》刊物刊出。
(6)负责做好本线督查工作,协助做好领导交办的督查工作,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7)及时递送领导文件、资料,当日的文件、资料必须当日递送,急件必须随到随送,做到不延误、不滞留。
(8)遵守办公室规章制度,外出时须及时将去向告知本科同志和秘书科。
(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四)信息科 1、及时掌握区内外各种政务信息,负责在计算机网络和报刊上搜集、筛选和处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参考意见。
做好向省、市上报信息工作。
编辑《黄岩政务信息》。
2、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务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通报区长、副区长政务活动和全区重大事项情况,编发《每月大事记》。
4、负责做好传真机管理和传真件的接收、登记工作。
5、及时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
岗位责任 1、科长 (1)负责本科全面工作,作出各个阶段工作安排,督促完成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3)做好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2、副科长 (1)协助科长做好本科的各项工作。
(2)做好《黄岩政务信息》和《每月大事记》的编辑工作。
(3)完成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科长交办的任务。
3、秘书 (1)全面、及时掌握区内外的政务信息,在计算机网络和报刊上搜集、筛选和处理信息,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参考意见。
做好向省、市上报信息工作,在上报信息稿件中供稿应占50%以上。
(2)做好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督查室 1、负责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了解工作进程,并及时进行反馈。
2、编发好一月一期的《督查通报》,参与综合性的调查研究。
3、负责督促上级领导和区政府领导批示的登记、分发、督查和反馈工作。
4、做好市、区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件的催办、汇总工作。
5、承担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会议决定、重点工程进展等情况,及时编发《督查专报》,并以督查专报形式报送领导。
7、及时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岗位责任 1、主任 (1)负责本科全面工作,作出各个阶段工作安排,督促完成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3)做好重大事项的督查、反馈和人大、政协会议交办文件的催办、督办工作。
(4)编发《督查专报》。
(5)做好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2、副主任 (1)协助主任做好督查室的各项工作。
(2)负责区政府领导批示的登记、分发、督查和反馈工作。
(3)定期编发《督查通报》。
(4)完成办公室领导、督查室主任交办的任务。
3、科员 (1)协助督查室主任、副主任做好工作。
(2)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登记、起草与督查工作相关的基本材料。
(3)完成办公室领导、督查室主任、副主任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三、归口管理单位工作职责 (一)法制办 1、为区政府行政决策和行政措施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2、参与、组织起草或审核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协调办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审查乡镇政府和区政府所属部门报送备案的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4、受区政府领导的委托,承办涉及区政府的行政诉讼事务; 5、指导乡镇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的行政应诉工作; 6、负责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审查、监督、指导工作; 7、负责协调行政执法部门间的行政执法争议; 8、定期清理、编纂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9、承担下级行政机关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10、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的审核、监督和检查考核工作; 11、负责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12、负责行政执法主体的审核、公告和年审工作; 13、开展政府法制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为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政府法制信息; 14、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15、向有关组织及有关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16、组织审查行政复议案件; 17、拟订复议决定; 18、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19、受复议机关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出庭应诉; 20、指导下属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能; 22、承办区政府和台州市行政复议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外侨办 