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的工作,以及日常处理事物的一些细节,有谁能说一下经验吗
区政府室工作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的参谋部门和综事机构,在区政府直导下,参与政务,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服务,搞好综合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处理日常事务。
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一、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和区政府直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规章及工作部署。
(二)紧紧围绕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超前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主动提出建议,协助拟订有关政策措施。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协调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各乡镇、街道之间以及各乡镇、街道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日常文书处理,区政府各种会议事务和区政府、区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五)负责或参与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
(六)负责处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采编各类信息,全面反映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八)做好区领导外出、下基层、来宾接待等服务工作。
(九)归口管理区法制办、区外侨办、区地方志办、区无委办、区政府接待办、区政府直线中心、区行政机关信息站及区政府驻外办事处。
(十)办理上级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责任 (一)办公室主任 1、负责本办的全面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2、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在本机关的贯彻和执行; 3、当好区政府领导参谋,协助做好区政府与区级其他班子、区政府成员及乡镇、街道、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工作; 4、充分发挥本机关各科室及归口单位职能作用,合理使用本机关工作人员; 5、组织制订、实施、督促、检查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和任务; 6、批阅、审签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 7、关心全办及归口单位干部、职工生活,尽力帮助解决困难; 8、完成上级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室副主任 1、协助主任工作,做好分管工作,对主任负责; 2、完成区政府领导、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室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秘书科 1、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各类文件,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起草、核稿工作,把好政策、文字关,做到全年无重大差错,把技术性纰漏减少到最低限度,努力提高办文质量,健全办文程序,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2、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办内各种日常事务,抓好基础建设,搞好办公室各种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工作。
3、规范公文运转管理,落实电子公文收发、报送工作。
在公文运转中做到失泄密事故为零;公文质量和格式无差错;在处理公文、材料时做到特殊件、特急件随时随办。
对领导批示件及时传递有关科室和部门。
4、负责全区性的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做好各线的综合性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5、做好各类文件、资料、信件、报刊的收发、传递和归档工作;做好印章、介绍信的管理使用;配合制发需由区政府颁发的有关证件。
6、协助办公室领导搞好人事、劳动、财务管理、工资管理、政治学习、离退体干部职工管理等工作。
7、做好办公室的文件资料打印装订、车辆调度和后勤行政事务工作。
8、负责办公室人员的节假日值班安排工作。
9、及时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
岗位责任 1、科长 (1)负责本科的全面工作,协助办公室领导搞好办内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情况,作出各阶段的工作安排。
(2)负责督促全科完成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定期检查本科干部、职工岗位责任的落实情况。
(3)注意掌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向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反映的各种情况,及时汇报。
并接待来区政府和办公室联系工作的人员,做好上下联系工作。
(4)协助办公室领导搞好办内的政治、业务和专业知识学习,做好本科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2、副科长 (1)协助科长做好本科的各项工作。
(2)做好区政府办公室内部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做好记录。
(3)做好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
(4)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审核工作,把好文字关,处理及时,确保文件正常运转。
(5)完成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科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3、秘书 (1)协助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2)承担“第一读者”职责,核阅印发前的所有文件。
(3)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文书 (1)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资料收文、登记、传递、催办、轮阅、归档和文书档案立卷工作。
(2)负责各地、各单位向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请示、报告的传递、催办工作。
(3)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印章及各种介绍信的使用管理工作,配合制发需由区政府颁发的各种证件,管理好区政府和办公室的文书档案,协助保密部门做好区政府所属机关的文件保密工作。
(4)做好区政府办公室报刊、杂志、书籍的订购工作和有关会议通知,各类报刊、杂志、文件、简报的清理;检查督促文件借阅登记工作。
