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高姓联谊研究会参加会议发言稿
下书包,懒散地倒入沙发里。
感觉与往常不一般啊。
一股暗香在鼻尖浮动,甜甜的,淡淡的,从我颓败的心灵庭院轻轻拂过。
是花开!是花香!寻着幽香,我飞奔到阳台,呀!是我种的玉簪花开了,那么绚丽、娇美。
馥郁的香气扑鼻而来,沁人心脾。
幕帘下,玉簪花从容地绽放着。
纯白的花瓣中隐露着微微的紫色,质朴无化,淡雅清丽。
每片小花瓣玲珑别透,或微倾,或半立,或娇羞掩面,或随风微颤。
恬淡安然,简约灵动。
一朵朵,亭亭地站在花盆中,宛若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女,楚楚动人。
一阵晚风拂来,花儿翩然起舞,似在招呼着我,又似在冲我莞尔微笑。
春秋官职表有谁知道啊
春秋时各国职官大致有三个系统:治事类职官;事务类职官和地方政权职官。
1.治事类职官 治事类职官即行政官,主要有四个部门:司徒、司马、司空和司寇。
司徒、司马、司空在西周金文中称为“三司”,地位不甚显耀,到春秋时“三司”的地位突出,司寇地位也重要起来,这是与西周时王宫大臣及臣仆式的官吏,向治事职官转变,即职官成为国家官吏而不是王的仆从。
司徒的官是治理民事的。
“司”是掌管,“徒”指徒役,即民众服劳役及军役,百姓的户口簿等由司徒掌管。
在郑成公元年(公元前 548年),郑国打败陈国时,“司徒致民”。
“致民”即致送户口簿,是司徒主民政。
“司徒”一职当是行政首脑,《周礼》中司徒下辖的官 78 人。
这 78 人中,除大小司徒为首长外,所辖官的性质有两大类:一是各级行政长官,二是各种经济部门长官①。
鲁国的司徒一官长期由季孙氏担任,而季孙氏又是三卿中的总领全国大政。
可见司徒一职的重要。
司马是掌军事的职官。
古代重车战,兵车用马牵引,所以掌军队的职官称为“司马”。
军赋的征收由司马负责,所以司马还兼掌土地,以保证军赋的供给。
如楚康王十二年(公元前 548 年)楚国的■掩为司马,令尹子木(屈建)让他整顿军赋,清点甲兵,■掩于是“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辨京陵,表淳卤,数疆潦,规偃猪,町原防,牧隰皋,井衍沃。
”清查全国土地,然后实行“量入修赋”,根据收入定出缴纳军赋的数额。
楚国这一重大赋税制度的改革,是由司马进行的。
《周礼》书中大司马下也讲到“令赋,以地与民制之”的内容,与《左传》载楚国司马■掩“书土田”之举相吻合。
司空是掌管工程建筑和百工的。
西周金文中称“司空”为“司工”。
宋国改“司空”为“司城”,虽是为避宋武公的名讳而改。
但改司空为司城,也反映司空与土木工程的关系。
晋国士■担任献公时的司空,主持修建国都绛城和重耳的蒲城、夷吾的屈城。
在修筑屈城时,筑城者在墙中参杂进柴草,以偷工减料,夷吾(后为晋惠公)不满,状告到献公处,献公责备士■。
士■辩解说,公子城若太坚固,一旦发生变故就难于铲除。
士■对献公的责备不满,但他已看出重耳、夷吾的势力强大,将威胁到国君,于是作一诗道:“狐裘尨茸,一国三公,吾谁适从。
”①《周礼》一书中“司空”一官亡佚,汉人用《考工记》一书补上代替。
汉郑玄注说:“司空掌营城郭,建都邑,立社稷宗庙,造宫室,车服,器械,监百工者。
”又说:“百工,司空事官之属。
” ① 《周礼》一书时代虽有争论,但其内容应是先秦制度的汇集。
①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僖公五年。
司寇是掌理刑罚狱讼案及纠察之责的。
孔子在鲁国曾担任过司寇。
