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来检查工作如何写开幕词及结束语,会议上用
开幕词:近的各项建设取得足的进步和发展。
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公司上下携手并进、奋力拼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今天我们在这里,将我们的专业化发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以展示和汇报。
相信通过这次活动能够充分彰显企业文化,展示员工素质,发展团队意识。
结束语: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的工作,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精益求精,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项任务。
谢谢
矿山创建安全标准化日常应召开哪些会议
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为实现厂(矿)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厂(矿)制定了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实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各部门、车队负责人认真组织全体员工贯彻学习,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安全工作全员参与。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目标; 以人为本,保证员工权益不受损害。
保证零工人伤亡,安全生产,安全发展 1.杜绝火灾、环境(粉尘)污染、人员伤亡事故。
2.车辆、机械事故、均为零。
3.事故损失控制在万元产值小于10元以内。
4.劳动工作年累计千人负伤率控制在0.5‰以内。
5.隐患整改率为100%。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为了提高我矿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保障本厂(矿)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安全、稳定,作为本厂(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厂(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在此,向广大员工和社会郑重承诺:1、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和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
2、建立健全本厂(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保障其受到严格执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3、保障安全投入资金的合理提取和使用;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为员工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持续完善安全工艺、设施,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4、经常参加本矿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5、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6、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整改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8、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积极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9、落实安全奖惩,做好绩效考核,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表彰安全先进典型,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本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接受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矿长: 2009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预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制度等。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 ~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的制度。
关键词-层层负责,职责具体化。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 1、增强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主人翁责任感; 2、职责分明,各尽其责。
各级责任明确,实行目标管理;杜绝职责不明,互相推诿扯皮的混乱局面 3、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责任制使每一个领导、工人都明确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并根据职责条款,采取各种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形式 层层负责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形式而已,关键还看管理
) 根据中石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条文改写的范例: 1、经理(厂长)安全职责 (1)经理(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到总公司汇报制度。
(9)执行财政部和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
(10)按照以上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经理(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2、生产副经理(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关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上报上级部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和生产部门报告。
发生上报行业管理部门重大生产事故时,到行业管理部门汇报。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按规定负责返回到本企业的安保基金的使用管理。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生产副经理(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程。
