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声资料
军衔 编辑军衔,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军人的职务、军事素养和业务素养、资历贡献以及军兵种或勤务区分,授予军人的一种衔称。
军衔在15世纪一16世纪产生于西欧一些国家,所以习惯上称为西欧式军衔。
它是在欧洲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等级制的过程中,随常备军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军事制度。
到了17-18世纪,军衔制为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军队所采用。
[1] 用缀在肩章或领章等处的等级符号,标明军人社会地位和军事级别的称号,叫做军衔。
[2] 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军衔是军人的终身荣誉,非经法律判决不得剥夺,不犯错误不得降低,具有一定条件的军人退役后,在规定的场合有权着佩带军衔符号的军服。
[2] 中文名军衔性 质职业等级颁布机构国家政府目录1 等级2 意义3 历史沿革▪ 欧洲▪ 中国4 各国情况▪ 中国▪ 美国▪ 英国▪ 德国▪ 法国▪ 朝鲜▪ 日本▪ 俄罗斯▪ 韩国等级编辑军衔分为永久军衔和临时军衔两类。
一般称军衔是指永久军衔。
永久军衔又分军官军衔与士兵军衔两大类。
[3] 军衔按获得者的兵役状况和所在部队的专业性质,在横向上又区分为不同的类别。
[2] 兵可以分为列兵(二等兵)、上等兵(一等兵)等几级。
在中国,21世纪初开始,义务兵服役期为两年,第一年为列兵,第二年为上等兵。
士官一般由拥有专业技术者担任或从资深士兵中选出,各国把士官分为上士、中士、下士、军士长(或称士官长)等。
尉官是初级军官军衔的统称,后随军衔制的建立和发展,逐渐转为区分初级军官军衔等级的称号。
世界上实行军衔制的国家都设有尉官军衔。
多数国家分为上尉、中尉、少尉,有的国家还有准尉和大尉。
校官是中级军官军衔的统称,世界各地的军衔等级中均设有校官军衔,多数国家分上校,中校,少校,有的国家还有大校。
将官又称为将军,是高级军官军衔的统称,始于16世纪的法国军队。
后来,将官军衔逐渐被大多数国家采用。
一般分为上将,中将,少将,准将。
元帅是许多国家的最高军衔。
军衔等级设置的数量,每个国家各不相同,最多的设二十多级,最少的只设十几级。
军衔等级设置多少,总体上受本国军队的规模和编制体制的制约。
欧洲早期的军队最大编制是团,所以当时最高军衔只到上校,将军则是代表君主或元首指挥作战的首领。
以后,随着军队组织编制的扩大,将军逐步区分为若干等级,以指挥不同规模的军队。
各国军官军衔同军队职务之间有一定的对称关系,通常是少尉对应排长,中尉对应副连长,上尉对应连长,少校对应营长,中校对应副团长,上校对应团长,准将对应旅长,少将对应师长,中将对应军长,上将对应方面军司令官。
西欧式军衔于20世纪初的清朝末年传入中国,清朝政府规定军衔设六等18级;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都规定军衔设六等16级;国民党政府成立后,军衔等级最多时设六等18级。
[2] 中国台湾军衔图样(3张)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图样(3张)意义编辑军衔代表军人级别,它将军人的荣誉称号、待遇水平和职务因素融为一体,[3] 兼有增强军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加强军队诸军兵种之间指挥、管理和保障的协同,及便于进行国际交往的作用。
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研究员、军衔研究专家徐平认为,军衔制可以明确军中指挥关系、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
[4] 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指出,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在同西班牙的战争中,由于法军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军衔制度,“军人的衔级开始成为一种权利,大大优于家庭出身,受人重视的是劳绩战功,而不是祖宗门第”,使得法军所向披靡,“路易十四一在边境出现,边境城市便纷纷落入法国手中”。
历史沿革编辑欧洲军衔制度产生于15世纪的欧洲。
[2] 15世纪以前的世界各国军队中,只有官衔,没有军衔。
军衔与官衔的根本区别是把士兵纳入了军队的等级体系,这是一种革命性的进步。
最初用军衔代替官衔的变革,发生在15世纪-16世纪的意大利和法国等一些西欧国家。
其原因是在这些国家中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工商阶级为了发展贸易与国王合作:工商阶级出资支持君主制,国王通过税收所得雇佣国外的军人。
