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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传监察法上的主持词

时间:2019-09-26 12:18

双规是什么意思

双规是什么意思

“双规”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代问题。

双规与批捕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双规是党内的一种纪律行为,而批捕是司法系统的一种法律行为。

关于双规的法律效力的问题,双规在处理党纪、政纪范围内的事项时,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一旦纪委所查处的案件涉嫌犯罪就要移交到检察机关处理。

双规是什么含义您知道双规这种特殊的组织措施和调查手段的来由吗

双规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威力

党和政府对双规有哪些规范

具有中国特色的双规的合理性和局限性是什么

这一手段,是长久实施,还是过渡性的

它究竟会保留多长时间

一直主张制度反腐的著名学者李永忠为您--揭开双规的朦胧面纱双规是怎么诞生的记者:在中国反腐大业中,恐怕没有什么手段比双规更令腐败分子惶惶不可终日了。

当然,准确提法是两规,在监察部门叫两指。

很多普通人都好奇,这种反腐败的特殊手段是如何在中国应运而生的呢

李永忠(下称李):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内腐败现象呈易发、多发态势。

纪检监察机关临危受命,承担着查处严重腐败案件的重任。

虽重任在肩,手段却只有一张嘴、一支笔。

在此尴尬情况下,一些能够突破的大案要案活生生地煮成夹生饭;一些本该绳之以法的腐败分子,眼睁睁地逃脱惩处。

在反腐斗争形势严重的特殊时期,一种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所亟须的特殊组织措施和调查手段--两规、两指应运而生。

两规最早见于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1997年5月9日废止),条例中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监察法》中,两指代替了原行政监察条例中的两规,成为突破要案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

双规的威力来自何处记者:据我们所知,很多腐败分子都是在两规期间交代出犯罪事实的,您前边提到两规是特殊组织措施和调查手段,其中特殊是何含义

李:两规、两指措施的威力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来自一些基本证据的掌握。

被调查对象都明白,凡是被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的,纪检监察机关都掌握了相当部分证据。

二是来自被调查对象权力的暂停行使。

权力在腐败分子手中,不仅是谋利的工具,而且是掩盖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在两规、两指时段,一些知情者、受害者,不再受被调查对象权力的威慑,而大胆向组织揭发控告;一些涉案人员也失去了保护伞的庇护。

两规、两指措施能有效地使被调查对象的屁股离开马桶,从而产生人所尽知的、臭味迅即出来的马桶效应。

三是来自信息的不对称。

两规、两指期间,被调查对象惟一受到限制的是与外界联系。

这也是外界感到神秘与特殊之处。

被调查对象不了解在此期间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哪些已东窗事发,哪些已反戈一击,哪些已后院起火,哪些已铁板钉钉

信息的不对称会使其处于一种必然的劣势地位,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人员就会利用这种优势,从证据上、政治上、心理上精心设计,从中查找其弱点和破绽,予以突破。

双规的生活很可怕

记者:听说您在地方纪委当过6年案件检查室主任,也曾对调查对象实施过双规,不少人想像双规的生活非常可怕,是这样吗

李:应当说,双规下的生活和非典隔离有类似之处。

被调查对象与调查组人员同吃同住,惟一不同的是双规人员与外界的联系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由于对查办案件中的两规、两指措施的宣传远不及对非典隔离措施的宣传,因此一些人对此产生不理解乃至误解。

其实,两规、两指既是一种调查措施,也是一种保护措施,避免被调查对象再犯错误,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如海关总署原副署长王乐毅被两规后,情绪紧张,夜间心律最低每分钟31次,由于他曾患有心衰、房颤和高血压等病,调查组及时安排他住院治疗,医院为其安装了最好的心脏起搏器。

经过两个月的治疗,王乐毅身体恢复正常。

春节前,组织安排他与远在家乡的老父母通了电话;过生日,给他买了蛋糕;生活上,根据其饮食习惯安排饭菜。

在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铁的事实面前,王乐毅交代了收受赖昌星以及海关系统有关人员所送的巨额钱款等问题。

两规的限制记者:纪检监察机关对采取两规、两指措施有无明确具体的行为规范,有哪些限制性条件

李:1998年6月到2001年9月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相继出台了四个规范性文件,对两规、两指措施做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采取两规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

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二是限制适用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三是限制使用主体,只有一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用;四是限制使用时限,从没有统一规定到从严掌握,并在申请使用时报批具体时限;五是限制使用地点,从无硬性要求到有具体规定。

双规和法律的关系记者:作为一种非常规手段,两规、两指与现实的法律、法规的运行难免会发生冲突。

比如广州市一国企总经理双规期间被选为人大代表,某官员上午在人代会上作报告,下午被双规。

怎样处理双规措施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李:由政策而法规,由法规而法律,是解决两规与现行的法律冲突的正确途径。

这方面香港的成功做法可资借鉴。

1971年港英政府颁布了全新的《防止贿赂法案》,该法案扩大了犯罪概念的范畴和惩治范围,加重了刑罚。

1974年2月,香港廉政公署成立。

到1977年10月,廉署在反贪污行动中逮捕了260名警官,引起警务人员强烈不满,数千警务人员游行示威,廉署总部遭到袭击。

在此压力下,总督颁布了部分特赦令,要求廉署对1977年10月1日前的贪污行为停止追究。

这种让步反而助长了部分警察的嚣张气焰,甚至提出解散廉署。

总督不得不召开立法局紧急会议,通过了《警务条例》修正案,规定任何警官如果拒绝执行命令,即被开除,并不许上诉。

当年的港英总督用法制手段平息警廉冲突的做法,应该为今天我们规范两规、两指所参照。

香港廉署依法对公务员的生活及消费水平调查,高于官职收入水平而不能做出合法解释的,即可立案调查。

而我们目前在这方面立法还比较欠缺。

两规期间被选为人大代表的情况,一方面说明两规不限制其政治权利的享有;另一方面,也说明办案单位与组织部门联系的渠道不够顺畅,舆论监督不到位,才使他的问题不为群众所知,因而当选人大代表。

至于某官员上午在人代会上作报告,下午被两规,则说明两规的使用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在批准前某官员的行动没有丝毫受限。

从某种意义上讲,两规、两指是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体制拾遗补缺的过渡办法,需要逐步法制化。

12年来,如果不是坚决而大胆地行使两规、两指措施,一些严重腐败案件很难突破,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也很难增强。

