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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学博士论坛主持词

时间:2020-05-28 09:25

求主持人节目串词资料

直接写啊~~很有难度,稍微拟个草稿吧,写得不好,请多包涵

A:歌声唱出我们对生活的期望 B:歌声带出我们对生活的热爱 A&B:让我们同唱一首歌,把对新年的期盼寄托于嘹亮的歌声中

(《同一首歌》) A:元旦的钟声伴着缤纷的礼花在空中传播 B:很感恩,有人与我共同欣赏 A:绚丽的灯光,繁华的都市 B:很感恩,有人与我共同分享 A:我们应该感恩一切人与物,他们使我们的生活多姿多彩 B:我们更应该对生命感恩,因为它带给我们全部 A&B:请欣赏情景剧《感恩》(《感恩》) A:咦

谁的手机响了

B:我的。

A:是吗,进场之前应该关机或者调成震动哦,手机铃响影响别人欣赏演出

B:哦,抱歉

那,我先去接个电话

A:ring ring ring ,手机铃声,原来也这么美妙 (《ring ring ring》) A:接个电话这么慢呀,你难道忘了你还要主持节目

B:没有,我怎么会忘呢

你听,有没有听到古筝的声音

A:嗯,听到了

B:嘘~~不要说话,细细听……(《浏阳河》) A:竹林的灯火,到过的沙漠,七色的国度,不断飘逸风中 B:有一种神秘,灰色的漩涡,将我卷入了迷雾中。

你怎么会突然想到这首歌

A:一年又一年,时光飞逝,一切的一切都消失得那么快,一千年,好像并不遥远…… B:一千年还不遥远

(《千年之恋》) A:恰恰恰 C:会跳吗

A:不会,太难了 C:其实不难,要不,我教你跳

A:现在

就在台上

C:嗯

没错

A:啊

我又不会跳,太不好意思了~~~ C:不要不好意思,来,快过来一起跳吧

(《cha cha cha》) B: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吧

当有一天,丑小鸭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它一定能骄傲地张开翅膀,展现一个全新的自我。

即使世界又冷又吵,天鹅还是可以用她的高贵,在我们的心中滴下明巩。

那份纯净与典雅,是我们都向往的那种美好,请欣赏她们的舞蹈。

(《四小天鹅》) A:元旦之夜,让我们尽情欢歌

B:元旦之夜,让我们尽情舞蹈

C:元旦之夜,让我们愉快到天亮

A:舞蹈是一种无声的表达 B:舞蹈是一种无声的歌颂 C:舞蹈是一种无声的传扬 A&B&C:今夜,让我们尽情舞蹈 A:尽情表达 B:尽情歌颂 C:尽情传扬 (《沙拉玛》、《阿里朗》) A:今夜的最后一曲,让我们交给《AMANI》 (《AMANI》) A:一曲唱罢,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 B:让我们在欢乐中迎接新的一年 A&B&C:XXX元旦XX,到此结束

闲来无事,写了一篇,肯定是要改的,还是要麻烦楼主的。

中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史

一、发展模式的不断转换  综观百年来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其发展模式的转换大致可分为七个时期。

  第一时期(1862年至1894年)。

甲午战争以前,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处于酝酿时期。

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了一批培养外语人才和军事技术人才的专门学校。

它们不同于传统封建教育机构,不是培养作为各级封建官吏的“治才”,而是培养通晓各国语言和技术(特别是军事技术)的所谓“艺才”。

最典型的代表即是1862年成立的京师同文馆和1867年创办的福建船政学堂。

至1894年前后,我国共创办了30所左右的此类学堂。

这些学堂毫无例外地都是在外来因素的诱发下创办的。

所谓外来因素的诱发,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它们是清政府在外力胁迫下应急反应的产物,是为了培养应付西方殖民主义者侵略所急需的人才而开办的;第二层意思是,这些学堂都标榜以西方为榜样,然而,在具体的学习目标上,却并不明确,笼而统之地把西方称之为“泰西”。

从时人留下的大量文献分析,所谓“泰西”,包括了英、法、德、美等国。

可见,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西方”是一种泛称,还没有具体而明确的模仿对象。

  第二个时期(1895年至1911年)。

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

1895、1896和1898年分别成立的天津中西学堂、上海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一般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大学的雏型。

20世纪初,清政府颁布了第一部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具有近代意义的全国性学制——《癸卯学制》。

直到辛亥革命前的十多年时间里,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无论是理论层面、制度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弥漫着一种浓厚的“以日为师”的氛围。

1898年创办的京师大学堂的第一份章程就是由梁启超“略取日本学规,参以本国情形草定规则八十余条”[1],即主要是参照日本东京大学的规程制定的。

《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条文也几乎与日本学制中的相关规定一致。

与前一个时期相比,学习的目标由泛化而集中,“泰西”一词被一个具体的国家——日本所取代,价值取向明确而单一。

可以说,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期,是以日本为模式的。

  第三个时期(1912年至1927年)。

1912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

1912年至1927年的十几年间,可以说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多元化时期。

民国初年在蔡元培主持下所进行的教育改革形成的新学制《壬子癸丑学制》,对清末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内容作了相应的改革。

其间,教育部还陆续公布了《大学令》、《大学规程》、《专门学校令》、《公立、私立专门学校规程》和《高等师范学校规程》等一系列有关高等教育的法规法令。

众所周知,作为民国初年教育改革的总设计师,蔡元培非常关心高等教育,《大学令》就是由他亲手制定的。

他多次谈到,《大学令》中许多内容是“仿德国制”,“仿德国大学制”[2]。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 借鉴德国高等教育是蔡元培多年的宿愿。

但是,从实践的层面考察,蔡元培的理想并未实现。

摆脱日本单一模式束缚的努力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大学设评议会、教授会的条文列入了《大学令》,但在当时的高等学校中并未实行。

直到1917年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之后,他的高等教育的理念——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才部分地在他所主持的北京大学付诸实施。

  就在蔡元培以德国高等教育为模式对北京大学进行深刻改造的同时,另一所国立大学——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东南大学迅速崛起。

