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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大队主持词

时间:2016-09-26 21:22

高级人民法院。

对死刑犯,作出终止裁定后,请问死刑犯要等多久执行

“欺实码”“”“”“”“大实话[规划局副局长”“海事局高官”“ ”“”、“”、 ”、“绿坝软件”、“逯军最牛语录”、“

这几天湖南有什么重大事件

中国的问你指的是哪天。

[1]9月11日陈水扁家族弊案下午一审宣判。

  [2]美国整肃海外贿赂牵出多家中国国企受贿事件。

美国整肃海外贿赂波及中国  7月28日,美国证交会公布了不干胶巨头艾利丹尼森公司行贿中国政府官员一事的行政诉讼档案文件。

该文件被国内某媒体注意到,并予以报道,引起公众关注。

  该事件引发的舆论尚未平息,8月13日,网站通过美国司法部公布的文件获知,美国控制组件公司从2003年到2007年,在30多个国家行贿约236次。

在该公司的贿赂名单上,中石油、中海油、等6家中国国企名列其中。

  两天后,报道艾利丹尼森行贿事件的媒体在美国证交会公布的行政诉讼文件中,再次被发现中国国企人员受贿的痕迹。

该文件显示,世界最大的便携式坐标测量机及软件供应商美国法如科技公司,从2004年到2006年总向中国国企员工行贿44.4492万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的中国相关机构或者公司基本都保持沉默,在最近几起事件中,站出来说话的也都是为了澄清。

  8月11日,艾利丹尼森公司行贿事件中,被误传受贿的无锡市公安局发表声明澄清与此事无关。

  8月15日,中海油回应受贿事件称,公司已进行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尚未发现公司内部人员收受该公司及其代理商的商业贿赂。

中海油还公布了美国控制组件公司给中海油的复信,信中称,“并无证据证明这些钱真正到了中海油员工的手中,或者说中海油一方有人有意索贿”,“ 很明显,极可能是这些美国控制组件公司前员工及其同伙私吞了这笔钱”。

  不过,在近年频发的跨国公司行贿中国官员和国企员工的事件中,站出来澄清的官员和企业屈指可数,披露出的因此受罚的人员和公司也并不多见。

  [3] 阿富汗人将有自己的总统,  [4]2009-07-24 通化钢铁公司私有化遭抵制,总经理陈国军被工人乱拳打死,死状凄惨

民众放鞭炮庆贺

  [ 5]2004年7月4日美国国庆日,布什总统发表谈话。

他说:“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

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

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  [6] “欺实码”2009年 5月7日晚8:10分发生在文二西路的一起车祸案总算有了初步的定论。

  20岁的肇事者胡斌是体育系大三学生。

事发前,胡与两名同伴各自驾驶高档跑车,在属于市区道路的西湖区文二西路上狂飙。

目击者称,事发时车速至少在每小时100公里以上 。

而准备与同事一起去看电影的受害人谭卓此时正行走在一居民区前的斑马线上,不幸遭遇车祸,被撞飞至20米外,送浙江省同德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欺实码”  [7]“邓玉娇” 2009年5月10日晚,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威逼该女子提供色情服务,因不从与女员工邓玉娇发生争执,并企图强奸。

邓玉娇用刀将对方两人刺伤,其中一人被刺中喉部,不治身亡。

经证实,死者是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公室主任邓贵大。

5月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8]“孙东东” 事情缘于2009年3月23日出版的第412期,一篇名为《孙东东:把精神病人送到医院是最大的保障》文章中,孙东东公开宣言:“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属于需要强制的一类。

因为它扰乱社会秩序”。

  [9]“孙志刚”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3月17日晚,被害人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外出,被黄村街派出所民警错误收容。

3月18日晚,孙志刚称有心脏病被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

3月19日晚,因孙志刚大声呼叫,引起救治站护工乔燕琴不满。

乔遂与吕二鹏、乔志军、胡金艳等人商量,授意李海婴等8名被收治人员殴打孙志刚。

3月20日凌晨,被告人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李龙生、韦延良、何家红、李文星等先后两度对孙志刚轮番殴打,致使孙志刚于3月20日上午经抢救无效死亡。

后经法医鉴定,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10]“大实话[规划局副局长” 2009年6月河南郑州市须水镇西岗村原本被划拨为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上,竟然被开发商建起了12幢连体别墅和两幢楼中楼。

主管信访工作的副局长逯军不仅觉得前来采访的记者“管闲事”,甚至提出一个雷人:“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17日中国广播网)  [11]“海事局高官” 据南方网报道,2007年10月28日晚8时许,11岁女孩小燕(化名)姐弟和父母四人去南山区科技园新梅园海鲜大酒楼用餐。

晚上8时40分许,小燕去上厕所时被一名50来岁的男子叫住,询问洗手间方向,并让小燕带路。

  该酒楼监控录像显示,扎着马尾辫的小燕走在前面不停的用手比画着指路,该名身材高大的白衣黑裤男子紧跟着,打量着小燕。

不久,两人走出监控镜头的监控范围。

过了一会儿,小燕突然出现在镜头内,径直往包房飞奔。

  据小燕父亲陈先生讲述,一家人正吃饭时,出门上洗手间的女儿哭着跑进包房,原来,女儿好心带一个很高大的中年男子去洗手间,快到的时候,男子突然双手紧掐女儿的脖子,将她往洗手间里拖。

情急之下小燕猛地一挣扎,逃脱了魔爪。

气愤的陈先生冲出大厅,质问和白衣男子一起吃饭的女人,并四处寻找白衣男子。

正在争论时,白衣男子从洗手间出来了,并与小燕父亲发生激烈争吵。

  记者在网上曝光的监控录像里看到,面对大伙的责问,当着小女孩的面,白衣男子居然大叫:“我就是干了,怎么样

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

我给钱嘛!”纠缠之余,又叫嚣:“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

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  纠缠间,陈先生报警求助,不久,南山警方高新派出所派员到场,将该白衣男子制住带走。

警方表示,该男子不愿透露,只是称自己退休了。

记者调查发现,白衣男子姓林,1950年出生,户籍为山东烟台。

  [12]“最年轻的市长 ” 29岁被一些媒体称为“中国最年轻的市长”的周森锋,在经历了“背景门”“打伞门”“夫人门”“烟照门”之后,现在他又面临着更大的“论文门”的门槛。

不想成为新闻人物的周森锋已经无可避免地成为新闻人物。

如何应对这种变化,周森锋本人以及当地的宣传部门似乎仍然没有找到合适的答案。

网友乃至媒体的质疑是把双刃剑,它能够把许多难见天日的东西置于阳光之下,但同时也会让许多不宜见光的东西强行见光。

于是,学会与媒体打交道,如何利用好媒体就成了一门学问。

  [13]“躲猫猫”新华网昆明2月27日电(记者 王研)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27日下午公布了“躲猫猫”事件检察机关调查结论: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系因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拳击头部后撞击墙面,导致受伤、死亡。

  、[14] 2002年10月13日,公安碑林分局缉毒科民警涉嫌毒品问题  [15]“跨省追捕”、3月6日下午两时左右,王帅正在上班,忽然有两名着便装的男子来到他们公司。

其中一位对他掏出证件,证件显示对方是上海刑侦5队的警员。

他们要求王帅“跟我到公安局走一趟,我们有点事要问你。

”  “我还在想是不是我租房的地方有什么事了,就跟他下了楼。

”容不得王帅多想,两名便衣将王帅带进了一辆桑塔纳轿车。

在车里,王帅见到了两名灵宝的老乡,没有亲切的招呼,只有一副冰冷的手铐。

后来王帅得知,他们是灵宝市刑警大队的何艳伟和网警大队的李平。

  王帅遭此祸,只因他在网上发了篇“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的帖子。

  2008年5月28日,当地政府以建设五帝工业聚集区为名,“租”用了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其中大部分是基本农田,约3万余农民将失去土地。

  ”[、16]“绿坝软件”中国政府给电脑制造商下达指示,2009年7月1日起销售的每台个人电脑上都必须预装一家中国企业开发的互联网过滤软件“绿坝”(Green Dam)。

虽然官方的解释是通过该软件屏蔽色情淫秽内容,但这项规定引发了担忧,即政府官员将获得更强大的工具来屏蔽政治内容。

、  [17] 钓鱼执法 2009年9月8日,上海一位白领张军(化名)因好心捎了一位自称胃痛的路人,结果遭遇“倒钩”———运管部门钓鱼执法,张军被扣车罚款一万。

事件引发强烈反响,上海的报纸、电视台、电台都介入报道,网络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批评这样的执法手段。

