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年级作文关于栾姓的历史和现状的研究报告
栾(Luán 栾)姓源出有三:1、出自姬姓,是黄帝的后裔,是用封邑作为姓氏的。
西周的时候,周武王的儿子唐叔虞被封在晋,建立晋国,他的后代有靖侯。
晋靖侯的孙子名宾,被封于栾邑(今天的河北省栾城一带),世称栾宾。
他的后代于是以封邑地为姓氏,称栾氏。
世代为晋国卿士,逐渐成为栾姓望族。
2、出自姜姓,为炎帝的后代,是用人的名字作为姓氏的。
西周的时候,姜子牙被封于齐,建立齐国。
春秋时,齐惠公的儿子名坚,字子栾,他的子孙用他的名字的“栾”作为姓氏,成为栾氏的一支,望族出于西河魏郡。
[1] 得姓始祖编辑孙宾。
栾氏是晋靖侯的孙宾食采于栾邑而得姓。
望族居于西河郡,就是现在的山西省离石县。
据根据《元和姓纂》上的记载,栾姓是周成王的弟弟唐叔虞的后代,春秋时期晋国的靖侯孙宾食采于栾邑,后代因地命氏,称为栾氏。
望族出于西河郡。
根据《万姓统谱》的记载,春秋时期栾书的后代为晋国的公卿。
而根据《通志·氏族略·以邑为氏》上的记载,春秋时期晋靖侯孙宾的食邑是赵州,所在地就在平棘西北十六里古栾城,他的子孙以邑为氏,始有栾氏。
故栾氏后人尊孙宾为栾姓的得姓始祖。
迁徙分布编辑(缺)栾姓在大陆和台湾都没有列入百家姓前一百位。
栾姓出自姬姓。
上古周朝时,周成王的弟弟唐叔虞有个后代叫宾,是晋国的公子,晋靖候的孙子,他被分封在栾(今河省北元氏县东,一说在今河北省城县,亦说今河北栾城)邑,因此被称为栾宾。
栾宾的孙子栾枝把邑名作为姓,称为栾氏,世代相传,成为栾姓的起源。
历史名人编辑栾布西汉梁地人。
少年的时候受雇于酒家,后来被抢去作了奴隶。
后来成为梁王大夫。
汉高祖杀彭越,下令不许收尸,栾布冒着被杀的危险哭着把彭越这个好朋友葬了,被官吏判处为死刑。
栾布说:“彭越是我的好朋友,他因为一点小事就遭到杀害,这里的大臣们着急 自己和彭越一样因为小事就遭杀。
我也一样,到不如趁早杀了我吧。
”汉高祖听了以后,觉得他讲的没错,又因为佩服他的勇气与义气,免了他的罪,封他为都尉。
文帝时候,栾布做了燕相,封在郦侯。
中元五年逝世,燕、齐都为他立社,号栾公社。
栾巴字叔元。
东汉蜀郡人,一说河南内黄人。
性格直爽,学问精深。
顺帝的时候做黄门令。
先后迁任桂阳、豫章太守和沛相。
注重教育,政事明察。
因为上书营造顺帝宪陵,被定罪入狱,不准回家20年。
陵帝的时候任议郎,后来因为上书为陈蕃和窦武辩冤下狱后自杀。
栾书春秋时期的晋国名将。
栾文博是后魏时的著名宿儒,有门徒数千人。
德林亦就学,始精诗、书。
后好内事,于众辈中最玄默。
栾崇吉宋代良吏,封丘人。
明习文法,为官清廉,勤于政事,以政绩突出而闻名。
栾德美副主任医师。
男,1954年1月出生,江苏射阳人。
中共党员。
1978年毕业于南通医学院。
曾任射阳县卫生防疫站防疫科副主任,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县卫生防疫站站长、党支部副书记,县卫生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现任江苏省射阳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兼任《中国卫生辉煌50年》、《江苏卫生保健》杂志编委,江苏省防疾学会、预防医学会、盐城市预防医学会理事,射阳县医学会会长,农民健康教育学会会长等职。
射阳县政协医卫组组长、政协委员。
主要业绩:先后被表彰为中国红十字总会先进会员、全市优秀卫生防疫站站长、全县优秀干部,多次被市卫生局和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先后撰写并发表论文48篇,其中4篇获市、县科技论文奖。
在其亲自指挥和直接参与下,全县食品卫生、计划免疫、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均受到国家级表彰,先后通过初保先进县、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农村自来水普及县、爱婴县验收,健康教育、等级防疫站、等级医院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全国率先试行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
栾贵钵男,1941年2月出生,河北南宫人。
1958—1960年在北京第一航空技术学校学习,后留校任教一年;1961—1979年在航空工业部303研究所工作。
现任北京市昌平区来德奇加工厂厂长。
主要业绩:长期从事科技工作,善于钻研,专长机械加工方面的研究。
研制出“浮球景观结构”的专利技术,并被收入《中华优秀专利技术精选》等并被“世界发明家国际协会”评为金奖。
该专利特点:国内外生产厂家仅应用:1、浮体浮力原理;2、德国科学家巴斯葛(PASCA1)理论,无法解决转动中浮球与球座产生的摩擦,并于实践中证明产品寿命很短。
该专利又应用力学原理,从理论到实践已证明基本上为永不磨损型的长寿产品。
另外,结构简单,节省能源,造价低,利于推广普及。
在国内外同行业同类产品中居领先水平,地矿部专业人士评价为世界第一。
在从事“景观浮球”研究的同时,对球形体的加工技术还有3项重大突破,其中一项属于“发明专利技术”。
其技术发明,先进于世界上发达国家使用数控机床的生产技术,其产品精度极高,设备简单,生产速度快,产品造价低。
近期又奔破了在各加工行业具有广泛用途的“三维万能仿形机床”的研究工作,可首选应用在雕刻行业中,其优点是对操作工人的文化、技术、艺术水平要求不高。
栾鸿儒教授。
男,1929年10月出生,辽宁新宾人。
1952年毕业于国立西北工学院。
曾任教于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工业大学、西北农业大学。
现任职于西安理工大学。
中国水利学会泵及泵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主要业绩:长期从事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
多年来,为国家培养水利水电建设人才做出了贡献。
曾任中国水利电力部高等学校教学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导师,学科带头人。
已为国家培养出一批硕士研究生。
在科学研究方面,主要在“水力机械”、“泵抽水系统水力过渡特性”、“泵站水力学及泥沙”等学科领域有深入研究,完成多项国家水利水电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研究成果“泵站水锤电算程序开发与应用”获省级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奖,在国内公开发表科技论文50余篇,主要有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大型离心泵站水烫特征线解法与应用》等,公开出版的著作10余种,其中《农用井泵》、(水泵及水泵站)分获1980年国家新长征优秀科普图书奖和1995年全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二等奖。
栾心汉教授。
男,1939年9月出生,山东青岛人。
1963年毕业于山东冶金学院钢冶金专业。
现任职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钢铁冶金教研室。
兼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热专业委员会委员,西安市炼钢技术协会理事等职。
先期从事冶金企业生产技术及管理工作,1972年开始从事高等教育工作。
主要业绩:编著正式出版(钢冶金学)、(铁合金约、(电炉炼钢)、(冶金工厂设计)等和主编校内出版的研究生、本(专)科生教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等教学文件10余本,数百万字。
公开发表科技论文和高教学术论文40余篇。
与企业合作,主持完成多项科研、设计、工程和技术推广项目并取得效果。
曾荣获江苏省政府颁发的“开发苏北有功人员”二等奖,陕西省科研成果二等奖和三等奖,西安市电炉钢节能技术标兵和先进工作者奖励多项次,以及中国金属学会铁合金学会、陕西省金属学会、西安市铸造学会、中国高等教育研究会等多项次优秀论文奖和本校的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从秀实习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优秀研究生导师等诸多嘉奖。
身居教学科研第一线,学风端正、治学严谨、经验丰富,成果累累。
正为冶金高教事业做着新的贡献。
栾照轶高级法官。
男,19M年1月出生,山东黄县(今山东省龙口市)人。
中共党员。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研究生毕业。
1962年10月一1979年3月任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1979年4月至今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
主要业绩:1962年以来,一直在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
1993年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长期从事人民法院工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司法建设做出了贡献”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章。
