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可否亨受高级经济师工资待遇
不能高级经济师的待遇是事业单位套改的公务员自成一派的工资制度你既然是公务员了,就不能享受这个高级经济师的待遇了
请问助理政工师是企业自己评定的吗
一般是什么时候评定呀
皖宣字〔2011〕2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各市党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各省属企业:现将新修订的《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7月4日主题词:职称 思想政治工作 评定 规定 通知抄送:省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1年7月4日印发 (共印300份)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评定政工专业职务,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广大政工人员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
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稳定政工人员队伍,调动广大政工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和改进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使我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新阶段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工专业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中办发〔1990〕8号)和全国企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企事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经常化以来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定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严格、认真、审慎地进行。
具体工作由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政工系列职称的评定工作。
第三条 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
特殊情况按管理权限报经同意后可推迟评审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评审。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省申报的各级政工人员。
按照本规定通过相应级别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政工专业任职资格人员,由相应的政工职评主管部门行文通知呈报单位,进行资格公布。
第五条 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取得各相应级别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管理,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切实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培训合格者由相应的政工职评办公室核准颁发统一印制的任职资格证书。
第二章 范围和对象第六条 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人员均可参评。
具体包括:(一)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以及在党办、纪检、组织、宣传、研究、统战、工会、共青团等部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在精神文明、宣传教育、行政监察、武装保卫、计划生育、人民调解、信访、老干部、人事等岗位上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四)转岗到政工岗位的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可参加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定。
对已取得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经组织考核,符合相应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可评定与原专业技术资格同级别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二)因各种原因,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立案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2年的;以及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申报当年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个别因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的除外)。
(四)年度(任期)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下的人员(对于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顺延至下年度考核合格后申报)。
第三章 标准条件第八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名称和级别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
其中高级政工师为副高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为中级专业职务,助理政工师、政工员为初级专业职务。
第九条 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事业,掌握一定的马克思基本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思想品德优良,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
第十条 政工员应具备的条件:(一)比较熟悉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做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
(三)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
第十一条 助理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一)熟悉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自觉地在本职岗位中加以运用和贯彻。
(二)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史等知识及中国国情,具备从事本职工作的理论水平、实际能力和经验。
(三)联系群众,能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四)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员职务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
第十二条 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一)熟悉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二)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具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三)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开展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述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在市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或出版1部专著。
(四)大学专科、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4年;获得双学位或在职研究生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3年;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可直接确认为政工师任职资格。
第十三条 高级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一)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 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经验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等知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三) 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重要报告、文章。
取得中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以来,在报刊上公开发表过不少于3篇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论文(其中应有2篇在省部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出版专著1部(合著2部)。
(四)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5年;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2年。
第十四条 政工人员评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实行逐级晋升的办法,一般不得提前申报晋升或越级申报晋升。
对于个别任职期间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以及外语水平的限制,破格评定政工师或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
具体破格条件:(一) 破格评定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除了要符合高级政工师任职条件(一)、(二)、(三)条款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党组织正、副书记。
2、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3、获得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4、获得全国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单项奖。
(二) 破格评定政工师任职资格,除了要符合政工师任职条件(一)、(二)、(三)条款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党组织正副书记。
2、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3、获得全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4、获得省部级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单项奖。
