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中世纪时骑士向所要效忠者宣誓时的誓词
我发誓善待弱者 我发誓勇敢地对抗强暴 我发誓抗击一切错误 我发誓为手无寸铁的人战斗 我发誓帮助任何向我求助的人 我发誓不伤害任何妇人 我发誓帮助我的兄弟骑士 我发誓真诚地对待我的朋友 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 -摘自《亚瑟王和他的骑士们》 骑士的效忠礼,代表了骑士宣布奉献上一切,终身侍奉其为效忠的对象,不计任何代价. 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
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衔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
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
整个典礼结束。
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例子)“在黑暗之神隆贝尔的面前,你是否愿意对我宣誓效忠,终其一生,做我忠诚的骑士,用你的勇气,武力和智慧为我服务
”“我,迪亚娜.索恩,宣誓效忠我主勒弗.索莱.安德列那乌斯,矢志忠诚,不离左右。
”
册封骑士的详细仪式
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
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
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
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
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
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
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
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
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
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
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
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
整个典礼结束。
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
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在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到了二十一岁,扈从就有资格当骑士。
合适的候选人会由领主或其他身份较高的骑士来授予资格。
早期的骑士典礼多半很简单,通常是由领主用剑拍肩,然后扣紧剑带。
随着时代推演,典礼开始变得复杂并且加入了教会的仪式,赐封人通常会为候选人领洗、剪掉他的发端和作整晚的守夜祈祷。
到了早上,候选人就会接受骑士的剑和马刺。
: I will be kind to the weak. I will be brave against the strong. I will fight all who do wrong. I will fight for those who cannot fight. I will help those who call me for help. I will harm no woman. I will help my brother knight. I will be true to my friends. I will be faithful in love.我将友好对待弱者 我将勇敢面对强者 我将和做错事的人战斗 我将为不能战斗者战斗 我将帮助那些请我帮助的人 我将不伤害女人 我将帮助骑士兄弟 我将忠诚对待朋友 我将真诚对待爱情
谁能帮我写一些节目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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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册封骑士仪式说的那段话是什么
~~
骑士knight,以前是教会册封的,比如圣殿和医院骑士团的骑士。
条顿骑士团悄悄走了世俗化道路,团长自己册封了不少骑士,这些骑士教会是不承认的。
后来耶路撒冷之战,圣殿和医院骑士团被打垮,条顿骑士团也滚回老家了,但依然保存有军事实力。
趁着战争,条顿骑士团作了把雇佣军,抢下来一块地(波兰)
然后就建国了(普鲁士)...而且当时教会影响力也大大不如从前了,骑士团团长变成了国王,在世俗化的路上越走越远,后来骑士基本都是国王册封。
当然,欧洲其他国家也纷纷效仿,教会靠边站,骑士册封越来越简单了。
教会骑士册封,教会开始宣扬骑士是上帝在世间的战士,在授剑仪式中引入弥撒,以坚定骑士对上帝的信仰。
先是斋戒、洗浴、忏悔、祈祷一整套,然后封主用剑拍打骑士后背,“从噩梦中醒来保持清醒,信仰基督,为获得崇高的荣誉而奋斗“;骑士则宣誓:“我将成为一名勇敢的骑士,我将按上帝所愿生活“。
然后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等等。