1、在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外事办双重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和协调本区的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 2、负责处理本区的政治涉外事项,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 3、负责接待来本区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驻华使领馆人员; 4、统筹办理区委、区政府等有关领导会见、陪同、邀请外宾及出访准备等事宜; 5、管理或协助管理在本地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留学生、实习生、外侨和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员; 6、负责本区因公出国(包括赴港澳地区)团组或人员的审核、报批和外事纪律教育等工作; 7、负责指导本区所辖各乡镇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业务工作; 8、会审本区的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 9、办理市委、市政府和省外事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区政府接待办 区接待办负责接待以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及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名义接待的副处以上领导及其团组,作为区政府的对外窗口单位,区接待办负有体现黄岩形象,宣传推介黄岩的使命,在接待过程中起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主要职责: 1、负责接待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办、省、市、县级领导及其团组。
2、负责接待应区领导邀请来我区的社会各界重要客人。
3、负责落实在我区召开的上级有关会议的会务安排及接待工作。
4、负责做好接待的安全保密及后勤工作。
5、建立完善接待工作的信息反馈和总结汇报制度。
6、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对口接待工作。
如何主持团代会
一、议程1、预备会议。
(团代会正式举行前,由上届团委会主持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团代会会议(1)听取筹备工作报告;(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3)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一般由各代表团团长、团代会筹备机构负责人及各方面的代表组成。
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团代会代表。
)(4)通过大会议程。
2、正式会议。
(由团代会主席团主持)(1)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2)致开幕词(3)少先队员代表献词(4)领导致词;(5)作工作报告;(6)主席团向大会推荐新一届团委委员初步候选人;(7)代表团分组讨论:A工作报告;B酝酿新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8)主席团会议:A听取各代表团讨论情况;B确定新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名单;(9)投票选举新一届团委委员;(10)公布选举结果;(11)召开新一届团委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团委书记、副书记及进行委员分工;(12)通过工作报告决议;(13)致闭幕词;(14)宣布大会闭幕,奏《代团歌》。
二、团代会选举的一般程序1.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出席会议的代表人数;2.通过选举办法;3.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4.宣布经酝酿确定的新一届团委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和出席市团代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5.监票人检验票箱;团代会会场 6.分发选票;7.代表投票;8.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9.计票;10.宣布计票结果;11.宣布选举结果。
学校团代会参会须知 一、发扬共青团、学生代表的优良传统,以饱满的政治热忱,严肃认真的态度,紧张活泼的会风,朝气蓬勃、团结一致地开好大会。
二、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大会各项制度,服从大会的统一安排。
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都应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因故不能出席者须向代表团团长请假,并报告大会秘书处。
三、大会期间,代表应佩戴“出席证”和团徽,如有遗失,要及时报告大会会务组;以代表团为单位统一整队进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坐;遵守会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进场时各代表团团长要负责组好本团人员,清点人数并将到会情况报告主席团。
四、大会期间,请注意保密。
对尚未公布的会议内容勿外传、复制。
代表、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议文件,防止丢失。
凡规定会收回的文件必须按规定时间交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遵守大会日程安排,会议期间不得外出,不会客;开会时,请自觉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认真开会六、要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注意安全。