5、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
第十五条 对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实行考核定职。
即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按拟确定的专业职务级别,报经相应的政工职评工作部门审查合格后,可直接确认其相应的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不再进行评审。
(一)大学专科毕业后,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可确认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1年期满,可确认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
(三)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可确认政工师任职资格。
(四)获得博士学位后,可确认政工师任职资格。
第四章 评委会组织管理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应由政治理论和专业水平较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专家和思想政治工作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会实行分级管理。
高、中、初三级评审委员会,分别由省、市、县(市、区)政工职评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和管理。
各级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
第十八条 省直厅局、省属大型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报经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组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市直委局、市属大型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市政工职评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组建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第十九条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11至13人组成,委员应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主要负责对全省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资格评审。
第二十条 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9至11人组成,委员须具有政工师以上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其中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的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主要负责对本地区或本系统申报评定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资格评审以及对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审核推荐。
第二十一条 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7至9人组成,委员须具有政工师以上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主要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政工员及助理政工师任职人员的资格评审和对申报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审核推荐。
第二十二条 不具备成立中、初级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单位,其申报评审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就近委托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进行评审,也可委托高一级评审委员会进行代评。
第二十三条 组建评委会时,原则上还应设立评委库,人数为评委会规定人数的2至3倍。
不具备相应专业职务资格的以及不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领导,一般不列入评委库成员人选。
第二十四条 评委库成员人选由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负责征求推荐和遴选(有关单位在本系统内推荐后,报同级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审定),并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评委库成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一般为3年,每届作适当调整,每次调整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对于调离本专业岗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第二十六条 设立评委库的,在评审会议召开前,由相应政工职评部门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委会。
评委会评审实行封闭式管理,评委会组成人员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保密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并严格遵守评审纪律。
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上级政工职评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评审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将视情停止评委会工作,取消相关评委资格,并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或收回评审权。
第五章 申报和评审第二十七条 申报评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本专业级别规定的申报条件,由个人提交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评审表格和提供相关材料(具体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见省政工职评办印发的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第二十八条 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确认(需加盖公章)、组织群众评议、考核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提交相应的政工职评部门。
第二十九条 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
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可通知呈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办。
凡有下列情形的,可不予受理:(一)未按本规定出具委托评审函的;(二)非政工专业评委会评审范围的;(三)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要求的;(四)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的;(五)其他不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
第三十条 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对申报人员应严格执行政策标准,严格控制参评范围,不准降低政治标准,不准放宽评审条件。
对虚报资历、假冒岗位、伪造学历、剽窃成果等不正当做法,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或任职资格),且3年内不予受理申报评定政工专业职务。
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报送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级评委会应根据同级政工职评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第三十二条 召开评委会,出席委员不得少于规定的人数。
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并在正式开会前,先组织出席评委学习有关评审政策、程序、纪律等。
评审时,由政工职评部门报告有关评审材料的审查情况,各位评委在听取汇报、审阅评审材料、充分讨论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最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评委会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方为通过。
会议结束后,评审结果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当场公布。
评审通过的人员,其资格取得时间,即从评委会通过之日算起。
第三十三条 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各级政工职评工作部门,要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积极向广大政工干部和职工群众宣传有关政策,把申报和评审的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政策标准公开、申报人员及其条件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增强职评工作的透明度。
第六章 工作机构第三十四条 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主要职责是:制定全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管理、培训等方面的有关文件,解释有关政策;负责对全省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高级政工师申报材料的审核;负责高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向获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人员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和组织岗前培训;负责对全省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五条 市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干部科,省直厅局和省属大型企业设在党委宣传(政工、人事)部门。