9月16日晚,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建强走进上海本地电视台的新闻节目,对主持人提出的几点质疑均以“不清楚”、“不能透露”、“这是工作秘密”作答,大多网友对此表示不满,并称此事仍然疑点重重。

  [18] [毒饺子] 首先是日本生协发布消息说他们检查了70袋回收的饺子以后,在其中的两袋里发现了微量甲胺磷,分别是0.02ppm和0.04ppm(ppm是100万分之一)。

这个不算大问题,只是残留农药,而日本国家标准规定的韭菜有机磷含量在0.3ppm,卷心菜含量是1ppm。

所以这只能说明天洋食品厂的原料不是100%全天然,而天洋食品厂也没有号称过他们是全天然食品,然而兵库县警方发布消息就令人神经紧张了。

  [19] [三氯氰胺] 22家厂商的婴幼儿奶粉检测出不同含量的三聚氰胺,一个朋友发短信给我,说中国奶粉行业完蛋了,其实,远远不只这么简单。

  所有奶粉,都是原奶加工制成的,三鹿集团说是不法奶农添加了三聚氰胺,也印证了污染来源。

  [20] 薄熙来首陈打黑初衷:黑恶势力逼得我们不得不出手  引人注目的是,2009年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重庆黑帮巨头之一并有人大代表“红顶”的黎强涉黑案将在开庭审理,被列为公安部第七批涉黑挂牌督办案。

至于原局长文强的受审时间还未确定,警方透  [21]江西南康发生群体性事件  2009年6月15日,江西省南康市发生一起因当地政府整顿家具市场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受此影响,从当天13时50分开始,江西南康段进出口处被阻断,有汽车被砸、掀翻在地。

  [22 ] 贵州习水嫖幼案  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期间,贵州省习水县5名公职人员涉嫌嫖宿幼女,2009年4月3日,公安机关将其逮捕。

这群公职人员中有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等,嫖宿地点就在习水县老司法局宿舍的3楼。

受害者中,未满14岁的幼女有3名,其余受害者均未满18岁。

2009年4月8日上午,本案开庭“密审”,大部分媒体记者均未进入庭审现场,受害者家属也被法院拒于庭外。

庭审持续了1天后结束,法院称将择日宣判。

  [23] 一名韩国的外交官在北京参加六方会谈期间吃了一个三明治以后就很不舒服,然后到医院治疗,最后死亡。

  [记者]:2007在7月份的时候,一名韩国的外交官在北京参加六方会谈期间吃了一个三明治以后就很不舒服,然后到医院治疗,最后死亡。

在8月份的时候,我们从卫生部得知卫生部正在进行调查,并且将于一个月之内完成调查,那您能不能告诉我们这个事件是不是现在已经调查完结,那么调查的结果是什么

  [24] 北大在校生无证行医致本校医学教授惨死2009年11月03日一位北京大学的医学教授,因为种种蹊跷的原因,最后竟然死在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记者的随后调查发现,北大医院竟存在非法行医行为。

  [25] 北大回应自主招生“拒招不孝子”  11月20日,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刘明利就北大2009年的自主招生政策进行了解读说明。

他特别指出,2009年北大自主招生将不招收生活中不孝敬父母的学生。

  [26 ]临时性强奸  南浔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19日对被告人邱某、蔡某强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各3年。

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判决中的用词“临时性即意犯罪”引起网友集体不满,“临时性”一词也在网上迅速走红。

  这个“临时性的即意犯罪”的说法一出,立刻遭到了一部分网友的质疑——搞不明白,犯罪还有临时、固定、长期之分

  而在网络上,“临时性+动词”这样的语法结构在这几天里迅速流行起来,成为了继“躲猫猫”、“俯卧撑”、“70码”之后的又一网络热词。

  [27] 长沙市有关部门透露,2009年9月10日地下出警帮一个时期以来,长沙市不仅发生了包括特大凶杀案在内的多起刑事案件,黑恶势力团伙也纷纷浮出水面。

如号称“地下出警帮”的黑恶势力,组织比较严密,成员来自湖南省内外,采用暴力威胁、非法拘禁、斗殴滋事等手段替人“消灾”。

一些黑恶势力,具备了以恶护商、以商养恶、垄断经营“黄赌毒”、组织非法集资和放高利贷的“实力”。

  在央视看到报道,“”出动,如果打架,收费每人次200元,如果无须打架,收费每人次100元。

这样的价格,实在不可以说高。

不能说“地下出警帮”收费高昂,就能让人心安一些,但低价倾销之下,“地下出警”可能被大大推广。

  [28]成都外国语学校罢课后由市政府临时托管  :2009年11月5日,成都外国语学校多名教师因工资待遇等问题停课。

同属德瑞教育集团的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等校教师声援。

投资方与教师对话无果后,成都市8日宣布,临时托管成都外国语学校。

学校昨天已经复课。

  [29]青岛曝出最牛官腔:全部按法不如没法  “全部按法不如没法

”这是咱青岛某郊市环保局的一位刘主任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所说出的一句话。

此言一出 ,立刻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有网友认为“这可以入选 2009 年官员最牛语录了”。

在半岛网,一位网友感慨:“是不是哈大了

这话也敢说啊

”11月 19日下午,该环保局对本报记者称,这位刘主任已经“停职回家反省了”。

  [30] 陕西19岁高中生公安局内接受审讯时猝死  2009年2月10日凌晨,陕西丹凤县一名高二女学生在丹江边遇害,当地警方立即展开拉网式调查。

3月8日,警方认定的重大嫌疑人、一名19岁的高中生在接受审讯期间突然死亡,家长怀疑孩子被刑讯逼供打死。

  [31] 陕西男子跟帖批评公安局领导被拘获赔5300元  陕西商洛市丹凤县发生了刑讯逼供致人死亡事件后,张国庆跟帖批评商洛市公安队伍存在素质问题,并直指“商洛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在事发期间,顶风违规提拔几名带病干部”。

没想到随后被以诽谤政法委书记名义拘留。

11月6日,公安机关撤销处罚决定,并赔偿其5300元。

  [32] 聂树斌案  还有比这个案子更寒心的:石家庄西郊“聂树斌案”,聂被判死刑枪决10年后“真凶”自首。

这件事香港卫视文涛拍案报道过,“南方周末”报道过,天津老年时报报道过,但该案至今像烫手的山芋,无人愿接。

难道就因为聂树斌家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吗

真真是 公理何在

良心何在  [ 33] 男子被误判为强奸犯遭关押10年未获赔偿  大河网-河南商报11月27日报道  27年前49岁男子张保银因强奸罪被判刑10年。

出狱后,他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血型根本不同。

背了27年“强奸犯”黑锅的张保银申请102万元国家赔偿的要求被法院驳回。

法院表示,其被判刑发生在国家赔偿法出台之前。

  [34]农民工自焚讨薪  2007年11月25日,来自云南曲靖宣威市倘塘镇新堡村的杨增朝和妻子刘小丽到打工的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长满手袋厂讨要工资。

在老板不同意给钱后,杨增朝用白电油泼在自己身上,导致全身90%面积烧伤,其中深度烧伤高达86%。

在医院极力抢救下杨增朝得以死里逃生。

  [35]成都拆迁户自焚事件  武汉晚报12月3日报道 2009年11月29日晚,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16天前,她因阻止有关政府部门拆迁而站在楼顶抗争,最后泼上汽油用打火机自焚。

如今,唐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地方政府将该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

  [36]北京再现强拆自焚惨剧  时间:2009年12月15日14时左右  人物:玉泉村居委会(强拆执法人员)、席新柱(抗拒拆迁自焚者)  昨日下午14时,正在家中休息的席新柱的大门被撞开,因为之前曾遭遇不明攻击,所以席新柱十分紧张。

当席新柱看到蜂拥而入的一群男子是强拆人员时,立刻将汽油洒在自己身上想阻止强拆。

但强拆执法人员不但未予制止,甚至还撺掇:“你点啊、你点啊”。

一时冲动之下,席新柱引燃了身上的汽油。

强拆人员没想到席新柱会来真的,当即手忙脚乱的扑灭了席新柱身上的火,并送至医院。

同时,拆迁人员趁着席新柱在医院,强行将房屋拆除了。

  经医生诊断,席新柱全身烧伤,目前 仍在医院监护病房观察。

(法律界)  [37] 内蒙古赤峰通报因强拆引起自焚事件调查结果  新华网呼和浩特2月24日电(李富)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2月13日法院强制执行黄洋、石国清拆迁案件引发自焚事件的调查结果。