(5)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电子公文收发员 (1)认真做好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电子公文接收、报送和发送(主要是会议通知)工作。
(2)充分利用党务网、政务网收发公文,并保证每天开机接收公文。
(3)做好向省市委、省市政府报送纸质公文的同时,应将电子公文一并传送。
(4)负责做好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稿及各类传真件的登记、传递、催办、跟踪工作,确保公文在运转中失泄密事故为零。
(5)协助文书做好各项工作。
(6)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打印员 (1)做到准时上下班,如遇重大特急件,随叫随到,加班加点,做好文件、资料的打字、印刷和装订工作,尽量减少打字差错率,打字规范、印刷清晰、装订齐整。
送印的重要文件、资料应尽快完成。
(2)协助做好文件、资料的分发工作。
(3)增强保密意识,对涉及到工作中的有关事项,不能随意议论;对未公开的事项要按照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4)做好本室卫生事务各方面的一些工作。
(5)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驾驶员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行车安全。
(2)认真负责地保管好车辆,防止失窃或破坏。
无特殊情况,车辆一律进库停放。
(3)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检修。
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整洁。
(4)要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调度的安排进行出车。
不得私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出车的,事后应及时汇报。
(5)要准时出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车的,要事先报告或通知有关人员。
(6)增强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不要随意谈论不宜对外的事项。
(7)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公务员 (1)做好室内卫生及服务工作。
办公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窗明几净,四周无蛛网、灰尘,物品摆放整齐,备足开水、茶叶。
会议室桌椅清洁,角落无蛛网、灰尘,用过的茶具要及时洗涤,杯内清洁无茶迹;如遇连续使用会议室,要利用两个会议之间的空隙进行整理,恢复清洁整齐;会议室开会时(如遇区长办公会议和重大会议做好倒茶服务工作)要备足开水,提前打开房门(开启空调),散会后,要及时关闭。
(2)经常检查办公室的各种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安排技术人员维修。
(3)根据需要,各办公室和会议室应备足一天的茶水。
如遇开水不足时,要及时补充。
(4)认真做好办公室报刊、杂志的分发工作,并定期对旧报刊、资料、杂志进行整理。
(5)协助文书做好文件资料的装订和分发工作。
(6)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调研科 1、负责起草区政府的综合性材料和区长、常务副区长的讲话材料和其他文件。
2、负责区长、常务副区长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联系、会议通知、记录、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搞好各类资料的存放和保管工作。
3、参与区长、常务副区长批示的督查和办理情况的反馈。
4、组织、参与综合性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调研网络并牵头抓好各个时期的调研工作,负责编辑《调查与思考》,每年不得少于12期。
5、参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政策、政务协调,综合有关材料和资料。
6、根据领导要求,及时编发《区长一周日程安排》、《常务副区长一周日程安排》。
7、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
8、跟随区长、常务副区长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9、及时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
岗位责任 1、科长 (1)负责本科全面工作,作出各个阶段工作安排,督促完成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3)负责安排好综合材料的分工、起草和统稿修改工作,把好文字质量关。
(4)组织和参与综合调研活动,抓好调研网络建设,办好《调查与思考》刊物。
(5)做好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2、机要秘书 (1)协助科长做好本科的各项工作。
(2)做好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做好记录和整理好有关纪要。
(3)做好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
(4)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3、文字秘书 (1)认真起草各类综合材料,做好资料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
(2)负责编辑《调查与思考》。
(3)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4、跟线秘书 (1)按照“服务、协调、调研”的要求,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2)做好有关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
(3)起草有关文件、联系领导讲话材料,负责做好有关部门代拟稿文件的会稿、校对工作。
(4)负责做好本线有关会议的筹备及通知工作,及时做好区政府、区府办召开的有关会议的服务工作。
如遇涉及到多条线领导参加会议的,以主要领导分线秘书为主,各线秘书协助做好会议的筹备及通知工作。
(5)积极提供《黄岩政务信息》、《每月大事记》和《调查与思考》稿件,每人每周至少提供两条有一定质量的信息,每月至少有两篇被信息科录用;每人每年写出一篇有较高水平的调研文章,并被《调查与思考》刊物刊出。
(6)负责做好本线督查工作,协助做好领导交办的督查工作,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7)及时递送领导文件、资料,当日的文件、资料必须当日递送,急件必须随到随送,做到不延误、不滞留。
(8)遵守办公室规章制度,外出时须及时将去向告知本科同志和秘书科。
(9)协助编发《调查与思考》。
(10)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三)办一科、办二科 办一科、办二科职责是协助各副区长(除常务副区长外,以下均同)和办公室领导掌握各条线的综合情况,参与各项政务活动,搞好“服务、协调、调研”等工作,为各副区长和办公室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各副区长分管的各种政务活动情况和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参考意见。
2、起草有关文件、联系领导讲话材料,负责做好有关部门代拟稿文件的会稿、校对工作;参与各副区长批示的督查和办理情况反馈;做好各副区长、办公室领导主持召开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联系、会议通知、记录、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搞好各类资料的存放和保管工作。