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和省里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申报材料的审核;负责中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向获得中、初级政工专业职务资格的人员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和组织岗前培训;负责对本级以下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六条 县(市、区)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市、区)委宣传部或市主管局的党委宣传(政工、人事)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地、本部门的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初级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审;负责对申报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申报材料的初审;负责初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主管部门的各项指示精神。
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岗位设置。
各单位应在“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岗位。
事业单位设岗还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报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进行。
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一般不设高级专业职务,个别需要评聘高级专业职务的,应报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第三十八条 聘任。
实行聘任制单位取得任职资格的政工专业人员,其专业职务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设岗方案限额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自主聘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业职务由上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决定聘任,聘期一般为1至3年。
各单位应与受聘的各级政工专业人员签订聘约,明确其工作范围、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要求,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和聘期。
受聘后的待遇,按照中办发〔1990〕8号及皖发〔2000〕7号文件规定的“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的精神办理。
第三十九条 由党政机关成建制划转为企、事业单位或从党政机关分流、军官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政工岗位的人员,在符合申报相应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比照同等同类人员,三年内可直接申报(初评)相应级别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且职称外语可免试。
第四十条 政工专业年限、任职年限计算办法。
(一)政工人员的专业年限可按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总年限累积计算至评审当年年底,满12个月为1年。
具体规定是:1、转入政工岗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其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政工专业年限。
2、由党政机关成建制划转为企、事业单位或从党政机关分流、军官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政工岗位的人员,其原在科级、部队连职以上岗位的履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政工专业年限。
3、曾担任过乡镇党委委员、妇联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正副书记等职务的,可作为政工专业年限累加计算。
(二)政工专业人员的任职年限从受聘专业职务之月起计至申报晋升的当年年底,满12月为1年。
具体规定是:对于转岗前后均评聘了专业职务的人员,申报晋升时,其原专业职务履职年限可与政工专业职务履职年限合并计算。
第四十一条 关于职称外语考试问题,要按照《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办发[2007]40号)要求执行。
第四十二条 关于论文、著作问题,须在含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刊上发表(申报高级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申报中级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出版有标准书号(ISBN)的专著(合著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000字)。
不含副刊、增刊、论文集等。
作者要求为本人独著或第一作者。
申报提供的论文不得在同一年度集中发表。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它未尽事宜,仍按过去有关规定执行,若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教师任职以来从事教育管理情况
职称之于教师正于职位之于公务员的意义一样,在典型事业单位部门,职称是教师多种身份地位的具体附着物。
而对高职教师职业的判断,常常是出于与本科教师的比较而得出的。
已有研究多基于个案研究,认为实践层面高职与本科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差异较小,前者在很大层面上“套用”后者的标准。
这些结论代表当前对高职评价现状的总体印象,但将其推广至高职院校群体需持谨慎态度。
这是因为实践层面在国家尚未出台专门的高职教师任职条件的情况下,高职教育系统间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各异,具体到院校层面操作性方案差异明显。
因而,高职教育系统层面的职称评价标准的比较更具有实际意义和可比性。
“高等教育的工作都按学科和院校组成两个基本的纵横交叉的模式。
”这些模式便构成了不同的院校集合,即高等教育系统。
一般而言,个体院校层面和高等教育系统层面是高等教育研究的两个基本立场,基于这两个层面对高等教育组织所进行的结构功能研究方法、假设、结论均不尽相同。
高等教育系统可大可小,本研究仅限于省级高职教育系统管理层面,试图对全国29个(黑龙江、四川、西藏等地政策文件缺失,香港、澳门和台湾未统计)高职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进行比较研究,以期发现其中影响教师质量和标准的关键因素。
各地区职称文件主要源于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与保障部门、典型高职院校人事部门网站最近的职称评价方案,作者对此结合本科院校相应指标进行深度阅读、比较解析。
以下分别从高职教师职业性质,评价指标中对教学与科研的侧重,理论与实践的偏倚,评价制度的差异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 高职与本科的共性及个性高职与本科院校均属于普通高等学校范畴,两类院校教师具有一些共同的职务要求。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原则上也适用于其他类型的高等学校。
教育部在统计普通高等学校时,高职与普通本科并未被分为不同类型,而是与成人高等学校有所区别。
高职与普通本科教师均应承担的职责包括:课程教学、实践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教学与科学研究、学生辅导和青年教师指导等。
同时,教师都应具有职业道德、政治思想素质、学历资历基本条件,以及教学、研究、科学技术工作等方面业绩条件。
从各系统实际情况来看,这些条件均在各类教师职称标准中得以强调。
高职教育是横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一种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是职业教育的一个较高层次。
《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2011年)依据定向性把教育课程分为普通课程和职业教育课程;依据教育课程获取资格证书的差异,高等教育又分为普通(学术)和职业(专业)两类。
职业(专业)导向是高职区别于普通本科的根本特征,高职教育应该更重视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包括实践动手能力、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教师职称标准理应向这些方向倾斜。
如宁夏提出,“高职学院以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为主,重点评价教师在产学研实践工作中的业绩”;广西高职讲师条件中规定,要“具有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并将先进技术用于专业教育和生产实践,取得一定的成果”,“能组织专业课程的教学,在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教学效果良好”。
总体上,这些标准中体现的高职个性特征涉及产学研合作、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指导学生参与竞赛,以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等指标。
相比本科院校,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存在如下问题。
其一,评价体系更新滞后。
16个地区职称评审条件的版本于2010年有所更新,自2009年以来未有更新的仍有13个地区,其中甘肃、辽宁、广西和吉林等中西部地区最新职称文件出台于1999—2004年间,这显然不适应当前高职教育发展的需求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
2010年全国共有专任教师40万人,比2005年增长了51%,近40%的专业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
2000—2013年间,普通专科教师数由17.50万人增加到6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由8.66万人增长到43.66万人,校均规模则由2 282人增加到5 876人,生师比则由17.65下降至17.11根据教育部网站规划司历年统计数据整理。
。
高职系统的快速发展对教师的任职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
其二,高职特色不明显,指标可替代性强。
福建、湖南、浙江、上海、四川、吉林、北京等7地已将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院校,共有15个地区制订了专门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甘肃、贵州、海南、河北、吉林、青海、云南等7地未出台相关政策。
部分地区如安徽、江苏、山西、新疆等对专业实践经历、实践教学能力等有强制性规定,但这些条件在其他地区往往是作为可选项出现,可以被论文、项目、奖励等条件所替代。
其三,本科评审条件的简化倾向明显。
在有专门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的地区,任职条件明显比本科有所降低,特别是在学历资历条件方面;9个地区将高职与成人院校、普通专科等类型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并列,整体评审条件也有所放松。
