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庆龄一生做过和经历过大事
1893年1月27日,宋庆龄诞生在上海一个牧师兼实业家的家庭。
她的父亲作为孙中山的朋友和同志,是她的第一个启蒙老师。
少年时代,她即负笈异域,在美国接受了“欧洲式的教育”,受到民主主义的洗礼。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专制统治,使她对祖国的独立、自由、民主和富强满怀憧憬。
父亲源源寄来的书信与剪报资料,在她的心中与孙中山领导的革命事业架起了桥梁。
然而,共和国在摇篮中被扼杀,革命的大潮已经消退,宋庆龄学成归国改革和建设祖国的抱负无由施展。
她径直到流亡的革命党人集中的东京,不久即担任了孙中山的助手,开始了她长达70年的革命生涯。
1915年10月25日,宋庆龄不顾父母的反对,毅然决定与流亡中的孙中山结婚,以坚定的步伐毫不犹豫地跟随孙中山踏上捍卫共和制度的艰苦斗争历程。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在北京逝世。
他把“和平、奋斗、救中国”的嘱托交给了宋庆龄和他的同志。
1927年8月,宋庆龄出访苏联,以后旅居欧洲4年,考察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和几个主要的资本主义大国,研读了马克思的著作,与流亡欧洲的许多中国革命者一起研究中国革命的核心问题--土地和农民问题,思想上有了质的飞跃。
当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不断扩大,民族矛盾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的时候,宋庆龄迅速作出科学的判断和正确的决策,认为“国难当头、应该尽弃前嫌。
必须举国上下团结一致,抵抗日本,争取最后胜利。
”她关于全国团结抗战的思想,与克服了“左”倾教条主义的中国共产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战略方针是相一致的。
她并且为国共两党实现第二次合作搭桥铺路,起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宋庆龄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宋庆龄长期承担了大量的国务活动。
与此同时,她把许多精力投入妇女与儿童的文化、教育、卫生与福利事业中。
之后她一直担任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名誉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妇女联合会名誉主席和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主席职务。
1950年,她被选为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
1952年,被选为亚洲及太平洋联络委员会主席。
1954年9月宋庆龄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1959年4月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宋庆龄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1965年1月,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她再次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1975年1月,第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她再次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78年2月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连任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80年8月3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担任大会执行主席。
1981年5月14日,宋庆龄患的冠心病及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病情恶化。
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宣布接收宋庆龄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宋庆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荣誉称号。
1981年5月29日20时18分病逝于北京。
关于厦门大学的以前或厦门大学的历史
1919-1921 筹办与立校 厦门大学是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被同志誉为“华侨旗帜、民族光辉”的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的,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综合性私立大学。
