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主持词 > 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主持词

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主持词

时间:2019-04-15 19:43

如何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发言稿

增强法制教育 共建平安校园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增强法制教育,共建平安校园”。

  首先让我们来看这样一组数据,全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

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而这些随意的忽视交通安全的行为,往往是酿成事故的隐患。

  青少年学生除了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以外,因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也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的现象。

有一些青少年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

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会渐渐腐蚀自己的心灵,就会使自己经常情不自禁地犯错误。

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

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

因此,我们每位中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

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它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

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

同学们,让我们全校师生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共同创建一个平安的校园。

扫黑除恶作文500字怎么写

2008年度人物特别奖——全体“中国人”组委会认为,2008年的中国经历了太多悲怆和喜悦,在抗击暴风雪、抗震救灾、举办奥运会、神七航天员太空漫步等事件中,中国人用坚韧、勇敢、智慧向中国和世界交出了满意的答卷。

大爱至朴 组委会授予唐山的颁奖词:不是归途,是千里奔波,雪中送炭;不是邻里,是素不相识,出手相援。

他们用纯朴、善良和倔强的行动,告诉了我们“兄弟”的含义。

推选委员: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正是他们及无数个他们这样的人,在2008年撑起了中国的脊梁。

王振耀:在国家巨大灾难面前,他们以无声有力的行动,宣告了民间志愿救灾时代的来临。

这就是爱 韩惠民感动中国组委会授予韩惠民的颁奖词:他用百姓最朴素的方式,回答了生活中最为深奥的问题:有比爱情更坚固的情感,有比婚姻更宏伟的殿堂,34年的光阴,青丝转成白发,不变的是真情。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陆小华:一段相知带来一个汉子34年的照顾,一声承诺变成一对夫妇共同的看护,一个特殊的传奇连起两个普通的家庭。

陈淮:啥叫爱

爱就是,就是性命相托。

死的光荣 感动中国组委会授予的颁奖词:山崩地裂之时,绿色的迷彩撑起了生命的希望,他竖起了旗帜,自己却悄然倒下,在那灾难的黑色背景下,他26岁的青春,是最亮的那束光。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于丹:“牺牲”在今天的语境中已经有些陌生,是一个英雄主义渐行渐远时代下真正的英雄。

任卫新:虽然他只是一名士官学员,还没有建立功勋, 这片土地永远珍存着他的汗渍、体温和灵魂。

烛照深山 李桂林、陆建芬感动中国组委会授予李桂林、陆建芬的颁奖词:在最崎岖的山路上点燃知识的火把,在最寂寞的悬崖边拉起孩子们求学的小手,19年的清贫、坚守和操劳,沉淀为精神的沃土,让希望发芽。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阿来:乡村教育是重要的,但常常被忽略;乡村教师是伟大的,却不应该被遗忘。

阎肃写下这样深情的评价:星星和月亮在一起,桂林和建芬在一起,太阳和温暖在一起,桂林和建芬了不起

惊世华彩 奥运导演团队 感动中国组委会授予奥运团队的颁奖词:长卷舒展,活字跳跃;圣火激荡,情感喷放。

他们用人类共通的语言,让五千年文明跃然呈现,那一夜,中国惊艳世界。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于丹:他们的中国式的写意圆了世界一份梦想,这不是中国的展示,而是世界的融通。

朱玉:这是一群太懂得自己民族历史和文化的人,也是一个知道如何展示中华民族骄傲的团队,金牌授给他们,现在还不晚。

大写尊严 金晶感动中国组委会授予金晶的颁奖词:那是光荣的一刻

她以柔弱之躯挡住残暴,她用美丽的微笑,传递力量。

她让全世界读懂了奥运的神圣和中国人的骄傲。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会委员:金晶勇敢地用残缺的身体保护奥运火炬,这勇敢源自深深的爱国情。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会委员阎肃:柔弱的你面对那环饲的狰狞。

不屈的尊严写进斑斓青史,是金子,始终亮晶晶

点燃生命 感动中国组委会授予的颁奖词:白的雪,红的火,刺骨的风,激荡的心。

鹰失去了同伴,但山的呼唤让她飞得更高,她,是高山上绽放的雪莲。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把最纯洁的送到最神圣的人类之巅,完成的不仅是中华民族的百年期盼,更有她对心爱之人深深地怀念。

王晓晖:在高山上,每走一步路,吉吉都用爱和梦想在把温暖催燃,所以吉吉踏出的是人类最强之音。

傲拓天疆 神七航天员感动中国组委会授予神七航天员的颁奖词:中国人的足迹,从此印进寥廓而深邃的星空,当他们问候世界的时候,给未来留下了深远的回声。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杜玉波:炎黄子孙留在浩渺太空中的这一小步,豁然自信、脚步稳健,展现的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姿态与力量源泉。

陈章良:翱翔太空的三位勇士,掀起了中国民众新一轮的民族自豪感,向世人表明了梦想与航空共起飞的豪迈与快意。

男儿榜样 李隆感动中国组委会授予李隆的颁奖词:火场、废墟,有多少次出生入死,就有多少次不离不弃。

他用希望扩展希望,用生命激活生命。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陆小华:废墟里与死神搏斗,绝地助人求生;他用忠诚和果敢书写了消防官兵的壮丽人生。

