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投标流程
项目程序及标段划分情况说 一、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 项标前,招标人应当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确定招标方式以及划分标段等工作。
1、确定招标方式 对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国家计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办法》的规定,国家计委确定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经批准,下列情形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2、标段的划分 招标项目是需要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
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
但是,对于大型的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将大大降低招标的竞争性,因为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太少。
这样就应当将招标项目划分成若干个标段分别进行招标。
但也不能将标段划分得太小,太小的标段将失去对实力雄厚的潜在投标人的吸引力。
如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一般可以将一个项目分解为单位工程及特殊专业工程分别招标,但不允许将单位工程肢解为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
标段的划分是招标活动中较为复杂的的一项工作,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招标项目的专业要求 如果招标项目的几部分内容专业要求接近,则该项目可以考虑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如果该项目的几部分内容专业要求相距甚远,则应当考虑划分为不同的标段分别招标。
如对于一个项目中的土建和设备安装两部分内容就应当分别招标。
2)招标项目的管理要求 有时一个项目的各部分内容相互之间干扰不大,方便招标人进行统一管理,这时就可以考虑对各部分内容分别进行招标。
反之,如果各个独立的承包商之间的协调管理是十分困难的,则应当考虑将整个项目发包给一个承包商,由该承包商进行分包后统一进行协调管理。
3)对工程投资的影响 标段划分对工程投资也有一定的影响。
这种影响由多方面的因素造成,但直接影是由管理费的变化引起的。
一个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招标,承包商需要进行分包,分包的价格在一般情况下不如直接发包的价格低;但一个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招标,有利于承包商的统一管理,人工、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等可以统一使用,又可能降低费用。
因此,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工程各项工作的衔接 在划分标段时还应当考虑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时间和空间的衔接。
应当避免产生平面或者立面的交接、工作责任的不清。
如果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的衔接、交叉和配合少,责任清楚,则可考虑分别发包;反之,则应考虑将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发包给一个承包商,因为,此时由一个承包商进行协调管理容易做好衔接工作。
二、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与发布 招标公告是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向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发出的一种广泛的通告。
招标公告的目的是使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都具有公平的投标竞争的机会。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必须通过一定的媒介进行传播。
投标邀请书是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的参加投标的邀请。
1、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 按《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同样的事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2、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 为了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自2000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对强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对招标公告发布的监督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按照相对集中、适度竞争、受众分布合理的原则,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介(以下简称指定媒介),并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进行监督。
指定媒介的名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另行公告。
2)对招标人的要求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向指定媒介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项目批准文件的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两个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相同。
3)对指定媒介的要求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一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但发布国际招标公告的除外。
指定报纸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应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指定网络。
指定报纸和网络应当在收到招标公告文本之日起七日内发布招标公告。
指定媒介应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公告的内容进行核实,经双方确调认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
指定媒介应当采取快捷的发行渠道,及时向订户或用户传递。
4)注意事项 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媒介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时予以改正、补充或调整: (1)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2)载明的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3)没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 (4)在两家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
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的内容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公告文本不一致,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及时纠正,重新发布。
三、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之前或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只有在资格预审中被认定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投标。
如果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排除那些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而降低招标人的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
资格预审的程序是: 1、发布资格预审通告 资格预审通告是指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参加资格预审的广泛邀请。
就建设项目招标而言,可以考虑由招标人在一家全国或者国际发行的报刊和国务院为此目的指定的这类刊物上发表邀请资格预审的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交货期或者交工期;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发放的办法;资格预审文件的售价;提交申请书的地点和截止时间以及评价申请书的时间表;资格预审文件送交地点、送交的份数以及使用的文字等。
