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实施方案
谢谢。
法官队伍是院法审判工作的具体承担者,担负着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责任,是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最终裁决者,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专门力量。
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拟结合所在法院的法官队伍现状,就如何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进行探讨交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政法机关履行好首要政治任务的基础。
如何才能公正廉洁执法,本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从公正廉洁执法的现状入手,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以期对实践有所裨益。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颁布,表明党中央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
作为一名法院领导干部。
如何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推进法院公平公正廉洁执法,笔者浅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廉洁;执法;现状;原因;对策一、当前法官队伍公正廉洁执法现状及其原因 1、当前法官队伍执法现状。
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总的来说是好的,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纪律上、业务能力上都是过硬的,特别是通过“人民法官为人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法官的精神面貌、纪律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但我们还要看到现实的法官队伍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尚不可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官审理案件贪污受贿现象常见不鲜,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官业务水平不高,办理案件“案结事不了”,导致当事人赴京、赴省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舆论,有的法官效率低下,对所承办案件久拖不决、“冷、硬、横、推”的官老爷态度仍然存在等等。
虽然这些现象不是法官队伍的主流,但已严重影响了法官队伍的社会形象和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任。
《廉政准则》是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举措,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指导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的具体标准,也对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最新要求,它的实施对于保证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强法院干警廉洁自律和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以准则为导向,促进法官司法廉洁公正。
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律,认真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省高级法院“十条禁令”规定,提高自身廉政意识,杜绝出现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发生,要做“廉洁法官”办“廉洁案件”。
同时,坚持从严治院,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打造廉洁型法院。
2、造成以上现状的原因第一是个别法官思想道德素质不高,缺乏职业道德。
法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对于审判执行工作公正廉洁高效开展起着根本性作用。
个别法官作风不正、思想不纯、纪律不严、道德品质低下,不仅影响个案的公正处理,而且有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整体形象,严重破坏司法权威和法制尊严。
当今社会由于个别法官理想缺失、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忽视学习等因素形成了他们在思想道德层面的廉政意识松懈,甚至贪图享受、贪污受贿、漠视群众利益等消极思想状况,导致他们缺乏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没有牢固树立起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漠视群众,工作随意,满足现状,影响了公正廉洁执法效果。
当前法官队伍执法现状。
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总的来说是好的,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纪律上、业务能力上都是过硬的,特别是通过“人民法官人民”、“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法官的精神面貌、纪律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但我们还要看到现实的法官队伍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尚不可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官审理案件贪污受贿现象常见不鲜,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官业务水平不高,办理案件“案结事不了”,导致当事人赴京、赴省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舆论,有的法官效率低下,对所承办案件久拖不决、“冷、硬、横、推”的官老爷态度仍然存在等等。
虽然这些现象不是法官队伍的主流,但已严重影响了法官队伍的社会形象和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任。
第二是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诱惑导致法官廉洁信念缺失。
