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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单位座谈会主持词

时间:2017-05-21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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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选举的需要通过的两个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

人民政协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代表以及特别邀请人士组成。

团结和民主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两大主题。

政协委员产生的具体运作步骤一般为: 一、提名推荐。

推荐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各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出。

在地方的全国委员会委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推荐。

二、协商确定建议名单。

对各方面提出的推荐名单由中共党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反复同各推荐方面协商形成建议名单。

三、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将委员建议名单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进行协商和表决,经全体常务委员过半数同意予以通过。

四、公布。

(一)人民政协的组成原则 1、按党派、团体和界别组织。

人民政协由各政党、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

按党派、团体和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构成的一大特色。

政协委员不是以地区代表的身份进入政协,而是以党派、团体、界别代表的身份进入政协,以党派、团体、界别代表的身份进行活动。

按党派和界别组成,既是人民政协构成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人民政协得以存在的一个重要根据。

2、协商产生。

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由协商的办法产生。

由上届全国(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在每届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时,由该届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3、赞成政协章程。

赞成政协章程,是人民政协组成的基本原则之一。

各党派和团体,都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成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都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各自内部事务的权利。

但是,一旦参加人民政协,就必须遵守和履行人民政协章程。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或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要根据情节经重给予警告处分,或撤销其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资格。

在赞成章程所提出的政治纲领、政治准则和其它规定的基础上,党派和团体经人民政协的常务委员会协商同意,个人经政协常务委员会协商邀请,可参加人民政协。

(二)政协全国委员会 1、全国委员会的组成结构 (1)全国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包括中共和8个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工商联、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科协、台联、文化艺术界、科技界、社科界、经济界、农林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团体、社会救济福利团体、少数民族、侨联、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宗教界、特别邀请人士等。

当然,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和政协的任务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

(2)常务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组成。

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和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常务委员会的候选人由参加全国委员会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协商提名”和“选举产生”是政协常委会产生的一个特点。

它既有政协特有的协商民主的一面,也有一般民主选举的一面。

在选举的具体操作环节上,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分别由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当选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

(3)主席会议。

政协全国委员会的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在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2、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是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厅。

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成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

设主任1人,副主席若干人,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国;设委员若干人,由主席会议决定。

目前,政协全国委员会共有9个专门委员会,即: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外事委员会。

办公厅是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主要任务是承办全国委员会各项具体日常事务,基本职责是搞好服务,当好参谋。

办公厅下设若干办事机构。

(三)人民政协的地方委员会 1、地方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人民政协的地方委员会大致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自治区、地级市委员会,县、县级市、市辖区委员会三级。

地方委员会的组成除县级委员会外,政协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和省辖市委员会的组成大体与全国委员会相同。

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根据情况,也可不设秘书长。

各级地方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常务委员会由地方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政协地方委员会的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

在常务委员会休会期间,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2、地方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委员会设立办公厅,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的设置按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自治州、设区的市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置,由各自的常务委员会按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

(四)人民政协各级组织的关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对地方委员会的关系和上一级地方委员会对下一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不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

上下级政协之间,就组织关系而言,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不存在垂直领导。

“上一级政协组织”和“下一级政协组织”的称谓,上下级政协之间,系指它们是上一级行政区域的政协组织和下一级行政区域的政协组织。

各级地方政协的人事安排由各地方自行决定,不由上一级政协决定,上一级政协对下一级政协没有人事处置权。

就工作关系而言,地方各级政协的工作由地方各自自行安排。

上一级政协对下一级政协的工作安排没有决定权。

上下级政协之间的指导关系主要体现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对政协全国性的问题作出决议,地方委员会对政协地区性的问题作出决议,以指导和规范全国或地方政协的工作。

地方委员会对全国委员会的全国性决议,下级地方委员会对上级地方委员会的全地区性决议,都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

除此之外,还包括上级政协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同下级政协的工作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探讨人民政协带共性的问题,互相协作,推进工作等。

(一)人民政协主要职能的确定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活动与它组织上的建立是同时开始的。

但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规定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则经历了一个逐步明确和充分的发展进程。

政治协商作为人民政协的职能,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诞生即在人民政协组织中得以确定的。

