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会成立大会主持词
各位领导、同志们: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盛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XX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部署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同志有:县委,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县。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位副主任和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分管副镇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今天的会议的主要日程有三项:一是传达全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三是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讲话。
这次会议时间紧、任务重,请同志们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注意维持会场秩序,聚精会神地把会议开好。
现在,我们开会。
会议进行第一项: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同志传达全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进行第二项: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XX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现在继续开会;会议进行第三项: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欢迎。
同志们:以上传达学习了盛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赵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总结工作实事求是,任务安排措施具体,是今年全县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的指导性文件。
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结合本系统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同时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XX年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印发了《沂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与会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抓好落实。
关于这次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将这次会议精神抓紧向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研究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措施,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牢记使命,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要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工作措施,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切忌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
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础条件、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规范化建设工程,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依法查办大案要案,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推进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要根据赵书记讲话要求,抓紧研究落实具体实施方案,脚踏实地,抓好落实,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1)(2)各单位要将这次会议贯彻落实情况于4月日前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同志们:现在开会。
经过一段时间筹备,市政府决定今天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省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市委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市政府下半年工作。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政府各市长、秘书长,各县(区)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部门和机构,中央、省驻平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
同时,我们还邀请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的领导和工会、团委、妇联的负责同志参加今天会议,出席和参加今天会议的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共计90多人。
今天的会议主要有两项议程,第一项是传达省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第二项由马学军代市长做重要讲话。