雇佣军成了国家的主要军事力量。
雇佣军以步兵为主体,其成分大都是自由农民、市民、破产骑士、有产市民的子弟以及出身于其他阶层的普通人。
雇佣军的组织以连为基本单位,几个连组成一个团。
连的指挥官称作上尉,副手称中尉 ;团由称作上校的军官指挥,助手称为军士长,后来改称少校。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等价交换、平等权利等资本主义的社会原则反映到了军事领域,刺激着军队改变其官职的选拔制度:以出身门第世袭军职的旧传统破产了,建立起按劳绩战功获得军官职位的新制度。
但是被选拔上来的非贵族指挥官,由于没有爵位可供标志个人的身份,自己的荣誉、地位和待遇得不到社会的保障。
于是,这些军官们强烈要求设立一种与其军职相对应的阶位称号,来保障自己的社会地位。
而这种要求也符合新兴资产阶级使用这些阶层的力量来共同反对封建领主的政治利益。
这样,终于导致了雇佣军中原先的某些职务名称,逐步转变成为个人的阶位称号,职务则用“连长”、“团长”来命名。
从而形成了军队职务与军衔等级相对应的两大体系,出现了包括军官、士兵在内的军队衔级制度。
战争规模的扩大,指挥机构中总参谋部的出现,军、师、旅、团、营等建制的形成,使得与其规模相对应的元帅、将、校、尉等军衔等级应运而生。
军衔制打破了按出身门第封官晋爵的世袭旧军制,而以战功评价报酬和地位,因此广泛吸引了自由农民、平民等各阶层的人士,成功地替代了原有的军制。
[2] 19世纪法国轻骑兵军官15世纪中叶的意大利雇佣兵中国在汉语里,军衔一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创造。
中国现代军衔发展历史、授予规则等详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
清末,清政府曾引进西洋的军事制度以挽救危机局面。
1905年12月,清廷颁布了《陆军军官军佐任职等级暨陆军人员补官体制摘要章程》。
但是,这并没有从本质上改变旧军队的封建属性,[2] 当时也并未出现“军衔”一词,清末出现过“官阶”、“品目”、“品级”、“等级”、“等差”等称呼。
中华民国时使用过“官佐士兵阶级”、“军官佐士兵等级”、“军官佐及士兵等级”等称呼。
在国民革命军时期也使用阶级、军阶等称呼,但也未出现过军衔等非正式称呼。
195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实施军衔制度,正式将“军衔”一词定为一正式术语确定下来,并一直沿用。
台湾地区仍使用“军阶”。
香港、澳门二地对军衔、军阶没有特别的区分,新加坡也使用军衔一词。
新中国正式实行军衔制是在1955年:9月27日,国家主席主持了元帅军衔和勋章授予典礼,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同一天,国务院隆重举行授予将官军衔的典礼仪式,周恩来总理发布命令,授予粟裕等10人大将军衔。
[2] 1965年5月22日,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6月1日开始实施。
1986年下半年,随着军队建设的需要,中央军委常务会决定实行新的军衔制。
1988年7月1日,规定军官军衔设3等11级: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4年5月12日,修改后的现役军官军衔设3等10级,即取消原条例中的一级上将军衔,明确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1995年9月10日,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3等8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5] 各国情况编辑中国近代北洋军军衔图样北洋军<军衔>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
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国民革命军陆军军衔图样国军<军衔>将官:(特级、一级、二级)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现代1955年颁发的中国军衔图样(2009年后)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6] 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列兵。
军官军衔对应肩章从小到大是:尉官:一杠一星,少尉;一杠二星,中尉;一杠三星,上尉。
校官:两杠一星,少校;两杠二星,中校;两杠三星,上校;两杠四星,大校。