陈小川:从淡定的表情和灾区群众的欢呼掌声中,我感到他身上体现的公安消防战士职业道德的高尚。

中流砥柱 经大忠感动中国组委会授予经大忠的颁奖词:千钧一发时,他振聋发聩,当机立断;四面危机时,他忍住悲伤,力挽狂澜

他和同志们双肩担起一城信心,万千生命。

心系百姓、忠于职守,凸显共产党人的本色。

感动中国推选委员陈小川: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

这舍命的县长,是今天所有干部的一面镜子。

纪宝成:没有豪言壮语,只有一马当先的身体力行。

这样的干部,一定能带领灾区人民看见新的希望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内容

“国家安全”概念的论述:是国家的基本利益,是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也就是国家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也没有内部的混乱和疾患的客观状态。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0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国民安全、领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

其中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是国民安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和我身边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这些道德规范和要求具有什么样的内涵

如何在个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得到落实和践行

本报今日刊发一组笔谈,对此进行探讨。

  爱国:公民最基本的价值准则  爱国是人们对于祖国的一种深厚的依恋、爱护,以及与此相应的实际行动。

爱国是每个公民应当遵循的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也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

几千年来,中华儿女一直高举爱国旗帜,涌现出无数爱国英雄、仁人志士,传诵着数不清的爱国诗篇,爱国主义精神早已融入亿万人民的心里。

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精神始终是各民族、各阶层团结一致的强大动力,支撑着中华民族团结奋斗、发展繁荣的伟大实践。

  我们爱国,因为我们的祖国山河壮丽、地大物博,因为我们的祖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明,因为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祖国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们的心。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虽历经磨难,但中国人民始终英勇不屈、艰苦奋斗,创造了光辉灿烂的经济、政治、文化成果。

这一切在每个中国人身上都打上了深深的烙印,铸造了中国心。

正如《我的中国心》歌中所唱的那样:“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我的祖先早已把我的一切烙上中国印”。

在中华民族成长和发展的历史实践中,我们深深地懂得国家的重要和爱国的必要,懂得个人命运与国家和民族命运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没有国,就没有家,也就没有个人的自由和幸福,甚至没有个人的生命和安全;只有国家独立富强,个人才能自由、富裕与幸福。

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国家者载民之舟也,舟行大海中,猝遇风涛,当同心互助,以谋共济。

”正是从这种个人与国家的密切关系中,以及对这种关系的深刻认识中,中国人民产生了对祖国浓厚强烈的道德情感,并把这种强烈的爱国情感转化为行动和实践。

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我们应当怎样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呢

  爱国就要热爱人民。

我们要尊敬我们的先辈,是他们创造了中国的今天;爱同自己一样生长在中华大地上的父老乡亲、师长朋友,他们与我们血肉相连,共同支撑和发展着今天的社会。

我们要怀着一颗感恩之心,为人民服务,努力回报祖国、回报社会、回报人民,让人民生活得更富裕、更美好。

爱国爱民应从孝老爱亲做起,尤其要关心爱护鳏寡孤独等特殊社会群体,热心帮助那些处于困境之中的人。

特别是当国家发生突发事件和巨大灾害之时,一定要高度关注,挺身而出,不畏艰险,不计报酬,尽力贡献;坚决反对国内外一切敌对势力对我们的分裂瓦解,同一切损害祖国利益和荣誉的行为进行坚决斗争。

  爱国就要热爱祖国的每一寸土地,爱惜人民的辛勤劳动和创新创造。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认识到自然环境的重要性,强调“天人合一”、“民胞物与”,注意爱护生态;中华传统文化一直强调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这些远见卓识,已被今天世界的人口膨胀和工业化所带来的环境危机、雾霾和水系污染所证实。

保护环境再也不能等待,再也无法推托。

我们必须继承和发扬热爱祖国大好河山的优良传统,立即行动起来,发扬中华民族朴素节俭的好传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让天蓝气清,推动和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爱国就要热爱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一座丰富的宝库,既有文史哲学,又有科技艺术,尤其值得珍视的是蕴含其中的“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精神,“独立自主、奋发图强”精神,“崇德向善、团结友爱”精神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

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文化根基和思想支撑,对于增强我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爱国最重要的就是要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是社会主义救了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了中国。

进入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曾经一度陷入被人任意欺凌践踏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境地,但是她又迅速崛起。

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高举爱国主义旗帜,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行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逐步实现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如今,我们的祖国面貌日新月异,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神舟”九天揽月,“蛟龙”五洋捉鳖,一个“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正在加快实现。

我们的祖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大、这样可爱。

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里,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能不欢欣鼓舞,能不感到骄傲自豪吗

能不以更大的决心和干劲报效祖国吗

  培育和践行爱国这一价值准则,首先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特别是把个人的前途命运同祖国发展繁荣、同人民幸福安康结合起来,为祖国取得的每一个进步和成绩而喜悦,为祖国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而担忧,为增进民生幸福而努力。

更重要的是把这种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转化为实际行动,落实到每一个祖国需要的时刻,贯彻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和日常生活中。

当爱国成为每一个中国人的最高价值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就会发挥得更充分,中华民族就会更加同心同德,创造出新的辉煌。

(陈瑛 作者为中国伦理学会名誉会长)  敬业:在平凡中铸就非凡  敬业是公民的重要价值准则,也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

一个人无论从事哪个行业、担任什么职务,都应该用辛勤的劳动和扎实的工作践行敬业这一朴素而崇高的美德。

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尤其需要大力倡导敬业精神,引导人们恪尽职守,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敬业是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元素。

《礼记》中有“敬业乐群”之说,孔子也主张“敬事而信”“执事敬”。

梁启超在《敬业与乐业》一文中,专门阐述了敬业的职业精神。

他认为,“敬业”就是“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一点不旁骛。

”简单来说,敬业就是用敬畏、敬重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一心一意、精益求精。

其内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忠于职守的工作态度。

敬业的人会对自己从事的职业具有献身精神,将自己的一生与其联系起来,在事业发展中实现人生价值;会拥有强烈的责任感,明确认识到自己承担的特定职责,忠实履行职责,勤勤恳恳工作,任劳任怨付出。