世俗骑士册封,早期,教会还有影响力的时候,主持人(国王)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各地信奉的圣徒不同,比如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新骑士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
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某某是该骑士的教名。
整个典礼结束。
之后还有各种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等。
后来就越来越简单了。
候选人单膝跪,主礼人(国王,领主,贵族,军队首领,甚至骑士)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
(法国曾在战场开战前一下子册封14位骑士
)附赠个骑士宣言。
虽然真实性不可考,不过整体上挺有“骑士”的感觉的。
I will be kind to the weak. I will be brave against the strong. I will fight all who do wrong. I will fight for those who cannot fight. I will help those who call me for help. I will harm no woman. I will help my brother knight. I will be true to my friends. I will be faithful in love.我将友好对待弱者 我将勇敢面对强者 我将和做错事的人战斗 我将为不能战斗者战斗 我将帮助那些请我帮助的人 我将不伤害女人 我将帮助骑士兄弟 我将忠诚对待朋友 我将真诚对待爱情
《堂吉诃德》书评
《堂吉河德》是一部讽刺骑士小说的小说。
主人公堂吉诃德因沉迷于骑士小说,决定外出历险,做一名行侠仗义的骑士。
他找来同村的农民桑丘·潘沙作他的侍从,把邻村的一位农家女儿杜尔希尼亚作为他的意中人。
他三次外出历险,作了许多可笑之事。
最后他被化装成白月骑士的朋友打败,放弃行侠游历,回家不久后病倒。
临死前,他醒悟到自己迷信骑士小说之过。
塞万提斯通过堂吉诃德的故事嘲讽了流行一时的骑士小说,指出它们既违背现实的真实又缺乏艺术的真实。
从此以后,骑士小说在西班牙和欧洲一蹶不振。
《堂吉诃德》的意义还在于作者以喜剧的手法深刻地揭示了人们自身存在的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堂吉诃德和桑丘是一组既互相关联又相互衬托的人物,前者体现了人对理想的追求,后者体现了人对实际生活的关注。
二者相互影响,到后来,堂吉诃德渐渐看到理想的梦幻性质,桑丘则看到他的主人的精神世界的美好。
二人一路上风趣幽默的对话,以及小说对西班牙现实生活的生动描写,使得读者从他们身上看见自身存在的对立矛盾,从堂吉诃德的喜剧性形象中看到悲剧的色彩。
《堂吉诃德》在表现人性及社会现实的同时,还表现了作者对文学创作的思考。
小说第二部还描写了人们对小说第一部的反映和批评,从人物对堂吉诃德的不同态度表现了社会各个阶层不同人物的形象。
因此,小说揭示了文学作品对读者的影响,揭示了作家、作品和人物的相互关系,表现了作者对文学创作强烈的自我意识。
本书可重点阅读第一部。
堂吉诃德的性格特点和塑造这一形象的目的
堂吉柯德形象的典型意义 1、堂吉柯德是一个非常复杂而矛盾的人物。
他的显著特点是脱离实际,耽于幻想。
他满脑子都是骑士小说里描写的那套古怪的东西,到处都有魔法,巨人和妖怪。
同时他又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他所向往的理想和他所奉行的原则并不全是骑士制度的产物,其中也包含着人文主义的内容。
如他憎恨奴役压迫,特别看重自由,把锄奸救苦,除暴安良看作自己的天职。
他酷爱自由和公正,敢于为主持正义而忘我斗争。
2、他性格的另一个特点是他的行动的盲动性。
他办事不讲实际,单枪匹马地乱砍乱杀,不管碰到什么样的敌人,都毫不怯懦,而且从来也不从失败中吸取教训。
他的行动虽出于善良的动机,却往往得出有害的后果。
3、堂吉柯德的行动也说明他不事空想,不安于平凡闲暇的生活。
他不仅有理想,而且为了实现理想、改造现实可以不顾个人安危,不顾失败,表现出一种坚持理想、奋不顾身的献身精神和斗争精神。
4、总之、堂吉柯德的形象具有他的复杂性。
他耽于幻想、行动盲目,是一个喜剧型的人物。
同时他又是理想与现实脱节,动机高尚而行动错误的悲剧型人物。
他是可笑的,可悲的,又是可爱的,可敬的。
堂吉柯德形象的巨大概括力,使他成为世界文学中不朽的典型之一。
双重人格下的堂吉诃德 小说中的吉哈那因读骑士小说入迷,因此出现了双重性格(又叫精神分裂):大多数糊涂的时候他把自己想象成伟大的骑士堂吉诃德,清醒时他就变成了老好人吉哈那,而且还是个思路清晰、品德高尚的绅士。
双重人格下的堂吉诃德,实质是代表了作者所要通过主人公表达的两点主要思想:对骑士小说的批判和对人文主义的颂扬。
作者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形象正是有感于当时西班牙文坛骑士小说的泛滥和蕴含其中的整个社会的荒淫和腐朽。
骑士制度肇始于中世纪的欧洲,最初的骑士文学对文学的发展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
但是到了塞万提斯的时代,骑士精神作为封建专制和宗教压迫的残余,已经成为禁锢社会发展的枷锁,在这种形势下,堂吉诃德的出现就被赋予了打碎封建枷锁,摧毁黑暗时代精神的时代使命。
小说中,作者不止一次的借他人之口,指出骑士文学内容千篇一律,情节荒谬,应该全被烧掉。
堂吉诃德的三次出游更是尖锐的讽刺了骑士制度的不合时宜,暴露了西班牙封建贵族的荒淫无度、暴戾淫逸的生活,对他们残酷压榨剥削下层民众,作威作福的丑陋嘴脸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鞭挞。
