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著名律师前10名
名气大不一定是好律师,认真负责才是好律师,
小喇叭开始广播了
中央人民广台 中国之声通常华北地区频率为MW981KHz地区频率不同周周五15:40 《小喇叭》节目,现在正在播出开头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现在对学龄前儿童广播。
小朋友,小喇叭开始广播拉”这个片头几十年都没用换过,很经典。
不过以前的广播时间是10:15中国之声改版后时间调到了下午
看看哪个星座帝王最多,历史上帝王的星座
1、白羊座:白羊座的人很冲动、爱冒险、慷慨、天不怕地不怕,大部分白羊座的人脾气都不好,不过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记仇。
白羊座的男人大部分是天生的大男人主义,而白羊女很多也属于女强人类型。
代表帝王:宋太祖赵匡胤,宋太祖赵匡胤通过黄袍加身,取得帝位,一生征战,重新恢复了华夏主要地区的统一,结束了五代十国的纷乱局面,奉行“文以靖国”,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他就没有北宋王朝的建立。
2、金牛座:金牛座是保守型的星座,踏实稳重是金牛座最真实的写照,非常顽固,一旦决定了的事就不喜欢去改变,金牛男有潜在的大男人主义,他们对尊严很看重,金牛女非常实际,喜爱打扮自己,恋爱中的金牛女是十二星座中小脾气最多的一个。
代表帝王:康熙康熙的功绩不言而喻,除鳌拜,平三藩,统一台湾,同俄国在尼布楚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御驾亲征,统一蒙古,为康乾盛世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3、双子座:双子座的人很聪明,善于和人相处,对新鲜的东西接受能力很快,无论男女,很多都喜爱变化,做事不专一,持久力低,常常心不在焉。
代表帝王:明成祖朱棣提到他就不能不提《永乐大典》,这似乎成了他被后世记住的一个象征性标志,朱棣算是一个比较有作为的皇帝,惩治贪官,关心人民疾苦,重视对文化典籍的保存。
他一生倒行逆施的事也不少,这或许是双子座心性不一,变化繁复的典型代表。
4、巨蟹座巨蟹座的人记性很强,有爱心,重视家庭,有品味,懂得保护自己,很忠实自己的朋友和爱人,凡事太过斤斤计较,爱记小仇,是一个很情绪化的星座。
代表帝王:曹操,陏文帝杨坚说到曹操可能很多人很难把他和巨蟹座的人联系在一起,巨蟹座的男人给人感觉一向是一个好男人的形象,并且有点小家子气。
一部《三国演义》让曹操的正面历史形象在后世心中彻底崩盘。
他是个政治家,雄才大略,他也是个文学家,他也有文人悲天悯人的情怀,是“乱世枭雄,治世能臣”,统一北方,结束了北方民不聊生的生活状态,重视人才,身边笼络了不少人才,这是他最成功之处。
他没称帝,或许在他心中“忠”的思想始终在缠绕着他。
陏文帝建立的陏朝虽然短暂,但陏文帝的功绩却不能一笔抹杀,统一整个国家,确立三省六部制,设置粮仓,为后来的贞观之治奠定了物质基础,领均田令,从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百姓的生活水平,修订开皇律废除了以前残酷的刑罚,有利于政局的稳定。
5、狮子座狮子座的人热情、自信、大方,慷慨、天生具有领导才能,喜欢指挥别人,凡事不肯认输,过分的自信容易产自负心理,因此很固执。
狮子女则很害怕孤独。
但也并不是所有的狮子座的人都很有冲劲,比如李煜就是很个柔情的皇帝。
代表帝王:汉武帝刘彻刘彻一生有很多的功过是非,他加强中央集权,彻底解决藩国问题,采纳了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让儒家思想从此以后影响至今。
出兵奴,巩固了西汉王朝的政权,使国家更加统一。
开疆拓土,促进了民族融合。
重视农业,关注民生。
6、处女座说到处女座可能很多人第一印象就是追求完美,处女座的人大多比较谦和,喜欢帮助别人,做事很细心,爱挑易剔,缺乏自信,天生性格比较悲观。
代表帝王:唐明皇李隆基李隆基初期是一个比较开明的皇帝,以仁义治国,善于纳谏,很有唐太宗遗风,出现了“房谋杜断”的政治景象,开创了“开元盛世”的辉煌局面,只是后期任用奸臣,一生风流,最后风流误国。
7、天秤座天秤座是个出帅哥靓女最多的星座,天秤座的人大部分人缘很好,沟通能力强,和双子座有得一拼,外型优雅是这个星座的典型写照,追求安静,很中庸,爱逃避现实,做事犹豫不决,最容易感到寂寞。
喜欢把自己的想法加诸到别人身上。
