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干部自动免职包括哪些情况
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 ) 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 ) 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 ( 一年内累计工作时间不到一百二十五个工作日 ) 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三 ) 班子严重不团结,造成恶劣影响,经诫勉谈话,诫勉期满仍无明显改进的主要责任者;( 四 ) 不胜任现职,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票与基本称职票合计超过三分之一 ( 其中不称职票超过百分之二十 ) ,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五 ) 因个人原因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六 ) 被责令辞职而拒不辞职的;( 七 ) 其他原因应当免职的。
如何理解《问责条例》与从严治党的关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项制度安排,问责条例全文内容简明扼要,执纪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要求严格,备受各界关注。
作为一部规范全党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履职尽责的重要文件,《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是怎样制定的?将承担怎样的历史使命、发挥怎样的积极作用?为什么制定——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顶层设计“要强化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制定明细的责任清单和问责规定。
”“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
”“要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下去,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就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作出重要论述。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问责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的不断加大,问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求也越发迫切。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正是立足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又一次顶层设计。
——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党长期执政、领导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督促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通过制定条例,实施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责任,把党的战斗力焕发出来,确保实现党的历史使命。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将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全面从严治党已取得重要进展,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仍然突出,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缺乏责任担当,不敢较真碰硬。
在现有500余部党内法规制度中,与问责相关的共有119部,这些法规制度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规定多,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准确界定责任概念,没有体现权责对等,问责主体不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统一。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迫切需要整合规范问责制度,形成一部基础性党内法规。
在党建专家学者们看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可谓应运而生,它的出台无疑对保障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将发挥重要的规范、引领、督导作用。
如何制定——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的实践成果为落实党中央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纪委从2015年下半年着手研究起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在数个月的起草过程中,中央纪委充分调研、反复论证。
中纪委主要领导同志先后13次主持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条例起草工作,明确制定思路和主要内容;在北京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到辽宁召开座谈会,听取辽宁省委、省纪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党组负责同志的意见。