校主陈嘉庚先生,独资创办厦门大学,并财政上资助厦门大学达 16 年之久。
面对经济不景气的艰难境遇时,陈嘉庚仍说:“宁可变卖大厦,也要支持厦大”。
校旨、校歌、校徽、校训均阐明“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之理念。
校歌由郑贞文写出歌词,著名音乐家赵元任谱曲;校徽由陈嘉庚先生亲自确定,并沿用至今;校训为“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1919年8月,在上海聘任全国教育界名流蔡元培、黄炎培、汪精卫、余日章、郭秉文、胡敦复、黄琬、叶渊、邓萃英等10人为筹备员。
1919年10月召开私立厦门大学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拟订《厦门大学组织大纲》,会议推举邓萃英为厦门大学首任校长、郑贞文为教务长、何公敢为总务长。
1921年4月6日,私立厦门大学假集美学校举行开学仪式,中国第一所由海外华侨传办的大学宣告成立。
初创时,学校设有师范、商学两部,师范部下分文、理两科,学制预科两年、本科四年。
1921-1937 私立与初创 1921年7月4日,林文庆接受陈嘉庚先生邀请继任厦门大学校长。
在林文庆校长掌校期间,初步建成多学科的综合性大学。
至1930年6月,全校共设 5 学院、21 学系。
学校在林文庆校长的主持下,以“自强不息,止于至善”为校训,致力于行政与学科建设,重金礼聘知名教授学者,一时群贤毕至、名流云集,如:文学家、国学大师:沈兼士、林语堂、鲁迅哲学家:张颐(1927年11月-1929年7月任副校长) 语文学家:台静农、陈衍历史学家:薛永黍 、郑德坤人类学家:史禄国(俄籍)社会学家:徐金声数学家:姜立夫物理学家:胡刚复、朱志涤、孙贵定、雷通辞、钟鲁斋法学家:黄开宗、区兆荣政治学家:王世富、丁作韶会计学家:郑世禄、陈德恒银行学家:冯定璋、朱保训 1922年2月,私立厦门大学董事会正式成立,陈嘉庚为永久董事,陈敬贤(陈嘉庚胞弟)为董事,林文庆为当然董事。
1935年5月10日,重新组建校董会,陈嘉庚仍为永久董事,林文庆为当然董事,汪精卫、孙科、宋子文、王世杰、孔祥熙、黄奕柱、曾江水为名誉董事,陈延谦、李俊承、黄廷元、黄伯权、洪朝焕为校董事。
1937-1945 国立与抗战迁汀 1937年7月1日经陈嘉庚函请,南京国民政府同意将私立厦门大学改为国立。
1937年7月6日,著名物理学家、清华大学教授萨本栋博士任厦门大学校长。
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爆发,为保证教学不致中断,厦门大学经教育部批准迁往闽西山城长汀。
1938年1月17日,学校在长汀复课,时为在校生数仅为198人。
在长汀办学八年中,学校延聘许多良师学者,厦大学生一方面积极参加抗日救国运动,组织成立“国立厦门大学学生救国服务团”等团体,投入反对日本侵略者的斗争;一方面勤勉学习,发奋攻读,务期求得真正学问,在校生达1044人。
1940年8月至1941年国民政府教育部举行首届和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学业竞试,厦门大学均名列第一,蝉联冠军。
国民政府教育部全国通令嘉奖,厦大由此被誉为“南方之强”。
1944年春,英国纽凯索大学教授雷立克,美国地质地理学家葛德石,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剑桥大学生物化学教授李约瑟博士等先后来校考察和学术访问,称赞“厦大为加尔各答以东之第一个大学”。
当时的国民政府教育部称之为“东南最高学府”、“国内最完备大学之一”。
厦门大学在长汀办学期间成绩卓著,获得当时社会各界一致赞扬,学校迁返厦门时,长汀社会各界送大匾额誉为“南方之强”。
1940年4月6日(国外定为5月6日),厦门大学校友总会宣告成立。
1945-1949 复员厦门 1945年9月19日,国民政府行政院任命汪德耀博士为国立厦门大学校长。
1946年4月6日,汪德耀校长发表《25周年校庆致校友书》,提出“兼容并包”及“学术思想自由”的办学主张,表明厦大的办学已具有开放性的特征。
1946年,学校增设海洋学系,1947年赠设国际贸易学系,1948年7月将机电工程学系分设机械、电机2个系,理学院也因之分设理学院和工学院,至此,全校扩展到5个学院18个学系,学校形成了学科比较齐全,具有文、理、工的综合性大学。
1949-1966 建设新厦大 1949年10月17日,厦门解放,厦门市军管会于10月20日委派军代表吴强、肖枫接管厦门大学,组建新的厦大党支部。
1950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经济学家王亚南教授为厦门大学校长。
王亚南校长学术造诣深厚,知识渊博,是传播马克思主义、翻译《资本论》的第一人。
他能正确处理政治和业务关系,重视提高教学质量,关心学生和年青一代,善于发现人才,培育人才,被誉为“懂得人的价值”的教育家,著名数学家陈景润当年就是他发现并加以关心培养的。
建国初期,国家为了适应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要,对高校院系进行了调整。
厦大也按照国家要求进行一系列教学和体制改革。
1952年,经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后,成为文理综合性大学。
1958年7月,厦门大学下放归福建省管理。