2、发出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后,招标人向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放或者出售资格审查文件。
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两部分。
基本资格审查是指对申请人的合法地位和信誉等进行的审查,专业资格审查是对已经具备基本资格的申请人履行拟定招标采购项目能力的审查。
3、对潜在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评定 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潜在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的重点是专业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施工经历,包括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 (2)为承担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状况,包括管理人员和主要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3)为履行合同任务而配备的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方案等情况; (4)财务状况,包括申请人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4、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编制 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资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是由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咨询机构编制发布的。
它既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单位与将来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整个招标工作乃至承发包双方都有约束力。
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为许多不同种类,每个种类招标文件编制内容及要求不尽相同。
2、招标文件的发售与修改 1)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一般发售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招标文件的价格一般等于编制、印刷这些招标文件的成本,招标活动中的其他费用(如发布招标公告等)不应打人该成本。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
其中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收押金。
对于开标后将设计文件退还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押金。
2)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勘察现场与召开投标预备会 1、勘察现场 (1)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信息。
为便于投标人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勘察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
(2)投标人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但应给招标人留有解答时间。
(3)招标人应向投标人介绍有关现场的以下情况: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施工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施工现场气侯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现场环境,如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工程在施工现场中的位置或布置;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
2、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提出的疑问问题,招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答。
(1)收到投标人提出的疑问问题后,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收到提出的疑问问题后,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并以会议记录形式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召开投标预备会一般应注意: ①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问题。
投标预备会可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7日后28日内举行。
②投标预备会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在预备会上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作介绍或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问题,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口头提出的询问。
③在投标预备会上还应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
④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人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尽快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⑤所有参加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登记,以证明出席投标预备会。
⑥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放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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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年先锋队
基本内容;三大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2发展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建军之日起,就非常重视加强革命纪;[1]1927年9月,领导湘赣边秋收起义时;1929年以后,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部队的实践经验,;194基本内容三大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
八项注意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
2发展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建军之日起,就非常重视加强革命纪律,并严格执行统一的纪律,这是人民军队区别于一切旧式军队的显著标志。
[1] 1927年9月,领导湘赣边秋收起义时,就要求部队官兵对待人民群众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夫,不打人,不骂人。
同年10月,在江西省遂川县荆竹山动员部队向井冈山进发时,规定了三项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
1928年1月,部队进驻遂川县城,分散到县城周围农村发动群众时,提出了六项注意: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
同年3月间,部队到达湖南省桂东县沙田村,向全体官兵正式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
三大纪律是: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打土豪要归公。
六项注意是: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
从而奠定了中国工农红军统一纪律的基础。
1929年以后,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部队的实践经验,又将“行动听指挥”改为“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打土豪要归公”改为“筹款要归公”,后又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
六项注意也逐步修改补充成为八项注意: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
1947年10月10日,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2],对其内容作了统一规定。