从这层意义上说,占据全书大部分篇幅的 “骑士”堂吉诃德正是作者对以封建骑士小说为代表的腐朽势力的批判对象,借这一人物形象,作者对封建旧制度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和嘲讽,成为当之无愧的反封建文学。
另一方面,作者对主人公又不完全是批判的。
正如美国文学批评大师纳博科夫所言:“《堂吉诃德》描述那位著名的瘦骨如柴的骑士经历一系列残酷事件,却仍保有荣誉和天真”。
这正是作者对于堂吉诃德所反映出的人文精神的赞扬的一面。
堂吉诃德在一系列的冒险过程中虽然干出了各种荒唐事,然而他最大的优点就是对于自己认定的事情勇敢追求永不言弃,对于正义的信仰坚定不移。
《堂吉诃德》所反映的人文精神体现在两个方面:伟大骑士堂吉诃德和清醒乡绅吉哈那。
荒唐的骑士堂吉诃德反映了封建旧制度下贵族和绅士阶层人格的极度扭曲而伟大的骑士堂吉诃德则是扭曲过后重生的人文主义战士。
堂吉诃德一心希望成为一个完美的骑士,所以他时时以骑士道精神约束自己。
他具有见义勇为嫉恶如仇的气概,对恶势力虽尽受皮肉之苦也决不妥协,总是坚持正义,锄强扶弱。
同时他富于挑战精神,敢于行动。
无论面对“巨人”、“妖魔”还是“强盗”、“敌军”,他总是二话不说拿起武器就去战斗,这种作为并非只是莽夫的行动,其实也源于他对真理的坚定信仰和甚至于内心的正义之光。
“他对信念的忠诚是无与伦比的。
”(屠格涅夫),所以对于英雄骑士堂吉诃德而言,行动是对于他价值的最大肯定,而非成败。
这种坚持理想信仰与正义、勇于行动的精神正是英雄骑士堂吉诃德最闪光的地方。
乡绅吉哈那则是人文者“堂吉诃德”的现实肉身。
按照作者自己的说法,只要不谈骑士,吉哈那还是相当清醒、谈吐不凡的智者,远胜周围的凡夫俗子。
虽然乡绅是介于贵族和平民之间的阶层,然而在现实历史中去卧室反封建斗争最得力的干将之一。
吉哈那讲究法律,遵守道德,对文艺也不乏独到的见解;他热爱自由,反对压迫,同情弱者,热爱国家。
从这些方面来看,开明的绅士吉哈那本身就具有着人文主义者的早期形象,这种形象恰是对堂吉诃德的一种补充。
疯狂而执着的吉哈那和骑士堂吉诃德这两个形象共同组成了双重人格的主人公堂吉诃德,也恰到好处的阐述了作者写作的两条主线——对以骑士文学为代表的封建思想的批判和对新兴人文主义者的讴歌。
堂吉诃德的世俗化投射——桑丘·潘沙 如果说开明绅士吉哈那是人文主义者堂吉诃德的“肉身”,那么桑丘也可以看成堂吉诃德世俗化的投射。
与吉哈那不同的是,桑丘的身上更多的体现着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也可以看做事人文主义者堂吉诃德自身成长的过程,没有人天生就是高尚的,堂吉诃德的成长空白最终由他的影子桑丘来进行补充。
桑丘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他家里很穷,老婆孩子都要经常饿肚子,这个没本事的男人,想必在家里也受了驼背老婆的不少奚落,得到主人许诺的财富填饱肚子过上好日子是桑丘肯上“贼船”的最初原因。
在这个时候的桑丘是很讲求实际的,他跟主人一样,都有自己清晰的人生目的——一个要做骑士,另一个要做做总督。
在这个过程中,对于主人一次次疯狂的举动,理智的桑丘却每每劝阻失败,还要跟主人一起倒霉。
然而,即便是在最困难的时刻,桑丘也没有抛弃他走火入魔的主人,其忠诚固然令人感动,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在于他在与堂吉诃德的交往中,思想受到了“堂吉诃德”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其中最好的例证就是桑丘出任“海岛总督”。
当他终于如愿成为“总督”时,本来可以实现他做官致富的最初梦想,从此让一家人都过上好日子。
可是这是他却放弃了自己原来的想法。
他为官清正决断公平,为百姓做了许多好事。
最后,他也没有贪恋权位,毅然辞职,尤其他最后的话语更是掷地有声,让人简直不敢相信这出于一个农民之口:“请告诉公爵夫人,我光着身子出事,如今还是个光身,我没吃亏,也没占便宜。
换句话说,我上任没带来一文钱,卸任也没带走一文钱。
” 在堂吉诃德的临终之际,桑丘失声痛哭,既是因为他失去了一位主人、朋友,更是因为觉醒的桑丘从此失去了精神上的导师。
桑丘的成长历程正是人文主义者堂吉诃德成长历程的补充写照。
作者通过吉哈那临终的悔悟,桑丘最后的蜕变有力地阐明了写作的意图,将一个“英雄堂吉诃德”的形象高举了起来。
总之,无论是堂吉诃德、吉哈那还是桑丘,作品主人公如今早已是鼎鼎大名的国际人物,与塞万提斯一起名垂史册。
正如有的书所言,如果说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必定有一千个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与哈姆雷特,正如塞万提斯和莎士比亚,一起缔造了文艺复兴的辉煌。
在这里,我们撇开作品的具体艺术特色和写作手法,仅仅是通过一些篇章段落管中窥豹式的对人物形象进行了简单的探讨,对这部皇皇巨著做一点粗浅的分析而已,欲求其中味,仍需多体会。
■■关于骑士……■■
中世纪的骑士 骑士从幼年时代开始,就被养育成为专门适应战争的人。
他接受教育的全部目的就是为了强健体魄和巩固信仰。
他的学校就是军队前哨站里的守卫室,他的家园是永远处在外敌进攻之下的城堡。
作为侍臣,他必须经常服从领主的征召,参加反对另外一个领主的战争。
作为回报,他可以得到一些所得的战利品,或是沿路打劫商人所得的财物。
偶尔骑士也会被国王征召去,投入一场被国王认定是有利可图的对外战争。
骑士最初是陪伴领主和国王的,这种同伴的资格必须得到正式认可。
大约到了公元1200年左右,教会接管了册封骑士的仪式,并且将很多宗教礼节和规范加入了这个仪式,使之近于神圣。
将要成为骑士的年轻人首先要沐浴,象征灵魂得到洁净。
然后穿着洁白的上衣,身披红色长袍,在祭坛前伫立或是跪拜10小时。
他的盔甲和佩剑就放在祭坛上。
到天色破晓的时候,他来到一群骑士和女士面前,那里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弥撒。
他的担保人将他带到领主面前,并且将他的武器和防具一件一件的递给他,每递一件,都要加上一句祈祷和祝福。