这一职能一度曾用过民主协商的提法,意在强调政治协商的民主性。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源于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以及接受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1979年6月,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

”1982年制定的政协章程规定:人民政协“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刘澜涛同志在关于章程修改案的说明中指出,这就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从此,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职能之一被明确下来,并在以后的文件中正式使用。

参政议政作为对新时期政协工作内容的一种表述,作为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拓展和延伸,是从80年代中期开始采用,并逐渐被党政领导机关认同和倡导。

1994年3月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修订后的章程明确规定: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这是迄今为止对政协主要职能的最完整、最明确的表述。

此后,参政议政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并列为政协的三大主要职能。

(二)政协三大职能的内容和形式 1、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其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地方)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2)政府工作报告;(3)国家(地方)财政预算;(4)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5)国家(地方)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6)国家(地方)的重要法律草案;(7)重要人事变动;(8)行政区划的变动;(9)群众重大问题;(10)各党派之间的共同事务;(11)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12)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它主要问题等。

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协举行的各种协商会议,其中包括: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根据需要召开的各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等。

此外,还可以通过举办或应邀参加各种情况通报会、听政会等进行协商活动。

政治协商通常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会议组织。

主席会议根据中共党委、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党政有关部门的提议,安排协商活动并决定协商的形式和参加范围,主席会议认为需要协商的问题,也可以向上述有关方面建议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政协协商。

政协进行协商可视情况邀请中共党委、人民政府及党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请有关负责人就提交协商的问题作出说明。

协商的议题与会期确定之后,政协有关机构至少提前一周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文件送达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与会人员事先做好准备,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

政协的协商会议和重要活动,一般应作新闻报道。

2、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民主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1)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2)中央和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5)参加政协的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等。

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1)各级政协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案;(2)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3)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的批评和建议;(4)参加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等。

民主监督既可以由各级政协委员、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和专门委员会来也可以由政协或有关部门组织、邀请委员进行调查、视察,以及委员个人或联名提出提案、举报等办法来进行。

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建议和委员的重要提案,可由有关专委会通过后提交常委会或主席会议讨论。

经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通过后,以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建议案的形式向有关方面提出。

以人民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或以各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均由全国政协办公厅以正式文件形式送达有关方面或部门。

地方政协对于上述意见、建议和批评,一般以当地政协委员会或办公厅(室)名义报送。

对以政协组织名义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有关方面或部门应积极负责地进行处理,将将结果尽快以正式文件形式作出答复。

对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个人的提案和举报,有关部门同样应认真负责地对待,及时予以处理答复。

3、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

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就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同时,参政议政又不是简单地等同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而是它的拓展和延伸。

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除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内容之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注、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广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对一些共同关心的事项开展评议等。

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除包括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形式外,各级政协在组织各民主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的实践中,总结和坚持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如:通过新闻媒介表达委员参政议政的意见;举办委员活动日,增加参政议政的内容;举办各种形式的座谈、学习、纪念、联谊等活动,沟通情况,加深友谊,调动政协委员知情出力、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自觉主动地反映情况和意见;开展引进项目、技术、资金和提供信息,扶贫支边等出实招、献良策、办实事活动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建立于1949年9月。

它的诞生,揭开了新中国的第一页,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50多年以来,人民政协在这个历史进程中,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

(一)人民政协的诞生 1、新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

1948年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即将进入解放全中国的决战阶段。

随着军事战线上的节节胜利,政治战线上的斗争也进入了新的高潮,革命统一战线迅速扩大。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这一号召,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

经过一系列的准备工作,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开幕。

会议通过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并选举等21人组成新政协筹备常务委员会。

筹备会还决定设立6个小组,分别负责下列工作:拟定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和各单位代表名单;起草新政协组织条例;起草新政协共同纲领;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起草大会宣言;拟定国旗、国徽及国歌方案等。

筹备会还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和反复协商,决定新政治协商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会徽。

2、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

参加会议代表共662人,其中共产党约占44%,非共产党员约占56%。

体现了我国统一战线空前的广泛发展和全国一切爱国民主力量的大统一、大汇合。

会议一致通过了我国建国初期的根本大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共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北平改名为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等四项议案。