留美归教育博士郭秉文主持下的东南大学以美国大学为榜样,延揽一批留美学生到校任教,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为一体,从管理体制、系科设置、课程内容以至经费筹措等,全面学习、借鉴美国高等教育。

至20年代中期,东南大学声誉日隆,影响日广,成为与北京大学南北呼应、交相辉映的中国高等教育的又一重镇。

  第四个时期(1927年至1949年)。

在此22年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主旋律是,在融合美国和欧洲各国特点的进程中,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

如果说20年代后期曾经是美国高等教育影响最盛的时期,从对地方分权制的教育体制的模仿,到大学实行选科制、学分制,以至于大学各专业缺乏明确的课程标准等等都显示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强大影响;那么,进入30年代,则表现出一种比较主动地吸收和借鉴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经验的倾向。

如在高中毕业生中实行会考制度,以整齐大学生的入学程度;教育部制订并实行有关大学教师任职资格的法令;强调大学毕业考试制度等等,这些举措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吸收了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的具体做法。

但是,这一时期从总体上讲是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

其间,有一个短暂的插曲,即1927年至1929年期间实行的大学区制。

实行“大学区制”用蔡元培的话来说是“仿法国制度,以大学区为教育行政之单元”[3]。

众所周知,大学院制试行不及两年就无疾而终, 对全国高等教育的实际影响并不大,就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换而言,可算作是一个小小的插曲。

  第五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在这一时期,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几乎重复了半个世纪以前走过的路径,即学习、借鉴的目标单一而集中,那就是以苏联为榜样。

1949年至1959年的10年间,我国高等院校共聘请苏联专家861人, 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专家在高等教育部担任顾问。

在这些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下,对高等院校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了全面修订调整,专家的工作也包括编写教材、培养研究生和培训教师,甚至渗透到学生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验室和资料室建设等具体工作领域。

与此同时,政府通过对私立学校的接办改造、教会学校的取缔和院系调整等重大措施,初步完成了对1949年以前的高等教育体制和格局的改造,新的以苏联为模式的高等教育体制形成并确立。

  第六个时期(1958年至1977年)。

摒弃“模式”,复归“传统”。

1957年以后,由于中苏关系的恶化和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逐渐走上了一条摒弃一切外国“模式”,复归“传统”的道路。

所谓复归“传统”,是指力图用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年代、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在延安等根据地举办高等教育的经验、办法来指导高等教育改革。

所谓摒弃“模式”,就是在“独立自主”的旗帜下,拒绝接受来自国外的任何“模式”。

20年间,经历了1958年至1960年的“教育大革命”所带来的高等教育的“大跃进”。

之后是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而进行的高等教育的大调整。

从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完全是关起门来革教育和文化的命,在经历了高等学校三年不招生、工农兵上大学和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斗、批、改”之后,力图清除一切外国模式的干扰和影响的目的似乎已经达到,但事实是,中国高等教育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第七个时期(1978年以后)。

博采各国之所长,高等教育要面向世界。

197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

在经历了闭关锁国20年所带来的种种灾难之后,随着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确立,中国的高等教育重新走向世界。

进入90年代,政府陆续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一系列法规,借鉴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经验,加快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

明确提出,“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学。

这样的大学,应该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的摇篮,应该是认识未知世界、探求客观真理、为人类解决面临的重大课题提供科学依据的前沿,应该是知识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应该是民族优秀文化与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交流借鉴的桥梁。

”[4] 尽管中国的高等教育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在经历了一个世纪的艰苦探索之后,深固拒闭、盲目排外不可取,单一的价值取向不足取,正在成为政府和知识界的共识。

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而又广泛吸收各国之长的高等教育的发展道路,是中国高等教育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

通过上面简略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在短短的一个世纪里,中国高等教育在发展模式的选择上经历了那么多次的转换,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考察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归根到底这是受近代中国急剧变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现实所制约。

如果我们把一个世纪作为一个历史过程考察,又会发现,百年间,我们在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选择上似乎走了一个大圆圈:被迫开放(无意识的泛化)——单一的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努力——单一的价值取向——封闭——主动开放(在世界范围内博采众长)。

历史证明,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关起门来搞自己的高等教育,拒绝借鉴任何先进国家的经验,无论是在“天朝大国”的迷梦中还是在“自力更生”的口号下,都是一条自我封闭、作茧自缚的死胡同;囿于某种政治环境,价值取向单一,同样不是发展的最好选择。

这是因为,高等教育作为人类所创造的知识文化的重要传播场所,作为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

高等教育的发展,既要受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政治文化背景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具体国情所制约,也要受高等教育本身发展规律的制约。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个世纪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换就是在如何认识和正确处理这一对矛盾的过程中艰难推进的。

不能以强调本国情形的特殊性为由而拒绝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也不能以标榜追赶世界潮流为借口而置本国国情于不顾,这是我们回顾和总结这段历史所应深刻记取的经验教训。

  二、传统与移植  1894年至1911年的十几年间,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期。

19世纪最后几年所创办的天津中西学堂、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如前所述是近代大学的雏型。

1904年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奏定大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和《奏定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

在这些章程中,关于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有了新的表述:大学堂“以谨遵谕旨,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宗旨。

…以各项学术艺能之人才,足供任用为成效。

”通儒院(即研究生院)“以中国学术日有进步、能发明新理以著成书、能制造新器以利民用为成效。

”[6] 从前一个时期的培养“艺才”、“专才”,到这一时期的提出“通才”,从字面上看,似乎又回到了传统的人才观。

因为中国的传统教育也强调“通才”,即所谓“一物不知,儒者之耻”。

但是,这里的“通才”是以掌握“各项学术艺能”为前提的,不仅与封建教育的理想人格“通才”在内涵上有所不同,而且,这种目标提出的本身也提升了“艺才”与“专才”的地位。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较之前一时期,较多地接纳了西方高等教育的理念。

当然,这种“通才”仍必须“谨遵谕旨”,“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

在这里,中国传统高等教育的影响依然十分强大。

这是因为,虽然科举制度在1905年被废除,但是,科举制度赐予出身的陋习仍然保留下来,秀才、举人、进士的头衔还十分具有吸引力。

当然更重要的是封建专制制度的政治框架还在起着支撑作用,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变革终究需要以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变革为前提。

