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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学先进典型主持词

时间:2018-09-06 00:24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工作

(一)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明创建的主题主线,对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系统正常运转,对人们自身行为的定向和调节,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是做到知行合一,在“知、信、行、成”四个字上聚焦,知而信、信而行、行而成。

一要在宣传普及上下功夫。

要利用载体、媒体、活动三种方式,以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公众人物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政策制定、制度保障等形式,广泛普及、深入阐释“三个倡导”24个字,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二是在结合融入上下功夫。

一方面,从本系统、本部门、本区域、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全方位融入、全过程融入、全社会融入;另一方面,转化为公民道德建设、讲文明树新风行动、志愿服务制度化、文明创建、文化惠民工程等创建实践活动,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实践,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三是在凝聚“房县精神”上下功夫。

组织专家学者深入阐释“风雅忠孝、开明开放、善谋实干、和谐图强”的“房县精神”,通过深入宣传、研究解读、学习讨论、有奖征文等阐发和传播手段的创新,使“房县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制,形成“向善”、“向好”、“向富”、“向美”的主流价值,重建房陵儿女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心灵家园。

(二)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公民道德实践是文明创建的核心任务。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需要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更需要实践层面的点滴进取。

一是选树学育道德模范。

彰显社会主流价值,发挥各类先进人物、道德楷模的榜样作用,建立“房县好人榜”、“孝道红黑榜”、“信用黑红榜”,形成群星灿烂、七星共明的县乡村三级道德模范链。

把重大典型宣传与最美人物、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宣传结合起来,培育好人好报、积德行善、遵德守礼、好人辈出的良好道德风尚。

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道德模范不仅要给予舆论上的推崇和道义上的支持,还要给予物质上的激励和生活上的关心,以文明作担保,以诚信作抵押,开辟绿色通道,推行道德贷等帮扶模式。

二是开办道德讲堂。

建设机关、企业、行业、社区、村镇、学校、新市民等七类道德讲堂,城区、村镇建道德讲堂总堂,20人以上的单位建道德讲堂,借助手机、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传媒,拓展道德讲堂空间。

通过规范阵地建设,开展专兼职主持人、宣讲员的选拔培训,优化“省身、唱道德歌曲、听看道德故事、诵中华经典、念劝善词、送吉祥”活动流程,与“成人礼、结婚礼、祝寿礼、退休礼”有机结合,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健全制度等措施,力求广覆盖、专业化、仪式化、生活化、机制化。

三是开展道德领域专项治理。

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窗口行业、公共秩序三大重点领域,诚信缺失、公德失范、风气不正三大问题,做好“仁义礼智信”专项教育,文明劝导行动,系列道德实践行动,行风评议行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网络文明行动等六方面工作,建设优美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优良秩序、践行优雅言行。

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学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中华经典诵读、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少年宫建管、学校家庭村居教育、教育公平、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等十个方面,培育懂礼貌、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的下一代。

(三)深化讲文明树新风行动。

“讲文明树新风”是文明创建的重要载体,有助于培育先进文化、传递新风正气、劝人遵德守礼、凝聚文明共识。

深化讲文明树新风行动既要讲形式,更要重实质、讲效果。

一是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坚持载体、媒体、活动三结合,墙体广告、印刷广告、电子广告一起上,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公益性与商业性结合、永久性与阶段性结合,实现刊播主体、刊播载体、刊播题材、刊播周期的多元化、多样化、生活化、经常化。

二是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文明餐桌、文明过节、简办婚丧事庆、勤俭节约、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运用论坛、博客、微博、QQ群等互动平台,积极参与网上宣传,不断扩大网络文明传播的影响力。

三是开展“遵德守礼” 教育实践活动。

运用文明礼仪宣示价值观、颂扬真善美,一方面形成适用于各类人群、涵盖各领域的礼仪规范;另一方面创新传播手段,注重实践养成,让礼仪回归家教,注重校园养成教育,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举办文明礼仪培训班,开展有庄严感的升国旗、入党、入团、入队、成人仪式、祈福礼、敬老礼、道德礼等典礼活动,持久普及礼仪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网络文明。

四是发掘“文明好家风”。

以“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文明家风”为主题,以家规家训家风大家谈的方式,组织策划一系列导向鲜明、富有内涵、引人向上的主题实践活动,发掘生生不息、血浓于水、言传身教的家风文化习俗,多渠道、多阵地、多团队宣传、弘扬、培育、实践“文明好家风”,带动好村民、好民风、好乡风。

初中历史重点难点有哪些

《古井》 老舍我们村的东头有一口古井。

井里的水清凉可口。

村里的人都到这儿取水。

古井像一位温情的母亲,用她的甜美的乳汁哺育着她的儿女。

古井离我们家才十来米远。

每天从晨光熹微到暮色降临,取水的人络绎不绝地从我家门前走过,桶儿叮叮当当,扁担吱悠吱悠,像一支支快乐的乡间小曲。

门前的路面湿漉漉的,老是像刚下过一场春雨似的。

我们家的邻居是一对年过六旬的老人。

男的是个老党员,在抗日战争时期腿负过伤,走路一瘸一拐的;女的又矮又瘦,身子很单薄,简直像一阵风能把她吹倒似的。

老两口只有一个女儿,在外地教书。

乡亲们见两位老人用水有困难,这个帮着挑一担,那个帮着提一桶,老人的水缸总是满满的。

两位老人多次表示,要给帮他们挑水的人一些报酬,可是谁也不肯接受。

“日子长着哩,俺们不能总让大家白出力气啊。

”老两口带着歉意说。

“那口古井给人们出了多少力气

可它从来没跟人们要过报酬。

”乡亲们总是这样劝说两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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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史