两规、两指措施,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产生的负作用,现阶段明显低于正作用。

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因此,评价两规、两指措施,当以利一而害百,君子不趋其利;害一而利百,君子不辞共害为借鉴。

切忌以偏概全,感情用事;切忌臆想当然,超越阶段。

双规的局限性记者:作为一种权宜之计,两规、两指是否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如果有,这种局限性表现在哪里

李:两规、两指措施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这种手段与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与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任务以及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政治地位不相符;二是这种手段的缺乏强制力与被调查对象已严重违法乱纪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不相符。

世间任一事物,外延的扩大,必然是内涵的缩小,这些年来,为应对反腐败斗争之急,纪检监察机关在增加两规、两指调查手段的同时,办案职能凸现了,监督职能却明显缩小了。

宋朝名臣王安石曾以令人无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的诗句,赞誉了商鞅变法。

从商鞅变法到王安石变法,当时和后来的非议一直没断过,而改革往往是在争议和非议中前行。

套用王安石的诗说:令人无可非两规,两指能使腐者败。

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也将从以办案为主逐步转到以监督为主,从而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

记者:您预计,这种权宜之计大概会保留到什么时候呢

李: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前一段播出的电视剧《绝对控制》。

刑警薛冰在常规手段难以对付唐子杰那样的腐败分子的情况下,不得不舍生取义,采取非常规手段去侦破此案。

如果要使更多反腐斗士避免薛冰式的自我牺牲,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和两规两指措施的改进,就必须加快步伐。

我以为,从现在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前,随着体制改革和措施改进的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行使两规、两指措施不仅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适用范围对象也会越来越小,适用频率会越来越低。

同时,我也认为,在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前,在司法机关侦破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尚未获得更为独立的权力前,两规、两指措施可能会延用相当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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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经验分析: 1) 套完整的思治教育组织和严密章制度是中共在黄埔 军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

在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机构方面,中共在黄埔军校有一整套完整的设置安排。

黄埔军校本部设置了党代表和政治部,配备了相当数量的专职政工人员。

政治部编制达70多人,聘定专任政治教官10余人,临时政治教官10余人,部内设置秘书、指导、编撰三股,分别由聂荣臻、杨其纲、王逸常负责,对内负责政治训练,指导党务活动;对外负责宣传和组织民众,推动国民革命。

在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及其显著成效的情况下,又特设培养军队政治工作干部的“政治科”,也主要由共产党员主持,军政并重。

此外,中国共产党也在黄埔军校设置了党的组织,相继称为“黄埔直属支部”、“黄埔特别支队”和“黄埔党团”,统一领导学生的党支部和教官党小组,以代理政治部主任熊雄为书记,恽代英、杨其纲、安体诚等为干事,日常工作由鲁易和聂荣臻负责。

一整套完整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机构的设立,为黄埔军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在规章制度方面,中共在黄埔军校制定颁布了严密而健全的规章制度—思想政治教育纲领、《国民军联军政治工作大纲》、《官长政治教育计划》、《政治部服务细则》。

如对于政治部适用的《政治部服务细则》,包括总则、权责等共计134条,共计9000余字,全面而具体地对政治部的工作作出规定。

这些严密而健全的规章制度,使军校内部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章可循,有力地保证了军校的革命性,以及军校政治教育的顺利开展。

2) 紧握时代脉搏,培养反帝反封建革命军队,挽救民族于危亡,是军队政 治工作的一项根本任务。

孙中山创立黄埔军校,以“建立革命军,以挽救国家危亡”为口号和目标,希望建立不同于中国以往的旧军校,强调军事与政治并重,以培养深明革命道理、具有革命精神的革命军。

为此,中共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注重紧握时代脉搏,确立起了培养反帝反封建革命军队,挽救民族于危亡的教育目标,以培养学生的爱国、革命思想,振奋革命精神,提高为实现国民革命的目标而英勇奋斗的自觉性,增强部队作战能力为主旨。

1926年7月,周恩来在总政治部举办的政治训练班作题为《国民革命军及军事政治工作》的报告,指出“军队中为什么要进行政治工作„„是使军阀军队渐渐觉悟,革命军队确实具有革命观念”,由于“革命军是建设的,军阀军队是破坏的,所以,我们革命军不是消灭敌军、扩张自己的军队,我们是为主义为党国而奋斗的。

”他要求:一要使国民革命军革命化,通过政治工作把经济不安的民众收集在自己的旗帜下,明了帝国主义和军阀的罪恶,确立革命观念;二要使官兵的思想统一化、系统化,通过政治工作使官兵明了党的理论、主义和政策,了解自身生活的环境,从而觉悟起来;三是使官兵的作风纪律化、统一化,通过政治工作使官兵明了纪律是“革命最重要的一个因素”,要对官兵作出各种纪律规定,即使是宣传标语和口号也要按政治部的规定统一起来。

利用“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亲爱精诚,和衷共济”等标语口号向广大黄埔学子灌输先进反帝反封、挽救民族危亡的观念。

特别是在此过程中,形成了以爱国革命、团结合作、用于牺牲为主要特征的“黄埔精神”。

成为黄埔人在建校、建军和参加革命战争的过程中中共共同打造出来的“品牌”,是黄埔军人克敌制胜的法宝。

3) 根据教育对象的层次性特点,因材施教,有助于提升教育效果。

黄埔军校的政治教育根据对象不同内容和要求也有差别。

当时黄埔军校的 政治教育根据对象分为学生队、高级班、入伍生及学生军和军士教导四种。

四种对象的政治课程都不同。

如学生队的政治课程重在使学生了解三民主义及国民党方针政策,国内外政治经济情况,以培养学生对革命尽职尽忠的精神为目的。

相比之下,高级班的政治课程增加了20种,以便担任革命军中较重要或专门的政治工作。

另外,军校还办了一些针对特定对象的教育培训,如培养和选拔党代表的政治训练班和对全校长官进行军长教育。

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的实际情况,黄埔军校的政治教育内容在既定范围内作深浅难易、专门普通的调整,因材施教,有利于提高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为黄埔军校培养有志、有才之士做出了切实有效的贡献。

4) 以最基本的革命理论和革命知识教育为内容,对不同党派和不同学派 的思想理论实行兼容并包,体现了统一战线的特色。

虽然国共两党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但这一差异并没有造成到黄埔军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分歧。