与本科相比,教学论文、获奖、教学科研项目等方面的数量和级别的要求明显有所降低,同职级讲师、教授的评审条件比较接近。
二、 教学与科研的侧重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教学与科研本是一家,职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均无例外,高职院校需要科研正如本科院校少不了教学一样,科研、教学的差异在于类型不同而非层次的高低。
教学与科研理应是高职教师的天职,教师教学偏向技术技能、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自身也应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资历;科研方面应从事更多的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这样与本科院校教师所擅长的基础研究、理论研究区别开来。
实际层面,教学与科研从高职与本科院校比较、在高职系统内部看来都与此形成极大的反差,职业教育与学术教育的划分是教学与科研分层而非分类的结果,高等教育层次越低职业性越强,学术性越弱化。
总体上看,较之本科,高职教师职称条件重教学、轻科研,教学工作量要求更高,而科研成果数量和等级要求低。
如陕西明确指出:“对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应以教学业绩为主,重点考察其教学方面的突出成绩,鼓励广大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该省高职副教授须承担2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240学时教学工作量;而本科副教授任课数1门,教学工作量科研型为80学时、教学型为200学时。
同时,同等条件下高职副教授论文发表数量要少1篇,对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级刊物的发表数量相应有所减少,对于科研项目的级别、横向项目经费或者技术推广收益的要求普遍降低。
教学科研任职条件要求体现如下几个趋向。
其一,教学的中心地位明确。
除思想政治素质、计算机与外语、继续教育、学历和资历等条件外,教育教学工作要求也是职称评审的必选项,所有地区都规定各职级教师均应承担12门课程的教学任务要求,教学评价合格也是各类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职级越高,该项要求越严格。
如安徽、甘肃、广东等11地均要求教师讲师、副教授任职以来教学评价合格且优秀次数至少2次,才有资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黑龙江本科院校实施教师分类评审,高职院校教师与本科教学为主型教师条件类似。
其二,教学科研评价标准差异较大。
各地教学工作量要求不一,讲师、副教授、教授分别在120~300课时、120~320课时、100~320课时左右。
教学和科研业绩是可替换项,各地区对于排名、级别、数量等要求差异更大。
如教材著作要求方面,讲师、副教授、教授分别要求1万~6万字、4万~12万字、4万~20万字左右;再如论文方面,各职级均有数量的要求,16个地区副教授、教授层次要求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河南要求最高,教授层面要求至少发表CSSCI、SCI等5篇或论文8篇且核心期刊论文6篇。
其三,科研的业绩显示度更高,重科学研究、轻教学研究。
高职教师的科研要求并未弱化,职级越高,该项权重越大,而教学工作量并未加码,重教学工作的结果、奖励、项目,“教师教学考核‘科研化’的倾向较为严重”。
特别是在破格条件中,科研业绩仍是关键考核条件。
如湖北教授破格的条件中除项目、著作教材、奖励、科研经费等条件外,核心期刊论文发文情况是必要的附加条件。
与纯科学研究相比,教学研究的地位并不高。
安徽、河南、新疆等地规定要求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而其他地区多只要求与本专业相关论文即可;教授层面仅安徽、黑龙江、湖北、内蒙古、重庆、山西、宁夏、江苏、河南等地提出教研项目方面的要求。
三、 理论与实践的偏倚鲜明的职业性、技能性导向决定了高职教育应更加重视实践,突出实践教学和学生知识应用能力的培养,因而将人才培养定位于高层次技能型人才是当前众多高职院校的共识。
教师队伍薄弱一直是困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瓶颈,目前我国职业师范大学数量少、规模小、办学层次低。
与普通本科一样,部委属高校毕业研究生是高职教师队伍的主体,他们缺乏必要的教师职业训练,社会实践、专业经历相当匮乏,加强职后的专业实践训练、强化实践教学是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议题。
职称评审制度对此应发挥重要的政策导向作用,突出专业实践能力的评价制度,获得高职系统层面的一致认同。
如辽宁提到,对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师“学术水平”的要求,不应局限于理论研究,其中应包括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水平。
广西对各级教师职责的实践能力有着特殊要求,如要求教授“应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根据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拓新的技术研究领域,并取得显著成果”。
总体上看,多数地区教师实践任职条件涉及产学研合作、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参与专业竞赛或指导学生参与竞赛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发展规划的制定等。
具体到指标层面,理论与实践的评价体现出如下特点。
其一,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得到强调,但实践教学能力的评判标准并不明确。
专业实践能力是一个能力集合,它包括实践教学能力、科技开发能力、联系行业能力、专业建设能力、自身发展与反思能力、道德情感等。
高职院校评审条件单列地区就此均对各职级教师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安徽、江苏、山东、山西、新疆等地更是将专业实践列入基本条件中的必要考核模块。
一些地区提到职业技术教育和生产实践、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要求,但缺乏具体指标,系统间在行业资格、实践经验、技术开发与实践教学等方面评审要求各异。
其二,实践经验要求淡化。
“双师型”教师可谓高职教师的代名词,其素质要求“侧重于教学与实践的整合”,是指既具有教师资格,又具有技术职称(或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或丰富实践经历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
除湖南、黑龙江、宁夏、山西、重庆等地外鲜有地区提及“双师”的对应要求,湖南、黑龙江等7地规定各类技术职称的必要性,而对于专任教师一线生产实践的最低要求普遍在4~6个月左右,达到1~2年的只有山东,一些地区社会实践经验甚至可以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社团活动指导的经历替代。
其三,重视实践教学的绩效评价,实践教学培训、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偏低。
许多地区将教师专业技能竞赛或评比中获奖、组织学生竞赛获奖、主持参与横向课题、获得发明专利及其应用效果等作为评价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指标,这种做法有失偏颇。
国外教师评价制度不仅在于对教师进行测量和评估,还期望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成长和发展。
绩效只是教师专业表现,并不能用以评价教师实践教学水平。
加之实践经历的先天不足,高职教师定期接受实践教学培训是非常有必要的,而政策层面仅安徽、广东、广西、江苏、内蒙古、宁夏、新疆、重庆等地明确提出继续教育的硬性要求。
同时,除广东、黑龙江、重庆等地外,教师授课条件中鲜有实践教学、实践实训课程的任务要求。
而当多数地区将这些实践教学绩效评价作为论文、课题、奖励等科研绩效的替代项时,它本身所具有的评价实践教学能力和水平的功用随之会大打折扣。
四、 评价模式与权限的差异“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在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下,大学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科学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校享有评聘教师的自主权,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根据学校所承担的教学、科学研究等任务的需要设置”,“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校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
目前,除教育部认定的有自主评定各级教师职务的重点大学外,许多地区将评聘教师权力下放到地方院校。
随着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院系、教师群体在教师职称评价中的话语权不断扩大,评价指标更能体现教师工作内容和性质的差异。
高职院校的改革正与本科院校同步进行,北京、福建、湖南、上海、四川、浙江等地已经走在前列,普遍实行以分类评价为代表的评价模式改革,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分类评审。
即参照普通本科的类别,根据教师承担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任务倾向划分教师类型。
如浙江高职院校教师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和社会服务推广型等类别进行评价。
二是分层评审。
即根据院校办学层级确定不同职称评审条件。
如陕西将院校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省属本科院校、高职等类分别制订职称评定条件,而高职类院校的各类标准明显低于其他院校。
三是分课程任务评审。
该评价模式一般按公共课、专业课类限定教师任职条件。
前者以教学型为主,重点考查教学论文、教学研究及奖励等方面的业绩;后者侧重专业实践教学、技术转化成果及社会效益的表现。
天津的教授则细分出理工农医、文史财经和公共基础三类。
四是分科(分专业)评审。
该评价模式按照普通文科、理工科、艺术、体育类分别进行评审。
一般文科论文数量多但级别相对低,理工科项目要求高;艺术与体育类的教学工作、论文、研究项目与获奖等要求有所降低,但更侧重学生获奖、产品开发与设计等实践业绩。
评价模式的变化同样影响着系统与院校间的评价权力格局。
一是在系统的权力及其运行方面,主要通过结构总量控制法间接约束评审指标。
系统将评审权交给院校,进而提出基本任职条件、教师总量和结构比例方面的限制条件,院校据此确定各类教师职称的任职条件。
如云南提出,教育厅直管学校(单位)不实行“评聘分开”,职称评聘须严格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进行,同时也在探索给予部分高校职称评审权力。
二是个体院校层面,在获得更大的职称评定权时,聘用教师的弹性随之加大,可自主采取评聘结合或评聘分离等人事制度。
浙江实施各级职务的院校完全自主评聘制度,到2017年教师职称将 3年一轮换,考核不达标就降级。
北京则实行教师聘任制和全员聘用合同制模式,该市已经取消教师职称评审,教师职称不再是终身制。
湖南自2014年开始的制度可谓“委托代理制”,省级设定各职称系统和职级的基本条件,将各类职称评审工作逐步授权或委托少数具有相应职称评审资格的高校代理评审,直至全省院校均能自主评聘教师。
吉林选择部分省属高职高专和技师院校,福建则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院校自主评审、“评聘结合”的制度。
五、 结论及政策建议高职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而非层次,教师评价更应体现出教师实践教学技能和水平。