结合审判实践撰写并发表论文和著述20余篇,其中《经济犯罪疑题探析》、《经济犯罪疑案分析》、《正确掌握当前经济活动中罪与非罪的界限》、《受贿案件“一比一”证据的存疑与突破》、《刑法疑题评解》等调研文章,为审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并提供了可靠的参考资料。
在国家级大型理论文集上发表的主要学术成果有《非法所得罪立法探讨》、《诈骗罪若干问题研究》、《挪用公款罪若干问题研究》、《贪污罪若干问题研究》、《略谈经济承包活动中贪污罪的认定》、《如何识别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犯罪与经济合同中欺诈行为的界限》等,有的篇目获得优胜奖和荣誉证书。
合著《犯罪与刑罚》、《中国刑事司法案例汇纂》等书。
1997年1月应邀参加了在东南亚举行的“理论建设与市场经济学术考察研讨会”;1998年4月应邀参加了在广西南宁市举行的《中国百科学者传略》首发式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市场经济学术研讨会。
栾光禹1938年出生,重庆人,主任医师。
1964年毕业于成都中医学院医疗系。
大学本科六年,外语修英、日、俄文。
毕业分配到成都市新华人民医院。
曾任中医科主任、主任医师、市科协中医学会会员、厂科协中医药学组长,从事中医临床30余年,具有系统的中医药理论和现代医学知识。
学验俱丰。
在医学论文撰写和医疗工作中,多次受到地方与工人表扬。
撰写论文40余篇,从1979年以来,在《成都中医学院学报》、《四川中医》、《四川中医函授》、《工矿医刊》、《国医论坛》等发表,近20余篇论文在国家级、省市级学术交流会交流。
重视中医基础理论《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的研究,对金、元、明、清时代医学发展的研究,以李东垣的脾胃学说和王清任活血化瘀学说颇有发挥。
旁及诸家学说,力主创新。
临床重视实效。
对历年的各种疾病的治疗,注重资料的搜集整理。
著《工厂常见病治疗体验》(初稿)。
擅长慢性气管炎、肺心病、风湿、肝炎、胃十二指肠溃疡,各类结石病、肾病的治疗,对红斑狼疮、部分肿瘤病的治疗见长,对妇儿科病有独特见解,采用历代名方、单验方、针灸、汤熨、外治法,可起沉行。
主张中西论道,充分发挥中医特长,自创“狼疮方”、“癌转化方”、“化石片”、“益肾汤”等,临床应用效果甚佳。
曾获先进工作者及科协优秀会员誉称。
1998年市卫生局授予“成都市名中医”。
栾士梅高级教师。
女,1956年生,辽宁新民人。
毕业于辽宁省教育学院。
现任新民市实验小学副校长。
主要业绩:参加教育工作17年,曾先后任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教导主任、副校长等职。
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潜心研究教育教学理论,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198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辽宁省优秀课教师,沈阳市优秀教师,1991年被评为沈阳市劳动模范。
主持的沈阳市级实验项目《愉快教育研究》和《语文环境中识字教学研究》通过专家验收。
1995-1997年连续三次被评为沈阳市级优秀课指导教师。
198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奖章;1989年被评为辽宁省优秀课教师、沈阳市优秀教师;1991年被评为沈阳市劳动模范。
1995年撰写的《语文环境中识字》、《减轻学生负担的几点做法》在沈阳教育上发表;1997年撰写的《在教育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的几点做法》在沈阳教育上发表。
编写的《作文序列教学》书在新民市小学发行。
1996年撰写的《小学教育应着眼于民族素质的提高》、《阅读教学几点做法》被评为辽宁省级优秀论文;1997年撰写的《小学数学活动课研究》被评为辽宁省级优秀论文。
栾经涛1955年生,辽宁省抚顺市人,醉墨。
中国书画函授大学毕业,国家三级书法师,中国艺术研究院二级书法家。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会员,中国当代硬笔书法家协会理事,国际美术家联合会中韩文化艺术专家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曹州画院名誉院长。
日本国艺术道院客座教师,作品参加全国及国际性大赛多次获奖。
作品入选日本、加拿大、韩国作品收藏。
作品编入《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中国当代名人录》、《世界名人录》、《世界书画之最东方书画长城巨卷》、《20世纪中韩名人书画辞典》十几部。
栾敬立男,1930年生,江苏省泰兴市人。
笔名敬之,红石,斋名敬业,1950年毕业于江苏省泰兴中学,1954年毕业于东北人民大学,现为《中外市场信息报》主任记者。
1987年参加北京《华艺硬笔习字会》1994年参加北京《诗刊社》诗人之家,著有诗词300首。
1995年获“民族杯”书法品位赛精品奖。
同年参加国际硬笔书法家加拿大总会高级会员。
1996年参加首届冰雪情海内外书画名家展并被聘为展事顾问。
作品入《世界硬笔书画家精品博览》。
1997年作品入《中国硬笔书法大成》、《中国艺术人才书画作品展精品集》。
1998年作品入《国际硬笔书法家观止》,名片入《中国著名书画家精英博览》。
1999年入二十世纪艺术名人大辞典。
同年获中华书画世纪奖。
栾禄璋1943年2月生,山东省黄县(今山东省龙口市)人。
别名鲁宁,斋号三馀书屋。
自幼酷爱书法、绘画艺术。
1959年考入鲁迅美术学院附中,为全国著名国画家郭西河教授所赏识,纳为入室弟子,学习传统花鸟画,1962年入鲁迅美术学院工艺系学习装潢专业。
作品创作花鸟画为主,兼画别样,重视写生,不为具象束缚。
现系辽宁美术出版社副总编辑、编审。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装帧艺术委员会会员、中国流行色协会会员、中国出版协会会员、辽宁装帧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辽宁美术家协会理事、辽宁书法家协会理事。
辽宁中国画研究会理事、中国乡村田园画会常务理事、临夏民族书画院顾问。
其在工艺美术设计方面有较深的造诣,撰写的《浅谈书籍装帧》获全国首届装帧艺术论文研究成果三等奖。
个人著作有《艺用动物资料》、《栾禄璋花鸟画花鱼观》、《写意金鱼技法》、《栾禄璋国画作品集》等书。
所设计的大量图书封面、插图及编辑的图书多次获全国及省级奖励,在首届中国优秀美术图书评奖中《 色彩辞典》获金牌奖、《现代水墨画》等三种获铜牌奖,个人所著述的《幼儿趣味绘画》获全国优秀图书奖。
中国画创作方面,其作品多次参加全国及省市美展并获奖,作品在美国、新加坡、日本、韩国展出被各国友人收藏,《辽宁日报》、《沈阳日报》、《美术之友》、《美术大观》、辽宁电视台等都作过专题报导,传略、作品编入《中国当代美术家名人大辞典》、《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中国现代书画界名人大观》、《当代世界名人传》、《20世纪美术书法界名人名作博览》、《中国美术家》、《世界当代书画篆刻家大辞典》等典集。
被授予“世界书画艺术名人”荣誉称号。
栾睿女,1960年2月生,陕西三原人。
新疆师范大学中文系古代文学教研室教授,教研室主任,古代文学研究生专业负责人,宗教文化学、中国古代文学硕士导师。
已出版《中国佛教大观》(第二编、第三编)由哈尔滨出版社出版;《花底拾遗—古代妇女生活经典》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元曲家薛昂夫》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西域风景诗一百首》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批判”北京人
》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唐宋诗词名篇详解》由新疆大学出版社出版;《喀纳斯神秘游》由新疆大学出版社出版《李白诗文注析》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表论文《试论词在文化转型时期的确立》(南京师大学报1996年1期);《司马迁民族观批判》(殷都学刊1993年2期、《苏轼的佛教观念及其影响》(《新疆师大学报》1995年1期;《必须十分重视转型期文化建设》(《阵地》1993.4)、《清人乌鲁木齐诗评析》(新疆大学学报1998.2)《交河塔林与密教东渐》(《西域研究》2000.1);《作为典籍符号的图像叙事——西域石窟壁画阿阇世王题材再探讨》(西域研究2005.1);《西域石窟壁画阿阇世王题材再探讨》(《西域研究》2005。
1)《从克孜尔207窟壁画谈佛教对拜火教的融摄》(《西域研究》2007.3);《国家精神符号的阐释与重构——谈李白的《明堂赋》(《中国李白研究》2009卷);《元代维吾尔散曲家——薛昂夫》(《文史知识》2005.10)。
栾国仁1930年4月生,山东省黄县(今山东省龙口市)人。
哈尔滨铁路局电务处处长、高级工程师。
毕业于北京铁道学院电信系。
参与了极频自动闭塞和机车信号的研制,太阳能在信号设备上的应用以及哈尔滨、牡丹江、绥化等大站电气集中、哈尔滨二调驼蜂场的修建等。
先后发表论文8篇,其中《安全生产与设备维修》和《如何选择检修周期与轮修周期》等论文。