仪式中最关键的一步是为新骑士绑上马刺。
一位年长的骑士还要用自己的掌缘或剑身在新骑士的脖子或面颊上重重的打一下——这一击是所有的骑士都必须承受而且不得反击的。
这位刚刚被册封的骑士接下来还要宣誓:自己的剑永远只用于正当的理由,用来捍卫教会,保护孤儿寡妇,济贫救苦,铲除奸恶。
整个仪式以马术表演、模拟决斗和格斗游戏而告终。
全部的仪式是非常感人的。
很多诚挚的骑士终其一生都无法忘怀他们在祭坛前度过的一夜,也无法忘怀他们当年作出的誓言。
但是,这也是个非常昂贵的仪式。
其花费之高使得14世纪的很多有资格的年轻人宁可终身都保持着扈从的身份。
骑士的义务就是必须在他主人出征时服役,不过在封建制早期,一年里也就四十天而已。
当然,他们当时认为的战争,有很多其实不过是掠夺的同义词。
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只有在一方的领主向另外一方发下战书,约定在何时何地作战以后才可能发生。
很多时候,指挥官的目的并不是要打败敌人,而是尽可能的焚毁村庄,屠杀农民,削弱对方的经济来源,而对方的领主还在他自己的城堡里,暴跳如雷却毫发无伤。
战争中,使用骑兵的最佳方案莫过于让他们全速冲向对方的防线了。
被吓坏的农民们在狂奔的军马和全身铁甲的骑兵的双重威胁下,只有溃败逃命的份了。
但是这种冲锋也不是全无危险的。
在不平坦的地面乃至沼泽地带上,这种冲锋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条隐蔽的沟壕则可以让骑兵完全失去作用。
防御的一方如果足够沉着,还可以在双方阵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桩--在这种障碍面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马也是不敢前进的。
如果防御方还有训练有素的弓箭部队的话,他们还可以用自己的箭矢去迎接冲锋而来的骑兵。
不过弓箭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时间很短,因为箭的有效杀伤距离只有大约150码左右,而制作精良的装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几乎所有打击。
因此,一个有经验的弓箭手总是瞄准敌人的坐骑开火,因为一旦骑士没有了马,他的全部优势就几乎都变成劣势了。
骑兵冲锋结束以后,战斗就演变为一系列的白刃战了。
当两军混战之时,弓箭手就撤出战场,把战斗留给骑士们。
战争的胜负取决于双方的伤亡数目,伤亡较少的一方就可以占据战场的主动权。
但是真正战死在战场上的骑士其实是很少的,因为有点名气的人物都被关押起来勒索赎金了。
直到公元13世纪,中世纪的军队还是几乎全部由战斗人员所组成,专门负责辅助性事务和后勤供给的人几乎没有。
士兵们必须自行解决给养问题,因为部队经常不在本国境内作战。
一般而言,部队里大约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装的骑士——不过这个比例经常随着情况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动。
步兵中有一些是经过训练的正规士兵,但是更多的则是临时招来应付战争的农民。
他们身穿着他们随便找到的各种盔甲,通常是用铁环加固过的皮甲。
他们携带的武器和防具可谓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长剑、梭镖、斧头、甚至还有棍棒。
骑士的装备体现了进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说是机动性和防护力的平衡。
长枪或者长矛是马上部队的传统武器,并且一直到今天,它还是骑兵部队的标志。
一个持着10英尺长,带有铁头的长矛的骑士,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敌人,或是穿过盾墙把他的敌人刺穿。
但是第一击之后,这杆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骑士只能把它扔掉,换上长剑或是战斧。
战斧即使隔着装甲仍然有很强的杀伤力,锁甲的链子经常会被砍得嵌入伤口,并且在伤口内生锈,造成严重的坏疽。
有些骑士携带的则是钉锤,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许多钉刺,令人望而生畏。
征服者威廉和在战场上时,钉锤就是他们的徽章。
给骑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时的工作。
随着盔甲变得越来越重,设计也越来越复杂,后来的骑士已经没办法自己穿戴盔甲了。
他必须坐着,让他的扈从们帮他把裤子拉上--裤子是用铁条加固的;然后,他还要站着让扈从们把铠甲的各个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带子和搭扣拼装起来。
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贴身衬衣,通常由毛毡或是棉布缝制而成,外面再罩上一层铠甲--这就是早期的锁子甲。
锁子甲的外形其实就是一件衣服,长度常常过腰,甚至还有过膝的。
锁子甲由无数的小铁环铆接而成,如果制作精良的话,应该是柔韧而有弹性的。
尽管锁甲的强度还算不错,它还是无法抵挡猛力一击。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锁甲很容易生锈。
当时的一种除锈方法是在一个皮口袋里装上浸过醋的沙子,然后把锁甲塞进去。
铠甲被不断地改进,越来越繁复,逐渐出现了保护头颈的护帽,护肘,护膝,还有护胫。
为了保护容易受伤的面部,头盔的重量不断增加,保护的面积也越来越大,最后把整个头部都保护了起来,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几道狭缝。