与此相适应,在这十几年间,高等教育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上发生了较大变化。

最明显的表征是西方近代社会科学的各个门类被大量引进高等教育的课堂,政治学、法学、教育学、哲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被作为大学或高等学堂的教学内容,通过日本引进或翻译的西方教科书大量出版。

学术界往往把这一时期看作是在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方面移植西方的第一个高潮。

与此同时,在传统高等教育中特别受到重视的儒家典籍“经学”的研习,也被保存下来,京师大学堂有经学科之设,而且置于各学科之首。

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领域,传统与移植之间的冲突、矛盾在政策层面和实践层面都非常激烈。

  民国初年,资产阶级革命派和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从根本上否定了“中体西用”这一直接支配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文化观念,提出要用“民主共和”和“科学民主”的精神来改造中国传统的封建主义文化,这也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进一步发展演变提供了思想基础。

从1912 年至1949年的近40年间,民国政府和后来的国民政府制定颁布过几部重要的关于高等教育的法令、规程。

就培养目标而言,从法律条文上看,最大的变化在于取消了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政治方向。

1912年的《专门学校令》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

同年颁布的《大学令》规定,“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需要为宗旨。

”在这里强调的是高深学术,是培养“硕学闳才”和“专门人才”。

高等教育领域中大学和专门学校的区分标准是“学”与“术”,前者重在学术研究,后者重在应用技术。

政治上、思想上的种种限制与要求,即所谓“忠君”、“尊孔”,在培养目标中被取消了。

特别在民国前期,由于蔡元培的努力和他的广泛的社会影响,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得以在教育理念上有了一次大的飞跃。

正如有些研究者所指出的:“只有在这一时期,中国才真正开始致力于建立一种具有自治权力和学术自由精神的现代大学。

”[7] 西方高等教育理念的核心即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观念,通过蔡元培的理论倡导和身体力行第一次较全面地被国人所认识和接受。

蔡元培对北京大学的改造,他所反复强调的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他对大学功能的理解与认识,即所谓“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等等,使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对西方的移植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正是通过蔡元培在北京大学的努力,使中国高等教育在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上,从根本上动摇了以培养“内圣外王”的“贤士”、“君子”、“循吏”为目标的主流传统。

在这里要强调说明的是,蔡元培在宣传、倡导西方大学理念的同时,也充分利用了中国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非主流传统,即张扬古代书院浓厚的学术氛围、师生间砥砺德行互相切磋的融洽之情以及相对的独立地位,等等。

1922年,等人“鉴于现在教育制度之缺失,采取古代书院与现代学校二者之长,取自动的方法,研究各种学术,以期发明真理,造就人才”[8],在湖南创办自修大学。

蔡元培闻讯后,高兴地写下了《湖南自修大学介绍与说明》一文为之鼓吹:“合吾国书院与西洋研究所之长而活用之,其诸可以为各省新设大学之模范者与

”[9] 对西方大学理念的移植与中国高等教育主流传统和非主流传统的排斥、融合,在“五四”新文化时期特定的环境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颁布了《大学组织法》和《专科学校组织法》。

其中关于培养目标的表述,分别为“大学应遵照……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研究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专科学校应遵照……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教授应用科学养成技术人才。

”在20年之后的1948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大学法》和《专科学校法》,关于培养目标的表述,与20年前几乎完全一致。

上述情况说明,在1912年至1949的近40年间,高等教育培养目标是研究高深学术的学者和研习应用科学的技术人才这条主线一直贯穿其间。

  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面,民国时期与清末比较,最大的变化是废除了反映封建传统文化的科目,增加了体现西方文化精神的大量新学科,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如此,在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方面更是如此。

据统计,民国初年《大学规程》中所开列的课程科目总数比清末《癸卯学制》所规定的多300多门;专科学校课程也比清末相应学堂科目增加了1-2倍。

蔡元培主持下的北京大学20年代开设的课程中,有许多在欧美各著名大学中也是刚刚起步。

在课程体系方面的另一显著变化是,从参照日本到直接借鉴西方高等学校的课程设置。

许多大学和专科学校的教材直接用西方大学的原版教材。

似乎可以认为,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面,对西方高等教育的移植在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出现了第二个高潮。

直到30年代后期才陆续开始有中国学者自己编著的教材被冠以“大学丛书”的字样在各大学和专科学校采用,而且仍主要限于人文社科类学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关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明确表述,最早见之于政府法规文献的是1950年7 月政务院批准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

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的宗旨为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章的规定,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育方法,培养具有高级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的成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建设人才。

”[10]在这里,除去头、尾两处有关政治方向的要求之外,核心内容是“培养具有高级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成就的建设人才”。

与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相比较,政治上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这是十分自然的;应该说,作为高等教育的特点还是体现出来了,“高级建设人才”的提法也可以说涵盖了学术人才与专门技术人才。

当然,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所谓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等等,在刚刚取得政权的社会条件下,是不会受到关注的。

相反,对大学中旧知识分子的改造很快就提上议事日程。

在课程体系方面,特别强调了废除国民党政府开设的政治教育课程,代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著作为基础的新的课程体系。

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则是全面地照搬苏联的课程体系。

1955年有个统计,当时的浙江师范大学开设的153门课程中,有41门是以直接从苏联翻译过来的教科书为基础而设立的,另有79门课程所用教材是在苏联模式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11]。

可以说,在这一历史时期,对国外高等教育的移植在课程体系方面出现了第三个新高潮。

  在1956至1957年间,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出现了一股追求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风潮。

知识分子们响应中国共产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号召,对于机械地照搬苏联模式,大学中专业设置过窄、高等教育中忽视社会科学以及把马列主义奉为教条等现象提出了激烈的批评。

著名代表是北京大学的马寅初。

这可以看作是中国高等教育非主流传统与移植而来的苏联高等教育模式(高度集中统一)的一次顽强对抗。

众所周知,这次风潮的结果是以“反右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告终。

1957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著名讲话中,提出了指导中国近30年的教育方针,即“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把的讲话用政府法律的形式作了肯定:“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

