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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选举会议主持词

时间:2017-07-25 12:28

党员大会选举一般由谁主持

党员大会的选举,由党委主持。

党委通常应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主持大会的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支部书记主持。

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具体要求包含哪些内容?

一、大会筹备工作按照《党章》关于基层党组织任期的规定,结合实际,公司党委执行五年任期;党总支、党支部执行三年任期。

筹备召开党代会的工作,由同级党委负责。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请示。

一般在任期届满前三个月,本单位党委应就召开党代会的时间、主要任务、主要议程、代表的数额及构成,以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等有关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并与集团公司党委进行沟通。

得到原则同意后,向集团公司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会的请示和“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的材料。

(二)成立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一般可成立由党委负责同志牵头的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筹备工作的具体事宜。

并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组织、宣传、资料、会务等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做好召开党代会的宣传教育、代表选举、起草党代会文件以及会务准备等项工作。

(三)选举党代会代表。

按照上级党组织同意确定的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向所属党支部部署代表选举工作。

1.关于召开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可以按下列原则掌握:⑴党员总数在1000人以上的,其代表名额一般掌握在党员总数的10%左右,但代表总数一般不超过250名;⑵党员总数在500~1000人的,其代表名额一般掌握在党员总数的15%左右;⑶党员总数在150~500人的,其代表名额一般掌握在20%左右。

党员数量较少的单位,其代表名额最低不能少于50名;⑷党员总数在150人以下的,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不再选举代表。

2.关于代表的构成:在代表中,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与操作人员的比例要适当,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代表的比例掌握在60%左右,一般不超过70%,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代表一般不少于10%,同时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妇女代表要占有一定的比例。

有离退休党员的单位也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离退休党员代表。

3.关于代表的产生办法:⑴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指导性比例要求,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到所在支部参加选举。

如领导班子成员较多地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党支部,也可以将部分领导分到其他党支部参加选举);⑵支委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⑶党支部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并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⑷党支部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确定代表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四)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本届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组长一般由党委副书记担任。

其成员主要由党建、人力资源、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熟悉党务工作的有关同志组成。

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审查代表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如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

二是审查代表是否符合条件。

如发现不具备代表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进行重选。

(五)起草党代会文件及有关文字材料。

主要有:1.党委工作报告(草案);2.纪委工作报告(草案);3.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草案);4.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5.大会议程(草案);6.大会日程安排(草案);7.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包括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会选举办法);8.大会开幕词;9.大会闭幕词;10.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11.大会及大会主席团各次会议主持词;12.总监票人主持选举工作主持词;13.关于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情况的说明。

(六)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

提出大会会务实施方案,编制大会经费预算,制作各种证件、佩条,准备票箱、大会用品,确定代表团讨论地点,草拟大会文件保管、发放、收回的规定,制作有关表册,安排医务和保卫等工作。

(七)拟定党代会有关人员的分工方案1.提出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

大会主席团一般由本届党委会委员、新一届党委会的委员候选人、行政管理人员、是党员的群众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先进党支部、部分优秀共产党员的代表组成。

召开党代会,设大会秘书长1人,一般由负责筹备党代会工作的本届党委副书记担任。

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大会秘书长的产生程序是:本届党委提名,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酝酿表决通过。

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大会秘书长必须是出席本次党代会的代表。

2.根据需要提出大会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大会副秘书长由本届党委提名,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大会副秘书长应是大会的代表,一般由党委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

3.提出各次会议的主持人。

4.提出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党内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若干名。

其产生的程序是:本届党委提名,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后提交党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总监票人、监票人必须是出席大会的代表。

已被提名为“两委”候选人的,不得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

5.根据需要,提出大会列席人员建议名单,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6.划分代表团(组),提出各代表团(组)召集人建议名单。

7.安排大会期间组织组、会务组、资料组、宣传组等办事机构的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八)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党委会。

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案);研究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列席人员建议名单以及大会工作机构、任务、职责和工作人员名单等。

(九)下发召开党代会的通知。

大会筹备工作就绪后,应提前就召开党代会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程和基本要求,向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发出通知。

二、大会预备会议阶段(一)在召开大会预备会议之前,应做好两项工作:1.本届党委要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⑴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⑵就大会主席团和大会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大会议程和有关确认事项作说明,提请各代表团(组)讨论;⑶宣布代表团(组)划分,布置推选团(组)长。

2.各代表团(组)召开会议。

主要内容是:⑴传达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的内容;⑵推选代表团(组)长;⑶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大会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

(二)召开大会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届党委主持。

主要议程是:1.本届党委负责同志讲话,对开好党代会进行动员;2.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作大会筹备工作报告;3.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4.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建议名单;5.通过大会议程;6.宣布各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名单。