3 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 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要符合国家安全、消防、环保和工业卫生要求(规范)。
5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安全卫生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6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7 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8 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等文件,并对上述文件的的正确性负责。
9 负责设备、工艺等变更管理,包括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的修改完善以及组织人员的培训教育等。
安环科科长安全职责1 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 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3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 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5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
6 监督全矿的安全培训工作和考核工作。
7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
8 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9 负责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工作,搞好员工体检、职业病防护和健康监护工作。
10 参与设备事故、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 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车间、部门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生技科(含设备科)科长安全职责1 在工厂厂长领导下,对所分管的工作负安全领导责任。
2 协助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参加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3 协助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起草和修订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
5 参加车间重大伤亡、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 督促检查车间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协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7 监督车间的安全管理,经常巡回检查。
8 监督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
9 协调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和作业监督管理。
10 协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区队长(车间主任 )安全职责1 区队长是本区队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本矿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 拟定、修订本单位的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组织落实二级安全教育,定期进行考核。
4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5 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员、班组的作用。
6 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检查、处理和上报。
7 组织区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领导书面报告。
8 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规定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1 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协助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并负责实施。
3 对新进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组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4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并有权制止违章行为。
5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6 做好安全装置、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物资管理科科长安全职责1 对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成品物资安全保障制度。
2 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 贯彻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库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 对购入设备、配件和入库成品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5 储存、发放成品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要求。
6 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治理。
保管员安全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工仓库的安全负责。
2 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爆、防盗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3 对仓库的所有物品、原辅材料做到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布局合理、存取方便。
4 了解、熟悉所分管仓库内物料的性质以及出现危险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5 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6 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7 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技术(设备)员安全职责1 负责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