什么是陷警门

不用想也不用细看,肯定是逼供至死,别狗哭耗子多管闲事,犯了罪还想喊冤枉

求7篇今日说法的案例

找的好辛苦!!!!  [今日说法]弹弓打飞机(2009.3.29)  播出时间:2009年3月29日  记 者:田雪娇  编 辑:田雪娇  摄 像:郭震宇  主持人:张绍刚  嘉 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曲新久  简介:在杭州打工的湖北小伙刘元元说自己做的事就相当与弹弓打飞机,所以不服法院的判决,那么他到底做了什么

法院又因何对他做出了严惩

这个认为自己的行为和弹弓打飞机一样的男子名叫刘元元,今年刚刚23岁,老家在湖北,是来杭州打工的,他因为用折叠小剪刀撬了银行的自动柜员机被警察抓获了。

警方见到的这个男子正是刘元元,刘元元告诉警方他当时拿了一张银行卡在柜员机上试着取钱,因为钱取不出来所以自己才一直在柜员机前琢磨。

刘元元说想取出卡内的几百元钱,多输入了几次密码,可是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银行的工作人员为什么会报警呢

警方和银行的经理立即赶往银行的监控中心调取监控录像。

直到警方出现,刘元元才停了下来,随后警方在刘元元的包里找到了他撬动自动柜员机时使用的一把小型的折叠剪刀,面对这些证据刘元元终于供认了他企图撬盗柜员机的事实。

刘元元想,在取款机能不能用卡透支几百块钱,输入密码乱输了几次但是没有效果,之后他用手扒出钱口用小剪刀撬。

刘元元说他当时只是希望银行的机器出错,能让他取出几百元钱凑足回家的路费。

案件算是水落石出了,面对监控录像等证据刘元元供认不讳,经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元元犯盗窃罪成立,由于涉案金额巨大一审判处刘元元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  嘉宾:在我们国家盗窃罪来讲,《刑法》对于盗窃罪规定两个特殊情况,一个就是说盗窃金融机构另一个就是盗窃文物,盗窃金融机构和盗窃文物最终可以法定刑就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今日说法]盗影重重(2009.3.27)  播出时间:2009年3月27日  记者:孙铭菲  编辑:孙铭菲  摄像:李政林  主持人:撒贝宁  简介:在广东深圳,一条并不起眼的街道中,一起盗窃案件神不知鬼不觉地发生了,丢失物品的姚先生马上报案,因为对他而言,这个损失实在是太大了。

那么他的物品能找回来吗

  导视:  一段熟悉的道路  一次平常的外出  价值百万的财富瞬间消失  平时的话我是自己开车  开车就安全一点  那刚好那一天我撞车  走路上的时候就给人偷了  谁在光天化日下实施盗窃  被盗走的有是什么  主持人:今天我们要讲述的这个故事发生在广东深圳,2008年11月底的一天,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来了一个神色焦急的年轻人,他报案说自己身上很重要的一件东西有可能被别人偷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他说他的损失可就大了去了,那他身上到底有什么重要的东西

这东西又是怎么丢的呢

来看一下记者发回的调查  警方经过分析认为这起盗窃案件并不简单,这是警方在另一个监控画面里发现的线索,小男孩偷到钻石就拐进了路边的一家药店,随同他进门的还有另外两个成年人。

警方随后又在监控画面中发现大约过了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小男孩和另外两个成年人一同原路折返,途中,小男孩还向他们比划着偷到的东西,那应该就是姚先生装钻石的包。

这条线索让警方为之一振,小偷从盯上姚先生到钻石得手只有十几秒左右的时间,在作案的时候是一个人下手几个人掩护,这显然是团伙性的盗窃分子。

罗湖刑警大队的侦查员马上锁定了目标,他们要尽快找到画面中的这几个人。

  洪道德:第一,这几个教唆孩子犯罪的这几个成年人定盗窃罪,因为教唆本身不是一个罪名。

第二,我国《刑法》29条规定,教唆未满18岁的人犯罪那么应当从重处罚。

他们这个销售为了急于销赃那么他们低价销赃,那么这个也是脱离了这个钻石的价值,因此这个价格应当要经过法定的,价格鉴定部门去进行一下价格的鉴定,应该以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今日说法]忍字心上一把 “刀”(2009.3.25)  主持人:今天我们要给大家讲到的这个事情是一个悲剧,一个发生在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身上的悲剧,但是这样的悲剧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而且我相信以后类似的事情还会发生,但是我们想说的是类似的悲剧原本可以避免,来看一下今天的记者调查。

  2008年4月的一天,一个中年妇女匆匆地走进了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公安分局,而她一进门就说自己杀了人。

这个身材单薄的女人叫华连英,她真的杀死了自己的丈夫吗

民警们火速赶到了案发现场长春城郊的一处出租房内。

  案发现场没有打斗的痕迹,死者杜佰春身上也没有明显的伤痕,法医的鉴定和华连英的说法完全一致,随后警方找到了华连英作案的工具,案情很清楚,华连英确实杀死了自己的丈夫杜佰春,华连英杀死丈夫的消息立即在她工作的厂里传开了。

所有认识华连英的人都觉得华连英是个老实本分的人,这样一个人究竟为什么要害死自己的丈夫呢

夫妻之间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深仇大恨呢

  华连英的同事们都说华连英的丈夫杜佰春确实经常打骂华连英,这可能导致了华连英对丈夫的憎恨,但这只是近几年他们看到的,华连英说结婚20多年来丈夫一直虐待她,这是真的吗

他们之间是否还有别的矛盾呢

警方又找到了华连英和杜佰春以前居住过的村子进一步了解情况。

村民们说杜佰春性格暴虐、人品很差,经常和村民们打架动粗甚至赖账不还,比如他经常到村子里的副食店赊账买酒买烟,不给他就捣乱。

几乎所有了解华连英和杜佰春的人都说杜佰春不是个好丈夫,甚至连他们的孩子都十分痛恨他这个当父亲的。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找到了华连英的女儿,她对母亲杀死父亲的事情竟然表示能够理解。

华连英的女儿说,她从小到大看着父亲对母亲做过的一切,她觉得母亲太可怜了,母亲真的是迫不得已才做出这种事的。

女儿说母亲曾说过肉体上打骂她都不在乎,但是父亲在精神上折磨,这让母亲受不了,这些年父亲没做到一个丈夫的责任也没做到一个爸爸的责任,更没做到一个一家之主一个顶梁柱的责任。

对这段持续了20几年的夫妻关系心灰意冷,她绝望了,她想要彻底地解脱,而她想到的方式则是结束丈夫的生命。

于是,华连英在丈夫睡着之后杀死了他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而此时已经平静下来的华连英却很后悔。

  主持人:这个人身保护裁定出具了之后会怎么样

  嘉宾:就有点相当于英美法上那个人身保护令,这个人身保护裁定呢它可以命令加害人不得靠近受害人,要跟她保持距离,多少米以外你不能不能离得更近、不能离得更近,就是防止他再来施暴。

  主持人:如果他违反了这个保护令会怎么样呢

  嘉宾:对方那就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102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可以罚款、拘留。

  2008年9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很多华连英的同事、乡亲们都赶到了庭审现场旁听此案,他们希望法院能依法轻判华连英。

200多位村民和同事还联名为华连英作证求情,他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华连英案进行了宣判。

法院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华连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今日说法]破案破出的命案 (2009.3.24)  播出时间:2009年3月24日  记者:朱大为  编辑:孙铭菲  摄像:李政林  主持人:张绍刚  嘉宾: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房保国  简介:在陕西丹凤县,一个高中女生遇害,警方迅速立案调查,然而破案还没有眉目的时候,另一起刑事案件竟然在公安局内发生了。

  主持人:我们今天要讲到的这个事情发生在陕西省丹凤县,丹凤是一个位于陕西省东南部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城,但是最近它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因为在今年的2月10日生活在县城里的一个高中二年级的女生遇害身亡,随后警方开始了针对这个案件的调查,没想到这个案件的结果还没有出来,一个新的意想不到的案件又发生了,来看一下今天的记者调查。