这样,工作就会由外在的强制和被动转化为内在的自觉和主动。

正如美国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所说:“如果一个人是清洁工,那么他就应该像米开朗基罗绘画,像贝多芬谱曲,像莎士比亚写诗那样,以同样的心情打扫街道。

他的工作如此出色,以至于天空和大地的居民都会对他注目赞美:‘瞧,这儿有一位伟大的清洁工,他的活儿干得真是无与伦比

’”工作岗位没有高低之分,没有贵贱之别。

每一项工作都值得我们去做,值得我们用心去做。

只要我们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精益求精,都会做出不平凡的成绩。

  干一行爱一行的职业情感。

“爱而不敬,非真爱也;敬而不爱,非真敬也。

”事实证明,真正的敬业者必然有爱业情怀。

对职业的热爱是敬业的深层动力,会燃起人们巨大的工作热情,激发人们奋进的强大动力。

正如高尔基所言:“天才是由于对事业的热爱感而发展起来的,简直可以说,天才就其本质而论只不过是对事业、对工作过程的热爱而已。

”爱业的人会把工作当作快乐、当作幸福,会保持一股积极进取的干劲、一种拼命奋斗的热情,想方设法把工作做好、做到极致。

一个人无论身处什么岗位,只要在岗一天,就应当踏踏实实、尽职尽责地干好分内工作,正所谓“在其位,谋其政”。

  勤业、精业的业务素养。

敬业是精神和状态问题,精业是能力和水平问题。

一个人无论本领多大、能力多强、素质多高,凡事拈轻怕重、应付了事,就很难有所成就。

同样,一个人无论多么爱岗敬业,如果认识水平不高、技术能力平平,恐怕也很难取得大的成绩。

特别是在知识经济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显得十分重要。

今天,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标兵、模范,如被誉为新时期产业工人杰出代表的许振超、“蓝领专家”孔祥瑞、“金牌工人”窦铁成、“知识工人”邓建军等等,既是爱岗敬业的杰出代表,也是勤业、精业的先进模范。

他们干一行精一行,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练就了高强的本领,突破了一个又一个技术难关,创造了一流业绩,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也将敬业精神提升到了新的境界。

  敬业看似平凡,实则不易。

职业和工作岗位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

任何岗位都意味着机会和平台,它可以成就我们的事业、成就我们的人生。

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正是通过从事一定职业显示出来的。

人生在世,成就一番事业,在职场上大有作为,是大多数人的职业愿景。

而事业有成,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展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

机遇青睐敬业者。

只有勤勉敬业的人,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铸就不平凡的业绩,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理想。

  任何一个工作单位都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只有人人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各个工作部门协调运转,才能产生整体效用。

敬业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道德基础。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公正即和谐,正义是个人和国家的“善德”;城邦的正义体现为不同阶层的人们各司其职、尽展其能所形成的秩序。

在现实生活中,和谐社会的建构需要每个社会成员在各自岗位上勤勉工作:公务员廉洁奉公、法官秉公执法、军人保家卫国、商人诚信经营、教师教书育人、医生救死扶伤、科技人员发明创造……唯有社会成员各守其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才能形成正义的良善社会。

  敬业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不是随便说说就能实现的,需要每个人、每个行业乃至全社会共同努力。

每个劳动者都需要树立正确的岗位意识,认识到每个岗位都可以施展理想抱负、奉献聪明才智、展示人生价值;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在岗言岗、在岗爱岗、在岗为岗,做到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埋头苦干、积极奋进;争创一流业绩,刻苦学习工作所需要的各项技能,努力成为本行业、本岗位的行家里手、业务骨干,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非凡的人生篇章。

(吴玉军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诚信:为人之本 兴国之基  诚信是人类的普遍道德要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诚信的要义是真实无欺不作假、真诚待人不说谎、践行约定不食言。

  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意义重大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诚信是中华传统道德文化的精华。

同志曾说:“讲信义是我们民族的传统。

”具体来说,“诚”是尊重事实、真诚待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

故朱熹曰:“诚者,真实无妄之谓。

”“信”是忠于良心、信守诺言。

故张载曰:“诚善于心谓之信。

”“诚”是“信”之根,“信”是“诚”之用。

中华传统美德把诚信视为人“立身进业之本”,要求人们 “内诚于心,外信于人”。

  诚信是立身处世之道。

诚信是人之为人的道德规定。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诚信是个人社会化的“初始原则”。

人是通过“社会化”完成从生命体的自然人到具有社会角色的社会人转化的。

人的社会化,不仅要学习和掌握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要学习社会交往的规则。

其中,遵循不说谎、说话算数等诚信规则,则是每个人最早接受的规则教育之一。

  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

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以信任为基础的信用交易活动。

这种交易活动,蕴含着对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的道德和法律要求。

诚信是实现信用交易的前提和保障,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金规则和生命线。

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不仅能够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交易成本,而且能够形成合理的市场秩序,增强经济社会活动的可预期性,提高经济效率。

  诚信价值观的实践要求  诚实劳动。

诚信绝不只是单纯的守约与履约问题,更是劳动创造的态度和品德问题。

诚信要求人们在认识、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活动中,尊重客观事实不作假,不投机取巧、偷奸耍滑。