莒太子仆杀父窃国宝来献给鲁宣公,宣公要马上赏给他土地,季孙却要司寇立即将他驱逐出境①。
因司寇管社会治安,不容杀父窃宝之人于国,故由它执行。
司寇一名在当时还有不同的名称,晋国称为士、理、大士,周王室称为尉氏,楚国称为司败等。
司徒、司马、司空、司寇是中央的四大部门,在这四部门职官之上,有一人总领全国大政,当时有的国家称相,有的称执政,有的称当国,名称不同,实质一样。
楚国称令尹,宋国多是右师充任此职,但也有他官,如司城担此任者。
晋国由中军元帅任此职。
东周王室初由卿士担任,后由太宰居此位。
但是太宰这一职在西周地位很高,是王室总管,也是国事的总管。
到春秋后期,各国太宰职权下降,有的仅为名誉职而无多大实权。
它的地位不仅比相位低,甚至在“四司”之下。
太宰地位的下降,反映了政事职官地位的上升和家臣仆役性职官地位的下降,是国家体制走向成熟的一种进步。
晋国和楚国职官在此时显得特殊。
楚国职官的特殊处是名称上的差异,明显的特点是多以“尹”名官,这与商代的官名相近,而职官体制却与中原他国大致相同。
晋国职官名称上不如楚国那样突出不同,但职官体制却很不一致。
晋国在晋文公时建立三军,以上、中、下为名。
各军有将、佐各 1人,中军将称为“元帅”,其余上下二军称“将”和“佐”。
中军元帅地位最高,统率三军。
三军将佐都是卿担任,所以晋文公时就有 6 卿,晋国曾一度扩大到 6 个军,有 12 位卿,大大超过礼制的规定。
三军将佐的地位依次是中军元帅、中军佐、上军将、上军佐、下军将、下军佐。
中军元帅战时统率三军,为最高军事首脑,平时则治民,总领全国大政,是最高的行政首脑。
这是一种军国主义式的官制体制。
在各军中设有军大夫、军尉、军司马、军司空、舆尉、侯庵等官,分别掌管军政、军纪、后勤、侦察等事,爵为大夫。
司马、司空的地位比他国低。
2.事务性职官 事务性职官,实指宫廷官吏,专为国君私人服役。
太师、太傅、太保本是教育太子的老师和照顾生活的师傅、保,太子即位后它们就被尊为太师、太傅、太保。
这三“太”在西周时被称为“三公”,执掌国政,像周初,周公、太公就处在师保的地位。
春秋时太保一职已不见,太师、太傅多属美称,像晋国阳处父和士会都曾授太傅衔,阳处父位在中军元帅赵盾下,士会则全是美称性质。
楚穆王的太师潘崇,因拥立穆王有功,穆王另授他“掌环列之尹”①,职责是警卫王宫,太师却没有什么职权。
宗伯是主管王或国君宗族事务的。
西周时天子地位尊贵,所谓“宗之君之”,天子既是宗族长,又是人君,故宗伯地位重要。
春秋时只鲁国还有宗伯职官名,其他国家则称“宗人”,职权是主管祭祀,向神祷告,所以又称为“祝宗”,地位不高。
① 《左传》文公十八年。
① 《左传》文公元年。
掌占卜的称为卜,如鲁国有“卜楚丘”、“卜■”,秦国有“卜徒父”,梁国有“卜招父”,晋国有“卜偃”等②。
“卜”是职名,即掌占卜和卜筮事务。
一般称为“卜人”,楚国则称为“卜尹”。
观从在楚平王夺取王位时,功劳卓著。
楚平王上台后对他说:“唯尔所欲”。
观从说:“臣之先佐开卜”,平王“乃使为卜尹”①,即是掌占卜的卜师,爵为大夫。
占卜系统的职事之人当不少,如有整治龟壳备用的,有在龟骨上钻凿孔隙的,有在上面刻字的,占卜时有记录的,如“开卜”、“卜史”之类,皆属卜师下从役人员。
史官是在国君的身边,记录国君言行,《礼记?玉藻》称“天子玄端而居,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
”《汉书?艺文志》“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
左右史的分工与《玉藻》相反。
古时国君言行有专门史官记载,这是我国的传统。