中央纪委还安排各位副书记,分别召开所联系地区和单位纪检机关(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在此基础上,2016年5月18日,经中央批准,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共180余家单位对条例的意见建议。
各单位对条例征求意见稿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稿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目标明确、简洁凝练、务实管用,是一个成熟的稿子。
同时,也提出不少很好的意见。
中央纪委对意见逐条梳理,进行认真修改,形成条例送审稿。
条例的制定严格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层层传导压力,释放从严管党治党强烈政治信号;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有限目标,不贪大求全,突出重点作出规定,增强条例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6年6月14日、2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条例送审稿。
2016年7月8日起条例正式施行。
内容特点——问题导向重点突出注重实效的制度安排条例注重简明实用,共13条,包括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执行等。
条例明确了问责主体和对象。
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条例明确了问责内容和情形。
条例规定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6个方面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
条例明确了问责方式方法。
现有各类问责规定中,共有14种问责方式。
条例将这些问责方式规范为对党组织的检查、通报、改组3种方式,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4种方式。
这些方式均在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经常使用。
条例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及党的工作部门。
条例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党的工作部门在问责中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使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体现了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要求。
条例坚持依规治党,实现纪法分开。
突出党规特色,概括提炼,明确责任;采用党言党语、纪言纪语,不套用法言法语;对行政问责事项不作规定,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不套用问责启动、问责调查等法律性流程,努力做到要义明确、便于执行。
条例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
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延伸,是对党内其他问责规定的归纳提炼。
将制定条例与正在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已经施行的党纪处分条例统筹考虑,与现行党内法规中有关问责规定相互衔接。
党内法规中对有关处置措施已有明确规定的,如申诉方式、问责影响期等,条例不再重复。
谢谢大哥大姐帮我搞一份《新时期如何做党的忠诚卫士》交流稿
她,一位纤弱的女性,却有着铮铮铁骨。
她,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10年,以自己的一身正气,谱写了一个党的忠诚卫士的光辉篇章。
她,用满腔的热情温暖着一方百姓,诠释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理念。
她,就是十大全国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标兵、丹阳市委原副书记、市纪委原书记王健。
“干部要保护,但不能庇护,否则得不到群众的拥护” 1996年,王健走上了丹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的岗位。
她深知纪委书记这一岗位职责的重大,暗下决心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用公平与正义,做一名党的忠诚卫士。
2003年,根据群众举报,丹阳市麦溪镇原党委书记储某、副镇长许某有重大违纪问题。
在查处这两个案件时,麦溪镇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期,一些重点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有些同志担心对储、许二人的查处会影响投资者的信心,阻碍该镇经济发展步伐。
对此,王健严肃地说:“企业需要的是一个清正廉洁的官员,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我们需要的是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干部。
” 储、许二人都是当地土生土长的干部,各方面关系复杂。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王健面临的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异常巨大。
经过初查,报请丹阳市委立案后,一批又一批说客踏门而来,其中不乏王健的老领导老朋友,一个个说情电话应接不暇,话语中软硬兼施。
面对重重压力,王健没有动摇自己的意志和信念。
她坚定地对办案人员说,有案必查是我们的职责,有案不查或者查不好就是我们失职,查就要查个水落石出,把每一件案子办成铁案,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接下来,她亲自带领大家日夜奋战,排除了种种干扰,最终突破了案件,查清了储某贪污受贿22万元,许某贪污受贿10.4万元的犯罪事实,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事后,有群众写信或打电话表达了对她的支持、感谢和慰问。