2 参与编制安全技术、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生产、设备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
5 参加新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设计审查,竣工三同时验收,参加设备工艺改造,操作工艺条件变更方案的审查。
6 发生安全和设备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7 负责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工作记录、资料的管理、分析、汇报。
班组长安全职责1 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公司有关的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
2 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
3 认真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 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
5 负责本岗位的防护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的管理工作。
6 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领导。
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
操作工安全职责1 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 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精心操作。
4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中的异常情况。
5 维护保养好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不能消除的及时上报。
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好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电工安全生产职责1 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2 各项作业前,穿戴好相应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安全措施,开具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工具、仪表是否完好。
3 任何电器未经检查,一律视为有电,严禁用手触及。
4 电器设备维修,必须在停车,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方可作业。
5 认真做好用电、维修记录,对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二.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1、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和整改隐患。
2、 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安全教育和查隐患为主,认真检查,坚决整改,消除各类隐患。
3、 各级检查组和检查人员的职责:3.1 检查国家和上级颁布的各项安全法规的执行情况。
3.2 检查本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3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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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是在某一单位开工前,个分项工程施工前,由相业技术人员与施工的人员进行的技术性交待,其目的是使施工人员对工程特点、技术质量要求、施工方法与措施和安全等方面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以便于科学地组织施工,避免技术质量等事故的发生。
各项技术交底记录也是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内容包括:(1)工地(队)交底中有关内容:如是否具备施工条件、与其他工种之间的配合与矛盾等,向甲方提出要求,让其出面协调等。
(2)施工范围、工程量、工作量和施工进度要求:主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向甲方说明即可。
(3)施工图纸的解说:设计者的大体思路,以及自己以后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等。
(4)施工方案措施:根据工程的实况,编制出合理、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5)操作工艺和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先进的机械设备和高素质的工人等(6)工艺质量标准和评定办法:参照现行的行业标准以及相应的设计、验收规范(7)技术检验和检查验收要求:包括自检以及监理的抽检的标准(8)增产节约指标和措施:(9)技术记录内容和要求;(10)其他施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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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规程 一、总 则 (一)为规范现场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现场检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适用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的全面和专项现场检查。
(三)本规程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适用本规程。
(四)本规程所指的现场检查包括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处理和检查档案整理五个阶段。
(五)在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组应根据被查单位的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的复杂程度,选择相应的检查程序。
(六)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七)检查人员应依法开展工作,遵守银监会“约法三章”、廉洁自律的要求,认真执行《银监会系统监管人员现场检查若干纪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在现场检查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检查准备阶段 (一)立项 主监管员承担日常持续性监管的主要责任,其根据对被监管机构风险监测情况、风险评级结果,及以往现场检查报告,在与现场检查人员充分商讨的基础上,制定年度或监管周期现场检查计划,进行现场检查的立项,并与现场检查人员一起进行立项的审议,确定现场检查的时间和检查重点项目。
(二)成立检查组 检查项目一经确定,则由实施现场检查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检查任务配备检查人员,成立检查组,并确定检查组组长和主查人,组长和主查人可以兼任。
