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篇软件设计大赛主持稿
软件设计大赛主持稿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欢迎大家来到第七届厦门大学软件学院软件设计大赛决赛现场。
本届软件设计大赛是由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厦门大学软件学院主办,共青团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团委、厦门大学软件学社承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校竞赛活动。
下面请允许我为大家介绍莅临比赛现场的嘉宾和评委:他们是。
经过初赛的角逐,有17支队伍进入复赛评审阶段。
由多名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复赛作品进行了细致严格的评审,共评出10个项目进入决赛,它们分别是:序号 项目名称 组长 最终得分 名次6 iRoll 康斌 40.84 114 厦大不寂寞 迟浩 35.24 28 游戏人工智能 王寰 35.06 33 布知道 郭晓彬 34.1 45 荒野之声 郭晓彬 33.06 51 教师e点通 陈幼玲 33.04 610 银行内部信用等级评级系统 魏婷 32.66 79 Typocal 朱思涵 32.64 87 SecondWorld 李正强 31.94 913 知道知道(桌面工具) 迟钰雪 31.94 10下面为大家宣读决赛规则:参加决赛作品共计12件,得分由四部分构成,评委评分占80%,复赛得分和选手互评分各占10%,,如有作品评分出现相等分数,则由评委再次打分,依次排列出顺序。
按决赛作品评定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4个,所占比例按决赛作品数的10%、20%、30%、40%计算。
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 作品功能实用度;2. 技术难度;3. 创新意识;4. 是否具备详细的开发文档;5. 代码格式是否工整;6. 界面美观程度。
比赛流程:1.答辩顺序按照赛前抽签顺序决定。
2.每件作品派一名作者进行作品创新思维介绍(采用PPT或相关软件),时间为5分钟。
3.每件作品的作者(一名或多名)接受现场评委质询。
下面就正式开始比赛;首先请出1号作品(作者)(评委提问)(前一组得分)选手视频(十分钟)赛事总结 (五分钟)评委总体点评(五分钟)颁奖并宣布比赛结束(十分钟)比赛环节结束,进入颁奖环节。
XXX项目交工验收会议主持词(模板)
……项目交工验收会议主持词……年……月……日上\\\/下午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项目办《关于……建设项目交工验收的申请》,经公司研究决定,于……年……月……日主持并组织有关单位对……项目进行交工验收审查。
一、介绍参会单位及主要领导(只介绍主要人员,其他人员不做介绍)交通运输厅:……厅长\\\/处长\\\/总工程师;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消防总队:……队长;公安交通管理总队:……队长;…………省级单位参会人员;……公司:主要领导及各部门只要负责人;……交通运输局:……局长;公安交通管理总队……支队:……队长;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支队:……队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地市级单位主要参会人员;……分公司:……经理;……接养单位主要参会人员;……项目办:……主任;以及参与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代表参加此次会议。
二、项目简介(简单明了)只介绍与本项目有关的情况:项目地点、路线长度、等级、时速、路基宽度、路面等级、桥涵设计荷载等级、批复、概算、工期等三、为保证验收工作有序进行,现成立本次交工验收组:组长:(主要领导)姓名……单位……职位副组长:(参加验收的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及项目办主任其他参会人员均作为验收组成员对本项目的交工验收进行评审,如果对本次安排无其他异议,请鼓掌通过
如何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此表格不可复印,必须手填
)单位:(单位全称,与所盖公章一致)姓名:(自己的姓名,与身份证上一致)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助理工程师评审任职资格:工程师(↓填表日期注意不要和公示时间不符
)填表时间: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填表说明1、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
1~7页由被评审者填写,8~11页由人事部门填写。
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2、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最高学历”的“毕(肆,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4、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本情况(自己的姓名,与(你懂的)(你懂的)现名曾用名性别民族身份证上一致)姓名出生日期年月日(与身份证(一寸彩色照片)(如果没有写无)上一致)标准工资出生地(与户口本上一致)(随便写)(与毕业时间对应)身体状况参加工作时间健康毕(肄.结)业学校专业学制学位时间最高学历(与毕业证一致,注意划掉无关项)(学校全称)(专业全称)(上了几年)学士\\\/硕士\\\/无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助理工程师现从
招投标流程
项目程序及标段划分情况说 一、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 项标前,招标人应当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确定招标方式以及划分标段等工作。
1、确定招标方式 对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国家计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办法》的规定,国家计委确定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经批准,下列情形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2、标段的划分 招标项目是需要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
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
但是,对于大型的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将大大降低招标的竞争性,因为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太少。
这样就应当将招标项目划分成若干个标段分别进行招标。
但也不能将标段划分得太小,太小的标段将失去对实力雄厚的潜在投标人的吸引力。
如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一般可以将一个项目分解为单位工程及特殊专业工程分别招标,但不允许将单位工程肢解为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
标段的划分是招标活动中较为复杂的的一项工作,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招标项目的专业要求 如果招标项目的几部分内容专业要求接近,则该项目可以考虑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如果该项目的几部分内容专业要求相距甚远,则应当考虑划分为不同的标段分别招标。
如对于一个项目中的土建和设备安装两部分内容就应当分别招标。
2)招标项目的管理要求 有时一个项目的各部分内容相互之间干扰不大,方便招标人进行统一管理,这时就可以考虑对各部分内容分别进行招标。
反之,如果各个独立的承包商之间的协调管理是十分困难的,则应当考虑将整个项目发包给一个承包商,由该承包商进行分包后统一进行协调管理。
3)对工程投资的影响 标段划分对工程投资也有一定的影响。
这种影响由多方面的因素造成,但直接影是由管理费的变化引起的。
一个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招标,承包商需要进行分包,分包的价格在一般情况下不如直接发包的价格低;但一个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招标,有利于承包商的统一管理,人工、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等可以统一使用,又可能降低费用。
因此,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工程各项工作的衔接 在划分标段时还应当考虑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时间和空间的衔接。
应当避免产生平面或者立面的交接、工作责任的不清。
如果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的衔接、交叉和配合少,责任清楚,则可考虑分别发包;反之,则应考虑将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发包给一个承包商,因为,此时由一个承包商进行协调管理容易做好衔接工作。
二、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与发布 招标公告是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向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发出的一种广泛的通告。
招标公告的目的是使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都具有公平的投标竞争的机会。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必须通过一定的媒介进行传播。
投标邀请书是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的参加投标的邀请。
1、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 按《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同样的事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2、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 为了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自2000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对强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对招标公告发布的监督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按照相对集中、适度竞争、受众分布合理的原则,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介(以下简称指定媒介),并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进行监督。
指定媒介的名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另行公告。
2)对招标人的要求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向指定媒介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项目批准文件的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两个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相同。
3)对指定媒介的要求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一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但发布国际招标公告的除外。
指定报纸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应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指定网络。
指定报纸和网络应当在收到招标公告文本之日起七日内发布招标公告。
指定媒介应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公告的内容进行核实,经双方确调认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
指定媒介应当采取快捷的发行渠道,及时向订户或用户传递。
4)注意事项 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媒介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时予以改正、补充或调整: (1)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2)载明的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3)没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 (4)在两家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
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的内容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公告文本不一致,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及时纠正,重新发布。