下面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赵景山副市长传达省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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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这不仅是对宪法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的概括,同时也对宪法的实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宪法是治国的总章程,是治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来源和依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坚持依法治国,立法是基础,立法工作必须统一于宪法之下,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宪法是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和效力来源,各级人大和政府在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能超越宪法的规定,不能违背宪法的基本原则。
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坚持依宪治国要求立法工作必须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按照宪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扩大人民民主,依法保障人民有效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
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依法规范权力,保障权力严格依法运行。
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坚持依法治权,保障权力在法律的制约下规范运行,防止公权力对私权利造成伤害。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这些权利就是权力行使的边界。
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要认识到所有国家机关的权力都是人民通过宪法赋予的,只有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保护权利,才能真正履行好职责,树立宪法权威。
坚持依宪治国要求行政机关落实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围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公开、行政权力监督、行政化解矛盾纠纷等主要环节,着力规范政府行为。
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尤其要继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坚持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坚持依宪治国要求司法机关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通过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大力推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开,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民主和司法监督的新要求。
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只有坚持依宪治国才能使改革不偏离正确的轨道。
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而要减少改革的风险,避免改革的盲目性、无序化,必须树立宪法的权威,加强宪法实施,以宪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加强顶层设计,引领和保障各项改革措施,以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护航。
宪法是判断一切行为合法与否的依据和准则,无论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还是社会领域里的改革,其目的都是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从根本上讲,都是体现宪法的基本原则,落实宪法的有关规定。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一提法不仅令人振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更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事实上,无论是在我国的立法、司法,还是行政执法领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宪法实施不力,具体法律法规与宪法存在差距的现象,强调坚持依宪治国就是要从观念解决这些问题,真正树立宪法的权威,保障宪法全面正确实施,最终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人民日报评论:依法办什么事会“寸步难行”
机关公文及常用文种写作知识 你好
现在我和你一起共同学习机关公文以及常用文种的写作知识。
在开始之前,首先说明两点:一是这次所讲的公文主要指行政机关公文,党的机关公文的不同点穿插说明;二是希望大家以听为主,以工作思考为主,大量的内容将发到局域网,供大家参考。
结合我局实际,今天我们主要学习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讲, 机关公文的格式和行文规则;第二讲,常用公文和文种的写法;第三讲,怎样写好机关公文。
因个人水平有限,有不正确和不到位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第一讲 机关公文的格式和行文规则 公文在我国历史上由来已久,新中国成立后,公文的范畴比过去扩大了。
目前人们习惯上理解的公文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众团体在办理公务中形成和使用的通用公文;另一类是外交、军事等领域使用的专用公文。