检查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分为若干检查小组。
每个小组至少应由两位检查人员组成,保证各项检查内容均有适当形式的复核和监督。
1.检查组组长工作职责。
检查组组长负责对检查组的领导及有关重要事项的协调,指导现场检查严格依照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实施,控制检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向其所属机构反映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线索或问题,如果有关计划或方案需要修改,或者检查中有重要事项需要与主监管员会商,由检查组组长负责进行有关协调,审核《检查事实与评价》、《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意见书》及其他相关监管文件,并对现场检查纪律负总责。
2.主查人工作职责。
主查人负责现场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控制检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根据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检查力量和检查时间,及时向检查组组长反映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线索或问题,组织撰写《检查事实与评价》、《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意见书》及其他相关监管文件。
3.检查组成员的工作职责。
检查组成员应服从检查组组长和主查人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现场检查程序和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认真撰写《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等检查文本,做好取证工作,对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三)发出《现场检查通知书》 1.提前或者进点时向被查单位递交《现场检查通知书》。
2.《现场检查通知书》由银监会统一格式。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各自负责《现场检查通知书》的印制、编号、发放工作。
3.《现场检查通知书》应当加盖银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印章。
4.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是与《现场检查通知书》并用的合法、有效证件。
(四)发出《检查前问卷》及收集检查有关资料 1.发出《检查前问卷》。
根据检查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向被查单位发出《检查前问卷》。
如确定发出,则应明确回收《检查前问卷》的时间和报送要求。
2. 进点前应收集的主要材料: (1)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
(2)有关部门掌握的被查单位的情况。
(3)被查单位以往报送的有关材料。
(4)监督检查部门历次的现场检查报告及处理情况。
(5)监督检查部门掌握的非现场监管资料。
(6)其他监督检查部门的检查及处理情况。
(7)被查单位的内外部审计报告。
(8)被查单位对内外部检查和审计的整改情况。
(9)群众举报材料。
(10)媒体及互联网的有关报道。
(11)其他资料。
(五)审核和分析所收集的材料 1. 审核反馈的问卷材料。
在收到被查单位报送的《检查前问卷》反馈材料后,检查组应对反馈材料进行审核、作出评价。
(1)审核问卷材料的完整性。
检查组应根据《检查前问卷》目录清单,逐项审核每项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
必要时可列出被查单位需要重报或补报的资料清单,要求被查单位在进点前补报,或在检查组进点后向其索取。
(2)初步审核问卷材料的真实性。
被查单位报送的资料,如有明显出入或差错,应视为对其管理水平进行评价的一个方面;如事后查明存在虚假和隐瞒填报的问题,应依法追究被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 对问卷材料和其他材料进行综合分析。
在被查单位反馈的资料和其他应收集的资料基本齐备以后,检查组组长或主查人应召集检查组成员对掌握的所有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对被查单位管理状况作出初步判断,提出可能存在的问题。
综合分析可以使用计算机等辅助技术。
分析结果应作为制定检查方案的重要依据。
(六)形成《现场检查方案》 现场检查人员根据现场检查的立项,在全面深入分析被查单位的相关资料,与主监管员充分商讨的基础上订立清晰明确的检查方案,包括具体的检查目标、检查任务、检查重点等。
1.《现场检查方案》包括的主要内容: (1)制定检查方案的依据。
(2)检查的目的、对象、范围、方式、内容和时间安排、纪律要求等。
(3)需要提交的检查报告、附表、格式要求等。
(4)检查组成员分工。
(5)本次检查依据的法规清单。
2.《现场检查方案》需经检查组组长主持,检查组讨论通过。
3.《现场检查方案》需报经检查组所属机构审定。
4.实施检查过程中,在获得检查组所属机构同意后,检查组组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检查方案作出调整。
5. 检查方案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考核检查质量的重要依据。
(七)检查前培训 根据现场检查的具体情况,如检查项目的风险程度、风险识别的难度等确定是否进行检查前培训。
检查前培训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 学习、讨论《现场检查方案》。
2. 讲解、讨论现场检查操作表格。
3. 学习与检查项目有关的政策法规依据,金融、财会、法律等业务知识,检查方法和技巧等。
4. 介绍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历次检查情况。
5. 其他情况。
三、检查实施阶段 (一)实施步骤 1.进点会谈。
(1) 进点会谈的程序。
检查组应当在进点会谈前明确会谈目的,拟定会谈提纲,并在《现场检查通知书》中确定的日期进入被查单位,出示合法证件和《现场检查通知书》。
(2) 进点会谈的主要参加人员。
参加进点会谈的人员为检查组成员和被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
(3) 进点会谈的主要内容可包括:向被查单位宣读《现场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的目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以及被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等,介绍检查组成员;听取被查单位相关汇报;就检查准备阶段掌握的重要情况或疑问向被查单位进行了解和质询;向被查单位提出配合检查工作的要求事项,并确定具体的联络人员。
(4) 进点会谈应当明确专人记录,形成《现场检查会谈记录》(见附件格式1),并作为检查资料保存。
2.检查实施。
根据检查组制定的《现场检查方案》,灵活运用各种检查技术和方法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认定的事实和有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对,比较分析,相互印证,确定查证的问题,并编制《现场检查工作底稿》。
3. 评价定性。
根据检查依据,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或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和定性,作出检查结论。