多次参加中苏边境铁路电务设施方面的技术谈判,参加过中日铁道信号技术座谈会。
栾新春(1917-1935.10.1),陕西省安定(今子长)县人。
少时备受地主恶霸、军阀官吏的欺凌。
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1年秋由团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32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
1927年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活动,散发传单标语、传递信件情报等。
1931年秋任中共村支部委员。
1932年2月设伏击毙国民党安定县长。
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陕北游击队第9支队,随部转战陕北各地。
1933年4月任陕北游击队第1支队分队长。
先后参加马河川、三十里铺、潭家小洼、董家寺、张洪镇、合水、枣树坪、温家坡等战斗,作战勇敢,经常担任攻击奋勇队。
11月打入安定北区折科达民团进行兵运工作,策动和争取许多团丁。
1934年7月发动起义,会同当地赤卫军组成陕北红8支队,任支队长。
活动于横山、米西、安定一带,牵制敌军,配合陕北游击队主力粉碎了国民党军对陕北革命根据地的第一次“围剿”。
9月任中国工农红军陕北独立师第1团2连连长。
1935年1月31日,中国工农红军第27军成立,任84师1团2连连长。
相继参加王家圪凸、南沟岔、阎王砭、吴家寨、马家坪和解放陕北六座县城的战斗,多次担任突击队队长,率部冲锋陷阵,奋勇杀敌,屡建奇功,被群众誉为“少年英雄”,所部成为西北红军中出色的“好汉连”。
1935年9月18日,红十五军团成立,任81师241团2连连长。
同年10月1日参加劳山战役。
战斗中,率2连向敌连续发起冲击。
腹部中弹受伤,将流出的肠子塞进腹腔,简单包扎后,继续冲锋,前进约100余米,终因失血过多倒地,光荣牺牲,时年仅18岁。
栾菊杰:女子花剑比赛世界冠军。
郡望堂号编辑郡望西河郡:战国时期魏国置郡,相当于今天的山西、陕西两省之间的黄河沿岸一带。
魏 郡:汉高帝置郡。
治所在今天的河北省临潼县西南。
堂号重义堂:汉代的栾布和彭越交朋友,彭越为盗;栾布被人卖做为奴隶,后来在燕国当了大将,被汉兵俘虏。
这时彭越已经在汉当了梁王,于是就把栾布赎了回来,跟着自己做大夫。
后来彭越被汉高祖 杀掉了,把他的头挂在洛阳,命令任何人不许收尸。
栾布却公开的收了他的尸体,将他埋葬,还痛哭了一场。
汉高祖认为栾布重义气,就拜他为都尉。
文帝时候,栾布做了燕相,封在郦侯。
“重义堂”又称为“郦侯堂”。
此外,栾姓的主要堂号还有:“巽德堂”等。
家谱文献编辑山东栖霞栾氏谱书两卷,(清)栾寅纂修,清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手抄本。
现被收藏在山东省栖霞市臧家庄镇小栾家村。
山东栖霞栾氏谱书,(清)栾寅纂修,(清)世栾书坤于清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重修,清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抄录本六册。
现被收藏在山东省栖霞市臧家庄镇西栾家村栾德臣处。
安徽太和栾氏家谱,(清)栾氏合族于清咸丰十一年(公元1823年)始修,清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续修,2000年栾治华再修,2005年栾氏合族重新编修计算机排版打印本。
现被收藏在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旧县镇栾寨村、河南省项城县栾家楼。
字辈排行编辑山东龙口栾氏一支字辈:“景成士明德长春学守信”。
山东龙口前栾村栾氏一支字辈:仁和绍先志,家声祺凤麟。
山东龙口栾氏一支字辈:“永国基(其)士中鸿玉清允景吉兆兴”。
山东枣庄栾氏字辈:“成发长吉德永玉福学忠世为明作广富贵万国同”。
山东滕州栾氏字辈:“书学志玉……”山东黄县栾氏字辈:“思成显德长征伏击”。
山东黄县、黑龙江栾氏字辈:“适逢常庆积德可”。
山东莱洲栾氏字辈:“林春丰振……”山东文登栾氏字辈:“从继国兆庆振忠德玉久永井学文政长亭可似宏。
”山东无棣栾氏字辈:“廷永树景(玉桂)凤。
”山东充州栾氏字辈:“朝怀国(学)俊(金家)如(汝修)福(玉)子。
”山东城阳栾氏字辈:“恒德方作圣一心复绍先敬宗维敦本嘉祥御坤贤”。
山东夏庄栾氏字辈:“述恒永方作修振兴丕绍崇乃宗功敦本建基孝友相承”。
山东潍坊寒亭南港汜村栾氏字辈:“守宣玉可忠廷周宗明维学京正义长存吉星照”。
(此村栾姓明初迁来,始祖为:栾芳)河南鹿邑栾氏字辈:“身修维则良田之庆怀民道从斋慎可丕重作延生东亚清风起中华长和平”。
河南项城栾氏字辈:“尚友之学贵恩厚少宽宜运进伍金泰(此辈与我们目前所使用辈份不一样,目前,河南项城市永丰乡后栾楼的辈份如下:登荣方培永昌吉)”。
河南项城、安徽太和(山、林、茂、盛四大派)栾氏字辈:“士(怀学芳)国家(俊金庆)治(修汝天)福(永)身心(修)维则良田之庆怀民道从斋慎可丕重作延生东亚青风起中华长和平德甫凤勇明腾云继印洪金殿丙友世国家治福廷学法传万春厚代赔震兴”。
河南濮阳栾氏一支字辈:“华怀太思宗传道贵好梦”。
河南濮阳栾氏一支字辈:“光明正恒耀得一希民邦作玉福华(壁)怀太思宗传道贵好孟继良登殿贺秀才协距顺世可树基任茂长”。
河南濮阳、山东荷泽、曹县栾氏字辈:“华夏太思(子师)宗传道贵好孟继良”。
河南栾氏一支字辈:“恒德方作圣一心复绍先敬宗维敦本嘉祥御坤贤”。
辽宁昌图栾氏字辈:“廷(庭)永树景(玉学)凤”。
辽宁庄河栾氏字辈:“成发长吉德永方学文中世维明左广富贵万国同”。
辽宁大连栾氏字辈:“义恒君子德天祥吉寅家”。
辽宁葫芦岛栾氏字辈:“字维德军上首国宝忠孝孟广依心贺”。
辽宁岫岩栾氏字辈:“元学耀永承仑序孝友书香振家生”。
辽宁瓦房店栾氏字辈:“元中克德树福禄吉庆生”。
辽宁喀左栾氏字辈:“凤树殿士井海敏”。
辽宁鞍山一支字辈:“中天朝廷仕文学世希洪玉修德明阳长发祥吉昌国恩广普基家业永胜康”。
江苏扬州栾氏字辈:“安家其承必圣长春”。
江苏兴化、永丰、新建栾氏字辈:“中天万尔春久鸿开广大”。
江苏泰兴、疆乌鲁木齐栾氏字辈:“存根广友才富”。
江苏滨海栾氏字辈:“基正德承加立业”。
黑龙江林口栾氏字辈:“三忠喜树俊良业国”。
黑龙江宝清栾氏字辈:“存仁德守忠合宝世兹大敦理”。
黑龙江集贤、辽宁本溪、盘锦、营口栾氏字辈:“朝三明魁之□成学忠喜玉仁”。
黑龙江大庆一支:老祖(山东)栾登法;‘玉兴学咏士广殿季云祥绪心万丰久忠正上其昌。
吉林长春栾氏字辈:“盛贞文万学魁有德本兴仁富燕家秀景天光荣国庆孝廉方正做英华”。
吉林栾氏一支字辈:“文昌山水秀德大建闻洲锦世日谋善永远继绪修”。
我国近期行政监督的重要制度创新及其价值是什么?
我国行政监现状与发展趋向(2006-09-10 08:22:04)▼标签:杂谈摘要:行政监督个国家监督要部分,也是现代行政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它对于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提高行政效能,起着极为重要的保障作用。
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政府能建设面临机遇和挑战的情况下,健全和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行政行为和权力运用过程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
对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 行政监督 现状 趋向正文:所谓行政监督,是具有法定监督权的国家机关。
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及国家公务官员的职务行为,进行观察。
评价督促,检查,及纠正活动。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内外结合的行政监督体系,发挥了较为全面有效的监督功能。
但还存在一系列明显的缺陷,“漏监”、“虚监”、“难监”比比皆是,反映了我国的当前行政监督存在意识模糊、形式失调、程序不畅、方式单一、对象失衡等失范现象。
为此,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努力转换薄弱环节,寻求整体优化机制。
在现阶段的实践中,行政监督机制的创新与尝试已初见成效,这将成为我国行政监督发展和完善的基础。
伴随着政府事务规模的增长与行政集权化的发展,行政权力在现代国家政治系统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制的吁求也因此越来越强烈。
从法理上讲,在我国“议行合一”的国家政权体系中,行政机关只是立法机关的执行机构。
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行政机关发挥着非常活跃的统治和管理功能,承担着大量的行政立法、决策和执行功能。
行政机关在从事大量社会经济活动的同时,行政权也从授权立法、兼行部分准司法权、扩大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得到了实质性的扩展,表现出广泛性、主动性的特点。
因此,加大行政监督力度、改善行政监督结构、增强行政监督实效以保障行政机关准确、全面、高效地依法行政,是我国的当务之急。
一、我国现有行政监督体系的基本架构 在我国,行政监督一般是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公民等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的监察、检查、督促和指导。