1963年9月,经中央批准,厦门大学改为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1966-1976 十年动乱,谋求发展 1969年12月6日,教育部军管组等四单位通知,将厦大下放福建省管理。
1976年10月,“四人帮”垮台,宣告“文化大革命”历史结束。
同时,厦大也将翻开厦门大学历史的新一页,厦大人也将谱写新的历史篇章。
1977-2006 改革开放,重振雄风 1977年曾鸣同志被任命为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书记,而后兼任校长。
学校1977-1981年历任党政领导成员名单:校党委书记:曾鸣(1977-1984)校党委副书记:司守行、赵源、谢白秋校长:曾鸣(1978年4月-1982年2月) 副校长:司守行(兼)、蔡启瑞、赵源(兼)、未力工、潘懋元、唐仲璋、傅家麟 1978年2月,厦门大学恢复为教育部部属全国重点大学。
1995 年7月,厦门大学进入国家“211工程 ”建设行列。
1996年,厦门大学成为首批获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
1997年4月,厦门大学“211工程”通过教育部组织的专家审定立项建设,有8个学科项目被列为“九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
2001年2月,被列入国家“985工程”一期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2001年4月6日,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奠基兴建。
2001年7月,厦门大学“九五”“ 211 工程 ”建设项目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 验收。
2002年10月,厦门大学“ 十五 ”“211工程”建设通过教育部专家组立项审核。
2003年9月,厦门大学漳州校区正式启用。
2004年,厦门大学被列入国家“ 985工程 ”二期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2004年7月,厦门大学被增列为中管高校。
2005年11月,在教育组织的高校本科教学评估中,厦门大学本科教学取得“优”的评价。
遗体火化的程序
一、丧葬办理程序 1.死亡证明: 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 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联系火化: (1)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 (2)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 (3)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4.接运遗体: 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5.遗体火化: (1)遗体运送到殡仪馆; (2)遗体整容; (3)遗体告别; (4)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 (5)领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
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
二、骨灰安葬方式 1.骨灰堂:室内骨灰架寄存,是目前骨灰安放的主要方式。
2.骨灰墙:在墙壁上砌格子,将骨灰盒放入,用石板封闭。
3.骨灰亭:亭式建筑,亭内、外墙可以存放骨灰,类似骨灰墙寄存。
4.骨灰廊:彩画地上长廊,墙内存放骨灰,石板封闭。
5.骨灰深葬:将骨灰存入地下室封闭,地上为亭。
6.骨灰林:将骨灰埋入选择好的树下,做简单标记。
7.骨灰墓:地下修建墓穴,地上立碑。
8.骨灰撒海:随时办理登记手续。
三、丧葬祭扫注意事项 1.丧葬事宜要由国家批准的殡葬单位办理: 丧葬必须由国家批准的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站来办理。
要直接与这些殡葬单位的服务人员联系,不要找非殡葬服务单位和人员来代办丧葬事宜。
2.骨灰要安放在合法公墓: 不要将骨灰存放在非法公墓。
非法经营性公墓有两类:一类是指一些乡、村和单位,在未经市民政部门批准和未得到市规划、土地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兴建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公墓,对这类公墓民政部门将逐步予以取缔。
另一类是乡村办的公益性公墓,它们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只能安置本乡村死亡人员的骨灰。
3.在异地去世人员的丧葬办理: 根据有关规定,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