这就是我军现在执行的并谱成歌曲传唱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言简意赅,包含了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容。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严格纪律,以及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等具体要求,体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军民一致的原则,表明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一支无产阶级的新型人民军队。
一切行动听指挥体现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和人民军队内部下级服从上级的指挥关系,是达到全军高度集中统一,保证军队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胜利完成各项任务最基本的纪律要求。
一切缴获要归公,体现了人民军队的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和在革命战争中必须充分利用缴获敌人的物资发展壮大自己的原则。
不虐待俘虏的规定,体现了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政治胸怀、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和瓦解敌军的原则。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
它对于加强军队建设,密切军民关系,增强官兵团结,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起了重大的作用。
人民解放军官兵来自人民,具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自觉地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作为行为规范严格遵照执行,从而获得了全国人民的真诚拥护和欢迎。
3歌曲歌词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演唱:群众合唱编制:周晓敏革命军人个个要牢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第一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第二不拿群众一针线群众对我拥护又喜欢第三一切缴获要归公努力减轻人民的负担三大纪律我们要做到八项注意切莫忘记了第一说话态度要和好尊重群众不要耍骄傲第二买卖价钱要公平公买公卖不许逞霸道第三借人东西用过了当面归还切莫遗失掉第四若把东西损坏了照价赔偿不差半分毫第五不许打人和骂人军阀作风坚决克服掉第六爱护群众的庄稼行军作战处处注意到第七不许调戏妇女们流氓习气坚决要除掉第八不许虐待俘虏兵不许打骂不许搜腰包遵守纪律人人要自觉互相监督切莫违反了革命纪律条条要记清人民战士处处爱人民保卫祖国永远向前进全国人民拥护又欢迎4传奇身世旋律出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被誉为“红色经典第一歌”,多年来久唱不衰,在许多重大场合都可以听到这首歌。
然而鲜为人知的是,在这首军歌还没有诞生时,它的旋律就诞生了。
并且早在国民革命时期,以它填词的不同版本的歌曲就在中国广为传唱了,《国民革命军军歌》也是改编自此曲。
形成和发展关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较长的时间过程。
最初从1927年10月三湾改编时提出的“三大纪律”,到1947年10月10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前后经历了20年的时间。
红军当年进行三湾改编时,针对许多红军战士来自旧军阀的军队,带有很多坏习气这一现状,特别制定了“三大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打土豪要归公。
1928年夏天,又补充了“六项注意”: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其中“上门板”、“捆铺草”是因为当时部队在住宿时,常借用老百姓的门板作铺板,借用稻草作铺草。
各家的门板高矮大小不一,部队撤走时如果不物归原主,一大堆的门板就对不上榫(sǔn),故规定了上好门板、捆好铺草再走。
为了让“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深入人心,让部队开始教唱《红军纪律歌》,歌词是:上门板,捆铺草,房子扫干净。
说话要和气,买卖要公平。
损坏东西要赔偿,借人东西要还清。
这一招果然效果很好,许多战士通过唱歌就将“红军纪律”牢记在心了。
后来,“六项注意”又增加了两项,即“洗澡避女人”“不搜俘虏腰包”。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这样产生了。
填词者程坦上世纪30年代,出现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首歌,由于歌词很形象地把军队纪律融会贯通在里面,曲调又雄壮有力,所以很快在红军战士和群众中传唱开来,历经红军、八路军、新四军、人民解放军等时期,歌词内容也做了相应的改变。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于1950年和1957年两次对《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歌词进行修改。
1957年出版的《解放军战士》杂志第14期上,正式刊登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标准歌词。
但是长期以来,这首歌的词、曲作者到底是谁,却一直是个未解之谜。
1973年3月26日,一位名叫程坦的老干部给周恩来总理写信,称自己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填词者,并详细说明了填词经过。
1978年4月和1980年1月,总政文化部先后派专人对这首歌曲产生的历史情况进行了调查,汇集了有关资料,证实程坦就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填词者。
据《刘华清回忆录》介绍,红二十五军由鄂豫皖根据地长征到陕北以后,改编为红十五军团,政治部秘书长程坦找到时任宣传科长的刘华清,建议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编为歌曲,对部队进行纪律教育。
由于两人都不懂音乐,他们就借用了鄂豫皖苏区流行的民歌《土地革命完成了》的歌谱。
1981年《解放军歌曲》第三期重新发表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歌词,并明确注明“程坦编词,集体改词”。
歌曲渊源战争年代,由于曲创作人员极少,因此许多歌的曲调就直接来源于现有的民歌、老军歌或者外国歌曲。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曲调也是如此,它来自鄂豫皖苏区的民歌《土地革命完成了》,但该民歌也借鉴了其他曲调,那就是冯玉祥部队的《练兵歌》。
在土地革命以前,冯玉祥曾任河南督军,部队长期驻扎在河南。
冯玉祥练兵讲究方法,平时很注重对官兵进行精神教育,其中唱歌是重要的一项活动。
但是据考证,《练兵歌》的曲调也非原创。
有资料显示,冯玉祥部队《练兵歌》的曲调来自张作霖的《大帅练兵歌》,而《大帅练兵歌》的曲调来自张之洞《军歌》中的《大帅练兵歌》。
但这还不是曲子的源头。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曲调可以上溯到袁世凯新军的《大帅练兵歌》[3]。
1894年,袁世凯受命在天津小站练兵,创建出近代中国第一支新式陆军。
袁世凯招募的新兵有着严格的标准,只要20岁左右的农民。
这支新军采用德军和日军的建制,聘请了大量的德国教官和少数美国、日本教官,其中,德国教官人数最多,有10多位。
但这些农民出身的士兵大多不识字,很多条令和规章根本记不住。
在这种情况下,新建陆军参谋营务处总办徐世昌编写了包括《大帅练兵歌》在内的一系列军歌,以帮助士兵记住条令和军纪。
曾多次领唱上世纪70年代,曾多次领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首歌。
第一次是在1971年8月15日至9月12日期间,到南方巡视期间,反复强调要增强团结,遵守纪律,并且多次与南巡随行人员和参加座谈的同志一起唱《国际歌》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还有一次是在1973年12月12日,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宣布八大军区司令员对调。
会上,建议与会者共同演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由他来亲自领唱。
5党政干部纪律中央于1961年1月27日下发了“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草案第二次修正稿)”,在党内予以公布。
这次公布的“三大纪律”是:一、一切从实际出发。
二、正确执行党的政策。
三、实行民主集中制。
“八项注意”是:一、同劳动同食堂。
二、待人和气。
三、办事公道。
四、买卖公平。
五、如实反映情况。
六、提高政治水平。
七、工作要同群众商量。
八、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
6延伸阅读《两只老虎》曾被改成革命歌据著名作曲家何仿介绍,儿歌《两只老虎》:“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
一只没有耳朵,一只没有尾巴,真奇怪,真奇怪。
”使用的也是欧洲儿歌的曲调,最早源自10世纪的格列高里圣咏。
传入中国以后,由廖乾五填词,创作出了《国民革命军》,成为北伐军的军歌。
歌词是:“打倒列强,打倒列强,除军阀,除军阀。
努力国民革命,努力国民革命,齐奋斗,齐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