干警在对外工作生活的交往中,接触到各类人群,由于他们自身利益的需要,对干警利诱、拉拢,导致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不少人固执地认为,钱能通神,有钱能使鬼推磨,为打赢官司,不惜重金开道,行贿法官。
还有些当事人,明知自己有理、有据,却受社会上谣传的影响,认为不送礼,有理也打不赢,只有向法官“送礼赠物”心里才踏实,在这种风气的引诱下,使得一些本身薪水不高且意志不坚定的法官成了金钱物品的俘虏,导致个别案件成为“不廉洁”案件。
第三是个别法官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有些法官认为我是案件承办人,我掌握案件判决的生死大权,所以办理案件的随意性较大,认为只要不违反法律大的原则,滥用自己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孰不知权利是人民赋予的道理,这就要求我们干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过好权力关,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过好利益关,切实增强自省意识,过好社交关,切实增强道德意识,过好生活关,切实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过好诚实关,树立终于法律、终于事实信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四是缺乏法官职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人民法院是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与法官相关的腐败行为多数是审判权的不正当行使,因此就会直接反映到与审判相关的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中。
多数表现在合议庭制度的运行上。
合议制是法院的一项审判制度,目的是为了减少个别法官独断专横而带来不公正的裁判,是审判权避免腐败侵蚀的一道屏障,然而在法院的内部工作流程中,由于法官队伍缺乏,社会矛盾的增多,案多人少现象严重,简易程序越来越多的使用,这意味着审判权越来越集中到案件承办人个人手中,案件合议制在部分案件的审理中形同虚设,导致个别案件缺乏内部监督,案件审判权高度集中在案件承办人手中,导致个别法官滥用审判权,造成案件审理不公。
以准则为依托,加强法官与群众血肉感情。
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自觉行动,讲求司法礼仪,文明司法,使每一个案件的裁判都要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实际行动转变审判作风。
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对策 1、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上下大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惩防司法腐败,首先必须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点。
要提高政治素质,确保全市法院队伍在纷繁复杂、充满诱惑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守得了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
要提高职业道德素质,使掌握司法大权的审判人员都成为自律楷模和慎独典范。
要提高专业素质,做到既研法学理论,又钻法律条文,既精法律知识,又通法律实务,适应形势要求,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
同时,要加强对队伍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张扬正气,防微杜渐,筑牢法院队伍廉洁司法的“防腐大墙”。
2、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加大司法监督力度上下功夫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惩防司法腐败必须紧扣监督这个重点,不断加大力度,拓宽监督领域,延伸监督触角,织就密不透“空”的反腐“天网”,使审判人员个个被监督,社会各界人人能监督,形成“一人腐败,人人喊打”的局面。
法院内部监督、人大权力监督、纪监党纪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监督主体,要发挥职能,互相配合,形成合力,使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
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适时调整策略,使监督方法常变常新,让司法腐败“病毒”无法“耐药”。
”[1] 3、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评查问责上下功夫 不断完善评查问责工作机制,以机制保障评查问责工作保质保量。
不断建立健全评查问责工作机制。
加大审委会工作的监督领导职能,定期召开案件讲评会。
规定每季度对发回重审、依法改判、涉法涉诉等性质的案件定期召开讲评会进行逐案评议,通过讲评,要求案件主审人对出现问题原因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制定整改措施。
案件讲评会为我院评查问责制度注入了新的活力;严格评查问责要求,注重评查问责结果的运用。
实行“五结合”:一是同绩效考评办法相结合。
二是同省级文明奖相结合。
三是同案件讲评活动相结合,评出“最优卷宗”和“最差卷宗”。
四是同月评查通报制度相结合。
五是同干警个人业绩档案相结合。
对每月进行卷宗评查情况填充干警个人业绩档案,“五结合”的运用以提升评查问责的效果,增强干警的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
4、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查办司法腐败案件上下功夫 要坚决把周永康书记和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对审判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严查严办,既不让“鱼”漏网,也决不“手下留情”,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真正通过公正廉洁司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伍,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廉政准则》是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举措,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指导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的具体标准,也对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最新要求,它的实施对于保证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强法院干警廉洁自律和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以准则为导向,促进法官司法廉洁公正。