军校训令中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等书籍,本校学生皆可阅读”。

把三民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上。

在军校内开展三民主义、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史、社会主义、军队政治工作等二十多门讲授课程,并确定了各门课程的内容提要,以明确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任务。

另外,在学员的招收上,由于在前期采取推荐介绍入学的方式,使得进入军校学习的学员和工作人员既有来自国民党一党,也有来自共产党一党和众多暂未加入党派的青年,风云际会。

使得黄埔岛成为国共两党近距离接触,共同参与建校建军的重要基地,有效体现了统一战线的特色。

5) 政工人员要确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对官兵起表率作用。

1926年9月,恽代英在军校作题为《军队中政治工作的方法》的演讲,指出“政治工作是重要的,但绝对不是唯一的重要”,也“不要夸大政治工作的地位,政治工作要与其他工作有很好的联系”,要“使人了解政治工作人员是帮助他们的,不是害他们的。

政治工作做好了,其他的工作都可以得到好处,这样才可以使人家亦看重政治工作。

”1926年11月,游步瀛在《黄埔潮》第19期发表《军中政治工作人员应具备之条件》一文,提出政工人员要以身作则,“在行动上,要站在党的观点上,注意客观事实,光明磊落地与部队长官合作,诱之趋于革命化,并能深入群众、组织群众、获得群众信仰;在宣传上,不单凭理论、口号,要注意当地群众日常生活的要求和群众心理;在态度上,对长官和群众均应诚挚、和蔼、慈祥,不能有严峻苛刻的现象;在知识上,要刻苦努力学习,对党的主义、世界趋势以及联合战线的政策,都应详细懂得。

” 事实证明,以周恩来、叶剑英、萧楚女和聂荣臻等党政工作者为代表的广大政工人员在黄埔军校任职期间,以其良好的工作作风,展示了党的良好形象,对广大官兵起到了表率作用。

6) 把宣传群众和组织群众,作为军队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1925年2月,周恩来《在东莞商务会及市民联欢大会上的演说词》中,把东征军政治工作的任务概括为:“告以中国如何受到列强压迫、军阀压迫,以及农工各界之痛苦,告以解除压迫与痛苦之途径”;“能如此,则军士之打仗是为人民而打的”,而黄埔校军此次东征,“是为人民解除痛苦而来”。

宣传队印制了《革命军东征告各界人民书》、《告敌军官兵》等传单,军校剧社表演了文艺节目,对争取民众、瓦解敌军起了很大的作用。

1926年11月,李富春在第2军政治部作题为《最近之政治状况及北伐胜利条件》的报告,指出“要永远将我们的优点保持,第一就是怎样使我们的军队切实与人民合作,使之成为真正的人民武装;第二是怎样使我们的军队团结一致,不可稍存分歧,以分散我们革命的势力”。

在黄埔办校期间,不仅注重实际办学,同时同农工商学各界的活动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身处革命策源地的广东,黄埔学生拥有许多参与政治活动、工农运动、革命战争的机会,在这些场合中,充分展示了自己的信仰、才智、能力,加强了革命精神的宣传和对群众的组织。

7) 把争取教育敌军,作为军队政治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

1926年10月,刘伯坚主持制定的《国民军联军政治工作大纲》写道:“敌人的士兵和我们是一样的中国人,其所以变成敌人,是因为被他们的官长蒙蔽欺骗了,如果使他们了解政治的意义及其切身的利益,他们便会和我们携手”,各级政治工作人员要“监察本军兵士不要恐吓或辱骂俘虏来的敌人,对俘虏要有正当的待遇”,“在俘虏的兵士中,也要进行政治工作;派遣到敌人中秘密进行政治工作,最好将已宣传成熟的俘虏派回去。

”国民革命军第4军政治部主任廖乾吾从俘虏中挑选了一批下级军官加以训练,将表现好的分配到部队中工作。

从1926年12月起,黄埔军校开办了由共产党员韩麟符任主任的俘虏军官训练班,对被俘的吴佩孚、孙传芳军阀部队1300名下级军官进行了为期八个月的教育,然后分配到国民革命军各部工作。

8) 把以革命精神维持纪律,作为军队政治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

黄埔军校颁布了《革命军连坐法》、《革命军刑事条例》、《革命军惩罚条例》、《审判条例》、《陆军监狱规则》等。

其中《革命军刑事条例》规定,对犯有“私通敌人,泄露机密”、“不遵命令,擅自进退”、 “临阵退却,率众投降”、“玩怠职守,废弛纪律”、“收受贿赂,侵占粮饷”、“强占民房,私卖公物”、“强奸妇女,吃食鸦片”、“抢劫财物,挟械潜逃”等罪行者,分别给予监禁一年以上直至枪毙的处罚;《革命军惩罚条例》规定,对犯有“损坏枪械”、“毁弃服装”、“无故开枪”、 “执务怠慢”、“蔑视长官”、“酗酒滋事”、“语言秽杀”等错误者,给予轻重不同的处理。

军校还颁布了《政治工作人员平时惩戒条例》和《政治工作人员战时惩戒条例》,对平时“不遵守宣传大纲者”、“服务一月尚不明了本部队状况者”、“不参加所属部队党部会议者”、“不纠正官兵中谬误思想者”、“逢民众运动不参加宣传者”、“不注意士兵给养及卫生者”;对战时“不随同所属部队行动者”、“不调查死亡官兵状况者”、“不利用时机向士兵、夫役及俘虏宣传者”、“军队所过之处不贴标语者”、“驻军一星期尚不组织民众及不与该地党部发生关系者”,要分别给予撤职、降级、罚薪、记过或党内记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处分。

对于军队纪律的严格要求,为培养一批有纪律、有能力、经得起考验的革命军提供了纪律保障。

七年级上册历史书第一课内容

★第一课 境内的远古居民一、我国的人类1.我国境内已知的最早的人元谋人,距今170万年。

2.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是会不会制造工具。

★第二课 原始的农耕生活一、河姆渡的原始农耕1.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种植水稻的国家。