急求一篇销售员在动员大会上的表决心发言稿!!!
给个大纲吧: 1,自我介绍,目前职位,工作有那些心得 2,我为什么竞聘销售经理,我将怎么作。
a,怎样提高公司业务水平 b,怎样团结同事,提高销售能力 3,赞美一下公司的远大前景 4,表明把自己的努力跟公司的前途结合起来 5,结语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规程 一、总 则 (一)为规范现场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现场检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适用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的全面和专项现场检查。
(三)本规程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适用本规程。
(四)本规程所指的现场检查包括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处理和检查档案整理五个阶段。
(五)在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组应根据被查单位的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的复杂程度,选择相应的检查程序。
(六)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七)检查人员应依法开展工作,遵守银监会“约法三章”、廉洁自律的要求,认真执行《银监会系统监管人员现场检查若干纪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在现场检查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检查准备阶段 (一)立项 主监管员承担日常持续性监管的主要责任,其根据对被监管机构风险监测情况、风险评级结果,及以往现场检查报告,在与现场检查人员充分商讨的基础上,制定年度或监管周期现场检查计划,进行现场检查的立项,并与现场检查人员一起进行立项的审议,确定现场检查的时间和检查重点项目。
(二)成立检查组 检查项目一经确定,则由实施现场检查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检查任务配备检查人员,成立检查组,并确定检查组组长和主查人,组长和主查人可以兼任。
检查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分为若干检查小组。
每个小组至少应由两位检查人员组成,保证各项检查内容均有适当形式的复核和监督。
1.检查组组长工作职责。
检查组组长负责对检查组的领导及有关重要事项的协调,指导现场检查严格依照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实施,控制检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向其所属机构反映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线索或问题,如果有关计划或方案需要修改,或者检查中有重要事项需要与主监管员会商,由检查组组长负责进行有关协调,审核《检查事实与评价》、《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意见书》及其他相关监管文件,并对现场检查纪律负总责。
2.主查人工作职责。
主查人负责现场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控制检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根据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检查力量和检查时间,及时向检查组组长反映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线索或问题,组织撰写《检查事实与评价》、《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意见书》及其他相关监管文件。
3.检查组成员的工作职责。
检查组成员应服从检查组组长和主查人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现场检查程序和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认真撰写《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等检查文本,做好取证工作,对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三)发出《现场检查通知书》 1.提前或者进点时向被查单位递交《现场检查通知书》。
2.《现场检查通知书》由银监会统一格式。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各自负责《现场检查通知书》的印制、编号、发放工作。
3.《现场检查通知书》应当加盖银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印章。
4.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是与《现场检查通知书》并用的合法、有效证件。
(四)发出《检查前问卷》及收集检查有关资料 1.发出《检查前问卷》。
根据检查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向被查单位发出《检查前问卷》。
如确定发出,则应明确回收《检查前问卷》的时间和报送要求。
2. 进点前应收集的主要材料: (1)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
(2)有关部门掌握的被查单位的情况。
(3)被查单位以往报送的有关材料。
(4)监督检查部门历次的现场检查报告及处理情况。
(5)监督检查部门掌握的非现场监管资料。
(6)其他监督检查部门的检查及处理情况。
(7)被查单位的内外部审计报告。
(8)被查单位对内外部检查和审计的整改情况。
(9)群众举报材料。
(10)媒体及互联网的有关报道。
(11)其他资料。
(五)审核和分析所收集的材料 1. 审核反馈的问卷材料。
在收到被查单位报送的《检查前问卷》反馈材料后,检查组应对反馈材料进行审核、作出评价。
(1)审核问卷材料的完整性。
检查组应根据《检查前问卷》目录清单,逐项审核每项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
必要时可列出被查单位需要重报或补报的资料清单,要求被查单位在进点前补报,或在检查组进点后向其索取。
(2)初步审核问卷材料的真实性。