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弹纠不法、增进效率、优化政府形象等方面可以起到重要作用,从而有力地推进政府行政管理的廉洁化、法治化和高效化。
中国共产党很早就认识到,“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
”因此,新中国建立伊始,就注意从制度与实践两个层面创设行政监督体制。
但从5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政治体制转入过度集权化阶段,行政监督缺失必要的外部民主环境。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行政监督基本上处于弛废状态。
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而逐步形成的。
目前,我国行政监督已经形成了一个以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及其行政行为为指向中心的全面的约束体系,主要包括主体体系和对象体系两个方面。
第一,从主体体系的内在构成要素看,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由行政组织外部的异体监督和行政组织内部的同体监督两部分组成。
外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与非权力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其中外部权力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行政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实施的行政监督;中国共产党组织作为执政党实施的行政监督。
外部非权力监督包括: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的行政监督;社会群众及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各人民团体(工、青、妇等) 、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以及新闻媒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内部监督可以划分为专门监督和非专门监督两类。
内部专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专设的监督机构实施的行政监督以及各类专业性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物价监督和质量监督等专业性行政监督。
内部非专门监督,包括:上下层级监督,即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主管按行政隶属关系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直线监督;平行部门监督,即政府职能部门就其所辖事务,在自身权限与责任范围内对其它相关部门实施监督。
第二,行政监督的对象是与行政主体及其活动相应的一个综合体系,涵盖了政府行政活动的各个方面。
从结构上看,容纳了整个行政组织、行政机关和全部行政人员;从功能上看,涉及政府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职能的各个领域;从过程上看,包括信息情报、政策抉择、计划规划、指挥协调等所有行政行为及其产品。
在厘定行政监督体制基本架构的基础上,不难发现,现阶段我国行政监督具有面广量大的宏观总体特征,在实践中发挥了“保健”与“治病”的双重功效。
从理论上讲,监督客体的公开性、主体的多元化以及监督内容的广泛性,有利于充分体现监督的人民主权原则、经常监督原则和公开监督原则;外部异体监督和内部同体监督的结合,有利于形成全面复合的监督网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但现实中,由于整个监督体系庞大而杂乱,以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行政监督体制还存在着一系列明显的缺陷,“漏监”、“虚监”、“难监”现象比比皆是。
二、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主要问题及其改革思路 我国行政监督的制度化、体系化发展在促进政府依法办事、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务员素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行政管理中凸显出来的政令不畅、机构庞杂、决策失误、人浮于事,以及行政人员寻租腐败、假公济私等现象,都标示监督体制的无能低效,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我国行政监督缺位、滞后和监督不力的问题集中于机制关系和人员素养两个方面,具体包括以下三点: 第一,行政监督体制多元无序。
各类行政监督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缺乏应有的沟通和有机的协调,整个行政监督系统群龙无首,致使监督主体之间的相互推诿或重复监督现象严重。
这使行政监督工作难于真正落实,影响了行政监督的权威信和有效性。
第二,专门监督机构受制于监督客体。
我国行政监察机构和审计机构等专门监督机构的设置,不是独立的和监督客体并列的关系,而是受同级行政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双重领导;其负责人不是由党政领导人兼任,就是由党政机关实质性任命。
监督机构附属型的隶属关系体制,使监督主体在人事、财政等方面受制于监督客体,使监督人员往往受制于长官意志,严重削弱了行政监督的权威性。
现阶段行政监察部门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进一步限制了行政监察权的行使。
监察机构缺乏实施监督职能所必需的权力与权威,在实践中较少发挥监督作用,较多履行办案职能。
第三,行政监督法治程度低,弹性因素强。
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关系看,上级对下级的执法监督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及部门的抽象行政行为监督不够,很少真正撤消或改变下级不适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上级政府对下级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仍处于不告不理的阶段。
从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关系看,人大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威尚未归位,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还非常不够。
依法监督才是有效的监督,行政监督主体监督职能的行使,必须有法定的方式和程序。
目前我国行政监督法律体系很不完备,缺乏明确的监督标准和监督方法,这就容易导致监督的随意性,不利于准确判断和及时纠正监督客体的越轨行为,追究其违法乱纪责任,从而损害了行政监督的科学性与严肃性。
此外,我国行政监督的问题还体现为行政监督活动单一化,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忽略了行政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进行中的控制;行政监督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有关行政人员和行政领导监督意识淡薄,疏于监督或被监督,等等。
对于上述行政监督中的许多现存问题,应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积极加以改革和完善,其中最主要的是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应加强总体协调,充分发挥整体监督效能。
要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和职务行为切实受到上下左右各方面的有效监督,使不同主体的监督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整个行政监督体制坚强有力,就必须明确规定各种监督体系之间的职能界限和层次关系,加强监督的总体规划和避免不同监督机制间的重叠、冲突和制肘,增强和突出行政监督的整体合力和效能。
有学者提出可以设立“全国监督联席机构”,以共产党为首,形成纪委、人大、政协和国家监察部门四大监督机构的合力,并领导和协调全国行政监督工作。
第二,有效的监督必须以监督客体切实处于监督主体的监督之下为前提,并且监督主体的监督活动不受监督客体的直接制约和干扰,以保证监督主体能充分行使监督权,保证监督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从世界各国已有的监督机构及其发展趋势来看,监察机构的特点是其享有广泛的授权并具有独立性,它只向最高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负责,接受它们的领导,而不从属于任何政府部门,其编制也不纳入公务员系列。