当然,要获得这种强大的防护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在戴上头盔之前,骑士必须把自己的头包好,否则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脑震荡。
到了14世纪的时候,板甲取代了锁甲。
板甲可以度身定做,并且常常饰有精美的花纹。
全套板甲的重量超过60磅,。
如果盔甲的关节处铰接妥帖并且润滑良好的话,穿着板甲的人活动起来可以比穿着锁甲的人更加自由。
骑士的盾牌一般是用几层结实的木板做成的,用钉子把它们钉在一起,外面覆以皮革,边上还包着一圈金属。
为了弹开敌人的刀刃,一般在盾牌中央还有用金属做成的一个突起。
步兵惯用的盾牌是圆形的,而骑士们为了保护他们的腿,一般都使用风筝形状的盾牌。
为了能够在作战和比武大会时负载全身铁甲的骑士,战马必须是强健有力的。
这种军马在当时并不多见,而且极其昂贵,因为草料并不充裕,而且一般的牲畜体形都很瘦小。
养马者必须想办法把自己的马喂得高大强壮才行。
当时阿拉伯马非常受欢迎,而全身纯白的雄马更是上上之选。
按照当时的观点,骑母马是不合骑士身份的。
为了能够承受战争时的各种冲击,选作军马的马匹必须经过长期精心的训练。
另外,骑士在战场上经常拿着剑、盾、长枪,腾不出手来握缰绳,控制坐骑就只能靠用马刺驱策、用腿压马腹、还有移动身体重心之类的动作来完成--这些也需要事先训练。
十字军是历史上的一个新鲜事物,是第一个为了一个理想而发动的战争——尽管到了后来,这个理想自然而然的失去了它原有的纯洁和高尚。
但是十字军仍然被看作是为基督教的上帝所作的服务,同时十字军战士也把自己看作效力于一个神圣目的的高尚的仆人。
在十字军中成立了,当时它的宗旨是救助有伤病的朝圣者。
加入骑士团的志愿者必须宣誓以苦修的方式生活,忠实于本笃派的诫条。
他们的标志是一个白色的马耳他式十字架。
攻下以后,他们只接受教皇的直接命令。
他们在的会所可以容纳1000名朝圣者。
由于他们要负责朝圣者沿途的安全,他们的性质也就越来越变得像一个军事组织。
在以后的年代里,的总部搬迁过几次,也因此曾更名为罗德斯骑士团和。
是一批勇武的骑士,他们以红十字作为自己的标志。
始建于公元1118年,最初的总部设在圣墓教堂,因为十字军认为那里是所罗门王的圣殿所在地。
成立之初的目的是守护通向圣地的通路。
但是很快,和圣殿骑士团就变得类似于警察,一直忙于调解十字军和撒拉逊人时间的日常纠纷。
当地基督教国家的统治者无权干涉骑士团的行动;骑士团拥有自己的城堡,制订自己的政策,甚至可以自行签署协议。
他们和基督教徒发生的摩擦并不比和撒拉逊人发生的摩擦少。
有些骑士团的成员改信了,其他成员即使没有改变信仰,也深受一些神秘仪式的影响。
但是他们在法国的支部在14世纪的时候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因为当时的法国国王腓力四世垂涎于圣殿骑士团的财产,欲将其充公。
今天的秘密共济会继承了骑士团的名号,也一并继承了那些古老而神秘的仪式。
另外一个以苦修式的行为规范约束自己的骑士团是,其成员必须是贵族出身的德意志人。
当欧洲大陆趋于稳定,中央集权的政府日益强大,商业带来的利润日见丰厚的时候,好战的声音就越来越小了。
社会的机构也从依靠军事力量转向依靠法律力量来维持。
到了中世纪后期,骑士们悲哀的发现,自己已经过时了。
决定战争的力量,越来越多的是来自出身卑微,像流氓一样的雇佣兵、工兵和炮兵们。
但骑士的精神和理想却依旧长存:对抗背叛行为;为穷人伸张正义,维护地方的和平;为自己的同胞流血,必要时牺牲生命。
时至今日,在法国和德国的陆军军官和英国公立学校的传统里,还依稀可以见到这种理想的影子。
欧洲骑士制度对中世纪社会发展的影响 多年来国内史学界对欧洲中世纪骑士制度研究成果甚少,史家学者一般都将其作为封建等级制度中的一个等级来研究。
而目前西方学者认为,骑士制度不仅是一种全欧洲的机制,中世纪就是骑士时代,骑士阶层是社会的中坚力量,而且骑士制度具有一种影响整个时代的骑士文化与精神,直至十五世纪,骑士制度在宗教之后,仍是支配人们思想和心灵的强大伦理观念。
人们将其看作是整个社会体系中的王冠。
因此,骑士文化精神不仅是西方思想文化史研究中所关注的对象,而且也是欧洲军事历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 欧洲骑士制度源于中世纪加洛林朝的法兰克王国,后逐渐推行到欧洲各国。
732年查理•马特成为法兰克王国宫相,依靠斯克拉西亚中小地主出身的侍从兵支持,征服国内与周边民族后,又加强骑兵力量打败了强大的阿拉伯人军队。
由于8世纪时,一匹带装备的马相当于45头母牛或者15匹牝马的价值, 9世纪仅一匹马就等于6头牛的价值,故为了巩固骑兵,锤子查理进行改革:一方面摒小农于军役之外,让贵族和富裕农民成为职业骑兵;一方面将土地分封成为提供骑士的军事采邑,奠定骑士制度的坚实基础,并成为中世纪军事封建主义的滥觞。
因此,采邑作为骑士制度的经济基础,其不仅使土地从国王向公、侯、伯、子、男、爵直至骑士的一种层层分封,而且使凡能以马匹装备为封主参战并接受册封者都可称骑士,这包括参战的所有等级的贵族,甚至国王都以自己的骑士名号而感到荣耀。
如先后参加的英王理查一世(狮心王)、爱德华一世、法王路易七世、九世、腓力二世、德皇腓特烈一世、二世等皆是以骑士国王著称于史。
1449年英王爱德华三世建立袜带骑士团,其作为成员与骑士们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主持比武等等,俨然是一名高级骑士。
这从而使中世纪成为一个骑士的英雄时代。
由于中世纪欧洲的国家是从蛮族社会组织的基础和战争中发展而来的,因此其整个结构和社会风气都是军事的,维持社会稳定和统一的力量就是军事贵族骑士阶层及其首领。
所以,要成为一名贵族,首先必须成为一名勇武的骑士。
而要成为一名骑士,则必须经过侍童(7、8岁以后)、扈从(14、15岁以后)和骑士(21岁以后)三个阶段的封建骑士教育。
在侍童阶段教育,主要将孩子送到权势高的领主城堡中当侍童干杂活,并可从贵夫人及其女儿那里学习一些骑士礼节和文化知识,还有唱歌、乐器、象棋、口才等技艺。
进入扈从阶段,则成为主人的随从护卫,也是预备骑士,主要学习称为骑士七技的骑术、游泳、投枪、剑术、狩猎、吟诗、弈棋。