预备会议结束后分发代表证。

(三)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会议由大会秘书长主持,主要议题是:1.通过大会日程安排;2.确定大会及主席团各次会议的主持人;3.通过大会副秘书长名单;4.通过列席人员名单;5.通过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

三、大会正式会议阶段(一)召开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主要议程是:1.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2.致开幕词;3.本届党委负责同志作党委工作报告;4.本届纪委负责同志作纪律检查工作报告;5.作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二)各代表团(组)活动。

主要内容是讨论审议三个报告。

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是代表行使监督、决策等权利的基本途径和内容。

因此,大会一定要安排较充足的时间让代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并按照多数代表提出的建议,对三个报告进行认真修改。

大会主席团成员应参加所在代表团(组)的讨论。

(三)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各代表团(组)讨论审议三个报告一定时间后,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要议题是:1.听取各代表团(组)讨论审议报告情况的汇报,研究修改意见,责成大会工作人员进行认真修改;2.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选举可分为两种:①先进行差额预选,然后再进行等额正式选举;②直接差额选举。

3.讨论通过关于下届党委、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及情况的说明;4.提出监票人数额及要求;5.讨论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6.布置各代表团(组)继续讨论的有关内容。

(四)各代表团(组)继续讨论。

主要内容是:1.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2.讨论酝酿党委、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3.按照大会主席团提出的监票人数额,推选监票人;4.讨论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

(五)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在各代表团(组)讨论大会有关文件及酝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一定时间后,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主要议题是:1.听取各代表团(组)关于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情况的汇报,并根据多数人的意见进行修改;2.听取各代表团(组)关于讨论酝酿“两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情况汇报,并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预选候选人名单;3.听取各代表团(组)关于讨论“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情况的汇报,研究修改意见;4.确定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六)召开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作下届“两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并通过“两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名单;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4.进行大会预选;5.暂时休会,工作人员计票。

(七)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主要议题是:1.听取总监票人关于预选情况和计票结果的汇报;2.确定“两委”委员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

(八)复会,继续进行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总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预选计票结果(根据情况,也可以不报告);2.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宣布预选选举结果;3.宣布“两委”委员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4.进行大会正式选举;5.暂时休会,工作人员计票。

(九)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主要议题是:1.听取总监票人关于正式选举计票结果的汇报;2.确定大会正式选举结果;3.确定新一届党委会和纪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十)复会,继续进行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总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正式选举计票结果;2.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宣布正式选举结果;3.宣读并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4.致大会闭幕词;5.全体起立,奏《国际歌》;6.宣布大会闭幕。

四、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党代会闭幕后,应召开新一届党委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先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会,然后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会。

(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确定的一名纪委委员主持。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会议的主要程序是:1.会议主持人就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情况进行说明;2.通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3.通过选举办法;4.推选监票人;5.投票选举;6.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宣布计票结果;7.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选举结果,同时说明其结果还要经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8.通过有关决议或决定;9.新当选的纪委书记讲话。

(二)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之后,即可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新当选的纪委委员可列席)。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确定的一名党委委员主持。

会议的主要内容和程序是:1.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程序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的程序);2.报告和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3.讨论和决定党的建设的其他重大问题;4.新当选的党委书记讲话。

五、党代会和“两委”一次全会后的工作(一)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党代表大会和“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是:1.大会召开的简要情况。

即何时到何时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纪委委员名单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2.“两委”一次全会召开的简要情况。

即何时召开了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单);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单)。

(二)做好落选同志的思想工作和安置工作。

(三)做好大会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会议筹备阶段涉及的会议文书是发言稿吗

一、会议概述 会议的涵义与作用 组织会议,简称“办会”,是秘书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什么是会议?简单地说,三个人以上、聚合在一起、就某个或某些议题进行讨论或解决,就是会议。

两个人谈话或讨论叫交谈或会谈,三个人以上,没有主持人又没有中心议题的谈话叫闲聊。

另外,众多人聚合在一起,也有主持人或主办人,但不是为了讨论或解决问题,而是为了显示某种精神或力量,或是为了同一个目标而进行的有组织的活动,也被称作什么“会”。

前者如庆祝会、欢迎会、声讨会等;后者如运动会、展销会、追悼会或者宴会、舞会,等等。

这些“会”,只是聚会,“会而不议”,和我们这里讨论的“会议”在性质上和作用上是有区别的。

通常,召开会议需要一定的时间,在一定的地点,正式的会议还要冠以能反映会议内容、性质、人员、时间、地点等完整而确切的名称。

(1)会议可按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按内容、性质,分为代表大会、工作会议、学术会议、联席会议等;如按会议的形式,可分为小组会、座谈会、报告会等:按与会人员的成分,可分为党委会、董事会、记者招待会等;按照人数、规模,可分为大型会议、中型会议、小型会议;按照会议召开的规律或日期,可分为定期例会、临时性会议;此外,还有按会议的范围、地区、时间分类的。