代表帝王:乾隆乾隆在历史上一个很有作为很有诗文才华的皇帝,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主持纂修《四库全书》,使大量书籍虽经天灾人祸而被保存下来,对文物的保护,统一整个新疆,但晚年因为好大喜功,劳民伤财,大兴文字狱,扼杀了不少人才。
8、天蝎座天蝎座的人精力旺盛、热情、有能力,这个星座出了不少能成大事的人物,这个星座在十二星座中聚集了最多的优点,很多占星家对星座优点评比的时候,都能看到天蝎座的身影,优点多,缺点也不少,残酷、阴险、狡猾,很记仇,有仇必报,有时难免心胸显得有些狭隘。
代表帝王:明太祖朱元璋历史上靠自己打天下的开国皇帝基本上都很有作为,朱元璋也不例外。
他一生发展生产,阜民之财,节约开支,注重休养生息,减轻赋役,积极宣传教化,加强法治,打击贪官,澄清吏治,这一点上在众多的帝王中我认为他是做得最好的一个。
坐江山的时候,因疑心杀了不少忠臣。
9、射手座乐观应该是射手座最好的一个代表词,射手座的人大多诚实、热情、喜欢挑战、热爱远行,喜欢赌博、射手座的人因此朋友不少,难免会让自己的恋人吃飞醋,射手女可能会和她的异性朋友勾肩搭背,其实什么也没有,射手座是一个外表开放,内心传统的人,很容易浮躁不安,鲁莽行事,没有耐心,意志力薄弱。
代表帝王:雍正说到雍正,改土归流在史册上留下了辉煌的一笔,设立军机处,使中央集权达到最高峰,建立养廉银制度,前几年国务院施行的高薪养廉制和雍正的养廉银制度异曲同工。
虽然在位很短,但他励精图治,整顿吏治,实行改革,把康熙留下的烂摊子收拾得不错,康乾盛世他有不可磨灭的功劳。
还有慈嬉太后也是射手座,她在历史上给人的感觉一向是很糟糕,但在那个男权为主的社会,她能垂帘听政半个世纪之久,就不得不让人佩服她的政治手腕,慈嬉是个孝女,有她很贤良淑德的一面,并非真的一无是处。
10、摩羯座摩羯座是一个很有耐心的星座,脚踏实地,做事小心谨慎,摩羯座一般都少年老成,凡事按步就班,遵守社会规范,是一个比较传统的人,摩羯座的人能在最短时间内看出一个人性格的人,很勤奋,大器晚成,感情上没有什么安全感,为人固执,很多摩羯座的人城府很深,外冷内热,不容易相信人。
代表帝王:光武帝刘秀与战乱的时间相比,中国历史上能算得上盛世的时期不多,刘秀治理下出现的光武中兴就是这不多的盛世当中的一个,他加强中央集权,注意民生,与民休息,不兴战事,也叫偃武修文,擅长用兵,军纪严明,大凡开明的皇帝都有一个共同点,知人善任,能善用人才是一个王朝能够兴盛的重要原因。
刘秀也不例外,如任用有宿怨的朱鲔。
也是摩羯座,把他作为一个帝王代表好像不太合适,他不是帝王,但他胜似帝王,他的功过是非就不去论,文化大革命搞的那套个人崇拜和一个帝王没什么区别,雄才大略,深谋远虑,很有伟人风范。
11、水瓶座水瓶座的人善于接受新鲜的事物,虽然说双子座的人接受新东西也比较快,但大多是流于表面,水瓶座是从根本上去接受,容易沟通,个人主义永远排第一,注重人道。
多变,倔强,反叛,有很多的想法,是一个很矛盾的星座。
代表帝王:唐太宗李世民李世民的功绩就不用多说了,以他的时代为题材的电影,电视剧多如牛毛,有的虽然有点偏颇,但大部分还是比较接近历史,他开创的盛世贞观之治不知令多少人向往,重用人才,善于纳谏,胸怀大局,完善科举……在中国历史上的两百多位帝王中,他算是顶尖级的,封建社会在他的年代是最辉煌的时候,也是最高峰,后来走的都是下坡路。
12、双鱼座双鱼座是十二星座中最懂得浪漫的一个星座,多愁善感、想像丰富,大部分双鱼座的女孩都特别受人疼爱,爱撒娇,为人善良,个性温柔,但对于经历过人生大风浪的双鱼女来说,成熟她们可能就是另一翻景象,双鱼座的人很懂得善待别人,人缘很好,缺乏信心,很脆弱,爱自欺欺人。
代表帝王:武则天,汉高祖刘邦作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女帝王,她绝对是一个让男人很汗颜的女人,天资聪颖,冷酷果断,有政治才能和政治家的气魄,从这点上看她不像双鱼座的女人,倒更像水瓶座的女人,她是一个很有作为的女皇帝,善于用人,开创了武举,继承了贞观遗风,发展农业,政治比较清明,驾崩后留下的无字碑让后世产生了不同的猜测。
说刘邦是个流氓其实也有道理,他就是一个街头混混,我认为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他没有张良的文武之能,没有韩信的将帅之才,但他懂得笼络人心,像他这种人无论在那个时代,都不会混得太差,他也是个很有能力的帝王,轻徭薄赋,休养生息,知道民心的重要,可以共患难,不可以同富贵,后期诛杀功臣就看得出来。
社会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一个讨论已久的问题,是法理学核心的问题之一。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不是法哲学的局部问题,而是贯穿于整个法哲学的全局问题。