我们这里主要是讨论行政机关的通用公文处理问题。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机关公文的重要作用。
就我局来讲,要传达贯彻国家矿产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要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向上级请示问题、汇报情况,要答复矿业权人的请求事项等等,都离不开公文这一重要工具。
可以说,离开了这个工具,我们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将寸步难行。
我相信,大家一定有比较深切的体会。
那么,行政机关的公文具体包括哪些种类呢
根据年8月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共有十三类,十四种。
大家可以参照学习。
党的机关公文种类: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公报、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等14种。
在的工作实践中,为了能用最少的语言,表达最多的内容和信息,机关公文逐渐形成了固定的格式和运行传递的制度,并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掌握公文的格式和运行要求,是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一个基本条件。
现在,我们分别进行简要的介绍。
一、公文的格式 根据规定,公文一般由发文机关、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份完整的公文,我们通常把它分为文头、主文、文尾三部分。
这里,我们结合下图逐项予以说明: (一)文头部分。
位于公文首页上端,一般约占A4型公文纸的1\\\/3或2\\\/5。
注意:发文字的年份要用伯数字完整填写,不能把“”写成“97”,让人误解为“”或“”等;括要用六角括“〔〕”,而不是“()”或“[]”;机密以上的公文要印文件份数序;一般上行文需要标注签发人姓名。
这里,大家要注意请示的格式:一是上报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留出的空白供上级机关批示文件使用。
二是上报公文需要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右侧。
发文字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仿宋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冒后用3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二)主文部分。
从标题一直到,都属于主文部分,是公文最重要的部分。
请大家注意的内容有: 1、标题。
除法律法规外,一般不加书名,不加标点符。
同时,标题时,既要反映文章的主题,文题相符;又要规范格式,不能把词组、名称人为地分行。
2、主送机关。
普发性下行文主送机关较多,一般使用泛称。
上行文的主送机关一般是一个。
请示、批复、意见、函的主送机关只能是一个。
没有特指主送机关的公布性公文,如公告、通告等,不写主送机关。
3、正文。
内容较多时,分层序码的规范顺序是:“一”、“(一)”、“1、”、“(1)”、“ ”。
4、成文时间。
以领导人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机关领导人签发日期为准。
同时要用汉字而不能用伯数字。
“零”写为“O”。
5、。
务使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三)文尾部分。
这一部分内容虽然不多,却是我们容易忽视的地方。
1、主题词。
是经过规范处理的用来标引公文主题内容的词,主要作用是便于电脑存储和文件检索。
按规定,公文应当依据办公厅秘书局印发的《公文主题词表》标注主题词,实际情况是县级以下机关的公文,对标注主题词未做硬性要求,但上行文要按上级机关要求标注。
具体标注中应注意掌握选词原则。
一份文件主题词不能超过5个。
顺序是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
在标类属词时,先标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最后标反映文种的词。
各主题词之间空1格,不加标点。
如《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就要先标类别词“水利”,再标类属词“水土保持”,最后标文种“通知”。
另外,主题词表中没有的词,我们叫“词”,在必须标注时,应在该词后加“△”符。
如《关于张龙之等4名同志任职的通知》,其主题词为:干部任免 张龙之等△ 通知。
2、附注。
主要用于说明其他项目不便说明的事项。
可以解释名词术语,可以说明发至级别。
请示应注明人姓名和。
附注应加括,位置居左空2格,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四)公文排版规格。
《办法》规定,公文用纸采用A4型纸,幅面尺寸为:mm×mm。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mm×mm(不含页码) 排版规格:正文用3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二、行文规则 公文行文方向有四个:上行(请示、报告)、下行(通知、通报)、平行(函)、泛行(通告、布告)。
这里,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的,应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所谓特殊情况指:重大紧急事项,不越级请示要误时误事;被直接上级机关搁置而又急需解决的问题;与直接上级机关意见分歧一时难以协调统一,而又急于处理的事项。
2、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
如果写几个主送机关,可能是谁都不批复,或者是几个单位都批复,但批复意见又不一致,难以贯彻执行。
3、请示应一文一事,同时,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4、报告中不得带请示事项,也不得越级报告。
第二讲 常用公文和文种的写法 基层常用的公文有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意见、函、会议纪要。
其他文种有:述职报告、调研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