我国古代史料丰富,是中华民族具有强大凝聚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君举必书”的制度②,对国君行为也起一定的监督作用。
如周定王十八年(公元前 589年),周定王接待晋国使臣巩朔,为了讨好大国使者,定王破格招待他。
事后定王派人对史官说,此举不合礼制,不要记录下来③。
我国古代史官具有追求真实的优良史德,如晋国赵穿杀了国君灵公,当时为中军元帅执晋国政的赵盾,听到赵穿发难就往国外逃,还没有走出国境,晋灵公就被杀死,赵盾于是回到国都。
这件事,晋国史官却记下“赵盾弑其君”。
赵盾说:“你记得不对。
”史官说:你是正卿,逃亡没有出国境,回来后又不讨伐杀死国君的凶手,杀死国君的罪责不是你是谁呢
孔子读到这一段史实后说:董狐,是从前的优良史官,记事不隐瞒实情④。
董狐就是记下此事的晋国大史。
董狐不畏权势,记下历史真实,所以后世称为“董狐直笔”。
为记下真实史事,有时史官要遭杀身之祸。
齐国的权臣崔杼杀死齐庄公,齐国的大史记载道:“崔杼弑其君。
”崔杼害怕留下杀君的恶名,就将大史杀死。
大史的两个弟弟接替哥哥的职事,同样记下“崔杼弑其君”的事实,崔杼又把两个弟弟先后杀掉。
大史的第三个弟弟接替前三位兄长的职事,同样一字不改地记下“崔杼弑其君”的字样。
崔杼只得让他写下,没有再杀。
南史氏听说大史氏兄弟全被杀死,就在竹简上写下“崔杼弑其君”的事实,拿着竹简前往大史官署。
走到半道听说已记下来了,才返回①。
我国史官这种不阿世,不畏强权,敢于秉笔直书的优良传统,往往使一些昏君和权臣畏惧。
他们害怕恶名遗留后世,被后人千古责骂,对其行为有所收敛。
② 分别见《左传》闵公二年,文公十七年,僖公十五年,僖公十七年,僖公二十五年。
① 《左传》昭公十三年。
② 《左传》庄公二十三年。
③ 《左传》成公二年。
④ 《左传》宣公二年。
①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新序?节士篇》。
史官在西周时有大史和内史之分,唐孔颖达说,大史为左史,内史为右史。
《左传》一书中记载有“大史”,“内史”只见于周王室,“左史”见于楚国。
楚国有左史倚相,楚灵王称赞他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等古书②。
我国著名哲学家老子,是东周王室的柱下守藏史,也是一种史官。
可见史官不仅具有优秀的品德,还有很深的文化造诣,方能成为好的史官。
乐官也是国君宫中的一种职官。
乐官称为师、大师或舞师,晋国著名的乐官师旷,是一位盲人。
楚国称从事宫中演奏的乐人为“泠人”,乐工主管官称为“乐尹”③。
乐器有钟、磐、琴、竽、笛等,以钟、磬为贵。
钟为青铜作,磬为玉石作成,故称为“金石之声。
我国从商周以来,音乐水平就不低,春秋时到达一高峰。
大凡祭祀、朝会、宴飨时都要有音乐相伴以助兴。
此制大致在商代就已兴起实行,甲骨文中就有关于祭祀用乐的卜辞。
收入《诗经》中的 300 篇诗,原本都有乐谱可供演唱,相当于今日歌曲的“词”部分,曲谱早已失传,只留下歌词。
在何种场合,演奏何种歌曲,要相协调,所谓“必称《诗》以谕其志”者①。
因此演唱什么歌曲,由主人或客人点,犹如今日的“点歌”。
如我们在前章“动荡不安的卫国”一小节中已指出过,卫国孙林父与卫献公发生矛盾,孙林父害怕献公惩罚他,就回到封邑戚,派他的儿子孙蒯入朝听政。
卫献公设宴款待孙蒯,在宴席上,献公特别点了一首《巧言》的最后一章歌曲,让乐师演奏。
以暗示孙蒯的父亲居于戚要作乱。
《巧言》一诗,是《诗经?小雅?小旻之什》中的一篇,今犹存。
替国君掌管财物的有廪人、府人。
鲁昭公流亡在外,临死时向跟随他的人赏赐衣帛玉饰等宝物。