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

”[12]从此,这个方针成了中国所有教育机构,包括大、中、小学的办学宗旨。

  196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颁布,对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作了前所未有的详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通过马克思列宁主义、著作的学习,和一定的生产劳动、实际工作的锻炼,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尽可能了解本专业范围内科学的新发展;具有健全的体魄。

”[13]可以说,这是近代以来关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字数最多的一次表述。

应该说,较之1957年的论述和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中的规定,培养目标更明确,对专业有一定的要求。

考虑到20世纪60年代中国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这已是一个很大的转变。

而且,也确实对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但是,这种状况没有持续多久,随着“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口号的提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泛政治化倾向愈演愈烈,直至“文革”十年,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变成了“反修、防修,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一句空洞而抽象的政治标语。

与此相适应,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在大量突出政治学习、触及灵魂、思想改造的同时,专业知识被压缩至最少程度,大学变成了短训班。

  1957至1977年的20年间,中国高等教育在培养目标、教育理念等方面所发生的变化, 同样可以从移植与传统的冲突中得到解释。

如果说1949至1956年的全盘苏化期间,我们所提出的高等教育培养目标仍然强调的是学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是对民国以来形成的主线的继续,体现的是外来因素的移植,同时融合了传统的影响(政治方向、政治要求);那么,后20年间则是传统对移植的激烈反抗并战胜之。

在这里,所谓传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中国传统高等教育所积淀而成的根深蒂固的重视伦理道德教育、培养政治人才的主流传统;二是指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战争环境中,在培养干部队伍中所形成的理念和方法。

20年间,特殊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使中国的高等教育关闭了与世界交往的大门,为传统的复归和高扬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和气候。

1978年4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否定和抛弃了“文革”中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教育目的,将现代化的实现确立为教育的主要目标。

同年10月,教育部对1961年颁布的《高教六十条》略作修改,印发全国高校组织讨论,关于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完全是原来的表述。

尽管如此,至少说明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注重专业知识的问题已被提到议事日程之上。

1980年2月,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规定对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毕业生和科研人员经过严格考核,分别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

1985年5月, 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决定》指出,“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重大任务。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第一次如此明确地把高等教育的任务归结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

这次会议的另一项与高等教育理念有关的重大决定是,明确提出要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的过多的管理体制”,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

”[14]尽管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高等学校所获得的自主权远未达到文件中所给予的自由度,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说,《决定》给予了我国高等学校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自主权。

此外,《决定》还强调高等学校是教学、科研中心,而不是像苏联模式那样,要么负责教学,要么负责专业培训;强调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制度,强调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学改革试验,改变专业过窄的状况,增加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等等,努力借鉴和移植先进国家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进入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1994年7月, 国务院颁发《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在国家科学技术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施“211”工程,面向21世纪, 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

1998年8月,全国人大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突出强调了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办学自主权。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来制定颁布的第一部高等教育法,它全面肯定了改革开放20年来我们在高等教育办学理念、培养目标、管理体制等方面所取得的共识。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要求的不断高涨,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理念正在日益被人们所接受,并转化为政府的教育政策,中国高等教育面向社会精英阶层的传统正在成为历史。

可以说,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在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的曲折之后,终于有了明确的、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同步的理念、目标与方向。

奥巴马当总统之前是干什么的

当然是国会参议员啦~下面体的资料1995年,奥巴马从芝加选为伊利诺伊州国会参议员并后的3年中连任;2000年,在竞选美国众议院议员席位失败后,奥巴马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伊利诺伊州的参议工作中。

  2004年7月,美国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

(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

)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题为“无畏的希望”(The Audacity ofHope)慷慨激昂的演讲。

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

该演讲后,奥巴马成为全美知名的政界人物。

同年11月,奥巴马顺利的以高达70%的选票当选,成为美国历史上第5位非洲裔联邦参议员。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斯普林菲尔德市正式宣布参加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并提出了重点在“完结伊拉克战争以及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竞选纲领。

2008年1月4日,在俄亥俄州民主党初选大会上,奥巴马赢得了38%的支持率,领先于知名度高于自己的约翰·爱德华兹以及希拉里·克林顿,在民主党诸位候选人中领跑。

2008年6月3日,奥巴马票数领先于希拉里·克林顿,被定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同年8月23日,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奥巴马被正式提名,从而成为了美国历史上首个非洲裔总统大选候选人。

  2008年11月5日,奥巴马击败共和党候选人约翰·麦凯恩,正式当选为美国第四十四任总统。

历史上,顾姓名人有几个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公司法是《公司律》,诞生于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公历1904年1月)。