一、发展模式的不断转换  综观百年来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其发展模式的转换大致可分为七个时期。

  第一时期(1862年至1894年)。

甲午战争以前,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处于酝酿时期。

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了一批培养外语人才和军事技术人才的专门学校。

它们不同于传统封建教育机构,不是培养作为各级封建官吏的“治才”,而是培养通晓各国语言和技术(特别是军事技术)的所谓“艺才”。

最典型的代表即是1862年成立的京师同文馆和1867年创办的福建船政学堂。

至1894年前后,我国共创办了30所左右的此类学堂。

这些学堂毫无例外地都是在外来因素的诱发下创办的。

所谓外来因素的诱发,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它们是清政府在外力胁迫下应急反应的产物,是为了培养应付西方殖民主义者侵略所急需的人才而开办的;第二层意思是,这些学堂都标榜以西方为榜样,然而,在具体的学习目标上,却并不明确,笼而统之地把西方称之为“泰西”。

从时人留下的大量文献分析,所谓“泰西”,包括了英、法、德、美等国。

可见,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西方”是一种泛称,还没有具体而明确的模仿对象。

  第二个时期(1895年至1911年)。

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

1895、1896和1898年分别成立的天津中西学堂、上海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一般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大学的雏型。

20世纪初,清政府颁布了第一部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具有近代意义的全国性学制——《癸卯学制》。

直到辛亥革命前的十多年时间里,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无论是理论层面、制度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弥漫着一种浓厚的“以日为师”的氛围。

1898年创办的京师大学堂的第一份章程就是由梁启超“略取日本学规,参以本国情形草定规则八十余条”[1],即主要是参照日本东京大学的规程制定的。

《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条文也几乎与日本学制中的相关规定一致。

与前一个时期相比,学习的目标由泛化而集中,“泰西”一词被一个具体的国家——日本所取代,价值取向明确而单一。

可以说,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期,是以日本为模式的。

  第三个时期(1912年至1927年)。

1912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

1912年至1927年的十几年间,可以说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多元化时期。

民国初年在蔡元培主持下所进行的教育改革形成的新学制《壬子癸丑学制》,对清末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内容作了相应的改革。

其间,教育部还陆续公布了《大学令》、《大学规程》、《专门学校令》、《公立、私立专门学校规程》和《高等师范学校规程》等一系列有关高等教育的法规法令。

众所周知,作为民国初年教育改革的总设计师,蔡元培非常关心高等教育,《大学令》就是由他亲手制定的。

他多次谈到,《大学令》中许多内容是“仿德国制”,“仿德国大学制”[2]。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 借鉴德国高等教育是蔡元培多年的宿愿。

但是,从实践的层面考察,蔡元培的理想并未实现。

摆脱日本单一模式束缚的努力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大学设评议会、教授会的条文列入了《大学令》,但在当时的高等学校中并未实行。

直到1917年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之后,他的高等教育的理念——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才部分地在他所主持的北京大学付诸实施。

  就在蔡元培以德国高等教育为模式对北京大学进行深刻改造的同时,另一所国立大学——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东南大学迅速崛起。

留美归教育博士郭秉文主持下的东南大学以美国大学为榜样,延揽一批留美学生到校任教,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为一体,从管理体制、系科设置、课程内容以至经费筹措等,全面学习、借鉴美国高等教育。

至20年代中期,东南大学声誉日隆,影响日广,成为与北京大学南北呼应、交相辉映的中国高等教育的又一重镇。

  第四个时期(1927年至1949年)。

在此22年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主旋律是,在融合美国和欧洲各国特点的进程中,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

如果说20年代后期曾经是美国高等教育影响最盛的时期,从对地方分权制的教育体制的模仿,到大学实行选科制、学分制,以至于大学各专业缺乏明确的课程标准等等都显示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强大影响;那么,进入30年代,则表现出一种比较主动地吸收和借鉴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经验的倾向。

如在高中毕业生中实行会考制度,以整齐大学生的入学程度;教育部制订并实行有关大学教师任职资格的法令;强调大学毕业考试制度等等,这些举措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吸收了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的具体做法。

但是,这一时期从总体上讲是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

其间,有一个短暂的插曲,即1927年至1929年期间实行的大学区制。

实行“大学区制”用蔡元培的话来说是“仿法国制度,以大学区为教育行政之单元”[3]。

众所周知,大学院制试行不及两年就无疾而终, 对全国高等教育的实际影响并不大,就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换而言,可算作是一个小小的插曲。

  第五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在这一时期,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几乎重复了半个世纪以前走过的路径,即学习、借鉴的目标单一而集中,那就是以苏联为榜样。

1949年至1959年的10年间,我国高等院校共聘请苏联专家861人, 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专家在高等教育部担任顾问。

在这些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下,对高等院校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了全面修订调整,专家的工作也包括编写教材、培养研究生和培训教师,甚至渗透到学生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验室和资料室建设等具体工作领域。

与此同时,政府通过对私立学校的接办改造、教会学校的取缔和院系调整等重大措施,初步完成了对1949年以前的高等教育体制和格局的改造,新的以苏联为模式的高等教育体制形成并确立。