  这个悲伤的母亲叫徐梦云,一个多月以前她失去了她的女儿,他们的家在陕西省丹凤县寺坪镇女儿彭丽娜在离家20公里远的商镇中学读高中,由于学校较远,徐梦云给女儿在学校边上的小区租了一间宿舍,吃的用的都给女儿安顿好,徐梦云高高兴兴地回了家。

彭丽娜回学校的那一天是正月初八,没有想到这一别竟然是徐梦云夫妇和女儿的永别。

  2月10日凌晨,彭丽娜被人发现死在丹凤县县城内的丹江河堤旁。

亲戚介绍,2月9日是农历的正月十五,彭丽娜从就读的商镇中学来到县城的姨家,当晚彭丽娜在县城跟着同学们一起出去看花灯,夜里没有回姨家,第二天一早,她被人发现死在了丹江岸边。

  主持人:我们现在再来看一下在这26天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2月10日,女生彭丽娜被人发现在河边遇害,随后她的一些同学和朋友开始接受警方的询问。

2月28日,徐梗荣被叫到公安局配合调查,8天之后徐梗荣死亡,短短8天的时间,为什么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就会突然地离开人世

要回答这样的问题,一次尸检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在3月9日,由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的法医和徐梗荣的家属一起对尸体进行了尸检,而在尸检之后,两名参与者接受了我们记者的采访。

  尸检的参与者说,他们看到了徐梗荣腿上、屁股上都是伤,脑子肿得厉害,手掌肿得跟馒头一样,脑壳骨膜上你有10处1.5乘1.5厘米大的淤血点。

到记者结束在当地的采访时止,检察机关的正式尸检结论还没有做出,据参与尸检的人介绍在尸检的过程中,法医提到的最多的词就是外力所为,那么所谓的外力是来自哪儿呢

会不会是2月28日徐梗荣被带到公安局之前就被别的什么人打了呢

公安局的负责人明确地否认了这一点。

如果说2月28日徐梗荣被带到公安局时身上没有伤,身体状况良好,不用做体检,那么后来他死亡时身上的伤痕怎么解释

这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嘉宾:对,正义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民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

  主持人:针对这个事件的最新进展,现在我们也请导播帮我们来连线一下我的同行,《华商报》商洛记者站站长陈团结的电话。

陈站长,目前尸检报告有没有出来

  陈团结:目前还没有。

  主持人:有没有说过什么时候能出来

  陈团结:说是这一两天,但是目前还没有准确的消息出来,因为家属每天都去催要这个结果,事件的最新进展就是3月21日晚上,商洛市委宣传部给我们一个新闻通稿,原文是这样说的,就是丹凤县公安局长闫耀锋,在“2.10”杀人犯罪嫌疑人徐梗荣死亡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领导责任,会议决定对其停职检查。

  [今日说法]谁害了谁(2009.3.23)  主持人:在两年前,江苏省海门市的一家工厂的门口,发生了一起非常不幸的意外事故,这起事故发生得很奇特并且随后它把两个家庭引入了一系列跌宕起伏的故事中,来看一下我们今天的记者调查。

  家住江苏省海门市的沈辉做缝纫加工的活儿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其实这原本是妻子的活儿,可现在只能由沈辉来做了。

虽然妻子离他并不算远,但也只能默默地看着他,而不再说话,妻子的离去是因为两年前的一场车祸,这是沈辉妻子出事时的照片,可以看到一块巨大的水泥横梁把一辆翻斗车的驾驶室压塌了,而沈辉的妻子就坐在副驾驶座上,她和开车的司机都当场死亡。

当时沈辉的妻子是去给一家工厂送沙子,可就在车要离开工厂大门口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原来,沈辉妻子坐的是一辆翻斗车,翻斗可以电动升降便于自动卸货,而那天司机升起翻斗,卸完了沙子没有把翻斗降下来就开走了,而翻斗随后就撞上了工厂大门口上方原有的一根水泥横梁,更为不幸的是被撞塌的横梁恰好落在翻斗车的驾驶室顶上。

这起意外车祸让车主沈辉悲痛欲绝,妻子就这样撇下他和女儿走了。

与沈辉妻子同时遇难的是司机小杨,出事时只有23岁,小杨的离去对于家人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

  小杨的家在安徽农村,他来江苏也是为了打工,他的死让父母一时无法接受,而此时的沈辉也只有埋怨自己的份儿了,因为在以前都是沈辉自己开车跑运输,可就在事故发生前的一个月,沈辉因病住院了,妻子为了不影响生意,才临时找了小杨帮忙开车,约定干一天活给50块钱,出于谨慎躺在医院里的沈辉还特意查看了小杨的驾驶执照。

谁料想就在沈辉出院的时候事故就发生了,妻子从此无法再照料尚未成年的女儿,老人们也尝尽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涩。

  那么小杨家为什么要找工厂去闹呢

原来,小杨的家人经过打听得知那家工厂其实和沈辉是有特殊关系的,因为工厂的负责人就是沈辉的姐姐,于是小杨的家人就觉得小杨帮弟弟给姐姐送货出了事儿,你当姐姐的不得承担点责任吗

而沈辉的姐姐则想不通,这跟亲戚不亲戚的有什么关系呢

  沈辉的姐姐说小杨出了事儿自己也很同情,但出事的原因是小杨操作失误,那么结实的横梁,不使劲儿撞它会自己掉下来吗

然而小杨家显然是有备而来,律师说了这还不光是情理上的问题,人家找沈辉的姐姐可是有法律依据的。

小杨家的律师说,司机小杨给沈辉的姐姐送了沙子又没收取报酬,那么就算是义务帮工行为,小杨受到了伤害,在法律上讲沈辉的姐姐作为受益人是应当赔偿的。

但是沈辉的姐姐觉得这种说法很荒唐,小杨是在沈辉家领工钱,她这个作姐姐的和小杨没有一点法律关系,况且小杨把工厂门楼撞坏了,工厂没找小杨赔已经是够客气的了,怎么反倒来找工厂的麻烦呢  在这个案件当中,雇员受到伤害,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雇员小杨同时也造成了雇主沈辉妻子的死亡,这种情况的处理在法律上却没有专门规定,怎么办呢

法官们决定脱离开雇佣关系按照一般案件来处理。

法院认为小杨的操作失误造成了对沈辉妻子的人身损害,小杨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分别对两起案件作出了判决,沈辉赔偿小杨的家人9万多元,而小杨家人则是在小杨的遗产范围内赔偿沈辉19万多元。

  [今日说法]黄金劫 (2009.3.20)  播出时间:2009年3月20日  记者:朱大为  编辑:朱大为  主持人:张绍刚  嘉宾:无  导视:  光天化日 路边金店  竟遭遇横抢  很害怕 一下子都震住了  都不知道什么反应了  他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当时想喊喊不出来  三十万黄金被抢  作案人缘何如此猖狂  简介:在泰山脚下最繁华的街道上,有一家金店价值30万元的黄金被抢,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抢劫的过程中,对自己的样貌丝毫不加掩饰,他们为何会如此猖狂

--  2008年12月16日下午13∶12在山东省泰安市发生了一起金店抢劫案,两名嫌疑人抢走了价值近30万元的黄金首饰,整个过程他们仅仅用了58秒的时间。

两个人的作案时间竟然还不到1分钟,如此地迅速难道是两个惯犯而且对自己的相貌并不遮掩,他们为什么如此猖狂呢

警方在现场提取了金店内的监控录像,希望能在监控录像上找到破案的线索。

通过对监控录像的观看,首先咱确定了两个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以及他的衣着特征,所携带作案工具。

监控录像上能够比较清楚地看出两个犯罪嫌疑人的衣着,这是两个年龄大概在20多岁的男子身高有1.70米左右发型也是普通的短发,而金店所在的位置是泰安市最繁华的一条大街,平时车辆行人特别多,仅从身高、衣着、发型来寻找这两个人,犹如大海捞针很难快速破案,那么这两个人会逃到什么地方去呢

  两名嫌疑人从这个金店得手之后迅速地逃离现场,出来之后他们马上跑到这个运舟街路口,又沿运舟街向南跑了出去有200多米然后又向西拐。

这个发现让警方异常兴奋,因为两个嫌疑人拐过去的小巷里恰巧安装了警方的监控设备,应该能够拍到两个犯罪嫌疑人随手搭乘了一辆出租车。

然而泰安市有2300多辆出租车出租司机能否记得这两名嫌疑人呢

  两名犯罪嫌疑人消失的地方是泰安市西部的郊区,线索再一次中断了,那么这两个人是逃离了泰安还是仍然蛰伏在泰安的某一个角落里呢

这时金店员工的回忆给警方带来了灵感。

从嫌疑人的口音判断他们不是泰安市人,但是肯定是山东口音,既然是外地人作案,他们肯定得在泰安市找一个落脚之地,而住店时间也应该和他们踩点到作案的时间相吻合,警方迅速勾勒出了这两个人的轮廓。