现结合我局实际,主要讲以下几种: 一、决定的写法 1.表彰决定:这类知照性决定,就是把决定事项简要地传达给有关单位,极少有要求执行的具体意见,它的内容比较单纯,主要是决定依据和决定事项,即使有召或者鼓动性的结尾,也很简短。
在写法上往往开门见山,直接陈述,篇段合一,语句简练、明快。
2.处分决定的写法有所不同,应写受处分人的身份、错误事实、错误性质、根源、本人对错误的态度、处分内容等。
3.关于重大行动或重要事项的决定。
这类决定用于安排较大范围的重大行动或重要事项,一经发出,震动较大。
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等。
这类决定大都经过一定的会议讨论通过。
它的写法更强调把道理说清楚、讲透彻,以便尽可能地统一认识,增强执行决定的自觉性。
4、变更或撤消性决定。
如:《关于撤消XX厂“文明单位”称的决定》。
二、通知的写法 通知是使用得比较多的一种公文。
大多是下行文,有一定的指挥、指导性和广泛性。
大多数类型的通知对受文对象总是有所要求,提出需要执行或办理的事项。
通知还有明显的时间性,有些通知,如会议通知,只是在指定的一段时间里有效。
大部分都遵循的要求是:依据—目的—文种承启语—事项—要求。
按《办法》通知可以分为批转和转发性通知,传达、要求执行、周知性通知及人事任免通知三种。
一些同志在使用通知时存在这样几个问题:一是标题繁琐。
比如出现几个“关于”或“通知的通知”等情况;二是转发和批转性通知的按语部分文字过多或态度不明确;三是要求执行或周知性的通知的引言部分未能表明行文的目的和所依据的事由。
因此,我们在拟制通知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标题。
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只使用一个介词“关于”再加事由和通知即可。
如:《甘肃省关于印发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的通知》。
在起草层层转发的通知时,要尽量把标题写得简明些。
可以采取两种办法解决:一是对各个转发通知都提出了具体要求的,可以综合改写为一个新的“通知”,贯穿全部内容或主要精神。
二是对非政策性文件,几个转发通知又无新要求的,可以减少中间层次,直接转发。
如:关于转发计委“关于转发省计委‘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批转(<××日报>)发行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如果改写为:××计委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批转《××日报》发行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就简明多了。
2.批转和转发性通知。
这类通知是针对被批转或转发的公文而发的,通知成了主件,原公文成了附件,正件、附件,组成了批转性或转发性通知。
正文包括两个部分:转发对象和批注意见。
转发对象要写明被批转、转发的公文名称及原发文单位。
批注意见要写明对所转发公文的态度、意见和执行要求。
批转性通知的批语和转发性通知的按语,可长可短,应看具体情况而定。
有的照批照转,只极为简要地表明态度、作出评价、提出要求。
如:“省经贸委《关于年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已经省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有的强调重点,在写明态度、评价和要求之后,再结合实际情况,对所转发公文的重要意义或者某一方面的精神,突出加以强调,以引起重视。
有的补充完善,对所转发的公文除作出基本肯定外,还就其本身不够完善的地方作些补充、说明。
但一般情况下,批语和按语不易过多,以免与转发、批转文件内容重复。
3.要求执行和周知性通知。
引言部分一定要写清楚行文的缘由、意义、目的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
4.要根据转发公文的不同情况,恰当使用习惯用语。
如表态的“同意”、“原则同意”、“基本同意”等词语;提出要求希望的“希遵照办理”、“请认真贯彻执行”、“请研究执行”、“请参照执行”、“供参考”、“请研究试行”等词语。
5.任免通知。
除法定机关的主要领导人外,其他任免一般采用“通知”。
任免通知正文只写明经某级组织决定,任命(或免去)某人担任某项职务即可。
有的还写明任期和待遇。
三、通报的写法: 通报可分为表扬性通报、批评性通报、情况通报等。
(一)表扬性通报:正文一般包括先进事迹及其意义、先进经验、表彰决定、希望和要求四个部分。
先进事迹是这类通报的主要内容。
在直述式通报中,这部分内容直接在通报中叙述,写得详细些。
在转述式通报中,这部分内容已出现在通报的附件中,就不必再重叙述先进事迹了,只须概括地强调或突出要点。
直述式通报在介绍先进事迹时,应做到:第一,要把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简明地交代清楚。
第二,要实事求是,不能任意夸大、渲染。
第三,要重点突出,涉及能体现先进的精神境界和突出通报中心的,就把事实写得详细些,无关紧要的可一笔带过或略而不记。
先进事迹的意义和先进经验,是通报的主旨。
着重表彰先进事迹的通报,应在介绍事迹的基础上,说明其意义。
表彰决定是写明领导机关对先进表彰奖励的决定,它通常写在通报的末尾部分。
希望和要求,既包括对被表彰者的勉励和期望,又包括对广大众的召和希望。
这一部分要发掘先进的典型意义和时代精神,针对当时形势需要有感而发,力求符合实际,有针对性,概括、鲜明、不千篇一律。
” (二)批评性通报:这类通报的内容除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某单位、某人、某事的批评处理外,着重是要从被通报的事件中吸取教训,以典型事例对众进行教育,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其惩戒作用十分突出。
这类通报,有的是批评错误、公布处分决定,行文较短。
有的除批评错误、宣布处分外,侧重于情况,总结教训,指导改进工作,篇幅就要长些。
正文包括错误事实、根源和教训、处理决定、希望和要求四部分。
(三)情况通报:分为叙述情况;情况,阐明意义;提出意见和要求。
情况通报也是我们在工作中使用较多的一种通报种类。
如《关于年度探矿权年检有关情况的通报》。
四、报告的写法 报告种类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工作报告、情况报告、答复报告、报送文件的报告(如《关于上报年度会计报表的报告》)等。
1.工作报告。
这是用于汇报工作进程、总结工作经验、反映工作问题、提出工作意见的报告。
这类报告是报告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
它的正文,一般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经验体会、存在问题、今后意见等几部分。