学习骑术就是要熟练地在快速奔跑的马背上操纵武器进攻敌人;学习狩猎则不仅是一种娱乐消遣活动,而且也是演练战术,在狩猎中锻炼作战勇气和智谋;学习吟诗目的在于通过许多叙事诗中对骑士生活和精神的描写故事,获得对现实生活的教育意义。
作为预备骑士,战时还随主人出征,并有保护责任。
进入骑士阶段,要成为一名真正骑士首先必须经过晋封仪式或称为授剑仪式,这种仪式在中世纪有其演变和发展的过程,其最初源于日尔曼人的武器授予仪式,这在古罗马作家塔西佗中就有所记载。
中世纪晋封仪式一般要选择在宗教节日,有时在战场上举行。
史称查理大帝为网罗人才,禁止贵族册封骑士,让扈从们都聚集到宫廷来,在这里每人将获得一匹骑马、一把宝剑、一副上好的锁子甲、头盔和一件刺绣的丝绸外套。
而且,如果愿意,他将立刻被封为骑士。
骑士晋封仪式程序较复杂,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种是世俗型,主持者为君主和世俗贵族,地点多在王宫、城堡;一种是宗教型,主持者为教皇、主教或神职人员,地点一般在教堂;一种是世俗与宗教混合型,主持者一般是君主或世俗贵族,神职人员担任其中的祷告弥撒等宗教活动,地点或在宫廷城堡、或在教堂。
在整个仪式过程中,授剑仪式最为隆重,可谓核心仪式。
候选骑士要斋戒、洗浴、忏悔、祈祷宣誓、穿戴铠甲头盔、装踢马刺等等,然后是接受象征骑士职能的剑;封主用佩剑放在受封者的颈上或肩头轻轻拍打几下,同时庄重陈述骑士的基本准则。
最后,新骑士在奔驰马背上展示其武功,持矛猛刺靶子以及即兴比武等等。
由于晋封仪式及其以后庆典活动开支颇费,故往往有几个骑士共同举行晋封仪式。
14世纪以后骑士晋封仪式渐趋简单,统治者为扩充兵源,使许多非贵族出身者通过钱财或战功都可获得骑士称号。
英法百年战争期间,英王为鼓舞士气往往在战役前册封大量骑士。
1338年英法两军在威伦佛斯对阵,一只受惊野兔使法军前部骚动,法军海诺特伯爵以为英军进攻了,便利用这短暂时间就匆匆受封了14名新骑士,以致他们后来被戏称为兔子骑士。
教会对于骑士受封仪式极其重视,其往往利用仪式过程所象征的意义,灌输与渗透基督教观念与精神。
如10世纪时教会在《仪典书》中对骑士武器的祈祷列为教会的服务内容。
11世纪时,教会开始宣扬骑士是上帝在世间的战士,在授剑仪式中引入弥撒,以坚定骑士对上帝的信仰;教会封主用剑拍打骑士后背被解释为:从噩梦中醒来保持清醒,信仰基督,为获得崇高的荣誉而奋斗;骑士则宣誓:我将成为一名勇敢的骑士,我将按上帝所愿生活。
在教会宗教思想寓意下骑士剑的双刃意义为:一边打击异教徒和上帝的敌人,另一边保护人民和弱者。
而全身武装的骑士则意味着是保护教会的铜墙铁壁,他们被赋予了宗教的职能:基督的骑士为教会而战。
同样,在世俗晋封仪式上,宗教精神仍是其灵魂。
如12世纪格里菲《不列颠国王史》中载一个城堡封主在授予骑士剑时道:持我已给你的剑,上帝已制定和指令最高的秩序:骑士制度的秩序,它应没有污点。
同时,剑也是正义和荣誉的象征,骑士随身带剑可随时随地对呈十字形的剑柄发誓。
骑士死后其剑往往要随葬或挂在他的墓碑上。
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在法国克莱蒙号召十字军东征时曾讲了一句名言:过去的强盗,现在都应该成为骑士。
12世纪索尔慈伯里的约翰纳斯曾这样说道:为什么建立骑士制度
为了保卫教会,为了与不信教的人进行斗争,为了尊敬教士,为了保护穷人免受不公正的对待,为了生活能得到安宁,为了献出自己的鲜血,如果需要,愿为兄弟献出生命。
10世纪末在法国南部地区发起并扩展到北部的上帝和平运动,这是在教会领导下的维护权利和秩序的运动,骑士的职责与信仰在其中得到充分体现。
欧洲中世纪骑士是封建贵族阶层,其所遵循的忠诚、荣誉、勇敢的道德伦理与思想精神直接体现了封建的传统。
在封建体制中,骑士作为大贵族的附庸,封建义务决定他必须向之效忠;作为自己领地的主人,他又必须保护依附于他的农奴,其封建权利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正是这种封建社会所倡导的骑士道德精神及其封建义务和权利,使其在纷争不断、战火纷飞的欧洲中世纪,成为历史舞台或文学作品中演绎的种种传奇故事和高大形象,以致人们往往忽略了骑士及其制度的黑暗面。
(二) 从军事角度而论,战争和竞技是骑士的主要职能。
在中世纪一名戴头盔、着铠甲、挎宝剑,左手操盾御马、右手持握长矛的全副武装的骑士及其侍从就是一个作战单位。
其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势不可挡,有人形容一个骑在马上的法兰克人能把巴比伦城墙冲个窟窿。
在中世纪骑士驰骋战场不仅是其必须履行的军事封建义务,而且也是其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因此中世纪的骑士既是军事艺术的体现者,又是军事战略战术的谋划策动者。
从一方面而言,骑士必须每年为封主提供40天军事性质的服役,或随封主征战;从另一方面而论,更多的是骑士为保护或捍卫自己的权利与荣誉、抑或是宗教纷争、路见不平以及种种纠纷等等进行战斗。
因为在中世纪封建割据的政治状态下,通过封建的私法私战来解决矛盾,似乎已是一种社会通行的方法。
所以持剑纵横、打仗私斗对骑士来说既是一种职业或生活方式,也是一种获得荣誉财富的途径。
因此,在欧洲中世纪的武装骑士不仅是军队战斗的核心,而且也是封建林立城堡的主要守护者。
欧洲中世纪是城堡时代,每一座城堡都是一个地区的封建军事、政治、经济和社交的中心,是封建领主制形成的基础,而城堡的捍卫者则是骑士。
有些城堡甚至就是骑士的大本营。
如温莎城堡,14世纪时英王爱德华三世将其作为骑士团的中心。
城堡的兴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如汤普逊指出:城堡的兴起和它们的遍布欧洲,在生活方式和文明性质方面,产生了一个深刻的变革。
它们开始了一个新时代,一个军事占优势的时代,就是封建时代。
在第九、第十甚至十一世纪,即在封建制度已自觉有力并发展成为一个巩固的政体之前,生活对社会上的一切阶级来说,是又困难又粗野的。