山东人,男性,20出头,住宿的时间是2008年12月12日到16日,对照这几点排查工作迅速展开。

  在泰安市一家旅馆的入住记录上,民警们发现了一个山东省菏泽市的人武某,他的住宿时间和嫌疑人踩点作案的时间十分吻合,有着重大的作案嫌疑,那么他会不会就是16日抢劫金店的一名嫌疑人呢

于是,警方根据武某登记的身份证上的地址到山东菏泽进行调查,此时,离案件发生已经过去了6天。

  主持人:据警方了解,武某家在农村而且家庭的生活状况并不是太富裕,虽然武某是在外地打工但是家里面的生活状态也就是维持温饱而已,那么为什么在案发后的第3天,武某突然又是买车又是帮家里面还欠款,武某这些钱是从哪儿来的

他会不会就是抢劫金店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呢

  武某来泰安的时间和案件踩点作案的时间相吻合之后又突然暴富,武某有着重大的作案嫌疑,警方立即对武某采取了行动。

夜里19∶30 在当地民警的配合下,专案组来到了武某所在的村子并摸清了武某的住所,包围之后等待着合适的行动时机。

专案组在武某的家中搜出了金店被抢的一部分首饰,武某在承认抢劫金店的事实后向警方交代了同伙,跟他住在一个村子里的范某。

在另一个犯罪嫌疑人范某的住处,警方找到了他作案时的玩具手枪和剩下的首饰。

  一念之差让两个年轻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等待他们的也一定是法律的制裁,现在再去回顾说当初为什么有了抢金店的念头,两个人的回答是因为发现这家金店没有保安系统,在案发之后这个金店也加入了当地110的保安网络,同时也配备了一些比较可靠的保安装置,配备了保安员,金店的老板也说有了这些之后,他们做起生意心里面也踏实了很多,也许这个故事可以给很多经营者带来提示。

  [今日说法]非城勿扰(2009.3.18)  记者:方兴  编导 方兴  摄像:孙元学  主持人 张绍刚  嘉宾 中国政法大学 阮齐林  简介:人声鼎沸的火车站,出门在外的打工妹遭遇了热情的老乡,那群老乡到底能否买到梦寐以求的火车票

为何最后随身携带的物品都会不翼而飞呢

  导视:  回家心切 一票难求  热情老乡 伸出援手  她说她也是贵阳人  她也要买(票)到贵阳  我们就商量着是否一起买票  刚刚东西交给人家了  现在人家拿走了 人也找不到了  车票无着 身上钱财为何也不翼而飞  2008年12月18日正值春运高峰,上海铁路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抓到了三名冒充铁路职工行骗的犯罪嫌疑人。

警方了解到,这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十几天的时间内,流窜作案12起,活动范围涉及四个省,总案值高达7万多元。

这三个人为什么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骗取到这么多的财物呢

记者在看守所见到了这三名犯罪嫌疑人。

三名犯罪嫌疑人杨玉珍、李建芳和熊友华都来自四川农村,他们是在火车站进行诈骗时被当场抓获的,抓获过程也十分有戏剧性。

  2008年12月中旬的一天,正值春运的火车站售票大厅内人声鼎沸、急于返乡过年的人骆绎不绝,此时铁路派出所的民警们也在火车站售票大厅紧张地巡查着,这时他们发现了三名可疑人员,两女一男。

民警说,一般人在售票大厅不是抬头看信息就是盯着售票窗口,而这三个人不仅不买票而且还时不时找排队买票的旅客搭讪,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熊友华一见到警察就四处躲避,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在暗地里观察一段时间之后民警上前检查了他的身份证件。

在确认了熊友华给出的假身份证之后,民警没有马上惊动他,而是对他及另外两人的行踪进行了更加严密的监控,没多久一场戏就在警方的眼皮底下上演了,跟熊友华不时交头接耳的那名体态偏瘦的女人杨玉珍开始行动了。

  这位被盯上的年轻女孩是从贵州来打工的张小姐,这天她一大早就来火车站排队买票,希望能够在春节前买到一张回贵阳老家的车票,可是车站给出的信息都是无票,一票难求的局面让她很是绝望,正在这时杨玉珍走到了她的身边。

骗局的第一步是攀老乡套近乎,张小姐说在异地遇到老乡,已经让她觉得亲切,更何况他们还有着同样的遭遇,这让张小姐渐渐消除了对陌生人的防备,接下来杨玉珍正是利用旅客的这种心理钓旅客上钩,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民警的监控之下。

一看火候成熟,另一个骗子胖女人李建芳粉墨登场,骗子李建芳假装不认识先前登场的杨玉珍,两人合伙在张小姐面前演了一出双簧,这是骗局的第二步。

对胖女人李建芳的身份张小姐深信不疑,当李建芳炫耀自己认识铁路职工时,急于买票的张小姐像抓到了救命稻草,张小姐想当然地认为,有铁路上工作的亲戚就一定能拿到票。

这时候,两个骗子杨玉珍和李建芳明白,鱼儿已经上钩,他们的骗局已经成功了一半,接下来他们就把张小姐带离了售票大厅去见“铁路上工作的亲戚”,而此时早已进入警方视线的熊友华出场了,他此时的身份就是一名铁路职工。

  张小姐说当她看到冒充铁路职工的犯罪嫌疑人熊友华时,心中一点疑虑也没有,接下来熊友华跟她认真地交代了拿票步骤,她都一一照办了,首先要跟随熊友华去办公室登记,然后再自己拿钱去指定的窗口买票,其中最关键的环节就在于登记上。

张小姐说虽然她没有怀疑过熊友华的身份,但是前去登记不让带包这样的规定还是让她有了一点顾虑,见此情形 早有准备的杨玉珍提出自己先行一步跟随熊友华去办公室登记。

张小姐说十分钟之后,杨玉珍兴高采烈地回来了,声称已经登记完毕马上可以去交钱拿票了,而且要张小姐也快点去登记。

张小姐说,当时杨玉珍将钱与手机交给自己保管的行为让她觉得不能辜负了老乡对她的这份信任,所以当时的她没有丝毫犹豫,也把包交给了杨玉珍跟着熊友华去登记了。

  戏演到这儿骗局已经实施了大半,接下来进入了最后的环节——脱身,而这时的张小姐还蒙在鼓里,熊友华接完电话之后声称时间紧迫,要张小姐快点回去叫杨玉珍一同拿票,张小姐二话没说马上往回跑,可是当她回到原来的花坛时,两名原本热情的女骗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原本兴高采烈的张小姐一下子六神无主,一直在暗地观察的民警马上上前询问。

张小姐小说丢了1300块左右还有一部手机,东西刚刚交给人家了,现在人也找不到了。

得知这一情况后,民警明白收网的时候已到,随即对监控已久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抓捕。

  因为人赃俱获,三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诈骗乘客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在随后的审讯中民警了解到这伙人,可能不是偶然性作案,他们有流窜做案的嫌疑,民警立即跟上级部门联系。

很快上海铁路公安处刑侦科的办案人员马上对这几名犯罪嫌疑人展开了讯问,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警方得知,这伙骗子两天前在苏州也做过案。

据受害人王先生说两天前他也被这伙人用同样的方式骗走了自己随身的物品。

  由于作案时间短、数额大,上海铁路公安以诈骗罪将他们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对于在火车站的这种诈骗行为铁路民警也这样提醒乘客,千万不要相信老乡、同乡、内部有熟人之类能买到票的话,这样才能减少上当受骗的几率。

  主持人:诈骗罪目前,像我们今天案件当中的这种金额,量刑大概是个什么样的情况

  嘉宾:如果说是达到了7万的话,那数额属于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另外这个案件应该说还是比较恶劣,比较严重的一个诈骗行为,那么也就是说他在春运高峰期间利用这样的一个机会来欺骗弱势群体,乘人之危,这个我觉得性质还是比较严重的,估计要在10年以上裁量刑罚