”因此,必须重视实施独立的行政监察制度,可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内设一个最高专门监督机构以替代监察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在此最高专门监督机构下设立地方各级监督机构,受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监督机构的双重领导。
这样有利于把宪法规定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于同级政府的监督权落到实处,同时可以保证国家监督机构的独立性。
虽然在各级人大法定权力进一步归位之前,这一新的监督建制不可能有非常理想的效果,但至少可以使行政监督机关(监察机关)在组织上不再隶属于同级行政部门及其领导人员。
第三,加强行政监督的法治化,尽快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条例》、《新闻法》、《国家公务员监督法》、《反腐败法》和《公职人员个人财产申报法》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使各类行政监督具有明确具体的主体权限、法律依据、程序和手段。
目前,《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的制定和贯彻,在规范政府和国家公务员的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已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从现实情况看,还有大量的行政法规,尤其是行政监督法规急需制定。
在八届人大期间,共有29个议案、1100多名人大代表先后呼吁制定《监督法》。
在1998年“两会”期间,共有11个要求制定《监督法》的议案。
(注:刘卫东:《他们的提案:与舆论监督有关》,《南方周末》 2000年3月3日。
)2000年“两会”期间,也有不少要求制定《舆论监督法》、《举报法》和要求实行领导干部储蓄实名制的议案。
这表明进一步推进行政监督的法治化已成为民意所向。
此外,行政监督体制的改进,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大的监督权威。
虽然我国人大的实际地位在近年有所提升,但离法定权力还有较大的差距。
应该继续完善人大各种形式的监督机制,发挥质询、弹劾、审查、撤消等监督形式的作用。
要加强行政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提高政府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创造条件使社会各界能切实参与行政监督活动。
应进一步提倡媒介舆论监督,努力发挥大众传媒监督时效性强、威慑力大和辐射面广的优势。
三、我国近期行政监督的重要制度创新及其价值 任何一个政治——行政体系,都不仅要把民主与效率作为一种必须尊重的基本价值,而且要承担如何实践民主与效率的现实问题。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许多积弊,改革和完善的目的就在于克服薄弱环节,优化制约机制,努力推进政府行为的民主化、法治化与高效化。
虽然我们尚未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行政监督中的主要问题,但在现阶段的改革实践中,中央和各地行政监督机制的创新与尝试已初见成效,这将成为我国行政监督发展的基础。
除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程序规范等重要法律与制度外,主要有以下一些制度创新: 第一,政府采购制度 我国引入政府采购的观念和做法还是近几年的事情。
1998年10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有关政府采购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政府建立采购制度的实践活动,不仅节约了政府行政开支,而且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廉政建设。
政府采购是政府行政机关和其它直接或间接受政府控制的企事业单位,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而使用公共资金获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一般采用以招标程序为主的、适用具体采购条件的一揽子采购方法。
政府采购的实质,是公众对政府履行公共职能成本的认可和制约,是要体现市场经济权利平等、程序公正的原则,使所有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中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使政府不能无规则地任意处置公共财产,使公众有权利了解和监督公共财产的使用。
我国在理论上缺乏契约观念传统,民众作为纳税人缺乏公共资金托管人意识。
在实践中,对公共资金管理存在监督不足的体制性问题,行政腐败由此滋生。
政府采购制度的尝试,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方面的监督缺位。
当然,目前各地的政府采购制度尚不完善,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第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又称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规定县级以下领导干部(包括行政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在此之前,全国许多地方已通过地方立法或以党委、政府联合发文的形式,规定了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所谓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性法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对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等。
在对上述情况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可以查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的推行,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正确评价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第三,收入申报制度 1995年4月,党中央和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这是我国首次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财产)收入实施监督和审查。
按照该规定,县(处)级以上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应该申报个人的收入情况。
(注:除了行政机关以外,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都应申报个人的收入情况。
)申报的收入包括三大类: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和福利费等;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对申报活动进行监督。
收入申报制度是向财产申报制度迈出的重要一步,是防止政府公职人员以权谋私、贪污舞弊的重要约束机制,对于维护政府及其行政人员的廉洁勤政形象具有重要价值。
国外的财产申报法具有很强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因此又被称为“阳光法”。
实施财产申报制度的国家一般都规定,政府官员上任前必须申报其动产和不动产,离任后必须再次申报其全部财产,并说明任职期间财产变化的原因。
公职人员申报财产后,由国家财产申报机关进行审查,并向公众和政府公布审查结果。
与此相比,我国实行的收入申报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从申报的主体而言,只规定党政领导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定期申报收入情况,将极容易发生腐败的乡镇一级政府官员排除在监督范围之外;从申报的客体而言,仅规定把工资、奖金和其它劳务收入列入申报对象范围,忽视了不动产和家属非法收入已成为许多官员不正当收入的主要形式这一事实;从申报的过程而言,政府官员在任职时与离任后都没有财产申报,而且对收入申报的情况缺乏审查。
第四,听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立了我国的行政执法听证制度。