  第六个时期(1958年至1977年)。

摒弃“模式”,复归“传统”。

1957年以后,由于中苏关系的恶化和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逐渐走上了一条摒弃一切外国“模式”,复归“传统”的道路。

所谓复归“传统”,是指力图用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年代、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在延安等根据地举办高等教育的经验、办法来指导高等教育改革。

所谓摒弃“模式”,就是在“独立自主”的旗帜下,拒绝接受来自国外的任何“模式”。

20年间,经历了1958年至1960年的“教育大革命”所带来的高等教育的“大跃进”。

之后是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而进行的高等教育的大调整。

从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完全是关起门来革教育和文化的命,在经历了高等学校三年不招生、工农兵上大学和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斗、批、改”之后,力图清除一切外国模式的干扰和影响的目的似乎已经达到,但事实是,中国高等教育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第七个时期(1978年以后)。

博采各国之所长,高等教育要面向世界。

197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

在经历了闭关锁国20年所带来的种种灾难之后,随着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确立,中国的高等教育重新走向世界。

进入90年代,政府陆续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一系列法规,借鉴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经验,加快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

明确提出,“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学。

这样的大学,应该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的摇篮,应该是认识未知世界、探求客观真理、为人类解决面临的重大课题提供科学依据的前沿,应该是知识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应该是民族优秀文化与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交流借鉴的桥梁。

”[4] 尽管中国的高等教育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在经历了一个世纪的艰苦探索之后,深固拒闭、盲目排外不可取,单一的价值取向不足取,正在成为政府和知识界的共识。

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而又广泛吸收各国之长的高等教育的发展道路,是中国高等教育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

通过上面简略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在短短的一个世纪里,中国高等教育在发展模式的选择上经历了那么多次的转换,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考察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归根到底这是受近代中国急剧变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现实所制约。

如果我们把一个世纪作为一个历史过程考察,又会发现,百年间,我们在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选择上似乎走了一个大圆圈:被迫开放(无意识的泛化)——单一的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努力——单一的价值取向——封闭——主动开放(在世界范围内博采众长)。

历史证明,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关起门来搞自己的高等教育,拒绝借鉴任何先进国家的经验,无论是在“天朝大国”的迷梦中还是在“自力更生”的口号下,都是一条自我封闭、作茧自缚的死胡同;囿于某种政治环境,价值取向单一,同样不是发展的最好选择。

这是因为,高等教育作为人类所创造的知识文化的重要传播场所,作为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

高等教育的发展,既要受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政治文化背景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具体国情所制约,也要受高等教育本身发展规律的制约。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个世纪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换就是在如何认识和正确处理这一对矛盾的过程中艰难推进的。

不能以强调本国情形的特殊性为由而拒绝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也不能以标榜追赶世界潮流为借口而置本国国情于不顾,这是我们回顾和总结这段历史所应深刻记取的经验教训。

  二、传统与移植  1894年至1911年的十几年间,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期。

19世纪最后几年所创办的天津中西学堂、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如前所述是近代大学的雏型。

1904年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奏定大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和《奏定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

在这些章程中,关于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有了新的表述:大学堂“以谨遵谕旨,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宗旨。

…以各项学术艺能之人才,足供任用为成效。

”通儒院(即研究生院)“以中国学术日有进步、能发明新理以著成书、能制造新器以利民用为成效。

”[6] 从前一个时期的培养“艺才”、“专才”,到这一时期的提出“通才”,从字面上看,似乎又回到了传统的人才观。

因为中国的传统教育也强调“通才”,即所谓“一物不知,儒者之耻”。

但是,这里的“通才”是以掌握“各项学术艺能”为前提的,不仅与封建教育的理想人格“通才”在内涵上有所不同,而且,这种目标提出的本身也提升了“艺才”与“专才”的地位。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较之前一时期,较多地接纳了西方高等教育的理念。

当然,这种“通才”仍必须“谨遵谕旨”,“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

在这里,中国传统高等教育的影响依然十分强大。

这是因为,虽然科举制度在1905年被废除,但是,科举制度赐予出身的陋习仍然保留下来,秀才、举人、进士的头衔还十分具有吸引力。

当然更重要的是封建专制制度的政治框架还在起着支撑作用,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变革终究需要以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变革为前提。

与此相适应,在这十几年间,高等教育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上发生了较大变化。

最明显的表征是西方近代社会科学的各个门类被大量引进高等教育的课堂,政治学、法学、教育学、哲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被作为大学或高等学堂的教学内容,通过日本引进或翻译的西方教科书大量出版。

学术界往往把这一时期看作是在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方面移植西方的第一个高潮。

与此同时,在传统高等教育中特别受到重视的儒家典籍“经学”的研习,也被保存下来,京师大学堂有经学科之设,而且置于各学科之首。

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领域,传统与移植之间的冲突、矛盾在政策层面和实践层面都非常激烈。

  民国初年,资产阶级革命派和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从根本上否定了“中体西用”这一直接支配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文化观念,提出要用“民主共和”和“科学民主”的精神来改造中国传统的封建主义文化,这也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进一步发展演变提供了思想基础。

从1912 年至1949年的近40年间,民国政府和后来的国民政府制定颁布过几部重要的关于高等教育的法令、规程。

就培养目标而言,从法律条文上看,最大的变化在于取消了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政治方向。