3、参与各副区长分管工作的调查研究、协调等工作。
4、跟随各副区长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5、及时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
岗位责任 1、科长 (1)负责本科全面工作,作出各个阶段工作安排,协调各线秘书之间的关系,督促完成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
(3)做好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2、跟线秘书 (1)按照“服务、协调、调研”的要求,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2)做好有关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
(3)起草有关文件、联系领导讲话材料,负责做好有关部门代拟稿的会稿、校对工作。
(4)负责做好本线有关会议的筹备及通知工作,做好区政府、区府办召开的有关会议的服务工作。
如遇涉及到多条线领导参加会议的,以主要领导分线秘书为主,各线秘书协助做好会议的筹备及通知工作;如各线领导临时为代替分线领导工作,则分线秘书应及时起草讲话材料和做好有关会务工作。
(5)积极提供《黄岩政务信息》、《每月大事记》和《调查与思考》稿件,每人每周至少提供两条有一定质量的信息,每月至少有两篇被信息科录用,每人每年写出一篇有较高水平的调研文章,并被《调查与思考》刊物刊出。
(6)负责做好本线督查工作,协助做好领导交办的督查工作,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7)及时递送领导文件、资料,当日的文件、资料必须当日递送,急件必须随到随送,做到不延误、不滞留。
(8)遵守办公室规章制度,外出时须及时将去向告知本科同志和秘书科。
(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四)信息科 1、及时掌握区内外各种政务信息,负责在计算机网络和报刊上搜集、筛选和处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参考意见。
做好向省、市上报信息工作。
编辑《黄岩政务信息》。
2、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务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通报区长、副区长政务活动和全区重大事项情况,编发《每月大事记》。
4、负责做好传真机管理和传真件的接收、登记工作。
5、及时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
岗位责任 1、科长 (1)负责本科全面工作,作出各个阶段工作安排,督促完成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3)做好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2、副科长 (1)协助科长做好本科的各项工作。
(2)做好《黄岩政务信息》和《每月大事记》的编辑工作。
(3)完成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科长交办的任务。
3、秘书 (1)全面、及时掌握区内外的政务信息,在计算机网络和报刊上搜集、筛选和处理信息,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参考意见。
做好向省、市上报信息工作,在上报信息稿件中供稿应占50%以上。
(2)做好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督查室 1、负责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了解工作进程,并及时进行反馈。
2、编发好一月一期的《督查通报》,参与综合性的调查研究。
3、负责督促上级领导和区政府领导批示的登记、分发、督查和反馈工作。
4、做好市、区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件的催办、汇总工作。
5、承担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会议决定、重点工程进展等情况,及时编发《督查专报》,并以督查专报形式报送领导。
7、及时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岗位责任 1、主任 (1)负责本科全面工作,作出各个阶段工作安排,督促完成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3)做好重大事项的督查、反馈和人大、政协会议交办文件的催办、督办工作。
(4)编发《督查专报》。
(5)做好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2、副主任 (1)协助主任做好督查室的各项工作。
(2)负责区政府领导批示的登记、分发、督查和反馈工作。
(3)定期编发《督查通报》。
(4)完成办公室领导、督查室主任交办的任务。
3、科员 (1)协助督查室主任、副主任做好工作。
(2)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登记、起草与督查工作相关的基本材料。
(3)完成办公室领导、督查室主任、副主任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三、归口管理单位工作职责 (一)法制办 1、为区政府行政决策和行政措施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2、参与、组织起草或审核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协调办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审查乡镇政府和区政府所属部门报送备案的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4、受区政府领导的委托,承办涉及区政府的行政诉讼事务; 5、指导乡镇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的行政应诉工作; 6、负责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审查、监督、指导工作; 7、负责协调行政执法部门间的行政执法争议; 8、定期清理、编纂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9、承担下级行政机关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10、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的审核、监督和检查考核工作; 11、负责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12、负责行政执法主体的审核、公告和年审工作; 13、开展政府法制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为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政府法制信息; 14、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15、向有关组织及有关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16、组织审查行政复议案件; 17、拟订复议决定; 18、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19、受复议机关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出庭应诉; 20、指导下属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能; 