将官:金色橄榄枝加一颗金星,少将;金色橄榄枝加二颗金星,中将;金色橄榄枝加三颗金星,上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肩章(7张)美国将官:特级上将(乔治·华盛顿,仅此一人)、陆军特级上将(General of Ar美国军衔图样mies,美国史上仅授予过约翰·约瑟夫·潘兴一人)、海军特级上将(Admiral of the Navy,美国史上仅授予过乔治·杜威、潘兴2人)、五星上将(General of Army)、四星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准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一至五级准尉。
士官:一至三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7] 英国英国军衔图样将帅:元帅、上将、中将、少将、准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一至二级准尉。
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7] 望采纳
<<石灰吟>>这首诗是 代诗人于谦的作品。
诗人 ,以 自喻,表达自己 的意愿和 的决心。
[明] 于谦 石灰作者以石灰作比喻,抒发自己坚强不屈,洁身自好的品质和不同流合污与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思想感情
关于于谦的丰功伟绩
于谦,字廷益,浙江钱塘生于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少时,他就展露出不凡的气质。
据说于谦七岁时,一个僧人见到他,觉得这个孩童日后必有大的作为,断言他是将来的“救时宰相”。
少年于谦,机智过人,能诗善对。
八岁时,一次他穿着红色衣服,骑马玩耍。
邻家老者觉得很有趣,戏之曰:“红孩儿,骑黑马游街。
”于谦应声而答:“赤帝子,斩白蛇当道。
”下联不仅工整,而且还显露出他非同寻常的气势。
永乐十九年(1421),二十四岁的于谦中进士。
宣德元年(1426),汉王朱高煦乘新君嗣位未稳之际在乐安州起兵谋叛,于谦随宣宗朱瞻基亲征。
汉王未战而降,宣宗命于谦口数其罪。
于谦义正词严,声音朗朗,朱高煦趴伏于地,战栗不已。
宣宗非常欣赏于谦的口才。
在宣宗的安排下,于谦以兵部右侍郎衔巡抚河南、山西,有政绩。
正统十三年(1448),于谦应召入京。
如果不是第二年发生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事变,于谦也许终其一生都是明廷一个兢兢业业的官僚而已。
这场大事变将于谦推上了政治前台,做出了非常事业,似乎应验了早年僧人的预言。
由此,于谦在历史长廊里留下了他动人心魄的身影。
正统十四年(1449)七月,蒙古瓦剌部首领也先率领铁骑分四路大举南犯。
年轻气盛的英宗朱祁镇在宦官王振的蛊惑下,幻想着像其曾祖父成祖朱棣那样数入漠北建立赫赫军功,所以不顾群臣劝阻,贸然亲征。
八月十五日,在土木堡,明朝数十万大军被蒙古军队一举击溃,英宗也成了也先的阶下囚,史称“土木之变”。
土木之变,影响深远。
它标志着明朝失去了对蒙古军事力量的优势,也是明朝由盛转衰的分水岭。
土木之变,使得明朝面临的局势极其危险。
英宗为也先俘获,明朝陷入了国无君主的窘境。
同时,英宗成为也先手中的一个筹码,随时随地可以向明廷要挟索价。
也先挟持英宗,乘土木新胜之余威,率众直趋北京,欲一鼓作气攻取明朝的京城。
而数十万明军在土木堡一役土崩瓦解,北京守备空虚,形势岌岌可危。
当时北京城内人心惶惶,许多大户人家纷纷南逃。
朝廷上下,群臣惊愕,束手无措。
皇太后孙氏和英宗的皇后钱氏将宫中的财宝搜刮一番,用八匹健马驮赴也先大营,幻想能够以此换取英宗的自由之身。
当然,这种妇人之见是不会产生任何实际效果的。
正是在这种关乎国家存亡、民族安危的紧要关头,以于谦为代表的一批忠义大臣处变不惊,迅速而果断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彻底粉碎了也先的阴谋,稳定了大局。
于谦此刻挺身而出,成为抵抗派的领军人物。
他果断采取了以下几个措施,挽救国家于危难之中。
第一,禁南迁之议。
面对也先军队直扑北京的严峻形势,是战是守,大臣们的意见存在很大的分歧。
侍讲徐珵(chénɡ)善于星象之数,托言星象有变,朝廷应当南迁。
对此,于谦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坚决反对南迁。
他厉声说:“言南迁者,可斩也。
京师天下根本,一动则大事去矣;独不见宋南渡事乎
”监国郕(chénɡ)王朱祁钰(yù)支持于谦的看法。
由此,南迁之议才被废弃,守卫北京之策乃定。
于谦言南迁者可斩也,绝非耸人听闻,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正确建议。
试想,明朝虽实行南北两京之制,南京为陪都,但是一旦南迁,则北京势必不保,长江以北将不为明廷所有。
有史为鉴,当年宋朝徽、钦二帝被俘,宋高宗赵构逃至江南而失国土大半,只能偏安一隅。
如果真的接受了徐珵的主张,恐怕中国历史就要重演南宋偏安的一幕。
■■关于骑士……■■
中世纪的骑士 骑士从幼年时代开始,就被养育成为专门适应战争的人。
他接受教育的全部目的就是为了强健体魄和巩固信仰。
他的学校就是军队前哨站里的守卫室,他的家园是永远处在外敌进攻之下的城堡。