1912年的《专门学校令》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

同年颁布的《大学令》规定,“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需要为宗旨。

”在这里强调的是高深学术,是培养“硕学闳才”和“专门人才”。

高等教育领域中大学和专门学校的区分标准是“学”与“术”,前者重在学术研究,后者重在应用技术。

政治上、思想上的种种限制与要求,即所谓“忠君”、“尊孔”,在培养目标中被取消了。

特别在民国前期,由于蔡元培的努力和他的广泛的社会影响,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得以在教育理念上有了一次大的飞跃。

正如有些研究者所指出的:“只有在这一时期,中国才真正开始致力于建立一种具有自治权力和学术自由精神的现代大学。

”[7] 西方高等教育理念的核心即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观念,通过蔡元培的理论倡导和身体力行第一次较全面地被国人所认识和接受。

蔡元培对北京大学的改造,他所反复强调的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他对大学功能的理解与认识,即所谓“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等等,使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对西方的移植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正是通过蔡元培在北京大学的努力,使中国高等教育在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上,从根本上动摇了以培养“内圣外王”的“贤士”、“君子”、“循吏”为目标的主流传统。

在这里要强调说明的是,蔡元培在宣传、倡导西方大学理念的同时,也充分利用了中国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非主流传统,即张扬古代书院浓厚的学术氛围、师生间砥砺德行互相切磋的融洽之情以及相对的独立地位,等等。

1922年,等人“鉴于现在教育制度之缺失,采取古代书院与现代学校二者之长,取自动的方法,研究各种学术,以期发明真理,造就人才”[8],在湖南创办自修大学。

蔡元培闻讯后,高兴地写下了《湖南自修大学介绍与说明》一文为之鼓吹:“合吾国书院与西洋研究所之长而活用之,其诸可以为各省新设大学之模范者与

”[9] 对西方大学理念的移植与中国高等教育主流传统和非主流传统的排斥、融合,在“五四”新文化时期特定的环境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颁布了《大学组织法》和《专科学校组织法》。

其中关于培养目标的表述,分别为“大学应遵照……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研究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专科学校应遵照……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教授应用科学养成技术人才。

”在20年之后的1948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大学法》和《专科学校法》,关于培养目标的表述,与20年前几乎完全一致。

上述情况说明,在1912年至1949的近40年间,高等教育培养目标是研究高深学术的学者和研习应用科学的技术人才这条主线一直贯穿其间。

  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面,民国时期与清末比较,最大的变化是废除了反映封建传统文化的科目,增加了体现西方文化精神的大量新学科,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如此,在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方面更是如此。

据统计,民国初年《大学规程》中所开列的课程科目总数比清末《癸卯学制》所规定的多300多门;专科学校课程也比清末相应学堂科目增加了1-2倍。

蔡元培主持下的北京大学20年代开设的课程中,有许多在欧美各著名大学中也是刚刚起步。

在课程体系方面的另一显著变化是,从参照日本到直接借鉴西方高等学校的课程设置。

许多大学和专科学校的教材直接用西方大学的原版教材。

似乎可以认为,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面,对西方高等教育的移植在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出现了第二个高潮。

直到30年代后期才陆续开始有中国学者自己编著的教材被冠以“大学丛书”的字样在各大学和专科学校采用,而且仍主要限于人文社科类学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关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明确表述,最早见之于政府法规文献的是1950年7 月政务院批准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

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的宗旨为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章的规定,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育方法,培养具有高级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的成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建设人才。

”[10]在这里,除去头、尾两处有关政治方向的要求之外,核心内容是“培养具有高级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成就的建设人才”。

与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相比较,政治上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这是十分自然的;应该说,作为高等教育的特点还是体现出来了,“高级建设人才”的提法也可以说涵盖了学术人才与专门技术人才。

当然,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所谓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等等,在刚刚取得政权的社会条件下,是不会受到关注的。

相反,对大学中旧知识分子的改造很快就提上议事日程。

在课程体系方面,特别强调了废除国民党政府开设的政治教育课程,代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著作为基础的新的课程体系。

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则是全面地照搬苏联的课程体系。

1955年有个统计,当时的浙江师范大学开设的153门课程中,有41门是以直接从苏联翻译过来的教科书为基础而设立的,另有79门课程所用教材是在苏联模式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11]。

可以说,在这一历史时期,对国外高等教育的移植在课程体系方面出现了第三个新高潮。

  在1956至1957年间,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出现了一股追求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风潮。

知识分子们响应中国共产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号召,对于机械地照搬苏联模式,大学中专业设置过窄、高等教育中忽视社会科学以及把马列主义奉为教条等现象提出了激烈的批评。

著名代表是北京大学的马寅初。

这可以看作是中国高等教育非主流传统与移植而来的苏联高等教育模式(高度集中统一)的一次顽强对抗。

众所周知,这次风潮的结果是以“反右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告终。

1957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著名讲话中,提出了指导中国近30年的教育方针,即“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把的讲话用政府法律的形式作了肯定:“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

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

”[12]从此,这个方针成了中国所有教育机构,包括大、中、小学的办学宗旨。

  196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颁布,对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作了前所未有的详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通过马克思列宁主义、著作的学习,和一定的生产劳动、实际工作的锻炼,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尽可能了解本专业范围内科学的新发展;具有健全的体魄。

”[13]可以说,这是近代以来关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字数最多的一次表述。

应该说,较之1957年的论述和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中的规定,培养目标更明确,对专业有一定的要求。

考虑到20世纪60年代中国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这已是一个很大的转变。

而且,也确实对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但是,这种状况没有持续多久,随着“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口号的提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泛政治化倾向愈演愈烈,直至“文革”十年,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变成了“反修、防修,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一句空洞而抽象的政治标语。