该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许多部门和地区都依据该法制定并实施了相应的听证制度。
与《行政处罚法》精神相似,199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8年5月1日起施行)也确立了相应的听证制度,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听证制度体现了政府与公众之间权力与权利的平等性,体现了政府的一切行为,在本质上都应是一种受制约的、须为公众认可的行为。
行政执法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内部人员主持,公开举行有各方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借以广泛听取意见的活动。
在听证过程中,行政相对方可以就行政机关的处罚从事实和法理上提出异议,行政机关可以向有关各方公开其据以作出处罚的事实、证据以及法律依据,当事人双方还可以进行辩论。
这种公开透明的行政程序,可以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在更高程度上确保行政机关作出正确的处罚决定,化解行政争议,改善行政机关的社会形象。
第五,公示制度 公示制度是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政务公开在我国是一项新生的政府理念和做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在一些地方已逐步从单纯公布某些政府工作信息演变为一种制约政府权力的监督机制和决策程序。
政务公开的关键,是政府决策过程的公开,通过赋予公众参与决策的权利,从制度上保证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从1996年7月开始,沈阳市率先推行政府行政管理公示制。
公示制是指政府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向社会公众明示自己的行政要件,包括职责范围、行政内容、行政标准、行政程序、行为时限以及违法责任、惩戒方法等,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以此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府质量。
公示制的特点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公开性,即最大限度地将政府决策与执行活动信息告之于众,借助公开化的社会制约机制监督政府行为;二是法制性,即公示制的创制与运行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注重体现法制精神,强调依法公示,公示内容法定化、稳定化。
公示制有助于政府部门依托广泛的社会监督和参与力量,规范并整合自身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此比照我国政府行政民主化的现状,可以说,我国行政公示制的推行和完善还任重而道远。
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各级监督机关在实施行政监督时,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
如一般监督相结合,即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对管理对象所施行的监督和专门机关在权限范围内对管理对象施行的监督。
再如纵向监督与横向监督相结合;经常性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监督相结合;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等。
由此,我国的行政监督才能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使整个社会沿着法制的轨道前进,行政监督具有积极的意义。
综上所述,对行政的监督应该是一个由多方面组合起来的系统工程。
如果能够把这个在党委的领导下的以内部监督为基础、以人大监督为主体、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辅助的全方位的立体监督体系建立起来,多管齐下,形成合力,那么,行政监督活动就一定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怎样认识档案工作新常态
这是我在百科找到的,自己回答觉得不够全面。
希望能够满足你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步放开了原有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大量农民工流向了城市,同时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
但是我国城市化的滞后给中国的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矛盾。
本文从分析城市化的涵义着手,在对城市化的三种基本形式进行说明的基础上,讨论了我国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以及影响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城市化 城镇化 工业化 现代经济 区域经济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人们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中心。
城市化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国家和地区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城市化是人类进步必然要经过的过程,是人类社会结构变革中的一个重要线索,经过了城市化,标志着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只有经过城市化的洗礼之后,人类才能迈向更为辉煌的时代。
然而,仅仅看到城市化所带来的丰硕成果而赞叹不已、振臂高呼是远远不够的,城市化过程并不一定是一曲美妙的乐章,像很多进步一样,城市化过程中也夹杂着许多不和谐之音。
正确认识城市化所带来的影响,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认真的予以解决,对我国有着重要的意义。
[编辑本段]城市化的含义 就目前来说,国内外学者对城市化的概念分别从人口学、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角度予以了阐述。
1. 人口学 人口学把城市化定义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
他们所说的城市化就是人口的城市化,指的是“人口向城市地区集中、或农业人口变为非农业人口的过程”。
中国的人口中大头是农民,目前我国城镇人口在36%左右,因此加快我国人口城市化的步伐对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实现农村经济的增长有着很重要的战略意义。
2. 地理学 地理学所研究的城市化是一个地区的人口在城镇和城市相对集中的过程。
城市化也意味着城镇用地扩展,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在农村地域的扩散过程。
3. 社会学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城市化就是农村生活方式转化为城市生活方式的过程。
发展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人的技能和素质的提高,提高人类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使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达到和谐发展。
从社会发展学角度认识:城市化是城市先进社会经济要素在乡村的普及程度。
4. 经济学 经济学上从工业化的角度来定义城市化,既认为城市化就是农村经济转化为城市化大生产的过程。
在现在看来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
一方面,工业化会加快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率,同时工业扩张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农村的落后也会不利于城市地区的发展,从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而加快农村地区工业化大生产,对于农村区域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是有着很积极意义的。