2.生活在长江流域的河姆渡原始居民(距今约七千年)和使用磨制石器,开始原始农耕的定居生活。

河姆渡人住着 干栏式房子 便于通风防潮;他们还会饲养家禽,制造陶器、玉器、乐器。

★第四课 夏、商、西周的兴亡一、西周的分封制1.目的:为了巩固统治,西周实行分封制。

2.内容:周天子把土地和平民、奴隶,分给亲属、功臣等,封他们为诸侯。

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向天子交纳贡品,平时镇守疆土,战时带兵随从天子作战。

3.作用:开发了边远地区,加强了统治,使西周成为一个强盛的国家。

4.灭亡:国人暴动,公元前771年,西周灭亡。

★第五课 灿烂的青铜文明1.在原始社会末期,我国已经出现了青铜器。

商朝是我国青铜文化的灿烂时期。

著名的青铜器有司母戊鼎(造型雄伟)和四羊方尊(造型精美)。

2.与商周同期,我国西南地区的成都平原,也盛行一种独特的青铜文化,这就是举世闻名的“三星堆”文化。

那里出土的青铜面具、大型青铜立人像、青铜神树等,引起中外人士的瞩目。

★第六课 春秋战国的纷争一、春秋争霸1.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史称“东周”。

东周分为春秋和战国两个时期。

2.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积极改革内政,发展生产;同时改革军制,组建强大的军队,以“尊王攘夷”为号令,逐步成为春秋第一霸主。

3.公元前7世纪后期,晋楚双方城濮大战后晋文公成为中原霸主。

百年后,楚庄王做了中原霸主。

二、战国七雄1.战国七雄按东南西北到中间的顺序排列为齐、楚、秦、燕、赵、魏、韩。

2.发生于公元前260年,秦、赵之间决定性战役是长平之战。

长平之战使东方六国再也无力抵挡秦国。

★第七课 大变革的时代一、著名的都江堰战国时期,李冰为秦国修筑的都江堰是举世闻名的防洪灌溉工程。

成都平原成为“天府之国”。

二、商鞅变法1.时间、地点:公元前356年,秦国。

2.内容:①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②奖励耕战,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根据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废除没有军功的旧贵族的特权。

③建立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3.作用: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了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增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第八课 中华文化的勃兴(一)1.我国有文字可考的历史,从商朝开始。

2.商朝人刻在龟甲或兽骨上的文字,称为“甲骨文”。

★第九课 中华文化的勃兴(二) 1.孔子是春秋晚期人,其言论记录在《论语》中,他提出“仁”的学说,主张“爱人”,“为政以德” ,教育上提出:因材施教,温故而知新,老老实实的学习态度。

《论语》由孔子弟子整理编写。

2.老子是春秋晚期人,其学说记录在《道德经》中,他认为一切事物都有对立面,对立的双方能够相互转化。

《道德经》由战国时期道家学派整理而成 。

3.墨子是战国时期人,主张 “兼爱”、“非攻”,反对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支持正义战争。

4.孟子是战国人,认为“春秋无义战”,反对一切战争。

主张“仁政”治国,轻徭薄赋,强调保护环境。

5.韩非是战国末期人,主张改革,反对空谈仁义,提倡法制 。

6.孙武是春秋晚期人,著有《孙子兵法》一书,其军事思想是:“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 ★第十课 “秦王扫六合”一、秦统一六国和中央集权统治的建立 1.灭六国时间:从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秦王嬴政陆续灭掉六国。

2.秦朝建立:前221年,建立起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秦朝,定都咸阳。

3.中央集权统治的建立(1)目的:为了加强统治创立了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

(2)最高统治者是皇帝,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3)地方推行郡县制度。

(县制起源于商鞅变法,一直沿用到今天)二、秦朝巩固统一的措施1.政治上:建立起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2.经济上:统一货币(统一使用圆开方孔铜钱)、度量衡。

3.文化上:统一文字(把小篆作为全国规范文字,后又推广笔画更为简单的隶书)4.思想上:焚书坑儒。

(李斯建议)5.军事上:反击匈奴,北筑长城(西起临洮,东到辽东)。

南凿灵渠,开发南疆。

6.秦统一后在地方上推行郡县制度。

★第十二课 大一统的汉朝1.文景之治汉文帝,汉景帝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注重发展农业生产,提倡节俭。

2.汉武帝的大一统具体措施:(1)政治上:汉武帝接受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允许诸王将自己的封地分给子弟,建立较小的侯国,削弱了诸侯国的力量;(2)思想上:接受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把儒家思想作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儒家思想在中国古代的统治地位由此确立。

(3)军事上:对匈奴展开多次大规模的反击战,基本解除匈奴对北部边郡的威胁。

(4)经济上:将铸币权和盐铁经营权收归中央,统一铸造五铢钱。

★第十四课 匈奴的兴起与汉朝的和战1.卫青、霍去病破匈奴(1)汉武帝时,从匈奴手里夺取可河套和河西走廊地区。

(2)公元前119年,汉武帝派大将卫青、霍去病分别率军出击匈奴,经过漠北战役的沉重打击,匈奴再也无力与西汉对抗。

2.昭君出塞汉元帝将昭君嫁给匈奴首领呼韩邪单于。

★第十五课 汉通西域和丝绸之路一、张骞通西域1.西域位置:西汉时期,人们把今甘肃玉门关和阳关以西,也就是今天x疆地区和更远的地方,称为西域。

2.张骞两次通西域:(1)公元前138年,张骞第一次出使西域。

(目的:联络大月氏人夹击匈奴)(2)公元前119年,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

(目的:加强与西域各国的友好交往)3.西域都护的设置:公元前60年,西汉设置西域都护,总管西域事务。

从此,今x疆地区开始隶属于中央政府管辖,成为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丝绸之路:从长安通过河西走廊、今x疆地区,往西亚,再往欧洲,这条沟通中西交通的陆上要道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丝绸之路。

作用:丝绸之路的开辟,有力的促进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对促进汉朝的兴盛产生积极的作用。

5、张骞出使西域为丝绸之路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十六课 昌盛的秦汉文化(一)1.目前世界上已知的最早的纸出现在西汉早期。

2.东汉改进造纸术的重要历史人物是蔡伦。

意义:世界各国的造纸术,大多是由我国直接或间接传去的。

造纸术的发明是我国人民对世界文化的巨大贡献。

3.东汉时期的《九章算术》总结了春秋战国以来的数学成就。

4.东汉时期的张衡制造的地动仪。

作用:测定地震的方向。

是世界公认的最早的地震仪器。

5.东汉华佗最早制成了“麻沸散”,是世界医学史上的创举。

主要著作《五禽戏》。

6.东汉末年的张仲景著《伤寒杂病论》。

书中阐述中医理论和治病原则。

他医德高尚,医术高明,后世尊称他为“医圣”。

★第十七课 昌盛的秦汉文化(二)。

1.司马迁是我国古代伟大的史学家,他生活在西汉汉武帝时代。

著有《史记》,《史记》记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时期的史事,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