以上分析表明,当前省级高职系统层面高职教师职称体系改革正与本科院校同步进行,整体上指标体系突出了对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业绩的评价,但指标设计、评价模式仍有待完善。
现将以上分析结论简单归结如下,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 结论1. 高职教育特色在职称评审条件中得到突显,但部分指标与本科趋同。
许多地区已经制订了专门的高职教师职称评价指标,其中明确限定教师专业实践的表现指标。
一些地区对不同职级高职教师的使命作了系统阐述,具体指标体现出重教学、厚实践的特色,这些明显有别于本科院校。
少数地区在特定指标、讲师与教授职级等方面存在套用本科院校评价体系的现象,科研业绩表现仍是教师晋级的核心指标,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市厅级以上研究课题仍是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
由于缺乏公认评价标准,实践教学能力的评价多以定性描述为主,重视实践业绩而忽视必要的实践经验,且实践指标的可替代性较强。
2. 指标体系体现出显著差异性,缺乏相对统一的职务任职标准。
由于国家并未出台专门的高职教师职称标准,高职系统层面因此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有了更大的政策空间,从只规定基本任职条件,到对不同类型教师各个方面表现的分层评价,系统间的差异非常明显;部分地区任职条件更新滞后,指标脱离当前高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
换个角度来看,越是经济社会和高职教育发达地区,职称评定条件越高,量化及硬性条件越具体。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高职教师使命表述总体不明,经验成分较多,实际操作过程中更多受制于教师总体职称结构的影响。
这势必会影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标准化建设进程和教育教学质量。
3. 院校个体职称评审的自主权扩大,教师队伍进一步分化。
高等教育和高职教育发达地区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进程明显加快,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在教师职称标准拟定、评价程序实施、人员聘任和制度设计方面的话语权增强。
加之教师分类评价试点和评聘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系统甚至个体院校内部教师群体呈现出分层、分型发展的趋势。
这可能是一个正常的、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其副作用是教学科研、理论与实践教学、育人与服务的分离,甚至教学职能的矮化和科研的向上漂移,这对于办学目标和教师职责相对单一的高职院校而言却又是不利的。
2政策建议1. 分类别、分层次制定国家层面高等学校教师任职标准,进一步明确高职教师的职业特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具体任职条件由国务院规定”,但高职教师任职资格缺乏国家标准。
结合当前高等教育类型特点,我国应修订完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按学术型、职业型教师工作特点制定研究型大学、一般本科和专科院校教师职务标准;加快制定职业类教师资格标准、技师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建立教师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保持教师职务标准制度的规范性、针对性、长效性。
2. 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和相关专业建设,建设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我国应根据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统筹优化职业技术师范院校、职业技术教育类专业的层次布局、结构布局和功能布局;适当扩大不同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的规模,拓宽专业方向。
高水平师范大学和地方骨干师范院校应深化专业特色建设,成为“双师型”教师的摇篮,支持办学条件较好、职业导向鲜明的院校分专业开展职业技术教育试点。
3. 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和实践教学技能提升服务体系。
允许教师通过待岗挂职、在职培训积累实践经历,提升实践教学水平,在职称评审标准中适当增加实践经历、实践教学表现、继续教育培训等内容的刚性要求。
推进高水平大学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从企业聘请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创造条件支持教师赴企业开展技术支持、产品研发、专利服务和员工培训等业务的交流合作。
4. 优化职称评审制度,扩大、优化配置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力。
建立国家标准指导、省级统筹规划、院校自主评定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审制度,逐步扩大院校职称评审的自主权。
要在基本任职条件基础上,做到宁缺毋滥,综合考虑地区、院校内部职务结构,合理控制教师数量和能力结构,优化教师素质结构。
完善职称评审的监督和社会反馈机制,评审指标、流程、结果要及时面向校内外公开,接受政府、教师、相关行业企业的监督。
介绍下科举制度
公元前165年,汉文帝首次亲策晁错,先考察后任用的察举制度形成,这是科举考试的萌芽。
隋炀帝于大业元年(605年)始设进士科,以考试区别优劣、决定取舍的方法选拔官吏,“统一考试,公平竞争”的科举制度由此诞生。
文官考四书五经、撰文立说,那武官考什么呢
唐长安二年(702年),武则天为选拔武官首次设置武举科,考试内容是武艺、力量、耐力。
宋代以后,武举科一改唐代只重武艺的做法,既考武艺,又考策论。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清政府开设“经济特科”考试,选拔“学问淹通,洞达中外时务者”。
套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科举试卷,首场为中国政治史命题;第二场,试时务策五道,专问五洲各国之政、专门之艺;第三场仍试“四书”义、“五经”义,但不准用八股文程式,这些从侧面折射出当时知识分子已经开始学习世界各国的先进技术。
在清代殿试后公布进士名次用黄纸张榜,因此称为金榜,公布于长安门外的叫大金榜,进呈皇帝御览的叫小金榜。
在西庑展厅的中央位置,贴着清光绪三十年甲辰(1904年)的大金榜,谭延闿等273名进士金榜题名。
这也许是整个科举考试史上最后一张金榜。
1300年间产生700多个状元 隋唐以后的每一位知识分子几乎都是科举考试出身;唐代以后,不断有外国人参加科举考试并高中,有的留下做官,并长期生活在中国 在漫长的科举考试史中,产生出700多名状元,近11万名进士,数百万名举人,至于秀才更是不计其数。
隋唐以后,几乎每一位知识分子都与科举考试有着密切关系。
从未参加过科举考试的是极少数,许多名臣、名相,以及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教育家、科学家、外交家、军事家等大都为科举出身。
在嘉定孔庙东庑展厅内,集中介绍了韩愈、柳宗元、苏轼、苏辙、苏洵、欧阳修等状元、进士的生平和图像,及文天祥狱中题写“正气歌”的故事。
科举制度不仅给古代中国百姓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也吸引了诸多远邦近邻的读书人。
唐代以后,不断有人长途跋涉来到中国留学,学习中华文化,有的也参加科举考试。
且不断有外国人登上科举金榜,进士及第后,他们有的荣归故里,有的留下做官,并长期生活在中国。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
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
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
:“永元中,举孝廉不行。
”:“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
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
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
:“连辟公府,不就。
”“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
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
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
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
“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
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
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
“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
“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
主考官由皇帝委派。
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
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
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
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
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
:“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
”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
:“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
”“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
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
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
”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
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
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
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参见“殿试”条。
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
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
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参见“会试”条。
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参见“乡试”条。
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
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
欧阳修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
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参见“会试”条。
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见“乡试”条。