如果说劳动创造世界,那么,只有诚实劳动才能创造出提升人的生活品质和增强人们幸福感的美好世界。

  真诚待人对己。

诚信要求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求实不骗人、对己不自欺,反对虚伪和欺骗。

因此,诚信是忠于本心、真实无妄、信守承诺的态度和品行。

按照真实要求为人做事,即为人实在、实诚,才会有好的工作作风和社会风气;人们唯有信守约定、践行承诺,才会心里踏实有安全感、彼此信任有幸福感。

  恪守诺言和约定。

诚信要求人们遵守诺言、契约,反对毁约和违背诺言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诺言和约定,既包括由人们自己承诺而引发的特定权利和义务,也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令、规章制度等规定的普遍权利与义务。

  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的着力点  发挥政务诚信的示范引领作用。

古人云:“政者,正也。

”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风向标、定盘星。

取信于民是为政之道。

应通过管理和教育,使行政人员树立法治思维,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政;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避免违背社会公平正义的腐败行为;确保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履行对公众的承诺,避免“朝令夕改”和“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现象。

领导干部要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树立诚信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

  营造讲诚信的商业文化氛围。

社会成员的诚信观念、信念和品行,与社会经济环境密切相关。

产品掺假作伪、商品价格欺诈等虚假商业行为,不仅会加重社会成员普遍怀疑和猜忌心理、加大交易成本,而且会消解社会成员的诚信道德信念和意志、诱发欺骗失信行径。

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应加强监管力度,引导、教育人们在商业活动中诚实守信,不造假、不掺假,做到童叟无欺等,积极营造讲诚信的商业文化氛围。

  开展生活化的诚信教育。

围绕诚信方面的法律规定、信贷业务、信用卡办理、信用消费、职业发展等,开展针对性强的诚信教育,使人们进一步明确在信用经济时代如何利用“信用”为自己生活服务、如何通过诚信的收益累积增强自己的社会生存能力,从而增强人们诚实守信的行为动力,真正“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加强社会组织的诚信建设。

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的主体,不仅包括社会个体,也包括各种社会组织,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从事职业活动的社会成员分属于不同的社会组织,组织对内对外是否遵守诚信原则以及是否形成诚信的工作氛围,直接影响社会成员个人诚信品行的形成。

组织诚信的缺失,无论对社会个体诚信理念还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都是巨大的。

因此,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应加强社会组织的诚信建设。

  发挥诚信道德模范的社会辐射效应。

诚信道德模范是人们身边的道德标杆,具有“润物细无声”的道德说服力。

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应大力宣传诚信道德模范真实感人的事迹,营造诚实守信光荣、虚假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诚信道德模范的社会辐射效应。

(王淑芹 作者为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友善: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友善,是对人类以往友善理念的继承和发展,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价值准则,是我们建设和谐家园、实现民族梦想的重要精神条件和价值支撑。

  友善价值观的丰富内涵  谦敬礼让、帮扶互助。

即在工作和生活中不矜能、不伐善,先人后己,保持谦虚低调。

面对道德高尚、品质优秀的人,要虚心学习,做到见贤思齐;面对他人的过失、缺点,要设身处地给予体谅和包容,诚心诚意进行提醒和帮助。

戮力同心、同舟共济,在他人有困难时及时解急救难、雪中送炭。

谦敬礼让、帮扶互助的友善风气在人们之间流转和传递的是温情与爱心,能消除隔阂、融冰化雪,使人如沐春风。

  志同道合、携手奋进。

同类相感,同声相求。

友善之情往往生发于志趣相投的人们之间,因此人们常说“同志为友”,“道不同不相为谋”。

如果说友善意味着志同道合、友善的基础是志同道合,那么,在当代中国,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之“志”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共同之“道”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将个人追求融入国家梦想,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途上同心同德、共同奋进,是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时代要求。

  珍惜资源、关爱自然。

人类不仅生活在群体、社会中,而且生活在天地、自然中。

人们在自身的生存发展中不仅要和他人、社会打交道,而且要和自然打交道。

“爱人”与“爱物”密不可分。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它是人们共有的生存家园。

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同时就是尊重和保护他人他国的生存发展权利,就是尊重和保护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权利,就是尊重和保护人类自己。

  友善价值观的践行途径  深刻领会友善价值观在“三个倡导”中的地位作用。

“三个倡导”是我们党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高度概括、凝练的产物。

其中,个人层面的价值要求在一定意义上居于基础地位。

而在个人层面的四项价值观中,友善又相对处于更为基础的地位,其他三项价值观无一不与友善理念相关联:如果一个人在日常交往中对身边人都不能以善相待,就不能指望其会爱国,也不能指望其会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为社会和他人做奉献;一个不爱他人、只关心自己利益的人,就很难在人际交往中做到尊重他人、诚信无欺。

所以,在实践中积极倡导、培育友善价值观,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体培育与践行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创造性地用活我国传统优秀道德资源。

我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丰富的仁爱友善思想。

在甲骨文中,“友”字的造型是顺着一个方向的两只手,意为二手协同或以手相助。

我国古人强调“仁者爱人”,主张“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人际交往论,主张“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的生态和谐论,将“民胞物与”视为道德修养的理想境界。

在此基础上,古人还发展出了丰富的道德实践理论,包括“反求诸己”、“推己及人”的忠恕论,“责友以善”、“以友辅仁”的友善观。

在践行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过程中,应科学继承这些传统优秀道德资源,并实现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夯实力行友善价值观的物质基础。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离不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切实提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随着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等事关国计民生问题的改善,那些原本为生计而紧锁的眉头会自然舒展。

而当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时,人际和睦友善的风气就会更易生发。

  开展以友善为主题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

榜样的教育、示范和引领,对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培育具有重要作用。

人间自有真情在,生活中从来不乏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善行义举。

因此,道德教育应贴近百姓生活,着力捕捉、发掘和宣传群众身边的善意与真爱。

此外,还要在社会中广泛开展人人参与的以关爱他人、奉献爱心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着力引导全社会成员关注、关心、关爱困难群体,营造帮扶互助的友善风气。