看到、听到这些温暖的话语,王健很是欣慰。
2003年这一年,在王健的带领下,丹阳市纪委又先后查处了丹阳市医保中心原主任毛某等5名正科级“一把手”腐败案件,这在丹阳产生了很大的震动。
老百姓对此拍手称快,但也有一些人说王健“不保护干部”。
面对这些,王健坚决地给予回应:“干部要保护,但不能庇护,否则得不到群众的拥护。
” 在任期间,她先后找过30多位乡镇和部门的负责同志诫勉谈话,语重心长地给他们以诚恳的提醒。
通过信访调查,为350余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还他们清白,保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群众的事就是大事,我们都要一件一件办好” 在王健的办公桌上,有一把剪刀。
就是用这把剪刀,王健每天剪拆人民来信,每一剪都那么认真,那么一丝不苟。
她说,人民来信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这里有民情,有期盼,他们愿意把这些告诉我们纪委,让我们来主持公道、伸张正义,这是多大的信任啊
多年来,王健坚持严格执行来信来访接待日制度,亲自阅读每一封人民来信,逢她值班,工作再忙,事情再多,她都雷打不动坚持接访。
一次,一位叫胡春生的老人的遭遇引起了王健的高度重视。
胡春生年轻时被错判为反革命,经历了5年徒刑、20年支边、两度婚变的坎坷人生,平反时已经隔了35年。
当时胡春生老年鳏居,无儿无女,生活没有着落。
老人先后向各级部门寄出过上百封上访信,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王健当即召集纪委分管领导和有关同志专门研究这一信访问题,并派人到老人所在镇、村走访调查,在查核了事情原委后,她亲自与镇、村、司法、民政等部门协商。
经过反复协调,终于将胡春生老人安排到了当地的敬老院,使老人能够颐养天年。
这件事在当地产生了较大影响。
人们评价说,纪委原来不仅是查人的部门,而且也是帮人解决困难的部门。
仅2001年到2005年期间,经王健亲自批办的群众来信就达423份,亲自接待的上访群众313人次。
她还在丹阳市纪委实行信访“双下乡”制度,变群众上访为机关干部下访,几年来,先后“下访”70余次,接待群众400余批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20多个。
王健常常对身边的纪检干部说:群众反映的很多事情,在我们一些干部看来,觉得这些事情实在是太小了,但对于群众个人来说,就是大事,我们就要一件一件办好。
“群众最想知道什么,只要不涉及秘密就公开什么” 在批阅大量人民来信和查办案件中,王健注意到,许多腐败案件的发生与暗箱操作、政策信息不够透明有关。
2001年,王健在全市推行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公示制,这为后来实行党务公开奠定了基础。
有一次,她在下乡调研中了解到,丹阳市延陵镇在乡镇公路建设前的房屋拆迁中,群众要求公开拆迁政策、补偿标准。
她从中受到启发,决定改过去少数人关门制定政策的做法,而是开门征求意见,在反复讨论、修改中形成共识,将各类补偿标准和实施情况上栏公布。
透明拆迁,阳光操作,使延陵镇全部拆迁任务仅用一个星期就顺利完成。
事后,镇领导深有感慨地说:“以往拆迁是件嘴皮磨破、双腿跑断的难事,没想到一公开,就全解决了问题。
” 有了这次成功的实践,一个大胆的想法在王健心中产生了:在丹阳试行党务公开制度。
2004年初,在镇江市委、市纪委和丹阳市委的领导下,王健带领丹阳市纪委一班人进行了广泛调研,研究制定了丹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把党委重大决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等六大类30余项作为公开内容,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不同层次公开,并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和督查机制。
经试点,全市42个党委、28个党组、243个村级支部、459个涉及财权物的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公开率达100%,基本上做到了“群众最想知道什么,只要不涉及秘密就公开什么”。
干部们普遍感到了测评带来的压力,也真切地感受到来自群众的监督力量。
丹阳市在全国率先推行党务公开的成功做法,迅速在镇江市、江苏省全面推广,得到了中央纪委、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也在全国产生了很大反响,全国19个省(市、区)近1800人先后到镇江学习考察。
“纪委书记是公平和正义的象征,如果自毁形象,又怎么能管人,怎么能服众
” 王健16岁就作为知识青年从老家常州到丹阳插队,走上丹阳市领导岗位后,虽然家离常州只有几十公里,但却很少有时间回家探亲,年老体弱的父母只能由弟弟妹妹代尽孝心,为此她常常心怀愧疚。
前些年,弟媳和妹婿下岗,堂弟和外甥也在家待业,他们起初满怀希望地来找王健帮忙,王健劝慰他们:“我这个岗位很特殊,请你们理解,只要肯吃苦,在哪里都有饭吃,你们不到丹阳来,也就是对我最大的支持。
”有时连自己的爱人也觉得王健不懂得亲情。
王健对他说:“纪委是有权,但监督别人的人决不能让别人说闲话。
我如果有私事找别人,人家或人家的亲戚朋友如果犯了事来找我,关系网口子一开,就没法收拾了。
在党员干部和群众心目中,纪委书记往往是公平和正义的象征,如果自毁形象,又怎么能管人,怎么能服众
”在纪委内部的会议上,王健常常这样告诫身边的纪检干部:人不能没有亲情,但又不能为亲情所困。
人生如骑自行车,身子要端正,眼睛要向前,脚下要用力,关键在于要永远保持一种平衡的心态,才能把车子骑好。
2006年7月,王健从丹阳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的岗位上转任丹阳市政协副主席。
回顾在纪检监察战线工作的10年,她平静地说:“我没有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业,所做的只是一名共产党员、一个纪委书记应做的工作。
而组织上却给了我崇高的荣誉,既让我非常感动,又感到受之有愧。
现在我虽然已离开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但这份事业一直让我魂牵梦绕。
我将带着这份荣誉,带着党和人民对我的厚爱,永远做一名不退休的忠诚卫士。
”