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
举人可授知县官职。
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
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
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
如王安石“传一乡秀才观之”。
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刺。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
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
“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
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
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发挥。
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摧残人才的作用。
【金榜】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
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
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同年】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
《训俭示康》:“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
’”【校】夏代学校的名称,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传授书数的场所。
【庠xiang】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
《孟子•齐桓晋文之事》:“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序】周代学校的名称。
《孟子•滕文公》:“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
”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
【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
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
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
【乡学】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稷下学宫】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
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师都曾来此讲学,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太学】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
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
《张衡传》:“因入京师,观太学。
”《送东阳马生序》:“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
”【国子监jian】参见“太学”条。
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
如明代设“国子监”,而《送东阳马生序》中则称之为“太学”。
【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
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曾培养了杨涟、左光斗这样一批不畏阉党权势、正直刚硬廉洁的进步人士,他们被称为“东林党”。
【学官】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
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学、学政、教授和教习、教谕等。
【祭酒】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
战国时荀子曾三任稷下学宫的祭酒,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
唐代的韩愈、明代的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过国子监祭酒。
【博士】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
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
《三国志•吕蒙传》:“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送东阳马生序》:“有司业、博士为之师。
”【司业】学官名。
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
【学政】学官名。
“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
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
《促织》:“又嘱学使俾入邑庠。
”学使即学政的别称。
《左忠毅公逸事》:“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
”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区的学政。
【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
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助教】学官名。
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子助教。
【监生】国子监的学生。
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来成为虚名,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
《祝福》中的“四叔”就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则是一个吝啬鬼的典型。
【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
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
《送东阳马生序》“今诸生学于太学”,则是指在国子监学习的各类监生。
怎样认识档案工作新常态
一、科学制定分配方案(一)指导思想是提高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能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不劳不得,少劳少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做到公平、公平、公开。
(三)组织机构:由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处室年级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负责起草、修改考核分配细则,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民主推荐,在教职工大会通过产生。
(四)考核内容包括考勤、工作量、岗位常规、工作成绩和师德师风五个方面。
根据竹溪县教育局、人社局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的意见,并结合我校工作的实际,通过多次研究修改,确定了五个方面的分配比例。
细则制定中广泛征求了各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和教职工的意见,考核领导小组酌条酌句仔细推敲,最后出台了令大多数教职工满意的细则,细则的制定不是一成不变的,通过实践的检验,如果感觉不妥的地方还可以修改此细则,直至比较完美合理,没有绝对的合理,广大教职工可以对照条目,对号入座,公平公正。
学校工会作为一级组织,在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倾听教职工的呼声,替教职工说话,对教职工的合理要求予以采纳,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组织引导教职工主动参与制定方案。
在制定方案时,既要与兄弟学校相比较,又要突出自己学校的特点。
2011年6月29日下午,竹溪县实验中学召开第六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会上,33名代表听取了校长许厚银作的、工会主席黄朝贵同志作的,认真讨论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量化标准》,校长许厚银对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解答,达成共识后入会代表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上述七个方案制度。
代表们一致认为提交大会讨论的七个方案制度真实地反映了教职工的心声, 体现了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和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集中了全校干部教师的智慧,由于这些方案制度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会前学校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征求意见建议,并于半月前印发到各教师办公室,33名代表将本年级、处室、学科组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带到大会上酝酿讨论通过,发挥了教代会代表的职能,保证了制度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推进了民主治校、依法治校进程。
二、三堂会审订制度 三年来学校召开四次教代会讨论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每次初稿拿出后,首先是把初稿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中进行讨论,第一时间下发到各个教师办公室加强学习,对初稿发表自己的见解和讨论,由各个小组在征求意见表上填写反馈到考核分配领导小组的成员中。
领导成员、工会委员、教研组长、教师代表就各个工会小组的意见,逐一讨论并予以答复,不管是合理的建议还是欠妥的建议,都对教职工有个合理的解释。
汲取各方面的意见出台修订稿,再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还可以商量,定稿后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举手表决,表决通过后执行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2012年12月18日晚,竹溪县实验中学全体教代会代表聚集一堂,第三次讨论审议通过了《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量化标准》两个制度,这是学校“三堂会审”通过上述两个制度的结果。
一审,12月12日晚学校教代会代表们依据收集到的本学科、办公室教师的意见、建议对制度修订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校长许厚银认真记录并作出解答,三个小时的会议结束后,学校表示将今天代表的发言整理归类后提交校委会讨论后再提请教代会表决。