历史上姓崔的名人

【崔】史名人    崔寔(约103年~约170) 东汉后期政。

字,又名台,字元始,涿平(今河北安平)人。

曾任郎、五原太守等职,并曾参与撰述本朝史书《东观汉记》。

敢于抨击当时的黑暗政治,主张革新。

提出国家制度要根据形势的变化而改变,决不可“背急切而慕所闻”。

著有《政论》5卷。

全书已散佚,部分内容载于《后汉书·崔□传》和《群书治要》。

另著有《四民月令》,已佚,部分内容保存于《齐民要术》齐民要术一书内。

  崔骃(

--92) 东汉文学家。

字亭伯,涿郡安平(今属河北)人。

少与班固、傅毅齐名。

窦宪为车骑将军,以骃为府掾,改主簿。

宪骄恣,骃屡加劝阻,皆不听。

后命骃为长岑长,不赴任。

所著有《达旨》等。

原有集,已散佚,明人辑有《崔亭伯集》。

  崔琰:字季珪,东汉末年名士。

魏初,拜尚书,官至中尉。

  崔林:字德儒,崔琰之弟,魏臣。

后年遂为司空,封一子列侯。

谥曰孝侯。

  崔豳: 唐代武城人,兄弟六人皆官至三品。

四世同灶,和睦相处。

唐玄宗谓“一门孝友,可为士族法。

”   崔灵恩: 南朝梁东武城人,遍读五经,尤精三《礼》、三《传》,初为北魏太常博士,后归梁,累任步兵校尉,兼国子博士,官至贵州刺史。

常聚徒讲学,着有《毛诗注》、《周礼集注》、《三礼义宗》。

  崔广: 汉初人,字少通,号夏黄公。

与东园公、绮里季、甪里先生同隐居商山(今陕西省山县东),四人须眉皆白,故称四皓。

  崔琳: 唐代武城人。

政事开明,开元(公元713-729年)间为中书舍人,累官太子少保。

为唐玄宗器重,曾书其名,以金瓯覆盖之。

  崔挺: 北魏京师人,字双根,少好学,孝文帝(公元471-499年在位)时任光州刺史,大行开化之风,累官本州岛大中正、北海王司马。

为官清廉,有人曾赠以玉璧,被挺推却,曰“昔无杨震之金,今岂有崔挺之璧

”   崔玄暐: 唐代博陵人。

长安初(公元701年)为天官侍郎,历任凤阁侍郎、中书令,封博陵郡王。

其弟崔升,官至尚书左丞;其子崔琚,颇以文学知名,历官中书舍人、礼部侍郎;其孙崔涣,官至御史大夫;曾孙崔郢,自商州防御史兼殿中侍御史,升监察于史。

后人称五龙。

  崔颢:(704

-754),汴州(今河南开封市)人。

开元十一年(七二三)进士,曾为太仆寺丞,天宝中为司勋员外郎。

  【崔】姓当代名人   崔始源:韩娱乐明星(SJ成员)  崔永元: 央视主持人   崔健: 娱乐明星  崔智友: 娱乐明星   崔志刚: 央视主持人  崔 雨 :目前不知道  崔秀英: 女子跳伞运动员。

  崔秀英:韩娱乐明星(少女时代成员)

大连理工博士毕业要求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二OO七年四月修订)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校暂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十一个学科门类授予硕士学位,按哲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五个学科门类授予博士学位。

第三条 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由学校报请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四条 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博士级学位组织。

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由本校主要负责人和指导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教授25-27人组成,任期二到三年,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产生是根据各院、系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的多少,由院、系学术委员会提出候选人,经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征求意见和协商后,最后由校长审定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后公布。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按相近和相关学科设若干学科评定组,学科评定组设正、副组长各1人,组长和副组长应是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

组员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聘任。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15人组成,任期二到三年,分委员会设正、副主席各一人,分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担任。

分委员会的产生过程是:经院、系学术分委员会协商推荐,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最后由校长批准。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主要由教授组成,应为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有博士点的院、系,博士生导师应在分委员会成员中占较大比例。

第五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一)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1、听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授予工作的汇报; 2、作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3、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4、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 5、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6、作出撤销已授予学位的决定; 7、研究和处理有争议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二)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 1、审查申请学士学位者资格,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作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 2、审查申请硕士学位者资格,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 3、审查申请博士学位者资格,推荐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并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建议; 4、审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三) 学科评定组职责: 学科评定组受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托,对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复审。

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出席方得召开,作出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建议时需听取答辩委员会(含预答辩小组)的汇报,所形成的决议以不记名投票、并过全体成员半数方为有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出席方得召开,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时需听取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报和学科评定组复审报告,所形成的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并过全体成员半数方得有效。

硕 士 学 位 第六条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者,视为达到硕士学位授予要求:(一)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学分;(二)发表符合学校要求的学术论文;(三)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第七条 课程要求 在规定期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含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国语、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参加由研究生院组织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分。

第八条 学术水平 学位申请人通过硕士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 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 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三)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四)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会议论文集或本校《研究生网络学刊》上发表论文(含录用) 第九条 学位论文要求 (一) 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所研究的课题应在学术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对国民经济建设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结论和建议应有新的见解。

(二) 对学位论文所述及的各个问题反映出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三) 掌握本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论文内容和书写格式的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

第十条 学位论文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派专人负责(一般为研究生教学秘书)。

首先由指导教师提议五位学位论文评阅人,学科点点长从中指定两位硕士生导师作为评阅人。

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收集并整理评阅人意见。

若有1位评阅人意见为否定,则由点长再增聘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增加的两位评阅人中如仍有一位以上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本次申请无效,研究生需根据评阅人的意见仔细修改,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 硕士学位申请者向指导教师提出答辩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后,向所在院、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2、《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 3、硕士学习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或录用证明的复印件; 4、学位论文。

由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人按照本细则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进行审查。

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要求由各院系确定。

如果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文章发表的要求,但满足其他毕业条件,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硕士生毕业两年内满足上述要求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再审议其学位。

如果硕士生自毕业答辩之日起满两年仍未满足发表论文要求,学校将不再讨论其学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学位申请或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1) 未达到本细则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者; (2) 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者。

第十二条学位论文答辩 (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参考指导教师所提议人选指定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必须有申请人所在院、系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和至少1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

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二)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至少在答辩前三天把硕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并按答辩程序(参见附件2)进行,根据学位论文的水平和答辩的情况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 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院系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三)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要求院系抽取5-10%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复审,由研究生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复审。

(四)对需要复审的论文作者,暂不讨论其学位授予,由研究生院将其学位论文送相关领域专家复审。

1)复审专家一致认为达到硕士论文水平要求者,可按同期答辩申请人授予学位; 2)若有一位复审专家有异议和修改意见,申请人须对修改意见进行书面答复并修改学位论文,由校学位委员会讨论是否授予学位;3)若有两位以上复审专家有异议,则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可在一年内修改学位论文,并再次由研究生院送相关领域专家评审,评审专家一致认为达到硕士论文要求后可申请答辩。

对修改后的送审论文,若仍有两位以上(含两位)评审专家有异议,则校学位委员会原则上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博 士 学 位 第十三条 课程要求 博士生在申请论文答辩之前必须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国语、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和学术活动)并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考试、考查,成绩合格后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十四条 学术水平 学位申请人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三)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四) 在本学科领域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十五条发表论文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在学位论文预答辩之前,必须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而且:(一) 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大连理工大学。

(三)我校根据学科门类分为以下三类:1) 理科类学科各专业的博士生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必须有一篇为SCI收录的外文期刊论文;2)工科类学科各专业的博士生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必须有一篇为SCI或EI收录的外文期刊论文;3)人文、经管、建筑类学科各专业必须在本学科指定的核心期刊(由各分学位委员会指定并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和学位办备案)上发表二篇学术论文和一篇外文期刊或外文会议论文。