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律,认真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省高级法院“十条禁令”规定,提高自身廉政意识,杜绝出现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发生,要做“廉洁法官”办“廉洁案件”。
[2] 同时,坚持从严治院,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打造廉洁型法院。
二是以准则为依托,加强法官与群众血肉感情。
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自觉行动,讲求司法礼仪,文明司法,使每一个案件的裁判都要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实际行动转变审判作风。
三是以准则为信仰尺度,坚定法官理想信念。
深刻学习领会“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理念,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牢固树立审理执行案件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四是以准则为规范,约束法官正确行使权力。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狠抓领导班子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认真按照党组集体议事规则和程序办事,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严格落实双重生活会制度,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领导形象。
鉴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班子建设属于队伍建设的一部分,它先导于队伍建设,也示范于队伍建设。
要坚持把班子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和能力建设,管好自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担负起教育、监督、管理职责,敢于负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触及矛盾,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团结协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提高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
通过领导班子卓有成效的自抓共建,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树立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坚持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总揽全局、统筹谋划,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审判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业务素质高,清正廉洁,严肃执法,作风优良,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影响和带动全院干警奋发敬业、恪尽职守,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工作当中。
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规定选配法院领导干部,尤其要配强一把手,确保国家审判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大力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领导班子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活力。
彻底打破队伍建设中的论资排辈、一劳永逸、不思进取及“上不易、下更难”的常规,使法院队伍建设走上一条人人有危机感,有上进心,人人可以通过公平竞争实现自身价值的道路。
否则,有的干部多年在同一岗位工作,没有更大的空间和平台让其去发挥才干,工作热情和动力势必减弱。
一些能力突出、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群众公认、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年轻干警也丧失了在重要岗位上锻炼的机会,阻碍了干部队伍的阶梯式发展,不仅不利于人才的培养和成长而且阻碍了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是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警头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化“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捍卫者。
加强法官的党性锻炼和宗旨教育,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思想意识上保持政治性,在政治上加强党性。
三是加强法官队伍的作风建设。
狠抓机关作风、审判作风、执行工作作风建设。
纠正和克服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坚决杜绝衙门习气,克服官僚作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与群众的感情,取得群众的信任。
推进司法民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克服司法神秘主义、形式主义,增强群众观念,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努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3] 四是加强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更好地司法为民,更好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具体从八个方面强化法官的职业意识:一要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为民意识,坚定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在任何情况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实践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件案件的审判上。