二审,12月14日下午学校召开校委会对代表建议、意见进行收集、归类,逐项审议,借鉴洋思、杜郎口和县内一中、城中、实小的经验,结合本校实际进行论证,采纳代表合理化建议,三个小时的校委会达成了共识。
三审,表决通过制度。
12月18日晚,校长许厚银、书记柯学龙、教务主任廖胜凡向全体教代会代表报告制度答复意见,通过对比算账,对照新老方案的优劣让教代会代表一目了然,老方案中存在的30%的教师拿了学校70%的绩效工资、70%的老师只拿到学校30%的绩效工资弊端得到了更正,较好的体现了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代表了学校绝大多数教职工的利益,代表们感到满意并举手表决通过了《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量化标准》两个制度,“三堂会审”订制度尘埃落定,制度将于下周一教师会上公布,本学期正式实行。
“三堂会审”订制度,凝心聚力谋发展。
学校认为制度的制定一定要遵循,必须坚持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让教师参与制度的制定。
所以该校今年在制定上述两个制度前认真搞好民意调查,多次召开班子会、校委会,开展调查研究反复论证。
在取得基本共识后,再出台制度初稿,拟定好的初稿于今年10月25日印发给全体教代会代表,一个半月来各位代表充分征求教师的意见,然后把意见集中起来教代会讨论审议,全体教代会代表表决通过后最后才正式实施上述两个制度。
这是该校根据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制订学校规章制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把制定制度的过程变成了全体教师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过程,使教师广泛了解其内容,反复讨论其可行性,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得到全校教职员工的认可,既避免了制度脱离实际,保证了制度的科学性,又有利于统一认识,沟通感情,从而为制度的贯彻执行奠定心理基础,减少了执行制度的阻力,这正是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的出发点、落脚点,也是该校连续12年荣获“十堰市文明单位”称号的必然结果。
三、让绩效工资和岗位设置工作形成合力 学校凡是出台一个方案,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如果在实践过程中发现不够完善的地方,半年后还可以修改此方案。
在实施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学校认为作为一名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应该学会感恩,感谢党和国家的恩情,努力工作,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党和国家在经济不太富裕的情况下,拿出这样的一批资金投入到教师的绩效工资上面,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育的重视,教师没有理由不好好工作,绩效工资拿的少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你在某些方面和绩效工资拿的多的教师有差距,多找自身的原因。
激发教师自己每做一件事都要扪心自问:自己是否对得起所拿的工资,是否对得起学生,是否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绩效工资的实施是让教师在公平评价下得到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的绩效工资必然将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与学生的发展和进步相联系,教师必须尽量提高学生发展全过程的价值,即精心设计与合理安排教育与教学过程,提高每一阶段、每一堂课对学生教育与成长的辅助作用。
以此坚守职业理想,并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向更高的职级岗位奋斗,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为了使教师绩效工资和岗位设置有机结合并形成合力,2011年10月9日,竹溪县实验中学召开第六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竹溪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竹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两个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33名代表对照学校印发的《竹溪实验中学教师岗位聘任量化细则》草案,从资历(教龄、任职年限和学历),荣誉(表彰奖励、年度考核),教科研能力及实效(优质课、论文、教科研课题、教学常规检查),教育教学业绩,工作量,考勤,组织管理能力,师德师风教学满意率等八个方面进行讨论发言,将本处室、学科组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带到大会上进行论证量化,校长许厚银对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解答,达成共识后与会代表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竹溪实验中学教师岗位聘任量化细则》,发挥了教代会代表的职能,保证了制度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推进了民主治校、依法治校进程,为岗位设置的正式实行夯实了制度基础。
该方案在学校顺利推行,受到了县人社局、教育局的好评,绩效工资分配、教师岗位聘任量化细则两个方案保持了制度的连续性、科学性,相得益彰,为学校跨越式发展夯实了基础。
四、放大绩效工资释放效应 2013年6月27日,竹溪县实验中学教代会六届四次教代会讨论通过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发放方案》,制度更加完善、细致,缩小了差距、提高了学科成绩进步幅度积分,进一步夯实了学校和谐发展的基础学期末执行后教师比较高兴。
这也是学校四年来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监督小组负责接待、检查、解释、处理教职工反映问题的结果,监督小组的成员由教职工民主推荐,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产生,考核结果揭晓后,每月在工作日期间于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正当方式于公示期内向学校或教育局提出申诉,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制定、发放教师绩效工资产生了明显效应:我校在连续6年荣获“竹溪县中考质量”荣誉称号的基础上,2013年年中考,竹溪县实验中学达到达十堰市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十堰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指令性计划控制线132人,占全县上线总数的51.2﹪;上竹溪一中正取线214人,均衡生91人,共计上竹溪一中人数达到305人,上一中线达60﹪。
高天越、嫣然、田泽玺同学分别以628.2分、615分、613分夺得全县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全县前10名占8名,前20名占18人,前30名占25名,前50名占39人,前100名占70人。
全县中考语文、英语、物理第一名被该校考生夺得,2名学生获数学满分,3名学生政治满分,历史、地理、生物满分人数分别为5人、56人、7人,为学校建校20周年献上了一份厚礼。
绩效工资的改革之路还很长,教代会在绩效工资改革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实践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实现绩效工资改革的初衷: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保证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科学合理,是教代会神圣的使命。
求一篇面试的演讲文章
让面试官无法挑剔的“自我介绍”(不管你是考公务员,还是应聘企业,你都要面试的···留着吧,会有用的) 2010-03-09 14:09 | (分类:默认分类) 自我介绍是 面试 中非常关键的一步,许多 面试 官提的第一个问题往往就是“能否请您做一下自我介绍?” 因此,自我介绍也被称为“ 面试 第一问”。
在自我介绍中,面试官可以借机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应聘者也可以主动向面试官推荐自己,展示才华。
自我介绍的时间一般为3分钟左右,有些外企仅为1分钟。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首先,对局党委给我这次竞争上岗的机会表示感谢
下面,我将本人的基本情况介绍一下: 我叫姜彦伟,今年25岁,中共党员,毕业于济宁人民警察学校,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
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本人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及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不断改造个人的主观世界,忠于职守、服从命令、勤奋工作,忠实地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义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组织上也给予了许多荣誉。
先后被授予济宁市优秀人民警察、济宁市打霸除恶先进个人、济宁市追逃先进个人、济宁市公安调研先进个人、兖州市优秀国家公务员、兖州市人民政府优秀信息员等荣誉称号;97、98、99连续三年被评为局优秀民警。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我的任职优势有如下三点: 一、政治上积极上进。
本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够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了立场坚定、帜鲜明、积极进取、对公安工作保持着满腔热情。
二、有一定的公安工作经验。
在派出所工作期间跟随领导、同志们学习、掌握了一些工作技巧和方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在全市率先推行了“公开听辩制度”、“驻村调解室制度”;在“处法”工作中,主办了4期106人参加的教育培训班;参与侦破刑事案件36起,主持查处治安案件460余起,主持办理民事纠纷800余起,为辖区的一方安宁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0年调入局机关工作以来,能够迅速进入角色,及时完成了由治安民警到文字秘书的转变。
已编写《公安工作简报》38期、《公安信息》98期、撰写领导讲话及其它文字材料20余万字。
三、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知识。
本人在警校学习期间,曾两次获得二等奖学金,打下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参加工作以来,为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又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完成了专科知识的学习。
现在正在我省省委党校进行法律本科的学习。
工作中,先后在各类报纸杂志上发表公安体裁稿件109篇,其中国家级5篇、省级38篇,撰写的《五起涉枪案件案情分析及对策研究》、《建筑霸的种类、特点及打击策略》等7篇调研文章被上级公安机关采用或转发。