  完善对善行义举的保护保障机制。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是一项匡正人心之举,需要惩恶与扬善并举。

一方面,要对损人利己等伤风败德行为采取多管齐下的治理、惩处措施;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保护践行友善品质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给予相应的支持和慰勉。

概言之,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崇德向善氛围,是有效培育、涵养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必备土壤。

法治征文

~1000字 急用啊

~~~

法制教育心得 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

有的色彩缤纷也;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在还没有添满色彩但这张纸就早已不在了

能够使白纸变成色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

首先这个人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

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

曾经看过的一个案例: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在初一年级时就加入了共青团,当选为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

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

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

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伤,法院判处庄海犯故意伤害罪。

在监狱里,庄海面对铁窗、铁门,回顾这不该发生事,无限悔恨。

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

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

自毁前程

世界上有黑人,白人,黄种人,而每个人的生活环境都不同。

所以把白纸弄得灰暗一片有时并不是自己所想的

因此家庭是每个人走出第一步的前奏

好的家庭教育就会出好的孩子,反则反之

以下是两个普遍而恶劣的家庭环境

请家长们必须教育好自己儿子的第一课

1、家长过分溺爱,一味娇惯,使子女的欲望不断升级。

现在大部分家庭都是三口之家,而孩子又往往是独生子女,有的父母认为孩子少,应该让孩子过得幸福一些,特别是那些过去经历过苦日子的人不愿让孩子再“吃苦”。

因此,对子女总是百依百顺,要啥给啥,让独生子女成了家庭的“小皇帝”。

在家庭无来源或不充足时,那些被娇惯的孩子便以非法手段在外“捞”钱,以满足自己的心理上的“不平衡”。

2、家庭教育的错误引导。

有的父母一贯好逸恶劳,不务正业,贪图享受,往往表现出举止不端,品行不正,素质低下,自身形象差,客观上不能为孩子当好“第一教师”,使子女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不良品行的影响。

如有的家长经常搓麻将、逛舞厅,不仅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更无精力管教孩子,疏于对子女的家教,导致子女放任自流,是非不辩,美丑不分,最终由“小皇帝”沦落为“小囚犯”。

所以每个家庭都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任

要使儿子走出第一步之前有个美好的家庭环境

请不要给每个张白纸添上灰暗的颜色

最后就来来说说一些曾经在学校里是一些大哥大姐

这些人往往只是风光一时

但出社会后就往往会触犯法律,或者在互相仇杀中失去了宝贵的性命以红色的鲜血完结了这张不该结束的白纸

中国有9年义务教育因此每个人都有经过校园的机会所以学校应该做到关心、帮助每个学生

提几点建议吧:(一)、关心差生、辍学的学生 关心学生是学校教师的神圣职责,差生、辍学生是困难、问题较多的学生群体,他们最需要关心、帮助。

校园抢劫强索案件的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中,差生或辍学生占很大比例,关心教育管理好这些学生,能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园抢劫和强索案件的发生,从一定意义上说,学校对差生的漠不关心甚至放弃差生。

学校就一定会自己留下的苦果自己吃。

(二)、加强学校校风校纪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校风校纪和法制教育宣传教育是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遵纪守法、健康成长,是抵制不良影响、预防犯罪最根本的因素。

(三)、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早期发现,采取有针对性的实在措施,例如建立专职辅导员;对重点人、重点地方、重点时间采取事前防范措施;关注学校周边地区青少年动向,发现危险信号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校警联合建安全文明学校。

(四)、防止格外违法犯罪青少年向学校渗透,或与学校某些学生联合作案,增加危害性,增加预防和处置的复杂性。

(五)、发现教唆者、犯罪组织者、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与政法部门通报、联系、合作,及时处理,该上报的一定上报,该送有关部门处理的一定送有关部门,该惩办的就要惩办。

如何理解执法者和司法者的自由裁量权

【摘要】我国法律体系的建立以及继续完善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人民法院始终以一个裁判者和中立者的身份,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各种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同时,其还以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做出公正的裁决,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的秩序,保护了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

法院在司法中向来都是公正、透明盒不偏不倚而著称的。

但是,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使我们清楚的看到,在一些案件的裁决结果上,法院的功能到底发挥的如何,其功能到底该如何定位,法院是一个只能依法律条文进行案件裁决的“法律匠”,还是一个可以依据法律精神和法学理论进行案件判断的司法者。

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即司法自由裁量权。

近年来,司法自由裁量权越来越受到广大民众的关心,同时也受到司法界的关注。

因此,笔者结合自己的理论研究和实际的司法工作经验,对于司法自由裁量权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以期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字】司法自由裁量权,必要性,存在的问题,监控措施一.前言近年来,我国的司法界开始越来越关注司法自由裁量权。

在一些西方的法律学家看来,认为司法自由裁量权是绝对的法官,因为其创造规则。

当然这种说法也是有道理的,其从另一面说明,每一个国家或者是社会中的法律是不可能完善到密不透风的地步,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些漏洞,然而事实也是如此,尤其在大陆法系的国家,成文法的弹性就造成了法律统治的欠缺。

这就为司法实践中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创造了可能。