格式上,每一部分可标出序数分项写,或列出小标题来写。
根据需要,工作报告可以写成综合性的,也可以写成专题性的。
综合性的工作报告,它是不同阶段、不同范围的全面工作总结或汇报。
可以是各方面的综合工作,或者一个系统、一个部门的全面工作。
如《XX局XX年工作总结》 专题性的工作报告强调专一性,它是就某一项或某一方面的工作向上级机关所作的报告。
它可分为总结经验的专题工作报告和研究工作的专题工作报告。
前一类就是呈报上级的专题工作总结,它不需要答复,后一类通常是就落实、开展、加强、发展、改进、改革某项工作向上级作的专题报告。
它不一定在工作结束后才写,常常是在工作进程中,待工作告一段落时写好,待上级答复、批转。
如《关于X省清理整顿工作的报告》以及我局地质灾害现场会经验材料。
2.情况报告。
这是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特殊情况、新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后,向上级作出的报告。
它不需要答复、主要是让上级了解、掌握情况,以便根据情况采取措施,指导工作。
向上级提出工作建议的报告,也属这一类。
如《XX商业局关于百货大楼重大火灾事故的报告》。
3.答复报告。
这是答复上级机关的查询、提问或汇报执行上级机关某项指示、意见的结果的报告。
正文包括答复依据、答复事项两部分,写法比较。
有的先写依据,后答复;有的边写依据,边答复。
如《XX财政局关于民政干部学校有关情况的报告》。
五、请示的写法 请示一般由请示事由、请示事项、结尾三部分组成。
结尾常以请求语作结,习惯用的有“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批示”、“妥否
请指示”、“当否
请批复”、“以上意见如可行(或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等。
撰写请示应注意: 第一,要控制使用,当用才用。
必须办理而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又不能解决,确实需要请示上级的才可行文请示。
不要动辄请示,把矛盾上交。
第二,要一文一事为宜,切忌把不相关联的问题放在一个请示里,使上级无法批复,影响工作。
第三,要按级请示,确实必须越级请示的,也应同时抄送直接的上级机关。
如果一项请示涉及不止一个上级机关,应当以主管此项请示的上级机关为主送单位,其他为抄送单位,避免职责不明,耽误处理时间。
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要直接送领导者个人,也不要同时抄送同级和下级机关。
第四,它的格式也包括标题、正文和结尾。
它的标题一定要写明事由,不能光写“请示”,以提请上级机关注意,及时处理。
注意:写请示,语言要谦逊,态度要诚恳;原因要说明,不批准的后果要表达,要让上级感到不批准就说不过去。
六、意见的写法 意见是《办法》中新增加的文种。
主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从行文方向看可以是上行文,也可以是下行文。
作为上行文,可用于向上级机关报请批转或转发有关事项。
作为下行文,可用于领导机关或某些重要问题提出处理的方针、原则和措施、办法。
意见一般由引言、正文和结尾三部分组成。
引言要写明提出意见的事由、依据和目的。
正文部分是意见所提出的具体见解和措施办法,可采用小标题或围绕问题分条列项进行撰写。
结尾,对贯彻意见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
七、函的写法 函的应用范围比较广泛,在上下级机关之间、平级机关之间或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涉及各方面的公务,都可使用。
较为正规的公函,格式可分为三部分: 开头,包括标题、编和受文单位。
标题可由发函单位、事由、文种组成。
正文是函的主要部分,要看不同用途来确定写法。
去函要把商洽的原委、询问的问题、请求的事项、告知的情况等写清楚,以便得到对方的支持、理解或回答。
复函,要针对来件所询问的问题、商请的事项给予明确答复,不能含糊其词,模棱两可,不着边际。
结尾包括结束语及署名、日期。
结束语如去函的“为要”、“为盼”、“为感”、“为荷”,复函的“待此复函”、“此复”等。
也可不写结束语,正文写完即结束。
撰写函件应注意: 第一,要写得内容专一、集中、中心突出,一般要一函一事。
第二,要有分寸。
对上应尊重,对下应谦逊,对平行或不相隶属机关,应以礼相待。
语气应力求平和、礼貌。
要摒弃不必要的客套、无须讲的道理、空洞的套话。
第三,恰当使用习惯用语。
八、会议纪要的写法 办公会议纪要的标题,可写为会议名称加纪要。
专题会议纪要的标题可写为事由加会议纪要。
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会议纪要。
一般机关的办公会议、常务会议都有固定的文头。
如:甘肃省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甘肃省常务会议纪要等。
正文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简要叙述会议组织情况,可以写出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列席人员(办公会议的列席人员通常写在正文之后)等。
若会议只有一个议题,可以写明专题研究讨论的议题名称。
如:专题研究了农业问题等。
第二部分是写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这是纪要的主要部分。
这部分可以写对议题的讨论情况、各种意见、建议、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布置的工作、任务,将要采取的措施和要求等。
若只有一个议题,常采用贯通式的纵式结构,不分条款。
专题会议纪要也可采用这种写法;若多项议题,可依会议议程的先后顺序安排组织材料。
撰写会议纪要应注意: 第一,会议纪要是对所有会议材料的概括、综合和提炼,因此,要定好纪要必须做好处理材料的工作。
要广泛搜议材料,全面掌握会议情况;要按照会议精神和领导工作意图,对材料进行分类和筛选;要对选用的材料进行和综合,围绕中心组织好材料。
第二,纪要篇幅不宜过长,语言要简明扼要。
纪要常用第三人称进行叙述,如“会议认为”、“会议强调”、“会议指出”、“会议召”、“会议决定”之类。
第三,会议纪要必须全面准确地反映会议情况和基本精神,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因此,会议记录人员一定要聚精会神,尽最大努力作好会议记录。
九、述职报告的写法 (一)述职报告的特点 述职报告是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向主管领导部门、人事部门或选区的选民,或本单位的职工众,陈述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工作实绩、问题和设想的自我述评性的报告文书。