(2)会议的作用。

无论什么会议,总要围绕中心议题进行讨论,总希望弄清什么问题,或解决什么问题,或得出什么结果。

总之,要达到预期的目标,这是就会议的整体作用而言的。

比如,通过交流,取得了新的信息;经过讨论,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形成了正确的意见;通过表决,多数或一致作出了决定或决议;通过听取别人的报告或发言,受到启发或教育,等等。

会议的作用还应该从每一个与会者所起的作用来认识。

会议与会者一般有三种人: 一种是会议的主持人或召集人,一种是参加会议的正式成员,还有一种是受邀请参加或列席的人员。

这三种人员都应起到自己应起的作用。

另外还有一种人员,既非主持人或正式与会者,又非受邀请者或列席者,但他们都参加会议。

自始至终为会议服务,对支持和保证会议取得预期效果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那就是秘书。

会议的要素 一般来说,会议有六个要素,即:与会者、主持人、议题、名称、时间、地点。

下面分别介绍之。

与会者 与会者就是参加会议的正式成员,包括主持人,也包括秘书,但不包括在会场上的其他服务人员。

人们被召集来开会,是要花费一定时间和精力的,而时间和精力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效益,就是财富,只能创造,不能浪费。

因此,从原则上讲,参加会议的人应做到:该参加的一个不少,不该参加的一个不多。

具体地说,与会者应具有必要性、重要性、合法性。

必要性。

这是指与会者必须是与会议直接有关的人员,也就是符合会议确定范围。

有权了解会情、提出意见、表示态度、作出决定的人;或是能提供信息、深化讨论、直接有助于会议达到预期效果的人。

重要性。

这里指的是与会者虽与会议没有必然的、直接的关系,但却有利于会议的进展或扩大效果的人员。

这些人员通常是临时邀请的。

合法性。

这是指有些重要的会议,与会者必须具有合法的身份和法定的资格。

如:人民代表大会的与会者必须是依法选举产生的各级人民代表;党的代表大会首先必须是党员,其次必须是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选举产生的代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与会者必须是按照公司组织法和公司章程正式确定的董事或股东,等等。

有些会议组织者不注重与会者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合法性。

而只顾壮场面、求热闹,或是利用会议向上攀、拉关系.造成开幕式、闭幕式、拍照、宴请、发纪念品、参观游览时轰轰烈烈.而正式会议时反而稀稀拉拉、冷冷清清。

结果不仅是很大的浪费。

甚而冲淡或干扰了会议的主题。

这种做法是应该反对的。

主持人 主持人是会议过程中的主持者和引导者,也往往是会议的组织者和召集者,对会议的正常开展和取得预期效果起着领导和保证作用。

会议主持人通常由有经验、有能力、懂行的人,或是有相当地位、威望的人担任。

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当然主持人,是由其职务和地位,也就是由组织的章程或法规决定的。

如:单位的工作例会由单位领导人主持,党组织的会议由党的书记主持,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

主持人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也可委托副职或其他相应的负责人主持。

另一种是临时的主持人,比如,各种代表会议,或几个单位、几个地区的联席会议,则由代表们选举或协商产生。

特别重大的会议,则需产生相应人数的主席团,由主席团成员集体或轮流主持会议。

除了小型会议之外,大中型会议的主持人主持会议时通常需要秘书长或秘书协助。

议题 议题.是会议所要讨论的题目,所要研究的课题,或是所要解决的问题。

议题必须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又必须具有明确性和可行性。

会议围绕这样的议题展开讨论、进行研究,才容易取得共识或最后表决通过。

因此每次会议的议题应该尽可能集中、单一,不宜过多,不宜太分散。

尤其是不宜把许多互不相干的问题放在同一会议上讨论,使与会者的注意力分散,不利于解决问题。

议题的产生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领导根据需要指定的;另一种是秘书调查研究、综合信息后提出。

再经领导审定的。

有些重大的代表会议,先由代表提出“提案”,由秘书或秘书处汇总。

再提交主席团或专门的“提案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才能成为列入会议议程的正式议题。