22、承办区政府和台州市行政复议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外侨办 1、在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外事办双重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和协调本区的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 2、负责处理本区的政治涉外事项,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 3、负责接待来本区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驻华使领馆人员; 4、统筹办理区委、区政府等有关领导会见、陪同、邀请外宾及出访准备等事宜; 5、管理或协助管理在本地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留学生、实习生、外侨和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员; 6、负责本区因公出国(包括赴港澳地区)团组或人员的审核、报批和外事纪律教育等工作; 7、负责指导本区所辖各乡镇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业务工作; 8、会审本区的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 9、办理市委、市政府和省外事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区政府接待办 区接待办负责接待以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及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名义接待的副处以上领导及其团组,作为区政府的对外窗口单位,区接待办负有体现黄岩形象,宣传推介黄岩的使命,在接待过程中起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主要职责: 1、负责接待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办、省、市、县级领导及其团组。
2、负责接待应区领导邀请来我区的社会各界重要客人。
3、负责落实在我区召开的上级有关会议的会务安排及接待工作。
4、负责做好接待的安全保密及后勤工作。
5、建立完善接待工作的信息反馈和总结汇报制度。
6、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对口接待工作。
在大学要入党吗
入党有什么好处
如果你今后发展的道路是企事业单位的话,最好可以在大学就入党,对你今后在单位是有一定的好处的!比如:优先有学习或培训的机会、职务晋升也会优先考虑、特殊任务的委派、会得到重点岗位的锻炼等。
但是在私企或外企就没什么明显好处,但是你是在中国,还是会有点好处的
嘿嘿
不过要看你如的是什么党哦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伟人
官员问责制百科名片 所谓官员问责制,是指对政府及其官员的一切行为和后果都必须而且能够追究责任的制度。
其实质是通过各种形式的责任约束,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和官员行为,最终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目的,是现代政府强化和明确责任,改善政府管理的一种有效的制度。
目录 实施官员问责制的重要意义有利于增强官员的责任心 有利于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选拔机制 有利于整肃吏治 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责任制度 实施官员问责制面临的主要难题(一)权责不清是实施官员问责制的主要障碍 (二)有损问责的公正性 (三)问责法制及程序不完善,影响问责效率 完善官员问责制的主要途径(一) 合理划分权责,明确问责对象和范围 (二)逐步建立民主问责制度 (三) 使官员问责制法制化、程序化 完善我国官员问责制的若干思考总述 一、官员问责制在我国的实践及其重要性 二、当前我国官员问责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完善官员问责制的基本思路 实施官员问责制的重要意义 有利于增强官员的责任心 有利于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选拔机制 有利于整肃吏治 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责任制度 实施官员问责制面临的主要难题 (一)权责不清是实施官员问责制的主要障碍 (二)有损问责的公正性 (三)问责法制及程序不完善,影响问责效率 完善官员问责制的主要途径 (一) 合理划分权责,明确问责对象和范围 (二)逐步建立民主问责制度 (三) 使官员问责制法制化、程序化 完善我国官员问责制的若干思考 总述 一、官员问责制在我国的实践及其重要性 二、当前我国官员问责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完善官员问责制的基本思路 展开 编辑本段实施官员问责制的重要意义 有利于增强官员的责任心 第一,有利于增强官员的责任心 政府官员的权力和责任始终是同一事物的两个面,在接受人民赋予权力的同时,就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
但正像孟德斯鸠说的,“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移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见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官员是行政权力的把持者,也是行政资源的分配者,如果官员能够不受严厉处罚地获取较多的利益,低成本低风险地违法犯罪,那么他们利用权力换取私利的欲望就会越来越大,不法行为也将日益频繁,这势必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损失。
因此,要规范官员行为、防止违法乱纪,必须增强官员的责任心,建立系统完善的问责体系。
在“官员问责”制下,不是只有贪污受贿的干部才会受处罚,如果官员没有懂得权力的真正含义,其权力没有为民所用、所谋、所系,那就会因失责而受到责任追究。
官员问责制“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的基本原则则很好地彰显了对官员责任心的这一要求,有利于增强官员的责任心。
有利于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选拔机制 第二,有利于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选拔机制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突出的是在领导干部“能上”方面进行了不少大胆的尝试,推出了许多积极的举措。
但是,在“能下”方面却遇到了很大的阻力。
在人事制度中“能上”与“能下”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能下”的渠道不畅顺,势必影响“能上”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立健全官员问责制度,通过对领导干部失职失误行为做出硬性的制度约束,疏通“能下”的渠道,让那些无所作为者下台,才能使那些有所作为、大有作为者上台,最终达到“能者上,庸者下”的目的,形成良好的能上能下、新陈代谢的用人机制。
有利于整肃吏治 第三,有利于整肃吏治 领导干部是一种特殊职业,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承担着重要使命,要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
已开始进入制度化操作层面的官员问责,正在冲击太平“官念”。
这种官员问责制给中国4000多万名各级干部的仕途平添了风险,使为官变成了一种高风险职业。