主要特点是:自述性、自评性、报告性。
自述性,就是要求报告人,自己述说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
因此,必须使用第一人称。
自评性,就是要求报告人,依据岗位规范和职责目标,对自己任期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作自我评估、自我鉴定、自我定性。
对工作的走向,前因后果,要叙述清楚,评得恰当;所叙述的事情,要概叙,让人一目了然,并从中引出自评。
但要强调:切忌浮泛的空谈,切勿引经据典的论证,定性必须在定量证明的基础上进行。
报告性,就是要求报告人,明白自己的“身份”,以被考核、要接受评议、监督的身份,履行职责做报告。
语言必须得体,应有礼貌、谦逊、诚恳、朴实、掌握尺寸,不可夸夸其谈,哗众取宠。
要注意将“工作总结”同述职报告区别开来。
工作总结,可以是单位的、集体的、也可以是个人的,其写作角度是全方位的,即凡属重大的工作业绩,出现的问题,经验教训,今后工作设想等都可以写,而述职报告却不同,它要求侧重写个人执行职守方面的有关情况,往往不与本部门、本单位的总体业绩、问题相掺杂。
(二)述职报告的写法 述职报告一般由标题、抬头、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
1.标题 述职报告的标题,常见的写法有三种: ①文种式标题,只写《述职报告》。
②公文式标题,姓名+时限+事由+文种名称,如《××19××至19××试聘期述职报告》、《19××年至19××年任商业局长职务的述职报告》。
③文章式标题 用正题,或正副题配合,如《19××年述职报告》、《思想工作要结合经济工作一起抓——××造纸厂厂长王××的述职报告》。
2.抬头 ①书面报告的抬头,写主送单位名称如“××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等。
②口述报告的抬头,写对听者的称谓如“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位同志”,或“各位领导,同志们”。
3.正文 述职报告的正文,由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组成。
①开头 开头,又叫引语,一般交代任职的自然情况,包括何时任何职,变动情况及背景;岗位职责和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情况及个人认识;对自己工作尽职的整体估价,确定述职范围和基调。
这部分要写得简明扼要,给听者一个大体印象。
②主体 主体,是述职报告的中心内容,主要写实绩、做法、经验、体会或教训、问题,要强调写好以下几个方面: 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纪和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对上级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对分管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在工作中出了哪些主意,采取了哪些措施,作出哪些决策,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纠正了哪些偏差,做了哪些实际工作,取得了哪些业绩;个人的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廉洁从政和关心众等情况;写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今后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这部分,要写得具体、充实、有理有据、条理清楚。
由于这部分内容涉及面广,量多,所以宜分条列项写出。
“条”、“项”要注意内在逻辑关系安排好。
③结尾 结尾一般写结束语。
用“以上报告,请审阅”、“以上报告,请审查”、“特此报告,请审查”、“以上报告,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等作结。
4.落款 述职报告的落款,写上述职人姓名和述职日期或成文日期。
署名可放在标题之下,也可以放文尾。
十、调查报告的写法:(〈兴国调查〉) 调查报告大致可分为三类:综合调查报告(社情调查)、专题调查报告(研究型、总结型、探讨型、披露型)、考察报告。
特点是:以事喻理,重在说明;材料求实,刻意求真;形式多样,适应性强。
在调查研究,获取大量材料数据的基础上,可以着手写调查报告。
一般分为前言、正文、结语三部分。
(一)前言。
包括的内容:一是说明调查的缘起和目的—调查什么,解决什么问题;二是说明调查的对象和范围;三是调查的经过—时间、地点、过程等。
(二)正文。
可分为横式结构和纵式结构两种: 一是横式结构,将内容概括为若干平列的部分,分别说明和阐述。
二是纵式结构,将内容按事情发展的顺序或内部逻辑关系进行组织,前面的内容是后面的前提和条件,后面的内容是前面的发展和结果,次序不能颠倒。
在写作时要注意做到:既要实事求是,全面反映情况,又要有鲜明的倾向性,防止材料罗列;要详略得当,点面结合,有概述、有典型,防止以偏盖全;要以说明、叙述为主要表达方式,用事例和数据说话,防止过多的议论和说理。
(三)结语。
可以是前面内容的概括和补充,也可以是对策和建议。
文字可长可短,但要提供有实际价值的东西。
调查报告,重在事实清楚,说明充分,观点突出,对策有效。
十一、工作总结的写法 总结,就是对过去一定时期内的实践活动包括工作、学习、思想等方面进行回顾、、评价,以得出经验教训或引出规律性的认识而形成的一种文书。
它主要回答的是“做了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是我们在工作中最常见、也最难以掌握的一种文书。
大体上分为综合性总结和专题性总结。
综合性总结又叫全面总结,展现的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整个工作情况的全貌。
一般按照基本情况、成绩收获、存在问题、经验体会、今后意见几个部分来写。
如工作报告、单位年度工作总结等。
专题性总结是对某项工作、某项活动或某个问题所做的专门总结,内容单纯、集中、详尽、具体,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往往起到典型引路、推动全盘的效果。
如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等。
(一)总结的结构形式。
常见的有: 1、分点式。
将内容按性质和主次分点平列,各点之间有一定的逻辑关系,有事例、有、有结论,优点是行文简洁、生动活泼,但很难把握。
一般用于带全局性的专题总结。
2、小标题式。
将内容分为若干个小标题,按成功的原因、经验,或者阶段性标志来写。
多用于专
竞聘成功后发言稿
公安局 检察院 法院 这三个部门都是依法办事的司法机关至于实际工作中是否依法,看人品.