从探讨法律的性质和特征,法律的渊源,一直到法律的推理,法律的效力和实效,无不涉及到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因此,法律和道德这一主题有广泛而复杂的内容 。
”法律并不是“一些临时合同,法律的实际意义却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进行正义和善德的制度 。
”“人类社会生活的特征之一是它有明确的道德观念。
……只要是道德观念,就必然包含‘……应当如何……’的形式。
这种形式是一切法律规范的源泉 。
” 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罗马法学家、阿奎那、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康德与黑格尔等法学家在寻找适合人类的社会制度时,都涉及到了一定的道德观念。
进入近代之后,价值法学强调的主旨是法律的道德性问题,是法律中道德价值的追求。
对此,价值法学代表富勒、罗尔斯、德沃金等人分别通过其伟大著作向世人进行了阐述。
而实证主义代表人物奥斯丁、凯尔森等主张道德与法律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各自适应不同的生活领域,应该把价值判断和实证分析分裂开来。
如奥斯丁强调:“法理学的科学只涉及实在法,或严格意义的法律,而毫不考虑这些法律的善或恶 。
”在中国,法治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为美好的追求之时,法律成了道德的对立物。
“以德治国”的提出,“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意识形态上的偏激,但同时也带来了它的副作用——我们社会特有的逆反心理被调动起来了,法学界对道德等社会规范的排斥更带上了一些社会批判的味道 。
”笔者认为在我们理想当中的法治社会,道德扮演的角色不是法律的对立物,法律和道德在法治社会中是一种同一关系。
它们具有交融性、同向性和非对抗性。
本文试图从通过对道德的特点和功能的分析入手,论述法治社会中法律和道德的以上三个同一性,让我们认清法律和道德在法治社会中的真实关系。
一、 道德的特点及其功能 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它包括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善与恶、好与坏、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等伦理观念、思想、原则、标准,包括在伦理观念、思想、原则、标准指导下人的行为所形成、体现的情感、风格、情操和习惯 。
(一) 道德的特点 1、道德的评价方式是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等等。
人做为社会中的主体,在评价身边发生的事件时,其道德上的出发点往往是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等等基本的道德标准。
就如我们看待某人在国家受到侵略时叛离国家和民族这一类事件时,我们会认为他是邪恶的,是非正义和耻辱的。
2、道德调节利益关系时,通常强调他人的利益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而不是个人的利益。
道德在人们内心起到一种暗示的作用,会使人在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偏向于他人和集体的利益。
3、道德受社会的影响,并在社会中普遍存在。
道德具有社会性的根源和基础,受制于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尤其是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
在社会中,道德所产生和发挥的作用是广泛的普遍的一般的,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集团,任何一个组织都要受到道德规范的引导、调控和约束,自觉地承担责任,履行义务。
4、道德依靠人们的观念、社会的舆论和某些良善风俗维持,而不同于法律是依靠强制力来实施。
道德仿佛个人心中的天平,依靠社会舆论、良善的风俗习惯来支持。
例如犯罪人自己在犯罪后其内心的自我谴责对犯罪人的影响很大。
5、道德多元化,层次化。