作为侍臣,他必须经常服从领主的征召,参加反对另外一个领主的战争。
作为回报,他可以得到一些所得的战利品,或是沿路打劫商人所得的财物。
偶尔骑士也会被国王征召去,投入一场被国王认定是有利可图的对外战争。
骑士最初是陪伴领主和国王的,这种同伴的资格必须得到正式认可。
大约到了公元1200年左右,教会接管了册封骑士的仪式,并且将很多宗教礼节和规范加入了这个仪式,使之近于神圣。
将要成为骑士的年轻人首先要沐浴,象征灵魂得到洁净。
然后穿着洁白的上衣,身披红色长袍,在祭坛前伫立或是跪拜10小时。
他的盔甲和佩剑就放在祭坛上。
到天色破晓的时候,他来到一群骑士和女士面前,那里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弥撒。
他的担保人将他带到领主面前,并且将他的武器和防具一件一件的递给他,每递一件,都要加上一句祈祷和祝福。
仪式中最关键的一步是为新骑士绑上马刺。
一位年长的骑士还要用自己的掌缘或剑身在新骑士的脖子或面颊上重重的打一下——这一击是所有的骑士都必须承受而且不得反击的。
这位刚刚被册封的骑士接下来还要宣誓:自己的剑永远只用于正当的理由,用来捍卫教会,保护孤儿寡妇,济贫救苦,铲除奸恶。
整个仪式以马术表演、模拟决斗和格斗游戏而告终。
全部的仪式是非常感人的。
很多诚挚的骑士终其一生都无法忘怀他们在祭坛前度过的一夜,也无法忘怀他们当年作出的誓言。
但是,这也是个非常昂贵的仪式。
其花费之高使得14世纪的很多有资格的年轻人宁可终身都保持着扈从的身份。
骑士的义务就是必须在他主人出征时服役,不过在封建制早期,一年里也就四十天而已。
当然,他们当时认为的战争,有很多其实不过是掠夺的同义词。
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只有在一方的领主向另外一方发下战书,约定在何时何地作战以后才可能发生。
很多时候,指挥官的目的并不是要打败敌人,而是尽可能的焚毁村庄,屠杀农民,削弱对方的经济来源,而对方的领主还在他自己的城堡里,暴跳如雷却毫发无伤。
战争中,使用骑兵的最佳方案莫过于让他们全速冲向对方的防线了。
被吓坏的农民们在狂奔的军马和全身铁甲的骑兵的双重威胁下,只有溃败逃命的份了。
但是这种冲锋也不是全无危险的。
在不平坦的地面乃至沼泽地带上,这种冲锋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条隐蔽的沟壕则可以让骑兵完全失去作用。
防御的一方如果足够沉着,还可以在双方阵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桩--在这种障碍面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马也是不敢前进的。
如果防御方还有训练有素的弓箭部队的话,他们还可以用自己的箭矢去迎接冲锋而来的骑兵。
不过弓箭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时间很短,因为箭的有效杀伤距离只有大约150码左右,而制作精良的装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几乎所有打击。
因此,一个有经验的弓箭手总是瞄准敌人的坐骑开火,因为一旦骑士没有了马,他的全部优势就几乎都变成劣势了。
骑兵冲锋结束以后,战斗就演变为一系列的白刃战了。
当两军混战之时,弓箭手就撤出战场,把战斗留给骑士们。
战争的胜负取决于双方的伤亡数目,伤亡较少的一方就可以占据战场的主动权。
但是真正战死在战场上的骑士其实是很少的,因为有点名气的人物都被关押起来勒索赎金了。
直到公元13世纪,中世纪的军队还是几乎全部由战斗人员所组成,专门负责辅助性事务和后勤供给的人几乎没有。
士兵们必须自行解决给养问题,因为部队经常不在本国境内作战。
一般而言,部队里大约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装的骑士——不过这个比例经常随着情况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动。
步兵中有一些是经过训练的正规士兵,但是更多的则是临时招来应付战争的农民。
他们身穿着他们随便找到的各种盔甲,通常是用铁环加固过的皮甲。
他们携带的武器和防具可谓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长剑、梭镖、斧头、甚至还有棍棒。
骑士的装备体现了进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说是机动性和防护力的平衡。
长枪或者长矛是马上部队的传统武器,并且一直到今天,它还是骑兵部队的标志。
一个持着10英尺长,带有铁头的长矛的骑士,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敌人,或是穿过盾墙把他的敌人刺穿。
但是第一击之后,这杆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骑士只能把它扔掉,换上长剑或是战斧。
战斧即使隔着装甲仍然有很强的杀伤力,锁甲的链子经常会被砍得嵌入伤口,并且在伤口内生锈,造成严重的坏疽。