对我国来说,受到成文法的局限性,使得司法自由裁量权普遍的存在,我们不能对其忽视,同时也不能去消灭或者是遏制这种现象,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对司法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的监控,保证期在司法实践中能够正确合理的行使,克服其存在的问题。

二.司法自由裁量权的涵义及其存在的必然性1.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内涵“自由裁量权”一词是舶来品,这个词在西方社会具有很多种意思,然而,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意思,那就是司法自由裁量权是一种选择权。

司法自由裁量权的渊源,我们可以将其追溯到英国衡平法时期。

英国的衡平法,首先确立了法官拥有自由裁量权,当然,对普通法系最为重要的贡献就是创设了司法自由裁量权,也可以说是审判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作为适用法的过程,是和司法审判活动与生俱来的[1]。

自由裁量在我国的法学界以及司法实务中,多被称为司法自由裁量权。

当然司法自由裁量是司法的范畴,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主体主要有法院及其法官和检察院及其检察官。

对于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内涵,我国和世界上许多的学者都有着很多的说法,例如有些法律学者认为司法自由裁量权就是一种选择权,大致的意思就是说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进行自由选择的权利,这也就是说在司法实务中,法院或者是法官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自由选择的权力。

[2]对司法自由裁量权进行该种定义,具有其合理性,关键是该种内涵抓住了司法自由裁量的实质内容,也就是自由的选择。

然而这种自由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即要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

用我们更为通俗的语言解释就是说,当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遇到了两种以上可以进行选择的处理方式时,可以根据自己对法律精神的解读做出自由的取舍。

当然,笔者认为,所谓的司法自由裁量权就是司法人员在处理具体的司法案件过程中,享有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自由的去选择如何认定案件的事实、如何运用证据、如何运用法律去处理一个案件的权限。

当然,我们应该注意,司法自由裁量权并不是等同于法官的审判自由裁量权,因为司法自由裁量权还包括检察院及检察官在司法实务中的运用,但是本文主要是就法院及法官的司法自由裁量权进行分析的。

2.司法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分析同行政自由裁量权一样,司法自由裁量权也是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一种客观的现象。

“由于法律规则对社会生活调整的局限性,我们甚至可以说,法律的统治不可避免地蕴含了自由裁量权的存在”[3]。

这更加说明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即使是法治社会也是如此。

(一)立法的不完备必然产生司法自由裁量权国内有一些法律界的学者曾认为法官的刑事司法自由裁量权是在法律未做规定或者是规定有缺失的情况下,法官根据法律的授权,同时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法律精神在合理的范围内依据公正的原则进行刑事案件的裁判的权力[1]。

由此可知,立法的不完善就要求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其实,司法活动就是认定案件事实以及适用法律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肯定存在着法官的自由裁量,出现这种现象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立法的不完善。

通常来说,立法越是详细、具体,自由裁量权就会越少,反之,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就较多。

(二)在任何事物面前,人都不是被动的,在法律的适用过程中也是如此,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就是人在发挥主观能动性。

法律的适用必须要依赖人来操作,就算是再完备详细的法律,其实施也需要自由裁量。

古语有云:徒法不足以自行。

任何法律条文都不可能自主的去对号入座进而处理具体的案件,必须要有办案人员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去裁量适用。

所以,不管立法者对法律的规定是多么的详细,只要司法者“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做出决定的过程中拥有判断和选择的可能性,就存在着自由裁量权”[3]。

司法者往往是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精神,通过自由心证形成内心确信,进而做出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案件的裁决是否公正客观,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司法者的主观判断了。

(三)由于立法具有高度的概括性,这就使得法律存在很大的灵活性或者说是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和空间,还有一些模糊的法律语言,这些弹性的条款和模糊语言体现了一种立法技术,这是立法的灵活性以及原则性的结合,这些弹性条款和模糊语言的存在就是立法者授予了司法者以司法自由裁量权。

由此可知,只要有法律或者是法律统治,司法自由裁量权就会存在。

从这个意义上讲,法治社会同司法自由裁量权并不是矛盾的,司法自由裁量的存在只有程度的大小问题,但是其是必然存在的。

三.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危险性分析在我国乃至世界上,很多的法律人都对西方的司法中心主义以及司法独立理论所折服,对于现实司法实务中的一丁点违背公平正义的裁决无法容忍,促使他们不断的从消极的一面来认为司法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危险性。

这些学者认为所谓的司法活动就是多元的主体在多元化的话语结构中为了达成更为妥当性的结果从而对法律的含义进行自由的、民主的重构,这也就是说,法官、律师以及当事人,还包括新闻媒体等的言论自由权以案件为平台就法律规范是什么,以及该如何解释进行讨论,在保证程序的正当性的基础上得出具有民主意义的共识。

特别是在法律不是十分完备的背景下,司法自由裁量权在正当程序所提供的空间领域和时间顺序中担当者沟通和加工机器的角色,即其在一方面将法律秩序同社会秩序以及职业道德、普通民众融合起来,另一方面又以国家的名义主持着纠纷并得出符合法理的法律结论。

笔者根据自己的研究,结合相关的理论和实践认为,司法自由裁量权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的完美,其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危险性,这些危险性的存在将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和阻碍司法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

根据笔者的总结,司法自由裁量权主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危险性:1.自由裁量权和分权理论是冲突的根据宪法以及法律的理论,立法权和司法权是严格分离的,法官并没有创造法律或者法律性质的解释的权力,应当要求法官将作出法律解释的权力交给立法机关,由立法机关作出更加权威性的解释,从而指导法官去处理案件。