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2)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消毒等处理; (3)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 (4)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
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
4.祭扫活动须知: 我国素有在祭扫中烧香、烧纸的习俗,致使每年清明节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为保障骨灰堂公墓、林地的消防安全,维护扫墓活动的良好秩序。
严禁在骨灰堂、公墓、林地烧纸和其它动用明火的行为。
对违反者,依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移风易俗 1.保护环境: 丧葬应当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尽量采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殡葬方式。
我国殡葬管理部门提倡火葬方式,并在各个行政区划内都设立了专门的骨灰存放地或公墓。
我国除少数人口稀疏的山区仍实行土葬外,绝大多数地区都实行火葬。
火葬可以减少占地和环境污染。
不得在荒山野外随意设立墓地,那样一方面造成环境破坏,另一方面这种非法墓地得不到政府部门的保护,容易遭到破坏,使故去的人得不到安息。
2.厚养薄葬: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当老人在世时,子女应该尽心奉养,照顾好老人的饮食起居,使老人身心健康、幸福快乐。
当老人去世后,丧事要从简,不要铺张浪费,丧事的丰与俭并不代表子女的孝顺与否。
3.破除迷信: 在进行丧葬祭扫活动过程中,要坚决禁止任何封建迷信行为。
不得借丧葬祭扫搞任何封建迷信活动。
五、遗体接运 各地殡仪馆有24小时值班电话,可以预定遗体接运时间、预定遗体存放方式、灵车随叫随到。
六、遗体告别 1、整容:各地有专业整容师,再现亲人容颜,抚慰家属心情。
2、告别仪式:殡仪馆布置灵堂、奏哀乐、照相、摄像、代写挽联、租买花圈、鲜花及花篮等服务。
七、遗体火化 当日火化当日取灰、安放,多种骨灰盒可供挑选。
八、安放方式 有骨灰堂、骨灰墙、骨灰亭、骨灰廊、骨灰深葬、骨灰林、骨灰墓、骨灰撒海 九、丧葬用品 各地殡仪馆均提供骨灰盒、挽联、花圈、鲜花、鲜花篮等服务。
十、祭扫活动 各地殡仪馆可以提供鲜花、绢花、盆栽花。
专门设置焚烧冥纸、物品的地点
宋庆龄的一生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名誉主席,第四、第五人大常委会副委,第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革命家、政治家。
又名宋庆琳。
原籍广东文昌1893年1月27日 (清光绪十八年、壬辰年十二月初十)诞生于上海。
1907年 赴美国留学。
1908年 考入佐治亚州梅肯市威斯里安学院。
1913年 获文学士学位毕业。
8月离美国途经日本。
冬,任孙中山秘书。
1915年10月25日 与孙中山在日本东京结婚。
1916年5月 随孙中山离日本回国,抵上海。
1917年7月 随孙中山离沪赴穗,进行“护法”运动。
1918年5月21日 第一次“护法”失败,随孙中山离广州,6月26日抵上海。
1920年11月 粤军攻克广州,随孙中山离沪返穗,再次组织“护法”军政府。
1922年6月16日 陈炯明叛乱。
勇敢的掩护孙中山脱险。
翌晨转赴黄埔与孙中山会合于永丰舰。
后转居上海。
8月23日 在上海寓所陪同孙中山与李大钊等会晤,商讨国共合作等问题。
1923年2月 随孙中山再次赴穗。
8月 在永丰舰纪念蒙难一周年。
1924年6月16日 随孙中山在广州黄埔出席陆军军官学校开学典礼。
11月13日 随孙中山应冯玉祥之邀,离穗北上。
17日经上海。
28日途经日本神户,发表了关于妇女解放问题的演说。
12月4日 抵天津。
31日抵北京。
1925年初 孙中山病重,在病榻旁侍侯。
3月11日 接受孙中山遗嘱,并应允代孙中山访苏。
12日孙中山在北京逝世。
此后经常向国内外介绍孙中山遗嘱和三大政策。
4月 从北京回上海。
8月 对廖仲恺在广州被暗杀,深感悲痛和愤慨。
1926年1月 在广州召开的 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坚持孙中山三大政策的演说。
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
11月 北伐军攻克武汉后,率国民政府先遣人员抵武汉,筹备迁都。
12月 与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领袖组成“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国民政府临时联席会议”,作为迁都前的临时党政最高权力机关。
1927年2月 在武汉开办妇女政治训练班。
3月 出席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被选为主席团成员。
同月,国民政府在武汉成立,任国民政府委员。
7月14日 发表《为抗议违反孙中山的革命原则和政策的声明》与当局决裂。
8月1日 支持南昌起义。
2日,被选为南昌起义的革命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8月23日 离上海赴苏访问 9月6日 抵莫斯科。