9月30日,会议还选举产生了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选举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等56人为委员,组成中央人民政府会议。

随后,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朱德致闭幕词。

至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光荣地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宣告胜利闭幕。

3、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工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政治第一届委员会,于1949年10月9日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为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席,李维汉为秘书长,等28人为常务委员。

1949年10月18日,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工作条例》。

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的规定和客观形势的需要,把政协工作归纳为三大类:一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以及政务院就一些有关国家大政方针包括重大法案,提到政协全国委员会或常委会进行协商。

经过协商,取得协议,再由政府制定成法律、法令,公布实行。

二是协助政府动员人民开展各项社会改革运动,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三是就统一战线内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概括起来,主要有:(1)协商国是、审议法案、提出方案;(2)协助政府开展社会改革运动;(3)调整关系、增进团结;(4)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国际合作与交往;(5)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准备。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的人民政协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组织和职能的变化。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至此,作为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第一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已圆满完成其历史使命。

但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将继续存在并发挥作用,并且它的组织和职能也相应作了调整。

1954年10月,全国政协召开了一届六十一次常委会议。

会议接受了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提出的有关召开政协换届会议的建议,即:第一,第二届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织形式,由第一届的全体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三个层次,改变为全国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两个层次,不再召开全体会议;第二,地区和军队由于已选出代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今后不再参加人民政协;第三,不再制定新的《共同纲领》,以原组织法为基础,另行起草人民政协章程。

1954年12月21日,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会上,周恩来作了关于国内外形势和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任务的报告。

他指出: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已召开,人民政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有政权机关的作用就消失了,但人民政协本身的统一战线作用仍然存在,就过去五年来说,作为代表权力机关的只是第一届全体会议,而经常工作的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则是统一战线组织,今后人民政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将继续作为团结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它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发挥它就有的作用。

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对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和共同遵守的准则以及基本组织原则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会议还选举周恩来为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主席。

推举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为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名誉主席。

以后第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周恩来、分别连任主席、名誉主席。

2、十年动乱中的人民政协。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

人民政协工作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肆决践踏统一战线政策,而被迫陷于停顿。

1971年以后,全国政协在周恩来的指导下,逐渐恢复部分活动。

如:1973年10月,组织部分全国政协常委参加中共中央召集的关于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协商等等。

同时,恢复了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全国政协无党派直属的人士的学习组,并组织部分爱国人士到各地参观等。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人民政协才结束了长达10年的停顿状态,开始为全面恢复工作进行准备。

(三)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人民政协 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政协开始恢复工作。

1978年2月,召开了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人民政协的第二部章程,选举为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主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6月,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主席在会上发表的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国家进入了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中心任务的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统一战线已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

新时期统一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

人民政协是发扬人民民主,联系各方面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

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施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

这次会议以后,人民政协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蓬勃发展,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

1982年12月,根据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新变化以及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发展,对1954年通过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进行了修改,对政协的性质、任务、作用以及工作总则和组织总则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这部章程,第一次明确阐述了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人民政协在五届全国委员会主席的领导下,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逐步开创人民政协的新局面。

在这个基础上,人民政协在第六届、第七届全国委员会主席邓颖超、李先念的领导下,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人民政协工作的大好局面。

1989年,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陆续制定了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简则、委员视察简则、提案工作条例等,对会议的协商、议事规则和具体工作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使政协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1993年3月召开了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选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担任全国政协主席。

几年来,全国政协和各级地方政协以理论为指导,选好角度,发挥优势,认真履行主要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出现了更加生动活泼的局面。

1994年3月,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以中共十四大精神为指导,对1982年章程又作了部分、必要的修改。

修改后的章程在一些重要提法上同宪法修正案相衔接,并把参政议政作为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

1995年1月,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修订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正式通过施行。

中共中央为此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认真贯彻执行。

这个规定的通过和实施,对切实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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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改革个人表态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战友们:很荣幸作为基层干部代表在此发言,作为一名年轻的干部,面对在座练兵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领导和前辈们,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无比的激动。