★第二十课 北方民族的大融合一、北方的统一和民族的融合4世纪后期,我国东北地区鲜卑族的一支强大起来,建立了北魏,439年,统一黄河流域。

当时各族人民长期生活在一起,生产、生活相互影响,民族融合已经成为趋势。

二、北魏孝文帝改革1.孝文帝改革措施包括:①在朝廷中使用汉语,禁用鲜卑语;②官员及其家属必须穿戴汉族服饰;③将鲜卑族的姓氏改为汉族姓氏,把皇族由姓拓跋改为姓元;④鼓励鲜卑贵族与汉族贵族联姻;⑤采用汉族的官制、律令;⑥学习汉族的礼法,尊崇孔子,以孝治国,提倡尊老、养老的风气等。

2.改革的作用:促进了民族融合,加速了北方民族的封建化进程。

★第二十一课 承上启下的魏晋南北朝文化(一)1.南朝的祖冲之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数学家和天文学家,他利用并发展前人创造的“割圆术”,在世界上第一次把圆周率的数值确定为3.1415926和3.1415927之间。

这项成果领先世界近一千年。

2.北朝的贾思勰是我国历史上著名农学家。

所著的《齐民要术》是我国现存的第一部完整的农业科学著作,在世界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齐民要术》总结了北方人民长期积累的生产经验,介绍了农、林、牧、副、渔业的生产技术和方法。

3.北魏郦道元写的《水经注》是一部综合性的地理学专注。

★第二十二课 承上启下的魏晋南北朝文化(二) 1.书法艺术:(1)书法逐渐成为一种艺术的时间:东汉末年。

(2)演变:魏晋时期,书法字体由篆书、隶书转化到楷书,草书和行书也逐渐流行。

(3)书圣:东晋的王羲之,集书法之大成,其字或端秀清新,或“飘若浮云,矫若惊龙”,他的代表作《兰亭序》,有“天下第一行书”的美誉。

王羲之被后人称为“书圣”。

二、绘画:魏晋南北朝时绘画艺术有较大发展,东晋的顾恺之最为出色,代表作有《女史箴图》、《洛神赋图》三、石窟艺术:为了宣传佛教,北朝的统治者开凿石窟,雕造佛像。

山西大同平城附近的云冈石窟和河南洛阳附近的龙门石窟,是著名的两大石窟。

七年级(下册)★第一课 繁盛一时的隋朝1.大运河的开通:(1)时间与人物:隋炀帝从605年起,开通了一条纵贯南北的大运河。

(2)运河三点:隋朝大运河以洛阳为中心,北达涿郡,南至余杭全长两千多公里,是古代世界最长的运河。

(3)隋朝大运河分为四段:永济渠、通济渠、邗沟、江南河并连接五大河: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

(4)大运河的开通作用:①加强了南北交通②巩固了隋王朝的统治③大大促进我国南北经济的交流。

★第二课 “贞观之治”1.隋朝灭亡: 618年,隋炀帝在江都被部将杀死,隋朝灭亡。

2.唐朝的建立:618年,李渊在太原起兵反隋进入长安建立唐朝。

3.武则天及其统治:我国历史上唯一女皇帝是武则天,她晚年称帝,改国号为周,她当政期间,继续实行发展农业生产,选拔人才的政策,使唐朝社会进一步发展,国力不断增强,人称她的统治“政启开元,治宏贞观”。

4.贞观之治:唐太宗重视发展生产,减轻农民的赋税劳役;注重任用贤才和虚心纳谏。

他任命富于谋略的房玄龄和善断大事的杜如晦做宰相,人称“房谋杜断”。

重用敢于直言的魏征为著名的谏臣,唐太宗统治时期,政治比较清明,经济发展较快,国力逐步加强。

历史上称当时的统治为“贞观之治”。

★第三课 “开元盛世”1.唐朝的社会经济:(1)茶树种植:茶叶生产在江南占有重要地位,饮茶之风在全国盛行。

(2)农业生产工具改进:曲辕犁和灌溉工具筒车(3)陶瓷业:越窑青瓷、邢窑白瓷和唐三彩最为有名。

唐三彩是世界工艺的珍品。

(4)商业:唐朝时期,全国的大都市有长安、洛阳、扬州和成都。

2.长安城内分为坊和市,坊是居民住宅区,市为繁华的商业区。

3.长安既是当时各民族交往的中心,又是一座国际性的大都市。

4.唐玄宗统治前期唐朝进入全盛时期,历史上称为“开元盛世”。

★第四课 科举制的创立1.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始于隋文帝时。

隋炀帝时正式设置进士科,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

2.唐朝科举制度常设的考试科目很多,以进士和明经两科最为重要。

3.唐朝时期完善科举制度三位重要人物是唐太宗、武则天和唐玄宗。

4.科举制度的完善:唐太宗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武则天大力提倡科举,开创殿试和武举;唐玄宗把诗赋作为进士科考试的主要内容。

4.科举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延续了一千三百多年,直到清朝末年(1905年)才被废除。

★第五课 “和同为一家”1.唐与吐蕃关系:(1)7世纪前期,吐蕃的首领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定都逻些。

吐蕃人是藏族的祖先。

(2)唐朝时唐太宗把文成公主嫁给松赞干布,密切了唐蕃经济文化交流,增进了汉藏之间的友好关系。

(3)8世纪唐朝又把金城公主嫁到吐蕃。

至此,吐蕃和唐朝已经“和同为一家”了。

★第六课 对外友好往来1.与日本的交往(1)日本人东来:隋朝时已经有日本遣使者到来,到唐朝时,日本来中国的遣唐使有十多批,同来的还有留学生和留学僧等。

遣唐使回国后,很受重用。

他们以唐朝的制度为模式,进行政治改革(大化改新)。

(2)鉴真东渡:玄宗时,鉴真应日本僧人邀请,东渡日本,至第六次才成功。

他在日本传播唐朝文化,他设计的唐招提寺,被日本视为艺术明珠。

3玄奘西游:唐朝时中国与天竺交往频繁,最杰出的使者是高僧玄奘。

贞观初年,去天竺取经,带回大量佛经,还以亲身见闻写成《大唐西域记》。

4.与新罗交往:许多新罗商人来到中国经商,新罗物产居唐朝进口首位。

★第七、八课 辉煌的隋唐文化(一)(二)1.建筑:隋朝杰出工匠李春设计并主持建造的赵州桥,是世界上现存最古老的一座石拱桥。

700多年后,欧洲才建成类似的桥。

2.印刷:唐朝印制的《金刚经》,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标有确切日期的雕版印刷品。