三、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之前或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只有在资格预审中被认定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投标。
如果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排除那些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而降低招标人的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
资格预审的程序是: 1、发布资格预审通告 资格预审通告是指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参加资格预审的广泛邀请。
就建设项目招标而言,可以考虑由招标人在一家全国或者国际发行的报刊和国务院为此目的指定的这类刊物上发表邀请资格预审的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交货期或者交工期;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发放的办法;资格预审文件的售价;提交申请书的地点和截止时间以及评价申请书的时间表;资格预审文件送交地点、送交的份数以及使用的文字等。
2、发出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后,招标人向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放或者出售资格审查文件。
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两部分。
基本资格审查是指对申请人的合法地位和信誉等进行的审查,专业资格审查是对已经具备基本资格的申请人履行拟定招标采购项目能力的审查。
3、对潜在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评定 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潜在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的重点是专业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施工经历,包括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 (2)为承担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状况,包括管理人员和主要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3)为履行合同任务而配备的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方案等情况; (4)财务状况,包括申请人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4、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编制 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资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是由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咨询机构编制发布的。
它既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单位与将来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整个招标工作乃至承发包双方都有约束力。
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为许多不同种类,每个种类招标文件编制内容及要求不尽相同。
2、招标文件的发售与修改 1)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一般发售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招标文件的价格一般等于编制、印刷这些招标文件的成本,招标活动中的其他费用(如发布招标公告等)不应打人该成本。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
其中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收押金。
对于开标后将设计文件退还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押金。
2)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勘察现场与召开投标预备会 1、勘察现场 (1)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信息。
为便于投标人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勘察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
(2)投标人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但应给招标人留有解答时间。
(3)招标人应向投标人介绍有关现场的以下情况: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施工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施工现场气侯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现场环境,如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工程在施工现场中的位置或布置;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
2、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提出的疑问问题,招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答。
(1)收到投标人提出的疑问问题后,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收到提出的疑问问题后,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并以会议记录形式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召开投标预备会一般应注意: ①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问题。
投标预备会可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7日后28日内举行。
②投标预备会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在预备会上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作介绍或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问题,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口头提出的询问。
③在投标预备会上还应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
④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人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尽快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⑤所有参加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登记,以证明出席投标预备会。
⑥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放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希望采纳
普通话考试等级可以直接考一级甲等吗
还是必须一步一步来
一级甲等只是成绩之一,测试得分:97分-100分之间就可以得到一级甲等,成绩最好的就是一级甲等。
不需要一步一步的来。
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即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再分出甲乙两个等次;一级甲等为最高,三级乙等为最低。
普通话水平测试不是口才的评定,而是对应试人掌握和运用普通话所达到的规范程度的测查和评定,是应试人的汉语标准语测试。
应试人在运用普通话口语进行表达过程中所表现的语音、词汇、语法规范程度,是评定其所达到的水平等级的重要依据。
成绩:一 级 (标准的普通话)一级甲等(测试得分:97分-100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一级乙等(测试得分:92分-96.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偶然有字音、字调失误。
二 级 (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二级甲等(测试得分:87分-91.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少数难点音有时出现失误。
词语、语法极少有误。
二级乙等(测试得分:80分-86.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
难点音失误较多。
方言语调不明显。
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
三级(一般水平的普通话)三级甲等(测试得分:70分-79.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
方言语调较明显。
词语、语法有失误。
三级乙等(测试得分:60分-69.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失误多,方音特征突出。
方言语调明显。
词语、语法失误较多。
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
建筑工程工程师职称评审的具体流程和程序
红头文 自己看安徽省建设厅文件安人事厅文件建人[2006]38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建委、人事局:现将《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 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省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建设企业的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非国有建设企业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 对符合本标准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 对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经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国有建设企业中从事建筑学、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城镇规划、风景园林、勘察、测绘、岩土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工程造价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的科研、设计、施工(含建筑安装等)、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技术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六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第七条 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努力进取,有钻研精神,积极承担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科研等工作任务,在技术改造、引进、消化和创新中做出一定的成绩。
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八条 根据有关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第四章 学历资历条件 第九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高级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
4、获得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
(二)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3、获得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5年。
(三)助理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获得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四)技术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中专或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获得高中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第五章 能力业绩条件第十条 高级工程师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九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必须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解决本专业领域内重要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工作上取得显著技术成果。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或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