有些骑士携带的则是钉锤,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许多钉刺,令人望而生畏。
征服者威廉和在战场上时,钉锤就是他们的徽章。
给骑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时的工作。
随着盔甲变得越来越重,设计也越来越复杂,后来的骑士已经没办法自己穿戴盔甲了。
他必须坐着,让他的扈从们帮他把裤子拉上--裤子是用铁条加固的;然后,他还要站着让扈从们把铠甲的各个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带子和搭扣拼装起来。
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贴身衬衣,通常由毛毡或是棉布缝制而成,外面再罩上一层铠甲--这就是早期的锁子甲。
锁子甲的外形其实就是一件衣服,长度常常过腰,甚至还有过膝的。
锁子甲由无数的小铁环铆接而成,如果制作精良的话,应该是柔韧而有弹性的。
尽管锁甲的强度还算不错,它还是无法抵挡猛力一击。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锁甲很容易生锈。
当时的一种除锈方法是在一个皮口袋里装上浸过醋的沙子,然后把锁甲塞进去。
铠甲被不断地改进,越来越繁复,逐渐出现了保护头颈的护帽,护肘,护膝,还有护胫。
为了保护容易受伤的面部,头盔的重量不断增加,保护的面积也越来越大,最后把整个头部都保护了起来,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几道狭缝。
当然,要获得这种强大的防护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在戴上头盔之前,骑士必须把自己的头包好,否则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脑震荡。
到了14世纪的时候,板甲取代了锁甲。
板甲可以度身定做,并且常常饰有精美的花纹。
全套板甲的重量超过60磅,。
如果盔甲的关节处铰接妥帖并且润滑良好的话,穿着板甲的人活动起来可以比穿着锁甲的人更加自由。
骑士的盾牌一般是用几层结实的木板做成的,用钉子把它们钉在一起,外面覆以皮革,边上还包着一圈金属。
为了弹开敌人的刀刃,一般在盾牌中央还有用金属做成的一个突起。
步兵惯用的盾牌是圆形的,而骑士们为了保护他们的腿,一般都使用风筝形状的盾牌。
为了能够在作战和比武大会时负载全身铁甲的骑士,战马必须是强健有力的。
这种军马在当时并不多见,而且极其昂贵,因为草料并不充裕,而且一般的牲畜体形都很瘦小。
养马者必须想办法把自己的马喂得高大强壮才行。
当时阿拉伯马非常受欢迎,而全身纯白的雄马更是上上之选。
按照当时的观点,骑母马是不合骑士身份的。
为了能够承受战争时的各种冲击,选作军马的马匹必须经过长期精心的训练。
另外,骑士在战场上经常拿着剑、盾、长枪,腾不出手来握缰绳,控制坐骑就只能靠用马刺驱策、用腿压马腹、还有移动身体重心之类的动作来完成--这些也需要事先训练。
十字军是历史上的一个新鲜事物,是第一个为了一个理想而发动的战争——尽管到了后来,这个理想自然而然的失去了它原有的纯洁和高尚。
但是十字军仍然被看作是为基督教的上帝所作的服务,同时十字军战士也把自己看作效力于一个神圣目的的高尚的仆人。
在十字军中成立了,当时它的宗旨是救助有伤病的朝圣者。
加入骑士团的志愿者必须宣誓以苦修的方式生活,忠实于本笃派的诫条。
他们的标志是一个白色的马耳他式十字架。
攻下以后,他们只接受教皇的直接命令。
他们在的会所可以容纳1000名朝圣者。
由于他们要负责朝圣者沿途的安全,他们的性质也就越来越变得像一个军事组织。
在以后的年代里,的总部搬迁过几次,也因此曾更名为罗德斯骑士团和。
是一批勇武的骑士,他们以红十字作为自己的标志。
始建于公元1118年,最初的总部设在圣墓教堂,因为十字军认为那里是所罗门王的圣殿所在地。
成立之初的目的是守护通向圣地的通路。
但是很快,和圣殿骑士团就变得类似于警察,一直忙于调解十字军和撒拉逊人时间的日常纠纷。
当地基督教国家的统治者无权干涉骑士团的行动;骑士团拥有自己的城堡,制订自己的政策,甚至可以自行签署协议。
他们和基督教徒发生的摩擦并不比和撒拉逊人发生的摩擦少。
有些骑士团的成员改信了,其他成员即使没有改变信仰,也深受一些神秘仪式的影响。
但是他们在法国的支部在14世纪的时候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因为当时的法国国王腓力四世垂涎于圣殿骑士团的财产,欲将其充公。
今天的秘密共济会继承了骑士团的名号,也一并继承了那些古老而神秘的仪式。
另外一个以苦修式的行为规范约束自己的骑士团是,其成员必须是贵族出身的德意志人。
当欧洲大陆趋于稳定,中央集权的政府日益强大,商业带来的利润日见丰厚的时候,好战的声音就越来越小了。
社会的机构也从依靠军事力量转向依靠法律力量来维持。
到了中世纪后期,骑士们悲哀的发现,自己已经过时了。
决定战争的力量,越来越多的是来自出身卑微,像流氓一样的雇佣兵、工兵和炮兵们。
但骑士的精神和理想却依旧长存:对抗背叛行为;为穷人伸张正义,维护地方的和平;为自己的同胞流血,必要时牺牲生命。