(四)各门类学科的博士学位申请人在本学科指定的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内外一流期刊(由各分学位委员会指定并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和学位办备案)上发表一篇文章等同于本学科发表论文要求。

(五)在我校主办的同一种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只以该期刊一篇论文计。

(六)各院系可以根据本院系的情况制订高于本细则的标准。

各个院系制订的标准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具体实施由各个院系审查、学位办复核。

第十六条 博士学位论文要求 (一) 学位论文的基本科学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在学术上有理论意义或对国民经济建设有实践价值。

(二) 对学位论文所述及的各个问题反映出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三) 学位论文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并对所研究的课题在本学科领域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

(四) 掌握本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能,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论文内容和书写格式的具体要求, 参见附件3。

各院、系可参考上述要求,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提出本学科、专业学位论文的具体学术标准。

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通过预答辩后方可印送有关单位同行专家评阅和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一)博士生要在预答辩前向所在学科点点长提交如下材料申请预答辩:①打印的学位论文初稿②《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③博士学习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

(二)各学科点点长根据博士生提交的材料拟订预答辩小组名单,预答辩小组至少由三名本领域的专家组成(不含指导教师),其中至少两人为博士生导师。

博士生把论文初稿在预答辩前一周送交预答辩小组的老师进行评阅。

(三)预答辩小组老师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审阅,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学术水平以及学位论文完成的工作量、学位论文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及创新点摘要等做出评价,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记录在《博士学位论文初稿评审表》中。

(四)博士生预答辩通过后应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稿经预答辩小组组长和学科点点长确认后到研究生院申请送校外专家评审。

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一)博士生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后,再将学位论文和创新点摘要(编号逐条简述)、《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博士学习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导师提议明审评阅人名单(不少于六人,一个单位不多于两人)》交各院系的研究生教学秘书,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整理后交各学科点点长;(二)学科点点长可以根据情况对导师提议的明审专家名单进行调整和补充,提出三位明审专家;(三)研究生教学秘书将上述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批,学位办公室可根据情况对学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调整,确定三位明审专家,并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两位盲审专家。

(四)五份学位论文评阅书(以下简称评阅书)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直接寄给评审专家,评阅时间约为四十个工作日,评阅书寄回学位办登记,并由学位办及时把回收的评阅意见反馈给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五份评阅书需全部收回,如不够份数要及时补寄。

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规定,结合培养计划对答辩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学位办主任根据五份评阅书的评阅意见做出是否同意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决定。

(一)五份评阅书的评阅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的可以申请答辩;(二)如果评阅意见为修改后答辩,则研究生需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然后由相关学科点组织专家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评估和认定, 给出书面意见以及是否同意答辩的决定;(三)如果有一份评阅意见为修改后再审,则研究生需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后送原评审专家再审。

再审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再审后仍为否定意见的,博士生要在收到意见后的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对博士论文进行认真修改,重新预答辩和送审;(四)如果两份以上的评阅意见为否定,则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需在收到意见后的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 重新申请预答辩和送审。

(五)如果研究生和导师认为外审的否定意见属于学术观点之争,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校学位委员会将组成由相近学科点点长为组长的复议小组,由复议小组就是否是学术观点之争给出书面意见。

如果复议小组认为是学术观点之争,则需再进行送审,送审原则是:有一份否定意见需再送两份论文外审。

如果复议小组认为不是学术观点之争,则需按第十九条(三),(四)条款执行。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学位申请或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1. 未达到本细则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者; 2. 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者。

第二十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应占三分之二以上。

成员应包括两名非本院、系与博士论文课题相近研究领域的博士生导师,必须有申请人所在院、系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以及预答辩小组的成员,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博士生导师)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

(二)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后,由申请人的指导教师提议,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五至七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学位办主任审核签字,获准答辩。

(三)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当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协助组织答辩事宜。

(四)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答辩前五天把学位论文送交每位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成员预先审阅。

(五)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答辩前以公开方式将答辩题目、时间、地点等答辩信息提前公告。

(六)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按答辩程序(参见附件4)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的水平(包括评阅人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和对学位论文创新点评价)和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博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院系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

(七)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且申请人又尚未获得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1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

若答辩委员会未做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后仍不合格者,以后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第二十一条 内部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当公开举行。

如果论文涉及国防、军事或国家机密,或由于技术秘密等原因,需要进行内部答辩的博士生,须填写学位论文内部答辩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审批,按《大连理工大学关于涉密研究生保密管理办法》执行。

对进行内部答辩的论文,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共同协商提出五名专家,匿名评阅,评阅意见密封返回研究生院学位办。

五名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一致通过,则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内部答辩;若有一份否定意见,则本次申请无效,重新修改论文,半年后再次向研究生院提出评阅申请。

第二十二条 如果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发表论文要求,但满足其他毕业条件,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以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博士生毕业两年内,满足上述发表论文要求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再审议其学位。

博士生毕业两年后仍未达到授予博士学位所要求的发表论文要求的,校学位委员会原则上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校学位委员会会议上没有通过授予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校学位委员会可以在当次学位会以后的一年内再受理一次其学位申请,但是需重新进行预答辩、外审和答辩。

如果第二次在校学位委员会上仍然没有通过,校学位委员会将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名誉博士学位第二十四条 授予名誉博士学位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后授予。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在职人员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和博士学位,按《大连理工大学接受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六条 在我国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或教学工作的外国专家,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参考本细则执行。

第二十七条 各学位获得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发给《学位证书》。

证书的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

第二十八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发现有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情况时,应举行会议,对已经授予的学位作出撤销原决定的决议。

第二十九条 在实施过程中,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相抵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为准执行之

大陆清华大学与台湾国立清华大学有什么历史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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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清华的渊源,最重要的纽带就是清华“永远的校长”[1]梅贻琦梅校长。

梅贻琦校长于1909年第一批考入清华前身“游美学务处”庚款留美,1915年学成归国返回清华服务,1931年起任校长,1948年12月携“庚子退款”清华基金离开北平赴美,1955年到台湾以庚子退款开始建立新竹清华大学。