只在封建制度成了一个有秩序的制度的时候--至少达到象人类政府在任何时代所可办到的合理管理制度--城堡里的生活才变为文雅又舒适了。
到那个时候,军事建筑也已进步到这样的程度:城堡不复仅仅是木头防舍而变为宽敞甚至雄壮的石头建筑了。
欧洲早期的城堡还都是一些具有防御性能的坚固设施,更确切地说是庄园式的设施,10世纪以后开始发展为居住型的城堡。
中世纪的战争常常就是在争夺城堡,因此11世纪起城堡多修筑在山上以增强防御能力。
有一个历史问题值得注意,就是现今保存下来的城堡一般都是中世纪晚期的,而且多在19世纪进行了改建,并非当年骑士城堡的风貌了。
在当时尽管也有许多较大的著名的城堡,但大多数骑士城堡的长度不足40米。
例如1293年在位于普鲁士施瓦本的布尔克高城堡里,只有5个堡民、8个守卫、2个守门人和一个守钟楼的人。
中世纪的战争多围绕争夺城堡而进行,城堡是主要的政治军事目标。
对城堡的围攻战争继续在军事活动中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而发生在战场上的大型战役则相对较少。
战败的军队可暂避于城堡城墙之内,最后的阵地可以退至城堡中的主塔。
城堡主要防卫工事由护城河、围墙、塔楼、幕墙等组成。
城堡中储存的粮食一般可供一年食用,一支60人的守军足以抵抗10倍于自己的敌军,往往被给养所困的是攻城者而非被围困者。
因此城堡在骑士的捍卫下常常是易守难攻。
攻破城堡的方法经常主要是利用攻城槌、活动进攻塔楼和石弩炮(抛石机)等机械装置,以及挖坑道后燃烧油和木致顶部土石建筑倒塌等方法。
如1215年英国约翰王对曼切斯特城堡中百名反叛骑士与守兵的防守,就是命令首席政法官胡伯特日夜兼程送来40头最肥的猪,用猪油与木头在坑道中猛烧,使城堡高楼围墙大段倒塌而攻破之。
1244年阿尔比派主教围攻蒙特塞格城堡时用抛石机日夜不停地向城墙同一点发射重达40公斤的投掷物,最后终于击破一个豁口。
城堡攻防战经常是十分惨烈的,因为其往往是决定一个地区性战役胜负的关键。
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年)、英国红白玫瑰战争(1455-1485年)就是骑士与城堡攻防战的经典演绎,其不仅在军事史上记录了一系列的攻防战术战例,而且也在历史上留下许多英勇悲壮、可歌可泣的骑士战斗故事。
中世纪欧洲骑士是军队的核心、是战场的主人,因此他们的武器装备以及道德准则往往也是影响战争的主要因素。
一般骑士使用的主要武器是长矛和剑,也有一些骑士使用战斧、铁锤、铁棍、狼牙锤等等。
骑士的长矛在战场上可抛出刺杀敌人。
1066年的哈斯丁战役,法国骑士正是用这种方式打乱了英国军队城墙似的盾牌阵容。
但弓剑往往被认为是下等的步兵装备,被骑兵蔑视而不屑使用。
同时,曾有一段时期教会也禁止在基督教徒间的战争中使用这类武器。
然而英国由于封建制发展,出现了招募熟练弓箭手成为职业军人,他们打仗时常将铁头尖桩置于阵前阻敌骑,自己在尖桩外用可射250码之远的大弓利箭射杀马匹和敌人。
百年战争期间英王爱德华三世就是利用大弓武装的二万雇佣军打败了有重装铠甲的法国骑士军队,1360年法王约翰也战败成了俘虏。
在此前几个世纪以来,战争艺术主要通过高傲的骑士英勇事迹来体现,然英国长弓手证明弓箭手的价值不逊于骑兵,这对骑士地位起了动摇作用。
此后法国军队也开始雇佣热那亚等地的职业弓箭手。
然而骑兵在军事上的重要作用仍是不可否认的,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若没有它,任何一支15世纪的部队都不可能在战场上取得决定性胜利。
既便是到了拿破仑战争期间,骑兵仍是战场上军事机动和冲锋陷阵的主力。
中世纪文学作品里曾讨论怎样才能做一个骑士道:我是一名骑士,骑马出行,寻找一个男子,象我一样武装起来,愿与我格斗。
他要是能打倒我,就会提高他的声誉;我要是能战胜他,就会被看做是英雄,我将得到前所未有的尊敬。
然而尽管领主骑士好勇斗狠,互相不断打仗,但骑士在战场上的争斗往往不以杀戮对方为目的。
维泰利描述Bremule (1119年)之战,报告说:900个武士中,只有3个被杀死。
在廷切布雷(Tinchebrai)(1106年)之役,英王亨利一世打败所有的诺曼底人,400个武士被捕,但是亨利的骑士却没有一个阵亡。
布汶(Bouvines)之役是中古流血最多,最富决定性的一场战役,1500个骑士中,只有170个丧生。
这不仅仅是盔甲和堡垒大有益于保障骑士生命,而主要是骑士间的默契与规约均要求善待俘虏及索取合理的赎金额。
通常俘虏以信誉保证于一定日期缴给赎金后即被释回,很少有骑士会破坏这种誓约。
有史载英法战争时在克里西及普瓦泰被俘的法国骑士,与英国之俘掳者自由而舒适的生活在一起,并与他们的主人分享餐宴及运动,直到被赎回为止。
这种以金钱赎被俘骑士贵族的方式,甚至连国王也如此。
英国狮心王理查在十字军战争时被内哄的奥地利人俘获,英国就用重金赎回,他照样是人们心目中勇敢英武的英雄骑士国王。
法王路易九世也有同样的经历。
当然中古骑士在战场英雄惜英雄、甚少杀戮对方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考虑到伤亡过重会引起严重的复仇。
因此战场战死最多的是地位低下的步兵。
汤普逊曾指出中世纪战争使封建主获得土地与农奴而发财,它也使他们的骑士和扈从获得战利品与赎身金而致富--正是这种贵族在继续战争方面所享有的特殊利益,几百年使各种为取消私战而作的尝试归于失败。
--这批不生产者只能用来打仗。
为了使骑士们成为封建统治秩序稳定的重要因素,封建统治者和教会必须对其精神上的价值取向和行动精力上的指向有所规范和引领。
这主要有三个方面: 其一是经常进行骑士比武大会。
骑士比武大会流行于西欧,举办时机往往是庆祝骑士晋授典礼或皇族贵族间的婚典、一个国王或大贵族的来访以及种种喜庆、宗教节日等。
一场比武大会有时要举行一周,比武场是城中广场或野外空地,周围有装饰漂亮的看台包厢供绅士民众观看,并有乐队演奏。
骑士先进行马上枪战,两骑对冲以矛击对方,一方被击落地后,双方可在地上继续打斗直到一方求饶或主持人叫停。
这种枪战有时骑士往往是为他们心仪的小姐之荣耀而战。
胜利者将获裁判官或一贵妇颁发的奖品。
大会高潮是参会骑士们分为两队,真正打一仗,虽通常使用钝兵器,但伤亡仍是常事。