战友们,去冬进春工作已告一段落,全员岗位练兵工作正一步步的向我们走来。

是全力打赢世博安保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更是我们夯实基础谋发展的突破之年,伴随着隧桥开通、经济大发展的今天,我们深深的感到机遇与挑战并存,舒畅与困苦同在,每一步的前行都要我们付出百倍的豪情,千倍的干劲,但我们信心十足,此次会议的召开给我们吹想了奋进的号角,给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我们将以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为指导,以此次的动员会为契机,以练素质,强本领,保打赢为目标,全面拉开全员岗位大练兵的序幕。

下面我谨代表中队官兵向各位领导表决心如下:一、摆正位置,端正态度,身先士卒提素质.作为基层中队新提任的业务主管,成分相对比较新,在组训的过程中首先要自身素质过硬,坚持与战士做到“五同”,充分发挥身先士卒、领头雁作用,敢于向全体官兵叫响“向我看齐,跟我上”的口号,以实际行动来激发官兵训练的激情、热情;其次要俯下身子,谦虚好学,常思常省,多多向其它干部和老班长学习,不断的完善自我,增强自己的综合素质。

二、精心组织、科学施训,全力以赴抓练兵。

刚才听了长做的练兵动员,我感到今年的大练兵内容多、任务重、参训面广,如何做好今年的练兵工作,作为一名基层主管,我深切的感受到自身素质的过硬于否直接关系到练兵的成效,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我将从自身素质抓起,根据支队的计划统筹安排,坚持支部议训制度,制定切实可行并适合中队特点的全员岗位练兵计划,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时间,务求实效。

注重练兵的针对性、实效性,分阶段、分层次地开展练兵活动,做到苦练加巧练,确实使中队官兵:“头脑练活、技术练精、预案练熟、作风练硬”,为完成好执勤战备这一中心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更好的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积极响应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三、积极探索,改革创新,突出重点求实效。

在练兵过程中,我们将始终贯彻“练为战”的主题,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的结合,积极探索练兵新思路,突出训练的实用性和实战性。

我们将结合中队辖区的特点,充分发扬官兵的主观创造性,努力研究出符合实际需要又合理、实用的练兵方法,从而使练兵更加贴近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的实战需要,切实提高练兵的实效性。

注重练体能、练技能、练智慧,练战术、练合成的有机结合,努力提高部队的灭火救援水平。

尤其是针对现代火灾特点,认真学习新装备、新科技、新战法,提高部队整体作战能力,建设新时期素质型、实干型、学习型中队。

四、训管结合,教养一致,严抓细扣促正规。

在刻苦练兵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部队管理的重要性。

必须一如既往地执行好《基层建设纲要》及条令条例,按照正规化的标准,从日常小事抓起,注重点滴养成,规范一日生活制度,严格行政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力度,落实好灭火救援安全行动要则,从而达到训练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全力确保部队的安全稳定。

五、开源节流、突出质量、合理调配强保障。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全员练兵对官兵的体能和体质都是一次极大的考验,一方面我们将在中队现有财力的基础上,加大伙食投入,注重营养调配、把好卫生关,使官兵吃饱吃好;另一方面中队团支部将开展一系列的文体活动,丰富警营文化生活,切实提高中队官兵的生活质量,使每一位官兵都能在繁重的训练任务中体会到苦中有乐。

各位领导、战友们,全员岗位练兵是全年工作的重心,也是衡量一支队伍战斗力的标准之一,“练为战”是全员岗位练兵永恒的主题,我们不仅要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境界,还要有着眼实战的务实作风。

我们中队全体官兵将继续弘扬“以苦为乐、以苦为荣”的精神,励兵秣马、戮力而行,我们将以优异的成绩向各级领导、首长汇报。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求三八妇女节演讲的串词 文章就是赞美女性和赞美母亲的比较多

尊敬的各位领同志们、姐妹们:春风,百花争艳。

伴融融的春意,满怀着新的与憧憬,我们迎来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4周年。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聚会,纪念属于自己的光辉节日   。