3.唐诗:唐朝是我国诗歌创作的黄金时代,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诗人有李白(诗仙)、杜甫(诗圣)、白居易。

4.莫高窟:隋唐时期最著名的石窟是坐落在今天甘肃西部的敦煌莫高窟。

尤以精美壁画著名。

★第九课 民族政权并立的时代1.12世纪初,女真的杰出首领阿骨打,在会宁称帝,国号金,他就是金太祖。

2.南宋建立:1127年金灭北宋,同年赵构登上皇位,定都临安,史称南宋。

3.岳飞班师后,宋金达成和议,双方以淮水至大散关一线划定分界线。

宋金对峙局面形成。

★第十课 经济重心的南移1.南宋时最大的商业都市是临安,它的繁荣程度远远超过北宋时的开封(北宋最大)。

2.宋朝的海外贸易发达,成为当时世界上从事海外贸易的重要国家,广州、泉州是闻名世界的大商港。

3.元朝政府鼓励海外贸易,在主要港口设立市舶司,加以管理。

4.北宋前期,四川地区出现交子,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

纸币的产生,有利于商业发展。

5.从唐朝中后期开始的经济重心南移,到南宋最后完成。

那时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南方特别是东南地区。

(国家根本,仰给东南)★第十二课 蒙古的兴起和元朝的建立1.1206年,蒙古贵族召开大会,推举铁木真为大汗,尊称他为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国,从此结束了长期混战的局面。

2.1271年忽必烈定国号为元,1272年定都大都。

1276年元军占领临安,南宋灭亡。

3.元朝大都既是政治中心又是闻名世界的商业大都市。

记述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在东方见闻的《马可•波罗行纪》一书,描述了大都的繁华景象。

4.元朝为加强对全国的有效统治,元世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我国省级行政区的设立,始于元朝。

元政府加强对x藏的管辖,x藏成为元朝正式的行政区;还加强对琉球的管辖。

★第十三、十四课 灿烂的宋元文化(一)(二)1.北宋时毕升发明活字印刷术,它大大促进了文化的传播,15世纪欧洲才出现活字印刷,比我国晚约四百年。

2.指南针是我国人民的伟大发明,早在战国时期,人们制成“司南”这是世界上最早的指南仪器。

北宋时,制成了指南针,并开始用于航海事业。

南宋时海外贸易发达,指南针广泛用于航海。

3.火药是我国古代炼丹家发明的,唐朝末年,火药开始用于军事上,宋元时期,火药武器广泛用于战争,主要有突火枪、火箭、火炮等。

4.北宋的司马光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史学家,他编写的《资治通鉴》是一部编年体通史巨著,叙述了从战国至五代的历史。

5.北宋文学家苏轼,他的词气势豪迈,雄健奔放,代表作《念奴娇•赤壁怀古》。

两宋之交的李清照作品风格委婉,感情真挚,善于运用口语,显得格外清新自然。

南宋的辛弃疾,把词的豪放风格发扬光大,他在词里经常倾吐对山河分裂的悲痛。

6.北宋时期的著名画家张择端的作品是风俗画《清明上河图》,描绘了东京汴河沿岸的繁华★第十五课 明朝君权的加强 1.1368年初,朱元璋以应天为都城,改称南京称帝建立明朝,他就是明太祖。

2.明朝的特务机构:朱元璋设立锦衣卫、朱棣设立东厂负责对臣民的监查、侦查,厂卫特务机构的设置,是明朝君主专制高度强化的一种表现。

明政府还规定科举考试只许在四书五经范围内命题,答卷的文体必须分成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

★第十六课 中外的交往与冲突1.明朝前期明成祖(朱棣)在1405——1433年派郑和七次下西洋,最远到达红海沿岸和非洲东海岸,他是我国也是世界历史上的伟大航海家。

郑和的远航,促进了中国和亚非各国的经济交流,加强了我国和亚非各国的友好关系。

2.明政府派戚继光抵抗倭寇,平息东南沿海的倭患。

3.1553年,葡萄牙殖民者攫取了在我国广东澳门的居住权。

在1999年12月20日,回归祖国怀抱。

★第十七课 君主集权的强化1.明朝后期,女真的杰出首努尔哈赤统一了女真各部。

1616年,努尔哈赤自立为汗,国号为金,史称后金。

迁都沈阳,后改称盛京。

2.皇太极继承汗位改女真族名为满洲。

1636年在盛京称帝,改国号“金”为清。

1644年迁都北京,确立起对全国的统治。

★第十八课 收复台湾和抗击沙俄1.明朝后期(1624年),荷兰殖民者侵占了我国宝岛台湾,1661年郑成功率兵进入台湾,1662年初荷兰殖民者被迫投降,台湾重新回到祖国怀抱。

郑成功是我国历史上的民族英雄。

郑成功在台湾设置府县,加强管理。

2.1683年清军进入台湾,1684年清朝设置台湾府,隶属福建省。

台湾府的设置,加强了台湾同祖国内地的联系,巩固了祖国的东南海防。

★第十九课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 1.顺治帝接见x藏的佛教首领达赖五世赐予“达赖喇嘛”封号、康熙帝赐予另一个位x藏佛教首领为“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

2.1727年,清朝开始设置驻藏大臣。

驻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与达赖、班禅共同管理x藏事务。

达赖和班禅的继承,必须报请中央政府批准。

3.乾隆帝时下令调兵讨伐回部上层贵族小和卓与大和卓。

清朝在x疆设置伊犁将军,对整个x疆地区进行有效的管辖。

5.清朝疆域:西跨葱岭——西北达巴尔喀什湖——北接西伯利亚——东北至黑龙江以北的外兴安岭和库页岛——东临太平洋——东南到台湾及其附属岛屿钓鱼岛、赤尾屿——南至南海诸岛。