通过这种分权,就杜绝了法官造法现象的发生,预防司法专横从而对国家的安全造成威胁,而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就和该理论存在冲突性。

[4]2.削弱对法律至上的信仰并置法院于危险之地司法自由裁量权实质上就是将法官的个人价值观以及对法律的理解运用到具体的案件判决中,有将自己的偏好置于法律之上的嫌疑,这将会损害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正是由于法律规则的不确定性,使得人们认为法官在适用法律上采取一些比较随心所欲的行为。

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里一针见血:“霍姆斯法官曾经写到,即便是一只狗也知道被绊一下和被踢一脚之间的不同。

我们还要补充一句,如果狗主人为同一件事情时而奖赏时而惩罚,就是一条狗也会不知所措。

法律的各种仪式体现(造就)了所有法律制度(哪怕是最原始的法律制度)所共同奉行的基本前提———相同的案件应当有相同的判决。

”[5]一旦法律不能够很好的对法官进行约束的时候,权力的正当行使就很难得到证明。

自由裁量权过大使得人们认为法官不遵守规则从而对规则进行歪曲,法官的一些个人意见因为没有参照一定的客观标准,从而辉显得模棱两可,使人们感觉不到法官的中立。

[6]如果认为法官也是受规则所约束的,那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会收到外在范围的限制。

这就会出现一个结果,那就是法官的权力是有限的,其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正当性就比较容易证明,从而对政治决策者的威胁就减轻了。

[7]因此,模糊的司法自由裁量权只会威胁到司法的独立,降低司法的权威性。

因为“法院在与其他机关对抗中很少取胜。

实际上,对于旨在限制法院权力的报复行动,法院往往是脆弱的。

因而司法独立可能因司法能动主义者和挑衅性的判决而受到威胁”[8]。

而宪政对我们的要求是要确保法院是一个“危险性最小的部门”(the least dangerous branch)。

3.有损新法治理念的确立和生长特别是在社会的变革时期,广发人民的价值取向、道德追求呈现多元化和复杂性,人们对于安全感以及秩序感的需求要求新的法治理念的确立。

林毓生在其《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一书中深刻指出“经过(五四运动)反传统思潮的洗礼之后,我们传统中的各项权威,在我们内心当中,不是完全崩溃,便是已经非常薄弱。

当传统的权威与实质的权威,在以自己为中心的民主社会里失去了权威性的时候,个人只相信‘自己’,而‘自己’常常只是外界流行的风气的反映而已”[9]。

所以,为了能够统一行为模式,我们需要通过规则将选择出的新的法治理念进行明确,从而避免因为多元化的价值诉求所可能造成的社会的凝聚力降低或者是分裂。

在社会的转型期和变革期,同传统的文化和理念相斥的新的法治理念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停留在制度的层面,并没有内化到人民的内心思维结构中。

如果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扩大,法官就会因为各种因素从而导致其裁决背离了新的法治理念,这不仅会降低新的法治理念的权威,同时还会由于法官的价值观以及个性的差异导致法制的不统一。

一个法律制度的转变本身就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事情,因为法律追求的是稳定性和连续性。

如果一个法律制度经历了急剧的变化,就会随之出现对法律权威渊源的合法性问题的讨论。

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就应该牢固的确立新的法治理念,防止继续发生的危险。

[10]司法自由裁量权就是造成不间断危险的因素,因为纵然法官不能够在短期内接受新的法治理念,自由裁量权的缺乏也不会从根本上对新的法治理念的权威性造成破坏。

四.司法自由裁量权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分析1.法官对于自由裁量权的认识水平较低。

我国法院的很多法官对于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认识水平较低,特别是基层法院的法官,他们很少了解什么是司法自由裁量权、在什么情况下行使司法自由裁量权、对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该注意的问题以及行使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程度等。

这主要是我国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不高,在司法实务中大多照本宣科,在案件的裁决书中没有法官自己对于该案件的观点。

当然也存在很多法官在司法实务中,完全的司法自由裁量,而缺少对于法律的把握,以至于很多的裁决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则的。

这是我国司法实务中常见的自由裁量问题,这对于司法的公信力以及司法的权威性造成了重大的影响。

2.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运作不透明,主要反映在裁判文书的制作商(一)司法裁判文书的结构简单,不能够完全的反映整个诉讼活动,包括从案件的起诉、立案审查、辩护、代理等这些过程,显得过于的简洁。

(二)司法裁判文书在很大的篇幅上就是罗列法院的观点,讲述法官的观点,而对于当事人以及辩护人、代理人的观点没有做过多的表述,有的甚至不做任何表述。

即使有的法官对他们的意见进行了表述,也只是花了很少的篇幅,只是一笔带过而已,根本无法体现出法官的专业水平和对案件的自由裁量。

(三)我国的法官在进行案件裁决的时候,特别是在制作判决书的时候,对于案件事实的叙述太过简单,并且还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色彩,这就显得司法自由裁量权太过任意,无法体现司法的权威和公正。

(四)在法官制作裁决文书的时候,特别是对于证据的叙述中,大多是用“上述事实、证据确凿”等这些比较笼统的词语进行概括,缺少法官对于证据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证据链条的剖析,使得当事人及律师在阅读裁判文书的时候,十分的不理解,这就是法官在运用证据的时候,说理不充分的表现。

(五)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的时候,对于判决的理由部分一直文字较少,这也是我国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最大的问题。

理论性较弱使得判决书不具有说服力,同时合议庭对于案件的意见和审结报告都是保密的,使得社会各界特别是当事人无法真正了解到法官的思维以及自由裁量的过程。

3.我国司法界缺乏对司法自由裁量的指导原则我国最为基本的法律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是在大多数的人看来,法律是已经明确的成文的法律规则,这就对法官在司法实务中行使自由裁量权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在司法实务中,至今还没有出现一个比较详细的司法自由裁量的指导性原则,从而指导法官正确的行使自由裁量权。

4.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法官难以独立裁量在我国的宪法以及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法院依法独立审理案件。

但是,在司法实务中,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很难得到保障,其往往受到很多因素和势力的干扰,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法官依法独立的行使自由裁量权。

五.完善司法自由裁量权的有效监控措施分析1.提升法官的素质,监控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法律条文虽然是死的,但是运用法律条文的人是活的。