被查单位报送的资料,如有明显出入或差错,应视为对其管理水平进行评价的一个方面;如事后查明存在虚假和隐瞒填报的问题,应依法追究被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 对问卷材料和其他材料进行综合分析。
在被查单位反馈的资料和其他应收集的资料基本齐备以后,检查组组长或主查人应召集检查组成员对掌握的所有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对被查单位管理状况作出初步判断,提出可能存在的问题。
综合分析可以使用计算机等辅助技术。
分析结果应作为制定检查方案的重要依据。
(六)形成《现场检查方案》 现场检查人员根据现场检查的立项,在全面深入分析被查单位的相关资料,与主监管员充分商讨的基础上订立清晰明确的检查方案,包括具体的检查目标、检查任务、检查重点等。
1.《现场检查方案》包括的主要内容: (1)制定检查方案的依据。
(2)检查的目的、对象、范围、方式、内容和时间安排、纪律要求等。
(3)需要提交的检查报告、附表、格式要求等。
(4)检查组成员分工。
(5)本次检查依据的法规清单。
2.《现场检查方案》需经检查组组长主持,检查组讨论通过。
3.《现场检查方案》需报经检查组所属机构审定。
4.实施检查过程中,在获得检查组所属机构同意后,检查组组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检查方案作出调整。
5. 检查方案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考核检查质量的重要依据。
(七)检查前培训 根据现场检查的具体情况,如检查项目的风险程度、风险识别的难度等确定是否进行检查前培训。
检查前培训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 学习、讨论《现场检查方案》。
2. 讲解、讨论现场检查操作表格。
3. 学习与检查项目有关的政策法规依据,金融、财会、法律等业务知识,检查方法和技巧等。
4. 介绍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历次检查情况。
5. 其他情况。
三、检查实施阶段 (一)实施步骤 1.进点会谈。
(1) 进点会谈的程序。
检查组应当在进点会谈前明确会谈目的,拟定会谈提纲,并在《现场检查通知书》中确定的日期进入被查单位,出示合法证件和《现场检查通知书》。
(2) 进点会谈的主要参加人员。
参加进点会谈的人员为检查组成员和被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
(3) 进点会谈的主要内容可包括:向被查单位宣读《现场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的目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以及被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等,介绍检查组成员;听取被查单位相关汇报;就检查准备阶段掌握的重要情况或疑问向被查单位进行了解和质询;向被查单位提出配合检查工作的要求事项,并确定具体的联络人员。
(4) 进点会谈应当明确专人记录,形成《现场检查会谈记录》(见附件格式1),并作为检查资料保存。
2.检查实施。
根据检查组制定的《现场检查方案》,灵活运用各种检查技术和方法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认定的事实和有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对,比较分析,相互印证,确定查证的问题,并编制《现场检查工作底稿》。
3. 评价定性。
根据检查依据,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或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和定性,作出检查结论。
凡是检查中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的问题,不作结论性评价。
4.结束现场作业。
检查组在检查方案规定的时间退出被查单位。
检查组组长确认可以退出被查单位现场后,将退出现场作业的时间告知被查单位,进行现场作业清理,向被查单位办理调阅资料、借用物品等的归还手续,退出检查现场。
如有必要再次进场,需提前通知被查单位。
现场检查的时间一般不应更改,以免影响被查单位的正常业务经营。
如确属检查需要,可考虑适当调整检查人员和检查时间,并知会被查单位。
(二)检查方法 1. 总体查阅。
从总体上对被查单位的账账之间、账表之间、账实之间的一致性进行现场审核,并查阅被查单位的外部审计报告和内部审计报告,了解和掌握被查单位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的基本情况。
检查组应对被查单位账表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现场初步审查,其目的是确保检查组一开始便能真实、完整掌握被查单位资产负债总体状况,避免有问题的账表数据误导检查人员。
2. 现场审查。
根据检查方案,按各项检查内容采取相应检查方法对被查单位的有关业务和财务资料进行审查,对实际运行状况进行现场查勘。
(1)检查方法包括核对、审阅、计算、比较分析、账户分析、绘制流程图、实地观察、询问调查等,并可运用计算机等辅助技术。
(2)检查方式包括普查和抽查。
普查要求对检查内容所涉及的全部业务、财务资料进行全面审查。
抽查要求根据抽样比例和抽样原则对检查内容所涉及的业务、财务资料进行有选择的审查。
抽样比例根据现场检查方案的要求确定,抽样原则一般采取判断抽样,或者根据已经掌握的检查线索确定需要检查的范围、业务环节。
(3)对被查单位的实际运行状况进行现场查勘一般采取现场观察和写实记录的方式。
3. 调查取证。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并取得证明材料。
(1)检查组可视检查需要,调阅有关资料,查询被查单位的计算机业务系统的数据,并进行数据导出、转存、打印、复印等处理。
(2)对需要调查取证的问题,要取得充分的证据。
(3)证明材料包括:调查询问笔录、凭证、报表、账册(账页)、问卷、说明材料、被查单位文件、合同、会议记录、外调复函、实物照片等。
上述证明材料如属复印件,必要时应要求被查单位负责人(负责人不在时由经办人)签字,或加盖部门公章确认,确有特殊情况未能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主查人应当书面说明原因。
(4)在检查证据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情况下,检查组要立即向其所属机构报告,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有关证据材料先封后查。