国庆庆典 新闻通讯

10月2日消息:网站10月1日载文,10月1日在中国首都北京上举行的盛大国庆庆典背后是中国在过去60周年中取得的伟大成就。

60年前的今天,新中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成立,在世界上毫无影响力。

如今,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世界最大的汽车市场,拥有世界上最多的和互联网用户,转身成为一个经济和外交大国。

  对于居住在城市的中国人说,洗衣机已经是很普通的家用电器,这一切在30年前还是遥不可及。

现在1500万中国家庭拥有私人汽车,购买私人住宅已经成为一种时尚。

  10月1日晚,聚集上万名表演者的盛大庆祝晚会在上演。

艳丽的烟火照亮了北京的夜空。

和谐与民族团结贯穿庆祝晚会的始终,其中,有几支歌曲和舞蹈展现少数民族人民的幸福生活。

  在当晚庆祝活动结束时,和其他中国领导人走到演员中间,同表演者手拉手一同高歌“”。

  如果说2008年的将中国推向了国际舞台,10月1日的国情游行和庆祝活动更是将中国的飞速发展和的中国文化展现在世人的面前。

  一位北京退休老人告诉美联社记者,“对于中国的发展,我感到非常自豪。

在过去的60年里,中国的发展的太快了。

中国现在强大了,在世界上有了一席之地。

”  揭秘一主持人  国庆庆典直播的主持人至关重要。

用的话说,他们代表的是国家的形象。

  均为主播  “他们只出声不露脸”  解释说,国庆阅兵或群众游行庆典直播的主持人,也就是10月1日白天在天安门广场的主持人,“其实应称为播音员。

因为他们只出声,不露脸的。

”  他们的选拔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都会从《新闻联播》的主播中挑选。

”赵忠祥表示,《新闻联播》的主播一向被称为“国脸”、“国嘴”,而国庆庆典直播的播出风格和《新闻联播》有相似之处,“因此《新闻联播》的主播会很合适。

”  历次国庆庆典直播的主持人,从沈力、赵忠祥到邢质斌、罗京,还有即将解说国庆60周年庆典的李瑞英、康辉,都是《新闻联播》的主播。

  解说词上标“暗语”  “练了许多遍也紧张”  直播国庆庆典对于这批央视最优秀的主持人来说是个巨大的挑战。

“没有胆量的人,一进入演播室都会吓哭的。

”赵忠祥表示,“在那个紧张的环境,即使事先已经演练了许多遍,也会不由得心虚、紧张。

”  赵忠祥坦言,为了不出现一点意外,在国庆庆典直播之前,主持人每次演练都会到场,仔细观看庆典的每个环节,然后对每一个步骤做到心中有数。

  “每个主持人都会设定自己的暗语,这个暗语是自己记录在解说词上的。

”赵忠祥随后举例说,“比如,我会将解说词按照不同类别写在不同的纸上,并在上面标着各类符号,如镰刀、麦穗。

这样,当镜头一切换到工人方队时,我就立马找出画着镰刀的纸,(到了)农民方队时,就找麦穗。

”赵忠祥表示,这种标志比汉字直观、清晰,能保证在第一时间念出最准确的解说词。

  揭秘二解说词  在国庆庆典活动中,主持人的作用其实就是用念旁白的方式让观众看明白庆典的全过程。

  都是事先预置好的  “主持人不能有发挥”  “和其他任何一台直播晚会、庆祝活动不同的是国庆庆典活动的解说词,比如当镜头切换到一个特定人物上时,该说些什么,每一个字都是事先预置好的。

国庆庆典的直播就不能让主持人有一点自己的发挥。

”赵忠祥透露。

  他坦言,国庆庆典对于主持人来说就是个政治使命,“政治使命怎能和其他的直播节目一致呢

”  这就要求主持人在转播的过程中不能出现一丝一毫的差错,哪怕是念错一个“的”字或“了”字也不行。

  “要经过层层审查和推敲。

”赵忠祥表示,在直播之前,主持人已经提前两个多月就拿到了解说稿,但这不可能是最终的确定稿。

这两个多月之间,解说稿会根据庆典活动的改变而不断变化。

  “甚至在庆典活动的前一天晚上,解说词都会变。

”赵忠祥强调,“但一旦进入直播当天,解说词就不可能再变。

”  与发展情况密切相关  “每个字都有巨大含义”  “解说词的每个字、每句话都是有巨大含义的。

”赵忠祥表示,国庆庆典中,主持人所说的解说词都意义非凡。

  赵忠祥说,解说词该怎么说、说什么,其实代表的是国家当时的发展情况。

他举例进行了详细剖析。

  1960年,当他第一次站在天安门广场上主持国庆庆典活动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发愤图强,自力更生”。

而到了1962年,他主持国庆庆典活动时,说得最多的就变成了“自力更生,奋发图强”。

  赵忠祥解释说,“发愤图强,自力更生”代表着自然灾害刚来时,国民一致战胜困难的决心;“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则代表着在两年的顽强斗争中,国民已经战胜了这场困难,要依靠自己大力发展国力了。

  “所以,国庆庆典的解说词是必须要具有强烈的代表意义的。

”赵忠祥表示,这是任何一台其他的直播节目不能相比拟的。

  揭秘三直播过程  国庆庆典活动的直播过程是紧张而忙碌的,但中央电视台的应急方案也是非常完善的。

  遇到突发有应急预案  “会立即启用备用画面”  赵忠祥表示,中央电视台历次直播国庆庆典或焰火晚会都制定了详细得不能再详细的直播应急方案,整个直播过程忙而不乱。

  “大场面的流程自然不用说,什么时间转播什么,都是事先完全按秒来排好的。

”赵忠祥解释道,“包括群众的特写都是设定好的。

”也就是说,当天电视直播过程中所出现的所有镜头,都进行了严密的编程。

  直播当天的演播室是一个无硝烟的战场。

“3号机”、“5号机”……导播就如同总司令般发口令,各个机位则随着导播的口令操作,镜头也随时转至相应的现场。

  “每个机位每个时段对准的是什么场景,在事先都做了详细的部署。

”赵忠祥表示,虽然直播过程非常紧张,但很有序,即使遇到突发情况,也有着完善的应急预案,“比如会立即启用备用画面。

”  赵忠祥解释说,国庆庆典包括国庆晚会的直播,前期的准备工作至关重要,“几乎每次直播之前,都会至少提前半年进行相应的准备。

”  据《法制晚报》

我们班开完模拟法庭的班会.急需写一份班会材料

班主任:主持人:组织者:时间:地点:人物:审判长 审判员 公诉人 辨护人 书记员 被告 证人 监护人 法警 旁听人员 一、主题班会目的1. 通过本次主题活动使学生掌握与自己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从而不仅做到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而且还能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其将来依法从事职业活动打下基础。

2.在学生参与活动过程中,增强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

二、模拟法庭审判程序1.书记员宣布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准许。

2.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

3.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入庭”4.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人员入庭”“请坐下。

报告审判长,法庭审判准备就绪。

”5.审判长:“提被告人王五到庭”6.审判长:(敲法锤)“模拟法庭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7.审判员依次核实情况。

8.公诉人宣读起诉书9.法庭调查———询问阶段10.综合法庭辩论阶段。

11.最后陈述。

12.合议庭和议。

13.宣判判决书。

14.法庭教育阶段。

15.闭庭。

三、模拟法庭过程书:本庭现在开庭审理被告人王五故意伤害一案,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 2.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 3.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4. 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5. 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6. 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请大家坐下。

书:(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王五、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审:(敲法锤)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王五到庭。

(待被告人到庭后)被告人王五的基本情况

王五:我叫王五,男,1989年4月11日生,汉族,江苏省姜堰市人,是市××中学高一年级的学生,住本市新民小区。

审:被告人王五,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

何时收到

王五:收到,2005年8月20日。

审:姜堰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姜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五故意伤害案。

合议庭由审判员陈安东、徐洋、张杜宇组成,由陈安东担任审判长,书记员陈健担任法庭记录;姜堰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丁薇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王五委托,姜堰市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亚丽出庭为被告人王五辩护。

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159、160条的规定,当事人、辩护人在庭审中享有下列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审:上述各项权利,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王五:听清。

审:被告人王五,你是否申请回避

王五:不申请回避。

(一)法庭调查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站起)姜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姜检刑诉(2005)第99号,被告人王五,男,1989年4月11日生,汉族,江苏省姜堰市人,本市××中学高一年级学生,住本市新民小区。

2005年8月3日因本案被姜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3日被逮捕,现押于姜堰市看守所。