凡是检查中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的问题,不作结论性评价。
4.结束现场作业。
检查组在检查方案规定的时间退出被查单位。
检查组组长确认可以退出被查单位现场后,将退出现场作业的时间告知被查单位,进行现场作业清理,向被查单位办理调阅资料、借用物品等的归还手续,退出检查现场。
如有必要再次进场,需提前通知被查单位。
现场检查的时间一般不应更改,以免影响被查单位的正常业务经营。
如确属检查需要,可考虑适当调整检查人员和检查时间,并知会被查单位。
(二)检查方法 1. 总体查阅。
从总体上对被查单位的账账之间、账表之间、账实之间的一致性进行现场审核,并查阅被查单位的外部审计报告和内部审计报告,了解和掌握被查单位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的基本情况。
检查组应对被查单位账表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现场初步审查,其目的是确保检查组一开始便能真实、完整掌握被查单位资产负债总体状况,避免有问题的账表数据误导检查人员。
2. 现场审查。
根据检查方案,按各项检查内容采取相应检查方法对被查单位的有关业务和财务资料进行审查,对实际运行状况进行现场查勘。
(1)检查方法包括核对、审阅、计算、比较分析、账户分析、绘制流程图、实地观察、询问调查等,并可运用计算机等辅助技术。
(2)检查方式包括普查和抽查。
普查要求对检查内容所涉及的全部业务、财务资料进行全面审查。
抽查要求根据抽样比例和抽样原则对检查内容所涉及的业务、财务资料进行有选择的审查。
抽样比例根据现场检查方案的要求确定,抽样原则一般采取判断抽样,或者根据已经掌握的检查线索确定需要检查的范围、业务环节。
(3)对被查单位的实际运行状况进行现场查勘一般采取现场观察和写实记录的方式。
3. 调查取证。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并取得证明材料。
(1)检查组可视检查需要,调阅有关资料,查询被查单位的计算机业务系统的数据,并进行数据导出、转存、打印、复印等处理。
(2)对需要调查取证的问题,要取得充分的证据。
(3)证明材料包括:调查询问笔录、凭证、报表、账册(账页)、问卷、说明材料、被查单位文件、合同、会议记录、外调复函、实物照片等。
上述证明材料如属复印件,必要时应要求被查单位负责人(负责人不在时由经办人)签字,或加盖部门公章确认,确有特殊情况未能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主查人应当书面说明原因。
(4)在检查证据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情况下,检查组要立即向其所属机构报告,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有关证据材料先封后查。
(5)检查结束前,检查组要统一汇总检查证据材料,编制调查取证材料清单,并编印页码,由检查组集中统一管理。
(三)质量控制 在整个现场检查期间,检查组组长和主查人要对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分阶段听取各检查小组的汇报,及时了解检查各阶段的工作情况,控制检查工作质量和进度,查找检查差错和遗漏,解决检查工作中的各种疑难问题,根据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检查力量,确保检查工作满足检查目的和要求。
(四)文本要求 1.现场检查调阅资料清单。
现场检查操作中,检查组应根据拟检查的内容,确定需调阅的原始凭证、会计账簿、管理报表和有关文件,根据检查需要逐次调阅。
检查组调阅资料需填写《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见附件格式2)一式两份,由检查人员签字后,向被查单位取得上述检查资料。
《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由检查组和被查单位有关责任人各执一份。
检查资料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归还被查单位,并在《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上注明归还日期,由接收人签字确认。
2.现场检查工作底稿。
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对检查工作内容进行记录,编制《现场检查工作底稿》(见附件格式3)。
检查人员通过编制工作底稿描述检查事实和问题,判断和评价所发现的问题,评估风险状况。
(1)检查人员应对所编制的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
每个检查人员的工作底稿必须由另外一名检查人员进行复核,主查人要对工作底稿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指导。
(2)工作底稿可按照一事一稿进行记录,也可以视检查项目的情况进行合并处理。
记录的内容应涵盖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检查的基本情况,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人员、索引号及页次等; 二是检查发现的问题概述或事实记录,包括检查认定的事项,认定过程中对有关凭证、报表等资料进行计算、分析、比较的内容及其结果,认定的依据等; 三是评价和意见; 四是与问题或事实有关的取证材料等附件。
(3) 工作底稿所表述的观点必须清楚明确,所附取证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能充分支持观点。
工作底稿应简洁、清晰,符合文档规范。
(4) 工作底稿应由检查人员和复核人签字。
3.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
检查人员通过编制《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见附件格式4)向被查单位确认事实和问题,事实确认书只记录检查事实,不作任何定性评价,可视需要附取证材料。
(1)主查人在掌握全部现场检查工作情况和审阅检查人员全部《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的基础上,确定需要被查单位签字确认的检查事实项目,由检查人员根据《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编写事实确认书。
(2)事实确认书经主查人逐一审核签字后,交被查单位(部门)负责人逐一签具明确意见,并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意见分为三种,一是承认事实,二是否认事实及其理由,三是补充相关事实。
(3)事实确认书所附取证材料如果能充分证明认定事实成立,但未获被查单位签字确认的,检查组可视情况封存取证材料原件,以避免被查单位篡改或销毁原件。
(4)事实确认书中所附取证材料不能充分证明认定事实成立,并且被查单位申辩理由成立的,检查组应注明“认可申辩,不作问题”并留存。
四、检查报告阶段 (一)形成《检查事实与评价》 1.各检查小组初步形成分项目检查事实与评价。
各检查小组依据《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等检查资料,将检查中发现和掌握的问题和事实进行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初步认定问题和事实的性质,形成检查小组的检查事实与评价,提交主查人。
运用计算机技术辅助检查的,可以由计算机汇总生成检查事实与评价。
2.检查组对初步形成的检查事实与评价进行讨论分析和综合判断,由主查人组织撰写对被查单位总体的《检查事实与评价》。
3.《检查事实与评价》包括事实和评价。
事实的表述应当真实准确,有详细、充分的数据和文字资料支持,可包括检查前问卷、会谈记录、工作底稿、取证材料等情况。
评价要对照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作出评述,做到定性准确、有理有据、客观公正。