因此,议题还必须具有合法性。

名称 正式会议必须有一个恰当、确切的名称。

俗话说,名不正则言不顺。

会议的名称要求能概括并能显示会议的内容、性质、参加对象、主办单位或组织、时间、届次、地点或地区、范围、规模,等等。

会议名称必须用确切、规范的文字表达。

它既用于会前的“会议通知”,使与会者心中有数,作好准备;又用于会后的宣传,扩大会议的效果;更用于会议过程中使与会的全体成员产生凝聚力和 蓝严惑。

大中型的会议名称被制作成横幅大标语,置于会议主席台的上方或后方,作为会议的标志,简称“会标”。

会标必须用全称,不能随意省略,以免不通,产生误会。

时间 会议时间有三种含义:一是指会议召开的时间;二是指整个会议所需要的时间、天数;三是指每次会议的时间限度。

会议召开时间。

某个会议什么时间召开最合适?要考虑多种因素,首先是需要,如每周一次的工作例会,通常放在周末的下午,一周即将结束,下一周就要开始,利于承上启下。

一年一度的职工代表会议,宜于年初召开,既利于总结上年的工作、生产成果,又利于讨论、部署新一年的工作、生产计划,通过各种预算等。

有些会议如农业生产、学校教育等本身就有很强的季节性或季度性。

其次是可能,即最好是每位与会者都能参加的时间。

如日本的有些企业召开各部门干部汇报会,常定在下班前半小时,而不是安排在刚上班时。

再次是适宜,即要考虑气候、环境等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

会议需要时间,可长可短,尽量紧缩。

少则几分钟、几十分钟;多则几天、十几天。

会议组织者应尽可能准确地预计需要时间,在会议通知中写明,便于与会者有计划地安排。

会议时间限度。

每次会议时间最好不超过一小时。

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应该安排中间休息。

地点 会议地点,又称“会址”。

既是指会议召开的地区、城乡,又是指会议召开的具体会场。

为了使会议取得预期效果,选择会议的最佳会址也得考虑多种因素。

国际性或全国性会议,要考虑政治、经济、文化等大因素,一般在首都北京或其他中心城市如上海、武汉、广州、西安等地召开。

专业性会议,应选择富有专业特征的城乡地区召开,以便结合现场考察。

小型的、经常性的会议就安排在单位的会议室。

选择会址,还要考虑会场设施、交通条件、安全保卫、气候与环境条件等因素。

二、会前准备 在领导确定了会议诸要素以后,顶尖秘书就应着手做准备工作了。

会前准备很重要,不允许有丝毫的疏漏差错。

会前准备充分是会议成功的保证。

会议计划和成本预算 开会需要动用人力、物力、财力,又往往占用一些工作、生产时间。

为了使开会与日常工作、生产互相结合、促进,而不是互相冲突、抵耗,会议必须要有计划。

开会也是一种投入与产出,尽管投人往往是有形的,产出往往是无形的,但总是以最少的投人争取最大的产出。

因此,会议应该计算成本,作出预算,包括在会议计划之中。

(1)会议计划。

会议计划首先应明确会议的目的和任务,确定会议的名称、出席对象、主持人、规模、规格、召开时间、需用时间、地点、议程等,即会议六要素的具体化。

其次会议计划应明确会议应做哪些准备工作,如需用哪些文件,会场怎样布置,是否需要食宿、车辆,是否安排参观、文化娱乐等其他活动。

’ 再次决定会议的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必要时成立筹备组、临时秘书处或筹备委员会。

会议计划由秘书制订、提出。

经领导审核批准后-再由秘书或秘书处组织人员。

分头按计划执行。

机关、单位内部的小型会议也应有计划,使组织成员做到心中有数,早作安排。

部门的会议至少应提前一星期报至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安排,订出一周会议安排表,使各部门工作不致相互冲突,领导也可有选择、有计划地参加部门会议,有利于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有谁主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在北京召开。

代表总人数1226人(其中女代表147人,少数民族代表178人)。

会议选举了国家领导人,通过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会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在北京召开。

代表总人数1226人。

他们包括了当时中国所有的民主阶级和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包括了工农业劳动模范,武装部队的英雄人物,著名的文学、艺术、科学、教育工作者,工商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包括了中国各民族各阶层人民的代表,其中少数民族代表178人。

这些代表包括了戊戌变法时期、辛亥革命时期、五四运动时期、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这许多历史时期的政治的社会的活动家。

他们的年龄从18岁到90岁以上的都有,其中女代表147人。

会议内容: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致开幕词。

会议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国伟大的人民革命的根本目的,是在于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面,最后也从资本主义的束缚和小生产的限制下面,解放我国的生产力,使我国国民经济能够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而得到有计划的迅速的发展,以便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并且巩固我们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会议制定并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该宪法对中国的国家性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总目标和步骤、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制度和人民的权利和义务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令继续有效的决议》。

选举结果: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董.必武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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