被告人王五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经姜堰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05年8月20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现经审查查明: 2005年5月31日下午,本市××中学放学后,同在高一年级不同班的王五和李四,在楼梯口发生争执,随后两人边走边吵,并相互推起来,王五用力把李四摔倒,李四摔倒后头碰到楼梯,抱头没起,王五心里发起虚来,说了句叫你再能,就走开了。

李四的头虽然没摔破,但积了一肚子火,没给老师讲,也没给家长说。

2005年6月3日,李四和已初中毕业的表哥张三,一起从新华书店回家的路上,见到了王五,便说起了三天前的事,张三决定要给自己的表弟李四出这口气,教训教训王五,这时李四也没有出口制止,跟上前一起拦住了和郑妍一起逛街的王五,说话间张三不断推王五,并用拳头打了王五胸部两拳,王五没有还手,张三又让李四扇王五,李四没打,接着张三又扇王五一巴掌,待张三再扇时,王五和张三拼打起来,郑妍看到同学被打,跑到附近的电话亭打了110。

回来时王五后被张三踢倒在地,并用脚踢王五的脸,这时王五爬起来,从身上掏出一个弹簧刀,猛地刺向张三的腰部,张三倒下,由路人和李四一起把张三送到医院救治,医生诊断张三被刺中腰部,最终抢救无效。

证明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证人郑妍证言、鉴定书,被告人供述等。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五在被受害人张三殴打时用刀将张三刺死的行为虽有防卫性质,但致其死亡的后果,已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因被告人均属防卫过当,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本院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十条、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被告人王五予以惩处。

此致,姜堰市人民法院,检察员:陈佳慧。

公诉六卷第18页。

审:被告人,公诉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听清楚了吗

王五:听清。

审:被告人王五,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意见

王五:有。

我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审: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被告人王五,公诉人今天在法庭上就本案事实再次对你进行讯问,你必须如实回答。

听清楚了吗

王五:听清楚了。

公:被告人王五,你与张三、李四是否认识

王五:认识李四,他是我同校同学,不认识张三。

公:那你怎么会把张三刺死的

王五:是李四和张三一起在路上堵我,我打不过他们,张三把我往死里打,把我打的全身都疼,头晕眼花,我为求自救用刀想吓开他的。

公:他们为什么堵你

王五:不太清楚,可能是因为5月31日我和李四在学校里有过争吵,我把李四给摔倒了,但没有摔破什么地方,他不服,叫张三一起来堵我的。

公:那6月3日的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王五:6月3日下午,我和同班同学郑妍一起去新华书店,在去书店的路上,被李四和张三堵住,他只问我是不是王五,就动手打我,因为他年龄大,个子高不断推我,并用拳头打了我胸部两拳,我没敢还手,张三又让李四扇我,李四没打我,接着张三又扇我,并抓住了我的衣服要我拿钱出来,赔李四的医疗费,他一边说一边打我巴掌,我就和张三打起来,我一还手他就把我往死打。

公:你继续讲下去

王五:我打不过他被踢倒在地,他还用脚踢我的脸,还不停地说要打死我,这时我被打的全身都痛,头晕眼花,如果我不爬起来,他就能把我给打死,为了自救我从身上掏出一个弹簧刀,想吓他,就乱刺,想让他放过我,不知道就刺中了他,由路人和李四一起把张三送到医院,这时110来了,我就被110带走了。

公:当时你的同学郑妍在什么地方,李四在什么地方

王五:就在一边,她可能被吓住了,后来她可能跑去打电话了。

李四就在一边,没有打我,没有上前拦住他表哥。

公:你当时有没有喊救命或求助、求饶之类的话。

王五:没有。

公:你被打倒在地时,脸是朝天还是朝地

王五:朝天。

公:你当天是不是用弹簧刀刺张三的

王五:是。

公:你怎么会带刀在身上。

王五:我平时都带着,带得它好看,好玩,也能防身。

公:你为什么要拿刀刺张三

王五:我实在被他打得不行了,想吓他,自己好逃命。

公:你有没有考虑到拿刀刺他的后果

王五:没有,我拿刀乱刺一刀,没想到会把他刺死。

公: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王五的讯问暂时到此。

审:被告人王五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王五进行发问

辩:有的。

被告人王五,你与张三以前是否有矛盾

王五:没有。

辩:那你为什么要拿刀刺他

王五:我被他打得不行了,我不还手会被他打死的,我只想吓开他自己逃命,没有想要刺死他(激动)。

辩:审判长,辩护人发问暂时到此。

审:被告人王五,你拿刀刺张三时,是否看准部位再刺的

王五:不是,我是慌乱中乱刺一刀的。

审:被告人王五,你是不是知道有人要堵你,你才随身带着刀子的

王五:不是的,我喜欢它,感觉好玩,就一直把它带在身上。

审:现在由公诉人举证。

公:公诉人请求法庭传证人李四到庭作证。

审:请法警带证人李四到庭作证。

审:(李四上后)李四,你把自己的身份情况陈述一下。

李四:我叫李四,今年16岁,是本市××中学高一年级的学生,住本市金北小区。

审:你与本案被告人的关系如何

李四:我与王五同校不同班,张三是我表哥。

审:今天在法庭上,你对所知道的事实必须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听清楚了吗

李四:知道了,我一定会如实讲的。

审: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

(由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待签字后交回审判长) 审:现在由公诉人向证人发问。

公:李四,你把6月3日下午发生的事情经过再讲述一遍。

李四:好的。

那天下午我和张三从新华书店回家的路上,碰到了被告人王五和他的同班同学郑妍,就给表哥说起三天前,王五打我的事儿,表哥就要给我出口气。

我们碰到后张三就上去打了王五一拳头,表哥让我打王五,我没有打他。

后来王五和表哥打了起来,王五被打倒在地上,结果后来王五从裤袋里摸出弹簧刀,刺中表哥的腰部,我一看喊路人一起把表哥送到医院,最终抢救无效。

公:三天前,就是5月31日,你和王五为什么争吵

李四:因为一点儿小事,王五下楼梯时横冲直撞,我说他没长眼,我们就争吵起来,后来他把我摔倒了。

但没有什么事,后来就回家了,也没有给父母和老师讲这事儿。

公:那你为什么叫张三要阻拦王五

李四:我没想要表哥拦他,只是告诉表哥王五欺负我。

表哥就要给我出口气。

公:你有没有打王五

李四:没有。

公:审判长,公诉人发问完毕。

审:辩护人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

辩护人,是否需要发问

辩:有的。

证人,张三再次对王五进行殴打时你是否看见

李四:看到的。

辩:你能否在法庭上描述一下

李四:我看到张三在打王五,一直没有停,直到他被刺了一刀倒地。

辩:审判长,辩护人发问完毕。

审:被告人对证人李四的证词有无异议

王五:没有异议。

审:请证人李四退庭。

下面由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公诉人请求法庭传证人郑妍到庭作证。

审:请法警带证人郑妍到庭作证。

审:证人郑妍,今天在法庭上,你对所知道的事实必须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听清楚了吗

郑妍:知道了,我一定会如实讲的。

审: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

(由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待签字后交回审判长)审:下面你将当天你的所见所闻在法庭上陈述一下。

郑妍:我叫郑妍,同被告人王五是同班同学,我们住本市同一个小区里,6月3日下午我和王五去新华书店的路上,被李四和张三拦住,张三就打王五,还问他要钱赔什么医药费,后来打了起来,王五被打到在地上,张三还不停地踢他,我就跑到远处的一个小店打110了。

跑回来的时候,看来许多人抱着张三上了出租车,送往医院了。

没过几分钟110就来了,王五就被带走了。

这就是我当时所看到的和听到的真实情况。

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被告人王五,证人甲的证言听清楚了吗

有无异议

王五:听清楚了,没有异议。

审: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没有。

审:监护人有无异议

监:没有。

审:请证人郑妍退庭。

审:(退庭后)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宣读鉴定书三份。

第一份:姜堰市公安局尸体检验报告市公刑法字(2005)第78号 被检验者:张三,男,17岁,本市光明街道人 分析意见:根据尸体检验所见,被检验者左肋下有一2CM×0.1CM×7CM的创口,分析认为单面刃刺器刺击,内脏破裂,导致大量出血休克为死亡原因。

结论 张三系大出血休克而死亡。

检验人:马六(副主任法医师)杨柳(法医师) 二00五年六月五日侦查三卷第18页第二份:活体损伤鉴定书姜公刑活体检字2005第28号、第29号 被检验者:王五,男,16岁,本市新民小区人。