(5)检查结束前,检查组要统一汇总检查证据材料,编制调查取证材料清单,并编印页码,由检查组集中统一管理。
(三)质量控制 在整个现场检查期间,检查组组长和主查人要对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分阶段听取各检查小组的汇报,及时了解检查各阶段的工作情况,控制检查工作质量和进度,查找检查差错和遗漏,解决检查工作中的各种疑难问题,根据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检查力量,确保检查工作满足检查目的和要求。
(四)文本要求 1.现场检查调阅资料清单。
现场检查操作中,检查组应根据拟检查的内容,确定需调阅的原始凭证、会计账簿、管理报表和有关文件,根据检查需要逐次调阅。
检查组调阅资料需填写《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见附件格式2)一式两份,由检查人员签字后,向被查单位取得上述检查资料。
《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由检查组和被查单位有关责任人各执一份。
检查资料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归还被查单位,并在《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上注明归还日期,由接收人签字确认。
2.现场检查工作底稿。
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对检查工作内容进行记录,编制《现场检查工作底稿》(见附件格式3)。
检查人员通过编制工作底稿描述检查事实和问题,判断和评价所发现的问题,评估风险状况。
(1)检查人员应对所编制的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
每个检查人员的工作底稿必须由另外一名检查人员进行复核,主查人要对工作底稿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指导。
(2)工作底稿可按照一事一稿进行记录,也可以视检查项目的情况进行合并处理。
记录的内容应涵盖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检查的基本情况,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人员、索引号及页次等; 二是检查发现的问题概述或事实记录,包括检查认定的事项,认定过程中对有关凭证、报表等资料进行计算、分析、比较的内容及其结果,认定的依据等; 三是评价和意见; 四是与问题或事实有关的取证材料等附件。
(3) 工作底稿所表述的观点必须清楚明确,所附取证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能充分支持观点。
工作底稿应简洁、清晰,符合文档规范。
(4) 工作底稿应由检查人员和复核人签字。
3.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
检查人员通过编制《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见附件格式4)向被查单位确认事实和问题,事实确认书只记录检查事实,不作任何定性评价,可视需要附取证材料。
(1)主查人在掌握全部现场检查工作情况和审阅检查人员全部《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的基础上,确定需要被查单位签字确认的检查事实项目,由检查人员根据《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编写事实确认书。
(2)事实确认书经主查人逐一审核签字后,交被查单位(部门)负责人逐一签具明确意见,并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意见分为三种,一是承认事实,二是否认事实及其理由,三是补充相关事实。
(3)事实确认书所附取证材料如果能充分证明认定事实成立,但未获被查单位签字确认的,检查组可视情况封存取证材料原件,以避免被查单位篡改或销毁原件。
(4)事实确认书中所附取证材料不能充分证明认定事实成立,并且被查单位申辩理由成立的,检查组应注明“认可申辩,不作问题”并留存。
四、检查报告阶段 (一)形成《检查事实与评价》 1.各检查小组初步形成分项目检查事实与评价。
各检查小组依据《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等检查资料,将检查中发现和掌握的问题和事实进行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初步认定问题和事实的性质,形成检查小组的检查事实与评价,提交主查人。
运用计算机技术辅助检查的,可以由计算机汇总生成检查事实与评价。
2.检查组对初步形成的检查事实与评价进行讨论分析和综合判断,由主查人组织撰写对被查单位总体的《检查事实与评价》。
3.《检查事实与评价》包括事实和评价。
事实的表述应当真实准确,有详细、充分的数据和文字资料支持,可包括检查前问卷、会谈记录、工作底稿、取证材料等情况。
评价要对照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作出评述,做到定性准确、有理有据、客观公正。
4.《检查事实与评价》在递交被查单位之前,应由检查组组长与主查人签字。
(二)与被查单位交换检查意见 1.《检查事实与评价》形成之后,检查组组长要组织与被查单位的检查总结会谈。
总结会谈由检查组组长主持,被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现场检查人员还应通知主监管员参加会谈。
由主查人向被查单位宣读《检查事实与评价》,请被查单位就有关问题和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及评价结论提出意见,必要时就有关问题交换意见。
2. 检查总结会谈应当安排专人记录,并整理形成《现场检查会谈记录》。
3. 被查单位对《检查事实与评价》材料无异议时,由被查单位负责人在《检查事实与评价》上签具无异议意见,签字或加盖公章;被查单位有异议时,应在检查组规定的时间内向检查组反馈书面意见。
检查组应当对被查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研究,充分吸纳被查单位的合理意见。
被查单位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对《检查事实与评价》无异议。
4.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与被查单位举行检查总结会谈时,检查组应当将《检查事实与评价》书面材料发送被查单位,由被查单位在检查组规定的时间内反馈书面意见。