在此,我谨代表办事处妇联向在座的妇女姐妹们致以节日的祝贺

向为妇女事业发展不懈努力的各级妇女干部致以亲切的问候

向长期以来关心、重视、支持妇女工作的办事处党工委、行政、人大联工委表示诚挚的感谢

向即将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表示热烈的祝贺

今天这个会是欢庆大会,也是个工作会,主要是传达贯彻全国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和省妇女十一大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的工作,表彰先进,部署2014年的工作,组织动员全办广大妇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昆办的经济发展建功立业。

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2014年主要工作回顾2014年,我办妇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妇女十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妇联及办事处中心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妇女儿童中心工作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带领全办妇女积极参与五个文明建设,在全办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妇女十大会议精神,加强妇女组织自身建设全国妇女十大会议精神指导新时期妇女工作的行动指南,为今后妇女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办事处妇联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为使各部门、各基层妇女干部能更好地为广大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开展了各类培训活动,基层妇女干部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提升了工作业务水平,整体综合素质也得到了提高,为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服务优、效率高的妇联干部队伍奠定了基础,树立了新时期妇联干部的新形象。

我办妇联基层组织结构合理,新老结合,组织健全。

村、社区妇代会主任都热心热爱妇女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使昆办的妇女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她们为昆办的妇女工作做出了贡献。

特别是铝南村的孔锡兰和杨金村的陈铁芳两位老妇女工作者,从事妇女工作十多年,一直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在妇女主任的岗位上不计报酬,不图名利,一心一意为妇女们服务。

年轻的妇女主任们也很不错,如红星社区的杨静同志和五里村的曾群辉同志都是2014年才进的村委班子,她们年轻有活力,肯钻业务,勤学好问,很快就进入了角色,适应了工作,努力带领本辖区的妇女们积极投入到昆办的经济建设中来,有效地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

南津路社区的妇女主任贺辉煌同志、新坳村的妇女主任文湘莲同志在妇女工作中能独档一面,工作突出,是优秀的妇女带头人,“三八”红旗手。

二、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不断丰富广大妇女的生活,增强妇联组织的积极性妇女的进步从来都与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紧密相连。

我办广大妇女以特有的聪慧、勤奋、创新、奉献的时代精神,锐意进取,自觉奉献,广泛参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为全办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天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和五好文明家庭都是全办妇女群体的佼佼者、领头雁,她们用自身的贡献和作为证明,妇女是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新坳村周水立同志家庭积极配合村上的各项工作,村上集资修路她家出资3500元,把艰苦创业,勤俭持家节省下来的辛苦钱用于支持村上的公益事业,在她家的带头作用下,新坳村的村容村貌得以改观。

昆仑桥社区直四牌楼的李桂香同志,她的小儿媳贺香2014年曾经怀孕,身为社区计划生育信息员的婆婆李桂香,努力做儿子儿媳的工作,在她的耐心劝说下,贺香最终把四个多月的身孕做了引产,在儿媳引产后李桂香细心的照顾,使儿媳深受感动,没有为引产后悔。

现年59岁的李桂香,打破中国几千年来传宗接代传统思想理念,坚决支持儿媳响应国家号召,坚决按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办事,这种想法和行为实属难得。

南正街社区的易阳辉家庭、南津路社区的曾时英家庭,湘碱社区的陈江元家庭都能全家和睦相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团结邻里,积极帮助困难群众,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是典型的“五好文明家庭”。

在“三八”期间我办各级妇女组织均举办庆祝活动,召开表彰会、庆祝会、座谈会等。

每年全办各村、社区都要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八十多户,“三.八”红旗手50多名。

南正街社区十多年来连续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被评选上的每户家门口都挂一块光荣牌,这样的评选活动使之“五好文明家庭”户达到 总户数的20%,社区文明程度和居民素质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我办妇联积极响应市妇联开展的“巾帼志愿者在行动”活动,成立了一支由十多人组成的“巾帼环保志愿者服务   队”,进一步传承“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美德,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妇女。

五月份在步步高前坪,市妇联举行了巾帼志愿者服务队授旗仪式,宣告着我办的志愿者服务队正式成立。

授旗仪式后,我办的服务队热情地奔向涟水河边,进行保护母亲河的义务活动,对涟水河堤进行了清扫。

为保护母亲河奉献了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积极参与上级妇联主办的各项活动,在湘潭市妇联、湘潭市教育局、湘潭市关工委共同举办的湘潭市“为国教子”家庭教育征文活动中,我办中心小学的邓乐颐老师所写的《父母是永不退休的班主任》一文获得优秀奖。