总之,工作这几年来,由于组织、领导及同志们给我创造了比较宽松、优越的环境,加上本人的主观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我如果通过此次竞争上岗走向领导岗位,决不辜负领导的期望,努力做到: 首先,进一步加强个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修养。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身体力行三个代表,把自己锻炼成一名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基层公安干部。
其次,准确定位,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当好联系民警与领导的纽带和桥梁,与单位正职齐心合力搞好工作。
再次,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群众中保持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 如果我没有竞争上,我也决不灰心丧气,这说明我在某些方面的条件还不够成熟,我一定会一如既往的干好本职工作,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再接再厉,争取早日实现自己的目标,为公安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的演讲完了
谢谢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毕业生如何“秀”出自己呢?该做哪些准备?有什么问题值得注意?我们专门采访了一些实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就业指导。
小心“面试第一问”暗藏玄机 案例一 如何把握时间? 研究生毕业的小刘很健谈,口才甚佳,对自我介绍,他自认为不在话下,所以他从来不准备,看什么人说什么话。
他的求职目标是地产策划,有一次,应聘本地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在自我介绍时,他大谈起了房地产行业的走向,由于跑题太远,面试官不得不把话题收回来。
自我介绍也只能“半途而止”。
教路:一分钟谈一项内容 自我介绍的时间一般为3分钟,在时间的分配上,第一分钟可谈谈学历等个人基本情况,第二分钟可谈谈工作经历,对于应届毕业生而言可谈相关的社会实践,第三分钟可谈对本职位的理想和对于本行业的看法。
如果自我介绍要求在1分钟内完成,自我介绍就要有所侧重,突出一点,不及其余。
在实践中,有些应聘者不了解自我介绍的重要性,只是简短地介绍一下自己的姓名、身份,其后补充一些有关自己的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大约半分钟左右就结束了自我介绍,然后望着考官,等待下面的提问,这是相当不妥的,白白浪费了一次向面试官推荐自己的宝贵机会。
而另一些应聘者则试图将自己的全部经历都压缩在这几分钟内,这也是不明智的做法。
合理地安排自我介绍的时间,突出重点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案例二 千万别太做作 小芳去应聘南方某媒体,面试在一个大的办公室内进行,五人一小组,围绕话题自由讨论。
面试官要求每位应聘者先作自我介绍,小芳是第二位,与前面应聘者一句一顿的介绍不同,她早做了准备,将大学四年里所干的事,写了一段话,还作了一些修饰,注重韵脚,听起来有些押韵。
小芳的介绍极流利,但美中不足的是给人背诵的感觉。
教路:切勿采用“背诵”口吻 人力资源专家指出,自我介绍可以事前准备,也可以事前找些朋友做练习,但自我介绍应避免书面语言的严整与拘束,而应使用灵活的口头语进行组织。
切忌以背诵朗读的口吻介绍自己,如果那样的话,对面试官来说,将是无法忍受的。
自我介绍还要注意声线,尽量让声调听来流畅自然,充满自信。
案例三 何谈成绩? 小王去应聘某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文案写作,面试时,对方首先让他谈谈相关的实践经历。
小王所学的专业虽说是新闻传播类,但偏向于纸质媒体,对电视节目制作这一块实践不多。
怎么办?小王只好将自己平时参加的一些校园活动说了一大通,听起来挺丰富,但几乎与电视沾不上边。
教路:只说与职位相关的优点 自我介绍时要投其所好摆成绩,这些成绩必须与现在应聘公司的业务性质有关。
在面试中,你不仅要告诉考官你是多么优秀的人,更要告诉考官,你如何地适合这个工作岗位。
那些与面试无关的内容,即使是你引以为荣的优点和长处,你也要忍痛舍弃。
在介绍成绩时,说的次序也极为重要,应该把你最想让面试官知道的事情放在前面,这样的事情往往是你的得意之作,也可以让面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案例四 当用点“小聪明” 阿枫参加了去年某大型国企的校园招聘会,那天是在一个大体育场里进行,队伍排到了出口处,每一位应聘者与面试官只有几分钟的交谈时间,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取得面试官的好感,进入下一轮呢?阿枫放弃了常规的介绍,而是着重给面试官介绍自己完成的一个项目,他还引用了导师的评价作为佐证。
由于运用了一点小技巧,阿枫顺利闯过这种“海选”般的面试。
教路:以说真话为前提 自我介绍时,要突出个人的优点和特长,你可以使用一些小技巧,比如可以介绍自己做过什么项目来验证具有某种能力,也可以适当引用别人的言论,如老师、朋友等的评论来支持自己的描述。
但无论使用哪种小技巧,都要坚持以事实说话,少用虚词、感叹词之类。
自吹自擂一般是很难逃过面试官的眼睛的。
至于谈弱点时则要表现得坦然、乐观、自信。
案例五 如何摆脱怯场? 阿宏毕业于中部城市的某大学,带着憧憬南下广东。
由于自己是一位专科生,在研究生成堆的人才市场里,阿宏的自信心有点不足,面对面试官常常表现出怯场的情绪,有时很紧张,谈吐不自然。
他也明白这种情况不利于面试,但却找不到方法来调控自己。
教路:谈吐运用“3P原则” 人力资源专家指出,自我介绍时的谈吐,应该记住“3P原则”:自信(Positive),个性(Personal),中肯(Pertinent)。
回答要沉着,突出个性,强调自己的专业与能力,语气中肯,不要言过其实。
在自我介绍时要调适好自己的情绪,在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时面无表情、语调生硬;在谈及优点时眉飞色舞、兴奋不已;而在谈论缺点时无精打采、萎靡不振,这些都是不成熟的表现。
对于表达,建议阿宏可以找自己的朋友练习一下,也可以先对着镜子练习几遍,再去面试。
马上又要进入一个招聘旺季了,希望各位正在准备招聘的同学能在自己求职的道路上多写准备少些挫折。
望各位能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
尊敬之各位评委、领导、同志们,大家好!评:称谓不错。
首先,非常感谢组织给了我一个“推销自已”之机会,我为能参加荔湾公安分局之首次竞争上岗而感到自豪。
我今天演讲之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我之工作经历;二、是我之有利条件;三、是我之工作设想。
评:开场白不全面,但也可行,写出了感谢和主要内容。
一、我之工作经历。
评:这些就是最重要论据,要突出成绩。
我叫***,是派出所教导员,今年XXX岁。
84年市警校毕业参加公安工作;88年市公安学院管理班大专毕业,99年就读于广东省社科院在职法律研究生班。
在公安工作之十六个春秋里,我怀着对公安事业之满腔热情、抱着维护法律、服务人民之愿望,从专区、治安、内勤民警干起,努力向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之领导和同志们学习,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有了较快提高。
93年担任了分局团委副书记、95年调任金花街派出所副教导员,97年后,历任光扬街、南源街、华林街派出所教导员。
先后八次受到市公安局之嘉奖;被评为97—99年度荔湾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和99年度分局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二、我之有利条件。
十六年来,组织给了我很多锻炼之机会。
我从基层到机关再到基层,积累了较丰富之基层工作经验和一定之机关工作经验。
多年来,我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努力提高自己运用党之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之能力,养成了以身作则、保证政令警令畅通之工作作风和组织纪律观念。
长期之基层工作实践,使我掌握了队伍管理之技巧,熟悉了业务工作之内容,特别是面对“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之基层工作实际,我学会了运用十个手指“弹钢琴”之领导方法,注意轻、重、缓、急,既抓住中心环节、又兼顾其他各项工作。
这几年主要之工作成绩有以下四个方面:评:不能写成成绩,而应总结概括成几条道理如有开拓精神等优点。
一是主持分局团委工作时,结合青年人之特点,开展形式多样之活动,加强了团组织之凝聚力,鼓动起广大团员青年之工作干劲,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之开展。
二是在金花所任职时,与所领导一起,在原来之基础上,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业务建设,使金花所迅速改变了面貌,跨入了“一流派出所”之行列; 三是在光扬所工作期间,与班子成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率先创建了下岗工人护街队,并实行了定点辐射防范机制,取得了良好之效果,受到中央、省、市领导之肯定。
还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调任华林所后,将政治思想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在做好干警之思想稳定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之同时,根据步行街“双抢”案之发案规律,采取了派保安“守巷口”之办法,使步行街之“双抢”发案率明显下降。
十六年之工作历程,我体会最深之有二点:一是个人之进步离不开组织之培养和同志们之支持。
二是要做好公安工作必须有强烈之工作责任心和献身精神。
三、我之工作设想评:这是全文重点。
假如组织信任,同志们支持,让我当选副局长,我将摆正位置,协调好关系;按照区委、区政府、市局和分局党委之工作布署,围绕“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之工作思路,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目标,结合我局之实际情况,做好以下五个方面之工作: 一是适应形势之需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虚心向熊局长、黄政委等局领导请教,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
同时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大量之第一手材料,为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依法从严治警,抓好队伍建设。
通过有效之政治思想工作使其“不为”;通过落实日常管理制度使其“不能”;通过严格执法执纪使其“不敢”。
当然还要爱护干警,关心他们之生活、工作和学习,增强队伍之凝聚力。
三是要下大力气调整警力结构、合理配置警力资源,在人、财、物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充实一线警力,改善技术装备,提高基层战斗力。
四是向科技要警力,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基层之现代化建设,加强公安信息之利用和开发,使信息化与基层基础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警务效率。
五是人民群众是我们公安工作之力量源泉和根本所在。
要认真研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之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之组织形式和制度,依靠群众维护稳定,缓解警力不足之现状。
最后,这次竞争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会正确对待,接受组织之考验,胜不骄、败不馁。
我相信,有领导和同志们之支持,再凭自己之信心、能力和努力是能够胜任副局长这个岗位之。
评:态度。
我之演讲完了。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