与此相适应,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在大量突出政治学习、触及灵魂、思想改造的同时,专业知识被压缩至最少程度,大学变成了短训班。

  1957至1977年的20年间,中国高等教育在培养目标、教育理念等方面所发生的变化, 同样可以从移植与传统的冲突中得到解释。

如果说1949至1956年的全盘苏化期间,我们所提出的高等教育培养目标仍然强调的是学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是对民国以来形成的主线的继续,体现的是外来因素的移植,同时融合了传统的影响(政治方向、政治要求);那么,后20年间则是传统对移植的激烈反抗并战胜之。

在这里,所谓传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中国传统高等教育所积淀而成的根深蒂固的重视伦理道德教育、培养政治人才的主流传统;二是指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战争环境中,在培养干部队伍中所形成的理念和方法。

20年间,特殊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使中国的高等教育关闭了与世界交往的大门,为传统的复归和高扬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和气候。

1978年4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否定和抛弃了“文革”中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教育目的,将现代化的实现确立为教育的主要目标。

同年10月,教育部对1961年颁布的《高教六十条》略作修改,印发全国高校组织讨论,关于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完全是原来的表述。

尽管如此,至少说明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注重专业知识的问题已被提到议事日程之上。

1980年2月,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规定对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毕业生和科研人员经过严格考核,分别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

1985年5月, 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决定》指出,“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重大任务。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第一次如此明确地把高等教育的任务归结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

这次会议的另一项与高等教育理念有关的重大决定是,明确提出要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的过多的管理体制”,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

”[14]尽管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高等学校所获得的自主权远未达到文件中所给予的自由度,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说,《决定》给予了我国高等学校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自主权。

此外,《决定》还强调高等学校是教学、科研中心,而不是像苏联模式那样,要么负责教学,要么负责专业培训;强调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制度,强调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学改革试验,改变专业过窄的状况,增加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等等,努力借鉴和移植先进国家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进入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1994年7月, 国务院颁发《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在国家科学技术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施“211”工程,面向21世纪, 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

1998年8月,全国人大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突出强调了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办学自主权。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来制定颁布的第一部高等教育法,它全面肯定了改革开放20年来我们在高等教育办学理念、培养目标、管理体制等方面所取得的共识。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要求的不断高涨,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理念正在日益被人们所接受,并转化为政府的教育政策,中国高等教育面向社会精英阶层的传统正在成为历史。

可以说,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在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的曲折之后,终于有了明确的、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同步的理念、目标与方向。

书院、私学、官学有什么不同

记载:“开元五年,殿部书,置乾元院使,有刊正官四人一人判事;押院中人,掌出入宣奏,领中官监守院门;知书官八人,分掌四库书。

六年,乾元院更号丽正修书院,置使及检校官,改修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

八年,加文学直,又加修撰、校理、刊正、校勘官。

十一年,置丽正院修书学士;光顺门外,亦置书院。

十二年,东都明福门外亦置丽正书院。

十三年,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

[1]这就是我国书院史上最早出现的官办书院———集贤殿书院。

产生于唐玄宗时期,官方正式设立的是丽正修书院,后改名为集贤殿书院。

单从史料看来,书院似乎是从属于官学体系的。

实则不然,应该是早期的官办书院,或是藏书、修书的书院是从属于官学体系的。

从官办书院设置看,主要有“检校官”、“修撰官”、“校勘官”、“校理官”、“待制官”等,可见,丽正书院和集贤书院主要从事修书、藏书的工作,不具备后期书院所发展的育人讲学功能。

正如清代诗人袁枚在《随园随笔》中所说:“书院之名,起于唐玄宗时,丽正书院、集贤书院皆建于朝省,为修书之地,非士子肄业之所也”。

关于书院的初始形态,多数认为书院从产生之日起就具有私学性质。

这话不无道理。

早于官办书院九十年之久的私办书院———张九宗书院,始建于公元635年。

根据史料记载,学者们一般认为唐代的私办书院已经产生收徒讲学的育人活动,但尚未形成完整的书院制度。

所以,我们可以说,书院最早源于私人讲学,后经官方提倡、赞助逐步形成为书院制度,成为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教育组织。

[2]一、书院发展的性质转变宋代是书院发展的起步期,表现为私学性质。

北宋时期,国家刚刚一统,社会还处在一种初步稳定的状态,统治者集中精力巩固政权,无暇顾及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从北宋的三次兴学看出,国家重视官学的发展而忽视书院的功能。

书院的发展延续唐末的私学性质,诸如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嵩阳书院等。

直到南宋理学的兴起,北宋书院从总体的发展看还是处于一种沉寂的状态。

直到南宋官学的衰败和理学的兴起,才为书院的迅速发展提供了直接动因。

书院的规模日益壮大,成为文人儒者讲学立说的重要场所,甚至一时取代官学地位成为当时的主要教育机构。

此时,书院的活动内容丰富充实,主要有三:藏书、供祀、讲学。

元代书院开始出现官学性质倾向。

元代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的朝代,教育情况也各不相同。

为了安抚民心,统治者延续前朝的先进文化教育,推崇一种“以汉制汉”的文教政策。

程朱理学、科举制度、官学、书院制度都得到提倡和发展。

但同时还注重对汉文化的发展进行限制和干预,这就给书院的官学性质转向埋下伏笔。

书院的领导权由朝廷掌管,任命山长、发放官禄、授予官衔等,书院肄业的学生可以举荐做官,这些都是元代书院官学性质转向的重要表征。

明代书院出现两极化倾向。

明初的统治者重视人才的选拔和任用,把培养培养人才的重任交给官学,鼓励举荐,大力提倡科举制度,将元代遗留下来的书院改为地方官学。

此后,书院有所复兴,如著名的东林书院的兴创,但是到了明末,书院受到严重创伤。

由于书院牵涉政治等问题,在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嘉靖十七年(公元1538年)、万历七年(公元1579年)和天启五年书院兴衰过程中的性质表征———从私学性质到官学性质的转向袁传明(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武汉430079)摘要:书院是我国封建社会中脱离于官学体系之外的一种特殊教育组织。