时至今日,在法国和德国的陆军军官和英国公立学校的传统里,还依稀可以见到这种理想的影子。
欧洲骑士制度对中世纪社会发展的影响 多年来国内史学界对欧洲中世纪骑士制度研究成果甚少,史家学者一般都将其作为封建等级制度中的一个等级来研究。
而目前西方学者认为,骑士制度不仅是一种全欧洲的机制,中世纪就是骑士时代,骑士阶层是社会的中坚力量,而且骑士制度具有一种影响整个时代的骑士文化与精神,直至十五世纪,骑士制度在宗教之后,仍是支配人们思想和心灵的强大伦理观念。
人们将其看作是整个社会体系中的王冠。
因此,骑士文化精神不仅是西方思想文化史研究中所关注的对象,而且也是欧洲军事历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 欧洲骑士制度源于中世纪加洛林朝的法兰克王国,后逐渐推行到欧洲各国。
732年查理•马特成为法兰克王国宫相,依靠斯克拉西亚中小地主出身的侍从兵支持,征服国内与周边民族后,又加强骑兵力量打败了强大的阿拉伯人军队。
由于8世纪时,一匹带装备的马相当于45头母牛或者15匹牝马的价值, 9世纪仅一匹马就等于6头牛的价值,故为了巩固骑兵,锤子查理进行改革:一方面摒小农于军役之外,让贵族和富裕农民成为职业骑兵;一方面将土地分封成为提供骑士的军事采邑,奠定骑士制度的坚实基础,并成为中世纪军事封建主义的滥觞。
因此,采邑作为骑士制度的经济基础,其不仅使土地从国王向公、侯、伯、子、男、爵直至骑士的一种层层分封,而且使凡能以马匹装备为封主参战并接受册封者都可称骑士,这包括参战的所有等级的贵族,甚至国王都以自己的骑士名号而感到荣耀。
如先后参加的英王理查一世(狮心王)、爱德华一世、法王路易七世、九世、腓力二世、德皇腓特烈一世、二世等皆是以骑士国王著称于史。
1449年英王爱德华三世建立袜带骑士团,其作为成员与骑士们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主持比武等等,俨然是一名高级骑士。
这从而使中世纪成为一个骑士的英雄时代。
由于中世纪欧洲的国家是从蛮族社会组织的基础和战争中发展而来的,因此其整个结构和社会风气都是军事的,维持社会稳定和统一的力量就是军事贵族骑士阶层及其首领。
所以,要成为一名贵族,首先必须成为一名勇武的骑士。
而要成为一名骑士,则必须经过侍童(7、8岁以后)、扈从(14、15岁以后)和骑士(21岁以后)三个阶段的封建骑士教育。
在侍童阶段教育,主要将孩子送到权势高的领主城堡中当侍童干杂活,并可从贵夫人及其女儿那里学习一些骑士礼节和文化知识,还有唱歌、乐器、象棋、口才等技艺。
进入扈从阶段,则成为主人的随从护卫,也是预备骑士,主要学习称为骑士七技的骑术、游泳、投枪、剑术、狩猎、吟诗、弈棋。
学习骑术就是要熟练地在快速奔跑的马背上操纵武器进攻敌人;学习狩猎则不仅是一种娱乐消遣活动,而且也是演练战术,在狩猎中锻炼作战勇气和智谋;学习吟诗目的在于通过许多叙事诗中对骑士生活和精神的描写故事,获得对现实生活的教育意义。
作为预备骑士,战时还随主人出征,并有保护责任。
进入骑士阶段,要成为一名真正骑士首先必须经过晋封仪式或称为授剑仪式,这种仪式在中世纪有其演变和发展的过程,其最初源于日尔曼人的武器授予仪式,这在古罗马作家塔西佗中就有所记载。
中世纪晋封仪式一般要选择在宗教节日,有时在战场上举行。
史称查理大帝为网罗人才,禁止贵族册封骑士,让扈从们都聚集到宫廷来,在这里每人将获得一匹骑马、一把宝剑、一副上好的锁子甲、头盔和一件刺绣的丝绸外套。
而且,如果愿意,他将立刻被封为骑士。
骑士晋封仪式程序较复杂,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种是世俗型,主持者为君主和世俗贵族,地点多在王宫、城堡;一种是宗教型,主持者为教皇、主教或神职人员,地点一般在教堂;一种是世俗与宗教混合型,主持者一般是君主或世俗贵族,神职人员担任其中的祷告弥撒等宗教活动,地点或在宫廷城堡、或在教堂。
在整个仪式过程中,授剑仪式最为隆重,可谓核心仪式。
候选骑士要斋戒、洗浴、忏悔、祈祷宣誓、穿戴铠甲头盔、装踢马刺等等,然后是接受象征骑士职能的剑;封主用佩剑放在受封者的颈上或肩头轻轻拍打几下,同时庄重陈述骑士的基本准则。
最后,新骑士在奔驰马背上展示其武功,持矛猛刺靶子以及即兴比武等等。
由于晋封仪式及其以后庆典活动开支颇费,故往往有几个骑士共同举行晋封仪式。
14世纪以后骑士晋封仪式渐趋简单,统治者为扩充兵源,使许多非贵族出身者通过钱财或战功都可获得骑士称号。
英法百年战争期间,英王为鼓舞士气往往在战役前册封大量骑士。
1338年英法两军在威伦佛斯对阵,一只受惊野兔使法军前部骚动,法军海诺特伯爵以为英军进攻了,便利用这短暂时间就匆匆受封了14名新骑士,以致他们后来被戏称为兔子骑士。
教会对于骑士受封仪式极其重视,其往往利用仪式过程所象征的意义,灌输与渗透基督教观念与精神。
如10世纪时教会在《仪典书》中对骑士武器的祈祷列为教会的服务内容。
11世纪时,教会开始宣扬骑士是上帝在世间的战士,在授剑仪式中引入弥撒,以坚定骑士对上帝的信仰;教会封主用剑拍打骑士后背被解释为:从噩梦中醒来保持清醒,信仰基督,为获得崇高的荣誉而奋斗;骑士则宣誓:我将成为一名勇敢的骑士,我将按上帝所愿生活。
在教会宗教思想寓意下骑士剑的双刃意义为:一边打击异教徒和上帝的敌人,另一边保护人民和弱者。