司法自由裁量权能否正确的行使,关键要取决于人,主要是法官的职业道德,法官的专业水平以及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现代的中国法治社会,要求每一个法官都具有这些素质是不现实的,但是这必须要成为我们努力的方向。

“能小能”是一个问题,“应小应”是另外一个问题。

法官作为国家的司法执法者,必须要担当起维护一切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

对于有人担心,一旦是法官在法律之外适用法律会很难控制的说法并不是没有道理,因此,做好法官的自律是十分重要的。

首先应该太高法官进入的门槛,对于想进入法官行列的人应该在程序上和条件上严格把关。

例如,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参照条件。

同时对于那些已经是法官的人,应该建立定期的考核和淘汰机制,对他们形成一种威慑。

其次就是要不断加强法官的业务培训,提升法官的业务水平。

要充分的发挥一些大专院校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的有事,将理论研究同实践相结合,为法官能够科学的行使自由裁量权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2.建立重大案件审判和裁决的听证制度,确保自由裁量权的公平行使建立重大案件审判和裁决的听证制度就是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反对方的意见,从而为正确的裁判创造条件。

听证会制度在我国还仅仅是在行政处罚、立法程序等领域推行,在司法审判领域还没有出现听证会制度。

在美国等这些西方国家,其司法领域的听证会制度已经十分的成熟了。

其对于一些影响较大,案情重大的案件,通常会举行司法听证会。

司法听证会制度有利于法院更好的公开审判,使司法能够更好的接受社会的监督。

但是,笔者在这里需要阐明两点,一是司法听证会制度同我国的审判公开制度是有区别的,二者虽然都强调公开性,但是后者只是允许一小部分人对案件进行旁听并发表一些意见,而前者则要求与会者说话,给那些持有不同意见的人提供阐明观点的机会,换句话说,司法听证会制度就在于让司法者去倾听。

当然,我们还应该考虑到办案效率的问题,因此,对于听证会制度,只能够适用于那些案情重大、影响较大的案件以及需要法官最大限度的运用自有裁量权方可做出裁决的案件。

来自公众的支持是法官对重大疑难案件当机立断做出裁决的重要推动力,同时也是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力量。

3.从司法环节上制约自由裁量权的公正行使如何掌握司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理程度?对此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适当,司法者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或幅度内,酌情作出合理决定。

“法律的适用过程并非是一个简单的将规则适用于特定事实从而自动产生出某个具体决定的机械过程。

”[3]法官决不能机械地适用法律,而应通过对个案的具体审理、法律的具体理解适用,缩小法律与现实之间的距离[2],作出适当的选择。

适当就是合理、准确,合理是对自由裁量权加以必要的限制,使之合乎世情民意,体现司法正义;准确是对法律规则或原则的理解无误,自由裁量的结果公正。

(二)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出于正当目的,符合立法目的或立法本意。

司法自由裁量要满足人们追求“个体化正义”的要求,最大限度地体现法治社会的公正与正义。

司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结果越接近正义也就越接近其行使的合理程度。

司法人员应出于公正目的行使自由裁量权而排除出于个人非正当目的行使司法自由裁量权,杜绝徇私舞弊,枉法裁判。

(三)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当是有限制的,而不是无限制的自由选择,它必须在权利的边界以内合理行使,超出法律的限制自由裁量权就失去了正义性。

大法官道格拉斯说:“当法律使人们免受某些统治者———某些官员、某些官僚无限制的自由裁量权统治之时,法律就到达了最佳状态———无限自由裁量权是残酷的统治。

它比其它人为的统治手段对自由更具有破坏性。

”[11]六.结束语综上所述,司法自由裁量权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其对于法律的完善,对于纠纷的正确解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司法自由裁量权是法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司法裁量权在我国的司法实务中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并且司法自由裁量权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在司法实务中有必要加强对司法自由裁量权的监控和约束,这不仅仅是法治社会法治成熟的标志,同时也是也是一个国家法治健康完备的反映。

司法自由裁量权同法治社会并不是矛盾的,也不是一对敌人,其完全可以通过立法的限制以及加强司法的监督来平衡二者的关系,使得司法自由裁量权适应法治社会,并进而促进法治社会的前进。

相信在我国法治社会的明天,司法自由裁量权一定会得到更好的规范,推动司法权威的建立和不断深化。

湖北三鼎律师事务所 伍发财律师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九日[1]卢宇容,王明达.论刑事审判中的自由裁量权[J].中外法学,2001,(3).[2]沈岿.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自由裁量权[EB\\\/OL],引自中评网.[3]王锡锌.自由裁量与行政正义—阅读戴维斯《自由裁量的正义》[J].中外法学,2002,(1).[1]卢宇容,王明达.论刑事审判中的自由裁量权[J].中外法学,2001,(3).[3]王锡锌.自由裁量与行政正义—阅读戴维斯《自由裁量的正义》[J].中外法学,2002,(1).[4][美]梅利曼.大陆法系[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34,39,86.[5][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北京:三联书店,1991.49.[6]Milton Handler,The Supreme Court and the Anti-trust Laws:A Critic’s Viewpoint, Georgia Law Review 1,1967.P350.[7][美]诺内特,塞尔兹尼克.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迈向回应型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60,79,131,68.[8][美]彼得?伦斯特洛姆.美国法律词典[Z].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344.[9]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M].北京:三联书店,1996.8-12.[10][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M].北京: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93.18-19.[3]王锡锌.自由裁量与行政正义—阅读戴维斯《自由裁量的正义》[J].中外法学,2002,(1).[2]沈岿.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自由裁量权[EB\\\/OL],引自中评网.[11]焦南凡.略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J].行政与法,2002,(6)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