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对城市化的含义做出了解释。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对城市化的规定其内涵是一致的:城市化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农村地区逐步演变成城市地区、城市人口不断增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同时城市文化和城市价值观念成为主体,并不断向农村扩散,此外农村中城市特质的增加也属于城市化。
城市化就是生产力进步所引起的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念的转变的过程。
[编辑本段]城市化的本质 [1]第一,城市化是城市人口比重不断提高的过程。
城市化首先表现为大批乡村人口进入城市,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逐步提高。
第二,城市化是产业结构转变的过程。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使得原来从事传统低效的第一产业的劳动力转向从事现代高效的第二、第三产业,产业结构逐步升级转换,国家创造财富的能力不断提高。
第三,城市化是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
城市是高消费群体聚集所在。
城市化使得大批低收入居民群体转变为高收入居民群体,因此城市化过程又是一个市场不断扩张、对投资者吸引力不断增强的过程,也是越来越多的国民在发展中享受到实惠的过程,是一国中产阶级形成并占主体的过程。
第四,城市化是一个城市文明不断发展并向农村渗透和传播的过程。
城市化的过程也是农村和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不断现代化的过程,也就是城乡一体化的过程。
第五,城市化过程是人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
由于大部分的国民从事着先进的产业活动,有着较高的生活质量,因此,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将会发生重大变化,社会将建立起根本区别于农业社会的城市社会新秩序。
人们按照既定的游戏规则自由地进行更丰富多彩的社会会活动。
自律、自尊、自强成为社会风尚。
这是现代文明的灵魂,是城市的真正魅力之所在。
[编辑本段]形式及我国城市化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城市化的三种基本形式有:集中型城市化、分散型城市化、旧地型城市化。
在我国不同时期的不同地区,各种形式的城市化发挥着它们各自的作用。
1991年10月《自然信息》杂志发表曾邦哲(曾杰)专论提出乡镇城市化道路与太阳能、电子、生物技术产业化,以避免城市过大集中型发展导致人口、交通等都市问题,应该以城市群、城镇网络化为城市化策略。
在对三种形式的城市化的分析过程中,通过以上我们对城市化含义的了解,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就可以认识到各种形式城市化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阻碍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因素。
(一).集中型城市化 集中型城市化就是农村人口和非农经济活动不断向城市集中。
在这种城市化的过程中,暴露出原有的很多影响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因素,同样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
1.旧的户籍制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我国所实行的户籍制度在特定时期确实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但是,随着经济、政治制度的发展,以及城市化的扩展,这一制度已经成了制约我国城市化进程、经济发展的一个方面[3]。
几十年前,划出的“农村人”和“城里人”的这个鸿沟已经成了我国农村经济、城镇经济发展的障碍。
众所周知,提高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引导农民进城、促进农村富裕劳动力的转移。
大量人口滞留农村的局面如不尽快扭转,不仅直接制约农民收入的提高、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和农村经济的全面繁荣;还将长期抑制农村消费需求的增长,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所以,我国应尽快逐步改变现有的落后的户籍制度,为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
2 .进城外来工的应享受的“国民待遇”难以实现 城市建设创造了大量的建筑业、工业等就业岗位;进城的外来工也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据北京市2003年统计资料显示,进城外来农民工对北京市2003年GDP的贡献率在10%左右。
同时,农民通过进城务工就业学到了各项非农就业技能,感受到了城市文化,领略到了市场竞争,提高了综合素质。
同样,进城务工也是农民提高收入的重要途径。
但是,在实际中农民进城打工却受到很多不合理的限制,而且他们的工资、福利、医疗等都得不到保障。
同样另外一个问题外来工子女入学难的也成为诸多媒体所关注的另一个热点问题。
外来工子女入学问题是关系到社会、国家发展进步的一个长远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外来工的生活、工作,也对城市的发展产生了很多消极的影响。
如2004年初开始报道的泉州工人严重短缺的情况,对城市的经济发展及城市信用产生了很大的不良影响。
《中国青年报》曾经报道,“招工春荒”现象在福建省泉州市2004年再次出现。
原因何在?泉州市有关官员认为:一是有些小企业拖欠工人工资;二是劳动环境差;三是工资待遇低。
创造好的“打工环境”,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政府责无旁贷。
无论是从关怀弱势群体、以人为本的要求出发,还是从经济发展的目标出发,政府都应该拿出切实的行动来。
尤其是在当前打工者尚没有完全组织起来与强势力量进行博弈时,政府的作用更显得重要。
(二). 分散型城市化 分散型城市化是指城市经济活动、人口向外扩散。
它意味着大城市城郊及其周围非城市地域的迅速发展。
分散型城市化在空间形态上又可分为两种形式:(1)外延型(或连续型)城市化。
即城市从地域上逐渐延伸,形成规模不等的“城市带”或“城市群”。
(2)飞地型(或跳跃型)城市化。
即大城市为了长远发展的需要,在距自己一定距离处新建一个城市或使原有居民点发展为城市[4]。
分散型城市化在城市的中级乃至高级阶段占主导地位。
而在当今中国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也日益暴露出许多分散城市化的问题。
1.大城市病日益突出 当今中国的大城市病已经相当严重。
交通拥挤、资源紧缺、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下降等问题在困扰着城市的进步[5]。
今年来我国大城市的建设和改造步伐加快,城市圈开始在我国部分地区出现,而许多特大城市也开始着手兴建“卫星城”希望能解决大城市病的诸多问题。
如北京市改委主任丁向杨在北京市十二届人大会议上向市人大作报告时提到,北京市将按照现代化生态城市的标准,公开招标确定高水平规划设计,建设几个适合五十万以上人口居住、就业的新型“卫星城”,借以来疏散城市中心地区的人口。
但是,实际运行中发展“卫星城”很多的时候却是使城市更加“臃肿”,“城市病”的现象更加突出。
因此,解决城市病问题,在发展“卫星城”进行分散型城市化的时候同时应注意不要把城市变的更“臃肿”。
2.城市职能转化不明显 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进程大体上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以“集中化”为特征,第二阶段则以“分散化”为特征。
于是,以大城市为中心的“都市圈”或“城市群”、“城市带”发展较快。
我国一些发达地区,比如北京、上海、广州,已出现了生活富裕起来的阶层从城里向郊区迁移的趋势,也就是说,进入了城市化发展的第二阶段:“市郊化阶段”。
发展“城市圈”“卫星城”需要注意到城市职能和周边郊区职能的转化和协调发展。
城市化的过程,就是不断现代化的过程,中心城市应该不断加强“城市带”和“区域经济”的规模、布局、功能的完善。
城市职能的不断演进,是中心城市良好发展的前提,同时也是解决大城市病、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
(三).旧地型城市化 旧地型城市化是指原来的农村地区,在并无城市直接作用和影响的情况下;由于某种资源的发现和开发或者由于对外交通地位的建立,或者由于生产结构的变化,使得农民脱离土地从事非农业生产、农村地域转化为城市地域的过程,也就是农村城镇化的过程。
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多 、城乡劳动力严重过剩;中国农村的繁荣,必然要通过发展农村非农产业来实现,现有的大城市无力吸收数以亿级的农村人口,只能以投资少、设施简单的小城镇、小城市起步。
通过对我国现实的分析,就可以暴露出农村地区城镇化中的一些问题。
很多问题产生于农村地区城镇化的过程,同时又阻碍着本地区城镇化的进行[6]。
