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学典礼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主持词
开学典礼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主持词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普法开学季,莎姐进校园”。
在这金菊溢彩,丹桂飘香的美好时节,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我们满怀无比激动和喜悦的心情相聚在这里,隆重庆祝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开学典礼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出席今天仪式的有:市人大代表、万州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梁先玉;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亚林;万州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莫文方;万州区委教育工委书记程宏江;万州区妇联主席、市政协委员黄良芬;重庆市三峡学院传媒学院副院长、重庆市人民监督员陈卫星教授;万州区团委副书记邵飞;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唐国雄;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副校长李先成;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副校长冉军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1、下面仪式进行第一项:请全体肃立,升国旗,唱国歌。
2、仪式进行第二项:国旗下的宣誓,请领誓同学上台。
3、仪式进行第三项:请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唐国雄同志讲话,大家掌声欢迎。
“莎姐”进校园主题开放活动,是重庆市检察系统推广打造的以法治教育、青春期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内容的青少年维权品牌活动。
“莎姐”不是一个人,而是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职业群体。
“莎姐”以慈爱的形象,以志愿服务的身份,用爱心去教育和感化青少年,
村民代表会议主持词
XXX镇XXX村代表大会主持词 (2011年1月5日) 同志们: 面贯彻落实《山东省村务条例》,进一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切实做到“事情让群众知道、管理让群众参与、村务让群众决策、干部让群众监督”,建设“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关于切实开展好全县第十个“民主日”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我镇开展村务公开“民主日”活动的安排部署,今天,我们 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村务公开,对村务活动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下面,村民代表大会开始。
大会进行第一项:由村委主任 同志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2010年度工作情况和2011年工作打算。
大会进行第二项:由村会计 同志逐笔报告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大会进行第三项:由村民理财小组组长 同志就村财务收支情况作审核说明。
大会进行第四项: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 同志对整个村务公开情况作基本评价。
大会进行第五项:村民代表就村级事务发表意见和建议,就有关问题向村“两委”成员提问,村“两委”成员现场答复。
大会进行第六项:村民代表就村“两委”提出的重大村务进行表决。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没有。
一致通过。
) 大会进行第七项:村民代表对村“两委”成员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秘密写票,公开唱票、记票,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1、通过监票人、记票人:经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提议, 同志为监票人, 同志为记票人。
下面进行表决,同意 同志为监票人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没有。
一致通过。
同意 同志为记票人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没有。
一致通过。
2、由工作人员清点村民代表人数,发测评表;3、村民代表秘密写票;4、记票人 记票;5、宣布测评结果) 各位村民代表、同志们: 我村的村民代表大会,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全部完成了各项程序,整个会议开的严肃认真、富有成效。
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会议的要求和村两委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教师节优秀教育工作者个人主要经历怎么写
讲话稿有如下特点:内容的针对性 讲话稿的内容是由会议主题和讲话者身份来决定的。
因此在写讲话稿之前,必须要了解会议的主题、性质、议题,讲话的场合、背景,领导者的指示、要求,听众的身份、背景情况、心理需求和接受习惯等。
篇幅的规定性 讲话是有时间限制的,因此对讲话稿篇幅要有特定要求,不能不顾具体情况长篇大论。
一般来讲,表彰、通报、庆典等会议上的讲话稿篇幅不宜过长,以免喧宾夺主。
问题补充里面的很经典啊
语言的得体性 为了便于讲话者表达,易于听众理解和接受,讲话稿的语言既要准确、简洁,又要通俗、生动。
另外,由于讲话具有现场性,因此撰写领导讲话稿时必须提前考虑和把握现场气氛和场合。
起草的集智性 为了提高行政效率,领导讲话稿经常由秘书代笔,然后经领导审核是否采用。
有的部门还专设起草小组,领导一般要将写作的目的、背景、写作要求等对起草小组交代清楚,然后由起草小组分工协作,集体撰稿,并在起草的过程中反复讨论、修改、几易其稿,才提交领导使用。
求: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李明舜简介
李明舜 男,1964年生,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 主要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社工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服务中心专家组成员、西南政法大学外国家庭法及妇女理论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北京市立法咨询专家。
简历 1964年1月生于河北省饶阳县。
1983年7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
1987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0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毕业并获法学硕士后分配到中华女子学院(原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工作。
在教学岗位上,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在管理岗位上,历任民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法律系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2004年3月起任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 主要成果 主要研究领域: 妇女人权、妇女法学、婚姻家庭法学等。
在研究生学习期间参与了佟柔教授主持的国家“七五”重点课题“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法律调整”研究工作。
1990年参加工作后,结合工作的需要,既着手从事婚姻家庭法学、妇女权益法律保障的研究工作,1993年作为副主编出版了《我国刑法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该书以独特的视角和见解,获得了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1995年主编了《女性面临的法律问题》,1997年、1999年分别发表了《妇女法理论研究中的两个问题》、《完善的妇女法与发展中的妇女法学》,首次对妇女法的概念进行系统的理论阐述;2001年主编了《婚姻法中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这也是我国首部专门论述婚姻法中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的著作;2003年出版了专著《妇女权益法律保障研究》,该书荣获了全国妇联、全国妇女研究会首届优秀成果专著类三等奖。
2005年主编了《妇女人权的理论与实践》。
此外,《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作用》、《民法典的制定与结婚、夫妻制度的完善》、《指定反家庭暴力法的几点思考》等学术论文发表后均被中国人民大学《妇女组织与活动》、《民商法学》全文转载。
到目前为止,出版个人专著1部,主编出版了《妇女人权的理论与实践》、《家庭暴力防治法基础性建构研究》等著作9部,作为副主编出版《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等著作5部,参编出版了《国家赔偿法释论》、《刑事诉讼法学新解》等著作14部,发表学术论文、文章30余篇。
主持、参加的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项目有:国家“七五”重点课题“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法律调整”(1988,参加)、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2001-2003,主持)、中国法学会“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司法调查分项目”(2000-2002,主持)、中国法学会“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理论研究分项目”(2004-2006,主持)、中国——加拿大妇女法培训项目(1999-2002,作为国家级专家参加)、中国——欧盟合作项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与完善”(2004-2005,参加)、全国妇联“妇女权益保障法专家建议稿”(2003-2005,主持)、北京市教改立项目“教学型本科院校运行机制研究”(2005-2007,主持)、教育部课题“女性高等教育研究”(参加)。
参与立法情况: 参与了婚姻法的修改(2000-2001年)、民法典亲属编条文的草拟(200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2003-2005年)等国家立法活动。
主要获奖情况: 参加工作以来,曾荣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五届全国妇女报刊好作品二等奖;全国妇联、中国妇女研究会第一届优秀成果三等奖;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委会嘉奖;北京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反对家庭暴力杰出贡献奖。
多次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法律讲堂》、《两岸万事通》、《央视论坛》、《实话实说》、《半边天》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观潮》、人民网《强国论坛》等栏目传播法律知识。
其间,先后到芬兰、加拿大、日本以及我国香港进修、学习和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