而全身武装的骑士则意味着是保护教会的铜墙铁壁,他们被赋予了宗教的职能:基督的骑士为教会而战。
同样,在世俗晋封仪式上,宗教精神仍是其灵魂。
如12世纪格里菲《不列颠国王史》中载一个城堡封主在授予骑士剑时道:持我已给你的剑,上帝已制定和指令最高的秩序:骑士制度的秩序,它应没有污点。
同时,剑也是正义和荣誉的象征,骑士随身带剑可随时随地对呈十字形的剑柄发誓。
骑士死后其剑往往要随葬或挂在他的墓碑上。
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在法国克莱蒙号召十字军东征时曾讲了一句名言:过去的强盗,现在都应该成为骑士。
12世纪索尔慈伯里的约翰纳斯曾这样说道:为什么建立骑士制度
为了保卫教会,为了与不信教的人进行斗争,为了尊敬教士,为了保护穷人免受不公正的对待,为了生活能得到安宁,为了献出自己的鲜血,如果需要,愿为兄弟献出生命。
10世纪末在法国南部地区发起并扩展到北部的上帝和平运动,这是在教会领导下的维护权利和秩序的运动,骑士的职责与信仰在其中得到充分体现。
欧洲中世纪骑士是封建贵族阶层,其所遵循的忠诚、荣誉、勇敢的道德伦理与思想精神直接体现了封建的传统。
在封建体制中,骑士作为大贵族的附庸,封建义务决定他必须向之效忠;作为自己领地的主人,他又必须保护依附于他的农奴,其封建权利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正是这种封建社会所倡导的骑士道德精神及其封建义务和权利,使其在纷争不断、战火纷飞的欧洲中世纪,成为历史舞台或文学作品中演绎的种种传奇故事和高大形象,以致人们往往忽略了骑士及其制度的黑暗面。
(二) 从军事角度而论,战争和竞技是骑士的主要职能。
在中世纪一名戴头盔、着铠甲、挎宝剑,左手操盾御马、右手持握长矛的全副武装的骑士及其侍从就是一个作战单位。
其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势不可挡,有人形容一个骑在马上的法兰克人能把巴比伦城墙冲个窟窿。
在中世纪骑士驰骋战场不仅是其必须履行的军事封建义务,而且也是其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因此中世纪的骑士既是军事艺术的体现者,又是军事战略战术的谋划策动者。
从一方面而言,骑士必须每年为封主提供40天军事性质的服役,或随封主征战;从另一方面而论,更多的是骑士为保护或捍卫自己的权利与荣誉、抑或是宗教纷争、路见不平以及种种纠纷等等进行战斗。
因为在中世纪封建割据的政治状态下,通过封建的私法私战来解决矛盾,似乎已是一种社会通行的方法。
所以持剑纵横、打仗私斗对骑士来说既是一种职业或生活方式,也是一种获得荣誉财富的途径。
因此,在欧洲中世纪的武装骑士不仅是军队战斗的核心,而且也是封建林立城堡的主要守护者。
欧洲中世纪是城堡时代,每一座城堡都是一个地区的封建军事、政治、经济和社交的中心,是封建领主制形成的基础,而城堡的捍卫者则是骑士。
有些城堡甚至就是骑士的大本营。
如温莎城堡,14世纪时英王爱德华三世将其作为骑士团的中心。
城堡的兴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如汤普逊指出:城堡的兴起和它们的遍布欧洲,在生活方式和文明性质方面,产生了一个深刻的变革。
它们开始了一个新时代,一个军事占优势的时代,就是封建时代。
在第九、第十甚至十一世纪,即在封建制度已自觉有力并发展成为一个巩固的政体之前,生活对社会上的一切阶级来说,是又困难又粗野的。
只在封建制度成了一个有秩序的制度的时候--至少达到象人类政府在任何时代所可办到的合理管理制度--城堡里的生活才变为文雅又舒适了。
到那个时候,军事建筑也已进步到这样的程度:城堡不复仅仅是木头防舍而变为宽敞甚至雄壮的石头建筑了。
欧洲早期的城堡还都是一些具有防御性能的坚固设施,更确切地说是庄园式的设施,10世纪以后开始发展为居住型的城堡。
中世纪的战争常常就是在争夺城堡,因此11世纪起城堡多修筑在山上以增强防御能力。
有一个历史问题值得注意,就是现今保存下来的城堡一般都是中世纪晚期的,而且多在19世纪进行了改建,并非当年骑士城堡的风貌了。
在当时尽管也有许多较大的著名的城堡,但大多数骑士城堡的长度不足40米。
例如1293年在位于普鲁士施瓦本的布尔克高城堡里,只有5个堡民、8个守卫、2个守门人和一个守钟楼的人。
中世纪的战争多围绕争夺城堡而进行,城堡是主要的政治军事目标。
对城堡的围攻战争继续在军事活动中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而发生在战场上的大型战役则相对较少。
战败的军队可暂避于城堡城墙之内,最后的阵地可以退至城堡中的主塔。
城堡主要防卫工事由护城河、围墙、塔楼、幕墙等组成。
城堡中储存的粮食一般可供一年食用,一支60人的守军足以抵抗10倍于自己的敌军,往往被给养所困的是攻城者而非被围困者。
因此城堡在骑士的捍卫下常常是易守难攻。
攻破城堡的方法经常主要是利用攻城槌、活动进攻塔楼和石弩炮(抛石机)等机械装置,以及挖坑道后燃烧油和木致顶部土石建筑倒塌等方法。
如1215年英国约翰王对曼切斯特城堡中百名反叛骑士与守兵的防守,就是命令首席政法官胡伯特日夜兼程送来40头最肥的猪,用猪油与木头在坑道中猛烧,使城堡高楼围墙大段倒塌而攻破之。