4.《检查事实与评价》在递交被查单位之前,应由检查组组长与主查人签字。
(二)与被查单位交换检查意见 1.《检查事实与评价》形成之后,检查组组长要组织与被查单位的检查总结会谈。
总结会谈由检查组组长主持,被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现场检查人员还应通知主监管员参加会谈。
由主查人向被查单位宣读《检查事实与评价》,请被查单位就有关问题和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及评价结论提出意见,必要时就有关问题交换意见。
2. 检查总结会谈应当安排专人记录,并整理形成《现场检查会谈记录》。
3. 被查单位对《检查事实与评价》材料无异议时,由被查单位负责人在《检查事实与评价》上签具无异议意见,签字或加盖公章;被查单位有异议时,应在检查组规定的时间内向检查组反馈书面意见。
检查组应当对被查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研究,充分吸纳被查单位的合理意见。
被查单位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对《检查事实与评价》无异议。
4.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与被查单位举行检查总结会谈时,检查组应当将《检查事实与评价》书面材料发送被查单位,由被查单位在检查组规定的时间内反馈书面意见。
被查单位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对《检查事实与评价》无异议。
(三)形成《现场检查报告》 总结会谈结束或收到被查单位对《检查事实与评价》反馈书面意见后,检查组应充分吸纳被查单位的合理意见,形成《现场检查报告》。
1. 与被查单位交换检查意见后,主查人组织起草《现场检查报告》。
2.《现场检查报告》应当以《检查事实与评价》为基础,主要应包括实施检查的基本情况;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检查出的问题与事实及检查组作出的评价;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提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建议,以及拟提出的整改意见和监管要求等。
3. 检查组组长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后,呈报其所属机构审定,并移交给主监管员。
五、检查处理阶段 (一)检查处理的方式 对于不涉及实施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措施的,由检查组所属机构出具《现场检查意见书》;对于涉及实施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措施的,检查组所属机构在出具《现场检查意见书》的同时,还应依照银监会有关规定处理。
(二)《现场检查意见书》的作出和执行 《现场检查意见书》是检查组所属机构对被查单位通报检查事实、作出检查评价、提出整改或处理意见的专门文件。
检查组负责起草《现场检查意见书》,上报检查组所属机构审批后,按法定程序送达被查单位。
1.《现场检查意见书》依据银监会关于监管职责分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2.《现场检查意见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评价和判断。
(2)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的时间要求。
(3)要求被查单位在收到《现场检查意见书》的一定期限内将整改方案书面报告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并视执行整改方案的进度情况分阶段或一次性将整改书面报告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3.主监管员依据《现场检查意见书》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间要求,以及被查单位报送的整改方案,及时跟进被查单位的具体整改情况,包括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整改效果等。
主监管员要将整改情况反映到风险评级、评价和年度监管报告内容中去,同时研究确定下一步的监管方案,必要时提出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的建议。
六、检查档案整理阶段 (一)建立检查档案 在整个检查工作中,检查组应当认真收集、整理检查资料,将记录检查过程、反映检查结果、证实检查结论的各类文件、数据、资料等纳入检查档案范围,为建立档案做好准备。
检查档案包括:现场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方案;检查前问卷、内控问卷及反馈材料;现场检查会谈记录;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及所调阅的资料;现场检查工作底稿及取证材料等附件;检查事实确认书;分项目检查报告;检查事实与评价及其反馈意见;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意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他材料。
检查档案应当按照检查项目建立专卷,并按立卷顺序进行装订。
档案内容要按照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处理四个阶段进行分类整理。
现场检查资料应根据检查的程序或性质等进行编号和整理,以便查阅和后续检查时参考。
(二)编写档案目录 对归入检查档案的资料要编写案卷目录。
目录应按照检查工作流程、环节、内容以及检查资料的主次关系、主从关系等进行编写。
1. 卷内材料目录、案卷目录一律用统一格式打印。
2. 卷内文件资料目录应放在卷首。
(三)制作档案封面和档案管理 检查档案整理完毕后,应当精心装订,制作现场检查档案封面(见附件格式5),封装成册。
1. 案卷封面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清楚。
2. 卷内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材料应进行托裱;字迹已模糊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
3. 无须归档的材料,应进行整理、登记,经批准后销毁。
4. 检查档案的保存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建立电子版现场检查档案 为适应电子化办公趋势,方便查阅,提高检查信息的实用性和连续性,检查组应建立电子版现场检查档案,并实现在一定范围内的信息共享。
(五)现场检查档案的移交 检查组应将现场检查档案及全套检查资料移交具有管辖权的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以备参考。
七、 附 则 (一)特殊情况下需要对被查单位进行临时性检查的,可适当调整检查程序,不提前通知被查单位,但检查组到达被查单位时应出具合法证件和《现场检查通知书》。
(二)后续检查的程序参照一般检查项目执行。
(三)银监会需要与其他监督检查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时,检查程序和内容可参照本规程协商确定,确保检查过程中的合法合规、协调合作与信息共享。
(四)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机构的现场检查适用本规程,同时,境外检查应遵守当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本规程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六)本规程自印发之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