经旁求博考、枝分缕解,书院在从私学性质到官学性质的转向过程中,主要有如下表征:一、书院的质变与科举制的互动;二、书院本身的变化,如教学组织形式深入官学、考课制度的出现、讲会制度的消失等;三、书院的质变在理学被官方接受以及理学的广泛传播中起催化剂作用。

关键词:书院;私学性质;官学性质中图分类号:G529文献标识码:A作者简介:袁传明(1985-),男,江苏淮安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0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外国教育史。

明代书院的两极化一方面表现为书院转变为官办,成为科举制的附庸,另一方面表现为学术争鸣的场所,但后者均被毁灭。

因此,残留下的明代书院显示出的还是官学性质。

清代书院完全属于官学性质。

清初统治者想方设法抑制书院的发展,促使书院完全官学化,并逐渐纳入官学体系。

直至清末,革命起义导致官学衰微,书院渐渐取代各级官学,从而使书院到达了完全的官学性质。

受新教育思潮的影响,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废书院,改办学堂,书院就此结束。

二、性质转变过程中的表征书院从唐代到清代,兴衰更替数次,历经千年的风雨摇摆,其性质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初始的私学性质,到倾向于官学性质,再到官私的两极化,最后完全从属于官学性质。

在这漫长而跌宕的过程中,书院的官学化似乎是其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书院的性质转向有其独特的表征:(一)书院的质变与科举制的互动科举制的产生、发展以及它的消亡过程,与书院的官学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方面,科举制是我国古代官学体系中选拔人才的一种考试制度,历来遵循“学而优则仕”的原则。

书院之所以走上官学化的道路,正因为恪守着这一教条,逐渐向官学靠拢,从而使书院成为科举制的附庸。

另一方面,书院是一种独立于官学之外的、特殊教育组织形式。

单从表面上看,二者是相互独立的,但由于士人对高官厚禄的追求,使书院输出人才成为科举取士的重要途径,从而制约着科举制的发展。

正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科举学与书院学不仅可以互相参照,而且具有一种共生互动的关系。

科举学可以为书院学提供学术借鉴和理论支撑,而书院学能扩大科举学的研究领域和丰富其内容”。

[3]因此,笔者认为,科举制与书院之间的这种互动关系表现在科举制与书院产生、发展的同步性,中途的互补性,以及消亡的同时性。

1、科举与书院产生、发展的同步性:科举制度产生之前的取士制度主要是世袭制度、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等,使特权集中在少数集团或个人手中,世族势力逐渐强大,门第出身严重影响了取士制度的发展,由此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

隋文帝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采用分科考试来选拔人才,从而扩大了封建统治阶层参政议政的权利。

隋炀帝时期,进士科的设立标志着科举制的正式诞生。

初唐时期,科举制得到草创、发展,到中唐时期逐渐完善。

而中唐正是书院的发端时期,官方的丽正书院已经设立,民间的私办书院也早于官方之前形成。

自从科举制产生以后,一直影响着当朝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不管是官学还是私学,都逃脱不了科举制的束缚。

2、科举与书院发展中途的互补性:科举制是书院发展的重要助推力量,同时,也是限制书院发展的重要手段。

科举制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矛盾:一方面,科举制度与儒家所倡导“学而优则仕”的理论相一致,也是唐宋以后士人践行“治国、平天下”的主要途径;另一方面,科举制度又与其自身所宣扬的政治理念、人才培养标准有相当大的差异。

这种矛盾心态迫使士人一方面从自己所信奉的学术出发,对科举制度及书院的科举教育进行严厉的批评,并提出了改革设想;另一方面他们不但自身积极应举,而且更不可能反对生徒应举。

[4]可见,科举制自身的矛盾与书院的发展有密切的联系。

书院良好的学术氛围、自由的学习风气可以缓解科举制中急功近利、世俗化的倾向,书院的生徒以严谨治学、潜心研究、修身养性等高尚道德情操为人生的最高价值,与官学功利性的外在诱因互补,为古代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3、科举与书院消亡的同时性:科举制产生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废止于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经历一千三百多年。

最早的官办书院产生于唐朝开元五年(717年),直到清朝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则令改书院为学堂,书院的经历时间约一千两百年。

因此可以得出,科举与书院的消亡存在着同时性。

(二)书院本身的变化:组织、课程、讲会制度事物性质的转变是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在这过程中,事物的内部会做出形形色色的调整或改变。

书院的质变过程,亦是如此。

1、书院的组织早期书院的组织结构简单,没有复杂的人员设置。

书院主要由“山长”一人负责组织管理和教学工作,一般没有其他管理人员和机构。

这与书院初始的私学性质是相关的,此后,又衍生出堂长、院长、副讲、助教等职,主要从学生中挑选管理人员,这又与官学的组织结构设置极为相似。

分斋制度的创立以及与“三舍法”的珠联璧合。

分斋制度是由北宋著名教育家胡瑗所创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由于胡瑗经常在苏州和湖州之间的书院讲学,所以又被称为“苏湖教法”。