1244年阿尔比派主教围攻蒙特塞格城堡时用抛石机日夜不停地向城墙同一点发射重达40公斤的投掷物,最后终于击破一个豁口。
城堡攻防战经常是十分惨烈的,因为其往往是决定一个地区性战役胜负的关键。
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年)、英国红白玫瑰战争(1455-1485年)就是骑士与城堡攻防战的经典演绎,其不仅在军事史上记录了一系列的攻防战术战例,而且也在历史上留下许多英勇悲壮、可歌可泣的骑士战斗故事。
中世纪欧洲骑士是军队的核心、是战场的主人,因此他们的武器装备以及道德准则往往也是影响战争的主要因素。
一般骑士使用的主要武器是长矛和剑,也有一些骑士使用战斧、铁锤、铁棍、狼牙锤等等。
骑士的长矛在战场上可抛出刺杀敌人。
1066年的哈斯丁战役,法国骑士正是用这种方式打乱了英国军队城墙似的盾牌阵容。
但弓剑往往被认为是下等的步兵装备,被骑兵蔑视而不屑使用。
同时,曾有一段时期教会也禁止在基督教徒间的战争中使用这类武器。
然而英国由于封建制发展,出现了招募熟练弓箭手成为职业军人,他们打仗时常将铁头尖桩置于阵前阻敌骑,自己在尖桩外用可射250码之远的大弓利箭射杀马匹和敌人。
百年战争期间英王爱德华三世就是利用大弓武装的二万雇佣军打败了有重装铠甲的法国骑士军队,1360年法王约翰也战败成了俘虏。
在此前几个世纪以来,战争艺术主要通过高傲的骑士英勇事迹来体现,然英国长弓手证明弓箭手的价值不逊于骑兵,这对骑士地位起了动摇作用。
此后法国军队也开始雇佣热那亚等地的职业弓箭手。
然而骑兵在军事上的重要作用仍是不可否认的,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若没有它,任何一支15世纪的部队都不可能在战场上取得决定性胜利。
既便是到了拿破仑战争期间,骑兵仍是战场上军事机动和冲锋陷阵的主力。
中世纪文学作品里曾讨论怎样才能做一个骑士道:我是一名骑士,骑马出行,寻找一个男子,象我一样武装起来,愿与我格斗。
他要是能打倒我,就会提高他的声誉;我要是能战胜他,就会被看做是英雄,我将得到前所未有的尊敬。
然而尽管领主骑士好勇斗狠,互相不断打仗,但骑士在战场上的争斗往往不以杀戮对方为目的。
维泰利描述Bremule (1119年)之战,报告说:900个武士中,只有3个被杀死。
在廷切布雷(Tinchebrai)(1106年)之役,英王亨利一世打败所有的诺曼底人,400个武士被捕,但是亨利的骑士却没有一个阵亡。
布汶(Bouvines)之役是中古流血最多,最富决定性的一场战役,1500个骑士中,只有170个丧生。
这不仅仅是盔甲和堡垒大有益于保障骑士生命,而主要是骑士间的默契与规约均要求善待俘虏及索取合理的赎金额。
通常俘虏以信誉保证于一定日期缴给赎金后即被释回,很少有骑士会破坏这种誓约。
有史载英法战争时在克里西及普瓦泰被俘的法国骑士,与英国之俘掳者自由而舒适的生活在一起,并与他们的主人分享餐宴及运动,直到被赎回为止。
这种以金钱赎被俘骑士贵族的方式,甚至连国王也如此。
英国狮心王理查在十字军战争时被内哄的奥地利人俘获,英国就用重金赎回,他照样是人们心目中勇敢英武的英雄骑士国王。
法王路易九世也有同样的经历。
当然中古骑士在战场英雄惜英雄、甚少杀戮对方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考虑到伤亡过重会引起严重的复仇。
因此战场战死最多的是地位低下的步兵。
汤普逊曾指出中世纪战争使封建主获得土地与农奴而发财,它也使他们的骑士和扈从获得战利品与赎身金而致富--正是这种贵族在继续战争方面所享有的特殊利益,几百年使各种为取消私战而作的尝试归于失败。
--这批不生产者只能用来打仗。
为了使骑士们成为封建统治秩序稳定的重要因素,封建统治者和教会必须对其精神上的价值取向和行动精力上的指向有所规范和引领。
这主要有三个方面: 其一是经常进行骑士比武大会。
骑士比武大会流行于西欧,举办时机往往是庆祝骑士晋授典礼或皇族贵族间的婚典、一个国王或大贵族的来访以及种种喜庆、宗教节日等。
一场比武大会有时要举行一周,比武场是城中广场或野外空地,周围有装饰漂亮的看台包厢供绅士民众观看,并有乐队演奏。
骑士先进行马上枪战,两骑对冲以矛击对方,一方被击落地后,双方可在地上继续打斗直到一方求饶或主持人叫停。
这种枪战有时骑士往往是为他们心仪的小姐之荣耀而战。
胜利者将获裁判官或一贵妇颁发的奖品。
大会高潮是参会骑士们分为两队,真正打一仗,虽通常使用钝兵器,但伤亡仍是常事。
如1240年诺斯(Neuss)的一场比武就有60名骑士死亡。
同时败者被捕为俘虏,并被榨取赎金和战利品。
比赛结束后,凡活命的骑士与贵族们一起参加歌舞宴,得胜的骑士可亲吻一位可爱的女子,并接受典礼中诗歌的赞颂。
因此在这种比武大会上,自豪、荣誉、爱情和艺术都为竞赛提供了传统的动机,骑士的忠勇和英雄精神得到彰扬。
在一些著名的比武大会遗址上人们还建立了纪念碑。
骑士比武竞技决斗的精神一直是欧洲中世纪英雄精神的源泉和典范,以致英格兰的理查德二世意欲和他的叔父们--兰开斯特公爵、约克公爵和格罗塞斯公爵一起出战法国国王查理四世及他的叔父安茹公爵、勃艮第公爵和贝里公爵。
奥尔良的路易向英王亨利四世挑战。
英格兰的亨利五世在向阿金库尔进军前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