清朝成为亚洲最大的国家。

★第二十课 明朝经济的发展与“闭关锁国”1.明清经济的发展:(1)明代从国外引进了玉米、甘薯、马铃薯、花生、向日葵等作物。

(2)苏州是明代的丝织业中心,南京的丝织业后来居上。

(3)景德镇市全国的制瓷中心。

(4)北京和南京是全国性的商贸城市。

(5)明朝中期以后,中国出现了最早的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机户和机工。

★第二十一、二十二课 时代特点鲜明的明清文化1.北京城由宫城、皇城和京城三个部分组成,以“万岁山”作为全城的中心点。

城中心的紫禁城(故宫)是皇帝居住的地方,是我国也是世界建筑的瑰宝。

2.明长城东起鸭绿江,西至嘉峪关,蜿蜓六千余公里,是世界上的一个奇迹。

3.明朝医药学家李时珍写的一部总结性的药物学巨著《本草纲目》。

4.明朝末年,杰出的科学家宋应星写了一部《天工开物》。

总结了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技术,记录了我国手工业成就。

外国学者称它为“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

6.明清时期,古典小说创作进入成熟阶段,元末明初的《三国演义》,是我国最早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作者罗贯中。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

7.明朝中期的《西游记》是一部充满浪漫主义气息的长篇神话小说,作者吴承恩。

8.清朝曹雪芹的《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小说的高峰,《红楼梦》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被职业打假人恶意投诉违反《广告法》夸大宣传,工商局立案怎么办

谭嗣同谭嗣同谭嗣同(1865-1898)字复生,号壮飞,湖南浏阳人,改良派政治家、思想家,其父为巡抚。

谭嗣同不仅饱读经书,而且遍历南北各省,足迹踏至新疆、台湾诸地。

游历中他对祖国大好河山留连忘返倍加热爱,对列强蹂躏奴役下的民众灾难倍感痛心疾首。

面对满目疮痍日趋衰落的中华民族,他冥思苦索着挽救良策,终于从西方自然科学与社会政治学说中找到了变法图强的道路,形成了变法维新思想。

这一思想自中法战争萌芽,至中日甲午战争后迅速发展。

甲午战争后,愤中国积弱不堪,在浏阳倡立学社。

1896年入资为候初知府,在南京候缺,著《仁学》成稿。

1897年,协助湖南巡抚陈宝箴、按察使黄遵宪等设立时务学堂,筹办内河轮船、开矿、修铁路等新政。

次年又倡设南学会,办《湘报》,宣传变法。

八月以徐致靖荐,被征入京,任四品衔军机章京,参与戊戌变法。

九月政变发生,与林旭、杨锐、刘光第、杨深秀、康广仁等同时遇害,史称“戊戌六君子”。

谭嗣同来到世上仅仅33个春秋,他用鲜血与生命去实现自己的抱负。

时间虽短,但留给后人的东西却十分丰富。

一部《仁学》中留下了其深邃而又进步的哲学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变法虽败,但其不屈不挠以生命唤醒国民的精神永存。

谭延闿谭延闿(1880年-1930年),字组庵,湖南茶陵县人,中国国民政府主席 、第一任行政院院长。

1880年生,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风云人物,1904年中进士、他二十八岁点翰林,授翰林院编修,后与时偕行,支持立宪;辛亥鼎革,又赞成革命,追随孙中山,后与汪精卫合作,又与蒋介石结盟,直至逝世。

且广交游,有“药中甘草”之誉;能治军,曾多次领军征讨,有“翰林将军”之称;善书法,为民国颜体第一人,著有《祖盦诗集》、《慈卫室诗草》、《祖盦诗稿》等。

谭平山谭平山(1886-1956),又名谭彦祥、谭鸣谦、谭聘三,广东高明人。

1909年在两广优级师范学校学习期间加入了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开始投身于反对清政府的宣传活动。

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成为“五四”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在广州举行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谭平山当选为改组后的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组织部部长。

1927年8月,谭平山与周恩来、朱德、贺龙、恽代英等领导发动南昌起义。

起义失败后流亡港澳。

因他参加南昌起义,武汉国民党中央于1927年8月8日开除谭平山的国民党党籍。

1937年

请问助理政工师是企业自己评定的吗

一般是什么时候评定呀

皖宣字〔2011〕2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各市党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各省属企业:现将新修订的《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7月4日主题词:职称 思想政治工作 评定 规定 通知抄送:省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1年7月4日印发 (共印300份)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评定政工专业职务,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广大政工人员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

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稳定政工人员队伍,调动广大政工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和改进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使我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新阶段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工专业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中办发〔1990〕8号)和全国企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企事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经常化以来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定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严格、认真、审慎地进行。

具体工作由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政工系列职称的评定工作。

第三条 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

特殊情况按管理权限报经同意后可推迟评审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评审。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省申报的各级政工人员。

按照本规定通过相应级别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政工专业任职资格人员,由相应的政工职评主管部门行文通知呈报单位,进行资格公布。

第五条 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取得各相应级别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管理,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切实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培训合格者由相应的政工职评办公室核准颁发统一印制的任职资格证书。

第二章 范围和对象第六条 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人员均可参评。

具体包括:(一)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以及在党办、纪检、组织、宣传、研究、统战、工会、共青团等部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在精神文明、宣传教育、行政监察、武装保卫、计划生育、人民调解、信访、老干部、人事等岗位上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四)转岗到政工岗位的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可参加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定。

对已取得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经组织考核,符合相应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可评定与原专业技术资格同级别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二)因各种原因,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立案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2年的;以及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申报当年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个别因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的除外)。

(四)年度(任期)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下的人员(对于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顺延至下年度考核合格后申报)。

第三章 标准条件第八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名称和级别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

其中高级政工师为副高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为中级专业职务,助理政工师、政工员为初级专业职务。

第九条 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事业,掌握一定的马克思基本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思想品德优良,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

第十条 政工员应具备的条件:(一)比较熟悉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做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

(三)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

第十一条 助理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一)熟悉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自觉地在本职岗位中加以运用和贯彻。

(二)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史等知识及中国国情,具备从事本职工作的理论水平、实际能力和经验。

(三)联系群众,能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四)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员职务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

第十二条 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一)熟悉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二)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具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三)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开展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述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在市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或出版1部专著。

(四)大学专科、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4年;获得双学位或在职研究生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3年;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可直接确认为政工师任职资格。

第十三条 高级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一)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 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经验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等知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三) 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重要报告、文章。

取得中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以来,在报刊上公开发表过不少于3篇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论文(其中应有2篇在省部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出版专著1部(合著2部)。

(四)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5年;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2年。

第十四条 政工人员评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实行逐级晋升的办法,一般不得提前申报晋升或越级申报晋升。