12月 在比利时召开的国际反帝同盟大会上,被选为名誉主席。
1929年5月 离欧洲回国,参加南京的孙中山国葬仪式。
行前发表《关于不参与国民党任何工作的声明》。
8月10日 以英文发表《与戴传贤的谈话记录》。
同月,国际反帝同盟在德国开会,再度被选为大会名誉主席。
9月21日 离沪赴法国。
1930年 旅居欧洲,多在柏林。
1931年7月 从德国回国。
12月19日 为邓演达被害发表《国民党已不再是一个政治力量》一文。
1932年1月 与杨铨、何香凝等创办“国民伤兵医院”,为抗日救济伤病人员。
12月 与蔡元培、鲁迅、杨铨等在上海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1933年1月 在上海成立“民权保障同盟”分会。
3月8日 在上海“国民御悔自救会“成立大会上发表演说,号召民众团结抗日。
5月13日 到德国驻沪办事处递交抗议书,谴责法西斯恐怖统治。
6月18日 杨铨被暗杀。
为此发表声明,抗议当局杀害进步人士,并亲自参加杨铨的葬仪 9月30日 在上海主持“世界反对帝国主义战争委员会“远东大会,并发表《中国的自由与反战斗争》的演说。
是年,领导“民权保障同盟”营救罗登贤、陈赓等人。
1934年4月20日 与何香凝等1779人联名发表《中华人民对日作战基本纲领》。
秋 在上海成立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任主席。
1935年 资助旅费给上海的共产党干部赴陕北联系工作。
1936年春 促成埃德加·斯诺和马海德的陕北之行。
5月底 在沈钧儒等于上海成立的“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上,被选为执行委员。
11月26日 为沈钧儒等“七君子”被捕,发表声明。
12月 主张和平解决“西安事变” 1937年2月 同何香凝、冯玉祥等联名向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提出《恢复孙中山先生手订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案》。
并在会上发表《实行孙中山的遗嘱》的演说。
6月 同胡愈之等16人发起“救国入狱运动”。
7月5日,亲率12人从上海到苏州监狱探视“七君子”,并要求同服“爱国罪”。
7月 在上海寓所接待周恩来、博古和林伯渠,拥护共产党共同抗日的主张。
8月 发表《中国是不可征服的》一文。
11月 发表《关于国共合作的声明》。
12月 移居香港。
1938年1月23日 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在汉口成立。
和蔡元培、吴玉章等被选为出席伦敦代表大会代表,但未成行。
6月14日 邀集中外著名人士,在香港发起组织“保卫中国同盟”。
9月 参加保卫广州的斗争。
发表《华侨总动员--庆祝华侨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一文。
1939年 在香港开展“保卫中国同盟”的工作。
12月12日 在香港电台发表演说,支援抗战。
1940年 在香港继续“保盟”的工作。
1941年1月 与何香凝等联名通电:斥责当局破坏团结抗战,制造“皖南事变”。
12月 日军侵占香港。
在香港沦陷前,乘最后一班飞机离港赴渝。
当年 支持路易·艾黎等发起工业合作社运动。
1942年 继续“保盟”的工作。
冬,在重庆与周恩来、邓颖超等欢送董必武离渝返延安。
1943年5月 以中华全国儿童福利协会主席名义举办国际足球赈灾义演,将全部所得捐赠河南灾民。
9月18日 发表《给中国在海外的朋友们的公开信》,呼吁大家继续支持人民的斗争。
1944年2月8日 发表《致美国工人们》一文,呼吁美国工人支持中国的抗日民主斗争。
3月12日 为在美国举行的孙中山纪念日,发表《孙中山与中国的民主》的广播演说。
10月1日 在重庆同72人发起各党派各阶层举行追悼邹韬奋大会。
1945年9月 在重庆上清寺桂圆张治中住所与会见。
12月 离渝回上海。
将“保盟”改为中国福利基金会,继续支持进步组织和民主力量,支持人民解放斗争。
并从事妇幼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救济事业。
1946年7月23日 在上海发表声明,呼吁美国人民制止他们的政府在军事上援助国民党。
1947年9月16日 发表声明,否认参加“竞选”。
1948年1月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立,被推选为名誉主席。
同月,发表《给世界民主青年联盟的信》,呼吁保卫世界和平。
冬 迁居上海淮海中路1843号住宅(即今上海宋庆龄故居)。
1949年7月1日 在上海发表《向中国共产党致敬》一文。
同月7日,在上海各界纪念“七?七”庆祝 大会上发表题为《帝国主义,滚开吧
否则将与反动派同归于尽》的谈话。
9月 应邀到北京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10月1日 参加开国大典。
12月11日 出席亚洲妇女代表会议。
同月 被推选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今全国妇联)名誉主席。
1950年4月 出席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民救济代表会议,当选为中国人民救济总会执委会主席。
8月 宣布中国福利基金会改为中国福利会,继续任该组织执委会主席。