分为经义斋和治事斋,经义斋讲授经学,学习六经六义,通晓儒家经典;治事斋分治民、讲武、堰水、历算等科目,并且“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即要求学生每人选一门主科,还要学一门或多门副科。

分斋教学制度的创立引发了分科教学,引发了选修、必修科目,引发了国家多专业人才的培养,显然,在中国教育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

北宋三次兴学时期,范仲淹主持的庆历兴学将“苏湖教法”引入太学体系,这标志着书院的教学组织形式在官学体系中的运用。

到第二次兴学时,王安石创立了“三舍法”,将“生员分三等,以初入学102内舍,内舍升上舍”。

此后又继“三舍法”建太学六斋,分上、中、下三等,每等各二斋,东西相向,实行积分制。

因此,书院的组织形式不断在官学体系中深化发展,是书院官学性质转向的重要表征。

2、书院的课程书院的发展一直与理学的进步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理学成为历代书院的讲学的重要课程,主要包括儒家的“四书五经”以及著名理学大师的著作。

明代书院中考课制度的出现是书院官学性质转向的又一重要表征。

考课制度在书院中的运用,可以促进学生的学习,提高学生严于律己、刻苦钻研的精神,这无可厚非。

但是,这种考课制度又偏偏和科举挂上钩,把科举的考课范围完全纳入到书院的教学内容,使原来的考课制度变味了,成为一种“科考制度”,而不是单纯的考课制度,带有一种鲜明的应试和功利主义特色。

以科考为主的这类书院就这样诞生了,它不以讲学著述为主,而是专门组织和培养学生参加科举考试,逐渐沦为科举的预备场所。

如八股文在书院中的泛滥,格式死板、字数限定,学生们在大量练习这类官僚式的文体下,不仅忽略了个体自身的发展,而却严重阻碍了书院学术自由思想的发展。

到了清代以科考为主的书院逐渐增多,并占据领导地位。

其中,以诂经精舍和学海堂最为典型,它们有着非常完善和严密的考课制度,而此时的书院已非彼书院,完全沦为科举制的附庸,甚至取代官学的地位。

3、书院的讲会制度讲会制度是书院区别于其他教育组织的重要特色之一,然而这一重要特色却要随着书院的质变而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因此,讲会制度的消失也是书院官学性质转向的一个不可忽略的表征。

讲会制度产生于南宋时期,它的盛行与某一时期的学术争鸣有着密切关系。

著名的“鹅湖之会”,被誉为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哲学思辨的大论争。

这场论争是由两位著名的理学大师朱熹和陆九渊发起的,“朱以陆之教人为太简,陆以朱之教人为支离,彼此不和”。

鹅湖书院就是在这场争论后为纪念此次具有重要意义的论争而兴建的,而鹅湖书院也因“鹅湖之会”闻名于世。

可以说,哪里的学术百家争鸣,哪里书院的讲会制度就盛行,但是“科考制度”的书院里例外,它们以应试为主,追求功名利禄,月考、岁考接连不断,学生们无暇顾及这些学术上的争鸣。

当“科考制度”的书院在书院史占据主体地位时,讲会制度也就结束了它的使命。

(三)书院的质变与理学的发展理学,亦称道学、新儒学,萌芽于唐末,奠基于北宋,发展盛行于南宋、元、明,清代中期逐渐衰退。

显然,理学的勃兴与书院的发展是同步的。

书院的质变使理学从书院的授课内容转变为官学的必修课。

南宋时期,书院的私学性质为宋代书院与理学的一体化提供了重要保证。

北宋时期,官学的腐败,虽然企图通过“三次兴学”运动来振兴官学,但是也很难遮掩官学已经完全沦丧为科举的附庸。

到了南宋时期,国之刚立,内忧外患,官学更是一种形式而已,“士子游学,非图啜哺以给朝夕,则假衣冠以诳流俗”。

[5]这一切被理学家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而书院的勃兴令理学家们喜出望外,书院的扩建自然也得到他们的赞赏与支持。

正是书院的这种私学性质,自由讲学、学术争鸣、陶冶情操、不为利禄、育人为主,吸引了理学家们的目光,促进了理学在南宋的兴起。

最终,书院与理学在南宋时期达到了一体化,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元代,借助书院的不断官学化,被官方所认可,理学实现了北传,并逐渐成为元朝统治者的官方哲学。

少数民族入侵中原,异族文化冲击着汉族的传统文化,元代入侵者文武并用。

一方面,利用武力征服南方大部分地区;另一方面,接受儒家的文化思想,试图从思想上控制汉民族。

理学作为儒家思想的重要继承者,在发展的机遇上有了空前的提高,再加上书院逐渐表现为官学性质这一催化剂作用,元朝统治者不得不把理学地位提高成官方哲学,并把它定为科举考试的重要内容。