对于个别任职期间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以及外语水平的限制,破格评定政工师或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

具体破格条件:(一) 破格评定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除了要符合高级政工师任职条件(一)、(二)、(三)条款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党组织正、副书记。

2、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3、获得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4、获得全国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单项奖。

(二) 破格评定政工师任职资格,除了要符合政工师任职条件(一)、(二)、(三)条款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党组织正副书记。

2、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3、获得全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4、获得省部级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单项奖。

5、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

第十五条 对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实行考核定职。

即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按拟确定的专业职务级别,报经相应的政工职评工作部门审查合格后,可直接确认其相应的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不再进行评审。

(一)大学专科毕业后,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可确认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1年期满,可确认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

(三)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可确认政工师任职资格。

(四)获得博士学位后,可确认政工师任职资格。

第四章 评委会组织管理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应由政治理论和专业水平较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专家和思想政治工作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会实行分级管理。

高、中、初三级评审委员会,分别由省、市、县(市、区)政工职评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和管理。

各级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

第十八条 省直厅局、省属大型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报经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组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市直委局、市属大型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市政工职评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组建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第十九条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11至13人组成,委员应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主要负责对全省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资格评审。

第二十条 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9至11人组成,委员须具有政工师以上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其中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的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主要负责对本地区或本系统申报评定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资格评审以及对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审核推荐。

第二十一条 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7至9人组成,委员须具有政工师以上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主要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政工员及助理政工师任职人员的资格评审和对申报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审核推荐。

第二十二条 不具备成立中、初级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单位,其申报评审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就近委托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进行评审,也可委托高一级评审委员会进行代评。

第二十三条 组建评委会时,原则上还应设立评委库,人数为评委会规定人数的2至3倍。

不具备相应专业职务资格的以及不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领导,一般不列入评委库成员人选。

第二十四条 评委库成员人选由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负责征求推荐和遴选(有关单位在本系统内推荐后,报同级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审定),并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评委库成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一般为3年,每届作适当调整,每次调整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对于调离本专业岗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第二十六条 设立评委库的,在评审会议召开前,由相应政工职评部门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委会。

评委会评审实行封闭式管理,评委会组成人员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保密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并严格遵守评审纪律。

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上级政工职评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评审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将视情停止评委会工作,取消相关评委资格,并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或收回评审权。

第五章 申报和评审第二十七条 申报评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本专业级别规定的申报条件,由个人提交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评审表格和提供相关材料(具体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见省政工职评办印发的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第二十八条 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确认(需加盖公章)、组织群众评议、考核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提交相应的政工职评部门。

第二十九条 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

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可通知呈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办。

凡有下列情形的,可不予受理:(一)未按本规定出具委托评审函的;(二)非政工专业评委会评审范围的;(三)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要求的;(四)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的;(五)其他不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

第三十条 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对申报人员应严格执行政策标准,严格控制参评范围,不准降低政治标准,不准放宽评审条件。

对虚报资历、假冒岗位、伪造学历、剽窃成果等不正当做法,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或任职资格),且3年内不予受理申报评定政工专业职务。

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报送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级评委会应根据同级政工职评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第三十二条 召开评委会,出席委员不得少于规定的人数。

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并在正式开会前,先组织出席评委学习有关评审政策、程序、纪律等。

评审时,由政工职评部门报告有关评审材料的审查情况,各位评委在听取汇报、审阅评审材料、充分讨论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最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评委会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方为通过。

会议结束后,评审结果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当场公布。

评审通过的人员,其资格取得时间,即从评委会通过之日算起。

第三十三条 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各级政工职评工作部门,要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积极向广大政工干部和职工群众宣传有关政策,把申报和评审的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政策标准公开、申报人员及其条件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增强职评工作的透明度。

第六章 工作机构第三十四条 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主要职责是:制定全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管理、培训等方面的有关文件,解释有关政策;负责对全省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高级政工师申报材料的审核;负责高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向获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人员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和组织岗前培训;负责对全省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五条 市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干部科,省直厅局和省属大型企业设在党委宣传(政工、人事)部门。

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和省里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申报材料的审核;负责中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向获得中、初级政工专业职务资格的人员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和组织岗前培训;负责对本级以下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六条 县(市、区)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市、区)委宣传部或市主管局的党委宣传(政工、人事)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地、本部门的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初级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审;负责对申报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申报材料的初审;负责初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主管部门的各项指示精神。

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岗位设置。

各单位应在“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岗位。

事业单位设岗还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报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进行。

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一般不设高级专业职务,个别需要评聘高级专业职务的,应报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第三十八条 聘任。

实行聘任制单位取得任职资格的政工专业人员,其专业职务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设岗方案限额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自主聘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业职务由上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决定聘任,聘期一般为1至3年。

各单位应与受聘的各级政工专业人员签订聘约,明确其工作范围、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要求,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和聘期。

受聘后的待遇,按照中办发〔1990〕8号及皖发〔2000〕7号文件规定的“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的精神办理。

第三十九条 由党政机关成建制划转为企、事业单位或从党政机关分流、军官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政工岗位的人员,在符合申报相应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比照同等同类人员,三年内可直接申报(初评)相应级别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且职称外语可免试。

第四十条 政工专业年限、任职年限计算办法。

(一)政工人员的专业年限可按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总年限累积计算至评审当年年底,满12个月为1年。

具体规定是:1、转入政工岗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其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政工专业年限。

2、由党政机关成建制划转为企、事业单位或从党政机关分流、军官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政工岗位的人员,其原在科级、部队连职以上岗位的履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政工专业年限。

3、曾担任过乡镇党委委员、妇联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正副书记等职务的,可作为政工专业年限累加计算。

(二)政工专业人员的任职年限从受聘专业职务之月起计至申报晋升的当年年底,满12月为1年。

具体规定是:对于转岗前后均评聘了专业职务的人员,申报晋升时,其原专业职务履职年限可与政工专业职务履职年限合并计算。

第四十一条 关于职称外语考试问题,要按照《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办发[2007]40号)要求执行。

第四十二条 关于论文、著作问题,须在含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刊上发表(申报高级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申报中级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出版有标准书号(ISBN)的专著(合著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000字)。

不含副刊、增刊、论文集等。

作者要求为本人独著或第一作者。

申报提供的论文不得在同一年度集中发表。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它未尽事宜,仍按过去有关规定执行,若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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