只有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时刻要有两个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具备三个能力:学习能力、观察能力、协调能力,做好各项本职工作,才能适应新的要求。
而且在官员问责制的理念下,实现了用干部、管干部的部门从“权力主体”向“责任主体”转变,谁用的干部谁管理,干部工作失误、失职,用干部和管干部的部门负有连带责任。
这就促使干部主管部门使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标准,选拔任用那些“靠得住、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而且还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督促他们掌权为民,从而整肃了吏治,优化了官员队伍。
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 第四,建立实施行政问责制,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塑造为民责任政府。
在一个强调法治、民主的现代国家,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尽其自己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督、宏观调控的职能,同时又要求所有参与政府管理的行政官员必须具有负责精神行使权力,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问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立实施行政问责制,有助并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在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中明确政府及其行政官员应承担的责任,从而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实现政府及其行政官员职能职责的归位、定位和正位,塑造一个守法、守责、守信、守时的当代责任政府。
实施行政问责制,可以从源头上对政府及其行政官员的权力、职责进行必要的约束和规定,防止和阻止其滥用、误用公共权力的失职行为。
同时,行政问责制还弥补了国家法律上的空白,不仅对行政官员的“乱作为”要问责,对“不作为”和“无作为”的也要问责,这样,势必能够促进行政官员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责任政府的效率。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责任制度 第五,建立实施行政问责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责任制度,加速行政国际化的进程。
实施行政问责制,是国际目前比较通用的做法。
虽然,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其问责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也都有所不同。
但是,在掌管公共权力的政府官员中有权必有责、违规违法必追究的这一点上则是共同的。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实施行政问责制,有利于加速行政国际化的进程,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责任制度。
行政问责制比责任追究制的含义在外延上更为宽泛。
责任追究,是一种过错追究;而行政问责,则不仅仅是过错追究,而且还包括非过错追究。
因此,行政问责的指向是:乱作为、作为不力、不作为、无作为。
也就是说,行政问责它不仅是指有错、犯法要追究,同时也包括能力低下、推诿扯皮等也要追究。
实施行政问责制的重大意义,既在于防患于未然,也在于惩前毖后。
惩罚、处分只是行政问责的手段,而防患、预防才是行政问责的目的。
行政问责制的实施,是我们在当今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最好的制度载体。
编辑本段实施官员问责制面临的主要难题 (一)权责不清是实施官员问责制的主要障碍 由于历史原因、机构改革尚未完成等原因,我国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有些职责不够清楚、权限不够明确,出现在追究责任时相关部门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的情况。
在问责过程中,被问责官员具体承担的是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还是其他责任不清楚,以及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的责任该如何确定,很难下结论。
责、权不清晰,会导致责任人不清,问责的效果难免就会打折扣,一个没有明确责任体系的问责制度只是一种摆设。
所以官员问责制的一个重要的基础,就是对每个官员的权力与责任有明确的划定,被问责者应该是负有明确责任的官员,而现实中在这一方面至今仍存在着不足。
(二)有损问责的公正性 问责主体事实上的单一,惟上是从,有损问责的公正性 所谓问责主体,就是由谁来问责。
在我国官员问责过程中,问责主体比较单一,我们更多实行的是一种“上问下”的同体问责,即政府部门内部,上级对下级的问责。
而事实上,政府官员经过人大授权才拥有公共权力,其责任对象应是人民,官员问责的主体也应是人民群众。
按照宪法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要对人大负责,人大代表有宪政至高无上的质询权。
但遗憾的是,不少地方人大的最高权力得不到体现。
上级机关问责下级机关,无疑是一种重要的方式,也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但如果问责制仅仅是上级追究下级的责任,那么在上级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就难保问责结果的公正性,而且容易出现问责“白条”的情况。
所以问责主体缺位,导致问责不公或问责不实,是当前实施官员问责制面临的一个主要难题。
(三)问责法制及程序不完善,影响问责效率 一些地方已经被追究责任的官员,无论是被免职的,还是引咎辞职的,大都是在行政层面进行的,对其责任的追究并不是依据专门的问责制法律作出的。
行政上的官员问责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责任政府理念,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做支撑,往往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
在迄今公开“问责”的所有案例中,除几位主要领导外,其他人应负何责、受何处罚、问责程序怎样进行均未对公众有所说明。
这就使得“问责”表面上是问出了一个大快民心的“责任”,但最终仍然“问”得一头雾水。
这样的“问责”,结果或许是可喜的,但效果却是可疑的。
而且如果“问责制度”不能实现法制化和程序化,可能导致上级领导裁量权的扩大,甚至主要领导一言而定这样的负面影响。
所以,官员问责如果不按规章程序进行,没有法律保障,其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编辑本段完善官员问责制的主要途径 (一) 合理划分权责,明确问责对象和范围 要打破这个断言,其要义就在于,找出应当负责的人并且让其负责。
而当前我国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党之间、行政机关之间、正副职之间的权责划分不明确,职能重叠。
所以,必须进一步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明确机构的职能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并以宪法和法律规定何种官员所负何责。
而且问责时必须要分析责任同事件的关联点和因果关系,对于问责事件,应该追究到哪一级的官员,只能看与事件本身有没有直接的关联性和因果性,而不能看事件多大,后果多严重。