三、努力提高妇女健康保障水平,关爱妇女健康,充分体现上级部门对妇女儿童的重视和关心。

妇女病普查普治是保障妇女生殖健康的有效措施,我办将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纳入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办事处妇联积极配合市妇联做好全办农村已婚妇女的清查摸底工作,总计我办农村已婚妇女有二千八百多人,为卫生部门的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4年五月下旬昆仑桥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摸底情况对全办已婚妇女免费进行了一次妇女病的检查。

通过对妇女群众妇女病普查普治,普及了妇女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降低了妇女生殖道感染率,降低了宫颈癌,乳腺癌患病率,提高了农村妇女的健康水平。

医卫方面优秀人才、“三.八”红旗手谭福平,1989年毕业于湘潭卫校的她,曾在原湘乡化工厂医务室工作,化工厂改制后,她毅然承担起湘碱社区卫生所的重任,团结依靠原卫生所的下岗职工,努力改善医疗条件,保证了社区卫生所的正常运转,极大地方便了社区居民看病就医。

五年来,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恪守职业道德,得到了广大居民患者的认可,为下岗女职工再就业树立了榜样。

女性团体安康保险工作我办在全市走在前列,办事处妇联在全办妇女中广泛开展女性系列保险工作,有关女性系列保险的政策和业务很受广大妇女群众的欢迎和拥护,全年共计完成保额两万零捌佰捌拾圆整,圆满完成上级妇联交办的任务。

江岸村的妇女主任李曙辉同志,在村上身兼数职,从无怨言,默默地在自己的岗位上埋首苦干,她深知女性团体安康保险工作的重要性,抽出一定的时间走村入户,努力宣传,江岸村成为2014年全市第一个完成妇险任务的村,不仅为村上的妇女们保平安,还为2014年全市患妇科癌症的十多个姐妹贡献出了一份爱心。

关爱妇女健康,提高了妇女健康的保障水平,促进了和谐家庭的建设。

四、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突出重点,开创少儿工作的新局面6月1日上午,办事处分管教育领导彭坤南部长带队,组织妇联、关工委、团委、学区、信用社、派出所、三建公司、个私协、昆仑桥工商联分会等有关单位部门组成慰问团,到全办六所小学进行了慰问,共送去慰问金4500元,扶助贫困生14名,共解决学费2800元。

南津路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在“六一”之际,发动党员干部捐款,为社区一名13岁的贫困女孩刘思佳送去了500元的爱心助学款。

这样的活动在办内各单位部门比比皆是。

真正体现了全社会关爱儿童。

注重实效,体现了各级部门对儿童的关爱。

五里村育苗幼儿园园长陈咏梅,艰苦创业,从事幼教工作十多年,在这平凡的岗位上,她以自身良好的品德让爱的种子在幼儿们心中生根发芽,她自己也在这平凡中收获了幸福,收获了成功。

将当时只有两名幼师20余名幼儿发展到现在已具规模的10余名教职工200多名幼儿的幼儿园。

她耐心细致管理,呕心沥血教学,真情永驻服务,昆办农村的幼儿教育事业因她而精彩

五、大力宣传各种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水平,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坚持以妇女群众的需求为服务导向,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

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线,精心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同时还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巩固学习成果,提高了广大妇女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积极进行“零家庭暴力村”的深入开展活动,进一步深化家庭文化建设,继续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妇女的地位。

江岸村的王良平家庭、红星社区的潘虹家庭、铝南村的刘玉兰家庭、五里村的李桂珍家庭、杨金村的王谷英家庭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尊老爱幼,勤俭持家,为昆办的和谐家庭建设作出了榜样。

积极发动广大妇女订阅《今日女报》,让求知若渴的广大农村妇女们从报刊中汲取新的血液,增长新的见识,提高了她们的文化、技术、思想、政治素质,2014年订阅《今日女报》80多份,多年来都超额完成了上级妇联分配的任务。