1.农村地区区域城镇化过程中产业结构的合理发展问题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到经济发展的关键时刻,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初见成果,在进行新一轮深化改革成果的过程中,我们仍需要摸索前进。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面临着新一轮城镇建设的高潮。
我们知道,城镇作为连接城市和农村的中介,应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资源,发展适合自己的产业,同时也应注意经济的协调发展。
现在很多地区仍存在盲目上项目、造成重复投资的情况;不仅造成了很多浪费,更重要的是贻误了时机,使城镇化现代化过程滞后。
由此,作为与农村紧密相连的城镇建设,在其发展过程中应切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发展模式。
比如在一些西部落后地区,因为其经济基础薄弱、资源短缺,开发初期启动相当困难。
为迅速提高落后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我们可建立优化的产业发展顺序,即首先发展投资少、见效快的第三产业,如旅游、商贸等产业,以其促进地区发展资金的原始积累,并沟通外界,为合理引进外部资金和技术打下基础。
而后相应发展其他适合本地区的产业和相关工业,由此带动本地区的合理持续健康发展,切忌急于求成。
2.注意城镇化中人口素质的提高以及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 农村地区的城镇化,是农村人口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变化的过程。
随着工业化生产在农村地区的普遍和发展,与此相适应的是农业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以及社会化服务的完备。
人是城市的主体,是城市化的出发点和归宿。
人的城市化,关键是人的现代化。
我们不仅要加快农民进城,变农业人口为非农业人口,而且更重要的是,通过培训就业以及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人口综合素质,使村民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
基础教育是影响我国未来综合国力发展的重要因素。
我国教育资源呈不均分布,地区的文化水平低下势必影响一个区域经济的发展,从而影响到我国城市化发展的进程。
加强对农村人口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注重对城市化主体人的素质的提高,是城镇(市)化进程中需要长期重视和亟需解决的根本性问题。
[编辑本段]促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人是城市的主体,是城市化的出发点和归宿。
城市化进程,也要首先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首先需要广大农业劳动者有真正的择业、择地自由,打破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的人为枷锁,完善土地政策、户籍政策和社会保障体制;在城市化的各个阶段都要充分注意城市化过程中人的利益[7]。
城市化的过程中出现过而且还将要出现很多问题。
我们要坚持城市化本身从促进人们的生产方式、改善人们的生产方式、提升人们价值观念的出发,以此来监督和指导我们的工作;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才是城市化的长久之路。
[编辑本段]城市化进程的表现特征 城市化进程的表现具有一定的特征性: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产业结构中,农业、工业及其他行业的比重彼此消长,不断变化;城市化水平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成正比;城市化水平高,不仅是建立在二、三产业发展的基础上,也是农业现代化的结果。
城市化衡量指标: 1、城市化水平指标 此指标的公式是:PU=U÷P×100%;式中:U——城市人口;P——总人口。
2、城市化速度指标 次指标的公式是:TA=1÷n(PUt+n—PUt);式中:TA——城市化速度;n——两时刻间的率数;PUt+n、PUt——在t+n年和t年的城市人口百分比;要注意,公式中城市化速度(TA)的单位是城市人口比重平均增长(或减少)的百分点,而不是百分比。
3、城市化质量指标 城市化质量指标并不单一,而是综合各种指标的指标体系,这里采用叶裕民提出的衡量城市化质量的指标体系,并作稍微改动,分为两大体系。
(一)城市现代化指标体系 城市现代化是城市素质的综合反映,具体体现在城市发展水平的方方面面。
衡量城市现代化的指标体系划分为三大类11个指标。
第一类,经济结构现代化水平指标。
主要包括3个指标:人均GDP(元/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用于反映经济发展水平。
第二类,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指标。
包括4个指标:人均铺装道路面积(平方米),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辆),万人拥有医生数(人),万人拥有电话机(包括移动电话)数(部)。
它们分别反映交通、医疗卫生、通信的发展水平。
第三类,人的现代化水平指标。
包括4个指标: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万人拥有在校大学生数(人)、人均居住面积(平方米)以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
分别反映人的素质和人的居住环境状况以及文化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
(二)城乡一体化指标体系 城乡一体化是城市与乡村在一个相互依存的区域范围内结为一体,互补融合、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过程。
衡量城乡一体化的指标体系理论上包括4个指标:第一产业与第二、第三产业平均利润率,城乡之间物质流和信息流状况,城乡居民收入差异,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差异。
由于受统计资料的限制,选择了城乡居民收入差异(反映生活水平)和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的差异(反映生活质量)两个指标来计算我国当前城乡一体化的水平。
[编辑本段]城市化过程中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问题 (一)环境质量下降 (二)交通拥挤,居住条件差 (三)增加就业困难,失业人数增多 解决办法 (一)建立卫星城,开发新区 (二)改善城市交通和居住条件 (三)保护和治理城市环境 [编辑本段]发达国家城市化特点 1.起步早。
2.城市化水平高。
3.出现逆城市化现象。
[编辑本段]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特点 1.起步晚,发展快。
2.城市化水平较低。
3.城市发展不合理。
例如巴西,城市人口占全国人口的3\\\/4,城市化问题十分严重
[编辑本段]城市化影响 1.城市环境质量下降——环境污染 城市环境——人类利用、改造自然的产物,它包括自然环境以及经过人工改造的环境。
自然环境在城市中已很少见到它的踪影,只有在城市郊区或公园中能看到一点点自然环境的景象:如田野、池塘、自然生长的树木等。
在城市中绝大多数是经过改造后的人工环境,如街道、楼房等。
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共同构成了城市环境。
主要是高科技带来的新公害,如空调病、电脑辐射、手机的危害、噪光污染等。
2.交通拥挤,居住条件差 3.增加就业困难,失业人数增多 城市化过程中还会带来其他的社会问题,如贫困问题、内城衰落问题、人口老龄化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
[编辑本段]《城市化》杂志 《城市化》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主办的一份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
重点报道城市化进程的问题与对策、经验与教训,全面反映中国城市化的现状,总结中国城市化工作经验,探讨中国城市化发展理论,是我国城市化领域的权威刊物。
其宗旨是“让中国的城市化造福全人类”,其使命是“为中国的城市化提供智力支持”。
《城市化》杂志由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主持编辑工作,因其高端性、专业性、可读性,而受读者青睐。
目前该杂志发行覆盖全国六百余座城市,读者包括各城市市长、市委书记,各级规划建设口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大中企业总裁或高管,各学术科研机构以及大中院校等,发行量达30万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