村主任的工作职责
村委会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传达、落实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兴办和管理本村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5、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
6、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镇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7、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村委会主任工作职责1、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村委会日常工作。
2、组织实施村党支部提出的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任务。
3、组织并带领村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积极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根据有关规定和村民建议,报请村党支部批准,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务和与村民利益有关的事项。
会后将议定事项向村党支部汇报。
5、定期向村党支部、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报告村委会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村党支
双规是什么意思
双规是什么意思
“双规”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代问题。
双规与批捕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双规是党内的一种纪律行为,而批捕是司法系统的一种法律行为。
关于双规的法律效力的问题,双规在处理党纪、政纪范围内的事项时,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一旦纪委所查处的案件涉嫌犯罪就要移交到检察机关处理。
双规是什么含义您知道双规这种特殊的组织措施和调查手段的来由吗
双规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威力
党和政府对双规有哪些规范
具有中国特色的双规的合理性和局限性是什么
这一手段,是长久实施,还是过渡性的
它究竟会保留多长时间
一直主张制度反腐的著名学者李永忠为您--揭开双规的朦胧面纱双规是怎么诞生的记者:在中国反腐大业中,恐怕没有什么手段比双规更令腐败分子惶惶不可终日了。
当然,准确提法是两规,在监察部门叫两指。
很多普通人都好奇,这种反腐败的特殊手段是如何在中国应运而生的呢
李永忠(下称李):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内腐败现象呈易发、多发态势。
纪检监察机关临危受命,承担着查处严重腐败案件的重任。
虽重任在肩,手段却只有一张嘴、一支笔。
在此尴尬情况下,一些能够突破的大案要案活生生地煮成夹生饭;一些本该绳之以法的腐败分子,眼睁睁地逃脱惩处。
在反腐斗争形势严重的特殊时期,一种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所亟须的特殊组织措施和调查手段--两规、两指应运而生。
两规最早见于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1997年5月9日废止),条例中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监察法》中,两指代替了原行政监察条例中的两规,成为突破要案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
双规的威力来自何处记者:据我们所知,很多腐败分子都是在两规期间交代出犯罪事实的,您前边提到两规是特殊组织措施和调查手段,其中特殊是何含义
李:两规、两指措施的威力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来自一些基本证据的掌握。
被调查对象都明白,凡是被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的,纪检监察机关都掌握了相当部分证据。
二是来自被调查对象权力的暂停行使。
权力在腐败分子手中,不仅是谋利的工具,而且是掩盖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在两规、两指时段,一些知情者、受害者,不再受被调查对象权力的威慑,而大胆向组织揭发控告;一些涉案人员也失去了保护伞的庇护。
两规、两指措施能有效地使被调查对象的屁股离开马桶,从而产生人所尽知的、臭味迅即出来的马桶效应。
三是来自信息的不对称。
两规、两指期间,被调查对象惟一受到限制的是与外界联系。
这也是外界感到神秘与特殊之处。
被调查对象不了解在此期间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哪些已东窗事发,哪些已反戈一击,哪些已后院起火,哪些已铁板钉钉
信息的不对称会使其处于一种必然的劣势地位,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人员就会利用这种优势,从证据上、政治上、心理上精心设计,从中查找其弱点和破绽,予以突破。
双规的生活很可怕
记者:听说您在地方纪委当过6年案件检查室主任,也曾对调查对象实施过双规,不少人想像双规的生活非常可怕,是这样吗
李:应当说,双规下的生活和非典隔离有类似之处。
被调查对象与调查组人员同吃同住,惟一不同的是双规人员与外界的联系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由于对查办案件中的两规、两指措施的宣传远不及对非典隔离措施的宣传,因此一些人对此产生不理解乃至误解。
其实,两规、两指既是一种调查措施,也是一种保护措施,避免被调查对象再犯错误,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如海关总署原副署长王乐毅被两规后,情绪紧张,夜间心律最低每分钟31次,由于他曾患有心衰、房颤和高血压等病,调查组及时安排他住院治疗,医院为其安装了最好的心脏起搏器。
经过两个月的治疗,王乐毅身体恢复正常。
春节前,组织安排他与远在家乡的老父母通了电话;过生日,给他买了蛋糕;生活上,根据其饮食习惯安排饭菜。