这样一来,在异族文化的博弈中,汉民族文化凭借其独特的先天优势和后天条件实现了广泛的传播。

明代理学的发展中出现了陆王心学,在书院中传播,随书院的官学化而被官方接纳,程朱理学的地位下降。

明初时期,程朱理学还占据主导地位,到了明代中期,出现了王守仁的心学,并在各大书院广泛流传。

众所周知,明代书院受到了严重创伤,残留的只是些完全官学化的书院。

而陆王心学的兴起,使程朱理学退居次席,因此,书院的官学性质推动了陆王心学的发展。

明末清初,理学衰微。

书院的官学性质严重,取代了官学,成为科举的附庸。

学术自由之风早已荡然无存,理学失去了发展的依托,科举之害深入人心,书院之弊急需整顿。

三、小结我国古代的教育组织形式有官学和私学之分,二者的关系错综复杂、相互交织。

书院作为私学的主要形式,在我国教育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与官学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根据上述书院的性质分析得出,书院的发展深受官学的影响,而书院兴衰过程中其自身的性质主要表征为:书院的质变与科举制的互动;书院本身的变化,如教学组织形式深入官学、考课制度的出现、讲会制度的消失等;书院的质变在理学被官方接受以及理学的广泛传播中起催化剂作用。

主题班会的的主题词

把以下内容改成一句一句的主持词就行了^_^ 各级少先队组织在党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带领下,主动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着眼于提高少年儿童的全面素质,广泛开展了“雏鹰行动”、“手拉手”、“养成道德好习惯”、“民族精神代代传”等一系列具有鲜明特色的活动,坚持用正确的思想启迪少先队员,用科学的知识充实少先队员,用生动的实践锻炼少先队员,用先进的典型激励少先队员,为促进少年儿童的成长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省广大少年儿童在星星火炬的旗帜下,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全面发展,茁壮成长,以自己的行动为红领巾增添了新的光彩。

实践证明,少先队事业的蓬勃发展,是党的事业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标志;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国家和民族永远兴旺的希望所在。

少先队员小朋友们,我们国家现代化建设目标极其宏伟,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精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继续奋斗几十年,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

你们的人生历程将与这样一个伟大的历史进程紧紧相伴。

今天你们是天真烂漫的红领巾,明天你们将成为振兴中华、建设安徽的生力军,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要靠你们去实现。

希望你们从现在起,按照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要求,在学校里做一个好学生,在家庭中做一个好孩子,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少年,为长大以后投身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好全面准备。

要坚持把个人的奋斗志向同国家的前途命运相联系,从小把握正确的人生航向。

大家在历史课上都会了解到,爱国主义是我们国家几千年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源泉,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强大精神支柱。

你们要从了解和认识我们伟大祖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了解我国各族人民对人类文明作出的巨大贡献中,不断增强爱国情感,不断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要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化作刻苦学习、追求进步的动力,牢固树立现在为中华的崛起而读书、将来为祖国繁荣昌盛而奋斗的远大志向,自觉把个人今天的成长进步同祖国明天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

要充分认识到爱国主义同社会主义本质上是统一的,从小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建设社会主义的信念,并时刻准备着为这一崇高使命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要坚持砥砺优良品质与养成良好习惯相结合,从小打好做人做事的根本。

无大德不成大器。

不论将来你们从事什么工作,要真正能有大的作为,都必须从小养成优良品德,奠定做人之本、立业之基。

要坚持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在一点一滴中积累,在一言一行中培养,逐步养成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生活基本规范的良好习惯。

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道德,树立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的意识,努力培养积极向上、文明礼貌、团结友爱、克己奉公、助人为乐的高尚品德。

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增强抵制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正确认识世界、正确对待人生、正确选择生活道路、正确把握生活准则,努力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

要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实践相一致,从小培养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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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争当勤于动脑、大胆质疑的“小问号”,掌握科学方法,培养科学精神,不断提高学习能力。

要争当勤于探索、勇于创造的“小发现”,从一个个小发明、小制作开始,不断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要争当勤于动手、积极实践的“小能手”,踊跃参加各种有意义的课外校外活动,善于运用学到的知识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实践能力,努力做到知、行统一,成为既具有崇高理想又能脚踏实地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人才。

要坚持锻炼强健体魄与磨练顽强意志相统一,从小积累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本钱。

当代少年儿童都要立志成为能够迎接各种严峻挑战的勇士。

要从小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增强体质,为完成学业和将来担负繁重的工作,准备好身体上的本钱。

要以革命前辈和英雄人物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在艰难困苦面前表现出来的坚强意志和拼搏精神,从小锤炼勇敢顽强的意志品格,不向困难低头,不被挫折压倒,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以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迎接未来的挑战。

少先队是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摇篮,少先队的工作重要而光荣。

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好教育引导、实践育人、服务育人和文化育人的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广大少年儿童团结好、教育好、带领好,让星星火炬代代相传。

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年儿童工作者要一如既往地倾注爱心、耐心、恒心,勤奋工作,求实创新,努力把培养下一代的工作做得更好。

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教育和培养是着眼未来的希望工程,也是齐抓共管的社会工程。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对未来极端负责的精神,更加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更加重视少年儿童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好少年儿童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尤其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开展少年儿童道德实践活动。

要切实维护好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重点的少年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净化少年儿童成长的环境。

共青团组织要担负起全团带队的光荣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少先队的领导,支持少先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布局,帮助少先队更好地发挥作用。

学校、家庭、社会各个方面都要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少年儿童、爱护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办好事、为少年儿童作表率的良好风尚。

少先队员小朋友们,少年儿童时期是美好人生的开始,远大的理想在这里孕育,高尚的情操在这里萌芽,良好的习惯在这里养成,生命的辉煌在这里奠基。

相信你们一定能够走好人生的第一步,一定能够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一定能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书写出美好的人生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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