被查单位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对《检查事实与评价》无异议。
(三)形成《现场检查报告》 总结会谈结束或收到被查单位对《检查事实与评价》反馈书面意见后,检查组应充分吸纳被查单位的合理意见,形成《现场检查报告》。
1. 与被查单位交换检查意见后,主查人组织起草《现场检查报告》。
2.《现场检查报告》应当以《检查事实与评价》为基础,主要应包括实施检查的基本情况;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检查出的问题与事实及检查组作出的评价;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提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建议,以及拟提出的整改意见和监管要求等。
3. 检查组组长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后,呈报其所属机构审定,并移交给主监管员。
五、检查处理阶段 (一)检查处理的方式 对于不涉及实施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措施的,由检查组所属机构出具《现场检查意见书》;对于涉及实施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措施的,检查组所属机构在出具《现场检查意见书》的同时,还应依照银监会有关规定处理。
(二)《现场检查意见书》的作出和执行 《现场检查意见书》是检查组所属机构对被查单位通报检查事实、作出检查评价、提出整改或处理意见的专门文件。
检查组负责起草《现场检查意见书》,上报检查组所属机构审批后,按法定程序送达被查单位。
1.《现场检查意见书》依据银监会关于监管职责分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2.《现场检查意见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评价和判断。
(2)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的时间要求。
(3)要求被查单位在收到《现场检查意见书》的一定期限内将整改方案书面报告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并视执行整改方案的进度情况分阶段或一次性将整改书面报告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3.主监管员依据《现场检查意见书》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间要求,以及被查单位报送的整改方案,及时跟进被查单位的具体整改情况,包括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整改效果等。
主监管员要将整改情况反映到风险评级、评价和年度监管报告内容中去,同时研究确定下一步的监管方案,必要时提出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的建议。
六、检查档案整理阶段 (一)建立检查档案 在整个检查工作中,检查组应当认真收集、整理检查资料,将记录检查过程、反映检查结果、证实检查结论的各类文件、数据、资料等纳入检查档案范围,为建立档案做好准备。
检查档案包括:现场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方案;检查前问卷、内控问卷及反馈材料;现场检查会谈记录;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及所调阅的资料;现场检查工作底稿及取证材料等附件;检查事实确认书;分项目检查报告;检查事实与评价及其反馈意见;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意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他材料。
检查档案应当按照检查项目建立专卷,并按立卷顺序进行装订。
档案内容要按照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处理四个阶段进行分类整理。
现场检查资料应根据检查的程序或性质等进行编号和整理,以便查阅和后续检查时参考。
(二)编写档案目录 对归入检查档案的资料要编写案卷目录。
目录应按照检查工作流程、环节、内容以及检查资料的主次关系、主从关系等进行编写。
1. 卷内材料目录、案卷目录一律用统一格式打印。
2. 卷内文件资料目录应放在卷首。
(三)制作档案封面和档案管理 检查档案整理完毕后,应当精心装订,制作现场检查档案封面(见附件格式5),封装成册。
1. 案卷封面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清楚。
2. 卷内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材料应进行托裱;字迹已模糊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
3. 无须归档的材料,应进行整理、登记,经批准后销毁。
4. 检查档案的保存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建立电子版现场检查档案 为适应电子化办公趋势,方便查阅,提高检查信息的实用性和连续性,检查组应建立电子版现场检查档案,并实现在一定范围内的信息共享。
(五)现场检查档案的移交 检查组应将现场检查档案及全套检查资料移交具有管辖权的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以备参考。
七、 附 则 (一)特殊情况下需要对被查单位进行临时性检查的,可适当调整检查程序,不提前通知被查单位,但检查组到达被查单位时应出具合法证件和《现场检查通知书》。
(二)后续检查的程序参照一般检查项目执行。
(三)银监会需要与其他监督检查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时,检查程序和内容可参照本规程协商确定,确保检查过程中的合法合规、协调合作与信息共享。
(四)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机构的现场检查适用本规程,同时,境外检查应遵守当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本规程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六)本规程自印发之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