“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即使你未曾听过梅校长,多半也听过这句他于1931年就任国立清华大学校长时所说的话。

梅校长本人从来没有被称为“大师”,但他却为清华请来了众多大师,并为后世培养出了众多的大师。

清华学堂成立于1911年,然原为留美预备学校而非大学,1925年设立大学部时仅有9名教授,梅贻琦1926年出任教务长后,将最大精力集中在聘请名师上。

在1927年梅贻琦发表的《清华发展计划》中,他强调“行政各部分现发展到相当地步,将来可不再扩充;现在要竭力发展的就是教学部分——多聘好教员”[2]。

到1931年,全校教师已达159人,其中教授73人。

梅贻琦主持建立了大学部最初的11个学系[3],并积极推动了著名的“国学研究院”的建设、于1926年起兼任院长[4]。

各位看过“史上最牛毕业证书”,其时教务长就是梅师。

梅师1931年起正式出任国立清华大学校长,他始终坚持学术自由与聘请名师,带领清华逐步发展成了国内第一流的大学。

他认为大学教育应具有儒家思想主张的“新民”使命,人才的培养应向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标发展。

同时,为“克尽学术自由之使命”,他推行了蔡元培先生“兼容并包”的力学主张。

在清华和西南联大的校园内始终荟聚着学术思想上的各家各派。

有的校友在回忆他时说:“梅校长主长清华,始终以民主思想、学术自由的开明政策为治校原则,他对左右派的思想兼涵并容,从不干涉。

”[5]八年抗战期间,梅校长作为西南联大校务委员会主席,实际主持校务。

联大创立不久,他便按照战前清华的模式,建立了联大教授委员会和校务会议组织,实际保证了西南联大的民主自由和学术独立。

西南联大涌现出的诸多英杰,在此不多提。

1946年,西南联大解散,三校各自复员。

跋涉北上、重整校务、重建校园,诸多辛苦不提。

1948年12月,北平解放前夕,梅校长却离开了北平,经南京、上海,辗转广州、香港、巴黎,于1950年春到纽约。

随梅校长一起走的,是“庚子退款”、即清华的创校基金。

庚子赔款来自清政府赔给八国联军的《辛丑条约》,其中对美国的赔款有部分退换于中国,用于建立留美预备学校,即清华学堂。

这笔基金一直用于清华的建设,其使用需经清华校长许可。

据当时任清华教务长的吴泽霖教授回忆,梅离校的那天,二人曾在校门口相遇,吴问他是不是要走,他说:“我一定走,我的走是为了保护清华基金。

假使我不走,这个基金我们就没有法子保护起来。

”[6]梅校长在离开大陆前收到了校内师生及解放区校友的热情挽留,离开大陆后,也不断地受到大陆新政权的婉转的但不乏热情的召唤。

在国外期间,却曾有许多回归的机会。

据吴泽霖教授回忆,北京解放初期,周恩来总理在协和医院礼堂向北大、清华两校教授们一次讲话时曾说:“梅贻琦先生可以回来嘛,他没有做过对我们不利的事。

”[7]梅校长虽人在美国,但心里一直记挂清华。

据1950年回到清华经济系任教的萧家魁先生的文章说,“在1950年1月底,我离美返国之前不久,梅先生托人把他写给清华的亲笔信给我,要我代归转交。

心中大意说,如果清华需要国外的图书仪器,他可以设法购寄。

”。

[8]梅校长在美国选择了观望,而最后没有回去。

为什么呢

引用《最后的大师》中的一段,各位自己体会一下:事实上梅师决不可能留下,更不能(留下)主长清华。

梅师一生尊重学术自由,不干涉教授与同学个人的政治思想,这个原则怎能与……那一套理论共存

中共接收清华之后,即有改造清华之计,联大三校各自复员,(其他两校均得到)大事扩充。

……唯我清华被削减为工业专科大学。

……清华的菁华——文、理、法、三个学院,完全归并入北大。

名教授叶企孙、冯友兰、陈岱孙、周培源等多人皆由清华园迁移到前燕京大学校园。

清华大学不但不(再)是个全科综合性大学,清华园内整个的学术气氛完全改观了

-------------------------------------------------下面终于说道重点了-------------------------------------------------195X年,想想中国都发生了些什么,清华又在1950~1952年间被削减为工科专业大学,清华的菁华——文、理、法三个学院被并入北京大学。

可以想见梅校长对返回北京已渐渐不抱期望。

然而选择在台湾复校,没有证据显示是梅校长一开始就有的打算,更像是对北京彻底失望的无奈之后想到的新出路。

梅校长在美国时,一直守护着清华基金。

而国民党当局曾多次打清华基金的主意。

[7]据叶公超先生(当时叶似为台湾外交部长)忆述,当时,台湾当局曾提出许多理由,如“政府外汇存底缺乏,应以此款来弥补国库”;“清华基金是庚子赔款,最好尽快花光,等于洗雪国耻”等等。

幸亏有梅先生一直顶着各种压力,牢牢地掌握着这比基金的参与管理权和签章使用权(按规定,只有中国的教育部长和清华校长一致同意,才能动用基金)。

叶还说:“在美国,我每次到纽约去看他,都劝他回台湾来,而且要把清华的钱用在台湾,他每次都说‘我一定来,不过我对清华的钱,总要想出更好的用法来我才回去’。

他一直在想如何拿有限的钱为国家作长期的研究工作。

那时候确有些人对梅不太满意,认为他是一个守财奴,只肯把钱用在外国。

我最初也是这样想,后来我才知道他并非如此,而是比我想的周到。

他是第一个想到现在的长远发展科学,至少胡适之先生是这样告诉我的。

清华原子科学研究所的计划他想了许久,初期他未跟任何人说。

”梅校长最初决定设立清华原子科学研究所。

为了选择合适的院址,梅校长跑遍了台湾全岛,反复勘察比较。

他认为台中、台南地区太远,交通不便;高雄学术机构太少,基隆亦觉得局促,都不是理想的建院之地。

后来选择新竹,因距台北近80公里,交通便利,且地势开阔,农田住户较少,便于日后开发。

为慎重起见,梅校长先后7次约同有关人士前往勘察,最终选址新竹。

[9]1955年12月,“国立清华大学研究院筹备委员会”召开第一次筹备会议,梅校长安排好了新竹建筑事宜。

建筑工程费用由台湾政府承担,购买图书、仪器及延聘师资等费用从清华基金拨付。

安排好新竹的建筑事宜之后,梅校长即赴美接洽清华基金拨划,订购图书、设备,延聘教师等。

他四处奔走,殚精竭虑。

[10]下面这张是我在新竹清华校史馆拍的梅校长于1956年3月20日写给前清华大学工学院院长顾毓秀的亲笔信,邀请李润章、袁家骝、吴健雄、李政道、杨振宁、朱汝瑾等商讨在台湾筹建清华研究所的问题,并希望邀请此七位及陈省身、任之恭、邓昌黎、李卓皓等为顾问。