在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铁的事实面前,王乐毅交代了收受赖昌星以及海关系统有关人员所送的巨额钱款等问题。
两规的限制记者:纪检监察机关对采取两规、两指措施有无明确具体的行为规范,有哪些限制性条件
李:1998年6月到2001年9月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相继出台了四个规范性文件,对两规、两指措施做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采取两规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
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二是限制适用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三是限制使用主体,只有一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用;四是限制使用时限,从没有统一规定到从严掌握,并在申请使用时报批具体时限;五是限制使用地点,从无硬性要求到有具体规定。
双规和法律的关系记者:作为一种非常规手段,两规、两指与现实的法律、法规的运行难免会发生冲突。
比如广州市一国企总经理双规期间被选为人大代表,某官员上午在人代会上作报告,下午被双规。
怎样处理双规措施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李:由政策而法规,由法规而法律,是解决两规与现行的法律冲突的正确途径。
这方面香港的成功做法可资借鉴。
1971年港英政府颁布了全新的《防止贿赂法案》,该法案扩大了犯罪概念的范畴和惩治范围,加重了刑罚。
1974年2月,香港廉政公署成立。
到1977年10月,廉署在反贪污行动中逮捕了260名警官,引起警务人员强烈不满,数千警务人员游行示威,廉署总部遭到袭击。
在此压力下,总督颁布了部分特赦令,要求廉署对1977年10月1日前的贪污行为停止追究。
这种让步反而助长了部分警察的嚣张气焰,甚至提出解散廉署。
总督不得不召开立法局紧急会议,通过了《警务条例》修正案,规定任何警官如果拒绝执行命令,即被开除,并不许上诉。
当年的港英总督用法制手段平息警廉冲突的做法,应该为今天我们规范两规、两指所参照。
香港廉署依法对公务员的生活及消费水平调查,高于官职收入水平而不能做出合法解释的,即可立案调查。
而我们目前在这方面立法还比较欠缺。
两规期间被选为人大代表的情况,一方面说明两规不限制其政治权利的享有;另一方面,也说明办案单位与组织部门联系的渠道不够顺畅,舆论监督不到位,才使他的问题不为群众所知,因而当选人大代表。
至于某官员上午在人代会上作报告,下午被两规,则说明两规的使用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在批准前某官员的行动没有丝毫受限。
从某种意义上讲,两规、两指是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体制拾遗补缺的过渡办法,需要逐步法制化。
12年来,如果不是坚决而大胆地行使两规、两指措施,一些严重腐败案件很难突破,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也很难增强。
两规、两指措施,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产生的负作用,现阶段明显低于正作用。
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因此,评价两规、两指措施,当以利一而害百,君子不趋其利;害一而利百,君子不辞共害为借鉴。
切忌以偏概全,感情用事;切忌臆想当然,超越阶段。
双规的局限性记者:作为一种权宜之计,两规、两指是否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如果有,这种局限性表现在哪里
李:两规、两指措施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这种手段与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与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任务以及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政治地位不相符;二是这种手段的缺乏强制力与被调查对象已严重违法乱纪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不相符。
世间任一事物,外延的扩大,必然是内涵的缩小,这些年来,为应对反腐败斗争之急,纪检监察机关在增加两规、两指调查手段的同时,办案职能凸现了,监督职能却明显缩小了。
宋朝名臣王安石曾以令人无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的诗句,赞誉了商鞅变法。
从商鞅变法到王安石变法,当时和后来的非议一直没断过,而改革往往是在争议和非议中前行。
套用王安石的诗说:令人无可非两规,两指能使腐者败。
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也将从以办案为主逐步转到以监督为主,从而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
记者:您预计,这种权宜之计大概会保留到什么时候呢
李: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前一段播出的电视剧《绝对控制》。
刑警薛冰在常规手段难以对付唐子杰那样的腐败分子的情况下,不得不舍生取义,采取非常规手段去侦破此案。
如果要使更多反腐斗士避免薛冰式的自我牺牲,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和两规两指措施的改进,就必须加快步伐。
我以为,从现在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前,随着体制改革和措施改进的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行使两规、两指措施不仅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适用范围对象也会越来越小,适用频率会越来越低。
同时,我也认为,在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前,在司法机关侦破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尚未获得更为独立的权力前,两规、两指措施可能会延用相当一段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