11月23号 在华沙召开的第二届世界保卫和平大会上,被选为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
1951年9月18日 在北京接受“1950年度加强国际和平斯大林国际奖金”。
将全部奖金献给中国福利会,创办了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
11月26日 在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当选为该委员会主席 1952年初 创办《中国建设》杂志。
3月21日 与郭沫若等发起召开亚洲即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
10月 参加在北京召开的亚太区域和平会议,被选为亚太区域和平联络委员会主席。
12月11日 率中国代表团出席在维也纳举行的世界人民和平大会。
同月下旬访苏。
1953年1月13日 在莫斯科会见斯大林。
4月25日 在第二届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全国妇联名誉主席。
1954年9月 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被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2月 在第二届全国政协会议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1955年1月 被选为中苏友好协会总会会长。
8月20日 出席纪念廖仲恺先生逝世30周年大会,并发表讲话。
12月 率廖承志等访问印度。
1956年1月-2月 率廖承志等访问缅甸和巴基斯坦。
接受达卡大学授予的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8月 率中国代表团访问印度尼西亚。
9月 应邀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并致辞。
11月 发表《孙中山-中国人民伟大的儿子》和《回忆孙中山》两文。
1957年9月 在全国妇联第三届执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为全国妇联名誉主席。
11月 随率领的中国代表团赴莫斯科,参加十月革命40周年庆祝活动,(并列席)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
1958年6月14日 参加庆祝中国福利会成立二十周年大会,并发表讲话。
1959年4月 出席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1960年4月 出席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
1961年5月11日 在上海寓所会见。
9月 任纪念辛亥革命50周年筹委会副主任委员。
1962年1月17日 在上海会见 兰总理班拉达奈克夫人。
11月12日 发表《孙中山和他与中国共产党的合作》一文。
1963年4月 迁居北京后海北沿46号新住所(今宋庆龄故居)。
6月 在北京住所举行庆祝中国福利会成立25周年招待会。
12月21日 出席第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并任会议执行主席。
1965年1月 在第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10月 任纪念孙中山先生百年诞辰筹委会副主席。
1966年11月12日 在北京参加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一百周年大会,并发表题为《孙中山--坚定不移、百折不挠的革命家》的演说。
同月,《宋庆龄选集》出版。
1972年1月10日 与、周恩来等参加陈毅追悼会。
9月5日 在北京参加何香凝追悼会,并致悼词。
1975年1月17日 在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为副委员长。
6月14日 参加中国福利会成立40周年大会。
9月17日 在中国妇女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全国妇联名誉主席,并致闭幕词。
1979年6月 接见美国知名妇女访问团、美国夏威夷各界访华团。
10月12日 在北京住所宴请西哈努克亲王和夫人。
1980年元旦 与等出席全国政协的茶会。
3月5日 主持纪念蔡元培逝世40周年大会,并致祝词。
5月17日 参加刘少奇追悼会。
10月7日 任纪念辛亥革命70周年活动筹委会副主席委员。
1981年5月8日 接受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授予的荣誉法学博士学位,并发表讲话。
同月15日 被中共中央政治局接收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同月16日 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的荣誉称号。
同月29日晚8时18分 在北京寓所逝世。
6月3日 在北京举行宋庆龄追悼会。
4日,骨灰安葬于上海万国公寓宋氏墓地(今宋庆龄陵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