如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
(一)始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筑牢领导干部不敢腐惩戒防线。
1.保持渠道畅通,提高案件的发现率在完善传统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创新举报方式,例如利用网络和媒体等载体和手段。
其次,要推行纪检监察督导巡查制度,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腐败问题多发易发部门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组织力量开展督导巡查和特定问题专项调查,主动出击,着力发现案件线索。
第三,要规范线索管理。
按照规定的线索处置方式,善于从线索中发现问题。
在发现问题之后立即部署、马上核实,该谈话的谈话、该诫勉的诫勉、该调查的调查、该侧面了解的侧面了解,不让任何问题和线索留存。
,2.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提高案件的查处率。
首先,要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其次,要协调整合查案件力量。
以“两为主”、“协同案”、“交叉案”等方法加强案力量,对影响恶劣的案件也要“小案当大案”,争取良好的社会效果,提升震慑力。
只有这样,才能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3.规范“底线”和“高压线”,提高案件惩处率要建立党纪国法的“底线”和“高压线”,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和《宪法》、《刑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腐败行为的必罚性,不论情节轻重、数额高低,有恶必除、有责必究,不因恶小而“知之不理”,不因初犯而“下不为例”,不因面广而“法不责众”,让每一个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让腐败分子精神上“提心吊胆一阵子,痛苦折磨一辈子”,政治和经济上付出高昂的代价。
4.整合反腐力量,发挥合力作用整合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反腐资源和力量,加大腐败案件侦力度,对腐败行为一律“零容忍”。
一是健全执纪执法部门定期沟通交流机制。
对重要事项、大问题定期会商,实行案件线索及时通报及相关工作定期反馈制度,增强反腐部门惩治腐败的合力,提高执纪案的实效。
二是处理好纪检监察部门与检察机关的案件移送和反馈问题,通过完善案件移送和通报制度,执纪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有关材料按规定互相移送,并及时反馈查结果。
切实发挥反腐力量的整体作用,形成“1+1>2”的联动效应。
(二)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筑牢领导干部不能腐的制约监督防线1.科学界定权力边界,让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行使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权力主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依法将各种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与权力之间权责清晰,责任明确,将权力规范起来。
具体可以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开,划清党委与政府的权限,让党委集中力量管好自己,管好党,让政府在一线实实在在地完成政府职责,让纪委真正履行好监督职责,厘清每个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力边界。
2.适当分解重要部门的权力,让权力制约权力。
李贺的生平事迹
一志毅力的消磨和自控能力的下降网络的过用,使青对网络产生了强烈的依赖心理。
是网络游戏中的冒险刺激、网络交友中的轻松自如、网络不健康内容中的新鲜诱*等,使青少年逐渐产生网络成瘾症,而对自己的主体生活--学习,却失去兴趣,缺乏毅力,自控能力下降,学业荒废。
(二)网络性格的形成和身体素质的下降网络性格最大的特征是孤独、紧张、恐惧、冷漠和非社会化。
对互联网虚拟世界的依恋,人机对话和以计算机为中介的交流,容易使人的性格脱离现实社会而产生异化,同时青少年又处于生长发育的旺盛期,长时间呆在电脑前的幅射和高度紧张,会损害各种人体机能,导致身体素质下降。
(三)对周围人事的不信任和紧张的人际关系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里,人人都以虚假的身份出现,尽管很多时候,你可以大胆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或无所顾忌地说你想说的话,但在虚假的身份之下,网络人际关系很少有真实可言,时时充斥着不信任感,人际关系紧张。
特别是对于性格内向的青少年,网络为其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但也使他们在网下变得更加内向和自我闭锁。
(四)价值观念的模糊和道德观念的淡化.青少年时期,正是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期,好奇心强、自制力弱,极易受到异化思想的冲击。
网络既是一个信息的宝库,也是一个信息的垃圾场,各种信息混杂,包罗万象:新奇、叛逆、而又有趣味性,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宣传论调、文化思想,极易使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倾斜,模糊不清。
网络虚拟世界里人际关系的随心所欲,无须承担责任和免遭惩罚的特点,养成了自我中心的习惯,特别是网上*力、*情、欺诈等,使得迷恋网络的青少年道德素质下降、道德观念淡化。
(五)网络安全隐患和网络犯罪现象网络引发了青少年的安全焦虑。
由于青少年生理和心理发育均不成熟、识别是非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极易造成网上隐私失密、网上*吓、网上欺诈等现象,一旦遇到,往往惶恐不安,无所适从。