2、参与完成1项市(厅)级或2项县(区)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造价编制等,下同)、科研和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参与完成符合现行《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一级资质标准的工程1项或参与完成符合二级资质标准的工程2项。
4、主持完成1项县(区)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5、主持完成建设各行业县(区)级以上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1项,经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对提高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有显著效果,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7、有1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1 0 0万元以上利税(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三)专业理论水平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第十一条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条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条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或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
2、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市(厅)级以上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3、主持完成符合现行《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一级资质标准的工程1项或主持完成符合二级资质标准的工程2项。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市(厅)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编制,并通过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推广应用或颁布实施。
5、部级优良工程质量奖鲁班奖、黄山杯等以上质量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和省级以上科技示范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
6、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政府或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表彰。
(二)专业理论水平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期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4篇。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第十二条 工程师条件 申报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九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必须具有系统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能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业务问题,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技术经济成果。
(二)业绩条件 在业绩方面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的科研或工程项目,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
2、参与完成1项本单位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3、参与完成符合现行《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二级资质标准的工程1项或参与完成符合三级资质标准的工程2项。
4、参与完成建设各行业县(区)以上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1项,经县(区)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有1项以上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其专利得到开发实施并取得30万元以上利税。
(三)专业理论水平条件 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的专业技术论文1篇,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2篇以上。
第十三条 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条和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四等奖以上奖励(或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
2、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县(区)级以上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经同行专家和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3、主持完成符合现行《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二级资质标准的工程1项或主持完成符合三级资质标准的工程2项。
4、获市(厅)级以上优良工程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示范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
5、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政府或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二)专业理论水平条件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3篇以上。
第十四条 助理工程师条件 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九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能力业绩条件 基本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解决本单位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能较好地履行本岗位职责,独立完成一定的业务技术工作。
(二)专业理论水平条件 撰写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报告1篇以上。
第十五条 助理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条和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市级科学技术以上奖励(或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1项。
2、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3、获县级以上优良工程奖的重要贡献者。
4、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政府或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二)专业理论水平条件 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1篇,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2篇以上。
第十六条 技术员条件 申报技术员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九条规定外,还必须具有能完成本岗位一般技术业务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掌握基本的专业技术知识。
能较好地履行本岗位职责,能在他人的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一定的业务技术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申报人的工作业绩和发表论文著作(或撰写技术报告)时间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开始计算。
判定是否具备条件的依据是个人提供的各类有效材料(原件或经与原件对比验印认可的复印件、复制件等)。
第十八条 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有关规定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一)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1年,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二)助理工程师: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1年见习期满;或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三)技术员:获得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后,1年见习期满。
第十九条 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能力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申报人员工作业绩从取得现任职资格后开始计算。
判定是否具备条件的依据是个人提供的各类有效材料原件。
第二十条 从行政机关辞职到非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凡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不受是否具有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任职年限的限制,比照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直接申报。
第二十一条 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得申报;任期考核不合格不能申报;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除取消申报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外,在以后的2年内不得申报。
第二十二条 本标准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所称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
取得非本专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有3个月以上的大、中专学校专业进修经历,并获得相应的结业证书。
(二)所称的“主持完成”是指: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包括施工项目中负责技术、质量、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完成”是指:该项目成果鉴定书(主管部门鉴定认可)注明的前5名。
(三)所称的“科学技术奖是指: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相当奖励”是指与城乡规划、。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等有关的市级以上政府或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综合奖项(包括优秀设计奖、工程质量奖等)。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奖。
(四)所称的“市”是指:设区的省辖市。
第二十三条 本标准条件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标准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与本标准条件不一致的按本标准条件执行。
主题词:城乡建设 职称 资格标准 非国有 通知安徽省建设厅办公室 2 0 06年1 2月1日印发印数:1 00份 文印:占志梅 校对:张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