六、以“双学双比”为动力,以帮助农村妇女增收为重点,提高广大妇女致富的能力和本领。

以基层妇联为依托,搞好新农村建设的有关宣传和学习,提高广大妇女群众对新农村的认识,激发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发挥半边天的作用,推进我办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铝南村谌水兰同志,抢抓发展机遇,在湘乡市区创建了生意红火的华泰大酒店,安排村民就业,带动村民致富奔小康,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她是昆办首当其冲的致富带头人,“三.八”红旗手。

拥有亿兰珠宝和张万福珠宝两家店的南正街社区黄亿兰,她感慨国家好的政策使她致富,她怀一颗感恩之心真情回报社会,她说:是该为这社会做点什么的时候了。

于是,她这几年来连续参加了由振兴连锁超市举办的捐物拍卖救助贫困学生的活动;于是,她参加了昆仑桥工商联牵头组织的救助贫困生的活动;也于是,她参加了由服饰市场管理所牵头组织的为四川大地震灾民捐款捐物的活动,她说:她将会对祖国作出更多的贡献,会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本次大会表彰的还有谭玲玲同志、杨雨春同志、曹建同志,她们都热心公益、积极投身于和谐昆办的建设,成绩突出,是当之无愧的三八红旗手。

第二个方面,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湖南省十一次妇女代表大会精神。

张春贤书记在妇代会上对全省妇女提出了四个要求,对我们妇女寄予了极大厚望,我办妇女将以此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准。

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着眼点放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谋求发展上,让实践充分证明,我办妇女成为全办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真正的“半边天”,办事处妇联成为办事处党委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坚固桥梁和纽带,真正推动我办妇女儿童事业再上新台阶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巾帼创业”行动。

紧紧围绕增加农村妇女收入这个主题,深化“双学双比”,因地制宜组织各种实用技术培训,开展“巾帼创业”活动, 培养高素质妇女劳动者和创新型妇女人才,努力满足妇女对提高科技致富能力、提供增收致富项目的迫切需求。

激励广大妇女强化自主创新意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投身自主创新实践,为加快我办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三、引领妇女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和谐家庭建设。

以社会主义和新价值体系为根本的和谐文化,是实现社会和谐的精神动力。

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大力配合市妇联的“巾帼文明行动”, “三.八”节期间,将积极配合市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五车下乡”活动,推动城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积极推进和谐家庭创建工作,以家庭和谐促社会和谐。

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使和谐家庭建设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昆办结合起来,促进家庭关系和谐融洽、家庭环境整洁舒适、家庭生活科学健康、家庭成员全面发展。

四、抓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积极创建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环境。

办事处妇联将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切实深入开展“巾帼维权”行动,切实帮助妇女儿童中的弱势群体解决最直接、最需要、最现实的问题,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继续为关爱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健康保障水平而努力,开展女性系列保险工作。

“六.一”国际儿童节我办妇联将开展慰问活动,为留守儿童、春蕾女童办实事、办好事,推动全社会关心贫困儿童的成长。

积极配合市里做好农村已婚妇女妇科病普查普治的工作和免费婚检工作。

继续加强法律宣传工作,向广大妇女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动员办事处范围内妇女订阅《今日女报》,扩大她们的知识面,进一步提高全办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水平。

维护社会稳定,积极进行“零家庭暴力村”的深入开展活动。

从而使维权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五、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自身建设。

2014年为湘乡市妇女素质提升年,我办将坚决响应省十一次妇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妇联的各项工作,积极促进“巾帼成才”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各项活动,参加各类培训。

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以改革的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坚持“党建带动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把妇女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构建与党的群众工作规律相符合,与社会事业进程相协调,与妇女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社会化妇女工作体系,促进我办妇女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天高路远任驰骋,东风正劲再扬帆。

希望受到表彰的家庭和个人把荣誉作为起点,不断努力,开拓创新,再接再厉。

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

让我们敞开胸怀,迎接新一轮的机遇和挑战,让我们团结一心肩负起历史的重任,勇往直前,共同创造昆办更加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

   昆仑桥办事处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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