待昭公死后,受赏者都把所得的物品退给“府人”②,是府人掌玩好细软等物,在国君身边。
宫的守卫者称为司铎。
铎是一种铃,手执敲击以守夜。
国君的后宫由司宫主管,名称各国有异,或称巷伯、寺人、竖等,多由阉人充任,后世称为“太监”的。
古时有“刖者使守门,宫者使守内”的制度,“宫”就是宫刑,男子去势刑,汉代称为“腐刑”。
宫中总管称为仆大夫。
晋国韩厥在景公时统帅新中军,位列第七,而兼为仆大夫。
在讨论迁都的朝会上,因不能决断,景公退朝后回到起居的路寝,“献子从”③,韩厥跟随景公进入内寝。
顾炎武说:“仆大夫者,君之亲臣,故独令之从公而入寝庭。
”杨伯峻以为“亲臣”不确,朝会时,群臣退后,仆大夫要引导国君退朝,这是此官的职责,不是亲不亲的问题①。
杨伯峻说当为合理。
② 《左传》昭公十二年。
③ 《左传》成公九年,定公五年。
① 《汉书》卷三十《艺文志》。
② 《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③ 《左传》成公六年。
①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 1981 年版,第 826 页。
3.地方政权职官 春秋时期国家体制仍然是国野制。
国是指国都,野是指农村,犹如今日的城乡之别,只是乡中居民的社会地位不似今日都是国家的公民,野人地位比国人低。
因为春秋时期军队的成员来自国人,故国中的居民都按什伍的军事编制起来,层级建制,一直到乡。
记载翔实的是管仲在齐国的“参国五鄙”制,从此制可以了解当时各国地方级政权的组织情况和职官的设置。
管仲将国分为 21 乡,每乡 2000 家,设乡长治理。
乡下是连,每连 200 家,设连长治理。
连下是里,每里 50 家,设里有司治理。
里下是轨,每轨 5 家,设轨长。
野中即农村中的建置和设官情况是:全国分为五属,设属正,爵为大夫,每属 9 万家。
属下是县,每县 9000 家,设县帅。
县以下设乡,每乡 3000 家,设乡帅。
乡以下设卒,每卒 300 家,设卒帅。
卒以下是邑,每邑 30 家,设邑有司。
管子说,他是“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②,不是创新,即这样的建置是沿西周时旧制,管子只是把它加以重新整顿,使它健全起来。
春秋时期各国大致还是继续这一行政组织。
春秋时期由于贵族的势力恶性膨胀,在野中的不少地方成为贵族的采邑。
像鲁国的费邑就成为三桓之一季孙氏的封地。
晋国的大贵族往往拥有几个县的地盘,每个县能出 100 辆兵车。
贵族的封地内有类似于国都的城,称为“都”。
所以国君对野中控制的地区在逐渐减少,相应的是中央政权的实力随着贵族封地的扩大而削弱。
于是各国在进入春秋中期以后,一种新型的地方组织“县”就产生了。
这种县最初设在一国的边境地区,多是在灭亡小国或从别国夺来的土地上设置。
这是它与过去设在野中以 9000 家为一县的旧县区别之一。
同旧制县的另一个区别是,县的长官由中央政府直接派遣,县的事务直接由中央管理。
春秋后期,县也开始设在一国的内地,如晋国灭祁氏、羊舌氏后,以其封地设 10 县,由中央选派县的长官①。
县的职官除主一县事务的县大夫外,以下有县师、司马、司寇等,以掌管一县的教育、民政、军事、治安。
战国时期大量盛行的郡,在春秋时也已出现。
鲁哀公二年(公元前493 年)晋赵鞅在铁之战前宣布赏格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是此时的县大于郡。
这与战国时县在郡下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