二要增强审判独立意识和中立意识,法官根据自已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法律事实的判断作出裁判,不受外界的影响和干扰。
三要增强平等意识,坚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要增强司法公正意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的司法程序,确保司法公正。
五要增强效率意识,迅速、及时、高效地履行司法职责,树立“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迟来的正义就是非正义”的思想,坚决消除拖拉现象,确保案件在审限内审结,使当事人尽快摆脱诉累,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六要增强自尊意识,深刻认识所从事的是一项崇高而光荣的事业,提升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
七要增强司法文明意识,切实改进司法作风,遵守司法礼仪,坚决防止和克服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现象。
八要增强司法廉洁意识,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执法如山,清廉如水。
五是加强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
始终把法院工作之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正确引导和克服个别干警不能正确对待得失,不能摆正自己位置的问题,认真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发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
六是加强法官的教育培训力度。
认真落实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政治培训、任前培训、预备法官培训、续职培训、晋职晋级培训、专门知识培训等培训制度,加强庭审观摩等实战训练和基层锻炼,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业务水平。
在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准入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后续法官的培养,鼓励符合条件的书记员以及其他在职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给予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一定的复习时间,提高考试通过率,以保证法官队伍的衔接,使法官队伍后继有人;强化法院现有人员的学历教育,要积极发动和组织法官参加专科升本科的学历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来提高现有法官的学历层次,使之能够达到法官法规定的学历条件要求;同时对现任职的法官,加强继续教育,对他们进行知识更新、观念更新、方法更新的教育,强化专业知识培训,开展审判、执行和后勤服务保障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法学理论水平。
七是加强司法廉政建设。
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教育、监督、预防、查处等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认真执行法官行为规范,强化制约监督,建立符合审判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法官队伍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提供政治保证。
[4]保持清正廉洁,是司法权威得以树立的基础,法官应当具有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念和工作作风,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严于律己,防微杜渐,自觉接受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
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
总之,国家的兴旺发达,人才是关键。
法院的发展,队伍建设是关键。
法院班子和队伍建设要始终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为全面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5]要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永恒主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司法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的新路子,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这是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前提和关键。
只有使法院工作实现科学发展,才能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审判职能作用。
法院书记员岗位问题分析与建议
召开全国两会
2019年有什么国家大事
今年啊很多比如: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年的大阅兵、人民海军、空军七十周年、五四运动一百周年、中美建交四十周年、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
高分求法庭庭审书记问题 回答好再给50
首先,纠正一下楼上那位疑似书记员同志的几个错误: “2、统计、报表。
及时制作,上报制式统计报表,做到准确,及时,每月统计一次审判员办案情况,报主管院长、庭长。
及时统计办案进度及审判员办案情况,报主管院长、庭长。
”对于这一点是每个业务庭内勤的活,好像还真没有听说过这块也划给书记员了。
别这么看得起书记员,还揽活呢,书记员已经够累的了。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特别是当事人的陈述语句,尽量以原话做记录,比如:被告说“我心里那个恼啊”,你最好不要记录成“我非常生气”,因为,根据每个当事人的身份和素质话语都可能不同,这种情况下做的记录,如果要多次审理,可能对当事人是否有过这样的表述会产生怀疑。
另外,不要用自己平时记课堂笔记时的简写或符号。
要逐字逐句记录,特别是当事人的讲话。
”奉劝您千万别做的有言必录,不是每个当事人说话都那么有条理性,要学会总结,不然到时候您做的笔录审判员看不懂,影响的可是您自己的季度得分。
其次,不知道您的那位小弟是什么文化程度
要不是法硕或者本科有些特长的话还是不要往里挤了。
基层法院还好,再高一点的里面人才济济,没有一定本事根本不可能待的了。
即便待了也没有发展前途,又当不了法官。
要是他已经决定好了,就让他先做好受苦的准备吧,庭室不一样劳动强度也不同,希望他能被分到一个比较轻松的庭,免得每天加班到八点,一天三顿饭都不能在家吃。