有社会必存在道德,整个人类也具有共同的道德规范和道德理想。
但是因为人的民族性、阶级性,集团性;文明的阶段性,社会发展的不同步性、不平衡性,因为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的差异,道德呈现出一种多元并存的格局。
如一个民族、社会可能同时存在正常的、先进的、补充的、落后的道德形态,一个民族、社会的道德可依其自身的要素而形成不同的等级、层次。
富勒的名著《法律的道德性》中曾有义务的道德与追求的道德,法律的内在道德和外在道德之分。
“人们追求的至善生活是经过平衡的多元目标 。
” (二) 道德的功能 1、 调节功能 即通过评价等方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及活动,调节和协调众人之间的关系。
道德标准能够使人处理好自己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
道德是人类社会基本的调控方式,没有道德的存在和运作,社会难以形成统一整体。
2、 教化功能 道德可以运用评价和鼓励的方式造成社会舆论形成社会风尚、树立道德观念、塑造理性人格,使人从内心深处感触到一种教化的力量。
可以通过评价、激励、褒贬等等方式,造成社会舆论,形成社会风尚,树立道德榜样,塑造理想人格,来培养人们的道德观念、道德境界和道德行为。
3、 约束功能 人们内心形成的道德标准、道德理想等会使人形成自我约束的功能,对某一件事的正当性产生认识后,会让人形成做与不做的行为。
它指明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时应遵循什么原则和规范,应依据什么标准评判是非、善恶、荣辱,通过把人的行为、关系区分为正义非正义、善恶、好坏,褒赞正义、善、好,贬损非正义、恶、坏而形成正当合理的社会秩序的。
它以唤醒人们的良知、人的羞耻感、人的内疚感而实现自我控制和社会控制。
二、法治社会中的法律和道德具有同一性 (一)交融性 “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 。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和道德具有相互交融的性质。
“法律和道德最初就是一体的,在原始氏族社会,继禁止性规范之后,才出现了以道德为内容的义务性规范,再往后便是我们所熟悉的成文法的历史。
这三者并不是毫不相干分别独立存在的,而是社会规范在其历史进化过程中的三种表现形态,是统一的、完整的 。
” 美国法学家德沃金教授在《法律帝国》一书中举了一个很经典的案例:1882年埃尔默用毒药杀害了自己的祖父,他知道他的祖父现有的遗嘱中给他留下了一大笔遗产,他怀疑这位新近再婚的老人可能会更改遗嘱而使他一无所获。
因此,他杀死了他的祖父,以便按照遗嘱来继承这笔遗产。
他的罪行被发现后,他被定罪,判处监禁。
但他能否继续按照遗嘱继承其祖父的财产,纽约州遗嘱法对此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
他祖父的女儿们要求遗产管理人取消埃尔默的遗产继承权。
她们争辩说,既然埃尔默杀害了立遗嘱人,那么法律就不应赋予埃尔默以任何遗产继承权。
围绕这一案件,法官与律师,法官与法官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埃尔默的律师指出,如果法院剥夺埃尔默的继承权,等于法院是在更改遗嘱,用自己的道德信仰取代法律:雷格法官也支持埃尔默的继承权,主要理由是不能因杀人而改立遗嘱者的意愿,只要这种立遗嘱人的意愿是真实的。
而最后此案以另一位法官厄尔占优势票数的观点取胜,并确立了这样一条法律原则,即:任何人都不得从其错误行为中获得利益。
因此,遗嘱法应被理解为否认以杀人罪来获得遗产继承权。
本案中不能够站在法律之外谈道德,亦不能在道德之外谈法律。
“法律和道德代表着不同的规范性命令,然而它们控制的领域却在部分上是重叠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道德中有些领域是位于法律管辖范围之外的,而法律中也有些部门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受道德判断影响的 。
”可见,法律和道德是相互交融的。
(二)同向性 法律和道德同为重要的社会规范,其价值追求是同向的。
都具有追求社会中的秩序与自由的同一个方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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