如1240年诺斯(Neuss)的一场比武就有60名骑士死亡。
同时败者被捕为俘虏,并被榨取赎金和战利品。
比赛结束后,凡活命的骑士与贵族们一起参加歌舞宴,得胜的骑士可亲吻一位可爱的女子,并接受典礼中诗歌的赞颂。
因此在这种比武大会上,自豪、荣誉、爱情和艺术都为竞赛提供了传统的动机,骑士的忠勇和英雄精神得到彰扬。
在一些著名的比武大会遗址上人们还建立了纪念碑。
骑士比武竞技决斗的精神一直是欧洲中世纪英雄精神的源泉和典范,以致英格兰的理查德二世意欲和他的叔父们--兰开斯特公爵、约克公爵和格罗塞斯公爵一起出战法国国王查理四世及他的叔父安茹公爵、勃艮第公爵和贝里公爵。
奥尔良的路易向英王亨利四世挑战。
英格兰的亨利五世在向阿金库尔进军前向法
法国百问:1.法国的基本礼仪
2.法国人最忌讳什么
3.法国人见面如何问好
法国是一个讲文明礼貌的国家。
对妇女谦恭礼貌是法国人引以自豪的传统。
法国人见面打招呼,最常见的方式莫过于握手。
不过握手时一是握时间不应过长,二是没有必要握住人家的手使劲晃动。
一般是女子向男子先伸手,年长者向年幼者先伸手。
上级向下级先伸手。
吻 法国是第一个公认以吻表示感情的国家。
法国人的吻有严格的界限:他们在见到久别重逢的亲友、同事时,是贴贴脸或颊,长辈对小辈则是亲额头,只有在爱人和情侣之间,才亲嘴或接吻。
婚俗 结婚前先订婚,仪式简单,一般由女方的家长宴请男方的家长及兄弟姐妹,也可同时邀请其他亲戚、甚至一两名好友出席。
婚礼也已逐渐简化,但仍不失为最隆重的家庭节日,带有庄严神圣的色彩。
婚礼由市长或他的一名副手主持,习惯上是在周二、四、五、六早9时至下午5时之间。
婚后大宴宾客。
法国农村有的地方在婚前要签订财产婚约并办理公证。
婚约中要写明未婚夫妇的全部财产、未婚妻的嫁妆和未婚夫的产业。
婚龄纪念在民间已成为一种喜庆的风俗。
女子守寡300天后,或宣布与丈夫分居300天后可以再嫁,男子则无时间上的限制。
圣灵节 每年11月1日圣灵节,相当于中国的清明节。
法国人习惯上在这一天去墓地祭奠,缅怀为国捐躯的先烈。
圣喀德琳娜节 巴黎“”的节日。
每年11月25日这一天,年满25 岁而尚未婚配的姑娘们到喀德琳娜塑像前献一束鲜花,再到大时装店跳舞,饮酒狂欢,最后选出一位最美的姑娘作为节日的王后。
用餐习惯 法国人把烹调看成是一门艺术,法国菜也确实风糜全球。
在法国一日三餐通常是这样安排的。
早餐:面包、咖啡、; 午餐:午餐是法国人最重要的一餐,一般在下午一点左右, 晚餐则在九点以后。
法国人社交的正餐一般要持续两小时以上,开始先是开胃菜,然后是鱼或,再才是主菜,主菜还附带许多生菜、沙拉、奶酪,水果,有时还有甜点心,餐后咖啡也必不可少。
1)社交礼仪 与英国人和德国人相比,法国人在待人接物上表现是大不相同的。
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爱好社交,善于交际。
对于法国人来说社交是人生的重要内容,没有社交活 动的生活是难以想象的。
第二,诙谐幽默天性浪漫。
他们在人际交往中大都爽朗热情。
善于雄辩高谈阔论,好开玩笑,讨厌不爱讲话的人,对愁眉苦脸者难以接受。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 法国人不仅爱冒险,而且喜欢浪漫的经历。
第三,渴求自由,纪律较差。
在世界上法国人是最著名的“自由主义者”。
“自由、 平等、博爱”不仅被法国宪法定为本国的国家箴言,而且在国徽上明文写出。
他们虽然讲究法制,但是一般纪律较差,,不大喜欢集体行动与法国人打交道,约会必须事先约定,并且准时赴约,但是也要对他们可能的姗姗来迟事先有所准备。
第四,,偏爱“国货”。
法国的时装、美食和艺术是世人有口皆碑的,再此影响之下,法国人拥有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在他们看来,世间的一切都是法国最棒。
与法国人交谈时,如能讲几句法语,一定会使对方热情有加。
第五,骑士风度,尊重妇女。
在人际交往中法国人所采取的礼节主要有握手礼、拥抱礼和吻面礼。
(2) 法国人对于衣饰的讲究,在世界上是最为有名的。
所谓“巴黎式样”,在世人耳中即与时尚、流行含意相同。
在正式场合:法国人通常要穿西装、套裙或连衣裙,颜色多为蓝色、灰色或黑色,质地则多为纯毛。
出席庆典仪式时:一般要穿礼服。
男士所穿的多为配以蝴蝶结的的燕尾服,或是黑色西装套装;女士所穿的则多为连衣裙式的单色大礼服或小礼服。
对于穿着打扮,法国人认为重在搭配是否得法。
在选择发型、手袋、帽子、鞋子、手表、眼镜时,都十分强调要使之与自己着装相协调相一致。
(3) 作为举世皆知的世界三大烹饪王国之一,法国人十分讲究饮食。
在西餐之中,法国菜可以说是最讲究的。
法国人爱吃面食,面包的种类很多;他们大都爱吃奶酪;在肉食方面,他们爱吃牛肉、猪肉、鸡肉、鱼子酱、鹅肝,不吃肥肉、宠物、肝脏之外的动物内脏、无鳞鱼和带刺骨的鱼。
法国人特别善饮,他们几乎餐餐必喝,而且讲究在餐桌上要以不同品种的酒水搭配不同的菜肴;除酒水之外,法国人平时还爱喝生水和咖啡。
法国人用餐时,两手允许放在餐桌上,但却不许将两肘支在桌子上,在放下刀叉时,他们习惯于将其一半放在碟子上,一半放在餐桌上。
(4)习俗禁忌 法国的国花是鸢尾花。
对于菊花、牡丹、玫瑰、杜鹃、水仙、金盏花和纸花,一般不宜随意送给法国人。
法国的国鸟是公鸡,他们认为它是勇敢、顽强的直接化身。
法国的国石是珍珠。
法国人大多喜爱蓝色、白色与红色,他们所忌讳的色彩主要是黄色与墨绿色。
法国人所忌讳的数字是“13”与“星期五”。
在人际交往之中,法国人对礼物十分看重,但又有其特别的讲究。
宜选具有艺术品味和纪念意义的物品,不宜以刀、剑、剪、餐具或是带有明显的广告标志的物品。
男士向一般关系的女士赠送香水,也是不合适的。
在接受礼品时若不当着送礼者的面打开其包装,则是一种无礼的表现 法国人的禁忌1.到法国洽谈贸易时,严忌过多地谈论个人私事 2.忌讳“13”这个数字以及“星期五” 3.忌讳男人向女人送香水 4.不得提出年龄、职业、婚姻状况、宗教信仰、政治面目甚至等这类问题 5. 如果初次见面就送礼,法国人会认为你不善交际,甚至认为粗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