应尽快与国际接轨,在权责对应的原则下,树立责任意识,把问责范围从“贪官”扩大到“庸官”,对决策失误的官员也要追究责任,使官员树立一种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促进从严治政,依法行政。
(二)逐步建立民主问责制度 真正的“问责”,既来自于制度的硬规定,也来自民众与舆论的软压力,还来自于官员自身的道德自觉,以及更为深厚的政治氛围,即来自于人大、媒体、上级、民众等多个主体的问责。
如果仍然仅仅是来自上级的“组织安排”,这并不是人们期待的真正“问责”。
首先,人民代表大会的问责。
其次,媒体代民问责。
同时公民的知情权还需要媒体的帮助。
民众的知情权是向官员问责的前提。
(三) 使官员问责制法制化、程序化 问责的法制化进程中,严密详尽的条文约束能够使无论执法者还是犯法者都必须依法行事,而违规违纪、行政不作为的官员也将受到规章制度地制约,把法规的震慑变成工作警戒从而严谨认真地完成工作任务。
首先,官员问责制必须法制化。
要建立真正的问责制度,并有效地运转,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
其次,责任追究程序化。
正当程序是任何一项健全的制度所必备的要素,是问责制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进、防止陷入人治误区的保证。
问责程序化涉及问责全过程的方方面面,内容很多,但以下三点更为迫切: 一是责任的认定程序。
有了明确的责任划分,还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来认定责任的归属、严重程度等,否则就可能出现“替罪羊”问题而背离问题初衷。
二是问责的启动程序。
即什么情况可以引起对相关官员的问责,也可以称作触发机制。
即什么情况可以引起对相关官员的问责,也可以称作触发机制。
三是问责的回应程序。
即被问责的官员通过什么样的程序来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解释。
编辑本段完善我国官员问责制的若干思考 总述 作为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创新。
官员问责制推动了我国向责任政府转型的重要一步。
一、官员问责制在我国的实践及其重要性 官员问责制起源于西方。
是伴随着现代政党制度和议会制度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是西方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常见现象。
在西方问责制的典型国家美国。
因“水门事件”被迫辞职的尼克松总统和身陷“性丑闻”案的克林顿总统都曾因为滥用职权、妨碍司法公正而遭到弹劾危机。
“问责制”真正进入国人的视野还是在本世纪初。
2000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施政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研究和引入一套新的主要官员问责制度。
2002年7月1日,香港正式开始实行官员问责制,问责制的主要官员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
此后,香港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因“买车避税”案成为推行问责制以来7个月内首名被行政长官公开批评严重疏忽、行为极不恰当的主要官员。
2003年的非典时期,发生了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在突发灾害事件中、在短时间内就同一问题连续地、大范围地追究官员责任的一次重大实践。
包括前卫生部长张文康、前北京市市长孟学农两名省部级高官在内的上千名官员,因隐瞒疫情或防治不力而被查处。
问责制的启动。
被认为是中南海领导人民战胜非典危机的转折点。
此后,官员问责的热潮不断由中央层面辐射到地方;一系列密集的问责事件之后,“引咎辞职”成为街谈巷议的高频词汇,而“撤职”、“免职”这些曾经让人觉得刺眼的词,也在“问责风暴年”里逐渐被公众所熟知:2004年2月5日,北京市密云县密虹公园踩踏事故造成37人死亡。
密云县县长张文引咎辞职;2004年2月2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火灾造成54人死亡,吉林市市长刚占标引咎辞职;2008年6月29日,与“华南虎事件”相关的13名责任人受到处理,其中,陕西省林业厅两位副厅长被免去副厅长职务2008年9月,国家开始对“三鹿奶粉事件”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免去吴显国石家庄市委书记职务,免去王文华三鹿集团党委书记职务。
我国的官员问责制才刚刚起步,但在实践中已经体现出了重要意义。
首先,官员问责制能够为官员施政设置行为准则。
一方面,问责制明确了官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应遵循的价值标准和精神追求,是从积极面向进行的教育和引导。
另一方面,官员问责制通过对有关施政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使问责对象对其行为和责任有一定的预期。
促使其自觉履行职责,减少被问责的可能。
其次,官员问责制能够为公众进行有效监督提供保障。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理论模型——委托代理模型(Principal-Agent Model),社会公众与政府、官员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
公众将权力授予政府,同时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或限制自身行为;政府进一步将权力分配给相关部门,使相关部门的官员成为公众授权的最终代理人。
政府和官员必须满足委托人的要求,维护公众利益。
而问责制度正是对他们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有力保障。
第三,官员问责制能够为有权机关追究官员责任提供依据。
问责制的依据主要包括宪法、公务员法以及相关法规、文件。
它们协调配合,构建了一套涉及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形式和问责过程等内容的制度规范。
确保有权机关追究官员责任的活动既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又能达到惩戒问题官员的效果。
二、当前我国官员问责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问责主体缺位。
以问责主体为标准,问责可分为来自机关内部的同体问责和来自机关外部的异体问责。
在我国,对官员的问责主要采取了同体问责的方式,异体问责相对比较薄弱。
自2003年以来,几起社会影响重大的问责事件,如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湖南嘉禾非法强制拆迁事件,都是在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后,上级党委、纪委等相关部门才做出严肃处理的。
人大、司法机关以及新闻媒介作为异体问责的主体对此几乎没有什么作为。
又因为普通百姓参与政治活动的途径有限,公众难以行使监督权,使官员权力的真正来源者无法有效地保护自身权益。
但同体问责也存在问题。
一方面是因为同体问责具有内部性和非公开性,缺乏透明度,难免让人质疑它的公正性。
另一方面,大多数问责事件都是上问下责,即下级因为失职而被上级免职或要求辞职,上级官员失职则无人问责。
因此,承担责任的永远是下级。
问责制对上级官员没有约束力。
这也进一步印证了异体问责的重要性。
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相互补充。
才能构筑起官员问责制的坚实堡垒。
(二)问责对象不全面。
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各地方、各部门对问责制应落实到哪一层级、覆盖到什么范围规定不一。
例如,海南省和重庆市关于行政问责的规范性文件分别名为“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和“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