注意信的地址是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 Office in U.S.A、会面的地点是美国纽约的“大上海”,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感慨。

梅校长复校,仍本其“大师论”的思想,一面抓设备,一面以更多精力礼聘师资。

购买图书、订购设备其实尚属容易,但聘请教师则极为困难。

已成名学者多有固定职位,而台湾岛内教授待遇较低。

赵赓飏写到“以先生之资望,平生接触海内外硕儒之广泛,清华、联大有成师生之众多,半年间直接访问与间接介绍者不下20位,竟未聘得专任教授一人。

尤以清华第六级(1934年)毕业生周长宁先生属其望回台任教清华,奈研究专题未完,不能即返;……差强人意者,先后聘得袁家骝、吴大猷、邓昌黎3位世界知名大师来台短期讲学……”[10]清华于1955年3月恢复学报,1956年1月起在台湾新竹清理基地、兴建第一批校舍;1956年初招收第一班原子科学研究生,暂借台湾大学上课。

1957年,新竹首批校舍完工,秋季开始上课,聘陈可忠(清华1920级校友)为教务长。

梅校长不辞辛苦致力于“再建”清华,却因劳成疾。

1962年,梅校长病逝于台大医院,享年73岁。

梅校长自1909年第一批考入清华前身“游美学务处”,1915年学成归国开始服务清华,到1962年病逝,他一生都与清华紧紧联系在一起,为清华的发展建设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他对清华的情怀恰如他所说,“生斯长斯,吾爱吾庐”。

梅校长病逝后,新竹清华继任校长为陈可忠博士。

新竹清华的前5任校长,皆是北京清华校友,足见与北京清华的血脉传承。

除梅校长外,他们分别是:陈可忠(1962-1969),清华学校1920级毕业,1924年获耶鲁大学学士学位,1926年获芝加哥大学化学博士学位。

阎振兴(1969-1970),国立清华大学1934级土木系毕业,1940年获荷华州立大学水利工程博士学位。

徐贤修(1970-1975),国立清华大学1935级算学系毕业,1948年获美国布朗大学数学博士。

张明哲(1975-1981),国立清华大学1935级化学工程系毕业,1937年获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化学工程硕士。

【之前错写为4位,忽略了张明哲校长(1975-1981),2014\\\/4\\\/5更正】------------------------------------------------其他------------------------------------------------清华建校的“庚子退款”至今仍在拨付给新竹清华大学,每年7、8月时新竹清华会收到支票。

这笔基金的使用办法参考《国立清华大学清华基金保管运用办法》[11]。

新竹清华校内有一个微缩版的二校门,系清华同学会1981年在清华建校70周年校庆时捐建的[12];二校门边的杜鹃花树是1923级校友、抗日名将孙立人将军手植的[13]。

考虑到北京清华的二校门毁于1966,在1991年才重建,所以似乎新竹清华的这个二校门模型反而历史更久些。

新竹清华的宿舍,继承自老清华皆以“斋”命名。

包括:明斋、新斋、善斋、静斋、平斋等。

来自“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还有一样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校徽,校色,校歌,就不多提了。

----------------------------以下是2014\\\/4\\\/5更新-----------------------------两岸有很多学校都有历史渊源,不过两岸清华的交流当是最紧密的。

虽然两岸有很多隔阂(尤其在政治上),但两岸清华的情谊却异常深厚。

引用两段话:2012年北京清华校长陈吉宁履新,访问的第一所大学是新竹清华,陈校长曾说“北京清华校长的身份去访问的第一所大学必须是北京清华的「兄弟校」”[14],所以他首先来到新竹清华。

2012年新竹清华冯达旋副校长在两岸清华法学论坛的演讲结束词[14]:我希望    北京清华能「解放」新竹清华,    新竹清华能「反攻」北京清华。

我更希望能够在未來的将來可达到    贻琦主义,统一清华。

    一校兩制,统一清华。

    一个清华,各自表述。

2001年校庆日,新竹清华前校长沈君山访问北京清华参加90周年校庆,是两岸清华首次共庆校庆。

沈君山先生当时为两校合作题词:水木同源[12]。

2011年,两岸清华共庆100周年校庆,双方校长(顾秉林、陈力俊)互访、并互派了多个代表团互访,签订了双联学位的合作协议——两岸清华开始共同培养研究生,另制订了许多共同合作的研究方案。

两岸清华还有许多学术交流,一般是双方轮流举办,我所知道和Google到的有:两岸清华大学学术研讨会,这个我老板参加过,似乎历史悠久,每年都举办一次,好像只有教授参加,但我搜不到太多新闻;两岸清华法学论坛,2009年首届在北京举办,2012年第二届在新竹举办(在下参加过);两岸清华化学系学术研讨会,2006年首届在北京举办,2011年新竹举办了第四届;两岸清华研究生学术论坛,2011年首届在北京举办,2013年在新竹举办了第四届;两岸清华博士生学术论坛,2011年首届在北京举办;两岸清华博士生创新与创业学术研讨会,自2009年开始举办,2013年已举办5届;愿意Google的话还有不少,但很多都是各系所自发举办的,未必有很多新闻报道,我不一一列举了……哦当然,还有两岸清华的交换学生——目测这个最深入最稳定的交流,每学期双方有10个名额吧,本科生研究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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