岗位职责,每个庭室不太一样,不过差别也不会太大。
北京市第**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职责(试行) 书记员应履行以下五项职责: 第一,办理庭审准备中的事务性工作; 第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第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的有关记录; 第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第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一、刑事审判庭书记员工作职责(由于内容重复较多,只以刑事审判庭为例) (一)起诉书及附带民事诉状的送达工作。
收案后,确认被告人是否已换押及是否已将起诉书副本及附带民事诉状送达给被告人,起诉书副本及附带民事诉状副本应最迟于开庭十日前送达给被告人。
(二)办理委托或指定辩护的相关事宜。
确认被告人是否委托辩护人,已经委托的,联系辩护人来院递交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函,并进行阅卷。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经与家属联系,表示不予委托,但依法律规定应为其指定辩护人的,应及时填写指定律师函寄至法律援助中心。
在确定制定辩护人后,通知其尽快办理手续并进行阅卷。
(三)负责辩护人、委托代理人等相关诉讼参与人查阅卷宗的接待工作。
(四)协助法官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五)协助法官办理委托鉴定、作价、查封等事宜。
(六)协助法官办理逮捕、取保候审、释放等法律手续及事宜。
(七)负责核对、、接受公诉机关随案移送的赃证物、款,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负责办理案件审判的各项准备工作。
在院内开庭、提讯、谈话或宣判日期确定后,应提前三天登记法庭,办理公告手续,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公诉人、辩护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等相关诉讼参与人,及到法警支队办理被告人提押手续,并做好法庭设备调试及法庭布置工作。
在开庭、提讯、谈话及宣判当日,应最迟提前十分钟到达法庭,将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接入法庭,查明出庭情况,安排旁听人员,宣布法庭纪律,并办理其他庭审准备工作。
(九)负责案件开庭、提讯、谈话及宣判的记录工作。
1、在院内法庭开庭、提讯、谈话或宣判时,必须使用电脑(速录机)录入、打印,且电脑(速录机)录入与录音同步进行。
2、若遇到电脑(速录机)出现故障,应申请审判长暂时休庭,尽快排出故障。
不能尽快排出故障的,经审判长同意后,可以用钢笔进行记录。
3、外出开庭、提讯、谈话或宣判时,如不具备电脑(速录机)录入、打印上述笔录条件的,可以用钢笔进行记录。
4、在院内法庭制作的开庭、提讯、谈话或宣判笔录,应按照固定的笔录模板录入,内容应全面、准确。
休庭后,应及时将笔录整理、校对,并于当日交案件承办人及当事人阅签(特殊情况经审判长批准,可在休庭后三日内交案件承办人及当事人阅签),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交案件承办人附卷。
5、聘用制书记员记录的上述笔录应于案件承办人及当事人阅签后的当日,连同录音资料,一并通过局域网服务器,上传至聘用制书记员管理中心接受审查。
(十)负责案件评议及各类汇报的记录工作。
1、合议庭评议笔录(包括复议笔录)必须使用电脑(速录机)录入、打印,内容应客观、详实,包括合议的时间、地点、合议庭成员、评议内容及合议庭成员对案件的事实、情节、性质、证据的分析、认定以及适用法律和处理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议结果,写明合议庭意见,对于少数人的意见亦应记录在案,由合议庭成员阅签后交案件承办人附卷。
2、案件的各类汇报笔录亦必须使用电脑(速录机)录入、打印,内容应客观、详实,包括汇报及讨论案件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列席人员,审判员汇报案件的情况(不能略记或“详见审理报告”),庭、院长或审判委员会的意见及汇报结果或决定,由案件汇报人阅签后交案件承办人附卷。
(十一)负责印制汇报提纲、审理报告及各类法律文书。
(十二)负责办理不能在审限内审结案件的延长审限手续工作。
报请延长案件审理期限及批准案件延期审理手续应最迟在案件到达审限前七日办理。
(十三)负责案件的报结、微机录入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
案件审结后,应及时填写报结卡片,将结案情况及法律文书进行微机录入,即使报结。
并在规定期间内将裁判文书送达给公诉人、辩护人及诉讼参与人和家属及相关单位。
(十四)负责上诉及复核案件的移送工作。
案件宣判后,当事人上诉的,应及时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公诉机关,并在上诉期满后尽快印制结案审理报告,填写上诉移送函及被告人换押证,将卷宗整理、装订后,连同上诉状、预审卷宗、正、副案卷及裁判文书、审理报告一并移送高级法院。
死刑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在上诉期满后,尽快印制结案审理报告,填写复核移送函及被告人换押证,将卷宗整理、装订后,连同预审卷宗、正、副案卷及裁判文书、审理报告一并移送高级法院复核。
(十五)负责办理二审及减刑、假释案件审结后的相关手续工作。
二审及减刑、假释案件审结后,除应及时报结和进行微机录入外,还应填写案件生效信息卡及退卷函,连同预审卷宗、一审案卷或报请减刑、假释卷宗及裁判文书一并退送一审法院或报请机关。
如二审宣判不便的,应填写委托宣判函,委托一审法院进行公开宣判,退卷后应将裁判文书及时送达给相关诉讼参与人及预审机关、原公诉机关、原审法院和市检一分院。
(十六)负责办理执行死刑案件相关手续的工作。
涉及死刑的案件,在确定执行日期后,应及时打印布告,填写死刑提票、家属通知单等,并连同一、二审裁判文书,于执行死刑前一日送交看守所办理执行手续。
执行当日,应作好验明正身笔录和执行死刑笔录。
执行完毕后应制作执行死刑报告,连同刑场尸检报告一并报送高级法院,并填写领取骨灰通知书,送达罪犯家属领取骨灰。
(十七)负责办理人犯及赃证物、款的移送执行工作。
裁判文书生效后,应及时填写罪犯执行通知书和罪犯登记表,连同一、二审裁判文书及起诉书副本移送看守所对人犯执行。
如案件中涉及赃、证物及钱款或民事赔偿的,应及时填写移交执行数,连同扣押财物清单及一、二审裁判文书送交立案庭转执行庭执行。
(十八)负责办理预审卷宗的退卷工作。
(十九)负责卷宗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在自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且送达回证及各种回执齐备后,将卷宗整理、装订、送档案科归档。
(二十)完成法官交办的其它与审判业务相关的工作。
没有电子版,都是我照着原件一字一句敲上去的,希望不会辜负我一番苦心,不过今年新招的书记员都已经到位了,不知道你弟弟为什么还没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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