前者规定的问责对象是指“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后者问责的范围则较为狭窄。
仅限于“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
二是事后问责比重较大。
缺乏对官员日常工作的监督。
现行的问责制度主要是对具体的、已经产生不良后果的事件进行处理。
特别是由于官员失职或渎职所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这意味着,只有发生了事故。
才有相应的问责。
官员问责制变成了简单的惩处措施。
失去了应有的监督作用。
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的要求。
任何官员在被公众授予权力时,即对公众承担了一份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
因此,上至领导干部。
下至一般公务人员。
都应当无一例外地成为问责的对象。
而问责制关键是对官员日常工作的监督。
因为正是在日常工作中的疏忽造成了事故频发的现状:更多地进行事前问责,也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问责形式单一且不规范。
理论上,官员承担责任的形式主要有通报批评、引咎辞职、撤职、免职以及刑事处罚等。
但实践中,对官员的问责仍是以引咎辞职、撤职和免职为主。
从总体上看。
这种做法对官员的问责力度偏小,有关问责形式的规定也未与其他法律制度、尤其是司法制度相衔接。
追究问题官员的责任。
至少能够使受害者和家属在心理上得到一定的满足,从而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但在目前有关问责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我国官员问责制还未真正体系化的条件下。
问责主体往往只顾及到安抚群众的方面。
这实际上是把官员的命运完全交由民意来安排。
加大了问责的不确定性,最终将导致官员在各自岗位上如履薄冰,或者“胡乱”作为,或者选择做“太平官”、“庸官”。
(四)问责程序、救济程序以及官员复出机制不完善。
在问责程序方面,我国至今没有一套完善的规则。
因此,问责程序的启动往往随意性较大,如果社会反响不够强烈,就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问责过程也往往只是以官员级别和事件影响为基础。
难以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
此外,问责程序的不公开,也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利于问责制度的健康发展。
在问责关系中,问责主体相对处于优势地位,而官员应享有的救济途径不畅通,违背了“有权利必有救济”的原则。
《公务员法》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
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做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有关司法救济的内容并没有出现在该条或其他条文中。
《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第20条甚至直接规定“受理申诉的机关做出的申诉处理决定。
为最终决定”——剥夺了公务员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此外,《行政诉讼法》第12条也排除了人民法院在“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这一事项上的司法管辖权。
在官员问责制深入人心之际。
“假问责”、“问责秀”等负面报道也不断浮现。
实际上,很大一部分问责仅仅是为了暂时平息民愤,或者转移公众视线,受到问责的官员很快便能官复原职或被另外委以他任。
这并不是要说明那些曾经受过处罚、处分的官员今后一定不能再上岗。
而是要求官员被重新任用的过程应当透明、公开。
或者明确设置一些出口。
给这类官员戴罪立功、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完善官员问责制的基本思路 上述对官员问责制理论与实践的探究,在一定意义上为这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解决路径。
但综合我国国情及以上各方面问题来看,有三个方面工作极为紧迫。
(一)提高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意识。
问责文化是官员问责制的灵魂。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问责文化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具体表现在意识形态上就是官员责任意识与公众问责意识的淡薄。
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思想,以及官僚系统中按照职位高低分配权力和资源的传统,一直保持着根深蒂固的影响。
在官员方面:权力崇拜早已是一种普遍的价值取向:作为国家权力的所有者,老百姓才是自己的“主人”,官员的职责应当是“为民服务”。
在公众方面:普通百姓普遍缺乏公民意识、维权意识。
中国老百姓的善良忍耐和不与官争的传统心态,成全了多少官僚的骄横跋扈观念。
如果社会上下难以自发形成问责理念和问责文化。
我们就有必要采取一些方式来营造一种问责氛围。
一方面,要对官员进行问责教育,培养责任意识,使“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成为一种习惯。
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方面。
就是要改变公众对政治的冷漠态度。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积极行使权利。
公众的责任追究意识将是对问责文化建设的最好支持。
当然,配套的制度保障措施也应尽快跟上。
使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话语权能够得到充分体现。
(二)明确职责权限。
官员问责制的前提是职责明确。
但我国目前在公务员岗位设置及其权限范围上缺乏规范性。
具体表现在:第一。
党政不分,以党代政。
实践中。
对重大问题的决策通常是由党委研究、书记“拍板”,出了问题则由行政官员承担责任。
第二,正副职之间责任划分不够明确。
名义上由“一把手”负责,实际上只追究了具体分管工作的副职。
第三。
不同层级和部门之问责任界限模糊,发生事故互相推诿,利益之所在则争先恐后。
当前,问责对象难以准确定位的问题很大程度要归因于对官员的职责权限划分不明。
为保证官员问责制的有效运行,必须根据权责一致原则,正确处理权力和责任的比例,层层分解责任,并具体落实到每一级别和每一岗位。
(三)建立官员问责制的完整体系。
制度是实现问责功能的有力保障。
在制度方面,法律法规的系统化首当其冲。
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实现问责制的刚性化和规范化。
使官员和酱通百姓对问责条件、问责过程、问责结果等各方面规定一目了然,从而自觉约束自身行为、维护自身权益。
然而,我国至今没有一部关于问责制的全国性法律,对官员进行问责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干部辞职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以及一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这些规范性文件不仅法律位阶较低、问责标准不明确。
而且在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形式和问责程序等方面严重缺乏统一性。
此外,地方政府在制定有关规则或办法时不重视当地实际地生搬硬套,导致实践中难以操作,问责也难免流于形式。
问责制法律化还有另一层重要意义。
目前,对官员的问责常止于“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