分析意见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被检验者王五之损伤符合第三十二条 规定,构成轻伤。

鉴定结论 王五之损伤为轻伤。

检验人:马六(副主任法医师)杨柳(法医师) 二00五年六月五日侦查三卷第20页审:被告人王五,公诉人刚才宣读的鉴定书听清楚了吗

有无异议

王五:听清楚了,没有异议。

审: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没有。

审:监护人有无异议

监: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宣读提取笔录:2005年6月3日下午,我局值班民警吴某某、费某某接到报警称本市新华书站附近发生暴力案件,民警吴某某、费某某立即赶赴现场,见一人站在那里(被告人王五),并从现场提取弹簧刀一把,王五称他用这把刀刺伤人了,随后把王五也送往医院检查医疗,将李四带回调查。

后经鉴定,刀上有张三血迹,刀柄有王五指纹。

姜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2005年5月6日。

(并向法庭出示该弹簧刀,由法警出示给被告人、辩护人,后交回公诉人)。

侦查三卷第6页审:被告人王五、你对公诉人宣读的笔录有无异议

王五: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你用的是这把弹簧刀吗

王五:太远了,我看不清。

审:法警把作案工具传给辩认。

王五:(放近后)是的。

审: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没有。

审:监护人有无异议

监: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现在,宣读被告人王五的户籍证明:王五,男,1989年4月11日生,汉族,江苏省姜堰市人,本市××中学高一年级学生,住本市新民小区三单元402号,非农。

审:被告人王五,公诉人刚才宣读的户籍证明听清楚了吗

有无异议

王五:听清楚了,没有异议。

审:公诉人有无异议

公:没有。

审: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没有。

审:监护人有无异议

监: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举证完毕。

审:被告人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法庭出示

王五:没有。

审:辩护人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法庭出示

辩:没有。

审:监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监:没有。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

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公:审判长、两位审判员,今天我们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本法庭,对姜堰市人民法院在此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王五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出庭支持公诉,同时履行法庭监督的职责。

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以及从公诉人出具的证据来看,本案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实、充分的,下面就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发表如下意见:首先,被告人王五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且没有精神病等症状,被告人具有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符合故意伤害罪的主体构成要件。

其次,被告人王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用弹簧刀猛刺被害人张三左肋部,造成被害人张三左心耳创裂,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告人在主观上具有伤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人的行为并造成了相应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被告人王五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是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属防卫过当。

量刑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被告人王五的行为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处罚。

以上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考虑。

公诉意见暂时发表到此。

审:下面被告人可以为自己辩护。

首先由被告人王五自行辩护。

王五:我认为我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张三殴打、敲诈我在先,我是迫不得已才拿刀刺他的,我也不想刺死他的。

具体意见由我的辩护人为我发表。

审:下面由被告人王五的辩护人发表辩护词。

辩: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本市诚信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第一被告人王五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提出下列辩护意见,恳请法庭在定罪时采纳。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王五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民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国家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特别对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第一、从张三的行为性质来看 张三于2005年6月3日下午,张三和李四在路上遇到王五与郑妍两人时,张三开始殴打王五,强迫王五交出不存在的医药费用,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

当王五反抗时,反而加大了力度,其行为对王五的生命已构成直接威胁。

后来张三虽然被王五的自救行为刺死,但并不因此改变其抢劫行凶的行为性质。

第二、从被告人王五的主观方面来看。

王五在2005年6月3日与同学郑妍一起去书店,中途被张三和李四拦住并被殴打,在没还手的情况下,又被威胁要钱,后被打倒在地后,张三仍不停地踢他,生命受到了直接威胁,他为自救才从身上掏出自己喜欢的弹簧刀进行自卫。

从其行为的时机、表现来看,被告人王五主观方面完全具备自卫的特征。

王五之所以用刀刺张三,是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进行自救,并不以杀伤杀死张三为目的。

第三、从王五行为的客观方面来看王五在6月3日下午被张三殴打、抢劫时,只是被动地还手招架,直到感动呼吸困难、头晕眼花,生命受到直接威胁时才为自救,用刀被动地攻击张三。

当时其行为对自身安全正在受到严重威胁,不自救有可能成为张三施暴的牺牲品。

王五事先并不知道有人要拦堵他,只是喜欢平时都把小巧的弹簧刀带在身上,直到生命受到威胁才掏出自卫。

通观全案过程,王五的行为虽造成张三死亡的后果,但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站起,脱稿讲)综上,辩护人认为,张三对被告人王五实施暴力抢劫,其本身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犯罪。

当时王五为自卫,对正在抢劫的张三实施的打击,虽然导致张三死亡,但从法律层面分析,王五的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光不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反而作为一种国家、社会提倡的与犯罪分子作英勇搏斗的行为理应受到表扬。

导致本案发生的一条重要原因就是被告人王五在受到拦堵殴打时,没有呼救,只是以一人脾气硬撑。

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缺失及社会法治意识的薄弱,不能不引起整个社会的反思。

辩护人恳请法庭依据本案的事实与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作出正确的判决,还被告人王五的清白,通过个案的审理给社会以正确的法律导向。

谢谢

辩护人: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亚丽。

审:公诉人可以进行答辩。

公:公诉人刚才听取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有几点不同观点需要说明,下面就被告人的情况作分别答辩。

第一,关于第一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到的正当防卫问题。

公诉人在第一轮意见中也已经讲到了被告人王五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这一点与辩护人的观点是一致的。

但是,辩护人没有注意到的是,被告人的防卫行为已经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被害人张三死亡的重大损害,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考察防卫行为是否过当,必须全面考查防卫的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因素是否与不法侵害的手段、强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基本相适应。

这就要根据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双方的体力、智力状况等因素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判断。

就本案而言,被害人张三与王五并不相识,更没有深仇大恨;张三也不是正在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者,他只是为了自己表弟出口气,也并不是真的向王五敲诈钱物而对王五实施殴打。

案发时,案发时间是大白天,地点是居民社区附近的路边。

而且,案发时张三只是用拳头对王五实施殴打,并没有使用各种凶器,他所实施的侵害行为并没有使王五的生命受到威胁,王五完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避免张三的侵害行为,他完全没有必要掏出弹簧刀刺张三的要害部位而致张三于死地。

王五拿刀刺张三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张三死亡的重大损害后果。

因此,被告人王五的行为符合防卫过当的特征,应当对造成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因为其属未成年人是可以相应地减轻处罚的。

(站起,脱稿讲)被告人王五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诉人(转向观众)我们当然鼓励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实施正当防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千万要注意的是,防卫的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承担后果的可能是防卫者本人的。

公诉意见发表到此。

审:被告人王五是否还有新的意见

王五:没有。

审:被告人王五的辩护人是否还有新的辩护意见

辩:有的。

辩护人还有一点意见需要补充。

关于被告人王五的防卫行为是否过当的问题,辩护人与公诉人持不同观点,辩护人认为根据当时的情况,王五的防卫行为并不过当。

因为,王五四、主题班会活动心得本次模拟法庭活动非常成功。

同学们将法庭审判和被告人的心态演绎得逼真动人,整个过程紧张有序,法庭辩论精彩纷呈,最后被告的悔恨催人泪下。

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不仅在许多方面得到了锻炼,更重要的是进一步认识到法律的庄严与神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汲取案例中被告的教训,学好法律知识,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优秀高中生。

模拟法庭活动结束了,可学生们依然沉浸在剧情之中,这种由学生参与编剧,由学生担任主角,用学生周围经常发生的典型案例作教材,模拟开庭的教学形式,调动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学生积极主动性,活跃了课堂气氛。

活动中,同学们通过亲身体验和感受法庭的审理、旁听过程,不仅使学生能够更加生动直观地学习法律,正确理解抽象的法律知识,而且提高了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互相协作的能力,模拟法庭的活动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它的作用远非模拟活动本身,它将对学生终生有用。

警察宣誓誓词

《中国公安廉政宣言》全文:国旗在上,警一言一行,玷污金色的盾牌。

宪法在上察的一思一念,决不触犯法律的尊严。

人民在上,警察的一生一世,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我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宣誓:为了国家的昌盛,为了人民的安宁;中国警察,与各种犯罪活动进行永无休止的斗争,直至流尽最后一滴血。

为了神圣的使命,为了牺牲的战友;中国警察,宁愿清贫,永不贪赃。

以我廉洁,守护正义。

从警一日,清廉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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