这类处理结果与一些事故的严重程度、伤亡损失程度极不相称,难以使公众信服。
因此,问题官员如果触犯了刑法,不仅负有道义和政治上的责任。
也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后果,这样才能真正平复受害者和广大群众的心理,也对其他官员起到一定的警戒作用。
建立问责法律体系的工程浩大。
既要综合考虑我国国情以及各地区的具体情况。
又要注意与其他法律特别是刑事法律制度的衔接与协调。
但从某种程度上说。
建立、健全问责法律体系正是完善我国官员问责制的终极解决方法。
村委会主任述职报告
你好,各位领导、 村民们: 根据镇纪委的要求和具体安排,要求内容包括本人一年来执政廉洁自律情况,履行工作职能、对分管范围内廉政建设抓落实情况等进行述职述廉。
下面,我根据要求就个人勤政廉政情况向在座各位做一汇报。
本人韩志国,现任草底铺村村主任,自担任村主任以来,在晋庙铺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带领全村群众奔小康,为壮大集体经济,改变村容村貌,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全村经济快速发展兢兢业业,不辞辛劳。
一、努力做好本职,积极配合党支部工作。
本人作为村委会主任,主要是负责行政村里的日常事务。
在一年里,能够积极配合村党支部开展村里工作,服从服务于班子集体工作的目标,团结带领村委会成员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管理村务,勤奋工作,新农村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都有了较大飞跃。
真正做到该做的事情积极去做好,不该做的事情不去管闲事,该忙的忙,不该忙的不忙。
平时从来没有收受、索取服务对象的钱物和接受村务处理过程中的礼物。
在开展各项行政工作期间,我们本着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耐心做好村民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不折不扣完成农村医保工作;争取上边给资金,完成了村内秸杆气化工程以及草前分路修建工作,新建一座教学大楼、操场硬化,学校配套设施基本到位。
工作效果得到了全体村民的一致肯定。
二、一年来本人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能认真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把为民服务,致富一方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按照有关要求,能经常性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断增强自律意识,以此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正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好村委会主任职责。
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肩负的工作职责。
严格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我们始终以保障村民的利益为目标,按照财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制度,按时向村民公布财务、政务动作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村里有重大事项也不是由我和书记说了算,都经过村民代表大会上决策通过。
如一年来,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有了较大投入,但这些项目的实施,都经过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民主权利,有效避免了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作为个人来讲,也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一年来,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
在处理村务过程中,本人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为己谋私利,从不巧立名目吃请、挥霍浪费村里的经济,不挪用公款私存、坐支以及搞个人经商行为。
在村内事务活动中由本人经手的事务,一律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同意,本人不自作主张。
对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能抓好落实,我与村内的一些同志经常进行思想交流,互相鞭策,互相促进。
始终坚持以德服人,勤政为民的原则,率先廉洁自律,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以权谋私。
三、村内财务情况 在财务工作管理方面,我们村实行了财务审批、民主理财、内部审计、现金管理等制度,明确了会计人员的职责,坚持财务公开化,每年向村民公开财务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另外我村在开支审批方面实行了“定项限额”,凡办公费用先与书记商量后,再予以审批,万元以上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批准的制度。
做到严格把关,控制了非生产性的开支,杜绝了铺张浪费、胡支乱花等违纪违规事件的现象发生。
四、在今后工作中,廉洁自律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并深刻领会其精神,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自己的实际工作。
要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证。
平时,要经常性地学习上级纪检部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上级纪检委的督促检查,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要以镇纪委所规定的九项内容和要求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
在有关项目的招投标上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政策,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三要和本村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思想沟通,及时把握本村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深入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改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同时,自己也要虚心倾听群众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来自人民,要对人民负责,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经常性对照检查。
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执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各项制度,身先士卒,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以上述职述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村民们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